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一 劳动的二重性和价值的社会属性

从交换价值的一般性出发,马克思认为价值的基础不是商品的经验存在和使用价值;他又由此指出价值的基础在于抽象的人类劳动。那么马克思对劳动有着什么样的理解?首先,马克思认为劳动本身具有二重性。我们不妨考虑一下以下这段话: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么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体的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既然交换价值的一般性表明商品价值的基础不是商品的经验存在和使用价值,那么价值的基础就应该在商品抽去其经验存在和使用价值之后剩下的成分当中寻找。虽然商品是劳动产品,但是一旦抽去商品的经验存在和使用价值,商品作为劳动产品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其中也有一些成分被抽去了。被抽去的是劳动的经验存在和目的。如此一来,假如价值的客观基础是劳动,这个劳动也不是指某种有目的的具体人类活动。作为价值客观基础的劳动只能是“幽灵般的对象性”,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

马克思写道:“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 这段论述好像告诉我们,劳动的一般性质如果不是具体人类活动的反映,那么就应当是普遍的生理上的耗费。但是这个字面上的解释并不能令我们满意。在这里,劳动的一般性应该能够解释交换价值的一般性。然而为什么生理上的耗费就不是特殊的而是一般的呢?为什么商品的生产因为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耗费”,于是商品与商品之间就具有了普遍可以通约的量的关系了呢?如果说这一种具体的生产活动不同于那一种具体的生产活动,我们也一样可以说这一种生理耗费不同于那一种生理耗费;这样一来,一个生产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理上的耗费,为何就一定会被其他人和社会承认为普遍价值呢?

马克思为什么要区分劳动的特殊形式和一般形式?在李嘉图对劳动的说明中是没有这样的区分的。这样的区分在李嘉图学说中也没有必要。李嘉图认为劳动是匮乏的克服;匮乏则是一切人都需要面对的处境。这个处境虽然任何人都无法主观地加以摆脱,但是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匮乏就像是人的某种自然状态。这样一种自然状态的普遍性就保证了劳动和价值的一般性。但对马克思而言,劳动不能直接就是某种自然状态。劳动本身首先表现为不同的人类活动。而这些不同的活动是按照社会分工的不同来划分的。“各种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总和,表现了同样多种的、按照属、种、科、亚种、变种分类的有用劳动的总和,即表现了社会分工。” 也就是说,劳动首先是社会现实中的活动,而不是自然状态的结果。问题在于,因社会分工而不同的劳动如何具有一般性并成为交换价值的基础呢?为此,劳动就必须在具体的社会活动之外具有某种普遍的内核。换句话说,劳动必须是各种具体社会活动的普遍内核。

如果我们仔细地检视李嘉图劳动价值论的论证逻辑,他对劳动和价值之间关系的理解实际上应该是这样的:匮乏或者说生产困难是一切人和社会普遍面对的客观处境。劳动是匮乏的克服,也就是说,劳动意味着通过身体和精力的消耗获取满足需求的物质手段。如果匮乏是普遍的,那克服匮乏的手段也就是劳动也是普遍的。问题在于,为什么应对普遍匮乏的通用手段就一定意味着商品交换?商品交换是一种社会交往;劳动作为普遍的人类活动可能只对每一个个人具有意义,而不一定反映在人们的交往方式之中。饮食也是普遍的人类活动,是人们应对普遍存在的饥渴状态的通用手段,那么为什么饮食没有像劳动一样构成某种社会交往方式的一般基础呢?即使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劳动看作价值的来源,这也不一定表示人们同样把其他的人的劳动视作价值来源;其中必定还有别的因素在发挥作用。

很显然,从作为一般人类活动的劳动到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的一般性,这中间还需要一个环节。马克思写道:“在一切社会状态下,人们对生产生活资料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必然是关心的,虽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关心的程度不同。最后,一旦人们以某种方式彼此为对方劳动,他们的劳动也就取得社会的形式。” 如果劳动只是任何个人为了满足自己需求而必须承受的耗费,那么人们确实会关心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但是这种关心可能只涉及他们自己的生产活动,而不是他人的生产。只有在人们“彼此为对方劳动”时,劳动才表现为所有社会成员关心的共同问题,而不只是人们普遍关心的个人问题。只有在此基础上,商品交换和交换价值才成为可能。因此,劳动表现出的一般性并不仅仅基于个人的普遍客观处境或者自然状态;劳动的一般性必须基于人们处于其中的共同的社会关系。如果社会仅仅是由相互隔绝的个体构成的,那么就不会产生出商品交换;如果人们普遍地把劳动当作自己私人的事情,那么这样的劳动并不能支撑起交换价值的一般性。只有在社会中的个体经由抽象劳动而社会地联系起来的时候,才可能存在交换价值。而在前一种情况下,价值不需要表现出任何一般的性质。实际上,以边际主义为代表的现代经济学就是这么理解价值的;在边际主义经济学中,价值是每个经济主体纯粹的个体判断,对其他经济主体没有直接意义,因此经济交换从来也不是等价交换。然而这不是马克思的价值概念。

如果马克思认为劳动作为匮乏应对手段的普遍性就足以解释交换价值的一般性,那么也没有必要区分劳动的一般性质和特殊性质;只要重复李嘉图对匮乏这一自然状态的说明就足够了。因为交换价值表现为商品范畴中某种共同的东西,所以把商品的经验存在和使用价值这些特殊的东西从商品范畴中抽去。可是这样一来,在商品范畴中剩下的并不只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把经验存在和使用价值从商品中抽去,于是劳动的物质属性和目的也从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中抽去了。换句话说,抽去的是劳动的特殊性。而余下的只有劳动的社会一般性;剩下的不是作为可叙述的生理活动的劳动,而是在一个社会中被普遍承认并在经济话语中被普遍表达为价值范畴的劳动。在一个社会中,只有当生产所需的人力耗费被接受为一个一般的总问题的时候,劳动才能表现出一般性。如若不然,一个人的耗费就跟另一个人的耗费毫无共通之处。为了解释交换价值所表现出的价值的一般性,不仅要从商品范畴中抽去使用价值的特殊性,也要抽去劳动的特殊的方面。因此,劳动本身并不直接作为单一的一般而同使用价值的特殊相对立。劳动本身也具有特殊和一般的内在区分。这是马克思劳动概念和李嘉图劳动价值论重要的不同之处。李嘉图学说中的劳动作为普遍自然状态的结果就足以成为价值基础了。但马克思从交换价值的一般性开始进行论证,最后发现的不是纯粹作为生理耗费的私人劳动,而是劳动的社会一般性。 Omr4ZgM1kFaUSKZEL/Z3OHI1Rz+sy7rpeA/TDUj06M3KUmzX1Wbs84diVlwtmrRQ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