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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时代》的筵席上整齐摆放着一块块对半切开的黄绿色牛油果,里面塞满了蟹肉和蛋黄酱。桌上还有嫩嫩的烤牛肉和鸡肉冷盘,其间点缀着盛满黑鱼子酱的雕花玻璃碗。那天早上我没有时间去酒店的自助餐厅吃早餐,只喝了一杯煮过头的咖啡,那味道苦得我鼻子都皱了起来,所以,此刻我真的饿坏了。

到纽约之前,我从来没有在一家像样的餐厅吃过饭。霍华德·约翰逊餐馆那次不算,那次我不过和巴迪·威拉德之流一起吃了法式炸薯条、芝士汉堡和香草冰沙。不知道为什么,我对美食的喜爱远胜过其他东西。不管吃多少,我从来没有长胖过。除了一次例外,十年来我的体重一直没变过。

我最喜欢满是黄油、奶酪和酸奶油的料理。在纽约,我们有很多免费的午宴,来宾都是杂志社的人和各种应邀的名人。于是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把那些巨幅的手写菜单都看上一遍——上面连一碟豌豆小菜都要五十或六十美分。然后,我会挑出最丰盛、最昂贵的菜品,点上一堆。

他们带我们出去的开销总是记公账,所以我从不感到内疚。我特地吃得飞快,这样其他人就不用等我。为了减肥,她们通常只点主厨沙拉和葡萄柚果汁。我在纽约遇到的每个人几乎都在减肥。

“让我们欢迎几位最漂亮聪明的年轻女士,今天我们终于有幸见到她们,”胖乎乎的秃顶司仪喘着气,对着衣领麦克风说道,“我们的美食实验厨房特地准备了这次宴席,欢迎各位光临。”

一阵矜持的、符合淑女身份的掌声响起。我们都在铺着亚麻桌布的大型餐桌旁坐下来。

从杂志社来的女孩加上我一共十一个,我们的指导编辑也大都到了。在场的还有整个《淑女时代》美食实验厨房的员工,她们都穿着白色的工作服,戴着整齐的发网,化着蜜桃派色系的完美妆容。

我们只有十一个人,因为多琳没来。不知道为什么,她的位置被安排在我旁边,那把椅子一直空着。我帮她把座位牌收下了——那是一面袖珍镜子,上面有“多琳”字样的花边字体,边缘是一圈冻干的雏菊,包裹着中间的银色镜面。她的脸本该映射在这面镜子里。

这天多琳和伦尼·谢泼德待在一起。她的大部分空闲时间都是和伦尼·谢泼德一起过的。

《淑女时代》是一本女性杂志,以横跨两版的特艺 彩色印片美食报道为特色,每月的品鉴主题和地点都不一样。午宴前一个小时,我们被带着参观了一个又一个锃光瓦亮的厨房,看人在耀眼的灯光下拍摄加冰激凌的苹果派。真的很难。因为冰激凌不断融化,必须用牙签从后面撑起来,到化得太厉害的时候还得再换新的。

那些厨房里摆满了各色美食,让我眼花缭乱。并不是我在家里吃不饱,只是我祖母总喜欢买很便宜的关节肉和肉饼,而且总是在我吃第一口的时候说:“我希望你喜欢,每磅肉要四十一美分。”这话总让我觉得自己是在吃美分,而不是周日烤肉大餐。

当我们站在椅子后面听欢迎词的时候,我已经低下头偷偷锁定鱼子酱的位置——有一碗放在了我和多琳的空椅子之间,这个位置很巧妙。

我琢磨着,对面的女孩够不到这碗鱼子酱,因为中间隔着桌上堆成小山的水果杏仁糖。而贝齐,她在我的右边,如果我一直用手肘隔开,让鱼子酱靠近我装面包和黄油的碟子,她肯定也不好意思跟我抢吧。除此之外,还有一碗鱼子酱,就在贝齐旁边那女孩右边一点的地方,她可以吃那一碗。

我和祖父之间有一个常开的玩笑。他是我老家附近一家乡村俱乐部的服务员领班,每周日我祖母都会开车接他回家过周一的休假日,我和弟弟轮流陪她一起去。我祖父总是带周日大餐给祖母和她的小跟班,仿佛我和弟弟也是俱乐部的常客。他喜欢给我介绍一些特别的小吃,以至于我才九岁,就已经成了奶油土豆冷汤、鱼子酱和凤尾鱼酱的狂热爱好者。

