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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骨文发掘的收获

甲骨文的考古发掘

甲骨文自1899年被发现以来,至今已100余年了。一百多年来甲骨文已出土了15万片。 这15万片甲骨,大多数是农民私自发掘出土的(主要是1928年以前殷墟所出的甲骨),考古发掘出土的甲骨文只占3.5万多片。从数量上看,考古发据出土的甲骨文只占甲骨文总数的23.7%,但是由于农民私掘的甲骨多属小片,其上的文字大多较少。而考古发掘品,大块的和完整的甲骨数量较多,其上的文字也多,内容丰富,学术价值高,故本文专门叙述关于甲骨文的考古发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甲骨文的出土地点只限于殷墟,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随着考古工作的蓬勃开展,甲骨文的出土地点也不断扩大。在河南郑州、山东济南大辛庄发现了商代的甲骨文。此外,在山西、陕西、河北、北京地区的一些西周遗址中也出土了西周甲骨。由此扩大了甲骨学研究的范围。

下文将分别介绍商代及西周甲骨的考古发掘情况。

一 商代甲骨文的发掘

(一)殷墟甲骨文的发掘

殷墟考古发掘,始于1928年。当时的主要目的是要寻找甲骨文。

从1928—1937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在殷墟进行了十五次发掘,发现甲骨文24918片。1929—1930年,河南省博物馆也到殷墟小屯进行发掘,发现甲骨文3656片。从1950年至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继续在殷墟进行工作。数十年的考古工作又发现刻辞甲骨6631片。自1928年至今,殷墟考古发现甲骨文共35205片,其中刻辞卜甲26278片,刻辞卜骨8927片(见表一)。

表一 1928—2004年殷墟考古发掘出土刻辞甲骨统计表

续表

1928—1937年的殷墟发掘,出土甲骨文的地点主要是小屯,还有侯家庄、后冈,计三处。1950年至2004年的殷墟发掘,除小屯、后冈、继续发现甲骨文外,在花园庄东地、花园庄南地、四盘磨、薛家庄南地、苗圃北地、刘家庄北地、白家坟西地、大司空村、洹北商城等地,都有商代刻辞甲骨出土。

80年来,在殷墟甲骨文的发掘中,有三次重大的发现。

(二)殷墟甲骨文的三次重大发现

1.1936年小屯东北地YH127坑

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于1936年春在小屯东北地进行第十三次发掘,原计划在6月12日结束发掘工作,就在当天下午四时,在YH127号坑中发现了成堆的卜甲,清理了一个多小时,取出3000多片小片的卜甲,许多龟甲上都有文字。主持YH127坑发掘的王湘、石璋如先生喜出望外,准备第二天竭尽全力,把坑中的甲骨清理完。可是第二天,几个人从早到晚不停地工作才清理了一层卜甲。这时正值酷暑,赤日炎炎,这些埋藏了三千多年的卜甲,哪能经得起烈日的灼炙。而坑中的甲骨层还有一米多厚,要把它们全部取下来,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他们决定改变工作方法,一方面继续清理,一方面雇工钉箱。考古组的几位先生,在田野中风餐露宿,奋战四个昼夜,把甲骨连同灰土都装进木箱之中。

小屯东北地离安阳火车站约5里,当时的运输工具又相当落后,要把重达5吨的大木箱运至车站,绝非易事。起初,考古组请安阳最有运输能力的李某负责此事,他将大木箱吊棺式的缚在一根粗木杠上,用64名杠房工人,把木箱当棺木来抬,结果杠断人散,木箱纹丝不动。后来,王湘、石璋如先生只得组织参加发掘的工人来抬。因木箱太重,走几步就休息一下,足足花了两天时间才走完5里路,把大木箱运至车站。

甲骨箱运至车站后,天公不作美,如注的大雨连续数日,直至7月4日才装车起运,7月12日运到南京历史语言研究所,后来又花了三个月时间,才将木箱中甲骨全部取出。

图一 甲骨坑被套进木箱内

YH127坑,坑口呈圆形,直径1.8—2米,距地表1.7米,坑底距地表约6米。坑内堆积分三层:上层黄土,厚0.5米,中层灰土与龟甲,厚2.3米,下层灰绿土,厚1.6米(图二)。出土时坑中的龟甲放置没有什么规律,有的正面朝上,有的反面朝上,腹甲与背甲,完整的与残缺的相互叠压,排成由北至南的斜坡状,在甲骨堆积中有一具拳曲的人骨架,紧靠坑的北壁,人的躯体大部分被埋在龟甲之中,只有头及上躯露在龟甲层以外,似乎在倾入龟甲之后此人才入坑内的。石璋如先生推测,此具人架是掌管龟甲的人员,在埋入龟甲之后以身殉职。

图二 小屯北YH127坑平剖面图

YH127坑,共发现刻辞甲骨17096片,是殷墟发现以来最大的收获。坑中甲骨文的时代属武丁时期。此坑属于武丁时代埋藏甲骨的窖穴。

YH127坑甲骨,不但数量多,而且有许多重要现象:

(1)在1.7万多片甲骨中,牛骨仅8片,其余全部是龟甲,再结合过去出土过单埋卜骨的窖穴,可推测殷代卜甲与卜骨是分处埋放的。

图三 剔除已取出的卜甲表面的泥土 右为本书作者刘一曼

(2)完整的刻辞卜甲数量多,近300版,其中有一块产自马来半岛的大龟《乙》4330+4773(《丙》184)长达44厘米、宽35厘米,这是至今为止殷墟出土的最大的一块卜甲。

(3)发现一些改制的背甲,即将背甲改制成中部有孔的椭圆片(类似鞋底形),知道殷人可能将甲骨穿成简册。

(4)发现了用墨或朱砂书写的文字,知道殷代已有书写的毛笔和颜料。

(5)发现了刻画龟甲卜兆的现象。

(6)常见字中填朱墨的情况,有的龟甲上大字填朱,小字填墨,黑红互衬,鲜艳夺目。

(7)记龟甲来源的刻辞较多。

YH127坑甲骨,刻辞的内容极其广泛,上至天文星象,下至人间杂事,无所不包,涉及殷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研究商代历史的珍贵资料。所以,有的学者称YH127坑是殷王朝的档案库。

2.1973年小屯南地甲骨

1972年12月下旬的某天上午,年近六旬的小屯村民张五元因制作煤球需用黄土,便到村南路边的小沟取土,当他挖了几锹黄土时,看到下面的土色逐渐变深,土中夹杂有一些小骨片,有的骨片背面有“火号”(小屯村民称卜骨背面钻、凿、灼的痕迹为“火号”)。张五元在青年时代就参加过殷墟发掘,富有经验。他把卜骨捡起来仔细观察,发现其中六片刻有文字,便小心翼翼地将这些卜骨用纸包好,送到安阳考古工作队。考古队的同志看到这些有字的卜骨,十分高兴。当年的安阳队队长戴忠贤和队员刘一曼一起跟随张五元到出甲骨的现场。他们用小铲轻轻扒开浮土,看到小沟边和沟底还贴着不少碎卜骨,其间也杂有少量碎陶片,土色黄灰。他们判断,这是一个甲骨坑遗迹。当时正值隆冬,不便发掘,便用几车碎土将该处掩埋起来。

1973年3—8月,10—12月,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在小屯村南路边一带进行了两次发掘,戴忠贤、刘一曼、曹定云等六位同志参加了发掘工作。经过七个月的紧张工作,发现了刻辞甲骨5335片,其中卜骨5260片,卜甲75片。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殷墟发掘中,甲骨文发现最多的一次。

小屯南地甲骨,除一部分出在近代扰乱层及殷代的文化层外,大多数出于殷代的灰坑(窖穴)中。这次发掘,共发现殷代的灰坑123个,其中58个都出了刻辞甲骨,少者每坑一片,多者数百片乃至上千片。其中出甲骨文最多的一个是H24坑,共出刻辞卜骨1365片,无一片卜甲。

图四 1973年小屯南地H24出土甲骨

H24坑,口部近椭圆形,距地表0.8米,直径1.8—2.7米,坑深0.8米,出土时成堆的卜骨叠压在一起,卜骨层厚0.3—0.5米(图四),卜骨堆中不见其他遗物,只在坑之底部发现少量的碎陶片。大体上靠近坑口的是小片卜骨,靠下面的多是大块的或完整的卜骨,安阳队清理H24坑的时间与YH127坑的发掘时间一样,也在炎热的6月,为了避免卜骨遭暴晒和雨淋,便在坑口上方搭了一个席棚,每天在棚内进行清理甲骨的工作。因卜骨叠压的极紧密,发掘者是根据它们叠压的先后逐层清理,每清一层先照相画图,然后一片片编号取出。对于没有断裂的卜骨,无论大小,逐号包好,放于筐中。对那些保存不好断裂成数片或一二十片的大块刻辞卜骨,他们用粘贴法,具体操作是用马粪纸根据卜骨的大小,剪成一块块纸版,然后在纸板上铺上一张麻纸,在其上刷上糨糊,按照卜骨的原状一片片取下,粘在麻纸上。这样做颇费时间,但能保证卜骨的完整性,使其在搬运过程中不致丢失,且便于以后的粘对与修复工作。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将H24坑卜骨全部取完。

小屯南地甲骨大部分属康丁、武乙、文丁卜辞(即甲骨文分期的三、四期),少量属武丁(第一期)和帝乙、帝辛时代(第五期)。

小屯南地甲骨,以卜骨占绝大多数,卜甲只占甲骨总数的1.4%。在卜骨中,大块的基本完整的牛肩胛骨上百片,这是前所未有的发现。

小屯南地甲骨多出于殷代的窖穴与文化层中,并与陶器共存,对甲骨文的分期断代研究有重要的意义。如学术界多年争论不休的“ 组卜辞”“午组卜辞”,在小屯南地有的出于早期的文化层与窖穴中,同出的陶器亦属于早期。据发掘者论证,小屯南地早期,相当于武丁时代,所以,小屯南地的发掘为判断这些卜辞的时代提供了可靠的地层依据。

图五 1991年花园庄东地T4周围环境

小屯南地甲骨刻辞内容相当丰富,包括祭祀、田猎、征伐、农业、天象、旬夕、王事等,其中有关军旅编制、天文、百工等方面的内容,是过去不见或少见的,还发现一些新的人名(包括贞人名)、地名、方国名和一些新的字词等,给甲骨学和商代史研究提供了大量新的资料。

3.1991年花园庄东地H3甲骨坑

1991年秋,为配合安阳市的筑路工程,考古研究所安阳队在花园庄一带进行考古工作(图五)。安阳队队长杨锡璋先生首先组织人力在该地进行钻探。钻探队在花园庄东100多米处,在距地表2.9—3.1米的深度,探出了许多无字的碎卜甲,初步判断,是个甲骨坑。此地过去从未发现过甲骨,杨锡璋先生对这一发现感到兴奋,决定在这里进行发掘,刘一曼和郭鹏接受了发掘任务。

