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以“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自由与制度的关系及其关联互动”为中心论题,以西方传统哲学对自由与制度问题的关注以及现代以来在各国社会实践中自由与制度问题的现实遭遇为背景,以马克思所建构的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框架和方法论原则,将制度建设作为统一人的自由和社会发展的纽带,以期澄清历史唯物主义创建过程中所蕴含的“通过制度建设实现人的自由与发展”的内在发展逻辑,并梳理出一条当今中国社会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解决自由与制度问题的基本思路,期望以此厘清马克思的自由观与西方自由主义等相关哲学思潮在制度建设、制度评价和人的发展等方面的本质不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规律性研究有所启示。
一 写作背景与依据
在人类文明的所有语言体系中,自由与制度都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语词,每个时代的人们都对这两个概念投入了极大的关注。或者可以说,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就是人们不断追求自由、实现自由的过程以及不同制度形式的演进过程。人类最初对自由与制度之间紧密关系的关注和思考正是始于哲学领域之中的,自由与制度的关系不过是“应是”与“是”、“应有”与“现有”或者“自我意识”与“实体”等元哲学问题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现实映现。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正是以解答自由与制度的谜题为线索而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新世界观,使哲学研究的主题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追问世界本原转向了求解人的存在,把人们探索的目光从外部世界拉回到了现实的社会生活本身,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成为一种存在论的历史哲学。基于研究的需要,在此主要对马克思之前的西方自由思想和制度观念,特别是对马克思的思想具有重要影响的理论,以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之下或者受到马克思主义直接影响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加以梳理整合,作为本书的研究依据。
传统西方哲学对于自由与制度问题的研究深刻地影响了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建构,现当代西方哲学思潮对自由与制度问题的推进和反思同样受到了马克思的诸多影响,这些都对我国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囿于“主—客”分立的认识论框架始终无法真正破解自由与制度之间相互对立的困扰,而当代西方哲学思潮大多致力于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的批判和改良,注定难以触及真正解决自由与制度问题的根本。首先,西方认识论哲学秉持“全知即全能”的理念,肯定理性的价值,认为对自由与制度的研究应当付诸知识的领域,现实生活中的自由只能通过符合理性的制度形式加以规范和调节。古希腊的本体论哲学及近代的笛卡尔、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莱布尼茨和霍尔巴赫等人均持此观点,认为只要在知识领域中达到对外部世界的理性认识,包括自由与制度在内的人的问题就都是不解自明的:人是世界的一部分,世界的本原及其规定性当然也就是人应当遵守的最高制度形式,认识并服从这种规定性才能获得作为人而生存下去的自由。其次,西方价值论哲学认为自由和制度的根本依据不取决于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而在于内部世界的自我完善。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可以看作这一研究范式的开端,而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把人的超越性让渡给了上帝,自由成为选择性的拯救和救赎,而制度的权威则完全成为上帝的恩典,也算是一种披上了神性外衣的价值论哲学范式。近代孟德斯鸠、卢梭、狄德罗等人创立的社会契约论,根本上也在于寻找一种制度形式,使它能以一种共同体的力量维护和保障个人仍然像自然状态中一样自由。最后,西方存在论哲学肯定人不断超越自身界限的自由,强调“个人”在制度面前的主体地位,呼吁对自由与制度的研究应当着眼于人们现实的社会生活,致力于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改良实现多元化的自由生活。存在主义、法兰克福学派、后现代主义、新自由主义、新制度学派等哲学流派均在研究自由与制度问题时表现出了强烈的存在论色彩。总之,“原子个人”构成了整个西方哲学研究自由与制度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个体的理性及其天赋权利优先并独立于外在的任何公共性标准和制度规范成为其解读自由与制度问题的前提,这也就造成了他们在自由与制度的对立面前难以从根本上找到二者统一的基础和出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理论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对自由与制度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无论是认识论层面还是实践论层面的研究,都极大地推动了理论和实践上的进步。一是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指导的研究,从“主客二分”的哲学范式出发,认为自由并不在于想象中的脱离自然规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制度则是人们遵从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展开实践活动时所遵循的社会规则。二是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为指导的研究,把自由与制度问题同实践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与制度思想的基础与核心,相对偏重从价值与手段的层面对二者关系进行考察,认为制度与自由之间所存在的不可能是有与无的关系,而只能是多与少、大与小、强与弱的关系。三是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对自由与制度问题的研究,多在效用意义上把自由与制度联系起来,强调研究成果在社会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建设、完善,以及人的现实自由状况的改善。总之,我国当前对自由与制度本身的研究偏重于借鉴甚至是依赖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定义,较少自觉地把握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所实现的存在论变革,在人的存在与人的本质层面对二者加以界定,多把自由与制度置于两个不同的维度加以考察,将二者关系或者理解为目的与手段,或者理解为价值与途径,较少尝试真正在同一话语体系中、在统一理论层面上对二者关系加以揭示。
