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是商代后期都城的废墟,它位于河南省安阳市西北郊。自1899年发现甲骨文以来,即闻名于世。据文献记载,自商王盘庚迁都至此,至帝辛时为周所灭,商朝共在此建都273年。这是一座为文献记载、甲骨文及考古发掘所证实了的古代都城遗址。
殷墟的考古发掘工作始于1928年,因本文重点介绍20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的主要收获,故先将1980年以前的主要收获简介如下。
1928—1937年共发掘了10年,由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负责进行。这10年的收获是巨大的。在小屯村东北发掘了53座宫殿基址,分甲乙丙三组。甲组在遗址东北部,乙组在甲组南,丙组在乙组西南。在乙组偏西处的YH127坑内出土了刻字甲骨17096片。在武官村北的西北冈王陵区,发掘了带墓道的大墓10座(另有1座未完成的大墓)。另外,还发掘了1200余座小墓及祭祀坑。出土了大批珍贵文物。在高楼庄北的后冈,除发现了仰韶、龙山和殷代三种文化的叠压层外,还发掘了1座两条墓道的殷代大墓和几座小墓,为后来在西北冈王陵区寻找大墓作了启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1950年春,对殷墟的发掘工作即开始恢复。考古研究所在西北冈发掘了1座带两条墓道的大墓,以及20多座祭祀坑。1958年春,考古研究所成立了安阳工作队,1959年成立了安阳工作站,开始了对殷墟的长期和全面的发掘、研究工作。1950—1958年这几年间,在大司空村及薛家庄曾清理了殷代遗址及墓葬。从1958—1966年这9年间,主要作配合基建的工作,但对个别遗址也作了主动发掘,工作地点主要在一般保护区及外围区。其主要收获为:在小屯西地铲探出一条南北向的壕沟,长约800米;在苗圃北地发掘了1座规模较大的铸铜遗址;在薛家庄南地及孝民屯西地也发掘了铸铜遗址,但规模较小;在大司空村南地及北辛庄南地发掘到制骨作坊遗址;在大司空村东南发掘了一片居住遗址及大量墓葬;在白家坟西地发掘了一批殷代墓葬;在后冈发现了1个圆形祭祀坑,内有砍头人骨架及人头骨70余个个体,并有1件铸铭文30字的戍嗣子铜鼎。
“文化大革命”期间,殷墟发掘工作暂停,1969年才重新开始。这一阶段,除在一般保护区及外围区作配合基建的工作外,还对殷墟重点区进行了主动发掘。1969—1980年,在孝民屯南、白家坟西、梅园庄北的殷墟西区发掘了1000多座殷代墓葬,为研究殷代的“族”葬制度提供了重要资料;1971年,在后冈发掘了殷代墓葬30多座,其中有3座是带墓道的墓;同年,在小屯西地发现了21片卜骨,其中10片有刻辞;1973年,在小屯南地发掘到刻字甲骨5041片;1975年冬,在小屯西北地发掘到出有玉器的地穴式和半地穴式房基各1座;1976年,在小屯西北地发掘了著名的妇好墓;1977年,在妇好墓东发掘了出有“子渔”铭文铜尊的M18;1976年和1978年,在西北冈铲探出500余座祭祀坑,并发掘了其中231座,同时,发掘了带一条墓道的大墓1座。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殷墟地区的发掘工作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负责进行外,安阳市文物工作队在殷墟外围地区也作了不少发掘工作。在这十多年中,除配合基建外,还主动进行发掘,地点有重点区、一般区及外围区。现将主要收获简介于下。
在三家庄发掘了殷墟早期的遗址和墓葬。在小屯、花园庄地区将20世纪50年代已找出的壕沟的未完成部分铲探出;在小屯村西北、妇好墓西南发掘到1座面积有上百平方米的殷代夯土基址,其时代与妇好墓接近,另外还发现一些时代较晚的小型基址和窖穴;在小屯东北地(乙组东南)清理出1座凹字形大型建筑基址;在花园庄东地清理了几座夯土基址;在这片基址东南清理出一个埋有500多片刻辞甲骨的窖穴;在西北冈发掘了传出司母戊大鼎的带一条墓道的大墓;在后冈发掘了30多座殷墓,其中有两条墓道的大墓2座;在侯家庄南地发掘了殷代遗址;在大司空村东南地、武官南地、高楼庄南地、郭家庄西地、刘家庄南地及北地、梅园庄东南地、孝民屯南地、戚家庄东南地、梯家口西地、苗圃北地、王裕口南地、花园庄南地等地清理了大批墓葬,其中郭家庄西地、刘家庄北地、孝民屯南地及梅园庄东南地还出有车马坑,大司空村东南地、武官南地、孝民屯南地、郭家庄西地和刘家庄北地等地墓区内有带墓道的大墓。这些大墓均已遭严重盗掘,出土物极少,但在一批未经盗掘的中小墓中,却出有不少精美的青铜器
,郭家庄M160是其中最突出的一座。
经过几十年的发掘工作,我们对殷墟的范围和布局,已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在抗日战争以前,工作重点是在小屯东北地、西北冈和后冈三地。同时,对大司空村、王裕口、四盘磨和秋口、同乐寨等地作过一些发掘工作,这是点的工作,还未及面。20世纪60年代初,殷墟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了保护圈,划定了一般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但这时的工作范围已超出了保护圈,如已涉及范家庄、北辛庄和梅园庄等地,说明保护范围划小了。过去指的殷墟范围为24平方公里的数字,是依保护圈的东西、南北最远点的直线距离算出来的。70年代末,殷墟的范围为:东起郭家湾,西至大司空村、小司空村、小营、武官村、侯家庄,过洹河向西至范家庄,再向南到北辛庄,然后向东至孝民屯、白家坟、梅园庄、四盘磨、小庄、王裕口、小屯、花园庄、薛家庄、高楼庄,向东过洹河再到郭家湾。80年代以来,由于安阳市在西郊地区基建工作的展开,在很多地点发现了殷文化遗存。在洹河北岸、小营村东发现了三家庄遗址,但发现较多的是在洹河南岸,如郭家庄、刘家庄和戚家庄等地,甚至远到梯家口村也有殷代墓葬发现。因此,从目前的发现情况看,殷墟的范围,东界大至为京广铁路一线(路东只有郭家湾一地,但此处只发现少量殷代墓葬),北界在三家庄、小营至秋口一线,西界以安阳钢铁公司西墙的南北延伸线为界(北辛庄以西),南为戚家庄、刘家庄一线(大致以万金渠为界),东西长约6公里,南北长约5公里,总面积约为30平方公里。
从目前工作所知,居住遗址主要分布在洹河两岸,且主要在南岸。在洹河北,只在大司空村南地、武官村南及侯家庄南地发现居住遗存,在洹河以南,则在河南约1—2公里范围内都发现有遗址,这些遗址大致延伸到安钢公路南200—300米处。在这一范围内,地下都有很厚的灰土层。宫殿宗庙区及陵墓区是两个中心点,这两个地点的地势都较高。宫殿宗庙区在洹河南河湾内,地势高,又近水源,北、东面有洹河环绕,其西和南是防卫沟。在洹河两岸,除居住遗址外,还有手工业作坊。苗圃北地、薛家庄南地及孝民屯西地为铸铜作坊,大司空村南地和北辛庄南地为制骨作坊,在王裕口东南地可能有制陶作坊(此处曾发现大量烧流的陶器)。从目前的发现看,宫殿区内也有手工业作坊。遗址分布区外则为墓葬区,如殷墟西区、梅园庄东南地、刘家庄南北地、戚家庄东南地等地。这些地点,除墓葬外,地下少见或不见灰土层。在有些地点,遗址和墓葬是重叠的,即在一个时期内住人,另一个时期又为墓地,如大司空村南地、苗圃北地、王裕口南地和花园庄南地等。因此,如笼统一些说,殷墟的中心是宫殿宗庙区,其外为居民区及作坊区,再外则为墓葬区。
这一布局,似谈不上严格设计和规划,但事先还是经过一番调查和考虑的,否则,不会把宫殿宗庙区及王陵区放在两块高地上,而使居住区分布在洹河两岸,将墓葬区安排在外围。中国上古时期的城市,是一个政治中心,不一定是经济中心,因此,不如中古时期的都城那样有严格的布局。由殷墟不同时期文化的分布范围可知,这一王都随着时间的推移及人口的增加而在不断地扩大。
现将近十几年来殷墟地区的重要发现简介于下。
由于防卫沟的铲探,我们了解到宫殿区的范围。这条沟在20世纪50年代曾铲探出一段,其北接洹河,由小屯村西自北向南延伸,到花园庄村西南角折而东行,直至洹河。此沟南北长约1050米,东西长约650米,其宽度则各处不一(与坍塌有关),在8—21米之间,深约5米上下。
在小屯村东北殷墟博物苑内发掘的1座大型夯土基址,位于乙组基址东南80多米处。1981年发现,1989年开始发掘,至今已全部清理完毕。这座基址占地约5000平方米,呈凹字形,缺口向东,由3排大型基址构成,南北西三面各一排。南排基址东西长75米,宽7.5米;北边一排基址长60多米,宽约7.5米,其南面还有早于北边一排的残破房基;西排基址南北长50米,宽75米。西排房基是在南北两排修建后才兴建的,利用了南北两排房基西边的地基,从而将二者连接在一起,构成半封闭式的建筑群。3座房基之间形成的宽敞的长方形空间地带,类似后世的庭院。西排房基发现一个向东的门道,对着洹河。这3座基址都有排列整齐的擎檐柱和墙柱。
