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印度公司失去对东方贸易的垄断权之后,“尝到了血的滋味”的英国商人以及其他国籍的欧洲人蜂拥来到东方,加入鸦片走私贩的行列。这些人中既有披着宗教外衣的传教士,又有工商界的巨富;既有富于冒险精神的新贵,又有握着权力的英国政府官员。他们一手拿着《圣经》和工业品,一手握着杀人的毒品,或者坐候在伶仃洋的鸦片趸船上,或者躲在广州的洋行内干着肮脏的勾当。从1833年开始,随着东印度公司的撤退,广州的洋行像毒菌遇到潮湿的空气一样一个个地冒了出来,由1833年的66家迅速增加到1837年的156家。
这些洋行几乎全都不同程度地参加了可耻的鸦片走私贸易,当时如果有一家不参加这种罪恶活动,就会受到其他鸦片贩子的公开嘲弄。在为数众多的英国洋行中,有几家最为臭名昭著的贩毒机构,它们是怡和洋行、宝顺洋行、伦敦东印度中国协会和曼彻斯特商会。
怡和洋行是当时贩运鸦片最大的私人机构,1782年设立于广州,由散商经营,行主屡有变更。1824年改名为莫尼克洋行,以贩运鸦片为主。1827年大鸦片贩子马地臣和查顿入伙。1832年因行主莫尼克回国,马地臣和查顿将其更名为“怡和洋行”,后以两人姓名为名,称为“查顿-马地臣公司”,这个最大的贩毒集团,为了走私的需要,1832年便决定建造一支由飞剪船、双桅帆船和纵帆船组成的大型船队,到1836年就建成了这样一支性能良好的船队。
宝顺洋行是英商中仅次于怡和洋行的一家贩运鸦片的公司。这家洋行在1807年成立时称为“巴林洋行”,1811年鸦片贩子大卫荪加入,更名为“大卫荪洋行”。1813年,另一个与查顿齐名的大鸦片贩子颠地(Dent,Lancelot)加入,改名为“宝顺洋行”。为了扩大走私鸦片业务,增加贩运鸦片的速度和能力,从1833年开始,它也逐渐拥有了一支包括“水妖号”“伊芒特号”和“戴雷尔号”等著名的快艇组成的大型鸦片走私船队。 [1]
伦敦东印度中国协会,在1836年成立时聚集了 109家与中国、印度贸易有关的工商和金融界的巨头。协会主席拉本德是辉格党的一名议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鸦片贩子。副主席哈斯提也是一名鸦片商。
曼彻斯特商会是当初反对东印度公司垄断对华贸易的最积极的工商业集团。他们来到中国后,一方面推销工业品,一方面积极参与鸦片走私活动。该会主席莫克维卡不仅委托怡和洋行替他们代销鸦片,还在广州专门开设莫克维卡公司经营鸦片生意。
除了以上这些主要贩毒集团外,还有那些早期从事港脚贸易的散商,这时也更加活跃起来。马克思曾尖锐地指出:“由于东印度公司从商务机构改组为纯粹的政府机构,对华贸易就向英国私人企业敞开了大门,这些企业干得非常起劲,尽管天朝政府拼命抵制,在1837年还是把价值2500万美元的39000箱鸦片顺利地偷运进了中国。”
美国人参与向中国走私贩运鸦片是比较早的。独立之后的美国因资金缺乏,需要资本积累,然而在对华贸易中,长期找不到在中国能够畅销的商品,只好运载大批金银补充贸易逆差。英国人从事鸦片走私牟取暴利,使美国人红了眼,跟着干了起来。鸦片走私利润因此成为美国资本原始积累的途径之一。美国历史学家丹涅特承认:“早期对华贸易提供了一个积累起来,供迅速发展中的各州的迫切需要之用”的资金。
