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消费能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生产发展;消费是生产的动力和最终目的,消费所形成的新需求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具有导向作用。党的二十大提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提出五方面二十项重点举措,综合施策促进消费持续恢复,释放消费潜力。
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消费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是传统的消费领域存在明显缺陷,产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预付式消费“跑路”等问题一直存在于消费活动当中;二是消费模式变化所带来的消费风险升级扩散,导致个人信息受侵害、大数据杀熟、诱导式消费等一系列问题不断发生,引发社会关注;三是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仍面临取证难、投诉难等问题,现行法律仍然缺乏有效规制。
新时代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在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修订,全国各省市陆续对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这些都对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起到重要作用,消费维权法律体系日渐成熟。
中国消费者协会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近年来分别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共促消费公平”作为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伴随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费升级持续加速,不断涌现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也暴露出安全保障不足、消费者被不公平对待等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实现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可持续的消费公平,是新形势下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保护的重点和工作的着力点。
新冠疫情在2022年依旧持续肆虐,与前两年相比,饱受疫情影响的交通、旅游、网购等领域的投诉纠纷已有不同程度的回落,部分已接近疫情前水平。与此相对的是,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培训服务、食品、服装鞋帽等领域的投诉纠纷则呈现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对经营性互联网服务的投诉随着消费者数字生活比重的不断提高,而逐年增涨;另一方面,受到“双减”政策影响,校外教育培训领域关门跑路、退费困难等问题较为严重,呈上升态势;随着2022年疫情政策的调整,餐饮堂食、文体等场馆经营的回归,服务类投诉会有一定增长。
本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近年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近况;当前消费维权的难点与热点;我国区域消费维权建设状况;国内消协组织以及国际消联的动态等。本研究报告的编撰,期望能对宣传消费维权观念、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以及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利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