北排基址是主要建筑,排列整齐的墙柱下都有卵石柱础。有4个门道(南面3个、东北角1个),门道均宽2米。南面的3个门道的间距为4.3米。在中间1个门道的两侧地下埋有2个大陶罐,在1个大陶罐内放有1件青铜盉,盉鋬内有“武父乙”3字铭文。西边一个门道之西有两个东西并列的祭祀坑,两坑相距0.6米,各埋砍头人骨架3具,此建筑修建时代不晚于武丁早期。
1992年春,在花园庄东地挖到3座夯土基址(位于上述凹字形基址西南约200米处),其中2座已残缺不堪,只有F2尚属完整。此夯土基址东西长28米,南北宽13米,有墙柱洞及擎檐柱洞。此基址时代约为殷墟三期。上述几座基址的发现,将小屯宫殿区建筑群的分布范围向南延伸了200余米。
1986—1987年,在花园庄西南(宫殿区壕沟西南角内侧)发掘了1座大型骨料坑,面积约550平方米,坑内埋有大量的动物骨。其中98%以上为牛骨,此外还有少数猪骨、狗骨、鹿角及破碎的人骨。从骨骼的部位看,多数为破碎的牛头骨、下颌骨、牙齿、脊柱骨、肋骨及盆骨。少数为肱骨、尺骨、桡骨、股骨及胫骨等长骨的两端,大多无加工痕迹。这里可能为一堆放废弃动物骨的废骨坑,推测附近可能有制骨作坊。此坑时代约为殷墟文化三期后至四期初。
此外,在废骨坑坑口表层的兽骨堆积上,清理出14条车辙,这是一个新的发现,为研究殷代的车制,提供了新的资料。
1991年,在花园庄东南、殷墟博物苑正南的路基下发掘了1座甲骨坑,此坑在壕沟内侧,在宫殿区范围内。
西北冈王陵区的铲探工作,20世纪70年代后期曾进行过,1984年秋,发掘了传出司母戊大鼎的墓。此墓在1959年曾由当年参与盗掘的农民指引后铲探出,1976年又作了一次铲探并确定其位置。此墓位于王陵区东区,在抗战前发掘的大墓M1400南约40米处。这是带一条墓道的大墓,墓道在墓室南侧。墓室上口长9.6米,宽8.1米,墓室底长6.35米,宽5米,墓深8.1米,方向5°。墓道呈斜坡状,口大底小,上口长24米。墓室底有椁室,南北长5.4米,东西宽4.1米,高2米,四壁各用直径2.3厘米的圆木构成。墓底铺木板。此墓经过盗掘,残存物极少。墓内有殉人及动物骨架。墓道填土内有人头骨22个,墓室填土中有6具无头人骨架,墓底方形坑中有4具全躯人骨架,腰坑中有1具人骨架,椁壁附近有5具人骨架,共计38个个体。墓底和填土中还有马、牛、羊、猪、狗等动物骨架。此墓经过6次盗掘,残余物极少,且小而碎,有灰陶器、白陶簋、青铜饰物、青铜兵器、玉石器碎片及骨角器等。另有木锨8把。由墓内残留物的器形判断,此墓时代为殷墟文化二期。
由此,对于司母戊大鼎的时代,须作重新考虑,我们认为此鼎也应属殷墟二期。
后冈自1931年第一次发掘以来,到1991年止共进行了九次发掘。1991年秋,在后冈西区1971年发掘的大墓以北发掘了38座殷墓,其中M9和M12是带两条墓道的大墓。
M9的墓室呈长方形,口大底小,上口长8.8米,宽8米;墓底长5.1米,宽4.4米;墓深10.7米。墓底有亚字形椁室。椁室用厚木条叠成,拐角处以木榫头相连。椁室已全部炭化,可能采取了一种防潮措施。椁室底有腰坑。二层台上有13个人头,腰坑中有1具人骨架。南墓道呈斜坡状,长19.4米,南端宽39米,北端宽3.6米。北墓道呈台阶状,未作到头,长度不清,宽3米。此墓几经盗掘,墓室几乎成空穴。在南墓道近墓室处有一长方形坑,出有11件铜器,内有方爵、圆爵、方彝、鼎、觥盖、钺和矛等。此墓属殷墟四期。
M12的墓室呈长方形,口大底小,上口长5.7米,宽3.3米;墓底长5米,宽2.7米;深9.3米。椁室呈长方形,墓底有腰坑,内有1人1犬。南墓道呈斜坡状,长16米,宽2.3米;北墓道呈台阶状,上口长8.05米,宽1.4—1.6米,有16个台阶。此墓经盗挖,残留铜鼎、铜戈、石簋和玉器、骨器等。属殷墟二期。
两大墓西、北、东侧,有小墓36座,都是殷代常见的长方形竖穴墓,随葬常见的青铜器和陶器,其中M3盗坑中出土的石柄形饰较罕见,上有“祖庚”“祖甲”“祖丙”“父辛”“父癸”等朱书文字。
后冈地区迄今发现了6座带墓道的大墓,其中5座是两条墓道的,1座是一条墓道的,附近还有祭祀坑。此处的长方形竖穴墓中,出土物也不同于其他墓地。估计后冈墓地内有殷代大贵族的墓区。
160号墓位于郭家庄西部,是一座未经扰动、保存完整的中型墓葬。
安阳工作队于1990年10月下旬对该墓进行了发掘。发现了许多珍贵的文物。
160号墓为长方形竖穴墓,方向105°。墓口距地表2.3米,长4.5米,宽2.9—3米;墓底距地表8米。墓底四周有经夯打的熟土二层台,墓底中部有一长方形腰坑。
葬具有棺有椁,出土时已全部腐朽,从残存的板灰与漆皮观察,椁长3.26米,宽1.64米,高1.1米;棺长2.5米,宽0.88米,高度不明。棺椁上涂有数层黑、红、白漆。墓主人位于棺中部,直肢,头向东,出土时人骨已朽成粉末。
墓内有殉葬人4人,1人埋于墓室西部二层台上,2人位于椁的南、北两侧,还有1人埋于腰坑之底部。墓内有殉犬3只,1犬埋于墓坑的填土中,1犬埋于椁室的顶部,还有1犬置于腰坑内人骨架之下。
墓内随葬品的放置有一定的规律,成组的陶器、石磬、牛和羊牲骨、部分铜戈置于二层台东南部,全部青铜礼器、乐器、工具、大部分青铜兵器和小件陶器等置于椁内棺外。青铜兵器放于椁室西部、椁之四边和四角。青铜礼器则集中于椁室东部。玉器放于棺内。
这座墓葬出土的随葬品共353件,包括铜、玉、陶、石、骨、牙、竹、漆等器类。其中青铜器291件,占随葬品总数的83%。
此墓所出的青铜器种类齐全,有礼器、乐器、工具、兵器、杂器等。其中青铜兵器的数量较大,占青铜器的78%。在兵器中,有大、小铜钺3件,最大的钺长34厘米,宽29厘米,重3.5公斤,其上有纹饰,庄重而威严;另有铜戈119件,矛97件,铜镞9堆(计906枚)。在一个面积仅13平方米的墓中,竟出土如此多的青铜兵器,这在殷墟发掘中,实属罕见。
此墓所出的青铜礼器共41件。器类有鼎、甗、簋、尊、罍、卣、盉、斝、觯、觚、角、盘、斗、方形器等,有的器类,又可分出若干种不同的形式。有的铜器造型凝重,形体硕大,如1件大圆鼎,口径41厘米,高55厘米;重26.1公斤。有的铜器纹饰华美,铸造精巧,如1对大方尊,肩部四角有4个凸起的象头,象头之间又有4个凸起的兽头,这8个兽头,都是单独铸造、分别套在尊肩部的钉头上的。也有的铜器造型新颖,如1件方形圈足器和1件有盖提梁四足鼎,是极稀见的器形。更难得的是,绝大多数青铜礼器上都铸有铭文(氏族徽号)。
这个墓的青铜礼器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方形器数量多,有方尊、方斝、方觚、方鼎、方形圈足器,共17件,占全部青铜礼器的41%;其二,过去殷墓随葬的青铜酒器中,一般都是觚、爵相配,此墓没有出爵,而代之以角,出土了10件觚、10件角。
墓中出土玉器34件,器形有环、璧、玦、璜、戈、钺、戚、笄、柄形饰、刻刀,以及牛、鱼、蝉、兽面等动物形饰。玉器中有1件中部有孔的大钺,其上饰有三角纹、饕餮纹,十分醒目。5件玉戈磨制甚精,晶莹透亮。
此墓发现了1件小竹篓,呈圆锥形,用细竹篾编织而成,编织得很精细。竹器在土中较易腐朽,难以保存。由于在殷墟发掘中没有发现过其他的实物,这件小竹篓的出土,极为珍贵。
这个墓所出的铜礼器上的氏族徽号铭文都以亚形为框廓,大多数铜器铭文亚形框内为一“址”字,这表明此墓墓主是“亚址”。学术界一般认为,亚为武职官名,地位较高。而此墓所出的器物中以兵器为主,青铜钺与玉钺就有4件。钺,是军事统帅权的象征。又,此墓出土的青铜礼器数量也较多。这些迹象表明,160号墓的墓主人,生前是一位地位显赫的较高级的武将。
从墓中出土的陶器形制判断,此墓的时代属殷墟文化三期。
郭家庄160号墓,是1976年妇好墓发现以来又一座较重要的墓葬,墓中出土的丰富的文物,对研究殷代的埋葬制度及青铜器的组合、形制、分期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H3甲骨坑位于花园庄村东100多米,北距殷墟博物苑400余米。
这是安阳工作队在配合安阳市的筑路工程施工时于1991年秋发现的。
花园庄东地H3是个长方形的窖穴,长2米,宽1米。坑口距地表1.2米,坑底距地表3.35—3.7米。底部不大平,南部较高,北部次之,中部稍低。坑的四壁相当整齐,在东西二壁,各有三个可供上下的脚窝。
坑内堆积可分为4层:第1层,浅灰色土,厚0.6米,出土少量陶片、兽骨;第2层,黄色夯土,土质纯净坚硬,厚0.6米;第3层,深灰色土,厚0.9米,在此层的中、下部(距坑口1.7米),发现甲骨堆积层;第4层,黄色土,厚0.4米,亦为甲骨层。
坑内甲骨集中在第3层中部至第4层底部(至坑底)。甲骨层厚达0.8米。甲骨层上部的甲骨(距坑口1.7—1.9米)呈现四周较高中部较低的状况,而且小片的甲骨数量较多。自坑口1.9米以下,则以大块的龟甲为主。甲骨出土时,有的竖立,有的平放,有的斜置,以平放的甲骨数量最多。而且,大多数甲骨是反面朝上,露出钻、凿、灼的痕迹,少数是正面朝上。卜甲与卜骨、龟腹甲与背甲、大块的与小块的、有字的与无字的相杂处,彼此叠压得极其紧密。从花园庄东地H3的形制、坑内堆积状况来看,这是一个专门埋藏甲骨的窖穴。
