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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婚恋

倘若日本人如世人所想,是极为情绪化的民族,那么该民族在两性关系上亦复如是。但事实远非如此。在日本的家庭生活中,性爱微不足道,有些人甚至到了无性之爱的地步。在帕西瓦尔·罗威尔 那本颇为知名却错漏百出的著作《远东之魂》( The Soul of the Far East) 中,他声称日本人不会“坠入爱河”。对于这一结论是否正确,我们还需结合日本的非人格化特质进行考量。因为,“坠入爱河”不是组建家庭的必要环节,婚姻也不需要相爱,甚至不需要相识、相知,这些在日本都是不争的事实。

在此,我们不妨关注日本人婚后的情感特征。夫妻二人能否伉俪情深?在日本女性的教科书《女大学》中,没有任何关于爱情的只言片语。该书也曾提过,夫妻之间不甚流露爱意。而东西方文明最显著的差异也许就在于对女性和婚姻的不同看法。

西人认为女性即便不优于男性,也与男性平等;日本则误认为女性全面弱于男性。西人认为深爱是婚姻的唯一条件,而日本指出爱情的本质不纯洁,有损男性尊严,谈婚论嫁亦无需考虑爱情;在终身大事上,西方男女都有发言权,而日本新人毫无权力;西方特别重视婚前长期亲密的相处,日本人却认为男女婚前无需了解。在西方,妻子婚后便是家中的女王。在日本,妻子进门便是丈夫家族的佣人;西方的孩子属于夫妻双方。日本孩子只属于父亲。一旦离婚,孩子只随父亲生活;西方离婚较为罕见,一旦离婚会遭到谴责,日本离婚稀松平常;西方男女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日本直到近代,依旧是男性单方面休妻;西方婚姻破裂的原因大多严重,日本的离婚却常出于小事;西方的妻子是“贤内助”,日本的女性却是男性的“玩物”,抑或延续香火的工具。在西方,男人是身负责任的“丈夫”;在日本,男人是家中的“老爷” 。西方的美满家庭中,妻子备受丈夫的关爱与呵护;在日本的模范家庭中,妻子要时刻服侍丈夫,为他做好可口的饭菜,无论丈夫多晚归来,妻子都要等候。西方妻子可以怨恨丈夫任何的不忠或者不道德行为;在日本,妻子只能忍耐,接受丈夫的一切,无论他身处何处,有多少姘头,道德几近沦丧,妻子都不能有怨言。下文是《日本邮报》的编辑对日本女性的描述,他的评价相对公允,因为他娶了日本女子为妻。

日本女性极为迷人,优雅、得体、女人味十足、性情温顺、无私贤惠,是男人眼中典型的贤妻良母。实际上,日本女性游离于整个国家的精神生活之外,对政治、艺术、文学、科学一窍不通,无法就这些话题展开思考,更不用说在相关问题上崭露锋芒。事实上,日本女性完全无法充当丈夫的灵魂伴侣,最终不可避免地遭到轻视。

上述事实表明,对西方两性关系影响极大的情感因素在日本的夫妻关系中显得微乎其微。一旦表露情感,便会受到世人谴责。若妻子安分守己、贤惠持家,丈夫地位尊崇、生意稳定且不沉溺酒色,日本也确实存在幸福美满的婚姻。可即便如此,这种夫妻之情也与西方普遍的爱情相异,因为西方男性所给予妻子无条件的爱是日本女性做梦都不敢奢求的。

不过,我还想补充一点,鉴于日本人在外界一向耻于流露夫妻间的感情,对于上述话题,我们不可妄下结论。近几十年来,日本的社会群体,尤其是日本基督教信徒的婚恋观发生了巨变。但日本基督徒的夫妻感情依旧与西人不同。换句话说,无论私下受到何种宠爱,妻子在日本公共场合都无法得到西方妻子应有的关注与尊重。

正式的深鞠躬能够传递多少爱意?现实却是日本文化一直竭力压抑一切情感的表达。这种克己寡欲的例子甚至在家庭生活中也是司空见惯,更别提出现在其他一些令人诧异的场合了。旧日本不知接吻为何物,而如今绝大多数日本人也只知“接吻”其词,不知其行。甚至母亲也很少亲吻自己的婴孩,就算亲吻,也是在孩子非常小的时候。