10月18日,开始了发掘工作。20日上午,在距地表1.2米时,发现了甲骨坑H3,它被一个椭圆形坑H2破坏了一部分(图一一)。刘一曼、郭鹏决定马上发掘H2,当该坑发掘完毕,H3的坑口全部显现出来,原来这是一个十分规整的长方形窖穴,长2米、宽1米。10月21日,挖至坑口以下1.7米(距地表深2.9米)时,发现了密密麻麻的甲骨片,绝大多数是卜甲(图七),在几片卜甲上有清晰而细小的字体,刘、郭二人心中充满了喜悦。

但埋藏了多年的卜甲极易碎裂,出土时一块完整的龟甲往往断裂成数十片或一二百片,给清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工作了一天半,才取出五十多片卜甲。恰逢那时常刮大风,修公路的石灰、砂子迎面扑来,运土汽车隆隆的奔跑声不绝于耳,工期十分紧迫,安阳市城建局一再催促尽快发掘完毕。加上满坑甲骨发现的消息不胫而走,参观的人连续不断,安全问题也迫在眉睫,但欲快清理又不可能,这令发掘者焦急万分,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将整个甲骨坑来一个大搬迁,搬回考古站再清理。

他们做了一个长2.2米、宽1.2米、厚0.8米的大木箱框,将整个甲骨坑套于箱内(图六)。由于木箱的长度宽度与深度都比原坑的尺寸稍大,所以完整地保留了甲骨坑的原状。然后掏空甲骨坑的底部,再钉上木箱的底板。这项工作也极其艰巨,要弯着腰或蹲着干活。10月下旬的安阳天气秋凉似水,几个身强力壮的工人不停地挖土、钉板,汗水渗透了他们的内衣,但大家的情绪非常饱满。工作了两天才把甲骨坑完全套进大木箱之内(图一)。这时,全箱的重量近4吨。

10月29日下午,安阳队租用起重机将甲骨箱吊起,放于大卡车上,运回考古工作站。吊箱和运输工作,半个多小时就胜利完成。

从10月31日开始,发掘者在站内开箱取甲骨,取甲骨的方法仍采用1973年发掘小屯南地H24坑时用过的粘贴法,但因此坑绝大多数是已碎裂成许多小片的大块的卜甲,故操作起来比过去更复杂,难度更大。他们是直接在卜甲的表面(正面或反面)刷上浆糊,贴上麻纸,在其上盖上硬纸板,然后用竹签将卜甲下面的泥土掏掉,接着在卜甲下插进一两把小薄铲,一手用薄铲将卜甲轻轻托起,另一手按着纸板,将它作180度的翻转,再平放于纸盒之中(图三),每取一片都需要耐心和细心。至11月26日,取出甲骨856片,因天寒地冻难于工作,只得将甲骨箱钉起来,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1992年5月3日,继续开箱清理,至6月1日,清至坑底,甲骨全部取完。从H3坑的发掘,到取完最后一片甲骨,前后费时两个多月。

图六 H3第五层甲骨出土情况(已套进大木箱内)

图七 H3东南角第二层甲骨出土情况

花园庄东地甲骨坑共发现甲骨1583片,其中卜甲1558片(腹甲1468片,背甲90片);上有刻辞的684片(腹甲667片,背甲17片)卜骨25片,上有刻辞的5片,共计刻辞甲骨689片。此坑甲骨,以大版的卜甲居多,其中完整的卜甲755版,除了整甲外,半甲、大半甲的数量亦很多。特别珍贵的是上有刻辞的完整卜甲达300多版,占有字甲骨总数的50%以上。这是自1936年YH127坑及1973年小屯南地甲骨以后殷墟甲骨文的第三次重大发现,被评为1991年全国考古十大发现。

花东H3甲骨坑所出刻辞甲骨,内容较集中,主要有祭祀、天气、田猎、疾病、吉凶、梦幻等几类。据甲骨坑所出的地层关系、共存陶器以及卜辞内容判断、此坑甲骨的时代属武丁早期。

花东H3坑甲骨与1936年YH127坑相比有一些相同之处:

(1)两坑之时代大致相同,都属武丁时期埋藏甲骨的窖穴。

(2)甲多骨少。

(3)完整的和大版的卜甲数量多。

(4)字中填朱、填墨(图九、图一〇)和刻划卜兆的现象较常见。

(5)龟腹甲与卜骨的整治及甲骨反面钻、凿、灼排列的方式相似。

(6)发现刮削后重刻的卜辞。

(7)发现甲桥刻辞。

花东H3与YH127坑也有不少相异之处:

(1)坑之形状和坑内堆积不同。如前所述YH127坑是个圆坑,在甲骨堆积层之下还有1.6米深的绿灰土,内含陶片与兽骨,说明该坑在放入甲骨之前便已使用过一段时间。而H3坑是长方形坑,坑底以上80厘米全部堆满甲骨,甲骨层上填以50厘米的灰土,其上又填60厘米的黄土,然后用夯土打实,黄夯土之上又有60厘米的浅灰土。坑的形制规整,坑壁整齐(图八)。这些迹象表明,当时的人们是有意识挖造此坑,将一批占卜过的甲骨深埋于地下。

(2)花东H3,穿孔的腹甲较多,一百多片。大多数孔位于甲桥中部,左右甲桥各一孔,还有较小的孔,位于卜甲断裂部分的边缘处。

图八 花园庄东地H3平剖面图
1.浅灰土;2.黄色夯土;3.深灰土(虚线以下为甲骨层);4.黄土

图九 H3:632(局部,字中填朱)

(3)没有发现改制的背甲。此坑所出的背甲,是将一完整的背甲对剖成2块以后,边缘略经刮磨而成的。

(4)花东H3的卜辞全是契刻的,未见书辞。

(5)花东H3甲骨卜辞的字体风格大多细小、工整、秀丽,全坑卜辞字体较规范、划一。异体字较小。

(6)此坑卜辞文例上富有特征,如前辞多样化,常见占辞、用辞等。

(7)此坑甲骨卜辞的主人是“子”。全坑均属“非王卜辞”,而YH127坑的卜辞,绝大多数属王卜辞,非王卜辞占少数。

花东H3甲骨卜辞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第一,对甲骨文分期断代研究有重要意义。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甲骨文分期断代研究一直是甲骨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甲骨文断代研究中应采取什么标准?长期以来,学术界都采用董作宾先生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 中列举的五期分法,十项标准,特别是多用其中称谓、贞人、字体三项来分期。由于殷墟所出的甲骨卜辞中属小片居多,缺乏称谓与贞人,所以依据字体进行分期又是学者们最喜用的方法。一些学者在断定某片甲骨的时代时,常常将其上的干支与董先生制定的甲骨文《干支字体五期演变表》 中的字体进行对照。众所周知,董作宾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在甲骨学史上是件划时代的大事,对甲骨文研究影响很大,至今文中的许多观点仍具有指导意义。但是随着甲骨文新资料的不断出土和断代研究的逐渐深入,不少学者感到《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中的一些标准,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如董先生认为从早期至中晚期癸、庚、辛、午、未、辰、子、酉等几个字的演变规律如表二所示:

表二

图一〇 刚取出,未剔去泥土的卜甲H3:865(局部,字中填墨)

特别是其中四边出锋的“癸”字,一直被甲骨文研究者认为是第五期的典型字体,而这种出锋的“癸”字及其他“晚期”字体,在花东H3的甲骨卜辞中比比皆是,但H3的时代属于武丁早期。这种“矛盾”的情况表明,甲骨文的分期断代,应从多方面考虑,要注意区分不同的卜辞组,要研究卜辞的内容(称谓、贞人、事类、字体、文例等),还应十分注意甲骨文出土的地层、坑位、共出陶器的形态等,特别是对那些时代较早的卜辞,考古学的地层、坑位,更是非常重要的断代标准。总之,对甲骨文的分期断代,必须对以上各项因素作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第二,对“非王卜辞”及商代家庭形态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长期以来,学术界认为殷墟卜辞都是殷王的卜辞。70年代以后,大多数学者认识到殷墟卜辞中有小部分属“非王卜辞” ,但还有少数学者对此持不同的看法。H3坑卜辞的出土,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非王卜辞”的存在。“非王卜辞”的主人身份,是一些殷人家族的族长。 因此,一些学者在研究商代的家族形态时,大量引用和深入分析“非王卜辞”中的有关资料。过去,此类卜辞出土较少,只有一千多片,且小片居多,而花东H3坑,出土689片,并以大版的卜甲为主,内容远较以往的“非王卜辞”要丰富。所以,花东H3坑甲骨卜辞的出土,对“非王卜辞”以及商代家庭形态的研究有重大意义。

4.殷墟以外地区商代甲骨文的发现

(1)郑州地区出土的甲骨文

郑州地区从1953年始,陆续发现了四片甲骨文:①1953年4月,在二里冈西北部考古发掘工地,于被推动机翻动的土层中,捡到刻字肋骨一块,上刻十字;②同年9月,又在该工地的T30探沟东端的商代二里冈期灰层内,出土一块牛肱骨,上刻一“ ”字 ;③1989年,在省水利第一工程局的二里冈上层灰坑内,发现了一块动物肢骨加工的骨料,上刻两字,刻痕较浅;④1990年,在郑州电力学校二里冈上层的夯土坑H10中,发现一件由动物肩胛骨加工成的残骨料,其上亦刻二字,刻痕也浅。后二字的字体稚拙,为习刻文字。 郑州所出的这四片有字骨片中,刻字肋骨文字较多,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对它的时代、刻辞内容、性质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1954年,陈梦家先生认为肋骨上的字是习刻,时代可能属于商代晚期。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裴明相著文指出,该肋骨所出的地点“绝无郑州商代人民公园期及安阳殷墟晚期遗存”,该骨时代应属于商代二里冈期。 因裴氏长期在郑州从事考古工作,所以他的观点为学术界采纳。

图一一 花东H2与H3坑的关系

对肋骨的释文、性质、至今仍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李学勤认为,肋骨上的字十个,是两段辞,第一辞七字,位于肋骨下方,“乙丑贞:从受。七(或十)月”。第二辞三字,在第一辞的上方,“又土羊”。土,释为“社”,又读“侑”,指祭祀社神以羊。 大多数学者采用这种看法。

李维明认为,该骨字数十一个,是一段辞,即“又乇土羊乙丑贞从受七月”,内容是记录了一次商代用羊侑祭“乇土”(亳社)的活动 ,并在七月乙丑日贞问祭祀结果的事情。他的依据是,在《郑州二里冈》第三十八页的肋骨刻辞摹本中,“土”字上方有“”形,应释“乇”字。但因从发表的拓本及照片,看不出有“乇”字,且目睹过肋骨实物的学者,未提到“土”字的上方有字,故这一看法尚未得到学术界认同。

