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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西周甲骨汇释

自1956年以来,西周有文字甲骨材料不断分布,不少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和考证。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文字的释读,是西周甲骨研究第二阶段所进行的主要工作。因此,我们在这里将历年来学者们有关西周甲骨文字的考释做一汇释,对于集思广益,促进下一个阶段西周甲骨的深入研究当是有所裨益的。我们拟在本篇按每批西周甲骨刻辞公布的时间先后为序,并将历年来学者们的考释也依时间的先后汇搜在有关的刻辞之下。为了节省笔墨,我们把对西周甲骨进行考释的主要并常见的篇名先列于后,以下凡引述有关各家说法时,仅举论文篇名编号如文(1)实即第一篇署“陕西周原考古队”文章、文(2)实即第二篇署“徐锡台”文章等简称,不再罗列作者及篇名、出处。这些文章主要是:

(1)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文物》1979年第10期。

(2)徐锡台:《周原出土的甲骨文所见人名、官名、方国、地名浅释》,《古文字研究》第1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

(3)徐锡台:《探讨周原甲骨文中有关周初的历法问题》,《古文字研究》第1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

(4)陕西周原考古队:《扶风齐家村西周甲骨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第9期。

(5)李学勤、王宇信:《周原卜辞选释》,《古文字研究》第4辑,中华书局1980年版。

(6)李学勤:《西周甲骨的几点研究》,《文物》1981年第9期。

(7)范毓周:《试论灭商以前的商周关系》,《史学月刊》1981年第1期。

(8)顾铁符:《周原甲骨文“楚子来告”引证》,《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1期。

(9)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名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10)严一萍:《周原甲骨》,《中国文字》(新一号),台北:艺文印书馆1980年版。

(11)徐锡台:《周原卜辞十篇选释及断代》,《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版。

(12)陕西周原考古队、岐山周原文管所:《岐山凤雏村两次发现周初甲骨文》,《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3期。

(13)徐锡台:《周原出土卜辞选释》,《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3期。

(14)陈全方:《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甲骨文概论》,《古文字研究论文集》(《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10辑,1982年)。

(15)徐中舒:《周原甲骨初论》,《古文字研究论文集》(《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10辑,1982年)。

(16)缪文远:《周原甲骨所见诸方国考略》,《古文字研究论文集》(《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10辑,1982年)。

一 山西洪赵 坊堆村的发现

化宫□三止又疾,贞  (图1)

此为李学勤先生(《谈安阳小屯以外出土的有字甲骨》,《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11期)所释,并谓:“第三字不清晰,可能是‘鼎’字。‘化宫鼎’应是人名。‘三止又疾’即‘三趾有疾’。‘贞’即问。全辞意思是:化宫鼎的三趾有疾,所以卜问”;严一萍释此为“北宫鼎三止又疾贞”,其说见所著《甲骨学》(上下,台北:艺文印书馆1978年版)第93页;后李学勤先生在文(6)又说:“原摹本有不准确处,经观察,可能读为‘北宫□三,甶(斯)又(有)疾?贞’。”

二 陕西长安张家坡的发现

第一片

五一一六八一

六八一一五一  (图2)

李学勤释此为“五一六一”“六一五”,并说“下一兆外侧的‘ ’形用以指示兆的位置,非文字”。并在文中最早指出“这种纪数的辞和殷代卜辞显然不同,而使我们联系到《周易》的‘九’‘六’”。遗憾的是当时此类文字发现太少,这一精辟的见解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唐兰先生在《甲骨金文中所见的一种已经遗失的中国古代文字》(《考古学报》1957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这是“用数目字当作字母来组成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文字”,但“这既不是殷文字,也不是周部族先世的文字,但可能是曾经住过现丰镐地域的一个氏族(例如古丰国之类)的文字”;张政烺先生经过多年研究,结合周原甲骨文中此类刻铜器铭文中的材料,释此类奇字为“易卦”。他在文(9)将此“按照奇数是阳爻、偶数是阴爻的原则,写出《周易》的卦名”;张亚初、刘雨也认为是“占筮的八卦数字符号”,其说载《考古》1981年第2期《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问题》;管燮初在《商周甲骨和青铜器上的卦爻辨识》(载《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版)一文中,搜集了商周甲骨和青铜器上的这类图形十一例并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些例子的构造有两个特点:一是构成这类图形的符号有‘∧, ,—,+, ’六种,这六种符号在同一地区出土的卜骨或同一篇铭文中至多只出现其中的四种”,经过列表比较后,他指出:“‘—’和‘+’、‘ ’和‘ ’不同时出现,这两对符号是互补的。对立的符号只有‘∧, ,—(+), )’四类。二是每一个图形用六个符号累积而成,不多也不少”,因而“这两个特点和易卦的结构完全相同”。并指出:“古代易卦的用途一是占筮纪录,二是表意符号。占筮纯属迷信。易卦表达意思,其作用相当于上古结绳而治的结绳,不是文字……卦爻表达意思,不与语言的词汇、语法结合,直接同思想联系。卦爻是语言文字之外的一套表意符号。”