花园庄东地H3甲骨坑,共出土甲骨1583片,其中卜甲1558片,上有刻辞的574片(刻辞腹甲557片,刻辞背甲17片);卜骨25片,上有刻辞的5片,共计刻辞甲骨579片。特别珍贵的是,此坑甲骨以大版的卜甲为主,其中完整的卜甲755版,其上有刻辞的整甲达300版,占有字甲骨的50%以上。除了整甲外,半甲、大半甲的数量亦多。据粗略统计,半版以上的大块甲骨,占此坑甲骨总数的80%。这是继发现1936年小屯村东北地H127及1973年小屯南地甲骨以后又一次重要的发现。
坑中的刻辞甲骨,每版的字数多寡不等,少者一两字,多的达一两百字,一般数十字。刻辞内容比较集中,主要涉及祭祀、田猎、天气、疾病等方面。据甲骨出土的地层和共存陶器及刻辞内容判断,这批甲骨属武丁时代。
据初步观察,这批甲骨文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卜辞的问疑者不是王而是“子”。甲骨上的字体大多细小、工整、秀丽,与武丁时代的“宾组卜辞”有较大的区别,而与“子组”“午组”“
组”卜辞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也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这表明在武丁时代,不仅是王,而且王室贵官、地位显赫的大贵族,都可以独立地进行占卜活动。花园庄东地H3甲骨坑的发现,对研究甲骨文的分期断代及研究殷代的历史都有重要的意义。
20世纪80年代以前,在小屯北、大司空村、孝民屯、白家坟等地,发掘了15座车马坑。
自1980年以来,在西区
、郭家庄
、刘家庄北地、梅园庄东南,又发掘了16座车马坑。新发现的这批车马坑,保存完整的有7座,为研究殷代的车马陪葬制度、车的形制及结构等提供了新的资料。主要有如下几点收获。
1.不少车马坑是成组排列的
共发现5组。每组有2座车马坑。其中刘家庄北地3组:92ALNM346与M347、M348与M350、93ALNM438与M439;郭家庄西南2组:87AGNM52与M58、89AGNM146与M147。后两组除车马坑外还有马坑或马坑与羊坑。每组车马坑并列在一起,彼此距离近(1—4米不等),方向、深度基本相似,坑内马骨架、人骨架的头向也相同,应为同一时期的遗迹。
2.搞清了车马坑与大墓的关系
在郭家庄M146、M147之东北35米处,有较大的墓M160,该墓与2座车马坑的方向相近,墓中的兵器与车马坑出土的兵器形制相似,估计它们的时代相同。M160的墓主是车马坑M146、M147的主人。郭家庄M52、M58车马坑之东北,也是35米远处,有1座带一条墓道的大墓M172,车马坑与大墓的方向也相似,填土的陶片时代相同。M172的墓主应是这2座车马坑的主人。再结合过去在殷墟西区第七墓区的发掘资料,在甲字形大墓M93之西及西南,也发现过2座车马坑和1座马坑。从而得知,殷代作为陪葬车马坑的主人的墓一般都在车马坑的东北方或东方,彼此相距数米至40多米不等。
3.发现了拆车葬
1936年,在第13次殷墟发掘时,于小屯村北曾发现过M20、M40等5座车马坑。属于驾马与车子脱套的拆车葬。但由于当时的发掘条件所限,清理得不大理想,未能搞清车子的主要部件是如何放置的。1992年,安阳工作队在刘家庄北地清理了1座拆车葬M339,坑内底部侧卧着2马,马骨架之上,车辕、车轮、车厢依次叠压在一起,车轴置于坑边,放置得整齐有序。
4.对车子的结构有新的发现
首次发现了曲衡的马车。以前出土的殷代马车都是直衡的,但在殷代的甲骨文与铜器铭文中,有的“车”字的衡是曲的,因而有的学者据此曾推断,殷代也会有这种车子。1987年发现的郭家庄M52车马坑的车衡是一根形如弓状弯曲的圆木,从而证实了殷代确有曲衡车子的存在。
发现了车轼。过去学术界认为西周、春秋时代的车子才有车轼,殷代是没有的。1993年在刘家庄北地的M348车马坑中,发现了车轼。
通过这16座车马坑的发掘,使我们知道,殷代的马车车厢不止一种形制。最常见的是长方形车厢,在车轸上均匀地排列着20多根小圆立柱,立柱之间有两排或三排横栏杆相连。此外,也发现一些车子(如92ALNM339)的车厢近椭圆形,未见立柱与栏杆;有的车子(如92ALNM348)立柱很少,也无栏杆,而是用皮革将车厢四周围起来的。
在郭家庄89AGNM146、M147两座车马坑中,都发现了车厢最上面的横栏,从而知道殷代马车车厢的高度在0.5米左右。
通过对殷墟多年的发掘,我们对殷墟的范围与布局有了初步的了解,发现了许多重要的遗迹与文物,使商代高度发达的青铜文明,再现于世,为研究商代后期的社会提供了重要资料。
在殷墟的考古发掘中,目前存在着四个问题。
1.虽然我们对殷墟范围内许多地点的遗址的性质已有基本的了解,但对其细部还不大清楚。例如,在小屯宫殿区,我们找到宫殿区的壕沟,知道宫殿区的范围,但在这范围内,宫殿区的具体布局却不大清楚,这就需要作全面的揭露。我们曾有计划地发掘过一些遗址,如苗圃北地遗址,但限于经费、人力及时间等各种条件,只能揭露其中一部分。我们曾发掘到不止一个族墓地,但对“聚族而居”的居住遗址的工作做得极不够。由于很多遗址是配合基建时发现的,限于时间、经费和其他原因,只能揭露其中一部分,有的甚至不作,只能清理遗址内的墓葬。这样给人一个错觉,似乎殷墟到处是墓葬,而极少居住址。
2.殷墟有无城墙的问题,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殷墟考古工作已开展60余年,殷墟范围内各个点几乎都做过工作,但迄今未见城墙痕迹。1981年,安钢大道铺设地下水道,曾在高楼庄到梅园庄之间的路段挖了一条长3.5千米、宽2.5米、深2.5米的沟。我们对此沟的两壁及底部作了细致的了解,未见夯土墙的痕迹。1992年修中州路,北起小屯宫殿区,南至刘家庄南的文峰大道,长约2.5千米。这条路的路基经过全面铲探,未发现夯土墙遗迹。这两条路一为由东向西,一为由北向南,贯穿殷墟。我们认为,如有城墙,当会被此二路穿过。当然,这一问题还需进一步探索。
3.殷墟文化一期至四期是一脉相承连续发展的几个阶段。但目前早于殷墟文化一期的三家庄阶段的遗迹、遗物发现较少,所出的铜器、陶器与殷墟文化一期及二期的器物存在着较明显的差异。这一差异的原因是什么?有的学者用武丁(相当于一期晚段)迁殷来作解释
,但又有较多的学者仍坚持盘庚迁殷的传统观点。此外,在殷墟地区早于殷墟文化一期的梅园庄期文化的遗迹、遗物亦发现很少,对其年代、性质等也有不同的看法。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做进一步的工作。
4.长期以来,在殷墟地区的考古工作中,对出土的文化遗物十分重视,但对自然遗物(动物骨骼、植物种子、果实、孢粉等)的收集或鉴定工作做得不够。所以,我们对三千多年前安阳地区的生态环境、人和自然的关系等问题尚无较深入的认识,而这些问题的探讨,对殷代社会生活的研究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总之,像殷墟这样分布范围广、地下埋藏丰富的遗址,今后只有持续不断地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才能逐步弄清其全貌。
殷墟考古发掘始于1928年10月,迄今已80年了。80年的殷墟发掘,发现了丰富的遗迹、遗物。在众多的文化遗物中,刻辞甲骨与有铭铜器是很重要的两种,对商代历史与我国古文字研究均有重要意义。本文的宗旨是概述殷墟考古与甲骨文、金文的发现与研究,并以此纪念殷墟科学发掘80周年。
考古学与甲骨学的关系非常密切。1899年,著名金石学家王懿荣发现了甲骨文,为以后的殷墟发掘和近代考古学的诞生提供了现实条件和研究基础。1928年秋,为了获得更多的刻辞甲骨,并了解甲骨文和其他遗物在地下埋藏的情况,我国考古工作者对殷墟进行科学发掘,80年的殷墟发掘,又促进了甲骨学的发展。
从1899年至今,殷墟甲骨文已出土了15万片
,这15万片甲骨,大多数是农民私自发掘出土的,属考古发掘品只3.5万多片。从数量上看,考古发掘出土的甲骨文只占甲骨文总片数的23%,但由于农民私掘的甲骨,多属小片,其上的文字大多较少,而考古发掘所得的甲骨,大块的和完整的数量较多,其上的文字也多,内容丰富,对甲骨学的发展起很大的推动作用。
80年来在殷墟甲骨文的发掘中有三次重大的发现。
1.1936年,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在殷墟进行第十三次发掘,于6月12日,在小屯村北发现了一个埋藏甲骨的圆形窖穴——YH127坑。该坑共出土了刻辞甲骨17096片(卜甲17088片,卜骨8片),其中完整的龟甲300多版,这批殷墟甲骨文的时代属武丁时期。甲骨刻辞的内容很广泛,上至天文星象,下至人间杂事,涉及殷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是研究商代历史和甲骨文的珍贵资料。
参加整理YH127坑甲骨的胡厚宣,对该坑甲骨作了认真研究,写出了多篇有关卜辞文例、商代历史等方面的著名论文,为甲骨学和商史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