我们常开的玩笑是,在我的婚礼上,祖父会带很多鱼子酱给我,直到我吃不下为止。这只是个玩笑,因为我从来没有打算结婚。即使我结婚了,祖父也买不起那么多鱼子酱,除非他去抢乡村俱乐部的厨房,把鱼子酱都藏在手提箱里带出来。

在水杯、银器和骨瓷餐具叮叮当当的掩护下,我在盘子里铺满鸡肉薄片,再刷上厚厚的鱼子酱,就像把花生酱涂在面包上一样。然后我把这些薄片一片片捏起来,卷成卷,以免鱼子酱漏出来。我就这么吃了下去。

曾有一段时间我纠结于宴会上吃什么该用哪个匙羹,但后来我发现,就算在餐桌上做错了什么,如果你表现得比较傲慢,好像完全知道并且认可自己在做的事,你就安全了,没有人会觉得你缺乏礼数或没有教养。他们只会觉得你很有创造力,有趣极了。

这个窍门我是在一次午餐时学会的,当时赛杰伊带我去见一位知名诗人,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皱巴巴的可怕棕色花呢外套,一条灰色裤子,还有一件红蓝格子开领毛线衫,坐在一个到处是喷泉和吊灯、非常正式的餐厅里,而那里的其他人都穿着深色西装和洁白无瑕的衬衫。

这位诗人一边用手指将沙拉一片一片地捏起来吃,一边和我谈论自然与艺术的对立。我无法把目光从那苍白粗短的手指上移开——那手指捏着一片湿漉漉的生菜,在诗人的嘴巴和沙拉碗之间来回移动。没有人咯咯笑或低声做一些粗鲁的评论。这位诗人好像让“用手捏沙拉吃”变成了唯一自然且合理的吃法。

没有任何一位我们的杂志编辑或《淑女时代》的工作人员坐在我附近,贝齐甜美友善,她看起来甚至都不喜欢鱼子酱,于是我安下心来,吃完第一碟鱼子酱鸡肉冷盘后,我又拿了一碟。之后,我开始对付牛油果和蟹肉沙拉。

牛油果是我最喜欢的水果。过去每周日祖父都会给我带一颗牛油果,就藏在他的公文包底部,盖在六件脏衬衫和周日漫画下面。是他教会我吃牛油果——在平底锅里融化葡萄果冻和法式调味汁,再用这深红色的酱汁填满挖空的牛油果杯。我想念那时的酱汁了。相比之下,桌上的蟹肉显得很乏味。

“皮草秀怎么样?”我问贝齐。彼时我已不再担心有人抢走鱼子酱。我用汤匙把最后几颗咸味的黑鱼子刮出来,舔了个干净。

“太棒了,”贝齐笑了,“他们教我们怎么用貂尾和金链子做一条百搭的围巾,花一美元九十八美分就能在伍尔沃斯百货买到那种链子的仿制品。那场秀之后希尔达马上去了毛皮批发市场,用很便宜的价钱买了一把貂皮尾巴,还顺便去了伍尔沃斯,上公交车的时候就把链子跟貂尾接起来了。”

我瞥向希尔达,她就坐在贝齐的另一侧。果然,她戴着一条看起来很贵的围巾,那是几条毛茸茸的尾巴做的,一条垂挂的镀金链子把它们系在了一侧。

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希尔达。她六英尺高,有一双很大但微微歪斜的绿眼睛、厚厚的红唇,表情空洞,跟斯拉夫人似的。她会做帽子,受时尚编辑指导,有别于文学方向的学生,比如多琳、贝齐和我。我们都为专栏供稿,尽管有些只是保健和美容专栏。我不知道希尔达识不识字,但她做的帽子的确是一绝。她在纽约的一所学校学习怎么制帽,每天都戴一顶新帽子上班。这些帽子有的用稻秆碎制成,有的用毛皮、丝带或薄纱制成,配色难以捉摸,又与众不同。

“太棒了,”我回答道,“太棒了。”我想念多琳,看到希尔达神奇的皮毛配饰,她一定会低声跟我说些既精妙又尖刻的评论,让我提起兴致。

我感到非常低落。当天早上我才被赛杰伊揭露了真面目,这会儿我感觉那些令人不快的自我怀疑都在变成现实,而且我没法再隐瞒下去了。前十九年我都在追求这样那样的分数、奖学金和助学金,而如今我泄了气,步子慢了下来,眼看着就要退出赛道。

“你怎么没和我们一起去看皮草秀?”贝齐问道。她好像问过这个问题,而且就在一分钟前,只是我没有一直在听。“你和多琳出去了吗?”

