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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海洋绿色可持续发展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海洋空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强化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增强海洋防灾减灾服务能力,促进海洋产业向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生产模式转变。

(一)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深入推进“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实施,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加快岸线生态重建和湿地整治修复,积极推进南港工业区湿地二期、天津港保税区中港池北部岸线二期生态廊道、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海堤和南湾滨水区景观建设等一批整治修复工程。做好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推动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国家海洋公园,推动北大港滨海湿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方针,做好滨海湿地保护修复。优化调整海洋生态红线区,将永定新河入海口滨海湿地、汉沽八卦滩湿地、大神堂近岸海域等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补划入海洋生态红线。加强海洋类型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天津市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办法。

(二)强化海域空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优化海域功能布局,统筹海岸线开发利用、资源保护和陆海产业发展,联动资源要素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域、海岸线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扎实做好海岸线修测工作,推动编制《天津市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与修复,制定自然岸线管控措施,按照岸线分类和管控原则,实施岸线分类保护与管理,加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优化利用岸线管控。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强化围填海监视监测。有关涉海功能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位围填海区域。

(三)实施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陆海统筹的海域污染治理,加强直排海污染源管控,深入实施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管理长效机制。推广绿色养殖新模式,强化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加大港口污染防治管控力度,完善港口环境监测网络。完善“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现新修测海岸线向海一侧500米净岸。加强海洋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提升海洋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四)提升海洋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

提高海洋灾害预警监测能力,推动监测任务常态化。提升海洋环境预报精细化服务水平,推进海洋灾害信息共享。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与评价,做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强化重点区域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应急联动机制。紧盯南港工业区、天津港等重点沿海区域风险安全,加强危化品监督管理,推动实施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企业、码头经营企业、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联合实验室,开展溢油监测、治理、评价等相关研究。依托溢油应急俱乐部,整合区域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设备设施和队伍建设,培育发展涉海应急新产业。依托滨海新区国家气象科技园,构建北方海洋气象业务创新基地和国家海洋气象装备保障基地。逐步构建岸基、海基、空基、天基一体化的海洋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和相应的配套保障体系,形成国家北方海洋气象核心区。

(五)加快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着力推进海洋生产方式绿色化和产品绿色化,积极打造绿色环保型海洋产业,加快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绿色港口建设,推进港口装卸、运输、仓储等关键环节技术升级改造,港口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推行港作船舶低硫燃油使用。研制深水水库模块化绿色智能清淤装备、新能源船舶推进装置、高功率密度永磁同步电机等,应用能耗监测技术,积极推广绿色产品和绿色制造工艺。发展小型智能化温差能海洋观测装备供电装置、海洋能发电装置、实海况测试装置、新型高效波浪能发电装置。发展长寿命海水电池供电装置和原位生物供电装置。继续打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绿色产业链条,促进海水淡化与盐田保护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 tfNIp8AZLVs3s2lyZBbReG5dnGvlD59ax6f4QrakMlz2H7pv/Si2DY9qhvl8mS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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