2.1973年小屯南地甲骨。1973年3—8月、10—12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在小屯南地进行发掘,发现了刻辞甲骨5335片(卜骨5252片、牛肋骨4片、未加工的骨料4片、卜甲75片),其中完整的大块的刻辞卜骨100多版,这是殷墟甲骨文的第二次重大发现。小屯南地甲骨,大部分属康丁、武乙、文丁卜辞(甲骨文分期的第三、四期),少量属武丁(第一期)和帝乙、帝辛时代(第五期)的卜辞。它们出土时,大多有可靠的地层关系,并与陶器其存,对甲骨文的断代研究有重要意义(参见下文)。小屯南地甲骨,刻辞内容相当丰富,包括祭祀、田猎、征伐、农业、天象、旬夕、王事等,其中有关军旅编制、天文、百工等方面的内容是过去不见或少见的,还发现一些新的人名(包括贞人名)、地名、方国名、一些新的字和词,给甲骨学和商史研究提供了又一批重要资料。
3.1991年花园庄东地H3坑。1991年秋,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为配合安阳市的筑路工程,在花园庄东地进行发掘,发现了一个编号H3的长方形窖穴,窖穴内出土地甲骨1583片,其中有刻辞的689片(卜甲684片,卜骨5片)。特别珍贵的是此坑甲骨以大版的卜甲为主,完整的刻辞卜甲达300多版,这是自1936年H127坑和1973年小屯南地甲骨之后殷墟甲骨文的第三次重大发现。
花东H3甲骨卜辞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其一,该坑卜辞字体富有特征,一些常用字属于过去董作宾分期中的晚期字体(第四、五期),但H3坑,据地层关系和坑内所出陶器属殷墟文化一期偏晚阶段(相当于武丁早期),这表明过去的分期断代标准应当修改和补充;其二,此坑卜辞内容新颖,卜辞的主人不是王而是“子”(高级贵族),对“非王卜辞”及商代家族形态的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1.董作宾的断代研究。董作宾在参加殷墟第一次发掘以后,发现小屯东北地不同地点出土的刻辞甲骨,在字体、文例方面有所不同,他怀疑可能与时代先后有关。
这一发现,促使他探索卜辞断代的方法。1929年,在第三次发掘中,小屯北的“大连坑”出土了“大龟四版”,董作宾对其进行研究,发表了《大龟四版考释》,
将多年学术界迷惑不解的“卜”下“贞”上一字考定为贞人,首创了贞人说。在该文中,他还提出了甲骨文断代的八项标准。1933年董作宾发表了《甲骨文断代研究例》
,把断代的八项标准扩展为十项标准:世系、称谓、贞人、坑位、方国、人物、事类、文法、字形和书体。他还将甲骨文分为五个时期:(1)盘庚、小辛、小乙、武丁;(2)祖庚、祖甲;(3)廪辛、康丁;(4)武乙、文丁;(5)帝乙、帝辛。董氏这篇名著的发表,是甲骨学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它使过去混沌一团的甲骨,成为可以区分为早晚五期的历史资料,使甲骨文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后来董氏回顾这段历史时说:“这断代分期的新研究方法,追本溯源,不能说不是在发掘工作中求得的。”
2.对“
组”“午组”“子组”卜辞的断代。关于这几组卜辞的时代,董作宾原来认为它们的时代较早,但到了1948年,在《乙编》序
中,将这些卜辞改定为“文武丁时代”,由此引起学术界的争论。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对这些卜辞的时代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主要是两种意见:一种是早期说,包括盘庚、小辛、小乙说
,武丁说
,武丁早期
或晚期说
;另一种是晚期说,有武乙文丁说
和帝乙说
。1973年,在小屯南地的发掘中,在T53
)、H104出“
组卜辞”,H102出“午组卜辞”,H107“
组”与“午组卜辞”共出。这四个单位,从地层关系和同出的陶器看,属小屯南地早期二段(相当于殷墟文化第一期偏晚阶段),发掘者又从卜辞内容加以探讨,论述它们是武丁时期的卜辞
,稍后,他们再结合过去殷墟十五次发掘时,“
”“午”“子”三组卜辞的出土情况和共存关系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进一步论证它们属武丁早期卜辞。
由于有科学发掘的资料为依据,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内学术界对这几种卜辞时代的认识趋于一致,基本上都同意它们属武丁时代的卜辞。
3.对武丁以前甲骨文的探索。武丁时期的甲骨文,字体、文例都相当规范,是较成熟的文字。在此之前,文字的发展必定经过一个较长的阶段。所以,探索比武丁更早的甲骨文是甲骨学者十分关注的问题。
不少学者认识到,寻找武丁以前的甲骨,必须从考古学的地层、坑位入手,要注意那些既出刻辞甲骨、地层关系又早的发掘单位。经学者们的细心探寻,已有下列几片刻辞甲骨,被认为是早于武丁的甲骨文:
(1)《屯南》2777(卜甲),出于H115。H115的上面有一组打破关系:
T53
→H111→H112→H115
H115出土的陶片少而碎,难以分期,叠压其上的H112,出土的陶片属小屯南地早期一段,也就是说,H115的时代下限当不晚于小屯南地早期一段
,最上面的T53
,出“
组卜甲”,伴出陶器属小屯南地早期二段。据研究,屯南早期二段的年代相当于武丁早期,那么属于屯南早期一段的H115所出的《屯南》2777,就可能属武丁以前的卜辞了。
(2)《乙》9099(卜骨),出于小屯丙一基址北M331的填土中,M331出了成组的青铜器,形制与小屯M388及三家庄M3所出的近似,据三家庄发掘的地层关系可知,M3是早于武丁时代的墓葬
,这样,《乙》9099就当属武丁以前的卜辞。
(3)《乙》9023—9024(卜甲,正反有字)、《乙》9100(卜骨),出于小屯丙一基址的M362,该墓与M331紧邻,且与之东西并列,时代大致相同,故这三片卜辞之时代与《乙》9099相近,也属武丁以前。
(4)洹北商城骨匕刻辞,1999年出于洹北商城T11第(3)层,这是骨匕的上部,刻“戈亚”二字,据地层关系与同出陶器,发掘者认为该层时代为洹北花园庄晚期,大约相当于盘庚、小辛、小乙时期。
目前所确知的早于武丁的甲骨文只有几片,但是,在比武丁时期稍早的遗址或墓葬所出的一些陶器和玉石器上也发现过文字,如小屯北87H1“将军盔”陶片有五个朱书文字
,小屯M331玉鱼上刻的“大示它”三字
,M388两件白陶豆圈足内的“戉”字等。
以上这几件器物上的文字与武丁早期的甲骨文较相似。由此可以推测,这个时期的甲骨文不会太少。我们深信,今后随着殷墟考古工作的开展,一定还会有武丁以前的刻辞甲骨出土。
甲骨文中的象形字与会意字的比例较大,其中有不少象形字直接、形象地描绘出殷代社会存在的具体事物的主要特征,如鬲、鼎、爵、斝、豆、壶、皿、戈、耒、车等,如果有一定的文物考古知识,很容易将这些字识别出来。甲骨文中有一些会意字,反映了殷代社会的生活状况,假若我们对殷代考古中的遗迹、遗物有所了解,对这些字的造字本义和用法就会有更深入的了解。下面略举三例:
伐字,本作
,像以戈砍人首之形。铜戈,是商代出土数量最多、最重要的一种青铜兵器,殷人作战时用它砍伐敌人,祭祀时用它砍杀人牲。在殷墟发掘出土的人头骨上,曾发现青铜戈的残片,这是用戈杀人的铁证。在甲骨祭祀卜辞中,该字用为动词表示斩人首以祭祀,用作名词时表示砍了头颅的人牲(包括头颅和躯体)。在殷墟西北冈王陵东区祭祀坑中,发现有单埋人头的方坑和无头躯体的长方坑,在小屯宫殿区乙七基址南,发现过多座人头骨与躯体埋在一起的祭祀坑,这些都是“伐祭”的遗存。
执,本作
,像人两手戴上手枷之形。1973年,在殷墟小屯北地的发掘中,在H358坑中,发现了3个戴有手枷的陶人塑像,女人手枷戴在胸前,男人手枷在背后,陶人的形象是执字的写照
,表明当时对奴隶或罪犯要施以枷具,防止其逃跑。在甲骨文中,执字用作名词时,作为奴隶的一种名称。
刖字本作
,有人将它释为陵
,但陵字从阜,与该字形体不符。后来一些甲骨文学者认为该字应释为刖
,这些学者一方面从字形进行分析,谓该字的形体像用锯子断人足之形;另一方面又从考古资料中寻找证据。
1971年,在安阳后冈的发掘中,在一座殷代墓葬M16的二层台上发现一个殉葬人,骨架保存完好,但少一下肢骨,发掘者认为“可能是生前残缺的”
。在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第103号墓的二层台上发现一具殉人,是个年约十几岁的少年,双腿自膝盖以下被砍去,胫骨的断面上还可看到明显的刀砍痕迹。
这些人可能就是生前遭受刖刑残害的奴隶。