二 主要内容与意义
本书以“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自由与制度的关系及其历史性互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致力于从自由与制度的关联机制和互动关系来阐释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发展逻辑,着重确立自由与制度对于人的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自由与制度问题的哲学表达。哲学对于自由与制度的研究并不是新鲜的话题,在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之前,宇宙无限性和自身有限性的强烈反差早已使人类认识到了自身生存状态的独特与世界二重化的奥秘,“自我意识”与“实体”、“应是”与“是”或者“应有”与“现有”之间的辩证关系构成了自由与制度问题的另一种表述形式,应然的超越性追求与实然的现实性条件的对立统一构成了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基本矛盾之一。
第二,从自由到制度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逻辑。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即历史唯物主义真正实现了对自由与制度问题的科学解答,并在其建构过程中自觉构建了一条从自由到制度的逻辑线索,马克思和恩格斯正是沿着“定在自由—市民社会—人类本质—资本批判—制度变革”的理论路径开辟了一条从理论到现实、从天上到人间、从现在到未来、从自发到自觉的人类解放之路。之所以选取自由与制度作为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内在线索,正是因为这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实现的革命性转向,也与其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的真实逻辑相契合。
第三,理解自由与制度的基本范式。把人与世界的现实关系表述为“现实的个人”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历史性关系,即“为我而存在的关系”,是马克思在批判形而上学基础上建构起来的现代哲学范式,这既是历史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全新回答,也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考察自由与制度关系的根本遵循,更为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代坚持人民立场解答自由与制度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四,把握自由与制度的关联机制。历史唯物主义所考察的“历史”概念并非仅限于单纯历史学意义上的人类社会事件的顺序集合,而是在哲学层面确定的最高范畴,具有存在论意义的规定性,它在根本上意指现实的个人及其生命活动在现实世界中的社会性展现。历史的发展虽然在时间维度上显现为不间断的连续性,但历史发展过程中,社会有机体在结构上的复杂性和社会矛盾运动在形式上的多样性都在不同历史时期中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时代特征,使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连续的时间过程上又表现出鲜明的阶段性,也就是说,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发展都是由数个具体的历史时代接续而成的。正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通过时间和空间、动态和静态、结构和流变等多个维度对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全面考察,才真正揭示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这一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进而把握了社会矛盾分析这一重要的历史方法,即准确把握不同时代的矛盾特征和矛盾转换是在特定历史时空中解答具体社会问题的基本前提,这也为我们今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探讨如何通过制度建设保持社会有机体相对稳定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五,回应自由与制度的时代特征。马克思在全面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阐明了人类历史由区域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现实趋势,这是近代以来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发展规律,是人们分析、考察现代社会的重要视角,为我们解答一切社会现实问题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时代视野。基于对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的科学把握和对当代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现实认知,我国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价值观,旨在强调追求本国利益的过程中也要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的同时也要促进世界的共同发展。可以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价值观既是马克思主义在21世纪中国的全新发展,也是我国在当代解答自由与制度问题的社会实践中所提供的中国方案。
第六,展望自由与制度的未来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历史唯物主义充分展示了人类社会的运动机制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哲学存在论的角度阐明了人类解放的现实路径:人类历史的发展既是人的自由本质不断进行创造的生命过程,也是人类社会受客观规律制约所呈现的必然结果。基于这一重大发现,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的基本判断。其中,“两个必然”是对人类社会特别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命运所做的科学预判,“两个决不会”则是对整个人类历史进程中实现社会跃迁和制度变革的具体条件进行了揭示。这两个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重大判断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研究的基本结论,也是在现实生活中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的根本遵循。
