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礼器是商周贵族奴隶主“明贵贱、辨等列”的标志物,绝大部分出于商周时代的墓葬中,其数量之多寡因墓主身份之高低而异,其器类之组合因时代变化有所不同。研究青铜礼器组合的变化,对研究贵族奴隶主的等级身份、研究当时的礼制和由此反映的社会关系及意识形态的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郭宝钧在《商周铜器群综合研究》中,较系统地整理了商周青铜礼器的组合,明确提出殷代是“重酒组合”,周人是“重食组合”。学术界普遍赞同这一看法。在此基础上邹衡、徐自强又进一步通过商周青铜礼乐器组合的变化探讨了当时的社会阶级和礼制的变化。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张长寿、郑振香、陈志达、杨锡璋、杨宝成又写了长篇论文
,研究殷商青铜礼器的分期与组合。以上学者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其成果受到学术界的重视,特别是他们提出的商代青铜礼器组合以“觚、爵”为核心的见解,为学术界所公认,确不可易。至于觚、爵与其他器物的搭配情况,有的学者认为,可分为“鼎、斝、觚、爵”与“鼎、簋、觚、爵”两个阶段,其交替在殷墟铜器第二期早段与中段(殷墟文化一期晚段与二期,也就是武丁前、后期)。
近几年来,有的学者根据殷墟文化第三、四期的一些墓中,斝、尊数量减少,鼎、簋数目增多的情况,认为在殷商社会后期,铜器组合的形式是以“觚、爵、鼎、簋为核心的‘重酒重食组合’”
。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殷墟又发掘出许多墓葬,为我们对殷墓铜礼器组合的研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笔者从数十年来殷墟地区科学发掘的数千座殷墓中(重点是50年代以来的发掘资料),选出未经盗掘、器物组合完整、并已发表的145座墓(铜器墓129座、铅器墓7座、仿铜陶器墓9座)
作为基础,考察殷墟文化各期青铜礼器组合的变化,就上述问题及与此有关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概述一下安阳殷墓铜礼器组合的情况。
殷墟文化第一期:随葬铜礼器的墓8座(见附表一),6座属一期早段,2座属一期晚段,组合方式有四种。
1.鼎、斝、觚、爵、尊,再配以瓿、甗、卣、壶、盘、盉、斗等器(小屯M232、M331、M333、M388);
2.鼎、斝、觚、爵、瓿、甗(小屯M188、59武官M1);
3.鼎、斝、觚、爵(三家庄M3);
4.觚、斝(三家庄M1)。
第1、2种组合的墓多数面积较大,第3、4种组合的墓面积较小。
殷墟文化第二期:随葬铜礼器的墓32座,此期新出的器类有簋、罍、彝、箕形器等多种,组合方式有九种。
1.鼎、甗、簋、觚、爵、斝、尊、卣、盘、罍、瓿、彝、偶方彝、壶、盉、觯、觥、斗、盂、方形圈足器、汽柱甑形器、罐、缶、箕形器等二十四类,不少器类成对成套,共210件(妇好墓);
2.鼎、甗、簋、觚、爵、斝、卣、盘、罍、箕形器,配以尊或觯、斗(小屯M18、司空M539);
3.斝、觚、爵、壶、卣、罍、彝(小屯M238);
4.鼎、簋、觚、爵、瓿、彝(司空M663);
5.鼎、觚、爵,或再配以瓿、卣(司空M29、西区M613等6墓);
6.鼎、簋、觚、壶(苗南M67);
7.簋、觚、爵、卣(武官E9);
8.觚、爵(西区M161、戚东M12、刘南M22等18墓);
9.鼎(76武官M229出鼎2件)。
殷墟文化第三期:随葬铜礼器的墓50座,组合方式有十种。
1.鼎、甗、簋、斝、尊、觚、爵(角)、卣、罍等,主体器类与小屯M18近似,如郭家庄M160、戚东M269。郭家庄160号墓,墓室较大,出十套觚、角,除上述九类铜器外,还有盘、斗、觯、方形器,共出礼器41件。
2.鼎、簋、觚、爵、卣、斝(或尊),有的墓配以觯、斗(高楼庄M8、司空M51、西区M907);
3.鼎、觚、爵(西区M976等4墓);
4.觚、爵(西区M64等27墓);
5.鼎、簋、觚、爵,有的墓还配以瓿或卣(西区M268等8墓);
6.单一爵(西区M14、87梅南M30);
7.单一簋(西区M764);
8.斝、觚、爵(西区M198);
9.鼎、爵(小屯西二区M232);
10.簋、觚、爵(四盘磨M4)。
其中5—10种组合是本期新出现的。第5种组合(鼎、簋、觚、爵)的墓数,仅次于出一套觚爵的墓,而且还见出单簋的墓,说明簋这种食器,在小墓中已较为流行。在殷墟文化第一、二期的墓中,觚、爵均成对出现,相互依存,此期,首次发现了单独出爵或爵与鼎相配的墓。
殷墟文化第四期:随葬铜礼器的墓39座,组合方式有十五种。
1.鼎、甗、簋、斝、尊、觚、爵、卣,有的墓还配以觯、罍或盘等(小屯M1、西区M1713、郭庄北M6、刘北M9、西区M2579);
2.鼎、簋、尊、觚、爵、卣(戚东M63、戚东M231、M235、西区M263、M1015);
3.簋、觚、爵、斝、尊、卣(西区M269);
4.鼎、簋、觚、爵(西区M279、82苗圃M41);
5.鼎、觚、爵(西区M1118、M1125);
6.觚、爵(西区M121等10墓);
7.单一爵(87梅南M67、八里庄东M52);
8.单一鼎(西区M284、82苗M39);
9.觚、爵、觯(西区M793、62司空M53、91高楼M1);
10.鼎、觚、爵、觯(西区M874);
11.尊、觚、爵、卣(西区M1135);
12.觚、爵、卣、觯(刘北M1);
13.鼎、簋(西区M275、M1573);
14.单一鬲(西区M1102);
15.单一觚(91后冈M38)。
第1—7种组合在前期已经存在,但本期出一套觚爵及鼎、簋、觚、爵的墓显著减少。第8—15种组合是本期新出现的形式。鼎、簋与单鼎各见二墓,单鬲仅见一墓,尽管数量不多,但它们单独存在,不与酒器共出,这是对传统的“重酒组合”的一种突破,有着重要意义。
此期出铅礼器的墓8座,其中1座(西区M737)铅器与铜器共出。此外,还有3座(西区M607、M853、87梅园庄M100)亦出铅器,因遭严重盗掘,本文未用作统计资料。此类墓的组合是:鼎、簋、觚、爵;鼎、觚、爵;觚、爵;单鼎;单爵,即相当于铜器墓的第4—8种组合(见附表二)。
此期出仿铜陶礼器的墓12座,其中3座(62司空M53、八里庄东M52、87梅园庄M67)伴出铜礼器。此外,85刘南M42、M54两座墓亦出仿铜陶礼器,因遭盗掘及发表的资料不完备,本文未用作统计资料。此类墓有7座随葬仿铜陶礼器6—11件,器类与铜器墓的第1、2种组合基本相近。其余5座的组合是;鼎、簋、尊、觚、爵;鼎、簋、斝、尊、卣;鼎、簋;尊、觚;尊、簋(见附表三)。
下面,我们看看一些常见的青铜礼器在各期墓中出土的情况(表一)。
表一 各类青铜礼器出土情况统计表
续表
续表
鼎
一期出鼎的墓7座,占的比例很大,这是由于此期发现的墓较少,且多属二套觚爵以上的墓。二、三期出鼎的墓占该期总墓数30%多。四期出鼎的墓数量有较多的增加,占该期墓数的48.7%,不少小墓也用鼎。此外,一些出二套觚爵以上的较大的墓,从早期到晚期,用鼎的数目也在增加。如,一、二期墓,鼎之数目小于或等于觚爵之套数。第三期,像戚东M269
出三套觚爵的墓,用了四鼎,而第四期,82小屯M1
、西区M1713
、郭庄北M6
3墓出三套觚爵,用鼎数为5、4、4,均大于觚爵之套数。
簋
在二期开始出现,只见于较大的墓及武官大墓的陪葬墓等6座墓中。三、四期出簋的墓不断增多,小墓也普遍用簋。二、三期墓,用簋的数量少,如妇好墓
共随葬210件青铜礼器,簋5件,在全部青铜礼器中只占2.4%。三期较大的墓如郭家庄M160、戚东M269仅出一簋,各占全墓铜礼器的2.4%和5%。第四期,小屯M1用3簋,西区M1713用2簋,各占全墓铜礼器的15.8%和11.8%。
甗 一期墓,甗较常见,一、二、三套觚爵的墓均出。二期,只见于妇好墓、小屯M18、司空M539等3座二套觚爵以上的墓,比例有所下降。三期,数量较少,只出于郭家庄M160、戚东M269等两座三套觚爵以上的墓中。四期,出甗的墓有所增加,出于5座二套觚爵以上的墓中。
斝 一期出斝的墓极普遍,连出一套觚爵的墓(三家庄M3)亦有发现。在多数墓中,斝的数目与觚爵套数相等。二期,斝只出于二套觚爵以上的4座墓中。从此期始,凡出二套觚爵以上的墓,斝的数目均少于觚爵之套数。三期,出斝墓之比例与二期相近,均占该期墓的12%。四期,出斝墓有所增长,占该期墓的17.94%。
尊 一期出于二套觚爵以上的4座墓中,出尊墓占该期墓数之半。在一些墓中,尊的数目与觚爵套数相等。二期,尊只出于妇好墓及小屯M18两座较大的墓。从此期始,凡二套觚爵以上的墓,尊的数目少于觚爵之套数。三期,尊出于二套觚爵以上的3座墓中,出尊墓之比例与二期相近,均占该期墓的6%。四期,出尊的墓12座,有较多增加,占该期墓的30.76%。连出一套觚爵的小墓也有的随葬尊。
觚、爵 一期墓必出觚、爵。二、三期出觚、爵的墓仍占90%以上。四期,出觚、爵之墓较前期稍减,只占80%多。尽管这样,觚、爵仍然是青铜礼器组合中最主要的器类。
瓿 一期有半数墓出瓿,较常见。二期出瓿的墓数量减少,三期则更少,四期绝迹。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瓿被卣所代替。
卣
一期出卣的墓仅小屯M331。
二、三期,略有增加,出卣的墓占该期墓数的19%和14%。四期,约有三分之一的墓都随葬卣,成为仅次于爵、觚、鼎、簋的器物。
觯
二期开始出现,但只见于妇好墓及司空M539。
三期,出觯的墓从二期的6%增至8%。四期,觯较常见,出觯的墓占该期墓的23%,连出一套觚爵的小墓亦有发现。
罍 二期始见,从二至四期出罍的墓逐渐减少。
彝
始见于二期。二、三期,共4墓出彝。四期,在未经盗掘的墓中没有发现,但1991年后冈M9大墓南墓道的器物坑中出土1件。
盘 一至四期均有发现,二期有3座墓出,其余三期,各出于一墓。
箕形器 只见于二期的妇好墓、小屯北M18、司空M539等3座墓中。
以上罍、彝、盘、箕形器,只发现于出二套觚爵以上的墓葬,至今未见随葬于一套觚爵之小墓,可见这些器类是中级贵族以上的人所用之物品。
壶、斗 一至三期,在出一套觚爵的小墓中亦有发现,但主要见于二套觚爵以上的墓中。
盉
每期只一墓出盉,都是较大的墓(小屯M331、妇好墓、郭家庄M160、西区M1713),至少出三套觚爵。在著录中,出土地较明确的3件四足封口盉,传出于侯家庄第1001号大墓。
1989年,在小屯北凹字形宫殿基址,出土1件“武父乙”铭铜盉。父乙,是武丁对其父小乙之称谓
,可见铜盉在殷代乃是王室及高级贵族使用之器物。
方形圈足器 只见于妇好墓和郭家庄160号墓,是较稀见的器形。
觥 只见于妇好墓。在第四期的91后冈M9大墓中,出土1件觥盖。用觥的墓主是王室成员及显赫的大贵族。
殷墟青铜礼器中的鼎、斝、尊、觚、爵、卣、罍、壶、盉的器形均有圆形和方形两种形式(表二)
,以圆形居多,方形较少。应当指出的是,上述器类的方形器皿以及方彝,小方缶、方形圈足器等,均不出于一套觚爵的小墓,连二套觚爵的墓也出土甚少,它们主要见于三套觚爵以上的较大的墓中。有的学者在研究商周青铜方鼎时,曾注意到它的出土情况。指出“方鼎的墓墓主身份较高”,“能享有青铜方鼎随葬礼遇的人多属身份较高的贵族奴隶主”。
我们认为,这一看法是正确的,不但方鼎的情况如此,殷墟墓中所有的方形器皿出土的情况亦是如此。即方形器皿的使用者是王室成员及高、中级贵族,普通平民及小贵族是难以问津的。
表二 方形器皿统计表
续表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墓室较大、出土青铜礼器较多、墓主身份较高的墓,出方形器皿就较多或较精。如:
小屯北M331(第一期)
,出铜礼器19件,有方卣1件、方爵2件,方形器占全部礼器的15.8%。
妇好墓(第二期)
,出铜礼器210件,出方形器有斝、尊、鼎、罍、壶、彝、缶、方形圈足器等八类23件,占礼器的11%。尽管方形器皿占的比例并不算大,但有的器物铸造甚精,像重117公斤的司母辛方鼎、造型奇特的偶方彝、纹饰华美的司
母方壶等,不仅是妇好墓铜器群中的珍品,而且也是殷代铜器中的瑰宝。
郭家庄M160(第三期)
,出铜礼器41件,方形器有斝、尊、鼎、觚、方形圈足器五类17件,占礼器的41%。在殷墟未盗掘的墓中,以此墓方形器皿占的比例最大。
91后冈M9(第四期)
,此墓曾多次被盗,但在南墓道一器物坑之下部保存尚好,内出铜礼器6件,有方彝1件、方爵2件,方形器皿占了一半。估计原来此墓的随葬品中,方器的数量会相当可观。
上述四墓,妇好墓的墓主为王室成员,郭家庄160号墓墓主为较高级的武将,后冈M9墓主是地位极高的大贵族。由此可见,方形青铜礼器(特别是一些形体硕大、制作精良的方礼器)是殷代统治阶级的权力与地位的标示物。
殷墟文化各期墓葬青铜礼器的组合均以觚、爵为核心,但与觚、爵搭配的器物有所不同。较大的墓器类多,组合较稳定,各期(尤其是二期以后)的主体器类变化不大,而小墓器类少,组合变化较迅速。
殷墟一期至四期,出8—14件铜礼器、出二套以上觚爵的墓有13座。一期4座,如前所迷,此期组合为鼎、觚、爵、斝、尊或配以瓿。二期至四期9座,其组合一般为鼎、簋、觚、爵、卣(或尊)六类。二期的司空M663
,无卣有瓿,无尊、斝,但有方彝。
殷墟一期至四期,出16件以上的青铜礼器、出三套以上觚爵的墓9座,各墓必有鼎、簋、斝、尊、觚、爵、卣、甗八类器物。小屯M331时代较早,无簋,但有一作为食器的锅形器。
过去有的学者曾指出,在一、二期,出三套觚爵以上的墓,同类器3件(或2件)以上的,其形制、大小不一。
三期以后的情况是否如此,由于当时资料所限,尚不清楚。现在,随着发掘资料的增加,我们看到在三、四期,此类墓中的鼎、觚、爵、尊、斝、簋等,仍保持了这一旧的传统(见表三)。
表中第四期的小屯M1
、西区M1713
、郭北M6
、刘北M9
所出鼎、觚、爵、簋几类器物,既有质地较好的实用器,也有轻薄简陋的明器。同类器优质劣质并存,以此来表示该类器物的不同形式。
殷代后期,殷墟以外地区出三套觚爵以上的墓葬,也有类似的现象。如:河南温县小南张墓
,出土9件铜礼器,有2觚3爵,3件爵可分为腹饰饕餮纹与腹饰弦纹两种形式,不同式的爵尺寸也不同;河南罗山蟒张M28
,出11件铜礼器,其中鼎、爵各3件,各分二式;山西灵石M1
,出23件铜礼器,其中鼎2件分二式,觚4件分二式,爵10件分三式。每类器中不同的式,纹饰、尺寸都有差别。
表三 出三套以上觚爵的墓主要器类数量与形式统计表
值得玩味的是,出五套觚爵以上、级别较高的墓葬,鼎与觚爵套数的比例大致相同。妇好墓
出鼎32件,觚53件,爵40件,觚爵之数不大配套,若以铜觚与铜鼎之比例计算,则近5∶3。郭家庄M160
,出10套觚、角,6件鼎;小屯北M18
,及罗山蟒张M1
,均出5套觚爵,3件鼎,这3座墓,觚爵(角)套数与鼎之比例均为5∶3。上述四墓,炊、食器与墓中随葬的铜礼器总数之比,分别为22.3%、21.95%、25%、22.2%,相当接近。这是不是偶然的巧合?有待于今后更多的墓葬资料来检验。若非巧合,就表明在较大的墓中,一些最主要器类的相互搭配,是有一定比例的。
殷墟出铜礼器的墓中,出一套觚爵的小墓占80%以上,这些墓出土的铜礼器1—7件不等,虽然礼器数量少,但器类之组合方式种类较多。特别是三、四期,新的组合层出不穷,如:鼎、簋、觚、爵;鼎、爵;单爵;单簋;单鼎;单鬲;单觚;觯、觚、爵;鼎、簋……其中鼎、簋组合在四期出现以后,延续到西周时代,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下面几点认识:
1.较大的墓,在随葬铜器的组合、一些主要器类配以不同的形式,或某些器类相互间之比例,从早期到晚期变化不大,这表明中、高级贵族(尤其是高级贵族)在礼制方面的保守性。较小的墓铜器组合变化快,新的组合形式也较多,这反映出一些小贵族(可能还有一些富裕的平民),在礼制方面敢于冲破旧的传统,具有革新的精神。
2.簋,二期开始出现,但占的比例不大,从三期始逐渐流行,成为仅次于觚、爵、鼎的第四号器物。所以,鼎、斝、觚、爵与鼎、簋、觚、爵之交替,应以殷墟文化二、三期为界线较恰当。
3.斝、尊,是一期主要的器类,在二、三期,出斝、尊的墓明显减少,而到四期其数量又有所增加,成为二三套觚爵之墓必备的器类,连某些出一套觚爵的墓也用它随葬。此外,在出仿铜陶礼器的墓中,斝、尊亦是常见之物。我们知道,此类墓是模仿青铜礼器的组合配置器物的,这意味着斝、尊在当时应是较为流行的随葬品。据此,我们认为,斝、尊在殷代后期数量大大减少的说法不大确切。史书记载,殷代末年,纣王“酒池肉林”,“为长夜之饮”,上层统治阶级的这种酗酒之风,必然会波及中、小贵族或平民阶层,斝、尊这类温酒、盛酒之器类数量有所回升,可能与当时的社会风气有关。
4.在殷代后期的青铜器组合中,鼎、簋数量呈上升的趋势,在墓中的地位仅次于觚、爵,但在出六七件以上礼器的墓中,炊食器与全部礼器之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酒器的数量仍相当多,约占墓中青铜礼器的三分之二。在小墓的铜礼器组合中,虽有鼎、簋、觚、爵及鼎、簋的组合,但数量还不算多。据此,我们认为,即使到殷代后期,殷墟墓葬仍是以“觚、爵”为核心的“重酒组合”,不宜改称“重酒重食组合”。
安阳地区的殷墓随葬明器化铜器始于何时?最流行的说法是铜武器(铜戈)明器化始于殷墟文化第二期,而铜礼器明器化始于殷墟文化第三期(即殷墟铜器二期晚段)。
笔者仔细查阅了有关发掘资料,发现在殷墟文化一期晚段已有明器化的武器。如59武官M1
中的1件磬折式曲内戈(M1:14),质地轻薄、纹饰模糊,可能是明器。在殷墟文化第二期的墓中,已出现随葬明器化的铜礼器,如西区M161、M354、M413几座二期墓随葬的Ⅳ式铜觚、爵,质地粗糙、铸造简陋,报告的执笔者认为是明器。
殷墟文化第二期随葬铜明礼器的墓仅几座,均属出一套觚爵的小墓,明器化的器类只见觚、爵二种。到第三期,随葬明器化铜器的墓数量显著增多,一些出二套觚爵的墓也开始用明器,如司空M51,墓中大多铜礼器为实用器,但搭配了1件质地差的明器铜尊。
此期,明器化的器类,除觚爵外,还有鼎、尊、簋等。第四期随葬明器更为普遍,如上文提到的小屯M1等4座出三套觚爵的墓,铜礼器组合中只几件为实用器,多数器物属明器。明器化的器类除上述五类外,又有甗、斝、卣、觯、罍、盘等。
殷墟所出的明器化铜礼器,以觚爵最多,次为鼎、簋,这些器物质轻薄,铸造粗糙,有的素面,有的饰简单纹饰,但纹饰相当模糊、不精细。从经过测定的这类明器化铜器的合金成分看,其含铅量较高,绝大多数属铅青铜,硬度较低。
殷墟墓葬所出的明器化铜礼器,产于哪个铸铜作坊?著名的苗圃北地大型铸铜遗址
,以生产礼器为主,所出的礼器陶范,大多器形匀称、造型较好、花纹纤细清晰,用这些陶范铸出的器物显然不是明器,而是造型优美、纹饰繁缛的实用器。孝民屯村西的小型铸铜遗址
,所出陶范以工具、武器为主,但也出土了觚、爵、簋、鼎的范块,纹饰简单粗糙,有的还模糊不清,与殷墟墓葬同类明器上的纹饰较相似。由此推侧,这类明器化铜礼器,可能就产于族的聚居区的这种小型的铸铜作坊。
殷墟文化第四期,随葬铅器和仿铜陶礼器的墓也较常见。这两类器物均为明器。
殷代后期,为什么随葬器物普遍明器化?过去有人以商代奴隶制经济衰落、贵族日益贫困来解释。有的学者对此提出异议。
从考古资料看,殷代的经济在后期仍不断发展,特别是青铜铸造业更是如此。如苗圃北地铸铜遗址,殷墟文化一、二期主要分布在东部,面积较小。到三、四期,其范围向西、向南扩大了一倍,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
三、四期出土陶范较多,还发现一些较大的器形,未见任何衰落之迹象。
我们认为,殷代后期墓葬,随葬器物明器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与墓主生前的社会地位和财富有关。
上文已提及,随葬铜明礼器最先见于小墓,殷代后期以墓室较小,出一套觚爵的墓最为流行。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殷代锡贵铅廉,那些社会地位不高、经济不富裕的小贵族或平民,不能为死者置备贵重的锡青铜或铜、锡、铅三元合金的青铜器殉葬
,便以价格较低的铅青铜、铅器,甚至仿铜陶器去代替。
但另一方面,我们发现在殷代后期,一些墓室较大、随葬品较丰富、墓主身份与经济实力都较高的墓,如上述的西区M1713、82小屯M1、郭庄北M6、刘北M9等,也出了较多的铜明礼器。特别是M1713,有殉人3个,殉犬2只,牛、羊腿骨及牛骶骨各一块,出土各类随葬品193件,其中青铜礼器17件,铜钺和戈、矛、大刀等武器60多件,发掘者推测,墓主是一位武职官员。
从墓中出土的几件质地较好的青铜礼器上的铭文看,墓主生前曾不止一次得到殷王的赐贝,这些迹象表明他的财力较雄厚。但此墓随葬的铜礼器有明器12件,占墓中全部铜礼器的70%。这类墓出土铜明器,显然不能用墓主经济贫困来解释,而应是受当时社会风尚的影响所致。
众所周知,社会风尚与人们的意识形态息息相关,与社会的发展、变化紧密相连。有的学者在论述殷代后期随葬器物明器化的原因时,曾提到《史记·殷本纪》中“武乙射天”的故事,说明殷代后期存在着对天、对鬼神怀疑的思想。
我们认为,这一看法很有见地。下面再补充两点论据。
1.在殷墟卜辞中,在殷王武丁时期,对祖先、神灵的祭祀很隆重,用人、用牲的数目很大,一次祭祀最高用千人、千牛、五百
(有的学者认为一
为一对羊)。康丁至文丁时期,一次最高用二百人、百牛、百
。帝乙、帝辛时期,一次用人最多三十名,用牲的数在百头以下。
从早期到晚期,祭祀用人、用牲的数目呈递减的趋势,这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反映。
2.在祭祀所用的祭器方面,早、晚期也有差异。殷墟文化一期晚段的祭祀坑小屯M188,面积1.93平方米,坑内有鼎、甗、瓿、觚、爵等8件青铜礼器。
殷墟文化二期的小屯M238,面积2.45平方米,有斝、罍、卣、壶、觚、爵等青铜礼器12件。
殷墟文化四期的后冈圆坑(59AHGH10),面积15.2—16.7平方米,坑内青铜礼器仅鼎、卣、爵3件,陶器31件。
祭祀坑中的器皿是祭祀时盛祭品的供器,早期多用铜器,而晚期则大量用陶器。
上述两点表明殷代后期,特别是殷代末年,对祖先、鬼神的祭祀已经不像早期那样隆重,在用人、用牲、用器物方面都趋于简化。大概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人们为死者殉葬的器物便从质地较精良的实用器,逐渐改变为简陋的明器。
《史记·殷本纪》载:帝纣纵情享乐,“慢于鬼神”。《周本纪》谓:“今殷王纣维妇人言是用,自弁其先祖肆祀不答。”《尚书·微子》记:“今殷民乃攘窃神祇之牺牷牲,用以容,将食无灾。”这些记载说明殷代末年,从上到下都有人从对鬼神的怀疑发展到对鬼神的不敬。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为死者随葬的青铜礼器也就只保留原来器物的种类、形式,“偷梁换柱”,将它们制成劣质的铜明器、铅器或仿铜陶器了。
附表一 殷墟随葬青铜礼器墓葬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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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殷墟随葬铅礼器墓葬统计表
