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是反映论与表现论的问题。
由于文艺理论界的反映论的批判者错误地把反映论与主体论和价值论对立起来,看不到马克思主义的反映学说本身就包含着主体论和价值论的内容,于是就推导出把反映论作为我们文艺学的指导思想必然会排除文艺创作中一切表现性的因素,而回复到“摹仿论”和“再现论”,使文艺作品成为“对生活表面印象的机械摹写和平庸复制”的结论。这种批评也是缺乏具体分析的。
我们并不否认,由于长期以来哲学界把“反映”解释为是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的对客观事物和现实过程的复写,再加上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以“摹仿说”为核心的欧洲文艺理论对我国文艺理论界的深刻影响,致使许多人产生了这样的误解:认为提倡反映论,就意味着作家在创作时,只能从外部世界的人物和事件中去吸取创作的题材,至于作家自己的情感生活,就完全被排除在反映的对象之外。而且,既然文艺是对生活的一种“摹仿”,那么它的价值自然也只能决定于摹仿的对象,这就把主体在创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否定了。这其实是一种在旧唯物主义反映论基础上生发出来的文艺观念,与马克思主义对文艺反映生活的理解是大相径庭的。
从马克思主义的反映论与主体论、价值论统一的观点来看,文艺作品绝不只是作家对外部世界的机械的摹写;它在反映生活的过程中,还反映着作家自身,反映着他的思想、情感、意志、愿望。这决定了任何文艺作品总都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所以,我们主张以反映论为文艺学的哲学基础,并没有完全否定文艺创作中的表现性的成分,只不过反对那种完全脱离现实基础的“自我表现”而已。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首先,从文艺作品的客观对象来看,在创作过程中,作家反映的对象并不像旧唯物主义文艺理论所描述的那样,只限于外部世界的人物和事件,它还包括作家自己的情感生活在内。而作家之所以能把自己的情感生活作为自己创作的对象,那是由于人的活动具有意识性,这种有意识的活动不仅“把人同动物活动直接区别开来”,而且还使得人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识和意志的对象”
。这说明,正是这种自我意识的能力,才使得人在实践中不但把自己从自然中分化出来,同时还把自己“二重化”起来,从而全面确立了人在活动中主体的地位。这样,作家自己内心的情感生活也属于文艺反映的对象就理所当然的了。歌德很早就明确提出了创作的对象包括:“外在世界”和“我的内心世界”
。为此,他认为一个作家除了细心观察、研究广阔的现实世界之外,同时还必须努力地“认识自己”、“留心自己、注意自己”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使是表现性文艺,从广义来说,也是一种反映和再现。这就不难理解近代表现论的代表人物、英国浪漫主义诗论家赫兹里特和浪漫主义代表作家雪莱等人,在他们的理论著作中都沿用“摹仿”一词的原因了。
其次,从文艺作品的主观内容来看,在创作过程中,作家的思想情感除了作为文艺的对象之外,还作为作家这一创作主体的精神个性的特征,以及作家对于描写对象的主观态度而反映到作品之中。这可以分两层意思来说:第一,我们说文学是生活的反映,并不等于说一切现实生活都无条件地可以成为作家反映的对象,只有那些曾经为作家所感动过的、体验过的东西,才能在他的记忆库存中储存下来,成为创作中艺术加工的材料。如歌德所说:“对本身自在价值,也就是本来具有诗意的材料,也须契合主观世界才被采用。”
这说明:文艺作品的题材虽然得自现实生活,但作为一种心理的印象,它已经不同于一般物理的映象,多少总打上了作家自己思想情感的印记。这样,“得自现实的印象已经是他的社会个性,他的阶级世界观和他的个性特点和气质的表现”
了。第二,文艺作品不是作家经验事实的简单记录,要使积储在作家心底的经验事实转化成为他创作的对象,还必须把它重新提升到作家意识中来,经过作家审美情感的再度体验、再度选择、再度改造,才能反映到作品中来。在这一过程中,作家就不可避免地会把自己的审美情感熔铸到自己所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里,就像黑格尔所说的,“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心灵化了,而心灵的东西也借感性化而显现出来”
。而这种反映在作品里的审美情感,就其实质来说,就是以情绪体验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作家对于自己笔下所描写生活现象的一种审美评价,以及通过评价所显示出来的作家对于人生的目的、理想、信仰、意义的理解和探求。于是作品也就获得了生活材料本身所不可能具有的主观意向性内容。
由此看来,一切文艺作品无一例外地都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所谓“再现艺术”与“表现艺术”的区别,也只不过是侧重不同罢了。那么,我们能不能因为文艺作品具有表现因素而否认它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或认为它既是现实生活的再现又是作家思想情感的表现呢?这些观点我认为都是不能成立的。这是因为:一、我们说作家的情感生活也是文艺反映的对象,这只不过是就认识论的角度来说的,指的是由于人具有自我意识能力,他能把自己的活动也同外界事物一样,提到自己意识前面来加以认识;而绝不是说它与物质的东西一样,都是人类意识的根源。所以,从本体论或存在论的角度来说,人的意识只能根源于物质世界;一切精神的东西归根到底都是由物质的东西派生出来的。要是把意识的东西本体论化,那只能走到二元论和唯心论的道路上去。二、由于作家把自己的生活经验作为对象来描写的时候,还必然要对对象表达自己一定的主观态度,所以我们说文艺在反映生活的过程中同时还反映着作家的自身,反映着作家自身的思想情感。但这自身不是先验的,归根到底是由作家自身的社会存在和社会关系所决定的。这种思想情感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构成文艺是生活的反映这一命题的更深层的内涵。因为有些作品如郭沫若的《凤凰涅槃》等,就其题材来说是完全虚幻的,我们很难说它直接反映了生活中的什么现象;但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思想情绪,却是“五四”时代反抗封建专制、呼唤民族新生的时代精神的最强音!这难道不也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列宁把列夫·托尔斯泰说成是“俄国革命的一面镜子”,就是从他的作品充分而集中地反映了当时俄国农民的思想情绪而言的。这都说明:在文艺作品中,一切表现的因素归根到底都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认为提倡反映论就是宣扬再现排除表现,就必然使文艺成为对生活表现印象的机械摹写和平庸复制,同样是没有依据的。
最后,应该说明的是:我们说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哲学基础,只是从最根本的意义上来说的,绝不是说反映论可以取代创作论。文艺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它有自己反映生活的特殊规律。但正如列宁所指出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
文艺自身的规律不论怎样特殊,它总不可能超越意识与存在关系的一般原理;否则,对于文艺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找到正确的答案。所以只有在反映论的原理指导下去进行探索,我们的文艺学才会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对于文艺自身规律的认识才是既唯物又辩证的!
1988年1月12日于杭州
(原载《求是》1989年第13期原题为:《“反映”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哲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