关于肋骨的性质,有学者说是卜辞 ,有的则说它是刻辞 ,但无论哪种看法,大家都认为,文字的内容,与社祭有关,是比较重要的。与郑州商城作为都邑的性质相吻合。

(2)山东济南大辛庄出土的甲骨文

2003年3月,在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出土了七片刻辞卜甲,其中四片能缀合成大半甲(编号T2302(5)B:1),另三片碎甲有少量文辞。

图一二 大辛庄遗址出土卜甲

T2302(5)B:1,残长18厘米、残宽10.7厘米(图一二),全版有三十四字,卜辞十六条。此版卜辞的内容是关于祭祀的。主要卜问祭四母以消除灾殃,用猪牲作为祭品。卜辞之时代近武丁至祖甲。大辛庄卜甲在甲骨的整治、钻凿形态、字形、文法等与殷墟卜甲基本相似,应属于同一系统,但在兆枝的方向、序数契刻位置、卜辞的排列等又与殷墟卜辞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具有地方特色。大辛庄甲骨卜辞是郑州商城及殷墟甲骨文之外,首次发现的商代地方性甲骨卜辞,这在甲骨学史上是很有意义的,因此可以推测“文字的使用在商王朝的政治疆域已有相当大的覆盖面,并有效地发挥相应的内聚作用”

二 西周甲骨文的发掘

(一)西周甲骨文的发现

西周甲骨文的发现始于1952年。从1952年至今,西周甲骨文出土了401片,除12片为卜骨外,其余全为卜甲。西周甲骨文出土的地区有河南、山西、北京、河北、陕西等地(表三)。以下按地区分述之。

1.洛阳出土的甲骨文。1952年,于洛阳东关泰山庙遗址,在LTT53探沟内,发现了一片有字卜甲,它的反面有整齐而密集的钻凿。其特点是方形的钻和长方形的凿联结成一个低洼的正方形,而凿更深一些。正面有卜兆,在右半甲之中部,有一“五”字,有学者认为卜甲主人是殷人或是周初被迁到洛邑的殷人之物 ,据其钻凿形态,应为西周卜甲

2.山西洪赵坊堆村刻辞卜骨。1954年在山西省洪赵县坊堆村的周代遗址中出土了一块基本完整的卜骨,骨背面有钻窝及灼痕,卜骨正面有兆痕,上刻八字“化宫鼎三止又疾,贞” 。李学勤据与卜骨同出的铜器、陶器等遗物判断,指出应为西周初期之物。

3.北京昌平白浮刻辞卜甲。1975年,在北京昌平白浮村发掘了三座西周木椁墓,在两座墓中出土了五片刻辞卜甲。其中M2出二片,一片刻“贞”字,另一刻“不止”二字;M3出三片,一片刻“其祀”、一片刻“史告”,还有一片刻“其尚上下韦驭”六个字。

4.北京房山镇江营刻辞卜骨。80年代末在北京房山镇江营西周燕文化遗址中,出土了西周卜骨一片,上有由六个字组成的“筮数”两组。

5.北京琉璃河的刻辞卜甲。1996年在北京房山琉璃河燕都遗址祭祀区的H108灰坑内,出土数十片残卜甲,其中三片有字。一片四字“其 □□”,一片“用贞”二字,还有一片“成周”二字。 “成周”卜甲的出土,对遗址的断代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成周营建于成王初。表明H108坑的年代,不会早于成王时期,即琉璃河时代最早的遗存年代在西周早期的偏早阶段,这对于燕国史及北京史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表三 西周甲骨统计表

续表

6.河北邢台南小汪刻辞卜骨。1991年,在河北邢台南小汪西周遗址的发掘中,于H75坑出土了一片刻辞卜骨 ,上有两组卜辞,一组刻“其事騜,陟四白 曰:祀”十个字。 [1] 另一组已残缺,仅存一“其”字(图一三)。这是邢台地区首次发现的一片西周卜骨,对研究西周邢国历史有重要意义。

7.陕西长安张家坡刻辞卜骨。1956年在长安张家坡丰镐遗址发现了三片有字卜骨,均刻由六个数字组成的“筮数”,两片两组:511681与681151及668116与166661,一片一组,116111。

8.陕西岐山凤雏刻辞卜甲。1977年,在陕西岐山县凤雏村发现了一座大型的宫室建筑基址。这座基址南北长45.2米,东西宽33.5米,面积1469平方米。是一座前后两进、左右有厢房的封闭式的院落。在基址的西厢房二号房间,发现了两个出甲骨的窖穴——H11与H31。H11,出土残破的甲骨1.7万多片,其中龟甲一万六千七百余片,均为龟腹甲,卜骨300余片,为牛肩胛骨。这批卜甲经清洗后,其上有文字的283片。H31,出土西周甲骨四百余片,清洗出有字卜甲10片。两坑共出有字卜甲293片,均属小片。 卜甲上的文字不等,少的一两字,最多的一片有30余字。

图一三 邢台南小汪西周刻辞卜骨

9.陕西扶风齐家村刻辞甲骨。从1979—1980年,在陕西扶风齐家村的西周遗址的考古发掘及在遗址附近采集,共获得刻辞甲骨六片(卜骨五片、卜甲一片)。 齐家村所出的甲骨片较大,弥补了凤雏片太小的不足,对于研究西周甲骨的整治、凿钻形态、文字行款等提供了重要资料。2002年,在齐家玉石器作坊遗址的一个长方形坑中出土一片刻有三十多字的甲骨。

10.陕西扶风强家村刻辞卜骨。1981年,在陕西扶风强家村遗址,采集到一片刻辞卜骨,上刻三字。

11.陕西岐山礼村刻辞甲骨。2002年,在陕西岐山礼村东南沿刘家沟西沿进行发掘,发现刻辞卜骨。

12.陕西岐山周公庙的刻辞卜甲。2003—2004年在岐山周公庙遗址的考古调查与发掘中,发现西周卜甲700余片,其中刻辞卜甲83片,字数最多的一片有38字。这批刻辞卜甲中,有数例与“周公”有关的卜辞,是西周甲骨文的首次发现,还有一片背甲上刻有“哉死霸”月相词,是研究周代历法的宝贵资料。刻辞中有不少地名,以“周”与“新邑”最为常见,“唐”“薄姑”各一见,但均是第一次见于西周甲骨文中。通过对甲骨坑堆积状况、出土陶片年代特征、卜甲刻辞内容等的分析,发掘者初步判断周公庙遗址卜甲的年代可能为西周早期。周公庙甲骨文的出土,是继1977年岐山凤雏甲骨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发现,对西周甲骨及西周早期历史的研究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13.湖北襄樊檀溪村刻辞卜骨。1988年,在湖北襄樊檀溪村出土一片西周卜骨,是牛肩胛骨扇部,背面有凿,正面刻二字,其中一字是“乙”字,另一字难辨。

以上十三次发现,以周原甲骨(凤雏、扶风)最为重要。下面我们概述周原甲骨的情况。

(二)周原甲骨概况

1.周原甲骨的特点

(1)用料。主要用龟腹甲,部分用牛胛骨,罕用背甲。而殷墟甲骨中背甲有一定数量。

(2)整治方法。龟腹甲背面刮磨平整,甲首经掏挖后留有宽厚的边缘,牛胛骨削去背面骨臼部分,但未切臼角。

(3)凿、钻、灼法。卜甲一般施方凿,在凿的靠外部有一道较深的竖槽。方凿排列整齐、密集。卜骨背面施圆钻,在圆钻之底部靠外侧凿一竖槽,也就是说,凿置于圆钻之中。钻孔排列不规则,从骨臼以下至肩胛扇附近都有分布。卜甲上的灼痕较大。完整的卜甲,左右两边的卜兆都指向中缝。卜骨上的灼痕较小,呈黄褐色的小圆点,左右两侧兆枝相对。

(4)刻辞情况。卜甲上的刻辞依中缝分左、右两部分,刻辞刻于兆枝一侧,顺着兆枝,即朝着腹甲“千里路”的走向。周原的西周卜辞及记事文字行款为自右下行而左,几条族属尚有争议的“庙祭”卜辞,行款为自左下行而右。

卜骨上的刻辞有两种:一种以骨臼一方为下,以骨扇一方为上,字行与骨长平行;另一种是契刻时卜骨横置,字行与骨宽平行,以第一种为常见。

(5)字体。字迹甚细小,要用几倍的放大镜才能辨识清楚。 周原甲骨文的时代,多数学者认为是商代末年至西周早期。

2.周原甲骨的主要内容及学术价值

周原甲骨文的内容包括祭祀、用牲、征伐、出入往来、年成、渔猎、城建、纪时及杂卜等,对研究商末的商周关系、西周早期的历史等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1)为研究商代末年的商、周关系及商周之战提供了重要资料。如周原甲骨中文字较多的几片庙祭卜甲(H11:82、H11:84、H11:1、H11:112)内容涉及商王宗庙名、商代祖先名、前二片还提到“周方伯”,尽管对这几片甲骨的族属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但学者们均认为,它们对研究商代末年的商周关系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再如,文献记载武王即位数年,开始伐商,周原卜甲H11:9有“大出于河” ,可与《史记·周本纪》记武王九年“东观兵,至于盟津”时,“武王渡河”相印证。

(2)对研究西周早期的历史增添了新的资料。如:周原甲骨(H31:2)记“箕子来降”可与《周本纪》记武王灭殷后“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相印证。再如,西周初年的两件大事——“周公东征”及“营洛邑”,在周原甲骨中有所涉及。周原甲骨(H11:132)“王 秦”与周公东征有关,周原卜甲(H11:27)“于洛”、(H11:102)“见工于洛”,为周公营建洛邑提供了证据。周原甲骨上还有不少国族名、人名、官名、地名,对研究西周的方国、官制、人物、地理等也很有价值。

(3)周原甲骨的发现,丰富了甲骨学研究的内容。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西周甲骨文出土数量少,内容简单,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那时说到甲骨学,只限于殷墟甲骨文。而自周原甲骨出土后,其数量较多,内容较广泛,受到学术界的重视,研究的论著也日益增多,从而将甲骨文研究从商代扩大到商周二代,促进了甲骨学研究向纵深发展。

安阳殷墟甲骨出土地及其相关问题

殷墟甲骨文自1899年被发现以来,迄今已97年了。90多年来,学者们的研究课题主要是文字考释、甲骨文分期、用甲骨文来研究殷代历史等方面,因而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有文字的甲骨上。由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研究者只能从已发表的甲骨拓片、照片、摹本来进行研究。