我们更感兴趣的是这些现象背后的成因。夫妻之间缺乏感情,到底是日本人天性所致,还是社会秩序之故?若一个日本人在美国或英国待上几年,他是否依然对所有女人冷若冰霜,从不表现出哪怕一丁点的心动和爱意?这些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也正是我们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我以为,上述并非出于民族性,而是囿于社会秩序。多年前,新岛襄博士因健康原因与戴维斯博士(Davis)准备启程前往美国。临行前,他为学生做了一场演讲,言辞中流露出不得已而离开的种种遗憾。此时的同志社大学正处于方兴未艾的关键阶段。他首先认为所有有识之士应为这一无上的事业伸出援手。其次,他不得不离开年迈的父母,待他归来,或许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再次,他不忍东劳西燕之痛。新岛襄在公开场合提及自己的妻子时深情流露,这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令人反感的是,他竟然在谈及父母之后提到自己的妻子。这也导致在他的友人向公共媒体提供的演讲报告中,只字未提新岛襄博士对妻子所表达的爱意。而在新岛襄去世数月后,戴维斯为其作了一篇小传,因完全再现新岛襄那次演讲,遭到猛烈抨击。

初到日本不久,我曾与一位讲英语、广交西人的日本人一同从教堂回家。在未有前言铺陈的情况下,他突然说自己不理解西人为何能够忍受妻子的专横。我不明所以,他曾看到我为妻子系鞋扣。这里稍作解释,到日本家中拜访时,我们须入乡随俗,将鞋子留在玄关,这对习惯在家穿鞋的西人来说未免尴尬,特别是出门还需重新穿鞋,而玄关的高台又增加了穿鞋的难度。跪在台阶上伸手取鞋,再费力穿上,一系列动作对男性来说都很难,更何况女性。而且玄关处也没有合适的地方可以把脚放上去扣扣子、系鞋带。因此,我一向乐意为妻子做这些小事。但这一举动背离了当地的社会习俗,引得这位受过良好教育且与西人频繁往来的日本绅士侧目,所见尽是蛮妻的发号施令和懦夫的卑屈服从。在他看来,西方夫妻关系就是妻子的暴政。

在婚恋话题上,最初带给我冲击的是另一件事情:妻子每每挽着我的手臂往返于教堂或是行走于他处,路人便会面带愠色。日本人认为,只有酒醉的浪荡子才会在公开场合和女人亲密。在日本,男子一旦携妻外出,便将妻子甩在身后。如有包裹,也是妻子拿着。至于孩子,特别是长子,才有与父亲同侧而行的资格。

还有一些例子可以说明日本当代家庭生活对情感的压抑。最近,我在传教分站发现一名女士,年纪轻轻却境遇悲惨。她父母膝下无子,便根据当地习俗收养一子。此人后来入赘为这家长女的夫婿。这人简直是个无赖,所以当他决定和养父母断绝关系时,家人自然高兴不已。不久,大女儿诞下一子。根据当地的法律,由于她是单身母亲,这名孩子要么登记为私生子,要么登记到自己的父亲名下。在当时的日本,冒名登记极为常见,由于私生子不合法,便常常登记在正室名下。假如正室无所出或子嗣稀薄,这种现象更加常见。

一位长期在九州工作的传教士生活十分拮据,他不仅要接济自己的父亲,还得赡养离婚后无家可归的生母,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居住。当父亲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后,他又被迫照顾继母。另一位与我交情不错的传教士曾被一个心术不正的老人收养;在早年的日本,家中长子可以免服兵役的政策使得无子家庭常因收养其他家庭幼子,赚得盆满钵满。这位传教士年幼时就被这样一个无子家庭收养,并约定将来支付抚养费。不过,他颇讨老人的欢心,老人从未讨要这笔钱财。后来,老头故伎重演又收养了一个儿子,从次子家中拿到了抚养费。几年后,不顾养父反对的长子当了基督徒,后又成为传教士。愤怒的养父决定与他断绝所有关系,要求他改回原名,并连本带息付清酬金。面对巨款,他无力支付,双方的谈判也僵持了三四年。其间,他爱上了一名年轻的姑娘,也是后来的妻子。可在当时,养父已为他寻得满意的伴侣,不同意与这位年轻女子结婚。未能断绝养父关系的他也无法与心爱之人登记结婚。就这样,此事拖延了几个月。除非妥善解决,否则他的孩子一旦出生,便会登记为私生子。后来,他征询我的意见,我第一次了解到事情的原委。经过进一步协商,他与养父就支付金额达成协议。摆脱养父的他终于可以使用新名字登记,缔结合法婚姻。但是收养和分家造成的混乱给日本家庭烙上了永远的伤痛。

