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党内法规是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的调节器,是建党、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毛泽东最早提出“党内法规”这一概念,他在 1938 年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1978年,邓小平把党规党法与国家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他提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1990 年,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使用了“党内法规”这一名称,明确界定了党内法规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制定程序。1992 年,党的十四大修改党章,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由此,“党内法规”正式写入了党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历经百年风雨,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建党时只有 50 多名党员,发展成为今天已经拥有9800 多万名党员、在 14 多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必须以党内法规作为保障,从严管党、从严治党。
党内法规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载体。我们党是执政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来的,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基本方式。2013 年 11 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2014 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2015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进行部署和推进。
2013 年 11 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 年)》,明确提出力争经过 5 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
2014 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明确部署。
2017 年 10 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
2018 年 2 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 年)》,紧紧围绕到建党 100 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一目标任务,对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谋划设计,进一步明确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2019 年 10 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2020 年 11 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2022 年 10 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
2023 年 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一要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二要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包括党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夯实党章党规知识基础;三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包括宪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民法典、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法律以及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切实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领导干部要把学习法律作为必修课,自觉主动、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知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是纪委监委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全面提升专业能力,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掌握所监督领域专业知识,提高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我们编写了本书。本书涵盖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突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对于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具有较大的帮助作用。本书由傅思明主编,参加本书编写的撰稿人有:王振、朱沁、赵子龙、王逍静。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国内专家学者和实践部门的同志撰写的相关书籍和论文,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编者
2024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