附表三 殷墟随葬仿铜陶礼器墓葬统计表
殷商时代,祭祀与战争是国家政治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两件大事。祭祀用的礼器与战争用的兵器主要是用青铜铸造的。长期以来,学术界对青铜器的研究多集中在青铜礼器上,对青铜武器的研究较少,即使是研究青铜武器,也多从形制、类型、分期等方面进行探讨,研究青铜武器组合的论著很少。研究青铜武器的组合,对研究殷商时代武官和士兵的武器装备、军制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商代的青铜武器绝大多数出土在墓葬里。安阳殷墟发掘的商代墓葬数量最多,本文所要论述的是安阳殷墟墓葬中出土的青铜武器组合,并进而考察青铜武器组合与墓主身份及相关的一些问题。
殷墟发掘迄今已经70多年了,70多年来,在殷墟发掘的殷代墓葬已有七八千座,其中大多数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发掘的。这些殷墓中,有一部分随葬了青铜武器。在出土青铜武器的墓葬中,有一部分墓遭到盗掘或被晚期遗迹破坏,墓中所出的青铜武器的组合与数量均不完整,不能反映当时青铜武器组合的实际情况。笔者从数十年来在殷墟发掘的数千座殷墓中(重点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发掘资料)选出随葬有青铜武器、又未经盗掘与破坏的墓葬197座(附表),以此为基础,对殷墟文化各期青铜武器的组合情况做一考察(表一)。
1.殷墟文化第一期 随葬青铜武器的墓共10座,6座属于一期早段
,4座属于一期晚段,组合方式有三种。
(1)钺、戈、镞(三家庄M1);
(2)戈、矛(三家庄M4);
(3)戈(小屯M232、M331、M333、M388、武官M1、苗圃M58、M118、司空M82)。
此期三种组合,每种组合内均含戈,单出铜戈的墓有8座,占全期总墓数的80%。
2.殷墟文化第二期 随葬青铜武器的墓共63座,组合方式有六种。
(1)钺、戈、镞、矛(郭家庄东南M26、司空M539、M663);
(2)钺、戈、镞(妇好墓、司空M664);
(3)戈、镞(小屯M18、M238);
(4)戈、矛(西区M613、M265);
(5)戈(薛家庄M3、戚家庄M175、司空M29、郭家庄M289、苗圃M19、后冈M18、刘家庄M33、西区M619等53座墓);
(6)镞(西区M536)。
除继承第一期的3种组合外,增加了铜钺、戈、矛、镞(或銎斧);铜戈、镞;铜镞3种组合方式。此期6种组合中,有5种内含铜戈,出土铜戈的墓有62座,占随葬青铜武器墓数的98.41%。铜镞存在于4种组合中,作用较上期重要。
表一 安阳殷墓青铜武器组合
3.殷墟文化第三期 随葬青铜武器的墓共66座,组合方式有10种。
(1)钺、戈、镞、矛(白家坟西M14);
(2)钺、戈、镞、矛、大刀(郭家庄M160);
(3)钺、戈、矛、大刀(戚家庄M269);
(4)戈、矛、镞(司空M51、西区M64、郭家庄M135、梅园庄M118);
(5)戈、镞(西区M626、M819、后冈M33、刘家庄南M14、M19);
(6)矛、镞(西区M972、小屯西M239);
(7)戈、矛(郭家庄M1、M32、苗圃M54、高楼庄M8、西区M1127等11座墓);
(8)矛(白家坟西M23);
(9)戈(西区M50、郭家庄M9、苗圃M80、梯家口M3、小屯西M232等38座墓);
(10)镞(西区M41、M102)。
除与上两期相同的几种组合外,新增加了铜钺、戈、矛、镞、大刀;铜钺、戈、矛、大刀;铜戈、矛、镞;铜矛、镞;铜矛等5种组合。此期10种组合中,7种含铜戈,含铜戈墓有61座,占全期青铜武器墓的92.42%。铜矛在此期单独随葬,并且出土铜戈、矛组合的墓数增加比较显著,成为仅次于铜戈的一种重要组合。
4.殷墟文化第四期 随葬青铜武器的墓共58座,组合方式有9种。
(1)钺、戈、矛、大刀(西区M1713);
(2)钺、戈、镞、大刀(郭庄北M6);
(3)戈、矛、镞(刘家庄北M9、戚家庄东M63、郭家庄M50、西区M279等7座墓);
(4)戈、镞(西区M53、M269、戚家庄东M231);
(5)矛、镞(西区M907);
(6)戈、矛(西区M1052、梅园庄M4、刘家庄北M1、郭家庄东南M21等9座墓);
(7)矛(西区M261、M31等7座墓);
(8)戈(西区M518、梯家口M48等15座墓);
(9)镞(西区M1049、司空M25、梅园庄M67等14座墓)。
此期的组合与第三期基本相同,只是有1座出土铜钺、戈、镞与大刀的墓内没有铜矛。在9种组合中,6种含铜戈,含铜戈墓36座,占全期青铜武器墓的62.07%,比例下降。单出铜镞的墓从第三期的2座增至14座,占全期青铜武器墓的24.14%,上升较快。
1.铜戈 在各期殷墓中,铜戈是最常见的一种武器,出土数量多,分布地点很普遍。在殷墟洹河南北十多个地点的大、中、小各种类型的殷墓中均有发现。在本文所统计的197座墓中,含铜戈的墓达169座,占出土青铜武器墓总数的85.79%。殷墟一期至四期出土青铜武器的墓共有12种组合(见表一),出土2件以上成套武器的墓有9种组合,共58座墓,其中8种组合、55座墓含铜戈,含铜戈墓占成套武器墓的94.83%。这些统计数字表明,铜戈是殷墟成套青铜武器组合中的核心器物。据《殷墟卜辞综类》
一书统计,以戈为偏旁的字达95个。殷墟文字反映了当时的现实生活状况,说明铜戈在当时非常流行,殷人对这种武器很喜爱。
2.铜矛 铜矛在殷墟文化第一期已出现,仅见一墓,与铜戈共出,占该期武器墓的10%,第二期含铜矛的墓共有5座,占该期武器墓的7.94%。有些学者根据二里冈阶段在河南郑州、辉县的商墓中没有发现铜矛,但在这一时期长江流域的湖北盘龙城却有2座墓随葬3件铜矛的情况,推测商文化的铜矛是从长江以南的青铜文化传入的。它被殷人重视的时间较晚,著名的妇好墓内尚未发现铜矛。
在殷代的甲骨文中亦未见“矛”字,这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铜矛原非商文化的因素。
到了殷墟文化第三期,铜矛广为流行,此期出土铜矛的墓共21座,占该期武器墓的31.8%,铜矛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加,曾出土700多件铜矛的大墓M1004,就属于这一期。第四期含铜矛的墓继续增加,达25座,占该期青铜武器墓的43.1%。再者,在殷墟一、二期时,铜矛只作为成组武器中的1件与其他武器共出,第三期时开始出现单独随葬铜矛的墓葬,第四期单独随葬铜矛的墓数量逐渐增加,可见铜矛的作用日益重要。
3.铜镞 在殷墟文化第一期,随葬铜镞的墓只有1座,并与铜戈、钺共出,占该期青铜武器墓的10%。第二期含铜镞的墓为8座,占该期青铜武器墓的12.7%。第三期含铜镞的墓为15座,占该期青铜武器墓的22.72%。第四期含铜镞的墓为26座,占该期武器墓的44.83%。此期单独随葬铜镞的墓与单出土铜戈的墓数量接近。与铜矛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铜镞的数量呈递增的趋势,至第三期时,其增长速度尤快,出土的数量也多。如第二期的妇好墓出土铜镞57件,第三期的郭家庄160号墓出土铜镞达906件,数量增长了15倍。表明从第三期开始,射手在战争中的作用也较第一、二期重要了。众所周知,镞是一种消耗性的武器,射出去以后难以回收,只有青铜铸造业相当发达的时候才可能大量使用铜镞。所以,铜镞数量的大幅度增加,反映出殷代后期青铜铸造业有较大的发展。
4.铜钺 殷墟第一期至第四期均有发现,但出土数量少,本文附表的197座墓葬中,11座墓内出土铜钺,共18件,都是与其他武器共出,未见单独随葬。
5.铜大刀 本文所说的铜大刀,是指卷头刀。它在殷墟文化第三期时才出现,出土的数量比钺更少,只在第三、四期的4座墓中发现7件,而且大刀只见于随葬青铜钺的墓中。
从铜钺、大刀出土的情况看,它们不是一般战士的常用武器。
殷墟青铜武器除出土于墓葬里,还见于车马坑、祭祀坑、灰坑中,这些遗迹所出土的青铜武器数量少,不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在此从略。
在商代墓葬中,有无青铜礼器以及青铜礼器数量(尤其是觚爵套数)的多寡,反映出墓主身份的高低、权力的大小。
现在,就随葬青铜武器的墓中所出土的青铜礼器的情况做一分析。
这些组合内均含铜钺,出土铜钱的墓共11座,在197座随葬青铜武器的墓中只占5.58%。
这11座出土铜钺的墓中,青铜武器与礼器共出的情况如表二所示。
表二所列的11座墓,据所出铜钺的数量及钺的大小,可分为三个系列。
表二 殷墟出土青铜钺墓葬统计表
1.出土4件铜钺的是妇好墓
,出土3件铜钺的是郭家庄M160
。此二墓墓室较大,前者为22.4平方米,后者为13平方米,均有棺、椁,有殉人。两墓所出的铜钺中都有长达30多厘米、质地厚重、铸造精良的大型铜钺。妇好墓出土铜礼器210件,铜觚、爵有40多套,出土铜戈91件、铜镞57件,还有大型铜脊背刀4件。墓主妇好是殷王武丁的配偶,地位极高。据甲骨文记载,妇好曾率领数千军队,多次参加重要战斗,具有巨大的军事权力。郭家庄M160出土青铜礼器41件,有铜觚、角10套,墓中出土的铜戈、矛、镞、大刀等各类武器共1127件。墓主为亚址,是址族的首领或上层人物。亚是武职官名,从随葬铜觚、角的套数看,他是一位高级贵族。墓中所出土武器数量之多,反映出墓主是拥有很大军事统帅权的高级武将。
2.出土2件铜钺的是戚家庄M269
、西区M1713
,墓室面积为6.4平方米和4.68平方米,均有棺椁,两墓所出2件铜钺的长度在20厘米左右,铜钺的制作较精致。这两墓随葬的青铜礼器分别是20件和17件,均有铜觚、爵三套。并出土了2件大刀,墓主属中等贵族,是掌握一定权力的中级武官。这两座墓墓室大小和所出土铜礼器的数量都相近,但为什么M1713随葬的铜戈、矛较戚家庄M269多出30多件呢?墓中的铜器铭文为我们解答这一问题提供了线索。
M1713随葬的青铜礼器中有5件铸有“亚鱼”或“
鱼”的铭文。鱼是墓主的族名,“
”或“亚”是墓主曾担任的官职
。铭文中还记述了墓主不止一次得到殷王锡贝的奖赏。其受赏的原因也许是由于战功卓著。所以在墓中随葬了较多的青铜武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3.出土1件铜钺的墓有7座。根据随葬青铜礼器的件数和铜觚、爵的套数可将这一系列分为两组。第1组有5座墓葬:郭家庄M26、司空M539、M663、白家坟西M14、郭庄北M6。此组墓有棺有椁。除郭庄北M6出土三套铜觚爵、出土17件礼器外,其他4座墓出土二套铜觚爵,出土铜礼器8—14件不等。墓主身份为中级或中下级贵族。第二组有2座墓葬:三家庄M1、司空M664,均有棺无椁,出土一套铜觚爵,墓主身份可能为小贵族。
在第一组的5座墓中,郭家庄M26所出的铜钺引人注目。该钺形体硕大,通长33.4厘米、刃宽4厘米,制作较精。其长度与郭家庄M160的大铜钺一样,只是钺身及刃宽较M160的大钺稍小。郭家庄M26所出土的铜戈、矛数量(共21件)较同组的四墓多,与戚家庄M269接近。墓中出土青铜礼器12件,其中7件有铭文,5件的铭文为“
”字。
是郭家庄M26的墓主,该墓的时代属殷墟文化第二期,约当武丁晚期至祖庚、祖甲时期。殷墟甲骨卜辞中有
活动的记载。
《英藏》593A
:“辛卯卜贞:
其先冓
?五月。”在593B上还有二条内容与之相关的卜辞:
“贞:在
王其先冓
?五月。”
“辛卯卜贞:在
其先冓
?”