殷代社会生活的内容是相当广泛的,许多问题的研究单靠甲骨拓片、照片、摹本是不够的,还必须运用实物资料。如研究殷人的占卜习俗,董作宾是在仔细观察和深入分析了第一次殷墟发掘小屯所出土的刻辞甲骨以后,才写出了《商代龟卜之推测》 一文,该文在学术界影响很大,不少观点至今仍为学者所沿用。数十年来,随着考古出土的甲骨资料的不断增多,甲骨出土的地点不断扩大,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使研究者逐渐认识到,像研究占卜这一类的问题,只注意刻写文字的甲骨,忽略无字的甲骨,或只注意小屯出土的甲骨,不顾及小屯以外的其他殷墟遗址所出土的甲骨,由此而得出的一些结论,可能是片面的或者不够完善的。基于此,笔者主要以50年代以来殷墟发掘所出土的甲骨资料为基础,从殷墟甲骨的出土地、各遗址所出甲骨的特点等方面,来对当时的占卜习俗的某些问题,作些探讨。

一 殷墟甲骨的出土地点

现将已发表的或尚未发表而笔者了解到的甲骨出土地列表如下(表一、表二)。这两个统计表的数字表明:

表一 1950—1991年殷墟考古出土甲骨统计表

续表

(一)在殷墟范围内,发掘面积稍大的遗址都有卜甲、卜骨出土,可见占卜风俗在殷代极为流行。

(二)无字甲骨与刻辞甲骨出土最多的地点是小屯。该地考古发掘所出的刻辞甲骨,1928—1937年为28575片,1955年至19世纪90年代5669片。 再加上20世纪以来私人盗掘出土的十多万片,小屯共出刻辞甲骨15.5万多片。无字甲骨之数则难以统计,估计比有字甲骨之数量更大。众所周知,小屯是王都的中心区,殷代的宫殿、宗庙均位于此,也是殷王、王室成员居住之地。

(三)小屯以外,花园庄东地 、侯家庄南地 出土的刻辞甲骨亦较多。花园庄东地出土甲骨的地点距小屯宫殿基址约400米,位于大灰沟的东南角内侧,属宫殿区的范围之内。侯家庄南地位于洹河北岸,与王陵区相距不远。这两个地点的刻辞甲骨均以卜辞占绝大多数,卜辞的内容也很重要。

(四)除上述三个地点外,四盘磨 、薛家庄南地 、后冈 、苗圃北地 、花园庄南地 、大司空村 均出土过刻辞甲骨(图一),但数量很少。六处遗址共出刻辞甲骨19片,且绝大多数属于习刻。

(五)小屯甲骨,以卜甲为主,据胡厚宣统计,刻辞卜甲与刻辞卜骨之比例是73∶27。 解放后出的甲骨,虽然以卜骨为主,但若以90余年来小屯所出甲骨之总数计算,卜甲仍占大多数。花园庄东地甲与骨之比例是98.4∶1.6,甲的数量相当大。侯家庄南地为1∶1。苗圃北地甲与骨之比例为55.7∶44.3,甲比骨稍多。殷墟其他的殷代遗址,卜骨比卜甲多。

图一 殷墟刻辞甲骨出土地示意图

表二 1928—1937年殷墟考古发掘出土刻辞甲骨统计表

二 甲骨的大小及选材

在甲骨的大小方面,小屯、花园庄东地、侯家庄南地与其他遗址有所差异。

小屯卜甲,大版的较多。它们集中出于YH127坑。最大的一版龟腹甲《丙》184(《乙》4330+4773),长44厘米、宽35厘米。笔者从《乙》《丙》两书的拓片粗略统计,YH127坑中,长度在30厘米以上的刻辞卜甲有40多版。如《丙》96,长35.3厘米、宽26厘米;《丙》349,长34.7厘米、宽26厘米;《丙》117,长34厘米、宽23.4厘米等。最小的卜甲(腹甲),《丙》95,长11.5厘米、宽6.5厘米。最大的龟背甲《丙》61,长35厘米、宽15厘米。

花园庄东地H3甲骨坑,没有发现长40厘米以上的龟甲,最大的腹甲长32.5厘米、宽22厘米。长度在30—32厘米的刻辞卜甲也有二十多例。最小的腹甲长13厘米、宽7.5厘米。最大的龟背甲长34.5厘米。

侯家庄南地,最大的卜甲,《甲》3915,长29.8厘米、宽22厘米,最小的卜甲,《甲》3918,长27.1厘米、宽19.3厘米。

其他的殷墟遗址,出土的卜甲,多属小片,完整的甚少。苗圃北地已发表尺寸的完整卜甲2片:1958—1961年发掘所获的PNT234④:6(背甲),长22.2厘米、宽9.5厘米。 1984年发掘的PNH16:4(腹甲),长22.2厘米、宽14.2厘米。 花园庄南地,1991年秋,在清理几座殷代小墓时,在墓口上的灰层发现了一版基本完整的卜甲(腹甲),长17厘米。 总之,迄今为止,这些遗址所出土的卜甲尺寸都较小,尚未发现长度在28厘米以上的大卜龟。

小屯、花园庄东地、侯家庄南地的卜甲,均以腹甲占绝大多数,背甲较少。如花园庄东H3甲骨坑,出卜甲1558片,其中腹甲1468片,背甲90片,背甲与腹甲之比例为6∶94,其他遗址背甲与腹甲的比例相对较大。下面以《殷墟发掘报告(1958—1961年)》几个遗址的卜甲资料为例(表三)。

表三 1958—1961年殷墟出土卜甲统计表

从表三看到,白家坟东北与王裕口西等四处遗址,背甲比腹甲更多。

关于卜骨材料,殷墟各遗址均以牛的肩胛骨为主,小屯卜骨还有极少猪、马、羊、鹿骨骼 ,苗圃北地发现人髋骨6片 ,用人骨为占卜材料,这是极罕见的现象。

小屯出土的牛胛骨卜骨,大版的数量较多。如《殷虚古器物图录》44,长43厘米、宽28厘米。《甲骨文录》42,长36.5厘米、宽21.5厘米。1971年小屯西地出土的21块卜骨,尺寸都较大,长36—44厘米,宽21—24厘米。1973年小屯南地出土的近万片卜骨中,大块而较完整的卜骨近百版,长度在40厘米以上的有5版,最大的《屯南》2293(H57:52),长44.2厘米、宽24.7厘米。

小屯以外的殷墟遗址所出的卜骨大多较残破,小片居多。已发表的资料中,未见完整的卜骨。较大的卜骨,如白家坟北VDT5⑨:36,缺下部骨扇一小部分,残长25厘米 ;苗圃北地84H19:1,缺上部骨臼,残长22.4厘米 ;花园庄南地T3③:8,缺下部骨扇一部分,残长22厘米(图六,4)。依卜骨实物及已发表的照片、图推测,这几片卜骨所断缺之长度,不会超过现在长度的1/3,原骨的长度在36厘米以下。

三 甲骨的整治

小屯卜甲中的腹甲,一般甲首里面均铲平,不留边缘,甲桥只留一小部分,甲桥与腹甲连接处成钝角,边缘呈弧线状。背甲有两种方式,一种从中脊锯开,一分为二,边缘经修整刮磨,近梭形(图二,1);另一种,将完整的背甲剖开之后,又锯去首尾两端,边缘修整成弧线,整个形状近似鞋底形,有的中部还有圆孔(图二,2)。

侯家庄南地的卜甲,整治的方法与小屯相同。

花园庄东地的龟腹甲亦与小屯相似,背甲只见第一种,无鞋底形的改制背甲。花园庄东H3,不少龟腹甲,于左、右甲桥的中部,钻一相当规整的圆孔。

图二 殷墟卜用背甲
1.小屯加工过的背甲;2.小屯的改制背甲;3.苗圃北地的背甲(1.约1/4,2.约2/5,3.约1/5)

苗圃北地发现的腹甲,以甲首经过掏挖,留有宽厚的边缘,甲桥与腹甲相连部分成锐角的占多数。如PNH25:34、PNH5:2、PNT21⑤:5。 背甲有两种,一种略呈梭形,似小屯第一类背甲,另一种似刀形,里面两端较厚,中部较薄,有明显的锯磨痕迹,中部有一圆孔,如PNT130⑥:5(图二,3)。 此种形式的背甲,在其他遗址尚未发现。

殷墟出土的卜用牛肩胛骨,都经过加工,削去反面直立的骨脊并加以磨平,锯去骨臼的一部分并将臼角切去,然后将正、反两面刮磨光滑。小屯的卜骨与其他遗址的卜骨在整治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小屯卜骨一般的整治方法是:第一,将反面的骨臼削去一半或三分之一,使之成月牙形;第二,将臼角向下向外切去,使缺口成为90°或略小于90°的锐角;第三,臼角缺口之横边与骨版顶端的宽度之比(即图三,1、2的CD∶AB)大多数都少于1/3,少数为1/3,个别稍大于1/3。臼角的切口,大多数是竖边长于横边(即图三,1、2的BC>CD),极少数竖边等于或略少于横边(即BC≤CD)。

殷墟其他遗址所出卜骨的整治情况,单

图三 卜骨锯切臼角后的形态
1、2.小屯卜骨(约1/5);3、4.花园庄南地卜骨(约1/3)

从已发表的卜骨照片、拓片等观察,还难以看出它的特点,下面仅以1991年花园庄南地出土的卜骨为例做些比较。

1991年,花园庄南地(安李铁路南)殷代遗址共发现卜骨38片,29片较破碎且多为骨版之中、下部。保留骨臼的卜骨只有9片。这9片卜骨有5片削去骨臼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与大多数小屯卜骨相似,2片削去骨臼的三分之二,1片削去骨臼的五分之一,1片完全没有削骨臼和切臼角。也就是说,有44%的卜骨骨臼的锯削情况与小屯卜骨之常例不合。在8片切臼角的卜骨中,6片切锯情况与小屯近似,但有两片很特殊。T14B:13,臼角切口为大于90°的钝角,臼角切口之横边为3厘米,卜骨上端宽3.3厘米(图三,3,CD∶AB=10/11)。臼角切口处竖边长1.3、横边长3厘米,横边比竖边长两倍多;另一片M97上:1,臼角切口为稍小于90°的锐角,符合小屯常例,但臼角切口之横边为2厘米、卜骨上端宽4.7厘米,两者之比近2/5,臼角切口竖边长0.9厘米、横边长2厘米,横边也比竖边长2倍多(图三,4)。

四 甲骨上凿、钻、灼的分布

(一)卜甲

甲骨学者认为,殷墟卜甲,凿、钻、灼的分布是以龟甲反面的中缝(俗称“千里路”)或中脊为轴,左右对称,很有规律。腹甲的右半部,钻与灼在凿的左侧,左半部,钻与灼在凿之右侧,它们均向着中缝(图四,2),这样,正面的兆枝也都指向中缝。背甲,右背甲的反面,钻与灼在凿的右侧(图四,1)左背甲的反面,钻与灼在凿之左侧,也就是说,背甲上的钻、灼均指向中脊。 我们重新检查殷墟出土的卜甲资料,认为这一传统的看法,对于小屯、侯家庄南地、花园庄东地所出的卜甲仍是适用的,但对于殷墟其他地点的卜甲则不然。下面以苗圃北地和花园庄南地的卜甲资料为例进行说明。

