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力量” “规范性力量”等均是欧洲一体化不同发展阶段与内外环境相结合的产物,其实质是欧盟对自我身份和利益的再定位以及对欧洲在世界舞台上扮演何种角色的思考,为欧盟战略变化与政策偏好提供理论依据与合法性基础。国际角色产生于国家与他国的互动过程之中。国际角色主要是一个外向的概念,它立足于国家在给定的国际体系
中的相对地位。这一地位是国际体系环境和国家实力综合作用的结果。
国际体系是国家角色定位的前提条件和结构性因素,决定国家战略的性质是竞争性还是合作性(如图1-1)。一般意义上,当国际社会存在两个或者多个势均力敌的大国或集团,在观念、制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安全困境,大国竞争超越合作成为国际体系的主要特征,防范和遏制成为主导国家的首选,特别是在国际体系结构出现一方力量上升,而另一方力量相对下降的背景下。以冷战为例,“二战”结束后,美国和苏联成为主导世界的两个超级大国,其所制定的国际规则和规范具有明显的两极地缘战略对抗和意识形态分裂的特点。
对非盟友国家则采取“实力原则”,即以遏制、直接战争或代理人战争的方式解决冲突,两极对峙始终孕育着爆发毁灭性战争的可能。美苏间的战略竞争决定着欧共体对外战略的性质(紧张与缓和)以及手段与方式,特别是历经二次世界大战的毁坏,欧洲诸大国实力孱弱。在这一战略环境中,经济手段是可行的,任何军事行动都是谨慎的,被认为具有挑衅性和霸权性,甚至会导致毁灭性的灾难。这是欧盟“民事力量”理念产生和推行的重要背景与立论基础。后冷战时期,国际格局的确立和发展建立在美国单极霸权的主导性作用和自由国际主义的全球制度性安排的基础上。美国这种主导作用和绝对优势使安全困境的条件不复存在,安全议程与军事力量在国际社会和欧洲国际关系中的主导地位暂时让位于经济和政治,和平与合作取代对峙与竞争成为国际政治的基本形式。这是“规范性力量”兴起和推行的重要背景与立论基础。
图1-1 欧盟“权力”诉求演进机制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一般来说当国家的实力发生变化时,伴随着国家实力的增强,其塑造国际体系的作用和战略自主的倾向会越来越强,它的国际角色也需要重新定位,至少从长期的角度来看是如此,权力随实力的增长而增长,权力的增长会改变国家的自我认知、对行为体利益与地位的界定以及对他者的期待值。这解释了为什么“规范性力量欧洲”在维护、变革世界和欧洲地区秩序方面有更为明确的主张和设想,对于自身在世界秩序中的身份和角色、力量运用的手段和方式也有更为清楚的定位。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规范性力量欧洲”的引领下,欧盟以更加独立的姿态由欧洲走向世界。作为冷战结束后世界力量格局中重要的一极,欧盟既支持现有的以美国霸权为中心的全球经济、政治和安全秩序,也主张在《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下对这一秩序加以改革和扩展。
当今世界在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下,世界经济重心在发生变化,政治格局和全球治理也在悄然发生着重大的变化,新的科技革命浪潮的出现也催生了很多新产业,特别是新冠疫情的爆发加剧了世界之变,这些变化不仅冲击着大国关系,也在冲击着欧盟的理念、认知和“规范性力量”赖以维系的基础,推动着欧盟重新思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欧洲自我身份的重新定位以及欧洲在世界舞台上扮演何种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