冓作遭遇、遇到之解。
在卜辞中有时用作动词有征伐、抵御之意,即捍之古文,有时用作名词,意思为国族之名。在此版卜辞应理解为国族之名。此版从字体上看属宾组卜辞(时代相当于武丁中、晚期,部分可延至祖庚)。
在宾组卜辞中经常与殷王朝处在敌对的状态。这几条卜辞的大意是,卜问是殷王先遭遇到
族,还是
先遇到
族。此版卜辞表明,
是跟随武丁外出征讨的一名武官,深受武丁的信任,在伐
的战斗中担任重要的角色。值得玩味的是,郭家庄M26的随葬品中,有几件器物与殷墟常见的器物相比,在形制上有显著的区别:1件铜
与鄂尔多斯Ⅰ式铜
比较接近
;3件硬陶瓿与湖南岳阳对门山出土的A型硬陶瓮(瓿)极为相似。
可能是
南征北战时从外地带回殷都的纪念品。由此看来,墓主
虽然贵族身份不算很高,但在战争中的作用较重要,是位权力较大的军事指挥官,所以他的墓中随葬了大铜钺和较多的武器。
属于这组的郭庄北M6
出土铜礼器17件,有三套铜觚爵,但墓中所出土的铜钺、大刀较小,制作也较粗糙,铜戈只有1件,较同组的其他四座墓要少,反映出墓主的军职不高。
有学者指出,铜钺是军事统帅权的象征,“墓中随葬青铜钺的多少和大小,直接反映了墓主人生前的政治地位的高低和军事统帅权的大小”
,这些论断是正确的。一般情况下,铜钺的多少与大小是成正比的,即墓中出土3把以上的铜钺,必有一两把是大钺。新出土的郭家庄M26的资料,使我们认识到铜钺的大小、质地的优劣比出土的数量更为重要。质地精良的大铜钺,是墓主生前具有较大的军事统帅权的最重要标志。
在表二中,郭家庄M160、戚家庄M269、西区M1713、郭北M6等四座墓出土有铜卷头大刀,前三墓出土2件,后一墓出土1件。此四墓分属上面的三个系列。铜大刀的件数、大小、质地与铜钺的件数、大小、质地是成正比的。由此可见,铜大刀与铜钺一样,既是贵族身份的标志,亦是军事统帅权的象征,是一种“明贵贱、辨等列”的礼兵器。
铜戈、矛、镞组合,共有11座墓,也占青铜武器墓的5.58%。这11座墓出土青铜礼器的情况如表三所示。
表三 殷墟随葬铜戈、矛、镞组合墓葬表
在表三中,有10座墓出土成组的青铜礼器,只有梅园庄M118没有随葬青铜礼器,但该墓出土铜刀2件,还有较多的陶器。该墓墓室较大(面积6.6平方米),有棺、椁,有殉人一具
,在它所处的那片族墓地中,属于较大的一座,墓主的地位当相应较高。故可推测,随葬铜戈、矛、镞组合的墓主,也是拥有一定权力的贵族成员。
表三的11座墓可分成两组。第1组5座墓:司空M51、郭家庄M53、M50、戚家庄东M63、刘家庄北M9。均有棺椁,出铜礼器7—16件不等,其中刘家庄北M9墓出土三套铜觚爵,郭家庄M50出土一套铜觚爵。其余三墓出二套铜觚、爵。各墓出土的铜戈、矛、镞总数10多件(其中戈矛6—11件)。墓主在军队中的地位、权力或许与同期出1件铜钺的墓(如郭庄北M6、白家坟西M14)墓主接近。第2组6座墓,即表三的西区M279—梅园庄M118。除M118未出土铜礼器外,其余6座墓出土铜礼器2—4件不等,出土铜觚爵一套。只有1座墓有棺、椁,其余5座有棺无椁。出土的铜戈、矛、镞数量不足10件(其中戈矛只2—4件),较第1组墓要少。此组墓的墓主身份属小贵族,低级武官。
铜戈、镞组合,共10座墓,占青铜武器墓的5.08%。此10墓的具体情况如表四所示。
表四 殷墟随葬铜戈、镞组合墓葬表
这10座墓中,8座墓出土成组铜礼器,2座墓出土成组陶器(还出土铜工具或马镳)。出土铜礼器的墓中,有6座只出土一套(或二套)铜觚爵,铜礼器在8件以下,铜戈有1—5件不等。出土铜礼器在10件以上的有2座墓,一座是小屯M238,出土铜觚爵三套,礼器12件
,该墓属祭祀坑,情况较特殊,另当别论。另一座是小屯北M18,墓室面积10.58平方米,有棺椁,有殉人5个。出土青铜礼器24件,含五套铜觚爵。在2件铜器上有“子渔”铭文,1件有
侯铭文,表明墓主是地位很高的贵族或王室成员。该墓出土铜戈9件、铜镞10件,在铜戈、镞组合的10座墓中,排列榜首。墓中还出土了1件朱书玉戈,上有“……在
执
在入”七字,发掘者认为,戈文可能是殷王国在
地与“
”“
”战争获胜后所书,也可能专制此戈,并记其事。
据人骨鉴定,该墓墓主似女性,年龄为30—40岁。有学者推测,墓主可能是一位女将。
小屯M18没有随葬铜钺,其原因值得进一步研究,我们推测,可能是墓主虽曾参加过一些战斗,但没有担任重要的武职。
铜矛、镞组合,有3座墓,占青铜武器墓的1.52%。3座墓的情况如表五所示。
表五 殷墟随葬铜矛、镞组合墓葬表
小屯西M239、西区M907两座墓出土铜礼器,分别是6件与12件,均含两套铜觚爵。另一墓西区M972无铜礼器,只出几件陶器。
铜戈、矛组合,有23座墓,占青铜武器墓的11.68%。23座墓的情况如表六所示。
表六 殷墟随葬铜戈、矛组合墓葬表
在23座墓中,有16座墓出土铜礼器,占此类组合墓的69.57%。出土铜礼器的墓中,除了高楼庄M8出土铜觚爵两套、礼器13件外,其余15座墓只出土铜觚爵一套,2—5件铜礼器。
这三种组合分别随葬了铜戈、矛、镞中的一种。单出土铜矛的墓有8座,每墓出土1件或2件。这类墓中,有7座无铜礼器,只有西区M275出土礼器2件,且是质地粗劣的明器。单出土铜镞的墓17座,随葬铜镞1—5件、8、9件不等,这类墓中有15座无铜礼器,只随葬陶器。出土铅礼器和铜礼器的墓各1座,前者是西区M220,出土铅鼎、簋、觚、爵各1件,出土铜镞5件,后者是梅园庄南M67,出土铜爵1件(明器),铜镞2件。
单独随葬铜戈的墓数量最多,有114座,占青铜武器墓的57.87%。每墓出土铜戈1—9件、13件不等。其中出土青铜礼器的墓38座,占此类墓的33.33%。出土青铜礼器的铜戈墓,早期占的比例大,晚期所占比例小。如殷墟第一期单出铜戈的墓8座,其中出土铜礼器的5座,占62.5%;第二期铜戈墓53座,出土铜礼器的21座,占39.62%;第三期铜戈墓38座,出土铜礼器的有10座,占26.32%;第四期铜戈墓15座,出土铜礼器的只2座,占13.33%。
出土铜礼器的铜戈墓,随葬铜戈的数量与质量同青铜礼器的数量及铜觚爵之套数大体上是成正比的,这在早期尤为明显。如第一期的小屯M331,出土质地厚重的铜戈7件,随葬铜礼器19件,其中铜觚、爵3套;武官M1出土铜戈4件,其中3件质地较好,随葬铜礼器10件,铜觚爵2套。第二期的大司空村M29,出土铜戈8件,戈内嵌绿松石,相当精致,随葬铜礼器5件,铜觚爵2套;薛家庄M3,出土铜戈13件,其中11件戈内嵌绿松石,随葬铜礼器3件,其中铜觚爵1套。大司空村M114,出土铜戈2件,随葬铜觚爵1套。
大多数没有礼器的铜戈墓,一般只出土铜戈1—2件,个别也见出土4件以上铜戈的,但铜戈的质地轻薄,属明器,如大司空村M17、M33两墓均出土铜戈5件,全属质地粗劣的明器。
还应指出的是,从殷墟文化第三期开始,在出土青铜兵器的少数墓中,还出有铅戈。如第三期的西区M355,出土3件铜戈、3件铜矛,伴出铅戈8件。单独随葬铅戈的墓10座,第三期8座,第四期2座。这10座墓每墓出土铅戈1—3件不等。
上述第10—12种组合中,只出一两件铜戈、铜矛、单出铜镞以及单出铅戈的墓,墓室面积一般在2平方米上下,有棺无椁,只随葬几件陶器,不出土青铜礼器。这些墓占殷墟出土兵器墓的大多数。墓主的身份应是族的普通成员,即平民。
综上所述,殷墟商代晚期墓随葬品的组合清楚地显示出,墓主生前地位的不同,随葬青铜武器的种类、数量、质地也有明显的差别。当时的统帅和较高级的武将拥有铜钺、戈、镞;铜钺、戈、矛、镞或铜钺、大刀、戈、矛、镞等兵器,数量从数十件至数百件甚至上千件不等,铜钺和铜大刀是其统帅权的显著象征。中低级武官,可拥有铜戈、矛、镞(有的还有小型铜钺)或铜戈、镞,矛、镞,戈、矛等成套武器,数量有十多件。基层的指挥官或小贵族,可配备铜戈、矛、镞中的两种组成成套兵器,但数量一般只有几件。至于普通的士卒,只配备铜戈、矛、镞中的一种兵器,如果是戈或矛,通常是一件或两件。
从殷墟商墓中青铜武器与青铜礼器共出的情况,除了可以了解殷代武官与士兵的武器配备外,还可以得出以下两点认识。
当时的职官虽然也分成数类,分管政治、祭祀、军事、占卜、农事等,但各类职官所掌管的事情并不是十分固定、专一的,这点已有学者论及。
他们所举的例子有史官
或乐官参与战争等。现在我们就这一问题还可以补充更多的资料。
关于
官,学者多认为其职责是管理宫寝之事。
在上文列举的墓中有3座出土
某铭文:司空M539
,出土5件铜礼器,其中2件有“
出”二字,另1件只有一个“
”字,青铜武器组合是钺、戈、矛、镞,共65件;司空M29
,随葬铜礼器5件,其中2件有“
印”铭,墓中出土铜戈8件;西区M1713
,出土铜礼器17件,大多数属于明器,在2件制作较精良的礼器上有“
鱼”铭文,该墓青铜武器组合是钺、戈、矛、大刀,共64件。除了这3座墓外,还有大司空村M25
,亦出“
印”铭铜礼器2件,因该墓遭晚期遗迹破坏,本文没有将它列入统计表中。司空M25出土铜钺1、戈6,还有铜柄玉矛1件。这4座墓的资料表明,墓主生前担任过“
”的职务,而
官也是带兵作战的武官。
关于作册,过去多认为是记事的史官,在郭家庄M50中,出土有“作册”铭文的铜礼器,墓中出土青铜武器的组合是戈、矛、镞,共14件。可能“作册”在任职期间也曾领兵作战。
在甲骨文中,可以看到一些强宗大族的族长或首要人物世代为官的情况,尤其是世代担任武职的更常见,如亚其,见于武丁、康丁、帝乙、帝辛时代的卜辞;犬
,见于武丁、祖庚、武乙时代的卜辞;射
,见于武丁、武乙时代的卜辞。亚、犬、射均为武职官名。
在殷墟青铜礼器与青铜武器共出的殷墓中,我们发现有些墓属不同期,却出土相同的铭文。下面列举三例。
例一,亚址铭,见于郭家庄M160与M53,均位于郭家庄墓地的北区。M160属殷墟文化第三期,出土铜钺、戈、矛、镞、大刀等武器1000多件。M53,属殷墟文化第四期晚段,出土铜戈、矛、镞16件。
例二,
铭,见于西区M271与M1125,位于西区族墓地的第八区。M271属殷墟文化第三期,出土铜戈、矛4件,M1125属殷墟文化第四期,出土铜戈、矛、镞5件。
例三,邑贝铭,见于西区M613与M355,位于西区族墓地的第三区,二墓相距甚近。M613出土铜戈、矛11件,属殷墟文化第二期,M355出土铜戈、矛5件,属殷墟文化第三期。
如上文所述,这六座墓的墓主,生前都曾担任武职。第一例M160墓主属高级武官,M53墓主属中下级武官。第二、三例四座墓的墓主均属低级武官。