第二片

六六八一一六

一六六六六一  (图3)

诸家之说与上第一片及第三片同,此不赘述。此片摹本采自上引张亚初、刘雨之文中。

第三片

一一六一一一  (图4)

文(9)释此为易卦;张亚初、刘雨说见前引文;管燮初说亦见前引文。

三 北京昌平白浮的发现

(一)M2所出

第一片 贞  (图5)

第二片 不止  (图6)

(二)M3所出

第一片 其尚上下韦驭

第二片 其祀  (图7)

此为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在《北京地区的又一重要考古收获》(载《考古》1976年第4期)一文中所释。昌平白浮所出甲骨现有6片陈列于首都历史博物馆。除本文所列4片外,其中还有一片卜甲上有小字“史告”二字。我们曾细审陈列之卜甲,发现M3已发表过的一片6字分作两行契刻,似不能连读为一辞。原释“上下”应以“下上”为是。此甲刻辞应为“其尚下上 韦驭”。

四 陕西岐山凤雏村的发现

凤雏宫殿遗址出土甲骨中,据文14统计目前已清洗出292片有文字卜甲发表。这批甲骨中,有一部分在1981年以前(即西周甲骨研究第二阶段的前一时期)先后曾以照片(有的附有部分摹本)发表在文(1)(2)(3)中。严一萍先生已将前后发表的凤雏有文字甲骨去其重复,“总计现在可以见到的周原甲骨三十六片”,并对这些当时所能见到的甲骨“加以摹录并考释”发表在文(10)上;另一部分在1981年11月以后(即西周甲骨研究第二阶段的后期),陆续在文(11)(12)(13)直至文(14)全部发表。我们在作凤雏所出这批甲骨汇释时,为了提供读者查索方便,前一时期公布的材料以文(1)在《文物》上的原发表号为基础,再增加文(2)增加的5片顺序排列。而后一时期公布的材料则以文(14)在《古文字研究论文集》(《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10辑,1982年)上公布的次序排列(此前发表者除外)。

(一)凤雏H11所出

第一片(H11:1 图13)

癸子(巳),彝文武帝

乙宗,贞:王其( )祭

成唐,□鼎(贞) (祝)示

二母(女),其彝

三、豚三,

又(有)足。

“癸巳彝文武帝乙宗。”“彝”,文(1)认为是“祭祀的意思”。“文武帝乙”,即商王帝乙,纣辛之父。宗字未释;文(2)释“文武帝乙宗”说:“据《说文》:‘宗,尊祖庙也’,也就是殷纣王的父亲帝乙的宗庙。又据《古今注》说,‘宗庙是古天子诸侯祀其先人之所’”;文(5)认为此辞前辞部分与殷墟卜辞略有不同,“彝”字的用法接近下列五期卜辞:

……彝在中丁宗,在三月  《簠帝》47=《续》1·12·6

……彝在祖辛……  《甲》3932

并又考察了其他与“彝”有关的殷墟卜辞后说:

以上诸辞或云“王彝在某宗”,或云“彝在庭”,或云“在某地彝”,推求文意,“彝”字均为居处之义。所以H11:1卜辞“癸巳彝文武帝乙宗”,就是说癸巳日居于文武帝乙的宗庙。

“文武帝乙”见于《录遗》275四祀 其卣。董作宾《殷历谱后记》刊有此卣铭文摹本。丁山在一九四七年《文物周刊》上发表文章予以纠正,并指出“文武帝乙”即帝辛之父帝乙是正确的。