早年的甲骨文学者,在研究甲骨卜辞时,多引证古代文献和金文资料,随着殷墟考古工作蓬勃开展,出土的遗迹、遗物日益丰富,一些学者在研究工作中,注意将考古资料与甲骨卜辞内容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下面略举二例:
1.对“妇好”的研究。1976年在小屯北发掘了一座保存完好、面积22.4平方米的中型墓葬(编号76AXTM5),出土各类器物1928件,其中青铜器468件,196件青铜器上铸有铭文,“妇好”铭最多,有109件,发掘者认为,“妇好”是该墓的墓主。将之命名为“妇好墓”。
在甲骨文中,有200多条卜辞与“妇好”有关,绝大多数属武丁时代的“宾组卜辞”,少数属武乙、文丁时的“历组卜辞”
,在“宾组卜辞”中记载妇好参与国家大事,如多次领兵对外征战、主持祭祀等,又记载有关她的生育、疾病之事。她与武丁关系密切,地位很高。而“历组卜辞”中的“妇好”,内容简单,大多卜问妇好有无灾祸。学者们将甲骨文、铜器铭文和墓中出土的器物相结合,对“妇好”墓的时代和“妇好”的身份展开热烈的讨论,并取得较一致的看法。
妇好墓中出土的陶器属殷墟文化第二期,青铜器的形制也较早,属晚商前期,而墓中丰富的文物又反映出妇好的地位十分显贵,特别是墓中出土了青铜兵器130余件,其中两件长近40厘米、重9公斤的大铜钺,令人瞩目,表明妇好生前是一位握有重大军权的武将。所以墓主应是武丁卜辞中的妇好。妇好墓还出土了5件“司母辛”铭的铜器,其中两件“司母辛鼎”是仅次于“司母戊鼎”的重器。那么“妇好”与“司母辛”是什么关系?研究者发现,帝乙帝辛周祭卜辞中,有武丁的法定配偶妣戊、妣辛、妣癸三人。在祖庚、祖甲的卜辞中,也有祭祀“母辛”的称谓。也就是说“司母辛”组铜器是武丁子辈为祭祀其母所做的祭器。
妇好墓是殷墟唯一一座可与甲骨卜辞相印证、确切断定墓主与墓葬年代的王室墓葬,对殷墟考古与甲骨文研究都有重要价值。
2.关于“族”的研究。甲骨文中有不少关于“族”的卜辞,有“王族”“多子族”“五族”“三族”等的名称,还记录了殷王召集人员出兵打仗、戍守、从事农业生产等活动是以族为单位的。文献中也有“殷民六族”“殷民七族”的记载。甲骨文与文献资料表明殷人生前是以族为单位进行生产、生活活动的。那么,在殷代社会中,“族”组织的具体情况如何呢?在殷墟考古中,发现了许多有关殷人分族的资料。如:1969—1977年,在殷墟西区发掘了939座墓葬,发掘者根据这些墓葬的分布情况,分为8个墓区。各墓区之间有明显的界线,各区的墓向、葬式和陶器组合都存在一定的差别。各区出土的铜器上常见族徽铭文很多是相同的,与别的墓区有所差别。在每个墓区内的墓还呈现成群分布的特点。发掘者注意到甲骨文与文献中记载殷人活着时是聚族而居,合族而动的,从而推测殷人死后也当合族而葬。他们认为殷墟西区墓地是一片族墓地,每个墓区可能是宗氏一级组织,而每个墓区的墓群,可能属于分族。
后来考古工作者又研究了殷墟后冈、郭家庄、刘家庄、大司空村、戚家庄、梅园庄等地的墓葬资料。发现这些地点墓群分布与西区近似,反映出殷墟范围内,族墓地是相当普遍的。殷墟族墓地的发掘,使我们对甲骨文和文献中关于殷人“族”的记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推动了甲骨学与商代史的研究。
商代有铭铜器自北宋以来陆续有所发现,迄今已出土5000多件
,但绝大多数属传世品,无准确的年代和出土单位,不知道它们的组合及相互关系,这就限制了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自1928年至今,80年的殷墟发掘工作,出土了青铜器七八千件,其上有铭文的600多件
,这些新资料促进了晚商金文的研究。
殷墟发掘的有铭青铜器,较重要的有如下几批:
1.1959年后冈H10圆形祭祀坑,出土铜器10件,其中礼器3件,2件有铭文。
一件圆鼎上的铭文长达30字,记载了王赐戍嗣子贝20朋的事,这是殷墟发掘以来所出的铭文最长的铜器,非常珍贵。
2.1976年小屯殷墟妇好墓
,出土青铜器468件,其中礼乐器210件。有铭铜器196件,分为9组,以“妇好”铭占多数。
3.1977年小屯北18号墓,出土青铜器43件。
有铭铜器13件,分为5组,较重要的有“子渔”铭文。
4.1984年殷墟西区1713号墓,出土青铜器91件,其中礼器17件。
5件铜礼器上有铭文,铭文中均有“亚鱼”或“寝鱼”,表明是鱼族所作的铜器。亚鱼鼎铭,记录了作器的时间在“唯王七祀”,被认为是帝辛时期的标准器。
5.1984年戚家庄东269号墓,出土铜器58件,其中礼乐器23件。
18件礼器、10件兵器上有铭文。铭文分4组,以“爰”字铭最多,该墓的墓主属于“爰”族。
6.1990年郭家庄160号墓,出土铜器291件,其中礼乐器44件。
41件礼乐器上有铭文,铭文分3组,“亚址”铭最多,见于33件铜器上,表明“亚址”是该墓的墓主。此墓属于殷墟文化第三期偏晚阶段,墓中所出的铜器群,被认为是这一阶段的标准器。
7.1995年郭家庄东南26号墓,出土铜器67件,其中礼乐器15件。
7件礼乐器上有铭文,可分3组,5件铭文为“
”,可推测墓主属“
”族。
8.1999年刘家庄北1046 号墓,出土铜器123件,其中礼器33件。
在24件器物上有铭文,可分3组,“亚丮”铭最多,有16件,可以推测“亚丮”为该墓的基主。
9.2001年花园庄东地54号墓,出土青铜器265件,其中礼乐器43件。
在131件铜器上有铭文。此墓的铜器铭文种类十分单一,除一件为“
”一件为“亚□”(“亚”后一字不清,但非“长”字),其余129件均为“亚长”或“长”。表明“亚长”应是该墓的墓主。过去殷墓葬所出的青铜兵器上多无铭文,而此墓有铭文的青铜兵器达99件,占墓中青铜兵器总数的64%,这是很罕见的。
10.2004年大司空村303号墓,出土青铜器133件,其中礼乐器42件。
有铭文的铜礼器32件,全部均是“马危”二字,表明该墓墓主属于“马危”族。
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由于考古发掘出土的青铜器数量不太多,商代晚期青铜器分期体系尚未确立
,那时主要是对某些较重要的器物,如司母戊鼎,戍嗣子鼎的年代进行研究。自1973年小屯南地发掘,发现了许多有明确地层关系并与陶器共出的甲骨,1976年妇好墓、1977年18号墓、1969—1977年殷墟西区族墓地等的发掘,发现了上千件与陶器共存的青铜器,这一系列的重要发现,使学术界对殷墟文化分期的研究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殷墟青铜器的分期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张长寿
、郑振香、陈志达
、杨锡璋、杨宝成
、朱凤瀚
、岳洪彬
等学者对殷墟青铜器进行了系统的分期。上述学者,有的将殷墟青铜器分为三期,在某些期中再分段,有的将殷墟铜器分为四期,与殷墟陶器的四期相对应。有些学者在叙述各期铜器特征时,还简述了各期铜器铭文的某些特点。
2006年,严志斌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商代青铜器铭文(重点是晚商铭文)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理研究。
他用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对可以收集到图像的2400多件有铭文的青铜器进行分析排比,以考古发掘出土的年代明确的青铜器为标尺,讨论这些器物的年代,基本上建立起商代的有铭青铜器(特别是殷墟有铭青铜器)的年代框架。进而总结了各期商代青铜器铭文在字形、书体、布局、内容等方面的特点,特别是他将十多个常用字(如正、鸟、宁、车、戊、辛、其、戈、庚、帚、母、亚等)在殷墟早、中、晚期中的字形变化绘成图表,很有参考价值。
1.族氏的研究。晚商铜器铭文以族名占大多数。对族名进行研究,除了文字考释外,还需要研究这些族氏聚居的地点,他们与商王朝的关系,各族氏之间的关系等,这就需要对这些铜器的分布地点,出土单位进行分析,才能取得较好的成果,下面列举两例:
例一,“鱼”族。上文已经提到,在殷墟西区M1713出土了5件“鱼”族的铜器。
在后冈圆形祭祀坑中发现的戍嗣子鼎铭文的末尾有“犬鱼”二字
,表明作器者为“鱼”族。
武丁时期的甲骨刻辞中,“鱼”有用作人名、地名或族氏名(如《合集》10471、17801反)的,说明该族存在已久。到商代末年,势力壮大。从晚商铜器铭文得知,该族的首领和重要人物,在朝为官,担任寝、亚、戍、犬等职,与殷王关系密切,经常得到王的赏赐。如寝鱼簋(M1713:33)铭:“辛卯,王赐寝鱼贝,用作父丁彝。”亚鱼鼎(M1713:27):“壬申,王赐亚鱼贝,用作兄癸宝尊,在六月,唯王七祀翌日。”戍嗣子鼎铭:“丙午,王赏戍嗣子贝廿朋,在闌宗,用作父癸宝
。唯王
闌大室,在九月。犬鱼。”传世的
方鼎铭记:“乙未,王宾文武帝乙肜日,自闌
,王返入闌,王赏
贝,用作父丁宝尊彝,在五月,唯王廿祀又二。鱼”
。