由于这几组铭文见于墓中主要的青铜礼器上,我们认为它是墓主族氏的标志。也就是说,址族、
族、邑贝族的族长或族中的重要人物,在不同时期都出任武职。这与甲骨文的记载可以相互印证。
附记:由于本文成文于1998年,故1999年以后安阳殷墟墓葬内出土的青铜武器的资料未做统计。
附表 殷墟随葬青铜武器墓葬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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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刀,是殷墟考古发掘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器物,也是殷商时代人们日常使用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武器。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一些外国学者如梅原末治、高本汉、怀履光等,就已对殷墟所出的青铜刀进行收集和初步的研究。
40年代末,李济在研究殷墟发掘所获的青铜器时,也对青铜刀作了系统的分类与研究,写出了长篇论文。
50年代初,陈梦家对这一课题亦作了概括的论述,并对李说作了一些补充与修正。
李、陈二人的论著,有不少精辟的见解,在学术界影响较大。但由于当时资料有限,所以他们的观点也难免有不妥或错误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殷墟考古工作不断发展,发掘出大量的殷代遗迹、遗物,青铜刀的出土数量也日益增多,为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殷墟青铜刀作一次较全面的整理、分类,并对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殷墟青铜刀,据不完全统计,出土数量已达二百多件。其中散见于著录的传世品五六十件,考古发掘所获的有一百五十多件。由于散见于著录的青铜刀,大多只发表照片,报道的文字记录又不大完备,所以我们在研究这一问题时,是以考古发掘的资料,特别是以1949年后所出的资料为基础的。
关于青铜刀的分类,学术界并无一致的标准,大体上有四种分法:(一)以刀身的形式(刀刃、刀背)为标准分为几大组,或在各大组中再以刀首(本文说的刀首是指刀柄的末端)的不同分为若干种
;(二)以柄部和刀尖的形式分大类,各类中又以脊的不同分小类
;(三)以刀的主要特征,如刀身、刀柄、刀首的变化来分式
;(四)以刀柄或柄首的形状分类,同时又注意到刀背、刀刃的不同形式。
我们觉得后一种分法较为科学,它基本上能反映出各类铜刀出现时间的早晚及其变化的过程。所以本文主要是以刀柄、刀首(少数是以刀头和刃部)的特征为标准来分大类,每类中再根据刀身的形态进行分型分式。殷墟发掘出土的一百五十多件青铜刀,剔除一些残破不能分类的外,其余一百三十多件,大致可以分为九大类(参见附表一)。
柄与身无明显的分界,无首。共出土9件,可分为三式:
Ⅰ式:3件。扁平长条形,直背,柄端较细。西区M283:4,直刃(图一,1)。小屯H250,刃部略外凸,柄部稍厚(图一,2)。
Ⅱ式:3件。拱背凹刃。侯家庄M1350(3:3547)形似石镰(图一,3)。
Ⅲ式:3件。凹背凸刃,翘尖,又称乙字形刀。小屯H379出土一件,柄与身的分界较前二式明显(图一,4)。
图一 无柄首刀
1.Ⅰ式,西区M283:4;2.Ⅰ式小屯H250;3.Ⅱ式,侯家庄M1350(3:3547);4.Ⅲ式,小屯H379
柄与身划分清楚,柄为长条形,柄端有首。共出土三件,根据刀首的形状,可分三式:
Ⅰ式:1件。刀身狭长,直刃,柄端呈腰子形。尖残缺。小屯M331出土(图二,2)。
Ⅱ式:1件。刃略凹,尖稍翘,柄部有凸弦纹三道,柄端呈鸡心形,其下方有一枣核形小孔。小屯M238出土(图二,3)。
Ⅲ式:1件。背部微拱,刀身较宽,尖头,直刃,柄端呈椭圆形,椭圆形的中央,有一三角形突饰。苗圃北地采集(图二,1)。
图二 椭圆首刀
1.Ⅲ式,苗圃北地;2.Ⅰ式,小屯M331;3.Ⅱ式,小屯M238
柄的末端呈环状。这是殷墟青铜刀中出土数量最多的一类,计五十多件。根据刀身与环的形态可分为四型。
A型:25件。拱背凹刃,柄端有一圆环,近似后世的削,有的学者称为削形刀。根据刀身与柄部的变化,可分为五式:
AⅠ式:12件。背微拱,曲刃,刀柄较刀身略厚,但两者无明显的分界。妇好墓出土10件,柄正中有凸弦纹一条,形体较小(图三,10)。
AⅡ式:3件。拱背凹刃,上方刀身与刀柄浑成一线,下方刃部与刀柄呈钝角相交并向外凸出。武官大墓E9出土一件,柄为长条形(图三,2)。
图三 环首刀
1.C型,大司空村M539:37;2.AⅡ式,武官E9;3.AⅤ式,大司空村M303:4;4.BⅠ式,武官M221:1;5.BⅣ式,梅园庄M118:10;6.BⅡ式,西区 M73:7;7.BⅢ式,西区M372:7;8.D型,西区M1024:2;9.BⅥ式,小屯F10:6;10.AⅠ式妇好墓 M5:842—1;11.AⅣ式,小屯H181;12.AⅢ式,小屯M40(13.1059);13.BⅤ式西M166:4;14.C型,小屯M164:4;15.BⅢ式,四盘磨M25
AⅢ式:2件。刀身同上式,柄与身相交处有下阑超出刃口。小屯M40(13:1059)柄中部有凸弦纹一条(图三,12)。
AⅣ式:7件。与前二式不同的是,柄与身交接处上下方均有清楚的界限。柄较厚,横断面呈橄榄形。小屯H181出土一件,柄中部有缝隙一条(图三,11)。
AⅤ式:1件。刀锋向下弯折较甚,柄、身交界处有一条凸起的竖线。大司空村M303出土(图三,3)。
B型:25件。背部大多弯曲,刃部外凸或略内凹,翘尖。根据刀身与柄部的变化可分为六式:
BⅠ式:1件。通体窄长,刀背近拉长了的S形,刃微凹。刀柄呈扁平长条形,柄与身无明显分界。武官M221出土(图三,4)。
BⅡ式:6件。外形近似上式,但柄与身分界较清楚。西区M73:7,弯背凸刃(图三,6)。
BⅢ式:9件。柄与身的分界更为明显。西区M372:7,刃微凹,翘尖(图三,7)。四盘磨M25出土一件,柄中部有凸弦纹和人字形花纹(图三,15)。
BⅣ式:5件。刀背的轮廓线似上二式,但刀身较宽,柄部较厚,横剖面呈橄榄形。梅园庄M118:10,柄部有三长方形穿(图三,5)。
BⅤ式:3件。直背,刀尖上翘,宽刃。西区M166:4,刃略内凹(图三,13)。
BⅥ式:1件,直背凸刃,尖头。小屯F10:6,形体较小(图三,9)。
C型:2件。拱背凹刃,柄与身交接处有下阑超出刃口,柄端圆环的外缘,有乳状凸出三枚。小屯M164:4(13:2853),柄中部有凸弦纹一道(图三,14)。大司空村M539:37,柄中部有两排凹字形纹饰,柄端下部有一环扣(图三,1)。
D型:2件。拱背凹刃,尖略翘,柄端为双环孔。值得注意的是,此种刀的双环孔并不是由两个独立的圆环连接成,而是将一个大的圆环中部加铸一道凸棱,将圆孔一分为二而成。西区M1024:2,柄中部有凸弦纹一道(图三,8)。
柄端为一兽头。兽头的形状有鹿、马、牛、羊等,共出土10件,可分为三式:
Ⅰ式:3件。刀身窄长,拱背凹刃,柄与身交界处有较长的下阑。小屯M5:690,柄呈弧形,两侧有斜行短道,柄末有一鹿首,顶部有环(图四,1)。
Ⅱ式:5件。刀身较Ⅰ式宽,下阑较短。柄较粗,中部有窄长的空缝,横剖面呈椭圆形或枣核形。小屯M20出土Ⅱ式兽头刀三件,一为马头,一为牛头,另一为羊头。这三件铜刀,形制、大小均相似(图四,3)。小屯H181出土一件马头刀,柄部空缝两侧各有一排人字形花纹(图四,2)。
Ⅲ式:1件。直柄凸刃,刀尖稍上翘。柄端为马头,横截面呈橄榄形。西区M1713出土(图四,4)。
图四 兽首刀
1.Ⅰ式,小屯妇好墓(M5:690);2.Ⅱ式,小屯H181;3.Ⅱ式,小屯M20(13.872);4.Ⅲ式,小屯M1713:8
刀身与柄大体呈一直线,柄端无首,出土27件。根据刃部与背部的不同,可分三式:
Ⅰ式:7件。直背凸刃或直刃,柄稍长,形体大多较小。武官M1:9,刃较直,尖稍翘(图五,3)。
图五 直柄刀
1.Ⅱ式,小屯M186:3;2.Ⅱ式,小屯妇好墓(M5:1169);3.Ⅰ式,武官M1:9;4.Ⅱ式,侯家庄M1:2045;5.Ⅱ式,武官大墓W8
Ⅱ式:6件。凹背直刃或弯刃,翘尖,柄较短,形体大多较大,长度多在25厘米以上,有的学者称为“斤”。武官大墓W8出土一件,刀身较宽,刃较直(图五,5)。侯家庄M1:2045,刃部弯曲如S形,刀尖上翘较高(图五,4)。
Ⅲ式:14件。形制基本同上式,但刀背有一条镂空的脊棱,故亦称为脊背刀或有扉刀。刀背下两面均铸有长条形纹饰,制作精致。M186:3(R1595),直背,直刃,翘尖。背下有两组目形纹饰。这把刀出土时刀柄包在腐朽的木套内。木质为红色,上有兽面纹二组,一组接近刀身,一组在柄的后端,兽的眼眶、眉等由猪牙做成,圆眼珠由绿松石做成
(图五,1)。小屯M5:1169,刃部略内凹,翘尖,形体较大(图五,2)。
柄较长,刀身较窄,出土数量少,只见3件,据柄部的不同,可分二式:
Ⅰ式:2件。直背凸刃,柄窄长,柄端亦有刃。苗圃北地PNH4:5,柄部横断面呈三角形,末端有圆锥状刃(图六,2)。PNT26⑥:5,柄部横断面呈梯形,末端弧刃(图六,4)。
图六 长柄窄体刀、夔龙柄刀
1.Ⅱ式,大司空村M292;2.Ⅰ式,苗圃北地PNH4:5;3.Ⅱ式,西区M1014:1;4.Ⅰ式,苗圃北地PNT26⑥:5;5.Ⅰ式,白家坟西M22:5(2—4为长柄窄体刀,1.5为夔尤柄刀)
Ⅱ式:1件。直背直刃,柄之下方有一环。西区M1014墓出土(图六,3)。
柄作夔龙形。出土数量少,科学发掘所获的此类刀仅2件,加上已见于著录的传世品亦不足10件。据柄部与刀背的不同,可分为二式:Ⅰ式:1件。柄部的夔龙身躯较短,龙尾上卷而成小环。白家坟西M22出土(图六,5)。
Ⅱ式:1件。刀背有镂空的脊棱,似直柄刀的Ⅲ式。柄部的夔龙身躯修长,体态活泼。大司空村M292出土(图六,1)。高本汉《殷代若干兵器与工具》一书,收龙柄刀二件,其中153号刀外形与此件相似。