苗圃北地已发表凿、钻、灼情况,稍大一些的卜甲9片,其中腹甲8片,背甲1片。

1.腹甲 多数卜甲,中缝两侧凿、钻、灼的数目基本相等,但排列不大对称。钻、灼与凿的配置情况可分三种形式:(1)2片卜甲(84H18:11、H18:10)左、右两部分所有的钻、灼都位于凿之外侧,与中缝相背 ;(2)5片卜甲(84H16:4、H16:8、H16:6、PNIVH5:2、PNM42:6)大多数钻、灼位于凿之外侧,与中缝相背,少数钻、灼在凿之内侧,向着中缝 (图五,2);(3)1片卜甲(PNH25:34)多数钻、灼在凿之内侧向着中缝,少数钻、灼在凿之外侧,背着中缝

2.背甲 1片(PNT234④:6),左背甲的反面,共25个凿、钻、灼,分4排,21个钻、灼在凿之左侧,向着中脊,4个钻、灼在凿之右侧,向着边缘。

图四 小屯甲骨凿、钻、灼的分布
1.卜骨(背甲《甲》2290);2.甲(腹甲、《京津》2);3.卜骨(《屯南》2163)(1-3.约1/5)

图五 花园庄南地与苗圃北地卜甲(腹甲)上凿、钻、灼的排列与钻、灼的方向
1.91花南T1⑤:15;2.84苗圃H16:8;3.91花南T3③:6(1、2.约2/5,3.约1/5)

花园庄南地 在22片卜甲中,有4片稍大一些可看出凿、钻、灼情况的卜甲,均为腹甲。与苗圃北地的情况相似,有的卜甲中缝两侧凿、钻、灼之排列亦不对称。钻、灼与凿的配置分两种情况:(1)1片卜甲(91花南T3③:6),所有钻、灼都在凿之外侧,与中缝相背(图五,3);(2)3片卜甲(T2③:2.T3③:7、T1⑤:⑮)大多数钻、灼在凿之内侧,对着中缝,少数钻、灼在凿之外侧与中缝相背(图五,1)。

上述两个地点的卜甲(腹甲),没有一片钻与灼全部指向中缝的。这与小屯、花园庄东地、侯家庄南地的卜甲存在明显的差别。

应当指出的是,钻、灼在凿之外侧与中缝相背的卜甲,在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 及山东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 都有发现,可见其分布的地域是相当广泛的。

(二)卜骨

1.凿之排列。凿之排列,是指卜骨背面上半部凿的排列形式。小屯卜骨凿之排列依背面上部存在一行、二行、三行凿而区分为三种类型。我们曾对小屯南地出土的167版较大的卜骨进行统计 ,Ⅰ型(背面一行凿)10片,占被统计的卜骨总数的6%,Ⅱ型(二行凿)150片,占90%,Ⅲ型(三行凿)7片,占7%。即小屯卜骨凿之排列以二行占大多数。

苗圃北地 上半部较完整的卜骨7片。其中背面二行凿的只有PNIH24:2 1片;三行凿的有84T1④:20、H19:17、T1④:21 、PNT22④:16、PNH217:26、PNⅡT4③:2 6片,但凿的排列不大整齐。三行凿占了被统计卜骨总数的86%。

花园庄南地 上半部保存较好的卜骨9片,背面二行凿的5片,占54%,三行凿的4片,占46%(图六,2、4)。

图六 花园庄南地、王裕口南地、四盘磨卜骨凿、钻、灼的排列与灼的方向
1.王裕口南地90博T2⑤:12;2、4.91花南99上③:2,91长南T3③:8;3.四盘磨SP11(1-2、4.约1/3,3.约1/4)

王裕口南地 出土卜骨29片,上半部保存较好的7片。背面二行凿的2片,三行凿的4片(图六,1)四行凿的1片。三行凿占被统计卜骨总数的57%。

2.灼之方向。小屯大多数卜骨的反面,凿旁之灼(或钻与灼),位于凿之同侧,即左牛胛骨反面,灼(或钻与灼)在凿之右侧,右牛胛骨反面,灼(或钻与灼)在凿之左侧(图四,3),它们均向着骨臼的切角(可简称“同向”灼)。有少数卜骨,外沿(指与臼角相对的一边)凿旁之灼向着臼角,内沿(指近臼角的一边)的灼则与臼角的方向相背,这样一来,卜骨上部内、外沿两排凿的灼,都指向卜骨的中央(以下简称“相向”灼)。 有的学者将《明义士藏骨凿钻形态》 《小屯南地甲骨钻凿形态》两书中较大片的、有两行以上凿、灼(或凿、钻、灼)的卜骨之灼向进行了统计,认为灼之“同向”在殷墟卜骨中常见,其时代从武丁至乙辛,灼之“相向”在殷墟卜骨中少见,其时代是康丁,延续的最迟时间在康丁—武乙之际。

苗圃北地 在上述7片卜骨中,只有1片属“同向”灼,余7片属“相向”灼,后者占被统计卜骨的86%。

花园庄南地 在上述9片卜骨中,只有2片属“同向”灼,余7片属“相向”灼(图六,2、3)。后者占被统计卜骨的78%。

王裕口南地 上述被统计的7片卜骨,全部属“相向”灼(图六,1)。

我们进一步检查了其他遗址的卜骨,发现在大司空村 、薛家庄南地 、白家坟东北 、四盘磨 (图六,4)、后冈 等地,这种“相向”灼的卜骨相当常见。这种卜骨,不但出现在殷墟文化第三、四期,而且见于殷墟文化第一、二期。如苗圃84H19:7、PNH217:26、91花南M99上③:2、M99上③:3属殷墟文化第一期,苗圃84T1④:10、T1④:21属殷墟文化第一、二期,PNH24:2属殷墟文化第二期。可见“相向”灼的卜骨最早出现于武丁前期(或早于武丁),延续时间较长。

五 甲骨上凿的形态

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的学者从甲骨实物资料中归纳出小屯甲骨凿的形态 ,现将他们的观点撮述如下。

甲骨分期的第一期(武丁),以尖头直腹凿、弧形凿(凿之两端常见针尖状突出)占多数,长度多在1.5—2厘米,凿的腹部较窄。第二期(祖庚、祖甲),有的凿与一期近似,大多数凿头尾圆尖或平圆,腹部有弧度,较一期的宽大。凿长多在2厘米以上。

第三期(廪辛、康丁),出现和流行长方形凿,还出现鼓腹凿(如橄榄状)。凿的长度增大,以2.2—2.5厘米为多,有的长达3厘米。

第四期(武乙、文丁),武乙时期继续流行长方形凿,但凿较短小,长度多在2厘米以下,还出现不规则的弧形凿,此种凿,在文丁时最为流行,此时还有一种水滴状凿。

第五期(帝乙、帝辛),流行鼓腹凿,也有少量长方形凿。此期凿的特点是短而宽,长度多在1.7厘米以下。

小屯以外的殷墟遗址,虽然出土了不少甲骨,但在发掘报告中很少介绍甲骨背面的凿的形态,所以我们目前对这一问题还不能作出较详细的论述。但已发表的、大体上可以看清凿形的几片甲骨,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一些遗址所出的甲骨凿的形态并不完全符合上面说的规律,而是有自己的特点。如苗圃北地的卜甲PNH217:5 与84H19:10人髋骨卜骨。 的凿都是长方形,但这两片均出在殷墟文化第一期的灰坑,时代属武丁前期(或更早)。此外,苗圃北地还发现极少数不施凿钻而直接施灼的卜甲。再如,花园庄南地的卜甲与卜骨,常见长1—1.2厘米、宽0.3—0.4厘米的小弧形凿。这些都是小屯甲骨所未见的现象。

六 占卜后甲骨的处理

小屯遗址,甲骨出土有三种情况。1.出在晚期的坑、层及殷代文化层中,多属小片甲骨;2.零星地或较为集中地出于殷代的灰坑中,但甲骨与陶器、兽骨、木炭等其他遗物杂处,也是以小片居多;3.集中出于殷代的灰坑中,坑内大版的或完整的甲骨相当多,甲骨叠压得很紧密,甲骨堆中其他遗物甚少。在考古发掘中,这类坑发现较少,如小屯北YH127 ,小屯南H24、H17、H57 等,但出土甲骨之数量大。

花园庄东地遗址属第2、3种情况,其他的殷代遗址只见第1、2种情况,至今尚未发现专埋甲骨的窖穴。出土情况的差异,反映出对卜用后的甲骨处理有所不同,一般遗址的卜者,占卜之后,很快将甲骨如同垃圾一样遗弃;小屯、花园庄东地的卜者,虽有随意舍弃卜后甲骨的现象,但经常是将卜后之甲骨保存一段时间,再集中埋于窖穴之中。

七 两点认识

(一)《太平御览》卷931鳞介部引《逸礼》谓“天子龟尺二寸,诸侯八寸,大夫六寸,民士四寸”,若按周尺、西汉尺推算,则大体相当于28厘米、18厘米、14、9厘米。董作宾先生据小屯第一次发掘的36号坑所出的卜龟资料,认为“商代犹无此等差之分” 。1936年发现的YH127,所出卜甲的长度从11.5—44厘米不等。该坑,绝大多数卜甲的问疑者是王,可见殷王所用的卜甲有大有小,并不是以尺二寸为标准的。后代的文献,并不符合殷商时代的实际。董氏的看法不无道理。那么,殷代不同等级不同身份的人使用的卜龟是否存在一定的差异呢?回答是肯定的。从上文的叙述中,我们已经看到,不同的遗址所出的卜甲数量、大小确有不同。即小屯出的卜甲最多,数以万计,大的卜甲也多,最大的长44厘米。侯家庄南地的大龟七版长27—29厘米。花园庄东地H3甲骨坑,出土卜甲1500多版,大甲的数量也不少,最大的卜甲长约34.5厘米。除上述三个地点外,殷墟九处遗址所出卜甲的总和还不到600片(指已发表的卜甲数),且多是较小的卜甲,至今尚未发现28厘米以上的大卜龟。

存在上述差别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卜甲的占卜主体的身份不同。侯家庄南地的刻辞卜甲,与小屯大多数刻辞卜甲一样,属王的卜辞。花园庄H3甲骨坑的卜甲,占卜的主体是“子”,是一位与殷王关系密切、地位极高的贵族。苗圃北地出两片字甲,属习刻。花园庄南地及其他几个出卜甲的遗址,所出的卜甲均无刻辞,不能直接看出卜者的身份。但从这些遗址尚未发现大的房基,有些遗址,如苗圃北地还是铸铜作坊等来看,那里的居民身份不太高,遗址中出的卜甲,可能属平民或小贵族占卜后的遗物。

