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我国美学界,在阐述和理解审美是“无利害关系的自由愉快”这一命题时,由于自王国维以来一直没有分清“需要”和“欲望”这两者的区别;以致为了抵制“欲望”而把“需要”也一起予以否定,不是把审美放在人的需要系统中来进行考察;这样,有意无意地把美看作似乎像戈蒂耶所说的是一种“奢侈品”,是“世间多余之物”,似乎它只是有钱人的专利,是仅供休闲、娱乐、消遣的东西。所以直到今天,当我们在谈论普及审美教育时,还常常会听到这样一种质疑:当广大劳苦大众还为衣食奔波时,我们来提倡审美,乃是一路高蹈的、不切实际的理论。为了澄清这一认识上的混乱,我觉得在说明了审美对于完善人的人格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还有必要再针对这一具体观点作进一步深入的研究。这就得要从人的需要系统及其内在关系和联系的分析入手。
需要是人的活动的内在动机,是人的活动的积极性的源泉,要是没有一定需要的驱使,人的活动就不可能产生,即使产生了也不可能持久。而需要是一个层级的系统,一般可以分为自然需要和文化需要、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个层次。这是由于人作为“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它的生命包括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两个方面。肉体生命是依靠物质生活资料来维持的,相对于精神需要来说,这是第一性的,要是连基本的物质需要都不能得到满足,人也就难以存活。所以,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在一个尚存在着贫穷、失业,许多人还忙于为温饱的生活奔波的社会里,审美在国民教育中地位和作用总是要受到限制。因此为了提倡和普及审美教育,首先应该解决的就是经济生活和文化教育领域中的公平正义问题;但这也并不等于说我们只有等到这些社会问题完全解决之后,才有条件来提倡和普及审美,所以为了普及审美教育还需要我们从人学和伦理学的观点来进行思考。因为社会学是一门实证的科学,它看重的是必然律,是外部因果性,所以在社会学的视野中,人总是被外部的环境和条件所决定的;而人学、伦理学所强调的是自由律,认为人不同于动物,他不是消极地听命于外部关系所支配,受外部条件所决定,他有自己的志趣和意向,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这就决定了在同样的客观条件下,每个人在行动上还有自己不同选择的自由。正如从当今不断揭发出来的许多高官的贪污、受贿的事实所表明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优裕不能保证人就不犯罪那样,相反地,物质生活贫穷也不一定就会使人们放弃自己的志趣、爱好、自由意志、独立人格和精神上的追求和享受。这里就突显了精神生活在人的生存活动中的重要地位。要说明这个问题,还得需要我们从什么是精神生活说起。
精神相对于物质而言,指的是人的心理活动和意识活动,这是人类进入社会以来而不断社会化的积极成果,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根本特征,它的特点就在于奥伊肯所说的“超越性”,它能使人“超越彼此孤立的个体生活而进入普遍,使普遍的生活成为你自己的生活,成为你生命的动力”
。这可以从人的心理结构认识、意志、情感三方面来说明:认识是为了求真,是为求理性对感性的超越,它使人的意识进入普遍的领域而不再直接接受个别的、感觉经验的限制,唯此人的认识才能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而获得普遍的真理;意志是外部现实性的要求,它的目的是求善,“被执着为仅仅是一种应当”
,为求通过自己的活动,使对象世界按认识的旨意加以改造而实现自己的目的。如果说,认识与意志都是人的后天智能发展的成果,它们旨在求得对外部世界的超越;那么,情感则源于人先天的自然本性,源于人的本能的需求,所以情感的超越所需达到的就在于使人的活动超越一己之利害关系,而获得普遍的社会价值和自由的愉快,这正是马克思认为的是“人的活动”的基本特征,是自然的人进化为社会的人和文化的人的根本标志,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所着重阐述的问题。尽管自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来,由于私有制和社会分工,使人的活动向着与之相反的方向发展,丧失了它原本所应有的特性,而成为仅仅是个人谋生的手段,使劳动对人来说成为“外在的”“不属于他本质的东西”,不再从中感到自由愉快和精神享受,以致“他在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受摧残”,成为“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劳动”