刀身较长,刀头向后弯卷。头部刃较宽,下部刃较窄,使用时要安长柲。出土16件。根据刀背的形态,可分为二式:
Ⅰ式:14件,背脊较刀身中部薄,柄甚短。郭家庄M160:59,背脊上有四长方形穿(图七,2)。戚家庄M269:2,背脊上两面有木柲痕,无穿(图七,1)。侯家庄M1355,曾出土9件1式大型卷头刀,刀身长约80厘米。
Ⅱ式:2件。刀头及刀身似Ⅰ式,但无短柄。西区M1713:94,刀背上部有一套筒,中部及下部各有一管形銎以安柲。刀身中部饰四条夔龙纹,背脊处有一排乳钉纹,共10枚(图七,3)。
图七 卷头刀
1.Ⅰ式,戚家庄M269:2;2.Ⅰ式,郭家庄M160:59;3.Ⅱ式,殷墟西区M1713:94
刃在短边,甚窄,又称立刀。大多形体较小,一般作刻镂之用。共出土9件,根据刃部的形态,可分为三式:
Ⅰ式:3件。动物形把刻刀。上段为刀柄,下段为刀身,斜刃。苗圃北地M22:1,柄为高冠垂尾的立鸟,从鸟爪下伸出刀身,作扁平长条形(图八,4)。小屯M186,出土此式刻刀2件,一件柄似虎形,另一件柄作夔龙形(图八,1、6)。
图八 端刃刀
1.Ⅰ式,小屯M186(14.0005);2.Ⅱ式,西区M27:5;3.Ⅲ式,西区M166:2;4.Ⅰ式,苗圃北地M22:1;5.Ⅱ式,西区M1127:15;6.Ⅰ式,小屯M186(14.0006)
Ⅱ式:5件。扁平长条形。西区M1127:15,斜刃(图八,5)。西区M27:5,形体较小(图八,2)。
Ⅲ式:1件。两端刃刻刀。西区M166:2,刀身弯曲呈弧状,一端尖刃,一端斜刃(图八,3)。
此外,在传世品中还有铃首刀
,但数量极少。由于在考古发掘中未发现实物标本,故在本文暂不论述。
学术界一般将殷墟文化分为一、二、三、四期,但由于殷墟文化第一期的遗址与墓葬发现不多,出土的铜刀数量少,所以本文将殷墟文化一、二期合并在一起称为早期,三期称为中期,四期称为晚期。下面将各期铜刀的形式及一些主要的刀类在早、中、晚各期的变化加以简要的叙述。
早期:有Ⅰ、Ⅲ式无柄首刀,Ⅰ—Ⅲ式椭圆首刀,AⅠ—AⅣ式、BⅠ式、C型环首刀,Ⅰ式兽首刀,Ⅰ—Ⅲ式直柄刀,Ⅰ式长柄窄体刀,Ⅰ式端刃刀。
中期:有Ⅱ式无柄首刀,AⅣ、AⅤ、BⅡ—BⅣ式、D型环首刀,Ⅱ式兽首刀,Ⅰ式直柄刀,Ⅱ式端刃刀,Ⅰ式卷头刀。
晚期:有Ⅰ、Ⅲ式无柄首刀,BⅡ、BⅣ—BⅥ式、D型环首刀,Ⅲ式兽首刀,Ⅰ式直柄刀,夔龙柄刀,Ⅰ、Ⅱ式卷头刀,Ⅱ、Ⅲ式端刃刀。
这九类铜刀中,椭圆首刀只见于殷墟文化早期,夔龙柄刀只见于殷墟文化晚期,其余几类刀,在各期中,形态大多有所变化。变化较大的是环首刀、兽首刀和卷头刀。
环首刀,分四型,A、B二型数量多,流行时间长,C、D二型数量少,流行时间短。C型三凸纽环首刀,过去认为它是晚期的
,根据出这种铜刀的小屯M164
、大司空村M539
两墓所出的铜器、陶器形式判断,当属殷墟文化第二期,即本文所说的早期,以前的看法应予纠正。D型双环首刀,出于殷墟文化第三、四期墓,可见其时代较晚。
早期的A、B型环首刀,刀身较窄,柄部相对较宽,呈扁平长条形(柄的上、下缘较厚,中间薄平),刀背与刀柄浑成一线,柄、身界限不大明显。从殷墟中期开始,刀身加宽,柄部变厚,柄中部横截面呈枣核形或橄榄形,柄与刀身交接处有明显的界线或有下阑,柄中部有空缝或中缝,有的还有三长方形穿。A型环首刀,主要流行于早期,中期以后数量很少,而B型环首刀,主要流行于中、晚期。
兽首刀,早期拱背凹刃,刀身窄长,柄部较长而扁平,柄、身交接处下阑较显著,柄端有环,兽头较写实、生动。中期,刀身较宽,柄部较短,呈枣核形或椭圆形,柄、身交接处下阑不大明显,柄中部有空缝。晚期,刀身从拱背凹刃变为直背凸刃,兽头的形态较呆板。
卷头刀,从目前的资料看,殷墟中期开始出现。中期的Ⅰ式卷头刀,脊背较薄,有的背上有长方形穿,有短柄;晚期的Ⅱ式卷头刀,无柄,背部有套筒和銎。这种变化表明安柲方法的不同,前者是将柲的上端夹着大刀的脊背,再用绳索缠绑。后者是将木柲直接插于套筒和銎之内,使刀身与柲的连接更为牢固,使用方便。
直柄刀,Ⅰ式小型刀,从早期至晚期均存在。Ⅱ式形体较大的直柄刀及Ⅲ式脊背刀,流行于殷墟早期(二期),中期罕见,晚期至今尚未发现。但在辉县琉璃阁殷代晚期墓M150中却出了一件脊背刀
,与殷墟同类刀相比,形式有所变化,刀尖锐长,向上翘起甚高。
端刃刀,Ⅰ式动物形柄刻刀,只见于殷墟文化早期。Ⅱ式扁平长条形刻刀,见于殷墟文化中、晚期,但从郑州二里冈商代遗址,出土过类似的刀子,估计它在殷墟早期已经使用,只是尚未被发现而已。它是殷商时代较流行的一种刻刀。Ⅲ式两端刃刻刀,数量较少,只见于殷墟文化晚期。
无柄首刀,从殷墟早期至晚期,一直存在几种不同的形式,并无多大的变化。
青铜刀在殷代社会中应用相当广泛。下面我们从各类铜刀的形制、出土情况以及殷周金文中一些刀字或以刀字为偏旁的字的字形,对各类铜刀的用途作一分析。
无柄首刀 这种刀的Ⅰ式和Ⅱ式,尺寸较小,长度不超过15厘米,除了出在墓葬外,也出于灰坑中,可用于切割小件物品。此类刀的Ⅲ式,形体较大,凹背凸刃,有的长24—25厘米,从其外形可知,它利于刮和切,有的学者认为它是“刮皮和切皮用的皮刀”
。
椭圆首刀 这种刀刃部较平直或内凹,形制有大有小,其中苗圃北地一件形体相当大,全长39厘米,重410克,与今天有些屠刀和厨刀相似。父癸卣(《三代》
13.5)上有一徽号文字(图九,2),上方为一椭圆首刀,下方为一长方形物品,可能是俎的象形,这是厨刀的写照。
环首刀 这类刀,形式多样,既有拱背凹刃,又有凹背凸刃、直背凸刃或S形背刃。它便于切割与刮削,其柄端有环,又便于携带。所以在整个殷代,它是广为流行的一类刀子,无论遗址或墓葬,无论贵族墓、平民墓或小型祭祀坑,都有出土。在各类铜刀中,环首刀出土数量最多,占铜刀总数的40%左右。
小型环首刀 如妇好墓所出的10件,长度只13—14厘米,重25—30克,小而轻巧,犹如现在的小刀,当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用具。多数环首刀,长度在15—30厘米,少数较大的达三十几厘米,这些环首刀,除可作生活用具外,主要用作生产工具。如殷墟西区墓葬中,有八座墓出环首刀,其中七座均与手工工具铜锛、凿共出
;在北辛庄南的骨料坑中,环首刀与小铜锯、铜钻、磨石、骨料等放置在一起
;小屯村北一座制造玉石器的半地穴房屋内,也发现了这种刀子。
这些资料表明,环首刀是殷代手工业作坊中常用的一种工具。
图九 与青铜刀用途有关的铜器铭文(4/5)
1.子刀父辛鼎;2.父癸卣;3.
簋;4.父辛甗;5.父辛簋
直柄刀 在数量上是仅次于环首刀。这类刀的Ⅰ、Ⅱ式,在墓葬和遗址中都有出土,Ⅲ式(脊背刀)只见于墓葬和祭祀坑之中。此类刀的刀柄大多较短,使用时要在柄部安上一短木把,以便握持。直柄刀有几种用途:
长度在十几厘米的小型刀,供人们日常生活之用。长度在二十厘米以上的,可用作屠刀、厨刀,有的可作为武器。
殷器
簋(《三代》6.3)上有一铭文(图九,3),像人手持一把直柄刀,正欲剖割兽腹。象形文字,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这个字的图形表明这类铜刀是可用来屠宰牲畜的。在小屯M186(祭祀坑)中,出土了三件Ⅲ式直柄刀(脊背刀),长度28—29厘米,其中一把刀,放在一木俎之上,木俎长70厘米、宽32厘米、高50厘米。
刀、俎共出,说明脊背刀可用作厨刀。
在武官M1,Ⅰ式直把刀与四把铜戈,放在墓主人的头端,成组的青铜礼器及铜凿是放于墓主人的脚端及二层台上。
这意味着铜刀与铜戈的作用大致相同。
比殷墟略早或相当于殷墟文化第一期的河北藁城商代墓葬所出的铜刀
,与殷墟Ⅰ、Ⅱ式直把刀较相似,它在墓中放置的情况,对我们研究这类刀的用途是有启发的。藁城商墓的铜刀与兵器同出,如第22号墓,在棺内墓主人肩部两侧,东边放铜刀,西边放铜钺,而青铜礼器、陶器等置于人的脚下。这一情况说明,刀与钺的功能是相似的。武官M1及藁城商墓的资料,反映出形制较大的Ⅰ、Ⅱ式直柄刀,在殷商时代曾作为武器使用。
又,前面提到的Ⅲ式直把刀(脊背刀),除可用作厨刀外,其中大而重的如妇好墓M5:1169,长45.7厘米,重725克,大概亦可作砍杀的武器。这种大型脊背刀,在殷墟只出于妇好墓,在殷都之外,见于上文提及的辉县琉璃阁150号大墓(墓室面积38.5平方米,有南、北墓道)。150号墓的脊背刀,长度41.5厘米,但铜质不佳,锋刃不锐利,“可能是祭祀用或殉葬用的器物”
出土情况表明,大型脊背刀的拥有者,是殷代社会中的高级奴隶主贵族或王室成员,一般平民及小贵族是难以问津的。这种标志着器主的社会地位和等级特权的器物,应是礼器。
夔龙柄刀 出土数量少,在考古发掘中,只发现两件。一件出于小墓(白家坟西M22),与铜锛、凿共出;另一件出于车马坑(大司空村M292),从出土情况看,与环首刀近似,可以推测其用途为手工工具或生活用具。但此类刀的刀柄呈夔龙形,虽美观精巧,却不好握持,使用起来不大方便,也许它更多是作为供人们玩赏的艺术品。
卷头刀 此类刀形体较大,刀锋勾卷,刃较长,刀背大多有穿或有銎,使用时要安上长柲,便于钩杀砍伐。
商周金文中有的刀字,是卷头刀的象形,如子刀父辛鼎(《三代》2.39)上的刀字(图九,1),刀头弯卷,其下部与金文戈字一样,长柲之下有
。父辛簋(《三代》6.16)上的人持卷头刀的字(图九,5)与父辛甗(《三代》5.3)上的人持戈的字(图九,4)结构相似,反映出卷头刀的功能与铜戈是一样的。
卷头刀出于墓葬或祭祀坑中,在普通的遗址中尚未发现。侯家庄M1355(祭祀坑)九件卷头大刀与多具斩头人骨架共出
,这清楚地表明,这种刀是殷代的武器。
应当指出的是,卷头刀与戈、矛一类武器在墓葬中出土的情况是有差别的。后者出土相当普遍,大、中、小墓(包括不出青铜礼器,没有棺椁的小墓)都有发现。可见它们是从将领到普通战士都使用的武器。而前者则不然,出土数量较少,在只随葬陶器的小墓中,至今尚无发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资料,殷墟考古发掘所获的卷头刀只7件,分别出于四座墓中(见附表二)。
这四座墓有几个特点:1.墓室较大,有棺椁;2.有殉人或殉牲;3.有成组的青铜礼器和较多的青铜兵器;4.有青铜钺。最后一个特点尤其引人注目。有的学者曾指出,青铜钺是具有“权杖”性质的武器,“在商代仅为贵族奴隶主中担任一定军事职务从而具有军事统帅权的人所有”