文(10)释“彝文武帝乙宗”谓:彝经典皆训常,诗丞民:“民之秉彝”,传:“彝,常也。”故说文谓:“彝,宗庙常器也。”左昭十五年传:“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注云:“彝,常也,谓可常宝之器也。”左襄十九年传:“且夫大伐小,取其所得以作彝器。”注云:“彝,常也,谓钟鼎为宗庙之常器。”“彝文武帝乙宗”者,谓以宗庙之常器若钟鼎之属,荐于文武帝乙宗庙。又进一步考证说:“文武帝乙”即帝乙,帝辛之父也。卜辞有称“文武丁宗”,(藏八六·一、续六·七·四、北大一·四·一)则指文丁,似“文武”之尊号,不限于一人;文(14)谓:“‘文武帝乙’之帝乙即殷帝太丁之子,纣之父。”“宗”即祭名,“疑即宗祝”;文(15)谓“文武乃殷代后期帝王通用的美称,颇似后世帝王的徽号。宗与庙同,甲骨文凡称殷先公先王庙皆称为宗。此周原文武帝乙宗乃文王所立以崇祀殷先王,示为殷之属国”;文(16)亦主“周人遂在其国内立庙,祀殷先王”之说,并引述徐中舒先生的话说,“这就好像清代统治时期在各地所建立的万寿宫”。并谓:“依商人习惯说,祭帝乙应以乙日,今此甲以癸巳之日祭,受祭者乃是成唐(汤)并非帝乙。”认为此甲中之“王”,“当非周文王莫属”。在解释“文王既称王,何以祀商王”时,引证王国维《观堂别集》卷一《古诸侯称王说》云:“……盖古时天泽之分未严,诸侯在其国自有称王之俗。则无怪乎文王受命称王而仍服事殷矣。”

“贞:王其 祭成唐□鼎。”文(1)谓:“成唐,即成汤”;文(2)同意此说,并谓“此片甲骨文证明周人亦称成汤为‘成唐’。《史记·殷本纪》:‘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汤伐桀,作汤誓,于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索隐》说:‘汤名履,书曰予小子履是也。’从上可见成汤名履,又称天乙、武王”。又说:“这片甲骨文中的王,当即周文王。 疑即昭字。 疑为祭字。‘王其 祭成唐’是周文王祭祀成汤。这反映了周与殷的密切关系”;文(5)认为:

”即“邵”,读为“昭”。同坑另一甲云:“王其邵(昭)帝(禘)……”与本辞相似。其下一字试释为“ ”,读为“ ”,《说文》:“持也。”“ 成唐( )”有向成唐献祭之义,但“ ”字的释读尚有疑问。

“成唐”即“成汤”。“成”字写法与周初金文相同,而与殷墟一期卜辞有异。“唐”字下部,据放大照片,确是从“口”。“ ”字右上角泐去,但左上方的“爿”还是存在的,不能读为“鼎”字。

由本辞前半“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昭 成唐 ”,已可知辞主是王,所卜是祭祀商代第一位王成汤。按我国古代礼制,祭祀的原则是“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左传》僖公十年),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左传》成公四年)。周虽是商朝的诸侯国,也没有必要(或可能)去祭祀商王的祖先,因为周是姬姓,商是子姓,其间没有共同的联系。辞中之王,居处于帝乙宗庙之中,占问致祭成汤之事,他只能是商王。从帝乙有庙看,这位商王又只能是商代末一个王,即名纣的帝辛。

文(10)说“其‘ 之省,即 祭之 ”,“作‘ ’,非”。“ ,祭字也。‘成唐’即汤。鼎上一字缺,当为数字”;文(14)亦释为“ ”,谓“ ,即昭讯,问讯”;文(15)释为“ 同昭) ”。

“□鼎(贞) (祝)示 二母(女),其彝血 三、豚三。”文(1)谓: ,郭沫若说:“ ,服也,义同俘,与牢、匕并举,乃用人为牲”。 二女,谓用二女奴为牲。 ,从羊,谓畜父也。古人用牛、羊、豕三牲曰大牢,用羊、豕二牲曰少牢,此为少牢;文(2)将“血”字隶定为“盟”;文(5)认为“ (祝)示”为“ ”字,谓:

”字上部从“午”,从繁笔的“ ”,与常见的“ ”字从“卩”意同。此字应释为“禦”,是商周古文字中常见祭祀名。其下一段可参看下举殷墟卜辞:

甲寅卜贞,三卜用,血三羊, 伐廿, 卅,牢卅, 三多,于妣庚。  《前》8·12·6

乙丑卜, 禦于庚妣,伐廿, 卅……  《前》1·35·5

来庚寅 ,血三羊于妣庚, 伐廿, 卅, 三多?  《后上》21·10

癸未卜,禦庚妣,伐廿, 卅,卅牢, 三茤?  《前》4·8·2

这些卜辞所述祭祀都是“禦”,或称“ 禦”,所用祭品为“血三羊”等,与H11本辞“血 三、豚三”近似。

本辞所云“其彝”之彝应指禦祀所陈宗彝,而“血 三、豚三”为其内容。《说文》:“祭所荐牲血也。”《周礼》、《礼记》均有“血祭”之称。《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云:“禹乃东巡,登衡岳,血白马以祭。”虽所祭不同,但都是一种以牲血为祭品的祀典。这种用牲法在殷墟卜辞中常见……