这里的早期贸易包括向中国运送鸦片和从中国运出棉布。由于英国人垄断了印度的鸦片,美国鸦片贩子只好借道土耳其和波斯向中国运送鸦片,到后来才挤进印度的鸦片市场。19世纪初,美国人运到中国的鸦片数量仅次于英国和葡萄牙。根据报关数字,从1806年到1834年的29年间,美国人从土耳其运到广州的鸦片共有8901箱。这个数字不包括运自印度和波斯的,显然是缩小了的数字。而根据目前不完全的统计,从1805年到1834年,美国人运到中国的鸦片至少有15313箱。1817年各国运到中国的鸦片共有12375箱,其中由美国人运到的就有2648箱。早期,美国人贩运鸦片通常要经过伪装,或与英国鸦片贩子勾结起来,把鸦片搬到悬挂英国旗帜的船只上运往中国;或将大批鸦片装入棺木,冒充船上水手尸体,蒙骗中国海关人员,抬到洋行的货栈里发售。例如,1815年,一艘藏着鸦片的美国小帆船驶到广州,它的上面装着茶叶、食糖和大米,船底则藏着鸦片。当广东水师兵弁登船检查时,领事官员威里各(B.C.Wilcocks)使用巧妙方法逃避了检查。原来这批鸦片的主人便是领事本人。1828年,美国的鸦片走私船“蔷薇号”(Rose)装载着300箱鸦片到东海冒险,遇到南澳水师兵弁的盘查,他们便以贿赂手段,购买到在水师船只监视范围内,停靠在沙滩上将鸦片公开销售出去的便利。
1818年,美国的鸦片贩子在广州成立了罗斯尔公司(俗称“老旗昌”)。1825年前后,该公司改组为旗昌洋行。这家洋行一方面推销美国和欧洲的商品,采购中国的茶、丝、土布;一方面走私鸦片。它与广州十三行的伍浩官关系十分密切,业务发展十分迅速。19世纪30年代,为了在鸦片市场上取得优势,美国人专门研制了鸦片飞剪船。飞剪船有这样两个特点:“第一,这类船只必须建造得比其他任何船只的速度都快,这一点确实做到了。第二,这类船只一律装以重武器,以‘羚羊号’为例,每侧都装有两门炮,另外在船当中还有一尊旧式海军炮,主桅四角的架子上,层层叠叠排列着一些攻入敌船时用的长矛,后甲板上的大军械柜里则装满手枪和朴刀。”
很明显,这种飞剪船是专门用于武装走私的。旗昌洋行拥有许多只这类飞剪船,诸如“玫瑰号”“气精号”“西风号”“妖女号”“羚羊号”“安格洛纳号”与“马泽帕号”等,使这家洋行成为在所有外国洋行中仅次于怡和洋行、宝顺洋行的第三大鸦片走私集团。旗昌洋行是19世纪美国在华最大的企业机构,以鸦片贸易利润为其资本原始积累,“鸦片贸易就像奴隶和酿酒厂一样成为许多美国大资产的基础”
。
随着美国人向中国输入鸦片量的激增,中美贸易也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美国出产的能与中国相交换的商品不多,在大量运送鸦片之前,它不得不带上足够的白银来换取中国的商品。然而从19世纪20年代以后,美国输入中国的现银愈来愈少。这种变化说明鸦片贸易起了很重要的作用。“1821—1830年间,入超为17477013元,1831—1840年间入超增至48474020元。美国商人并未再将白银运华,他们究竟凭借什么来支付这巨大的入超数字呢?只有一个答案,就是将同样价值的鸦片运入中国。”
英美在华经营鸦片贸易,彼此之间是有矛盾的。印度鸦片在东印度公司的垄断下,美国人不能分享,因此愤愤不平。而美国鸦片贩子从土耳其大量采购鸦片,又使英国烟贩深深嫉妒。1801年,东印度公司要求英国政府采取措施制止美国鸦片贩子的活动。1821年,美国烟贩挤入印度鸦片市场后,它们互相抱怨,互相排挤,矛盾时有发生。但在对待中国政府的禁烟法令上,他们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这自然是由其利益一致所决定的。
东印度公司的特许状废止以后,英国散商争相进入中国市场,他们渴望找到一个进入中国市场的现成商品,他们看上了鸦片。从1833年到1837年,在广州的英国商人数量从66人增加了一倍多,达到156人。 [2]