标致、能干的日本年轻女性惨遭野蛮花心丈夫抛弃,此类离婚案件数量惊人。我听过好多类似的案例。难怪无论公共演讲还是私下聊天都在强调婚姻与家庭改革的迫切性。

日本各地报纸也在讨论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的利弊。1898年1月,日本杰出的教育家福泽谕吉先生 在东京的主流报纸《时事新报》上发表系列文章,就此问题深入探讨。他创办的庆应义塾虽是一所私立大学,但比其他学校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福泽谕吉强烈支持一夫一妻制,他在文章中对当今日本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描述触目惊心。若未记错,正是他提到某位贵妇听闻丈夫升官的消息时潸然泪下。问及此事,这位贵妇坦言,丈夫俸禄提高,便会纳更多的妾,会更加频繁流连于舞衫歌扇之间。

日本家庭生活的不幸还源于从大都市随处可见的公娼暗妓,以及几乎遍布城镇的歌舞伶人。虽然激增的娼妓与歌舞伎事关道德而非家庭生活,但也反映了一个可怕的事实:这种现象似乎比任何方式都更加清晰地反映了日常的日本家庭生活是多么的乏善可陈。不久前,在一次基督教青年会上,一位阅历丰富、颇有社会地位的基督徒言之凿凿,歌舞伎是当今日本文明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她们为男性提供了一般女性所没有的柔情。若日本女子都像西方女性那般,充分参与男性社会生活的话,歌舞伎便会消失。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若日本的社会秩序不是日本人天性的真实表现,我们该如何解释这一抑制自然情感的社会秩序?能否说当前缺少人情味的社会是日本人天性所致?这一问题似乎比实际情况更加棘手。

首先,西方国家的夫妻之情与亲子之情是近代产物,这一点在爱德华·亚历山大·韦斯特马克 那本内容翔实的《人类婚姻史》( The History of Human Marriage) 中得到了充分阐释。凡是妇女被视作奴隶、被随意买卖、被当作单纯的生育工具抑或遭到其他歧视之地,男女之间即使存在情愫,也不可能产生极为浓厚的爱情,男女之情必然停留在初步发展阶段。例如在日本,女性的存在与意义一直受到贬低,虽然个别女性能够逾越既定的社会地位,但是整个社会秩序都对女性不利。即便有人提出西式爱情也曾存在于日本早期社会,但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无法成立。

其次,我们需谨记,审慎的人类进化学家指出,当一个部落或民族中家庭等级彻底固化,即父亲拥有绝对话语权时,男性往往能够在两性竞争中夺取胜利。原因显而易见,每一个征伐四方的民族都在不同程度发展了“父权”(patria potestas)。在父权制度延续至今的日本,其最小的社会单位是家庭与氏族,政府只与家庭或者氏族对话,而非个人。但在西方,个人早已成为民事单位,再加上宗教、伦理制约,女性和儿童的社会与家庭地位得到了保障。上述思考有助于阐明本书前几章的主要观点并具有说服力——日本人独特的情感特征非与生俱来,而是社会秩序的产物。随着秩序的改变,这些特质必将变化。一个国家文明的主色调是由全体国民对生命价值的认识所决定的。即使在西方,细腻的情感发展也相对较晚,这无疑是固有价值观念改变极为缓慢所致的。

直到日本明治时代,人命一直轻如草芥。对于武士阶级的罪犯,自杀是体面死法,而命丧武士之手的下层民众得不到任何补偿。当时,女性的价值比较功利,多为生育、做家务、干农活以及取悦男性。

不过在付出巨大的努力后,日本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建立了新的社会秩序,构建一套法律体系,至少在法律面前实现了人人平等。这也在日本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女性离婚的权利。而日本统治者推行的新型社会秩序能否得到落实?或者说,仅凭颁布法律,能否达成社会共识,维护长治久安?福泽谕吉先生表示,要想家庭改革、建立一夫一妻制度,首要培养公众对娼妓、一夫多妻制以及非法婚姻的抵制,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消除这些陋习,这比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更加重要。 aZ+PawVOrhnPbokxoJ/AfCEMj88swoeLcA/HIs8sH+i4wjS4D2rU9qfpIdrC7W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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