“没有,”我说,“我想去皮草秀的,但赛杰伊打电话让我去她办公室。”其实我说想去看秀是假的,但我努力让自己相信这是真的,这样我就有理由解释赛杰伊给我带来的痛苦了。

我告诉了贝齐那天早上的事。当时我躺在床上,计划要去看皮草秀。我没告诉她多琳早些时候进来找我,说:“你去看那种秀做什么,伦尼和我要去科尼岛,你为什么不一起来呢?伦尼可以帮你找个好玩伴。又是午宴,又是下午的电影首映式,够他们忙活的了,没人会注意到咱们。”

有一瞬间我确实心动了。那个秀肯定很没劲,而且我对皮草从来不感兴趣。最终我还是决定赖在床上,想睡多久就睡多久,然后去中央公园,在那个池塘里都是鸭子、到处光秃秃的荒野之地,找块草最长的地方,躺着过一天。

我告诉多琳,我不会参加皮草秀、午宴或电影首映式,但我也不会去科尼岛,我要待在床上。多琳离开后,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再也没法乖乖地做应该做的事,这让我很难过,也很疲惫。然后我又想为什么我不能尽情地做不应该做的事,就像多琳一样,这让我更加悲伤和疲倦。

不知道具体几点,我听到女孩们在过道里来来去去大声呼喊,准备去参加皮草秀,然后外面安静了下来,我仰面躺在床上,凝视着空无一物的白色天花板。寂静似乎越胀越大,我觉得自己的耳膜都要跟它一起胀破了。然后,电话响了。

我盯着电话看了一会儿。话筒在瓷白的机座上微微颤动,我确定它是真的响了。我想我可能是在某次舞会或派对上把电话号码给了某人,又忘了这件事。我拿起话筒,用一种沙哑的、温顺的声音应答起来。

“喂?”

“我是赛杰伊,”赛杰伊严厉的声音立刻响起,“我想问你今天是不是打算来办公室?”

我把自己埋进被窝里,不明白为什么赛杰伊会认为我要去办公室。我们每个人都有油印日程卡,用来记录我们的活动,而且白天我们经常会离开办公室去市中心参加活动。当然,有些活动是可以不去的。

一段相当长的停顿之后,我小心翼翼地说:“我想着去参观皮草秀。”当然我根本没这么想过,但我想不出还能说什么。

“我告诉她我本来想去参加皮草秀,”我这么对贝齐说,“但她要我去办公室,因为她想和我谈谈,还有一些工作要做。”

“哦,哦!”贝齐同情地说。她一定看到了我的眼泪扑簌落在蛋白酥白兰地冰激凌上,否则她不会把自己没吃过的甜点推过来。我吃完自己那份之后,便开始心不在焉地吃她的甜点。我竟哭了,这让我有点尴尬,但这是真实的泪水。赛杰伊对我说了一些可怕的话。

当天上午十点左右,我脸色苍白地走进办公室,然后赛杰伊站起来,绕过她的桌子,关上了门。我坐在我工位前面的转椅上,正对着她,而她坐在她办公桌后面的转椅上,正对着我。窗台上摆满了盆栽,放在一层层架子上,就像在她背后搭起了一个热带花园。

“你对你的工作不感兴趣吗,埃斯特?”