英国政府开始直接处理对华贸易问题,外交部代替了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会,驻华商务监督代替了公司原来设在广州的理事会。1833年12月,英国贵族、上院议员、皇家海军大佐律劳卑(J.N.William)被任命为首任驻华商务监督。1834年7月,他乘坐军舰抵达澳门。从外交大臣巴麦尊给他的训令中,可以看出律劳卑负有三项使命:一是推广英国的在华贸易,开辟新的商埠;二是在中国沿海寻找一块可以作为海军基地的地方,一旦发生敌对行动,可供海军使用;三是“不要干涉和阻扰鸦片走私”。换句话说是继续对罪恶的鸦片贸易表示沉默,实际是纵容和鼓励这种活动。7月下旬,律劳卑一到中国便与大鸦片贩子查顿和马地臣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寄居在查顿家中。律劳卑担任驻华商务监督的任命发表后,在华的英国鸦片贩子之间立即“引起了激动”。查顿听说之后,在给他的英国朋友的信件中表示非常满意。后来当律劳卑的策略导致中国封禁英国贸易,引起许多英国商人表示不满时,又是查顿写了许多信件表示支持律劳卑政策。另一位大鸦片贩子马地臣也认为律劳卑在华的武装挑衅行为非常正确,“使中国方面已经得到了一个永远不会忘记的教训”
。由此可以想见,律劳卑出任驻华商务监督的目的及其所干的罪恶勾当。
律劳卑到达广州后,故意违反中国海关惯例,拒绝与公行的行商接头,直接投信要求面晤两广总督。当时的两广总督卢坤认为外国人直接投递书信不合以往惯例,拒绝接收,并先后四次派行商面见律劳卑,向他解释广州中外贸易章程,告知其外国文书惯例应由行商代递,并询问其来华目的和要求。律劳卑拒绝回答行商的询问,不让行商代递文书,声称自己不是以往公司的“大班”,而是英国国王陛下特命的商务官员,坚持要与两广总督直接交涉。然而,当时的英国政府既没有发给律劳卑一件凭证,也没有将任命律劳卑一事通知清廷和广东当局。
卢坤指出,律劳卑“在该国是商是官,本部堂无从查悉,亦未接有该国王咨文”
。因而无法证明其身份。尽管如此,卢坤还是派遣广州知府面询律劳卑来华目的,是否照旧贸易?“兵船二只何以久泊外洋不行回国?”由于律劳卑态度蛮横,拒绝回答询问,因而谈判破裂。8月26日,律劳卑散发中文通告,不顾外交礼节指责清朝官员“固执不明”,声称英国商人在中国贸易这一要求“定必勉求得之”
。就是说,英国要把它的经济力量扩张到中国,并且要强行达到目的。当两广总督卢坤以停止贸易的“封舱”方法相抵制时,律劳卑便用大炮来威胁。9月7日,英国的两只军舰闯进海口,一路轰击虎门、镇远、沙角、横档、大虎等清军炮台,于9月11日强行驶入黄埔。
这种狂妄的战争恫吓激怒了中国军民。水师的船只动员起来,1000名陆军官兵奉令据险守卫抗击,并包围了英国的商馆。广州的市民贴岀了揭贴,强烈谴责英夷的蛮横和刁滑。大街上群情激昂,十百成群。当时英军在广州附近的海面只有两艘军舰300余名士兵,不允许律劳卑采取大规模的侵略行动。面对已经动员起来的中国军民,他只好请求英商出面说项,退返澳门,不久病死。
继任的德庇时(John Francis Davis,1795—1890)和罗宾臣(George Best Robinson)根据他们在东印度公司工作的经验,决定暂时采取“沉默政策”(The Quiescent policy)。这个政策的特点是,暂时放弃与清廷的直接谈判,保持以往的贸易关系,继续扩大鸦片走私。罗宾臣执行这项政策最为积极。在罗宾臣就任商务监督以前,自伶仃洋开往广州的英船,通常先到澳门向驻在该地的英国监督领取货单,这种方法使经营鸦片走私贸易的贩子感到很不方便。为了便利英国商人走私贩毒,罗宾臣于1835年11月干脆把自己的办公室移到伶仃洋上停泊的“路易莎号”(Louisa)船上。从此,鸦片走私更为方便,更加猖獗。由此可见,英国政府派驻中国的商务监督,都是鸦片政策的积极执行者。他们都是地地道道的鸦片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