殷代社会是聚族而居、合族而葬的,居址离墓地不远。M1713在殷墟西区,该墓墓主或该族的重要成员生前可能就在西区一带居住,该处离宫殿区较近,这样便于侍奉商王,随时听候调遣。
M1713,有棺、椁,有3个殉葬人,各类随葬品共193件,其中青铜器17件。除青铜礼器外,还有较多的青铜兵器,计钺一对,卷头大刀一对,戈、矛各30件。有学者据墓中所出的青青铜礼器与兵器的情况,推测墓主是中等贵族,是握有一定军权的中级武官。他受到王的赏赐,可能是由于战功卓著,或勤劳王事尽心尽力。
M1713墓的随葬品与“鱼”族铜器铭文的内容是一致的,均表明,商代末年,鱼族是活跃在王都的较重要的大族,其首要人物深受王的信任。
例二,“丙”族。安阳发现的“丙”铭铜器4件,两件属传世品,即《集成》4717“丙”卣,8353“丙祖辛”爵。两件属考古发掘品,一件是出于小屯北M17的“丙”鼎。该墓出土3件铜器,铭文各不相同。难于判断墓主的族氏。另一件是出于殷墟西区M697的“丙”爵。M697,属殷墟文化第四期,位于西区第三墓区之东南部,在该墓之西、西北、西南,有10座小墓与其紧邻,与之构成一个墓组,与三区其他墓组有一定的距离。在这个墓组中,M697墓室稍大,随葬品较同组的墓要多,除出“丙”爵外,还出了成组的青铜兵器、铜铃,成组的陶器等。其他10座墓,墓室面积较小,随葬品多是陶器,有学者称这一墓组为“丙族”墓地
。这11座墓,属殷墟二期的3座,三期1座,四期5座,还有两座期别不明。
安阳虽然出土“丙”铭铜器不多、丙族墓地的规模也较小,但已发现的商代“丙”铭铜器有111件
,说明该族是一个较大的族。殷墟以外的“丙”铭铜器,较集中地出于山西灵石旌介村。在旌介村发掘了3座晚商墓葬,出土有铭文的铜器42件,其中34件都有“丙”字
,表明旌介村商墓的墓主是“丙”族族长或“丙”族的重要成员。旌介村一带是“丙”族的聚居区。有学者将该处的“丙”族称为“丙国”或“丙国族”
灵石商墓相当于殷墟文化三、四期(或四期),而西区M697也属于四期。那么在殷代晚期,殷墟的“丙”族,山西灵石的“丙国”与当时的殷王朝是什么样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商代存在方国供职制度,有相当数量异姓国族的君长或贵族在殷王朝担任职务
,考虑到西区“丙”族墓地级别不高,墓主不会是该族的君长级人物,“这些在王畿内以个体家庭形式生活的丙族成员很可能是作为质子的身份而出现的,但这与供职制度也并不矛盾。”
这些方国部族成员,生活在王都,成为地方臣属国与殷王朝联系的纽带,同时也是商王朝为了加强对异姓国族控制的一种措施。
2.职官的研究。有学者统计,商代铜器铭文中所见职官名有师、寝、宰、作册、尹、小臣、卿事、史、牧、侯、射、
、犬、田、卫、马、旅、宁、亚等20多种
,分管政事、军事、农事、祭祀、占卜等事务。从铸有官名的铜器所在墓葬的情况,使我们对商代职官职司和来源有进一步的认识。
(1)商代职官职司的相对性。各类职官虽有分工,但他们所掌管的事情不是十分固定、专一的。如寝官,学者多认为其职责是管理宫寝之事”
。殷墟发掘中,发现出“寝”铭铜器的有4座墓:司空M539
,出“寝出”铭铜器2件,“寝”铭铜器1件、还出了钺、戈、矛、镞等兵器65件;司空M29与司空M25
,各出2件“寝印”铭铜器,前者出铜戈8件,后者出钺1件、戈6件;上文提到的西区M1713,出2件“寝鱼”铭铜器,出钺、戈、矛、大刀,共64件。以上4墓的墓主生前都曾担任过“寝”官的职务,但墓中都出了较多的青铜兵器,从而可以推测,寝官也曾是带兵作战的武官。
再如“作册”,过去多认为是起草文书政令的史官。在郭家庄M50中
,出土有“作册兄”鼎与“兄册”爵各1件,墓中出土了戈、矛、镞等兵器共14件。表明墓主在任“作册”一职期间,也曾领兵作战。
(2)商代官职的世袭性。在甲骨文中,可以看到一些强宗大族的族长或首要人物世代为官的情况,尤其是世代担任武职的更为常见。“亚其”,见于武丁、康丁、帝乙、帝辛时的卜辞,“犬”,见于武丁、祖庚、武乙时代的卜辞。
在殷墟发掘中,我们发现有些出青铜器的墓葬,虽属不同时期,但出土的铭文是相同的,如郭家庄墓地北区的M160与M53
,均出有“亚址”铭的青铜礼器,后者还出有铜戈、矛、镞16件、属殷墟文化的第四期。据研究,M160的墓主属高级武官,M53的墓主属中下级武官,他们是址族的族长或重要成员,在不同时期都出任武职。这与甲骨文的记载可以相互印证
。
以上我们重点阐述了殷墟考古对商代甲骨、金文研究的促进作用,实际上晚商甲骨、金文的研究,对殷墟考古也产生很大的推动,两者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所以,今后我们在从事殷商考古或进行甲骨文、金文研究时,必须将它们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这样定会取得更大的成果。
商代车子的遗迹发现于河南殷墟
、山东滕州前掌大
、西安老牛坡
三地,其中以殷墟出土的最多。
殷墟的车子遗迹出于小屯东北地、西北岗王陵区、后岗、大司空村、孝民屯东南、郭家庄、刘家庄北地、梅园庄东南8处。有的车子出于大墓的墓室与墓道之中,但大多数车子是出于车马坑中。出于大墓的几辆车子,保存不好,未能清理出它的原貌。研究殷商时代的车子,有赖于车马坑中发现的车子遗迹。
殷墟的车马坑,迄今已发现了37座,其中6座是30年代发掘的,31座是50年代以来发掘的。这30多座车马坑,大多遭盗掘和被晚期的遗迹破坏,保存基本完整的有15座。这15座车马坑,内埋2车4马与2车2马的各1座、1车2马的13座,后者占绝大多数。有殉人的10座,其中殉3人的1座、殉2人的4座、殉1人的5座。坑内出兵器的9座,出兵器的坑大多出有工具。这30多座车马坑的发掘,为研究商代车子的形制、结构及车马葬制度等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主要收获有如下几点。
殷代马车主要由两轮、一辕、一轴、一舆(箱)、一衡构成,舆的形式有长方形、圆形、梯形三种,以第一种为多,舆的高度在0.5米左右。车门设在车舆后面中部。衡的形式有直的与曲的两种样式,在衡之内侧,辕之左右各有一轭。有的车子舆内近前阑处还有车轼。
1.基本上按照原来马车使用的情况埋葬,即驾马与车子套在一起;2.拆车葬,车马脱套,将马车的主要部件如轴、轮、舆、衡拆开,分别埋入坑内;3.整车与拆散的车共葬于一坑。以第一种最多,第二种次之,第三种只1座。无论哪一种坑,都是先将人和马处死放入坑内,然后再放车或车的零部件。
小屯北发现的车马坑是5座为一组,其余地点的车马坑是2座为一组,第一种只见一组,后一种已有10组。同组的车马坑距离多为一至数米,车马坑的方向、深度、坑内马架及人架的头向、填土的陶片等时代大致相同,应是同一时期的遗迹。
在小屯与西北岗王陵区的车马坑,属于祭祀坑,坑内的车、马、人及器物是商王祭祀祖先的祭品。在族墓地的车马坑,是某些带墓道的大墓或较大的长方竖穴墓的陪葬坑。
在安阳殷墟的考古工作中,车马坑的发掘较墓葬、灰坑、房基的发掘等更为困难。其原因是商代车子的主要部件是木质的,殷代距今已三千多年,当时的木头或木质器物早已腐朽,未能保存至今。在发掘中,考古工作者是将车子腐朽后印在泥土中的痕迹慢慢地剔剥出来,因而需要十分细致和耐心,才能取得较理想的效果。
20世纪70年代之前,在殷墟发掘了十多座车马坑,但由于条件所限,未能清出车子的全貌。1972年与1981年考古研究所安阳队在孝民屯东南先后从M7
与M1613
中清理出两辆完整的车子。这两辆车子的出土,使我们看到殷代的马车与甲骨、金文中的不少“车”字结构基本相似。(图一、图二)这就表明,当时的人创造这些“车”字,是以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车子为依据的。基于这种认识,以后我们注意研究甲骨、金文中的各种“车”字,不断改进发掘工作,继续探求商代车子的细部结构。从80年代至今,我们又发掘20多座车马坑,剔剥出近10辆基本完整的车子,取得了上文提到的许多收获。
下面几个甲骨、金文中的“车”字,对我们发掘、研究商代车子遗迹最有启迪。
(一)图一:1—4和图二所示,甲骨、金文中的“车”字的衡木,有直的与曲的两种。但在1987年之前,殷墟发掘出土的马车,其衡木是直的,因而有学者认为殷墟的马车是直衡车。张长寿先生据甲骨、金文的“车”字,推断当时应有曲衡车
。我们认为张先生的看法是可取的,所以在发掘车马坑时,特别注意细心地剔剥车衡。1987年秋,在郭家庄M52车马坑第一次清理出一辆曲衡的马车。
1995年秋,在梅园庄东南M41
又清理出第二辆这样的车子。两车的曲衡,长度均在2米以上。虽然现在已知的曲衡马车只两辆,但是在殷代甲骨金文中曲衡“车”字比直衡的“车”字要多,如《殷墟甲骨刻辞类纂》
1221—1222页收录的“车”字辞条中,画出车衡木的“车”字15个,其中直衡5个、曲衡10个,后者占三分之二。这一统计数字,引起我们深思,重新检查了过去的发掘资料,发现直衡车衡木的长度绝大多数在1.1—1.4米之间,较曲衡要短。我们又注意到,以前一些未能清出车衡但保存尚好未经盗掘或破坏的车马坑中,两个衡末铜饰(三角形铜饰)的距离在1.7米以上的还有数例,可能坑中埋放的车子原来也是曲衡的。由此推测,殷代曲衡马车在当时亦较为常见。