“噢,我感兴趣的,感兴趣的,”我这么回道,“我很感兴趣。”我几乎要吼出来,似乎这样能显得更可信,但我控制住了自己。

从小到大我一直告诉自己,疯狂学习、阅读、写作和工作就是我想做的事,而且我确实也是这么做的。我一直做得很好,我得到了所有的A,甚至到上大学时都没人能阻止我前进。

我曾是小镇《公报》的大学通讯记者、文学杂志的编辑和荣誉委员会的秘书——荣誉委员会是一个负责处理学术和社会性违纪及判罚的机构,很有名气。另外,学院里一个颇有名望的女教授兼诗人在帮我争取东部最大学校研究生院的名额,我有望获得全额奖学金,此时,我还在一家高知时尚杂志社最好的编辑手下学习,可我怎么却像一匹拉车的笨马一样犹豫不前?

“我对一切都很感兴趣。”这些话像许多木头做的假币一样,空洞地落在赛杰伊的桌子上。

“我很高兴,”赛杰伊有点尖刻地说,“你知道的,只要你撸起袖子好好干,这个月你可以在杂志社学到很多东西。在你之前来这里的那个女孩没有去过任何时装秀,但她从这个办公室出去后直接进了《时代》杂志。”

“我的天!”我继续死气沉沉地说,“那很快!”

“当然,你还有一年的大学时光,”赛杰伊的语气放缓了一点,“你对毕业后的生活有什么想法?”

我一直觉得我的计划是拿大笔奖学金进研究生院,或是拿助学金到欧洲各地学习,然后,我想我会成为一名教授,撰写诗集,并成为编辑之类的。通常这些计划我都能脱口而出。

“我还没想清楚。”我听到自己这么说。我很震惊,因为当我说出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真的是这么想的。

这话听起来是实话,我看出来了,就像有一个不起眼的人,在你家门口徘徊多年,然后突然走近,介绍自己是你真正的父亲,而且看起来真的和你很像,于是你知道他真的是你的父亲,而你一直认作父亲的人不过是个冒牌货。

“我还没想清楚。”

“你这样是不会有结果的。”赛杰伊停了一下,“你会哪些语言?”

“哦,我想我会读一点法语,而且我一直想学德语。”我一直跟别人说我想学德语,大概已经有五年了。

我母亲幼年时在美国说的是德语,她还因为这个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学校的孩子们扔石子。我父亲来自普鲁士黑暗的中心地带,一个令人躁狂抑郁的小村庄,讲德语,在我九岁时就去世了。当时我弟弟正在柏林参加国际生活实验 ,能说一口地道的德语。

我没有告诉别人的是,每次我捧起一本德语词典或一本德语书,看到那些密密麻麻、黑色铁丝网似的字母,我的脑子就像蛤蜊一样闭上了。

“我一直觉得自己要从事出版业。”我试图找回一条线索,恢复原来聪明的“自我营销”话术,“我想我会向某家出版社提出申请。”

“你应该学会读法文和德文,”赛杰伊冷酷地说,“可能还要会其他几种语言——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会俄语更好。每年六月都有几百名女孩涌入纽约,以为自己能成为编辑。你需要展示普通人没有的技能,最好学点语言。”

我不忍心告诉赛杰伊,在我大四的课表上根本没有地方可以加语言课。当时我正在上一门教人独立思考的荣誉课程 ,除了一门关于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课程和一个高级诗歌创作研讨会,我会把所有时间用来写一篇关于詹姆斯·乔伊斯作品某个晦涩主题的论文。我还没有决定写哪个主题,因为我还没来得及读《芬尼根们的觉醒》 ;但我的教授对我的论文非常期待,还承诺会给我一些关于孪生子意象的线索。

“我会看看我能做什么,”我告诉赛杰伊,“我可能会去他们开的初级德语速成班,能一下满足两种需求。”我当时觉得我可能真的会这样做。我有办法说服班主任让我做一些不合常理的事情。她将我视作一种有趣的实验品。

物理和化学都是我的大学必修课。我已经修了植物学,并且做得很好,一整年都没有答错一道题。有一段时间我胡闹地想成为植物学家,研究非洲或南美热带雨林的野草,因为研究这种另类的东西可以获得大笔资助,比在意大利研究艺术或在英国研究英语申请补助要容易得多,毕竟没有那么多竞争者。

