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史以来的世界著名肖像画中,最富有魅力,最为人称道的,恐怕要算是达·芬奇花了四年心血画成的《蒙娜·丽莎》了。她仪容高贵、情态娴雅,特别是那流盼的明眸,蕴藉的笑容,使每个观者看了无不为之倾倒。从她诞生后近五百年来,就一直被人们当作非人间所有的天仙的化身!
看过画的人恐怕未必会想到,现实生活中的蒙娜·丽莎却并不美。她是当时意大利佛罗伦萨富商弗朗西斯科·戴尔·乔亢多的妻子。近年国外有人从达·芬奇为她所画的素描稿上发现,她右眼脸下不但长有一个霰粒肿,而且她的右眼还有着明显的内斜视,这就更有损于她的美貌。说她就是达·芬奇作为模特儿的现实生活中的蒙娜·丽莎,可能谁都会感到意外和惊讶的。
面对这张素描稿,我们不难想象,达·芬奇在当时处理这幅肖像时,那是多么地伤透了脑筋:因为作为肖像画,它要求忠实;而作为艺术品,又要求美观。而且按照欧洲传统观点,美乃是造型艺术所追求的最高准则。传说古希腊忒拜国就有明文规定:凡是绘画、雕塑都要比原物更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惩处。这是否属实,我们虽然无法考证;不过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至少就这样告诫过艺术家:在进行创作的时候,“你们就必须从许多人身上选取,把每个人最美的部分集中起来,从而才能创造出完美的形体来”。他的同时代的画家宙克西斯,就是忠实地按照他的意见,来为克罗顿城邦的天后庙画古代美女海伦像的。为了描绘这位绝代佳人,他从整个克罗顿城的妇女中选取了五个美人,分别选取她们各自身上最美的部分,从而糅合成这幅美妙绝伦、无可比拟的海伦像。他的办法颇为后世人所称赏,都把它视为成功的经验来加以推广。
欧洲造型艺术自古以来就追求的这种理想的美,直到18世纪还成为许多艺术家创造的圭臬。以反对古典主义的姿态出现于18世纪艺坛的德国美学家莱辛,虽然并不否认“诗”(文学)中可以描绘丑;但他也还是认为画与“诗”是不同的:因为“诗”的媒介是语言,它不可能塑造直观的形象,而是诉诸想象的,故而丑的事物在想象中就被削弱了,比较起来并不那么令人反感。而画就不同,它的媒介是线条、色彩,是直接诉诸人们的感官的,所以只能表现引人愉快的对象,丑的事物因而也就不宜入画了。这看法今天看来显然是片面的,原因在于他把绘画作品的美与反映对象的外形美直接等同起来了。事实上,一个艺术作品的美主要不是决定于对象,而是取决于艺术家在描绘过程中所流露出来的对于这些对象的态度和评价。车尔尼雪夫斯基说得好:“‘美的描绘一副面孔’和‘描绘一副美的面孔’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尽管是现实世界中一副美的面孔,如果画家本人的趣味不高,在作画时不深入地去把握和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内心世界,甚至为了迎合某些观众的低级趣味,把它面得非常甜俗,就像有些广告牌上的“美女”那样,这画也不可能是美的;反之,即使是一个不美、甚至丑陋的形象,也可以画出一张美的面相来。