图一 甲骨文中的“车”字
1.《佚》980 2.《存》下379 3.《存》上743 4.《菁》3 5.《摭续》330 6.《铁》63.2
(二)图二:3所示“买车觚”上的“车”字,在车厢内,较前面的位置画出车轼。但在1990年之前,殷墟发掘的车马坑尚未清出过一根完整的车轼。只在1959年孝民屯2号车马坑中,发现过一段不长的残车轼。由于在发掘简报中只发表了该坑的照片,未刊登线图,而照片又不清晰
,因而这一发现未引起学术界的注意。长时间以来,学者们普遍认为,车轼到西周才出现。1987年曲衡马车发现之后,我们认为“买车觚”上的“车”字的轼,应当是有所本的,从而增强了我们寻找车轼的信心。1992年在刘家庄北地M348
、1995年在梅园庄东南M40(南车)中
,我们终于清理出较完整而清晰的车轼痕迹,它是一根横木,位置在车厢内距前阑不远处。
图二 殷金文中的“车”字
1弔车觚 2.羊
车觚 3.买车觚
(三)甲骨文中的“车”字,车厢作长方形(图一:3),但殷金文“车”字,车厢有长方与椭圆形两种。20世纪30年代,石璋如先生发掘了小屯北5座车马坑,以后他据M20、M40车轸饰的位置,认为车厢是椭圆形的。
80年代有的学者据殷墟七八十年代的发掘资料,提出商代马车车厢应是长方形的。
1992年,在刘家庄北地我们发掘了M339车马坑,车厢的形状近似椭圆形,与金文“车”字的图形近似,又发现同一地点的M348中的车厢,形状近梯形。
(四)甲骨文中的“车”字,有时在同一条卜辞中出现不同的写法。如:
《合集》584正+《合集》9498正:“癸亥卜,
贞:旬无祸?王占……五日丁卯,王狩敝,
车,马……亦
在车,
马亦……”(图三)
图三 《合集》584正+《合集》9498正
这条卜辞,第二个“车”字,辕、轴是完整的,而第一个“车”字,车辕前后两段不连接。《合集》10405正:“癸巳卜,
贞:旬无祸?王占曰:乃兹亦有崇,若偁。甲午王往逐兕,小臣古车,马硪,
王车,子央亦坠。”(图四)
这条卜辞第二个“车”字,只画出双轮一轴和车厢,车轴是完整的。而第一个“车”字,有辕、衡、轮、轴,无车厢,但车轴从中部断裂成两段。
过去学术界把上述同一条卜辞中不同写法的“车”字,都释为车的异体字。但对其形体上的差异并无深究。肖良琼先生在《卜辞文例与卜辞的整理和研究》一文中指出上两条卜辞的第二个“车”字释“车”字,而第一个“车”字可释为“辍”字,表示车辆有一个部位(车辕或车轴)断裂。由于车子的主要部件断裂,车厢震动,使车上的人跌倒。
图四 《合集》10405正(《菁》3)
我们认为,上两条卜辞第一个“车”字,肖氏释其意为表示车辕或车轴断裂的见解是正确的,这种解释,对那两条卜辞的释读更妥帖。
值得注意的是,殷墟新发现的车马坑资料,可作为肖文的一个旁证。1995年发掘的梅园庄东南M40车马坑,内埋二车、二马、二人
,一辆车在南面,是保存完整、套有双马的车子,另一辆车在北边,是残破的车子。北车无车轮,车厢不完整,车辕断折成两段,前段在南车东轮内侧,压于南车车轴之上,后段在北部,与车轴垂直相交,且辕尾与铜踵饰分离,车轴之西段也有一小部分断折。从出土情况看,在下葬之前北车的主要部件已经损坏,是辆破车。
从甲骨文中有辕轴断裂的“车”字及殷墟车马坑中出土的破车,表明木质结构的马车不大结实耐用,特别是在车速较快、道路又不好的情况下辕、轴易损坏。由于当时制造一辆车不大容易,人们对那些已经残损又难于修理的车子舍不得扔掉,便将它保存起来,作为殉葬之物。梅园庄M40车马坑的时代属殷墟文化第三、四期,这时殷墟随葬铜器的墓葬,所出的器物不少是轻薄粗劣的“明器化”铜器,作为大墓随葬坑的车马坑殉残车,大概也是受到这种流行的社会风尚的影响吧!
(五)图一:5所示,《合集》21778(《摭续》330)的“车”字,与甲骨文中多数“车”字有所不同。大多数“车”字,车辕在车厢之前面,辕前有衡,而此字辕在车后,辕末端分叉。从殷墟发掘出土的资料看,商代的马车车辕是置于轴上,从车箱底部伸出至车厢的前面,与衡木相交接的。那么这一个“车”字的字形,反映出当时存在有与马车结构不同的其他车子。
1986—1987年,考古所安阳队在殷墟花园庄南地发掘时,在一座废骨坑(H27)坑口表层的兽骨堆上发现了14条车辙
,以前殷墟考古发据中从未出过车辙,这是一个新的发现。十几条车辙中,有两条是相平行的,长19.3米,两辙间距1.5米,也就是说轨距在1.5米左右。殷墟马车的轨距为2.2—2.4米。因此,这两条车辙,不是马车车轮碾压出的痕迹,而是另一种比马车小的车子的辙印。这种较小的双轮车,可能是车辕置于车厢之后,用人力推拉的。
这里顺便提到的是,较小的双轮车辙,于1996—1997年在偃师商城东北隅城墙之内侧亦有发现。
该车辙长14米,轨距1.2米,时代属偃师商城第二期即商代早期。说明这种较小的双轮车子,有着悠久的历史。
(六)图一:6所示,《铁》63.2的“车”字,学术界对它的释读有不同的看法。将该字释车的有孙诒让、孙海波、李孝定等学者。孙诒让说:“只轮而有三歧,与车不同,疑是
辇之类。”
从字形上分析,此字像独轮车,辕在车后面。
上述殷墟花园庄南地发现的十几条车辙中,还有的车辙较乱,但相当清晰,似是独轮车碾压的印痕。H27是个面积约500平方米的大坑,在宫殿区大灰沟西南的内侧,专门埋放废骨料、兽骨。发掘者推测,当时在花园庄一带可能有制造骨器的场所。人们将那些不宜做骨器的兽骨、牙齿、废骨料等,用比马车小的双轮车和独轮车装运至该地集中掩埋。可见这些小型的车子,主要是供民间生产生活所用。
1969—1977年,在殷墟西区发掘了939座殷墓,这批墓葬可根据地域分为8个墓区。各墓区之间有明显的界线,各区的墓向、葬式和陶器组合及铜器上的族徽铭文都存在一定的差别。在每个墓区内的墓,还呈现出成群分布的特点。发掘者杨锡璋、杨宝成注意到文献记载殷人是有族的组织,又从甲骨文中查找到不少关于族活动的卜辞。他们在发掘报告的结语中指出殷人活着时是聚族而居,合族而动,那么死后也当合族而葬。因而他们推测殷墟西区墓地是一片族墓地,每个墓区可能为宗氏一级组织,而每个墓区中的各个墓群则可能是属于分族。后来,考古工作者又研究了殷墟其他地点的墓葬资料,发现这些地点墓葬分布与西区近似,表明在殷墟范围内族墓地是相当普遍的。以后,考古工作者受到“族墓地”问题的启发联想到,殷人生前是以族为单位进行各种活动,而祭祀祖先应是最重要的礼仪活动。举行祭祀,应有专门的场所。殷王在宗庙(如乙七、乙八、丁一)祭祀先公、先王,各族也当有本族的宗庙作为祭祀自己祖先的场所。
近三十年以来,殷墟已发现了三处被考古工作者推断为“族宗庙”的建筑基址:
1.1997年春,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在白家坟东进行发掘,清理了殷代墓葬466座、房基35座。在黑河路南段,发掘出一座结构独特、保存较为完整的面积较大建筑基址F34。该基址呈长方形,南北长约17米、东西宽约11米,门向朝东。其前中部系一大间,犹如“厅”,“厅”内地基夯土中埋有18座儿童瓮棺葬。“厅”之左、右、后均为窄长间,互相通连。从基址的位置、规模、结构,以及“前堂”(“厅”)部位埋有大量祭祀功能的瓮棺看,发掘者推测,它应是宗庙一类建筑。
2.1985年春,在妇好墓西南八九十米处,发掘了一座长方形的房基F29,该房基东西长12.4米、南北宽8.4米,面积约96平方米。房基四边各有柱洞或夯打的柱基一排,东西两边的柱洞或柱基排列较密,南北两排柱洞或柱基分布较稀。在南排柱基之外,还有一排稍小的柱洞与柱基,发掘者推测房基南边有廊庑。
房基是挖槽而建,房基面土质纯净,夯打得很结实。夯土厚度65—75厘米。破坏F29北边房基槽的一座殷墓M61,属殷墟文化二期,该墓可能与修建房基的祭祀有关。破坏房基的另四座灰坑,都是殷墟文化四期的。这座房基大概建于殷墟二期,其使用的时间较长,到四期才废弃。
在F29南部与F29南边线相连接的有F31(东西长8.2米、南北长7.5米),在F31之东约50厘米有F30(南北长8米、东西长5.2米)。值得注意的是此二基址只有夯土台基,不见柱洞和柱基,大概是F29南面的活动场地。从F29西南角的灰坑H126的剖面观察,F31稍晚于F29,在F29建成不久,就接着沿其南边线挖基槽建造F31(图一)。
图一 小屯西北地F29及其南部的祭祀坑平面图
在F29的南面、东南分布着17座小葬坑,其中13座在F29南约5米处,排列较密集,另4座在F29之东13米处。这17座小葬坑,大多坑穴窄小、仅够容身。如一座最大的埋2人的坑(M53),长1.95米、宽0.8米、深0.15米,一座最小的埋1人的坑(M45),长1.4米、宽0.4米、深0.35米。均无葬具,填土未经夯打,与殷墟一般长方竖穴墓有显著区别,应属祭祀坑。
这批葬坑,除1座埋狗外,其余都是埋人的,埋1人的6座,2人的9座,3人的1座。16座埋人的坑中,9座埋的是儿童,全躯,人架放置较规整,多佩有玉柄形饰或成组简单的饰品。经人骨鉴定儿童的年龄在5—12岁之间,以6、7岁为多。7座坑埋的是被砍头的成年男性