。上述情况表明,这类墓的墓主具有远比一般平民高的地位和权利。
从附表二及上文的叙述中,还可以看到,出两件卷头刀的有三墓,墓室较大,同出两件或三件铜钺,刀与钺的形制一般较大,制作较精,随葬的青铜礼器或兵器较多,纹饰也较精致;出一件卷头刀的一座墓(郭庄北M6),墓室较前者略小,只出一件铜钺,刀与钺的形制较小,质地较差,随葬的青铜礼器、兵器也较少,制作较粗糙。这意味着卷头刀与铜钺一样,其数量、质量、大小,与墓主人政治地位的高低和军事统帅权的大小有紧密的联系
。所以,殷代的卷头刀,其用途不单是武器,还是一种“明贵贱,辨等列”的礼器。
长柄窄体刀 形制特殊,刀身较窄,柄细长。有的刀,不但刀身一侧有刃,柄端亦有窄刃或圆锥状刃。此种两刃刀,见于苗圃北地铸铜遗址,发掘者认为它是切削陶模、陶范的工具。
这种看法是正确的,但这只是指刀身长刃的功能,而柄端的窄刃当另有用途,可用来在陶模上雕刻花纹或铭文。
端刃刀 大多形体较小,窄斜刃。主要用于在甲骨上刻字,在骨、木器上刻镂花纹等。
兽头刀 只发现于墓葬和车马坑中。对它的用途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石璋如认为,小屯M20车马坑出的三把兽头刀是兵器。
李济也说“……三兽头刀,显然是车上三武士武装之一部,与矢镞及句兵放置在同一地位,好像是战国时所用的‘剑’的前身,预备短兵相接作白刃战的”
。多数学者赞同他们的说法。陈梦家对此提出异议。他说兽头刀与环首刀都是“附属于兵器的工具刀。它们的凸刃,是利于削和割的。成套兵器之中,戈需要安柲并用绳革缚固之,箙需要缚固,因此这种小刀可能用以削竹木与割绳革”
。我们认为陈氏的意见是可取的。下面再作进一步的阐述。
其一,如果兽头刀果真是车兵随身必备的格斗武器,那么在殷代的战车上它应常与铜戈、铜镞同出。殷墟发掘以来共发现二十座车马坑,其中九座随葬武器
,车厢内放铜戈(或石戈)、铜镞、骨镞、弓形器等兵器,属战车。九辆战车中,出铜刀的有小屯M20、M40、大司空村M175、M292四座,不足二分之一,而出兽头刀的又只M20一座。可见战车上放置兽头刀是一个特殊的例子。
其二,如果兽头刀是武器,在墓中应与戈、矛、镞等陈放的位置相同。上文提到的西区M1713,兽头刀放于椁室外的二层台上,而两把卷头刀则置于椁室内,与铜钺或铜戈在一起
,这意味着兽头刀的用途与兵器有所不同。
其三,兽头刀的刀身与环首刀近似,其功能也应大体相同,即用作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上述九类铜刀的用途可归纳如下:
1.生产工具:无柄首刀、环首刀、兽头刀、长柄窄刃刀、夔龙柄刀、端刃刀。
2.生活用具:无柄首刀、椭圆首刀、环首刀、兽头刀、直柄刀、夔龙柄刀。
3.武器:直柄刀、卷头刀。
4.礼器:脊背刀、卷头刀。
殷墟青铜刀虽有多种用途,但大多数铜刀主要用作手工业生产工具和日常生活用具。
过去,由于发掘出土的铜刀不多,有的学者单纯从形态学上排队比较,认为殷墟的无柄首刀是我国最早的刀子,环首刀、直柄刀等各类铜刀均由它演变而来。20世纪50年代以来,各地商代遗址、墓葬的发现日益增多,出土了不少早于殷墟的铜刀,说明上述的看法不符合事实。
在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三区M2,出了两件铜刀
,一件为M2:4,扁平长条形,柄与身尚无明显的分界,长18.4厘米,与殷墟Ⅰ式无柄首刀基本相似(图一〇,5)。另一件M2:3,刀尖圆钝,凸背曲刃,柄部微曲,环首,柄上有几何形纹饰,其轮廓与殷墟M5:842-1AⅠ式环首刀有不少相似之处(图一〇,8)。M2属二里头三期,比殷墟文化早期要早数百年。这表明,无柄首刀与环首刀,在殷墟文化之前,已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阶段。
图一〇
1、3、10、11.河北藁城;2.辉县琉璃阁;4.石楼后兰家沟;5、8.偃师二里头6、14、1;6.郑州;7.绥德墕头村;9.河北青龙抄道沟;12.绥德;13.石楼义牒;15.西安老牛坡;17.山西灵石
此外,环首刀在湖北盘龙城、河北藁城商代遗址都有出土。特别是河北藁城T8:66(图一〇,11)铜刀,背微凹,凸刃,刀尖上翘,柄较长,与殷墟环首刀BⅠ(武官M221:1)、BⅡ(西区M73:7)亦有一些相似之处。我们认为,殷墟的无柄首刀、环首刀,与二里头、河北藁城同类刀子有着渊源关系。
直柄刀,在偃师商城、郑州商城、湖北盘龙城、辉县琉璃阁、河北藁城等商代遗址常有出土。殷墟早期出现的Ⅰ式直柄刀,与河北藁城T9:27的铜刀基本相似(图一〇,3)。殷墟Ⅱ式直把刀,刀背的轮廓线近似伸长放倒的S形(如侯家庄M1:2045),这也与藁城M112:10、M14:4铜刀大体相近(图一〇,10、1)。而藁城、殷墟的直柄刀,又与郑州
、辉县
商代遗址所出的同类刀子大同小异(图一〇,2、6、16)。
端刃刀中的Ⅱ式刻刀,在郑州商代遗址已经发现
(图一〇,14)。殷墟与郑州的此种刀,从形制到用途均是一脉相承的。
以上说明,无柄首刀、环首刀、直柄刀、端刃刀,都是商文化地区所流行的刀型。殷墟这几类刀子,是承袭了河南、河北商文化铜刀的形制而加以发展。如椭圆首刀是从无柄首刀演变而来,直柄刀到了殷墟二期又发展为脊背刀,后来又演变为夔龙柄刀。
殷墟出土的兽首刀和三凸纽环首刀,在南方及中原地区的殷商遗址中没有出土。但在北方相当于这一阶段的遗址却常常发现这类刀子。这一现象早就引起研究者的注意。
有的学者认为,殷墟兽头刀中的鹿首弯刀和三凸纽环首刀,具有典型的北方铜刀的风格,是从北方传入的,而牛首、羊首、马首刀,则是以北方青铜器为蓝本的仿制品。
我们认为,说殷墟的鹿首刀、三凸钮环首刀是从北方传入的见解是可取的。首先,从形制上它们与北方同类刀酷似,如妇好墓出的鹿首刀与陕西绥德墕头村
(图一〇,7)、河北青龙抄道沟
所出的兽首刀风格相似(图一〇,9)。殷墟的三凸纽环首刀,与山西石楼后兰家沟
(图一〇,4),辽宁抚顺
所出的三凸纽环首刀很相像。其次,从出现的时间上,它们与某些北方同类刀大体相同或略晚。殷墟这两类铜刀,均出于殷墟文化第二期的墓葬。北方铜刀,大多不是科学发掘所获,其时代只能根据同出的铜器形制推断。如出兽首刀的绥德墕头村,多数青铜礼器具有殷墟文化一期晚段器物特征,出三凸纽环首刀的石楼后兰家沟的铜器群,时代亦属殷墟一期晚段
,那么,这两地所出的铜刀,其时代也应与同出的铜器相近。
特别是殷墟出这两类铜刀的墓葬的墓主人身份更耐人寻味。出鹿首刀的妇好墓,墓主妇好是武丁的配偶,是一位战功显赫的女将。出三凸纽环首刀的有两个墓:一是小屯M164,是乙七基址南的中组祭祀坑,坑中埋一人一马一犬,铜刀出在人的骨盆下,与铜刀共出的有铜戈1件、弓形器1件、镞10枚,死者可能是骑士或武士。
另一墓是大司空村M539,墓中随葬14件青铜礼器,还有铜钺1件、戈13件、矛1件、弓形器1件、镞50枚。
墓主可能是一名武职官员。上述这三座墓,都属殷墟第二期,时代相当于武丁晚期至祖甲。据甲骨文和文献记载,武丁时国力强盛,曾多次发动对周边方国的战争,尤其是对北方和西北方的鬼方、
方、土方的战争甚频繁,这些青铜刀也许就是对西北方国战争中所获的战利品,或者是这些方国给殷王朝的贡纳品,殷王将它赏赐给战功卓著的将士。
至于说殷墟的牛首、羊首、马首刀,是以北方青铜器为蓝本的仿制品,不如说它们是在北方兽首刀的影响下而铸造的新产品更为确切。因为如果它们是以北方兽首刀为蓝本的话,其主要特征应与北方铜刀大体相近。北方兽首刀的特点是柄与身交界处在刃的一侧凸齿(下阑)较明显,柄部较扁平,兽头生动,其下有环扣等。而殷墟的牛、羊、马首刀,大多不具备这些特点。这些铜刀,刀柄较厚,中部有空缝,横截面呈椭圆或腰圆,刀身一般较宽,既有凸背凹刃,又有直背凸刃,这些都是北方铜刀未见的(或少见的)形式。柄端马、牛、羊首的造型与殷墟青铜器上兽首的风格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西北地区殷代晚期的一些兽首刀在造型上又吸收了商式刀的因素。如山西灵石旌介村殷代晚期墓M2所出的一件兽首刀
,刀尖上翘,刀柄与刀身交接处无凸齿,刀柄上有三长方形穿等,与殷墟中、晚期铜刀风格相似,但该刀的兽首及兽身盘卷成环(图一〇,17),又具有北方兽首刀的特点。
从上述兽首刀不同的形态,我们可以看到殷王朝和西北方诸族在文化上是互相吸收、互相影响的。
殷墟的卷头刀,在中原和南方殷商时代的遗址中未见到它们的踪影。但在陕西、山西这一时期的遗址,却发现了这类刀子。
陕西西安老牛坡遗址,出土了一件卷头刀
,刀身瘦长,刀锋弯卷,背部稍薄,上有二长方穿(图一〇,15),整个刀背可牢固地嵌入木柄。全长40厘米、宽3.1厘米。老牛坡遗址的时代相当于殷墟文化一期偏早阶段。这种铜刀传到殷都大概较晚,到了殷墟文化三期,安阳才出现与之近似的无穿或有三穿、四穿的Ⅰ式卷头刀。
在山西石楼义牒
、陕西绥德后任家沟
各出了一件銎内卷头刀(图一〇,12、13)。义牒的刀,表面有一排乳钉纹,共15枚,背部有三个銎,銎内还残存有木柄。全长28.5厘米、刃宽3.5厘米。后任家沟的刀,表面有乳钉16枚,全长27厘米、宽3.3厘米。据与銎内刀同出的铜器判断,这两处遗址的时代,大体相当于殷墟文化第三期。殷墟在第四期出现的Ⅱ式卷头刀,刀身、刀背的形制及表面的乳钉纹与上述两件铜刀基本相似。不同的是殷墟的刀,刀头弯卷,背部只有两个銎,上部与刀头相连接的是一套筒。此外,在乳钉纹的下方还有一排殷墟铜器上常见的夔龙纹。可见殷人不是单纯模仿西北方民族青铜刀的造型,而是吸收其长处加以改进和发展。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郑振香、杨锡璋、陈志达、徐广德同志的帮助,谨志谢忱)
附表一 殷墟出土铜刀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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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殷墟出土卷头刀墓葬统计表
