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教会沉浸在获得合法权益的喜悦中,君士坦丁不但承认了基督教在罗马主流社会中的地位,还赐予土地与资财。在罗马,他赠予教堂的土地遍布全国,每年租金超过400磅黄金,他用银器、金吊灯和斑岩石柱把教堂内部装饰得金碧辉煌。皇帝一旦如此行为,就不再只是个案,一种社会风气油然而生。部分皇室成员在此之前就有着隐匿的信徒身份,如今可更加公开地将自己的虔诚以他们自己所最擅长的优势奉献给教会。他们手头拥有的除权势外,还有财富、土地。狄奥多莱告诉我们尼西亚会议之后,君士坦丁指示省级政府官员,“指明供养资金应该派发到每个城市的守贞女和寡妇手中,派发到那些把自己奉献给神的事业的人”(《教会史》1.10)。还有权贵家族的奉献,包括主教本人在内的一些私人捐助者同样慷慨。尼撒的格里高列把自己大多数财产留给家族在卡帕多西亚家乡的教堂;女继承人小梅拉尼娅(Melania the Younger)把大片土地捐给北非的塔伽斯特。通过遗赠和礼物,教堂不断获得财产。到了6世纪,一些大教区年收入已经相当可观,其中很多由主教自由支配。有史料记载,在阿纳斯塔西城这个加拉太地区的小城市,主教的年收入为五磅金子。他的收入超过语法学家、修辞学家和医生的工资,与省都督的工资持平。个人和家庭的馈赠一方面出于宗教信仰虔诚;另一方面也与帝国对于宗教特权的推崇有关,这体现在社会地位、税收等多个方面。当这些土地所有者管理其土地时,经常难以区分他们是作为教士、还是作为土地所有者在行事。7世纪早期,创建修道院可以成为确立永久精英地位的一种捷径。一旦建立了修道院,土地就成为教会土地,从而不受皇家干预。到了我们所论述的这个时代晚期,有声望的信徒已经成为拥有法人地位的个体,可以接受经济和其他捐赠,可以合法地拥有自己的教堂、土地财产。
自370年起直至5世纪末期是罗马基督教募捐(euergetism)的黄金时期,这得益于贵族阶级基督徒的慷慨捐赠已取代了来自帝国的资助。此时期建立的礼拜堂中不但拥有宗教仪式所用的器皿[例如:祭服(vestments)和敬拜时所用的器皿],更重要的是还得到了在罗马境内及周围地区、意大利、西西里岛甚至远至北非和伊里利库姆地区的土地所有权。在5、6世纪教会管理的艰难时期,这些成为罗马教会私有财产( patrimonium )的开端。礼拜堂里的资金用以支付诸多建筑物的维修费用,并作为神职人员的薪金。在达马苏斯任职期间,异教贵族成员嘲讽道,圣职是诱人的职业选择。 [7]
起初主教们对此亦乐见其成,他们不断强化此方面的神学教导。克里索斯托在他的讲道词中始终强调施舍的义务。但问题很快凸显,经过长时期的发展,教徒们忘记了一个世纪以前加诸在其身上的迫害,更对于“以血作为教会发展种子”的境遇无所体会。他们远远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合法身份,他们还要借着自己的信仰占有财富、土地,并将其尽可能转化为话语权。在非洲,主教实际上成为拜占庭市镇主要的世俗官员。奥古斯丁曾批判多纳图派主教克里斯庇努斯从皇帝那里租赁大片土地,不但就此增加教会财产,还增加该派信众的数量。考古学证据表明,从6世纪末开始,教堂与商品生产之间的关联变得更加紧密。很多教堂拥有橄榄油压榨作坊或从事手工业生产。一些教会中的有识之士开始提请教会注意到这些不良的倾向,在北非一些主教会议所制定的法令中乃至《狄奥多西法典》中,教士被要求远离房产管理或代理,并严禁过度参加市场经营行为。帝国亦对此有所警觉,从4世纪70年代起,几项帝国法令都想要限制僧侣运动。有些法令直接针对那些被批评是为了获得财富而为富人服务的修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