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察高洋所谓“殷家弟及”之含义及其源流,分析高氏“殷家弟及”之原因及其影响,结论如下:高洋所谓“殷家弟及”乃高氏储位继承之关键,高氏储位继承之“殷家弟及”传统源远流长,自高欢执东魏朝政至北齐承光元年为北周所灭,其储位继承之形式以兄终弟及为主;高氏储位继承屡行“殷家弟及”,与娄后之影响有关,更与高氏在胡化与汉化间之困境有关,高氏诸帝矛盾于传子与传弟之间,表明高氏在汉化与胡化间之艰难取舍,此亦为了解在北朝末期民族关系紧张之背景下高氏汉化之曲折过程提供一新视角;高氏“殷家弟及”盛行并伴随残酷之政治斗争,引起高氏皇族兄弟叔侄间之猜忌与残杀,而此与高齐之衰亡亦有所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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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诏为著名文人魏收所撰,其中“属当正体”一句相当浅露直白,在极为重视典雅的诏敕文体中相当不协;而且高殷被立为太子已历十年,天下皆知其为国之储君,本不须强调却偏偏加以强调,亦不正常。《北史》卷五六《魏收传》:“(崔)
为帝(按指出帝即孝武帝,其为孝文之孙、广平王怀之子)登阼赦云:‘朕托体孝文。’收嗤其率直。”(第2026页。)魏收于北魏末出帝即位时嘲笑崔
所撰赦诏中“托体孝文”之辞率直粗鄙,及己为北齐废帝撰即位赦诏时亦作类似之“属当正体”之辞,可见也是形势所迫,不得不然,以致前后自相矛盾,顾不得文字风流与文人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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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卷二四《崔
传》,第8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