植物学很好,因为我喜欢把叶子剪下来,放在显微镜下,画面包霉菌和蕨类植物在繁殖周期的奇怪心形叶子,这对我来说极其真实。

上物理课的那天我就跟死了一样。

曼齐先生个子矮小、肤色黝黑、声音高昂但含混,穿着紧绷的蓝色西服,手里拿着一个小木球,站在全班同学面前。他把球放在一个陡峭的凹槽滑道上,让它滑到底部,然后开始说明以a代替加速度,以t代替时间,并突然在黑板上龙飞凤舞地写满字母、数字和等号,而我的大脑直接一片空白。

我把物理书带回宿舍。这是一本用多孔油印纸制成的大部头——四百页,没有图画或照片,只有图表和公式,封皮是砖红色的硬纸板。这本书是曼齐先生用来给女大学生讲解物理的,如果对我们效果好的话,他会尝试把书出版。

总之,我学习这些公式,去上课,看球从滑道上滚下来,听上下课的铃声。到学期结束时,大多数女孩都没过,而我得了全A。我曾听到曼齐先生跟一群抱怨课程太难的女生说:“不,不会太难,因为有一个女孩得了全A。”“是谁?告诉我们。”她们这么问。但他摇摇头,什么也没说,只给了我一个温柔的、会心的微笑。

这就是我想逃掉下学期化学课的原因。我在物理上得了全A,但我也被吓坏了。学习物理让我觉得恶心。我无法忍受把所有东西都缩略成字母和数字。没有叶子形状,也没有叶子呼吸孔的放大图,更没有黑板上叶红素和叶黄素之类的迷人字眼,只有曼齐先生用特殊的红色粉笔写下的蝎形字母,它们挤在一起,组成一道道丑陋的公式。

我知道化学会更糟,因为我看到化学实验室挂着一张有九十种奇怪元素的大图表,所有完美的单词,如金、银、钴和铝,都被缩略为丑陋的符号,后面跟着不同的十进制数。如果还得再把这些东西塞进脑子,我会发疯的,这门课肯定过不了。我只是靠着可怕的意志力熬过了上半年。

所以我带着一个聪明的计划去找了我的班主任。

我的计划是,向她说明我需要时间参加一门莎士比亚的课程,因为我毕竟是英语专业的。她和我都清楚我会在化学课上再次获得全A,所以我参加考试的意义何在?为什么我不能直接去旁听,全盘吸收,不再管什么分数和考试?这是一个优等生应得的荣誉,内容比形式更重要,而且我明明知道自己一定会得A,再计较分数就显得有点傻,不是吗?再说,学院刚刚为后面的班级取消了理科的必修课,我们是最后一个受旧制之苦的班级,这一点让我的计划更加有说服力。

曼齐先生完全同意我的计划。我认为有一点取悦了他,他觉得我非常喜欢他的课,我去上课不是因为学分和成绩之类的世俗追求,而是因为化学本身的纯粹之美。我觉得这一招非常巧妙,在转学莎士比亚之后也继续旁听化学课程,这其实没什么必要,但能显得我很不愿放弃化学课。

当然,如果我一开始没有拿到那个A,我的方案就永远不会成功。如果班主任知道我有多害怕和沮丧,以及我如何认真地考虑过一些孤注一掷的逃避方法——比如找个医生证明我不适合学习化学、公式让我头晕目眩等等——我相信她肯定连一分钟也不会听我说,而是无论如何都要让我去上课。

事情的后续是,教务委员会通过了我的申请,班主任后来告诉我,有几位教授很感动,认为这正是我走向学术成熟的一步。

当我想到那一年剩下的时间时,我就忍不住想笑。每周五次化学课,我一次也没错过。曼齐先生站在破旧得好像快要散架的圆形大阶梯教室里,将一个试管里的东西倒到另一个试管里,制造出蓝色的火焰、红色的耀斑和黄色的云团,而我对他的话充耳不闻,把他当作远处一只嗡嗡作响的蚊子,只坐在那里,一边欣赏明亮的光和彩色的火焰,一边写下一页又一页维拉内尔诗 和十四行诗。

曼齐先生时不时瞟我一眼,看到我在写字,便露出一个赞许的微笑。我猜,他以为我并不像其他女孩一样为了考试而记公式,只是因为他的讲解令人着迷,我便情不自禁地抄下来了。 KVVWfCsqDPVjKPdRvDqcjWw0Mx/u/9EkqtplWOIARgMWBYdZgomb7CSr7G3M6h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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