2.与龟甲的来源有关。殷王卜用的龟甲,大多属各地的贡品。YH127坑,不少卜甲的甲桥记事刻辞,有外地贡龟的记载,如“我致千”(《合集》116反),“雀入龟五百”(《合集》9774反)。胡厚宣推测,殷代各地的贡龟数字在一万以上。 这些龟甲多来自南方。如卜辞记载:“又来自南氏(致)龟”(《合集》7076)。上述我与雀之领地均在南方。YH127坑的那版特大龟甲(《丙》184)与现在产于马来半岛的龟同种。 我们在花园庄东地H3坑所出的卜甲中,也发现有的卜甲甲桥刻辞上,有贡龟的记载。可能该坑不少卜甲,特别是其中尺寸较大的,也来自南方。苗圃北地、花园庄南地等一般遗址所出的卜甲,尚未发现甲桥刻辞,且卜甲尺寸较小,这表明,殷代的平民及小贵族是难于享用作为贡品中的大龟,他们占卜,用本地或附近产的尺寸较小的龟。据此,我们认为,殷墟殷代遗址所出的大卜龟,大概与青铜礼器一样,也是等级、权力、地位的一种标示物。

(二)小屯、花园庄东地、侯家庄南地与殷墟大多遗址的卜用甲骨,在整治、凿钻灼的排列、凿的形态等存在较多的共性,但也有不少区别。即苗圃北地、花园庄南地、王裕口南地等许多遗址,卜用甲骨的整治不如上述三处所出的精致、规范,凿的排列及各期凿的形态也有所不同,尤其是灼(或钻与灼)的方向差异就更明显。小屯等三处遗址的卜甲(腹甲)凿旁之钻、灼,均对着中缝,背甲的钻、灼指向中脊,排列极有规律;大多数卜骨上的灼,属“同向”的,均指向臼角,只少数卜骨的灼,属“相向”的,指向骨版中心。苗圃北地等遗址卜甲(腹甲)上的钻与灼,多数背着中缝,只少数灼向着中缝,背甲上的灼,并不全都向着中脊,有的与中脊相背。卜骨上的灼,以“相向”最为常见,指向臼角的少。

上述差别的原因是什么?我们认为这表明殷王及少数王室贵官地位高的大贵族,有专门的占卜机构。在殷王掌握的占卜机构内,既要占卜国家大事又要占卜王的日常生活琐事,且一事多卜,从正面、反面反复卜问。因而卜事极为频繁,占卜机构内的人员就需较多,甲骨的整治、贞卜、契刻或占卜以后甲骨的处理等都有专人负责。这些人大多是经过专门训练、技术娴熟的卜者,在各项工作中都有一定的操作规程。所以王的卜甲、卜骨相当的规范化。

花园庄东地甲骨坑的“子”卜辞及小屯听出的非王卜辞 ,在内容和字体上与王的卜辞有差别,但是,在甲骨的整治、钻凿灼的排列、甲骨的来源等大多与王的甲骨相同,表明殷王的占卜机构与王室贵官、地位显赫的大贵族的占卜机构的关系很密切。在殷都一般族的聚居区内的中、小贵族及平民也进行占卜活动,但没有专门的占卜机构。卜者的身份可能与现代西南纳西族、彝族的情况有些相似 ,即他们是擅长占卜,有一定的经验,但尚未以此作为固定职业的人。他们在甲骨的选材、整治、占卜的程序、方法等主要的方面遵循殷民族传统的占卜习俗的有关规定,但操作中又不必恪守殷王与高级贵族等占卜机构规定的一些具体的工作法则,而表现出自己独特的风格。

论殷墟甲骨的埋藏状况及相关问题

一 殷墟甲骨的埋藏

关于殷墟甲骨的埋藏状况,在殷墟科学发掘之前,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陈邦福先生的“殷人不忍任卜骨沦没,遂发诸卜室,就朝歌隙地而藏之” 。1928—1937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在殷墟进行了 15次发掘。通过考古发掘,发现了大量的刻辞甲骨,对甲骨埋藏的情况有了具体的了解。发掘资料表明,陈氏的“失国埋卜”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曾主持并参与多次殷墟发掘的董作宾先生,将甲骨文埋藏的情况,归纳为以下四种:

第一种是“存储”。存,是有意地保存着;储,是有意地储藏起来。如“第一次发掘的第九坑,包含着一、二、五期;第三次发掘的‘大连坑’,包含着一、二、三、五期;这种坑乃是地下的复穴而兼有窦窖,专供存储甲骨之处,武丁时用它,祖甲时用它,廪辛、康丁时用它,直到帝乙、帝辛时还在用它”。“又如第四次发掘的E16坑,只存过武丁到祖甲的卜辞……第九次发掘的侯家庄南地,有六块康丁时代卜用过的完整龟腹甲,半块背甲,叠在一起。存于复穴中。”

第二种是“埋藏”。如十三次的YH127坑。他认为“这一种应该是很少的”。

第三种是“散佚”。“在许多复穴、窦窖中或版筑基中基上偶然发现几片甲骨文字,应属于这一类……例如第六次的发掘,在一个大圆坑的土阶上,发现一块骨版是第五期的卜辞。”

第四种是“废弃”。是“废物利用”,即将卜用过的甲骨,作习契之用,或把用过的骨版,锯去一部分,改作他物。

陈梦家先生对董作宾的说法有所修正,他将甲骨埋藏的情况分为三类:

(1)储积的。第四次E16,第十三次B119和YH127,小屯所出武丁卜辞;第九次 H·S·20,侯家庄所出廪辛卜辞。

(2)累积的。第五次E57、59、60(一个圆坑),小屯所出武丁至廪辛卜辞;董所说的大连坑,小屯所出武丁至帝辛卜辞。

(3)零散的。第六次所出的一片甲骨(《甲》3659)是小屯所出帝乙、帝辛卜辞;1931年后冈灰土所出的一片胛骨;1950年在四盘磨获大卜骨三,其中一片横刻了三行字。

陈氏修正董氏之说主要是将董氏的第一、二种做了调整,并取消了 “废弃”的提法。我们认为,“废弃”是指甲骨本身的使用情况,而不是甲骨的埋藏,所以将之删除是有道理的。

《小屯南地甲骨》一书的编者在论述1973年小屯南地甲骨出土情况时说:“除一部分出在近代扰乱层、隋唐墓道及殷代文化层外,大多数均出在殷代灰坑中,出土甲骨的灰坑五十八个,少者一片,多者数百片乃至上千片。在多数灰坑中,卜骨、卜甲与陶器碎片、灰烬、兽骨等夹杂在一起,这些甲骨可能是作为废物被人们遗弃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少数灰坑中,甲骨集中地大量出土,似为有意的贮存。例如H17,共出卜骨、卜甲165片,其中刻辞卜骨105片,刻辞卜甲2片。出土时成堆的甲骨层层叠压在一起,卜骨中间没发现其他遗物……又如H24,共出卜骨1315片。没有卜甲。”

由于董作宾先生及《小屯南地甲骨》编者中的一些同志是参加殷墟考古,并亲自发掘过无数刻辞甲骨的学者,所以他们提的“存储”(或“贮存”)说,在学术界影响较大。很多学者都采纳了这种观点。有的还进一步加以发挥,说像YH127坑甲骨“是有意储存的,类似现代的资料档案库,以备査找”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有的学者开始对“存储”说提出质疑。

姚孝遂、赵诚先生认为,小屯南地H24等坑,卜辞中存在习刻的甲骨,“很难说这批甲骨是有意识地‘珍藏’” 。1989年,姚孝遂先生曾对我谈及对小屯南地甲骨埋藏状况的看法,他仍坚持,像屯南H24、H103等坑,甲骨卜辞、习刻、无字甲骨共出,不是储存或有意埋藏甲骨的窖穴,大概是些垃圾坑。

据笔者所知,有一些资深的学者,在非正式的场合,也发表过类似姚先生的看法。

擅长用民族学资料研究考古学及古文字的学者汪宁生先生也曾说“过去研究甲骨文的学者,或称殷墟甲骨成坑埋藏为存储档案,这似乎尚难成为定论。因为同坑埋藏的不仅有字甲骨还有无字甲骨”

1990年以后,一些年轻学者也对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张国硕同志认为“从甲骨卜辞的出土位置来看,商王朝并未有专门的档案库”。“现今发现的甲骨文,多位于室外灰坑窖穴中,显然不是有意要保存下去。”

上列各家分歧之处主要是对一些出土甲骨数量较多的灰坑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即认为这些坑是垃圾坑、是有意的存储、有意的埋藏三种意见。下面我们逐一进行讨论:

1.垃圾坑

殷墟甲骨坑中确实存在不少这样的坑,坑内的甲骨大多较破碎,甲骨出土时与兽骨、木炭、陶片、蚌壳等其他遗物夹杂在一起,如屯南H2、H37、H38等坑。但屯南H24、H17、H23、H103及小屯北YH127等坑则不然,坑内大版的或完整的甲骨较多,甲骨集中地一次(或数次)出土,甲骨堆中其他的遗物甚少,与垃圾坑是有明显区别的。

主张这些坑是垃圾坑的学者,主要依据是坑内的甲骨卜辞与习刻及无字甲骨共出,但是在1991年花园庄东地H3甲骨坑,亦存在习刻、无字甲骨与卜辞共出的情况。但该坑是确凿无误的有意的埋藏(详见下文),并不是垃圾坑,所以这一观点,尚难成立。

2.有意的存储——档案库

张国硕同志认为,甲骨坑多位于室外,不是有意要保存甲骨。他还指出,甲骨处于深坑中,这种环境不适宜保存档案 ,他的意见不无道理,但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尚需做进一步的分析。因为在殷墟考古中发现的灰坑,绝大多数均在房基之外,而其中一部分坑(有的较深,有的稍浅)有做储物之用的,如存放粮食、存放生活用具等,这类做储物之用的灰坑,一般形制较规整,底部平坦。有的储物坑,底部经夯打,有的坑底经烧烤过,是为了防潮。此类坑,面积较大者深度在2米以上的,一般都有上下通道(斜坡状或阶梯状),如屯西GH405,长10.5米,宽4.8米,深度在4米以上。有上下台阶13级,通道两侧还有5个柱洞,其作用是支撑棚顶的。 若坑的面积较小,则在坑之两壁有可供上下的脚窝。如屯南H13,直径1.06—1.8米,坑深2.1米,在坑之南、北二壁各有对称的脚窝4个。该坑出完整陶器14件,铜鼎1件,当为储藏器物的窖穴。 上、下通道或脚窝的作用是便于人们进入窖穴中存放或取出所储藏之物品。

殷墟发现的甲骨坑,是否有真正有作为存储甲骨的窖穴(亦即存放甲骨的档案库) 呢?下面让我们先看一下董作宾先生列举的“存储”甲骨的4个坑:

第一次发掘的第9坑 ,形状呈十字形,是一横一竖的两条小探沟,并不是灰坑或窖穴。石璋如先生曾说“第9坑,就是经过朱家大规模的挖掘,把大块的甲骨弄成碎块而又填入,因此杂乱无序,一期至五期差不多每层都有”

第三次发掘的大连坑 ,是几个灰坑与地层的混合体,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灰坑。

众所周知,第一次至第三次发掘,是殷墟发掘的初期,发掘者不知道运用地层学的原理按土质、土色及包含物来划分层次,探坑的遗物是按出土的深度来记录的,那时也不懂得处理遗迹之间的打破关系。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前人,在殷墟发掘创始阶段,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是不足为怪的,是难于避免的。但正因为当时的发掘水平不大高,所以,我们无法根据这些坑的资料来判断它们是否属有意存储甲骨的窖穴。

E16,是第四次发掘时发现的坑。坑口圆形,直径1.7米,坑深9米多。该坑出土的各类遗物较多,有刻辞甲骨289片,铜戈、矛、锛、刀等20多件,还有较多的陶器、蚌器、兽骨等。该坑在深4.5米开始出有字甲骨,但大多数甲骨出于7.5—9米的潮湿土(淤泥、黄沙)中,与甲骨共出的有石块、鹿角、残骨笄、陶片等。 发掘者认为,E16坑,是一个圆井。可以想象,甲骨一旦置于深井之下,想要取出来再查阅,是极其困难的。所以,像E16坑的甲骨,与其说是“存储”,还不如说是“埋藏”,更符合实际。

侯家庄南地的7片龟甲,出于一个大圆坑中。坑口直径4.5—5米,坑深3.4—3.8米。坑内堆积分三层,大龟七版出于坑东北隅,距地表深1.5米的第3层硬黄土中。坑的西壁有五级台阶和一段斜坡,是人们的上下通道。该坑除出卜甲外,还出不少陶片。 从坑的形制看,该坑可做储物之窖穴。但全坑所出的刻辞卜甲只七版,数量少,表明坑之主要用途不是存放甲骨的,无典型性。因而也不是什么档案库了。

我们再看一下不少学者称为档案库或存储甲骨文的窖穴的YH127与H24坑。

屯北YH127坑,坑口呈圆形,距地表1.2米,直径1.8米,坑底略小,距地表6米,坑内堆积分三层,上层灰土,厚0.5米,中层灰土与龟甲,厚1.6米,下层绿灰土,厚2.7米。 该坑共出刻辞甲骨17096片。YH127坑较深,但坑壁无脚窝。

屯南H24,坑口近椭圆形,距地表0.8米,南北径长2.7米,东西径长1.8—2.1米,坑底不大平,距地表深1.65米。从坑口以下就发现成堆的卜骨叠压在一起,卜骨层厚0.3—0.5米。 卜骨层之下还有0.35—0.45米的灰土。全坑共出刻辞甲骨1365片。

YH127与H24都是利用已使用过一段时间的窖穴来埋放甲骨,所以甲骨均位于灰土之上。甲骨的放置无规律,大多反面朝上。从两坑的形制与坑内堆积及出土情况来看,不是有意存储而应是有意埋藏甲骨的窖穴。

3.有意识的埋藏

殷墟是否存在这样的甲骨坑。答案是肯定的。最确凿无误的例子是1991年花园庄东地H3的发现。花东H3,坑口呈长方形,距地表1.2米,长2米,宽1米,坑壁整齐,坑口下,坑之东西二壁,各有三个脚窝,形制规整。坑底距地表3.4—3.7米,但底部不大平,南部较高,中部与北部较低。坑内堆积分四层:第一层浅灰土,厚0.6米,第二层黄色夯土,厚0.6米,第三层深灰土,厚0.9米,第四层黄土,厚0.4米。甲骨堆积层发现于第三层中部和第四层(图一)。也就是说,此坑从坑底开始就埋放甲骨,甲骨层厚0.8米。坑内共出甲骨1583片,绝大多数是大块的或完整的龟甲,其中刻辞甲骨689片。 此坑与一般甲骨坑不同的是,甲骨层之上的填土(第二层)经过夯打,相当坚硬。

图一 花园庄东地H3平、剖面图
1.浅灰土;2.黄色夯土;3.深灰土(虚线下为龟甲层);4.黄土

此坑甲骨放置的情况也比较特别,发人深思。H3内,竖放的甲骨多位于坑边、坑之拐角。在坑之东北角与西北角尤为明显。几块竖立的大龟甲紧贴坑边,成垂直相交之状。其余大多数甲骨有的平放,有的斜置,以前者为主,大多是反面朝上,卜甲的甲首与卜骨的骨臼无一定的方向。我们推测,当时埋放H3甲骨的人,先从坑壁之脚窝下至坑底,将坑边、坑角处的卜甲摆好,然后再将大量的甲骨倾入坑内。上述现象反映出H3甲骨的主人,对这批占卜后的甲骨十分重视,专门挖一个形制规则的长方坑来埋放它。在掩埋过程中,有一定的方式与程序。

花东H3坑的发现,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重新翻阅过去甲骨坑的资料,发现小屯北YH251、小屯南地H103甲骨坑,与花东H3有某些相似之处。

屯北YH251,是殷墟第十五次发掘发现的。坑口呈长方形,南北长1.8米、东西宽1米。坑深8.2米。底部较口略小,当时已挖至潜水面,但未挖到底。坑壁整齐,东西二壁有脚窝,东壁14个、西壁13个。坑内堆积,发掘者细分为八层,实际上可归纳为五层:①黄夯土,厚1.7米;②灰土(绿灰土与红硬灰土)与龟甲层,厚0.8米(大版龟甲多发现于2.1—2.2米处);③杂绿土,厚0.7米;④泥土(乌泥与草拌泥)厚2.7米;⑤深绿土,厚约0.8米(图二)。全坑共出甲骨793片(田野登记号),字甲210版。 此坑卜甲虽集中出土,但放置没什么规律。

图二 小屯北YH251平、剖面图

H251与花东H3相似之点是:

①坑之形状酷似,面积亦相近,坑壁都有脚窝,只YH251的脚窝较H3多。

②甲骨层之上均有黄色夯土,但YH251的夯土层较H3厚近3倍。

不同之处是,H3甲骨在坑之底部堆放,YH251甲骨在中上部,其下还有较厚的乌泥土与绿土。

图三 小屯南地H103平、剖面图
1.黄硬土;2.绿土

花南H103,坑口为长方形,距地表0.98米,南北长1.2米,东西宽0.9米。坑底较口小,距地表3.52米,底部平坦,坑壁规整。坑内填土分两层:上层为质地较坚硬的纯净黄土,厚1.7米,下层为土质松软的绿土,厚0.8米(图三)。此坑从坑口以下0.75米至坑底,不断有甲骨出土,共出甲骨122片,其中刻辞卜骨74片,刻辞卜甲1片。与花东H3不同的是,这一百多片甲骨,是分八批埋入坑内的,每批的甲骨数量从几片至二三十片不等,每埋一批甲骨,便填上一些碎土。甲骨堆中其他遗物较少。发掘者认为这是专门埋放甲骨的窖穴。 此坑与花东H3相同之处是:①坑之形制为规整的长方坑,坑之深度相近;②甲骨层的上部都有纯净的硬黄土,屯南H103的这层土较花东H3的厚,可能是经过加工如夯打或踏压等形成的。

以上三坑,甲骨堆积层上方的填土都经过加工、夯打,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我们知道,在殷墟墓葬的发掘中,绝大多数墓葬的填土都经过夯打,越是形制较大、随葬品丰富的墓,填土夯打得越坚硬,而灰坑的填土,大多不夯打,较松软。夯打墓葬填土的目的是保护墓主遗骨与墓中随葬品的安全。甲骨坑上部的填土被夯打,其目的应与之相似,即埋藏甲骨的人,希望这些神圣之物,永远安宁地长眠于地下免遭他人亵渎。

有意识的埋藏,并不一定需专门挖坑,如上文提到的屯北YH251、YH127、屯南H24,以及屯南H23等坑是利用早已挖好并使用过一段时间的窖穴来埋藏甲骨的。

埋藏甲骨的场所,绝大多数是灰坑,但也有其他的遗迹。如1971年冬,在小屯西地的殷代大灰沟内,距地表深2.8米,在沟之东壁的灰土层中,发现21块大卜骨(其中10片有刻辞)。“这二十一枚卜骨重叠着堆放在一起,井然有序,骨臼大多向东,只三枚向北。叠压的情况大致分为三组:西南一组三枚,东南一组六枚,北面一组十二枚。”“这些卜骨不是挖坑埋藏的。因为没有发现任何坑穴的痕迹。估计它们被整齐地放在灰土上以后,又用灰土覆盖起来。”(图四)

我们认为,从这21片卜骨出土的情况看,不是随意扔入沟内,而是按一定的方式摆放之后再进行掩埋,所以它们也应属有意识的埋藏。

综上所述,殷墟甲骨的埋藏状况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在殷代的文化层、房基、沟、墓葬填土、灰坑等各类遗迹中均有发现,以灰坑出土为主。

第二,大多数遗迹出土的甲骨属零散的小片甲骨,数量不多,还常常与生活垃圾(如陶片、木炭、兽骨、蚌壳等)共出。

第三,部分遗迹所出的甲骨属“埋藏”或“有意识的埋藏”。这种遗迹一般都是窖穴(沟仅一见)。出土的甲骨以大版的为主,通常是成堆甲骨集中地出土。从遗迹总体而言,这类埋藏甲骨的窖穴不多,但坑内所出的甲骨数量大,是殷墟甲骨主要的埋藏方式。

第四,殷墟迄今尚未发现有意“存储”甲骨的档案库。

图四 小屯西地卜骨出土情况

二 卜用甲骨的用后处理

《史记·龟策列传》谓:“略闻夏殷欲卜者,乃取蓍龟,已则弃去之,以为龟藏则不灵,蓍久则不神。至周室之卜官,常宝藏蓍龟。”

董作宾在论述甲骨的“存储”时,曾谈到王在外地田猎、征伐、巡守时所贞卜的卜辞,都要从外地带回殷都,又谈到一些甲骨坑包含了几个王的卜辞,说明甲骨占卜之后并不是马上舍弃的。

张国硕对此有专门的论述,他说:“由于甲骨要多次重复使用、等待验证占卜结果、在殷都之外卜用甲骨要带回殷都以及重要甲骨要集中处置等原因,卜用后的甲骨要保留一段时间,有的还要保留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待一切悬念解除之后,甲骨即可零散或集中处置。” 这些说法无疑是对的,是依据甲骨卜辞的内容做出的判断。

下面我们再从其他方面对这一问题做进一步的阐述。

1.从甲骨的形制特征,看它的用后处理

殷墟所出数以万计的甲骨中,有两种形制较特殊的甲骨:

(1)有孔卜甲。

按卜甲上孔眼的部位及形状,可分为四类:

其一,在椭圆形(或称鞋底形)改制背甲的中部有一圆孔。这种背甲见于YH127坑 (图五,2)。

图五 有孔卜甲
1.甲桥上有半圆孔的卜甲;2.有孔的改制背甲

其二,在腹甲的甲桥中部各有一圆孔。这种腹甲主要出于花东H3,出土近百版(图六,1)。以上两种卜甲的圆孔直径多在0.6—0.8厘米。

其三,在腹甲左右甲桥外侧边缘的中部各有一半圆形的缺口(或称半圆孔),孔的半径0.3—0.4厘米(图五,1)。

上述这些圆孔和半孔,便于用绳子将数版或多版卜甲串联、捆扎在一起,如同甲骨文的册字作 形。目的是方便携带或保存。

其四,在一些腹甲上还发现一些较小的孔,位置不大固定,在甲桥、前甲、后甲、尾甲均有。但均处于断裂处两侧的边缘,孔的数目成偶数4、6、8、10不等,对应排列,孔径0.2—0.4厘米(图六,2、3)我们曾用放大镜对这些小孔进行观察,发现其中一版的孔壁上留下了植物纤维的痕迹,可见这类小孔的作用是便于人们用细绳将同版断折了的卜甲连缀在一起。这类小孔打破了卜甲背面的凿、钻、灼,有的还打破了正面的刻辞。说明在占卜,刻辞之后,由于卜甲不慎断裂,才钻上小孔的。试想,如果卜甲占卜之后“已则弃去之”则无须花费这么大的精力在其上钻孔,并加以连缀。这类卜甲的出土,反映出当时的卜官,对刻辞甲骨十分爱惜,要将其妥善地存放起来,以备査检。

图六 花园庄东地H3的有孔卜甲
1.甲桥上有孔的卜甲;2.后甲上有小孔的卜甲;3.甲桥上有小孔的卜甲

(2)被锯截的卜骨。

在殷墟出土的刻辞卜骨中,发现一种骨版的中下部被锯截过,主要见于祖庚、祖甲时的“卜王”辞(或称“出组卜辞”)和康丁时代的卜旬辞(或称“无名组辞”)中。有学者统计,前者已发现约30 片,后者约24片。 这50多版卜骨,骨版被锯截的部位与形式是有一定规格的。

若是右胛骨,则锯截骨之右边中下侧部分并将其左下端切齐,若是左胛骨,则锯截骨之左边中下侧部分并将其右下端切齐(图七)。

图七 被锯截的卜骨
1.右胛骨;2.左胛骨

在被锯截的完整的卜旬卜骨上,有五六条或八九条刻辞,刻辞最多的一块骨版是《屯南》2428 (H57:304),卜旬辞达11条之多。各条辞干支相互连接,前后占卜的时间为11旬,也就是说,这片卜骨从第一次占卜至最后一次占卜的时间为110天。可能由于卜旬卜骨使用时间较长,而每次占卜,一般又使用三块骨版同时进行 ,为了使这些骨版不会散失,就将其按一定的格式截锯,以便将数块骨版用绳子捆扎起来,这样利于存放和以后继续使用。

从以上列举的这些卜甲、卜骨的形态看,它们是占卜之后还要保留一段时间的。

2.不同阶层的人对甲骨的用后处理有别

在殷墟遗址的发掘中,经常发现占卜后的甲骨。但在宫殿区(小屯、花园庄一带)与一般遗址甲骨出土的情况是有些区别的。具体说来,一般遗址的甲骨虽亦出于文化层与灰坑中,但在灰坑中的甲骨大多较破碎,且与其他的遗物夹杂在一起出土。如1982—1984年苗圃H18,坑口椭圆形,径2.1—2.6米,深0.85米,底呈锅底状。坑内填灰黑土,内含的殷代遗物900余件,其中卜甲69片,与较多的陶片、磨石、兽骨、陶范等共出。 宫殿区以外的遗址,至今尚未发现像小屯、花园庄东地那样的集中埋藏甲骨的窖穴。一般遗址,在甲骨的整治与甲骨反面凿、钻、灼的排列不如小屯、花园庄东地所出的规整,也没有发现改制的穿孔背甲、甲桥上有双孔的腹甲,也不见被锯截的卜骨。出土情况的差异,反映出对卜用后甲骨的处理有所不同。当时在一般遗址生活的是平民及中、小贵族,他们也进行占卜活动,但没有专门的占卜机构,卜者是擅长占卜、有一定经验、但未以此作为固定职业的人,他们在占卜之后,较快地将甲骨如同垃圾一样遗弃。在宫殿区内居住的王与王室成员及一些高级贵族,有自己专门的占卜机构。在他们管辖的占卜机构内,卜事频繁,人员较多,卜人之间有一定的分工,卜人虽有随意舍弃卜后甲骨的现象,但经常是将卜用后之甲骨,保存一段时间(或一段较长时间),再集中(或分数批)埋于窖穴之中。

3.无字甲骨的处理

有学者认为,殷人对有字甲骨与无字甲骨的处理方式不同,“有字甲骨是有意储存,集中保管的”,大多数无字甲骨“都是用后随意弃置,扔入垃圾堆或就地埋藏”

这一看法,与殷墟无字甲骨出土的情况不大相符。下面仅以宫殿区内无字甲骨出土的状况加以简述。宫殿区内,无字甲骨与有字甲骨出土的情况基本相似,如上述列举的有意识埋藏甲骨的窖穴屯南H17、H24、H57、花东H3等,就有许多无字甲骨。此外还发现一些专埋无字甲骨的窖穴。如第十三次发掘的YH001,坑口呈圆形,直径2.2米,深1.11米。坑口下0.37米,出残盂及陶片,以下有47块大骨版(图八),相互叠压在一起,此层卜骨之下至坑深0.8米,还有50多块卜骨陆续出土,只在坑之底部发现3片小卜甲。

图八 小屯北YH001卜骨出土情况

这些大骨版只有一片反面的骨棱上刻一记号,其余的骨版有凿、钻、灼痕迹但无卜辞。 再如屯南H62,坑口近圆形,径约1米,坑深约0.7米,填土呈黄绿色,坑中22块基本完整的卜骨堆在一起(图九),卜骨之反面有凿、钻、灼痕迹,但没有刻辞。

图九 小屯南地H62卜骨出土情况

无字甲骨与有字甲骨共存一坑,其原因可能是当时在王和髙级贵族的占卜机构内,往往是一事多卜,而每次卜问,又同时使用几块甲骨,但一般只在少数甲骨上刻辞。卜官们将这些同卜某事或同时占卜的甲骨,集中存放一段时间再一起处理。

无字甲骨单独埋放,“或者是占卜某一固定事件不必记录” ,占卜过后,将用过的甲骨积累起来,到了一定数量,再行埋藏。

上述情况表明,在王和髙级贵族的占卜机构内,对无字甲骨亦很重视,用后一般不是随意舍弃的。

三 关于甲骨坑中的人骨、兽骨

在小屯北YH127坑的甲骨堆中,在紧靠坑之北壁,有一蜷曲的人架,大部分压在龟甲之上,头及上躯在龟甲层以外(图一〇),发掘者石璋如先生认为,此人可能是保管甲骨者,因甲骨的被埋藏,随之殉职,乃一跃而入。

长期以来,石氏这一提法,为大家所引用,从未有人提出怀疑,似乎成了定论。

图一〇 小屯北YH127坑的人骨
A.人骨;B.龟甲

图一一 小屯南地H23坑的人骨、犬骨
A.人骨;B.犬骨

图一二 小屯南地H103的牛臀骨

笔者过去对此亦深信不疑。1973年,我参加了小屯南地的发掘,在出土甲骨较多的某些窖穴中,与甲骨共出的也有人架与兽骨,从而引起了我的思考,经过多年的考虑,我认为石先生的推测是值得商榷的。

小屯南地出土甲骨较多并出人骨或兽骨的灰坑有H23、H103、H50,现以前两个坑为例。

H23,坑口为长方形,长1.64—1.86米,坑内填土呈黄灰色。从坑口至8.7米处,不断有甲骨出土,但其中有七层甲骨,出土较集中,大版的较多。该坑共出甲骨405片,上有刻辞的181片。 在坑深3.45米(距地表深4.3米)时,出土卜骨13片,在坑之东部靠近坑壁处发现一具侧身屈肢的人骨架,在人架髌骨前方,有一具狗骨架。(图一一)当年由于条件所限,坑中人架未经人骨专家鉴定,但主持该坑发掘的王金龙同志,有丰富的田野发掘经验和一定的人骨鉴定知识,他曾告诉我,他下坑画图时,曾仔细观察了人骨,从颅骨主要骨缝尚未愈合及牙齿的情况看,年龄可能在20岁以下,从头骨及盆骨的特征看,似男性。此人与狗,似是处死以后埋入的。

上文提到的H103,坑的形制规整,共出甲骨122片,分八批出土。在距坑口 1.81米时。在下层绿土与上层黄硬土之间,出一大块完整的牛臀骨,其周围有三片较大的卜骨,牛骨与卜骨之周围无其他的遗物(图一二)。在殷墟发掘的灰坑中,牛骨是常见之物,但主要是肢骨、残肩胛骨、残破的头骨、下颚骨、牙齿等,罕见牛臀骨。H103 内大块的牛臀骨,可能是有意埋入坑内的。

小屯南地H23的人骨、犬骨,H103的牛臀骨出土位置不在坑之底部而在坑之中部。在殷墟一些带墓道的大墓及某些较大的中型墓,在墓道或墓室中部、上部的填土中也常见埋人、埋动物(大多是犬)的现象。一般认为,这些填土中的人与兽,不是殉人、殉牲,而是在埋葬过程中举行祭祀活动时被杀害的人牲、兽牲。由此我们推测,H23、H103的人骨,兽骨,可能也属这一性质。即在掩埋一些较重要的甲骨时,有时要举行祭祀仪式,用人或动物作祭品,然后将人牲与兽牲与甲骨一起同埋于坑中。

商代后期,祭祀用的人牲有战俘也有奴隶,H23甲骨坑中的人骨全躯,又较年轻,属奴隶的可能性较大。若上述推论可以成立,屯北YH127坑中的人骨,其身份不会是卜人,因为当时的卜官,地位较高,应属贵族,绝不会充当人牲的。所以,卜人以身殉职之说,尚难成立。


[1] 本文依王宇信释文,见《周原甲骨卜辞行款的再认识和邢台西周卜辞的行款走向》,《华夏考古》1995年第2期;李学勤、曹定云等,从左往右读该片卜辞,释文为:“ 曰已,四白 騜陟其事”,李文见《走出疑古时代》,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68—169页。曹文见《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cKjH91BCiDIJOLZnotGvwh7bl2ibckqnNBGygoxZkXNzllRNuTaGlDZZOSLccV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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