基于以上研究内容,本书在理论上力图厘清马克思构建历史唯物主义历程中“从自由到制度”的逻辑线索,并揭示马克思所开辟的“通过制度建设实现人的自由与发展”的哲学道路,对推动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有重要意义,为新时代全面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通过梳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中关于自由与制度的相关文本内容,并将之与传统西方哲学和现当代西方哲学思潮中的自由思想、制度思想的谱系关系加以整肃,有助于在理论上认识到全球化背景下各种哲学思潮之间的融合及异同关系。在实践上,自由与制度之间对立、和解、统一、发展的历史变迁过程不过是社会实践生活中诸多现实矛盾的理论表征,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中对自由与制度问题进行考察,在哲学存在论的高度重新审视、研究自由与制度的内涵以及二者之间的历史性关系,对中国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调整、解决诸多社会矛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规律性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厘清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西方哲学思潮关于自由与制度问题上的谱系关系和本质异同,有助于我们在纷繁的社会思潮和复杂的社会实践中正本清源、去伪存真、坚定立场。
三 写作思路与方法
本书立足于传统西方哲学、现当代西方哲学思潮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关于自由与制度问题上的谱系关系与本质异同,将自由与制度的历史性关系作为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内在发展逻辑,阐明为何确认自由与制度问题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中得到了最终破解;本书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的原始文本,探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究竟是如何论述自由与制度的内涵以及二者关系的,并进一步阐明自由与制度的关联、互动如何勾勒了人类历史的现实发展轨迹;本书立足于我国的社会实践,并借鉴当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苏联的经验教训,阐明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彻底实现自由与制度统一、和解的不可能性,进一步确认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指导地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供理论基础。
本书主要研究目标有二:一是阐明马克思主义“通过制度建设实现人的自由与发展”的哲学道路和内在逻辑,通过梳理西方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中关于自由与制度的丰富思想,以“人的现实存在”为切入点,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对自由和制度概念进行阐释,并以此为基础对自由与制度的关联、互动关系进行历史性考察,阐明马克思在构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过程中所开辟的“通过制度建设实现人的自由与发展”的哲学道路。二是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自由与制度最终和解的伟大实践,梳理当今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破解自由与制度问题的现实路径,力图在自由与制度问题的研究中整合出既体现马克思哲学革命性转向又符合当今时代特征的哲学理论,对当代西方哲学思潮所做的反思和改良给出回应,并对我国当今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自由与制度问题有所启示。
本书主要研究方法有三:一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历史唯物主义是本书的理论基础和根本方法论原则。马克思在建构历史唯物主义历程中所蕴含的“从自由到制度”的逻辑线索是选题和立论的重要依据,而马克思所确立的历史性原则、实践原则和存在论原则也是本课题对自由与制度问题进行研究的基本方法论原则。二是文献研究方法。本书通过对马克思原著以及相关文献的研究,对马克思以及国内外重要思想家丰富的自由和制度思想的梳理和总结,是本书研究的主要理论来源。三是比较分析法。将马克思解答自由与制度问题的哲学思路与传统西方哲学以及当代西方哲学思潮对该问题的解答进行比较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力图整合出一套既体现马克思哲学革命性转向又符合现代社会特征的理论框架,对自由与制度问题在当代社会的困境作出回应,并希望能够对当代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启示。
本书有可能达到的创新在于:一是揭示马克思所开辟的“通过制度建设实现人的自由与发展”的哲学道路。在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建构过程中,贯穿着一条“从自由到制度”的逻辑线索,这一线索深刻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创立过程中马克思思想由抽象到现实的发展过程,本书试图清晰阐述这一逻辑线索,并揭示马克思所开辟的“通过制度建设实现人的自由与发展”的哲学道路,为重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提供新的可能。二是以历史性视角阐释自由与制度的关联方式、互动机制和演进路径。把自由与制度作为人类历史的二维向度,明确提出从自由与制度的关联、互动来理解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理论视角,既对自由与制度的历史性关系展开探讨,亦从自由与制度的关系角度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进行诠释。三是通过自由与制度关系的论证为现实的社会改革和发展找寻新的切入点。把自由与制度的对立统一作为现实社会生活诸多矛盾的理论表征,试图为当今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诸多矛盾的调解和解决提供一个理论上的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