这并不言过其实。17世纪西班牙画家委拉斯凯兹所画的西班牙国王菲力普四世的侏儒《赛巴斯提恩》就是很好的例证。罗丹在分析这幅画时就深刻指出:画家着力刻划的赛巴斯提恩那深邃和忧郁的目光中,“使我们看了,立刻明白这个残废者内心的痛苦,——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他作为一个人的尊严,而变成一个玩物,一个傀儡”。这就是由于画家不是纯客观地把这种畸形的形体展示给人看,而是把他全部的同情倾注于笔端,从而使得我们在看画时不只是把注意力停留在丑陋形象的表面,而深深地为画家人道的精神所感动。透过这一病态畸形的形象,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得到一种美的享受。所以,作为艺术品它还是美的。当人们在艺术实践中认识到了决定作品美丑的根本要素是艺术家的态度和评价,艺术也就开始从仅仅以美为对象的狭隘领域中解放出来,为艺术反映开拓了广阔的天地,这不能不说欧洲艺术史上的一大进步。
不过,这是达·芬奇身后一百年的事;至于达·芬奇生活的16世纪,对于画家和雕塑家来说,美的事物,还是他们表现的唯一对象。这种艺术趣味当然不能不影响到肖像画;何况,肖像画又是艺术中一种特殊的品种。一般说来,被画的人总希望在不违反真实的基础上,把自己的外貌画得更美一点,使缺陷适当得到掩饰,这原也无可厚非;但对于肖像画家来说,这就难了。艺术创作可以概括、凑合;而画肖像却不允许虚伪的美化。这不仅有奉承、谄媚之嫌,而且,对于一向视绘画是一门科学、“画家的心是生活的一面镜子”的达·芬奇来说,更是与他所信奉的原则相悖。事实上,这原则在画《蒙娜·丽莎》的过程中,达·芬奇还是始终遵循不违的。他不但没有把女主人眼睑下的霰粒肿漏画(这似乎有点刻意求真了),甚至连她的内斜视也没有掩饰。但是,肖像画既然是艺术,就不能只要把对象如实地描绘下来完事,总需要经过画家一番艺术处理;而且没有高尚的目的和深刻的意图去表现对象身上没有特征意义的病态的缺陷,也不免会堕入自然主义,那是与美的艺术水火不相容的。这矛盾怎么去解决?达·芬奇终究不愧是画坛上的一位大师,为了使双眼的目光协调,他特地调整了蒙娜·丽莎的顾盼姿态,使右眼内收,左眼外展,让左眼珠自然地转向外眦部。这样,不仅把蒙娜·丽莎斜眼的生理缺陷巧妙地掩饰过去,达到生活的真实性与艺术的理想化的统一,而且在观众看来她好像在凝视、谛听,好像由于发现左方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而发自内心的微笑了。从而使她的笑容不只是脸部肌肉机械的牵动,而具有丰富充实的心理内容,这就更能激发观众的想象了!
说到这里,不禁使我联想起我国古代的《张弓图》和《挑耳图》来了。传说曾有一个画家给唐末藩王李克用(太原晋王)画像,李克用一目失明,使这位画家颇难下笔。起先他画了一幅《挥扇图》,以李克用手中扇的一角将失明的眼睛遮掩。当时正值盛夏,李克用手中也正好拿着一把扇子;这画家的用心看来也并不算怎样显露,但是,李克用却很不满这无聊的谄媚,说:“这是有意地来奉承我!”要他重画。经过反复构思,这画家总算是画了一幅《张弓图》,让李克用一目圆睁,一目微眇,作瞄准状。既表现了他的骁勇善射,又显不出有意奉承的痕迹,因而使李克用大为高兴。后来清代画家费丹旭可能从中得到启示,他在为也是一目失明的道光皇帝的叔父画像时,巧妙地画成了一幅《挑耳图》,让失明的那只眼睛闭着,像在挑耳时忍痛的样子,果然也同样博得主人的欢心。与达·芬奇对蒙娜·丽莎的处理,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惜这些画我们今天都看不到了。
这说明,画肖像在某种意义上确是比创作更不容易的事情。无聊的谄媚为重品格的画家所不屑,也未必为画主所喜欢;违背真实更为严肃的画家所不容,能够像《蒙娜·丽莎》以及《张弓图》《挑耳图》那样,使画家既不违反生活真实,又不至于陷入自然主义而保持艺术所必须具备的美的要求,这需要画家花多大的心血去进行巧妙的构思和处理!?
这一点,肖像画与艺术创造的道理是一致的。
(原载《文化娱乐》198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