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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说,当然不是说康德审美判断的理论就完美无缺,没有任何局限性了。与它的积极意义一样,它的局限性同样也是明显的。自黑格尔、叔本华以来,学界一般都认为他把现象世界与本体世界、经验原则和超验原则对立起来,而没有真正予以辩证解决。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还应该作一些具体分析:由于康德所反对的是知识的形而上学,所维护的是道德的形而上学,这使得他的本体论主要保留在他的伦理学中,因而这种对立主要也见之于他的伦理学,以致叔本华认为康德的道德学纯是“抽象的先天概念”,“没有实在的内容”和“任何种类的经验根据”的。 这似乎为后来人所普遍接受,并往往把对康德伦理学的评价引入到对他美学的评价。这我认为是可以商讨的。康德把美看作是“道德的象征”,表明他的美学是离不开伦理学的,他研究美学的目的也是试图把自然的人引向自由的、道德的人,亦即通过审美来沟通经验世界和超验世界、现象世界和本体世界,而把人提升到“至善的境界”。这使得他的美学带有非常强烈超验的、伦理学的色彩,而与在此前广为流传的着重于强调感官享受的英国经验派美学的基本倾向截然不同。但是美学毕竟不同于伦理学,因为伦理学是实践哲学而美学则属于精神哲学,它旨在服务于人格的建构而并非为了直接指导人的道德实践。因此,评价它是否割裂现象世界与本体世界,还得要落实到他对人的理解上。尽管康德关于人的理论都是排除经验的内容以纯思辨的方式来说明的,但我觉得出现在他理论中的人,并非“知性的抽象”,即分解把握到的“无人身的理性”;而是一种“理性的具体”,即在思维中对感性具体所作的一种真实的再现。这表现在他不仅在完成《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之后,再研究以审美判断为主要内容的《判断力批判》,试图从认识、道德、审美三方面向我们展示一个知、意、情相统一的人,以示只有同时兼顾到人的知、意、情三个方面,他的哲学体系才是完整的;而且在他最后撰写的《实用人类学》中,还对人的无意识心理作了这样的肯定:认为在人的头脑中存在着一种虽然“具有”,但却意识不到的“模糊观念”,这种“模糊观念”的领域是人心中最大的领域,“反之,清楚的观念却只包含着其中呈现给意识的极少地区,仿佛在我们心灵的巨大地图上只有很少地方被照亮着”, 表明在人身上意识与无意识也是统一着的。他强调鉴赏判断是单个的判断,从思维机能的量和情状的契机来看,都是根据表象直观而不依赖概念产生的快感和不快感而作出的,就是建立在对作为审美的主体总是整体的,既是理智、意志、情感统一,又是意识与无意识统一的人这一认识基础之上的。这足以表明他在美学研究中实际上所立足、所面向的是现实的、具体的人,是以承认人的感性存在为前提的;只不过与经验主义者不同,他并不俯就人的感性存在,而认为纯粹感性的人是人的一种未完成的形态,这决定了他研究审美不像经验派美学那样只要求达到对感官享受的满足,而是强调通过审美观照,以求达到一种精神上的超越,把感性的人提高到理性的人。因为在他心目中,仅仅是感性的人或仅仅是理性的人都不是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人,前者受感性所强制,后者受理性所强制,只有把两者统一起来,才有可能摆脱强制而进入自由,实现他的人的理想。尽管针对当时由于享乐主义盛行所出现的人的物欲化危机,康德所侧重强调的是理性的人,但他并没有把人抽象化,而认为只有把理性的强制内化为自己内心的需求、自己的自由意志,才能实现人的真正的自由。他在早年所写的《论优美感和崇高感》中就曾这样强调:虽然“真正的德行只能是植根于原则之上,这些原则越是普遍,则它们也就越崇高和越高贵”,但“这些原则不是思辨的规律而是一种感觉的意识,它就活在每个人的胸中”,是属于“对人性之美和价值的感觉”。 而在其后完成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和《实践理性批判》中,他又论述了尽管伦理学与物理学一样,都依据普遍的规律,而非出于个人的、偶然的经验和爱好;但由于伦理学的规律与物理学的规律不同,它的命题不是以“是”、以叙述的方式,而是以“应该”、以命令的方式来宣示的,它虽然对于人们必然地具有某种约束性和强制性,但是对于真正有德行的人来说,由于他的行为完全出于对道德法则所宣示的责任的一种“敬重”,这种外在的约束和强制也就转化为自己内心的意愿,成为是由他自己的“理性立法所施加的”了。这样,先天的道德法则也就转化为他自己的道德情感, 成为“居于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一种发自他自己内心的道德召唤。这就使得道德律与物理学中的自然律(必然律)不同而成为一种自由律,一种由主体自身所决定的行为法则。他把美看作是“道德的象征”,是沟通经验世界和超验世界的中间桥梁,就是寄希望于从感性层面上,通过审美这种无利害的自由愉快来培养人的道德情操,修炼人的道德人格。这都表明,与在《判断力批判》中的“目的论判断力”部分把整个自然都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那样,康德心目中的人也同样是有机的整体,既有别于爱拉斯谟心目中那种“停留在自己自然状态中的存在” ,也有别于笛卡尔心目中的那种“一个在思维的东西” 。所以,他在对实际的人的认识上,似乎并不持经验和超验、现象和本体世界相分裂的观点,这在他的伦理学和美学中都是可以找到证据的。