《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以下简称《花东墓葬》)发表了殷墟花园庄东地M54的资料。
M54是殷墟发现的第三座保存完整、面积较大、出土遗物丰富的高级贵族墓葬。该墓为长方形竖穴,口部长5.04米、宽3.3米,底部长6.03米、宽4.4米、深6.2米。M54出土随葬品577件,其中青铜器265件。在青铜器中,有礼器40件,器类包括炊器、食器、酒器、水器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1件牛尊(M54:475、146)。
牛尊整体呈体态健壮的牛形,头前伸,嘴微张,面额下凹,目字形眼,眼球凸出,两耳外展,头上有扁三棱状、向后弯卷的双角。背微下凹,上有一长方形盖,盖中部有半环形小钮,盖与器身为子母口扣合。牛腹丰肥,腹下有四条粗短的腿,足末端显蹄瓣,后部有凸起的小趾。臀部外鼓,臀后有一下垂短尾,尾端呈纺锤形。通长40厘米、带盖高22.5厘米、腰围52.5厘米,重7.1公斤(图一)。
图一 花园庄东地M54出土铜牛尊(M54:475、146)
这件牛尊纹饰繁缛、精美。牛眼两侧各饰一小虎纹,卷云纹角,长身拱背,尾端上翘,腹下有双足,足端有利爪,体饰鳞状纹。牛下颌两侧各饰一鱼纹。耳下饰小鸟纹,小鸟头向牛背,勾喙,圆眼,长尾下垂,尾端分叉。牛双角饰节状纹。颈两侧饰夔纹,夔口向下做倒立状,张口,卷鼻,圆角方形眼,瓶形角。牛颈上部饰饕餮纹,饕餮为圆角方形眼,张口露齿,粗鼻梁,双角上竖。腹部两侧饰虎纹,虎头向下,对着前腿,张口露齿,嘴角上翘,圆角方形大眼,卷云纹角。虎躯体较长,尾顺臀部下垂,尾尖向外弯卷。虎前足在牛腹中部,后足在牛后腿上部,足端有四利爪。虎身及双腿饰双线节状纹,尾饰鳞状纹。在虎背上部有一条夔纹,躯体较长,一足,尾部上卷。虎前后腿之间有两条短体夔纹,口对着虎足。牛尾左右两侧各饰一“S”形直立夔纹。牛臀部及四足还有夔纹,但因锈蚀已模糊不清。尊上所有的主纹均以细密的云雷纹衬地。尊盖上钮两侧各有一夔纹,左右对称,卷云纹角,圆角长方形眼,直身,尾部弯折,尾端内卷。盖钮顶部饰菱形纹,钮足两端饰饕餮纹。这件牛尊纹饰中有动物26个以上,计虎4个(2大、2小)、鸟2个、鱼2个、饕餮4个、夔14个以上。
在牛颈下部与器盖内壁有铭文“亚长”二字。M54出土的青铜礼器中,有铭文的占三分之二,其中24件为“亚长”铭,这表明“亚长”为M54的墓主。
M54的时代为殷墟文化第二期偏晚,略晚于妇好墓,绝对年代可能在祖庚、祖甲时期,因此牛尊的时代应与墓葬相同或略早。
这件牛尊以其生动的造型、精美的纹饰,令无数学者及文物爱好者赞叹不已。本人有幸多次观看实物,经过认真思考,有以下三点认识。
在殷墟时期的殷都一带,牛是最常见的家畜,有黄牛与水牛两种。这件牛尊中的牛体格粗壮,四肢较短,头顶有一对向后弯曲的扁三棱状大角,均为水牛的特征,无疑它应是水牛。在殷墟考古发掘出土的青铜礼器中,牛尊的造型为首见,但在其他礼器上用牛头作为装饰图案则屡见不鲜。如侯家庄1004号大墓出土的牛方鼎,主纹是一牛头。
殷墟出土的铜罍、尊的肩、腹部常见立体兽头,不少作牛头形,这些牛头纹饰,从牛角的特征看,均属水牛。在殷墟出土的石礼器中,也有作牛形的,如侯家庄1500号大墓出土的2件石牛
(图二,2)、妇好墓出土的“司辛”石牛
(图二,1),从外形看也似水牛。
图二 殷墟出土石牛
1.小屯M5:315;2.HPKM1500:R14451:2
在殷墟出土的动物骨骼中,牛骨的数量相当多,但大多是黄牛,罕见水牛。
为什么遗址出土动物骨骼的种类与青铜礼器上的牛的形态不同,其原因是什么?
著名学者张光直指出,商周青铜礼器“是巫觋沟通天地配备的一部分,而其上所像的动物纹样也有助于这个目的”
。青铜礼器上的水牛,也应担负着通天地的职责。侯家庄1500号大墓和妇好墓中石牛的出土位置也可作为这一观点的旁证。侯家庄1500号大墓是一座带四条墓道的王陵,在南墓道深6.72—6.84米的夯土中发现石龙、牛、虎各1对,它们首尾相接,头北尾南,排成两行,在同一水平面上(图三)。
在殷墟带墓道的大墓中,南墓道较其他墓道长,通常也较宽。如1500号大墓南墓道为斜坡状,通长48.55米,东、西、北三条墓道均呈台阶状,分别长20.05米、22.65米和22.6米。南墓道是殷墟大墓中最重要的墓道,是下葬时将棺、椁及随葬品送至墓室的主要通道,亦是墓主灵魂通向另一个世界的重要通道。位于南墓道的石牛、龙、虎,应具有引导墓主灵魂升天的作用。妇好墓所出的“司辛”石牛出土时位于墓室中部椁顶上。石牛上的“辛”字是妇好的庙号,其作用与M1500出土的石牛应相同。
图三 HPKM1500南墓道石龙、牛、虎排列情况
以上表明,在殷人的观念中,体格健壮、有一双弯曲而有力的大角的水牛,比黄牛更具灵性,所以让它充当作为人与神沟通的媒介,担负通天地神兽的重要角色,主要用于祭祀。而黄牛虽然有时也用于祭祀,但更多地用于食用和役使。
牛尊上最大、最醒目的纹饰是位于牛腹部的虎纹,《花东墓葬》中称它作夔纹
,笔者认为不妥。夔是传说中的动物,是龙的侧面图像。殷代的夔纹一般为张口,躯体或直或曲,头上有角,尾部上卷或下卷,腹下有一足、二足或无足。虎纹是写实性动物纹饰,头较大,巨口张开,背部上拱或微凹,长尾,尾尖大多弯卷,腹下有双足,足端有利爪,躯体和尾部有条状纹(或作节状纹、云纹、鳞形纹)。青铜器上的虎纹与殷墟出土的石虎、玉虎、盾牌上的虎纹(图四)及甲骨文的“虎”字形态相似(图五)。牛尊腹部纹饰符合虎纹的特征,应为虎纹。虎纹在殷墟考古发掘出土的青铜礼器、兵器上不多见(表一)。
图四 殷墟的虎
1.玉虎(妇好墓M5:405);2.HPKM1003盾上的虎纹;3.石虎(HPKM1550:R22121)
图五 甲骨文“虎”字(佚109)
表一 殷墟青铜器上所见虎纹
此外,妇好墓出土铜四足觥(M5:803)盖上有一长条兽纹,有学者称之为虎纹
,有的称之为龙纹
,还有的称之夔纹
。
有虎纹的铜器有如下两个特点。其一,它们都是铸造精良的重要器物。如司母戊大鼎是迄今商代最大最重的青铜器;圈足觥、牛尊造型生动、纹饰瑰丽;蟠龙纹盘形体较大,纹饰精美;妇好铜钺是商代铜钺中最大最重的一件。其二,它们都出土于规格较高的墓葬中。目前出土有虎纹器物最多的墓葬是妇好墓,其中4件有妇好铭,应为妇好生前所用的器物。妇好为殷王武丁的配偶,地位尊崇。出土司母戊大鼎的西北冈M260是带一条墓道的大墓,墓主可能是武丁的另一位法定配偶妣戊。
出土铜觥盖的后冈M9是一座带两条墓道的大墓,有亚字形椁室,墓主是地位极高的贵族或王室成员。
出土牛尊的M54墓口面积16.6平方米,比妇好墓(面积22.4平方米)少6平方米,墓底面积达26.5平方米,比妇好墓大4平方米。该墓有殉人15个,殉狗15只,出土各类遗物570多件,特别是墓中出土了7件铜钺(1件为长40厘米的大钺,6件为中型钺),是殷墟商代墓葬中出土铜钺最多的一座墓。青铜钺是军事统帅权的象征,“墓中随葬青铜钺的多少和大小,直接反映了墓主人生前政治地位的高低和军事统帅权的大小”
。可见M54的墓主“亚长”是位军权在握的高级武将,是地位极高的贵族。
以上分析可知,虎纹是身份、地位、权力的标示物。
1977年11月,湖南衡阳市包家台子出土了1件铜牺尊
,该器由器身和器盖组成,形如水牛。盖前端为牛首,后端为牛背。牛头部有扁平弯曲的双角,目字形眼,眼球凸出,双耳外展,牛腹下有四个粗短的蹄足,足后有凸起的小趾,牛臀部正中有下垂的短尾。牛颈两侧饰夔纹,下部及牛尾上部饰饕餮纹;腹部两侧各有一凤鸟纹,凤的躯体呈横长形,勾喙,圆眼,头上有向内弯卷的长冠,爪伸至牛前足,尾伸至牛臀部之后向上弯卷,盖钮两侧饰鱼纹;全器以云雷纹为地纹。长19厘米、通高14厘米,重776克(图六)。上海博物馆有1件失盖的凤纹牺觥,造型、纹饰、尺寸均与此器相似,有学者认为此器与衡阳牺尊可能是一对。
图六 湖南衡阳市包家台子出土铜牺尊
关于衡阳出土牺尊的命名,学术界意见不一。有的称为牺尊、牛尊
,也有的称它为觥
。这两种命名各有一定的道理。认为它是觥的学者,可能强调的是此器有短流,以牛首和牛背为盖,盖较长。而称为尊的学者,则认为觥的特征除前端有流外,后端还应有半环状鋬,但此器无鋬。我们认为,还是称它为尊较为合适,原因有三点。
一是过去学术界称为牛尊的器物,如《西清古鉴》中的牛尊亦有短流,以牛首和牛背为盖。
可见是否有流,不一定是区别觥与尊的最重要的标准。
二是此器与花东M54出土牛尊相比,尺寸较小,重量也轻,但外形上均像水牛。两器中的牛眼、角、腹部及蹄足(足后部都有凸起的小趾)最为相似。应属同一类器物。
三是尊可作为盛酒器的通称,即王国维所说的“小共名之尊”
。容庚单把立鸟兽尊作为一类,将“鸟兽形之尊彝统称之为尊”
。由于衡阳出土牺尊有流,具有觥的部分特征,我们认为将其称为觥形牛尊更科学。
衡阳牛尊的时代,学术界亦有几种意见:有的笼统说它是商代晚期
,有的认为属于殷代晚期(指殷墟文化第三、四期)
或殷墟晚期至西周初
,也有的将之定为殷墟文化第二期。
我们认为,尽管衡阳牛尊的纹饰与花东M54出土牛尊有所不同,但二器均有虎纹、饕餮纹、鸟纹、夔纹、鱼形纹、鳞状纹、云雷纹等,这些都是殷墟文化第二、三期较常见的纹饰,二者都是以云雷纹衬地,在主纹上还阴刻云纹、鳞状纹的“三层花”,华丽繁缛。尤其是造型上,二器较相似,其时代应接近,大概相当于殷墟文化第二期偏晚。从衡阳牛尊上凤鸟纹的形制看,它的时代或许可到殷墟文化第三期早段。
关于衡阳牛尊及湖南出土鸟兽形尊的产地,学术界亦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它属于江南青铜器系统,为湖南地区铸造。
另一种意见认为是中原地区
或可能是江汉平原铸造的。
但从衡阳牛尊的形态、纹饰、装饰风格等均与花东M54出土牛尊相似看,我们认为它的铸造地在殷墟,至于它如何传入湖南,可作两种解释。
一是在殷墟时期,中原地区的商族与长江流域的民族有联系,此器在殷墟文化第二期偏晚或第三期流入湖南。殷墟文化第二期偏晚的郭家庄M26出土的3件硬陶瓿
与湖南岳阳对门山出土的A型硬陶瓮
(应称瓿)很相似。既然殷墟墓葬出土有来自湖南地区的遗物,那么在这一时期的湖南出土殷墟青铜器也在情理之中。二是牛尊是商末周初殷遗民南迁时带来的。
至于哪种解释更合理,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