,年龄在22—45岁之间,以22—25岁为多,这些坑内,多数人头与躯体共存,有的头骨上有明显的刀砍痕,躯骨大多放置凌乱。
17座葬坑中,南北向坑13座,东西向坑4座,其中有两座南北向坑M51、M52打破东西向坑M53、M54,由此推测,东西向坑早于南北向坑。一座南北向坑M46,被一座第三期灰坑H112打破,从而可知M46的上限早于殷墟三期。从几座葬坑出了玉柄形饰形制看,与妇好墓出的Ⅰ式柄形饰基本相似,又联系到多数祭祀坑在第二期建筑F29的南面,发掘报告整理者认为这批葬坑可能属殷墟二期,大概是为祭祀殷王室成员而杀戮人牲。祭祀活动至少分两次进行。
并推测“F29”是第二期修建的祭祀性建筑,大概是甲骨卜辞中所见的“宗”,是又一处殷王室的祭祀场所。
关于F29的性质,笔者认为可能是与王有密切血缘关系的某一个子族的宗宙。
图二 大司空村C区建筑群总平面图
3.2004年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在大司空村东南、豫北纱厂厂区中部偏北进行了较大面积的勘探和发掘,发掘面积6400平方米,发现了丰富的遗迹遗物,发掘清理了殷代房基53座。在这五十多座房基中,最受学术界关注的是C区四合院建筑基址群。
该建筑群南北70余米,东西近40米,总面积2800余平方米。它包括14座房基,其中两座房基时代较其他房基早,其余12座房基时代较晚,属于同一组建筑群。这12座基址分为东、西两院,东院有基址8座,前后6排东西向建筑,2排南北向建筑,形成前、中、后三进院落;西院有基址4座,东西向与南北向各2座,形成前后二进院落(图二)。这组基址有较完善的排水设置,大多数房基内,发现作奠基的儿童瓮棺葬,共有60多座。
从C区这12座基址所处的层位、其下叠压或打破的灰坑、墓葬的时代、基址内所出的陶器等判断,属于殷墟文化第四期。
在东院居中位置的北殿F22,东西长17.5米、南北宽7米,其宽度较同组的其他基址要宽。发掘者推测,该基址应有前后回廊,原来的夯土台基应很高。值得注意的是,在F22前后护坡上散落着大量特殊的遗物,如螺蛳摆成的图案,有的似凤,有的像鹰,有的似兽首,还有卜骨、卜甲和高度83厘米的大型陶瓮等,发掘者认为,F22应为C组建筑群的中心基址,有特殊的性质。
在东院最北的是F38与F40(虽是两个编号,实为一个基址),其下叠压着4座殷墟四期的墓葬,即F38的南部叠压M303,F40叠压M400与M020,F38西侧垫土层下叠压M225,这几座墓打破了下层夯土基址。四座墓中,M303是一座保存完整、出土遗物很丰富的中型墓葬。该墓出土的青铜礼乐器42件,大多数铜器上有“马危”二字铭文,发掘者认为墓主为“马危”族的首领或高级贵族,进而又推断M303可能与上、下层夯土为同一体的遗迹,C区建筑群的性质可能与“马危”族的族宗庙有关。
甲骨文的非王卜辞
中,有不少关于宗庙的记载,下面将辞义较完整的卜辞列举如下:
1.丙寅夕卜:子又音在宗,隹永?(《花东》234)
音,释为歆,祭名。赵诚谓:作为祭名的音,即后代的歆,饗也,如《乙》4708“王音祖丁”
。
2.癸丑卜:其将妣庚[示]于
东官?用。二(《花东》195)
将,为祭名。示,即神主,
地名。官,多指住的馆舍,但此辞中的官,应是祭祀场所。
3.壬:盟于室,卜?(《花东》236)
盟,祭名。室,亦是祭祀之场所。卜辞有“祖丁室”(《合集》30369)、“大甲室”(《林》2.1.)、“祖戊室”(《京津》4345),可知室为宗庙的一部分。“《尔雅·释宫》室有东西厢曰庙,是室为庙中之一部分,处于两夹之中间。”
4.甲申余卜:子不、商又言(歆)多亚?(《合集》21631)
5.癸亥贞:乍(作)多亚?(《合集》21705)
“子不、商”即“子不、子商”,人名。亚,是宗庙的一种名称,王卜辞中有“其禦于父甲亚”(《合集》30297),指禦祭于父甲的庙室。多亚,指多位祖先的庙室。
6.己卯卜:午(禦)于多亚?(《合集》22305)
7.戊戌卜:岁父戊,用牛于官?(《合集》22045)
8.戊午卜:用十
?(《合集》22130)
祝亚,朿(刺)彘?
刺亚?
祝亚,指祷告于宗庙。刺亚之“刺”,为用牲法,指于宗庙刺杀祭祀的牺牲。
9.帝(褅)乇(磔)尞(燎)门?(《合集》22246)
于省吾谓:“帝即褅祭。乇谓磔牲。燎门是说举行褅祭时燔燎割裂之牲体于宗庙之门。”
10.丁亥:
犬户?(《乙》4810)
黄天树说:“‘
犬户’,户相当于王卜辞《屯南》3185‘于宗户寻王羌’之‘宗户’,‘当指宗室祖庙的门’(《综述》478)。”
11.戊午:不祀,示咎?
该辞意谓,不举行祭祀,神主会加罪于我吗?表明该家族有自己的宗庙。
以上第1—3辞属花东子卜辞,4、5辞属子组卜辞,6、7辞属午组卜辞,8、9辞属非王无名组卜辞(有学者称为妇女卜辞
),10辞属非王圆体类卜辞
,11辞属非王劣体类卜辞。
这六种卜辞基本上包括了武丁时非王卜辞的类别。以上列举的卜辞反映出殷人各宗族都有自己的宗庙,并在宗庙内举行祭祀活动。
既然殷人各宗族都有自己的宗庙,那么在殷墟商代遗址中它应与族墓地一样有较多的发现。但为什么至今考古工作者能推断为“族宗庙”的遗存数量较少?笔者认为原因有三:其一,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殷墟考古工作的重点是配合当地的基本建设,大多偏重于墓葬的发掘,对建筑基址发掘得少;其二,建筑基址离现今地表较近,比墓葬更容易遭到破坏,故保存下来较为完整的基址不大多;其三,考古工作者对已发掘的建筑基址研究得不够充分。我们相信“族宗庙”遗存在殷墟还会有新的发现。
上文提到,被考古工作者推断为族宗庙遗存的只三处,而在考古报告中较详细地发表资料的只有小屯F29及大司空村C区建筑群,下面对此二处遗存作些分析。
1.小屯西北地F29。发掘报告编写者认为F29南面的十多座祭祀坑是殷王室的又一处祭祀场地
,那么F29就应是殷王室的宗庙。笔者认为,这种见解有一定道理,但认真推敲又感到仍有可商榷之处:
(1)王的宗庙(如乙七、乙八、丁一)在小屯东北地离洹河较近的优越地段,而F29位于小屯西北地,离王的宫殿、宗庙区尚有一段距离。
(2)乙七基址面积约1100多平方米,乙八基址1200多平方米,丁一基址占地面积约550平方米,F29的面积才96平方米,其规模远逊于王的宗庙。
(3)乙七、丁一基址南面(或东南)的祭祀坑所埋的人牲较多,且绝大多数为砍头的青壮年。如乙七南的北组葬坑共埋198人,一坑最多为9人,中组葬坑共埋372人,一坑最多埋13人,北组葬坑还有5座车坑,少数葬坑内还有铜器、陶器,反映出祭祀场面较大,所用的祭品相当丰富。F29南面(或东南)的祭祀坑,共埋人牲27人,埋人最多的1坑才3人,多为每坑一、二人,大多数人牲为儿童,葬坑中遗物很少。从以上三点看,F29不是王(或王族)的宗庙,可能是族的宗庙。
上文提到非王卜辞中有子组、午组、圆体类、劣体类卜辞,这四类卜辞都与大量的宾组卜辞(王卜辞)共出于小屯北的YH127坑中。这一现象表明,这四类非王卜辞的占卜机关与王的占卜机关有密切联系,可能其地点就在小屯。若此推论可以成立的话,还可进一步推测,以上这几类非王卜辞的主人“子”(占卜主体)及其家族成员亦在小屯或小屯附近居住。据考古所安阳队的资料,在宫殿区范围内,在小屯西、西北、西南、东南、花园庄等地都曾发现过大大小小的夯土建筑基址,其中有些大概是与王有密切关系的子族的居址,那么F29很可能就是某一子族的宗庙。
2.大司空村C区建筑群。上文提到2004年大司空村遗址的发掘者认为C区建筑群可能与马危族的族宗庙有关。这一说法的依据是C区建筑群规模宏大,夯土层中夹叠着大量的瓮棺葬和规模较大的四座同期墓葬,它们可能是同一体的遗迹,其中一座墓(M303)的墓主据墓中的铭文判断为“马危”族的首领。
笔者认为,C区建筑群虽然与M303等四墓同属殷墟四期,但彼此在时间上还有一定差距,即下层夯土稍早,M303等四墓陆续打破它,随后C区建筑群F38与F40又叠压在墓葬之上。所以说C区建筑群与M303等几座墓为同一体的遗迹不大科学。但M303、M400等几座墓的方向与C区建筑群基本一致,特别是F38西排南段的三个础石,正好位于M303西边线的旁侧
,笔者认为,这一现象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建造C区建筑群的人们有意的安排。由此表明,C区建筑基址确与M303等墓有着密切的关系。
C区建筑群包括12座基址,占地2.6万平方米,其面积超过商王的乙七、乙八宗庙基址,不大可能整个建筑群都是族宗庙。从该建筑群内出土了不少日常所用的陶器,表明不少基址原来是住人的,可能是族的首脑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所,而其中的F22,位置居中,夯土台基较高,房基较宽大,其护坡上有螺蛳摆成的图案,还有卜骨卜甲等,相当特殊,可能该基址(或包括F19、F24、F34等组成的四合院)是马危族的族宗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