那么,我们为什么在吸取康德的思想(包括他的美学)的精髓的时候,还要对他的“批判理论”进行再批判呢?他的局限性到底在哪里?根据我目前的思想认识,我认为问题不在于对人的理解,而在于他在美学研究中所采取的方法论,即“纯粹理性的建筑学”上。

这是由于在哲学观念上,康德认为哲学研究的应该是“纯粹的理性”,应该是在思辨的领域进行的,这就使得他的人的理论都是思辨地建构完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出德国古典哲学,包括康德哲学所理解的人是“从天上降到地上”的同时,强调“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是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而这种有生命的个人的活动与纯粹思辨的人的不同就在于他不是脱离实际生活,而总是在一定的现实关系中进行,并这样那样受着一定现实关系所制约。这就决定了他与动物一样总受制于一定的必然律;但人之所以与动物不同,就在于他不仅能“感觉到自身”,而且还能“思维到自身”,即对自身的生存状态具有一种反思和评判的能力,通过反思,来思考和追问自己为什么活。这样,他就有了“应该”的生活观念,在他的经验生活之中就会有一个经验之上超验的世界,在他的物质生活之中就会有一个物质生活之外的精神的世界,在他的身上就有了一种超越精神。所以,从现实的,而不是“天上的”人出发,我们认为“应该”不是像康德所说的是先天理性所颁布的命令、所宣示的责任,是先天理性所强制给予人的;而是人在活动过程中通过自我反思,从自己对于现实人生的领悟和体验中所获得的一种道义上的选择和追求。它是受现实关系所制约的,是有着非常具体的、社会的、历史的内容的。但由于康德始终坚持哲学所探讨的只能是“纯粹的理性”,“是未杂有经验的事物在内” 的先天法则,这不仅使得他的哲学忽视了从实际出发而醉心于抽象思辨,而且也使得他的美学作为他的“纯粹理性”的组成部分,所致力于研究的也只能是审美判断中的“纯粹的先验的立法机能”,是超感性的“先验的原理”。 所以,在理论上,他始终把美的本体与道德的本体一样,都归结为一种超验的实体,并认为“纯粹哲学”不同于“应用哲学”,就是要把“经验心理学”和“实践人学”排除在外。 这就决定了他在美学上所作的探究工作也“只是在先验哲学的企图里”,而“不是以培养和精炼审美趣味为目的”; 否则就会影响到理论的纯粹性,这样他的理论就难免陷入抽象思辨。