,而这在马克思看来不应该是我们所认同的,恰恰是需要予以改变的现实。理论的作用就是为了给我们变革现状指明方向,探寻道路的。所以为了消除资本主义异化劳动所造成的人的异化,实现人的自由解放,马克思在从物质层面上提出消灭私有制和社会分工所造成的对人的强制和奴役的同时,还着重研究了如何使人由于异化劳动所导致的“人的机能”变为“动物的机能”的状态下解放出来,而“把劳动作为体力和智力的游戏来享受”
。这里的“游戏”显然是借用了康德和席勒的用语。康德把人的活动分为“自由活动”和“雇佣活动”两类,认为后者“只是由于它的结果(报酬)吸引着”,它对工作本身并不感兴趣,所以是“被迫的”,“痛苦而不愉快的”
,而前者则仅仅是为工作自身所吸引,是由对工作本身的兴趣所驱使的。马克思提出“把劳动作为体力和智力的游戏来享受”的用意也就是认为发展生产“决不是摒弃享乐”,而认为在“发展力量,发展生产能力”同时还必须顾及“发展享乐的能力和手段”
。这就充分说明了“享受”与“人的劳动”的不可分离性,唯有劳动者把乐业的精神与敬业的精神统一起来,把工作同时看作是一种精神享受,他才会全心致志地投入其中,使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表明这种超越利害关系的精神享受乃是“人的劳动”的所不可缺少的一种特征。
正是因为如此,我认为审美作为一种确保人格独立和人格完善的精神享受对于每个人的生存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它是人的一种“精神食粮”,就像梁启超所说它并非什么“奢侈品”,而是像“布昂菽粟一样”都是“生活必须品之一”
。因为一个没有精神生活的人,必然是空虚、贫乏、生命枯槁没有生机活力、没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的人。所以那种认为当劳苦大众尚在为温饱奔波的时候,来提倡审美是一种脱离现实的高蹈的理论之说,只能助长人们放弃对于“应是”人生的追求而去认同那些屈从于现状的奴隶哲学。事实上是在现实生活中,即使在广大劳苦大众所从事的艰苦劳动的生产中,也不是就与审美绝缘的。这种审美的因素使得劳动对他们来说不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同时也是排除痛苦从中获得精神享受的一种需要,就像高尔斯华绥在他的小说《品质》中所描写的那位老皮靴匠格斯拉那样,尽管他非常穷困,但绝不把制作皮靴仅仅当作谋生的手段,一旦投入制靴工作,他总感到是一种享受,总是自得其乐、乐在其中、乐此不疲,从不草率从事、粗制滥造。从而使得他的工作成了展示他的技艺、实现他自身价值的一种生活方式,也使得他们精力上的付出能从工作所感到的愉快中获得补偿,并始终对工作怀有一种敬业的精神,从不因穷困而丧失自己的人格志趣;所以他制作的靴子总是最精美、最耐穿的。他对工作是那样的虔敬,让人感到“进了他的店铺那心情仿佛进了教堂”。罗丹把那些对工作忠心耿耿、精益求精,以工作为乐的工人称之为“艺术家”
。也正是表明审美对于人的生产劳动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从历史上来看,尽管广大劳苦大众挣扎于温饱线之下,进入不了艺术的殿堂,与一切高雅的艺术无缘,但以各种形式流传于民间的艺术在他们的生活中却从未消失,这不仅使得他们在自娱自乐中获得精神的抚慰和激励,缓解生存的压力,而且还从中获得思想品德的提升,如同恩格斯在谈到民间故事时说的,民间故事使一个劳累的农民“忘却了自己的劳累,把他的硗瘠的田地变成馥郁的花园”;使一个疲乏不堪的手工业学徒感到自己的“寒碜的楼顶小屋变成一个诗的世界和黄金的宫殿”;民间故事书“还像圣经一样培养他的道德感,使他们认清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激起他的勇气,唤起他对祖国的爱”
。这都说明审美是人的生存的需求,是人的生活和工作中所固有的。尽管在现实生活中离这样理想的境界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理论从来不只是说明现状而是为了改变现状的,所以我们有必要理直气壮地予以提倡和宣扬。
2013年1月中旬写成
2014年6月下旬三改
[原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