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6 近野寿男
资料来源:[日]『戦争責任研究』(季刊)15号(1997年春季号),第53页。
关于近野寿男的文献史料很少,只知道他是日本熊本医专毕业,军衔为军医大佐(少将)
(见图2-6)。他任职“荣”1644部队长的时间段为1944年3月1日至1945年4月28日。对他的履历及其细菌战活动情况的研究有待新史料发现。
关于“荣”1644部队最后一任部队长山崎新的个人基本情况,目前限于史料,对其知之甚少。略述于下:山崎新“大正十三年(1924年)”毕业于庆应大学医学部。任职“荣”1644部队长的时间段为1945年4月28日至〇(战败)。
暂无山崎新的照片。
1946年10月22日,司法行政部在致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快邮代电”中,拟有一份控告日本战罪犯的《司法行政部战罪审查表》,表的名称为“控告日本战罪犯”,山崎新列为被告第一名。
山崎新,日军登1644部队多摩部队长兼中国防疫给水部长官。
(犯罪)事实摘要:本案被告山崎新,将我国俘虏注射各种病菌为医学实验,作巧妙杀害方法,因此死亡者百余人。
在这份《战罪审查表》中,一共有15名被告,除山崎新外,小野寺秀雄等12名被告隶属中国防疫给水部第一部(职位:部长3、部员7、雇员2),广本、森田2名被告分属“南京敌军总司令部第三课(职位:课长)”“(南京)俘虏收容所(职位:所长)”。“详细证据”由谢金龙(籍贯:中国台湾)提供,复经南京首都地院职员薛(苏)复生调查证实,并有日军华中派遣军第11军第68师团直属“桧”1644部队防疫给水部九江支部天作队日俘榛叶修的“具结证明(书)”作为佐证依据。
如本书第一章所述,山崎新的“身份(官阶)”是“日军‘登’1644部队多摩部队长兼中国防疫给水部长官”。就是说,山崎新在担任“登1644部队多摩部队长”的同时,又兼任中国防疫给水部队长。
这份材料可证“荣”1644部队通过细菌实验杀害中国人属实。表中所列“被告”并未以正式的战犯身份在中国受到正义审判。后来,受“东京审判”影响,这些“被告”被遣返回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