所以,与他思辨哲学的观念相联系的,他的研究方法也必然是纯思辨的,所采用的是一种“纯粹理性的建筑术”,亦即按柏拉图所设想的排除感性材料以逻辑思辨作为构成知识体系的思想法则。所看中的不仅是理论上的超验性,而且也包括方法上的形式性,认为就像“轻捷之鸽翱翔空中,感遇空气之阻力,遂悬想在真空中飞翔当更轻捷”那样,“柏拉图以感官世界限制悟性过甚,遂鼓观念之翼,离感官经验世界而入纯粹悟性之真实世界中”。 从而也力求效法柏拉图,不仅在整个哲学研究中,而且在美学研究中,为了建立“纯粹理性之立法的机能”,而把经验的现象排除在外,无意于去探讨实际的审美活动,探讨如何在实践中来解决通过审美以求达到感性与理性、必然与自由、有限与无限的统一,这就使得他的美学思想中已经包含了的许多关于审美经验的丰富而深刻的见解,在他的理论著作中都未能得到具体阐释和充分展开。因此,我们把康德关于审美判断的论述通过与他身后的以叔本华和戈蒂耶为代表的就审美无利害性所发挥的理论加以比较,而视他的思想是迄今为止除马克思之外还未有人超越的高峰,来作为我们理解何谓审美问题的思想资源进行研究的时候,就不仅对他思想的精华,而且还只有对他思想的局限都有了充分的认识之后,才能扬其所长,避其所短,使他的理论遗产对我们审美理论的建设能够真正发挥有效的作用。

最后,还要说明一点的是:“审美”只是传统美学和文艺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和范畴,审美的无利害性也只是传统美学的一个基本命题。自从19世纪下叶以来,特别是20世纪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兴起以后,它也就遭到了猛烈冲击。后现代主义的倡导者和信奉者们在美学和文艺理论领域提出了“跨越边界,填平鸿沟”,力图消解和颠覆艺术和非艺术的界限而要求艺术向亚文化开放,美自然也不会再被用来作为规定他们心目中的“艺术”的依据。虽然有时也被他们所借用,如在他们所提出的“审美日常生活化”这个口号中;但实际上,这个概念在那里已经完全变味,完全排除了它所固有的提升人的精神的功能,而贬降为仅供感官享受的东西。审美愉悦不仅与感官快适没有区别,而且审美的无利害性更被衍化为“唯利害性”,唯有那些能刺激感官、满足欲望的东西才被看作是美的。所以,它已经不再具有超验性的精神内容,而被认为只存在于酒吧、咖啡厅、卡拉OK厅、美容院、健身中心,为那些“引领时尚的中产阶级”休闲、消遣、娱乐的东西之中。这些思想在近几年也贩卖到我国并被某些学人炒得火热,给人的感觉似乎美与美的艺术都已走向消亡的边缘。到底怎么来看待这种观点?面对当今理论上这种极度混乱的局面,对于美我们还有没有评价和选择的标准?我认为是有的,这就是要联系我们当今人的生存状态,看它在当今那种物欲横流、信仰泯灭、价值迷失、道德沦丧、文化失范的生存境遇里,使人在日趋物化和异化的过程中愈陷愈深,还是从中挣脱出来,走向超越、走向自由、走向解放。而康德的审美理论虽然距今已有两百多年,但就他针对当时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盛行的社会现实所阐明的通过审美的无利害的自由愉快可以使人摆脱奴役,走向自由解放,完成人的道德人格的建构这一点而言,仿佛就像是针对当今现实、当今人的生存状态而发言的。如果我们领悟到这一点,那么,也就从另一个方面足以说明后现代主义“反美学”理论的反社会性和反人类性了。所以,我们今天来探讨“审美”问题也就不完全是一个纯学术、纯理论问题,它不仅是一个关系到美学和文艺学学科建设的重大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一个关乎人类和社会如何走向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问题。

作于康德逝世200周年之8月下旬
(原载《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2期,发表时有删节) 7EminzjqA4+X9uiiHZ2CnboaUH+57woEHkcLc3TwtjljI+On27IpcDQJANaNVA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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