而禦祀又经常与血联系在一起,如:

乙卯卜……王禦祖乙……妣,血羊,□ 《铁》67·2

丁未贞,其大禦王自 ,血用白豖九,二示 牛?在父丁宗卜。《摭续》64,《萃》79同文

请注意上述各辞中,“禦”常用“血”,所“血”或为羊,或为猪,其色为白,其数常为三或其倍数九,这当为殷礼的规定。H11本辞的礼制完全与此相合。

本辞“ 二女”也是祀仪的一部分。“ ”字,陈梦家同志说:“象以又按跽人(即俘获之人),谓用俘虏为祭也。”只是推测字形,没有更多的根据。或以“ ”字同“俘”联系起来,更与古音不合。我们认为,这一点可参看《善斋吉金录》所收我方鼎……可见“二母”不是女俘,也没有人祭的迹象。按《说文》云:“ ,治也。”文献多作“服”。在这里“ ”也应读为“服”,训为用、事。H11本辞与我方鼎铭都是说由“二女(母)”参与祀典。所谓“ 二女”,即禦祀由“二女”执事,所以下文说“其彝”云云……

再看前引殷墟卜辞,禦祀有“ 三多”之语,其意义也应相近。“多”或“茤”,可能读为“姼”,《说文》,“美女也”。

帝辛的“二女”,见于《逸周书·克殷》,文云周武王克商,“先入适王所……乃适二女之所,既缢,王又射之三发……”孔注:“二女,妲己及嬖妾”是很对的……“二女”就是“妻二”。殷墟卜辞称先王妃偶为 ,或称为母(女),称为妻,其义互同。H11本辞的“二女”应指帝辛之妻妲己等二人。

文(10)认为“释‘ ’谓即‘祝’字,皆误”,谓:

此字与殷墟书契后编下十二·五片之 为一字,孙海波甲骨文编入于沫字下曰……案释沫甚是……诗鄘风桑中:“爰采唐矣,沫之乡矣。”毛传:“沫,卫邑。”郑玄笺曰:“于何采唐,必沫之乡,犹言欲为淫乱者,必之卫之都。恶卫为淫乱之主。”孔颖达正义曰:“酒诰注云:沫乡,纣之都所处也。于诗国处鄘,故其风有沫之乡,则沫之北,沫之东,朝歌也。然则沫为纣都,故言沫邦。”水经注淇水注曰:“朝歌城本沫邑。殷王武丁始迁居之为殷都。”是朝歌即殷墟也。今言“沫示”,或泛指殷都宗庙所供奉之神示,则殷之历代祖先周均祀之也。

十二母”,此为文(10)所释,认为文(1)漏释“十”字,文(2)漏释“十二”二字;文(14)谓鼎应“训为当”。并谓“ 二女”为“乃用被俘的二女为牲”;文(15)释 为服,女为母,谓“二母,乃成唐的二个配偶”。

“其彝血”,文(10)谓:此“彝”即“癸巳彝”之彝,乃以彝器盛血,其牲则“ 三豚三”也;文(15)释血为 (盟),谓“彝器名”,“ 三豚三乃彝盟时所杀之牲”。

又(有)足。”文(1)谓: ,唐兰先生释为 ,他说, 古读为惠,惠字古代用为语词,其义与“惟”字同。 又(有)足,指祭祀所用之牲头足齐全;文(5)释此为“斯又正”谓:

本辞末云“囟又正”,H11:84则云“囟正”。按殷墟第五期卜辞也常于辞末卜问“正”或“又正”,与此辞辞例相同,如《前》1·20·7、4·38·5、《续》2·7·1、《京人》2951等等,多与祭祀有关。“囟”字,周原考古队同志释“惠”,或释“廼”,于文义虽无格牾,在字形上仍恐未合。我们认为此字即《说文》之“囟”字,在这里读为“思”或“斯”……“思”、“斯”相通,故《诗·泮水》“思乐泮水”,《礼记·礼器》疏引作“斯乐泮水”;《我行斯野》“言归思复”,开成石经作“言归斯复”。“思”义同“惟”,故《我行其野》“不思旧姻”,《白虎通义》引行“不惟旧因”。

周原卜辞的“囟”字,也见于宋代金文书中的师询簋。簋铭云:“询其万囟年,子子孙孙永宝用”。“其万囟年”与《诗·下武》“于万斯年”同例。可证“囟”字确应读为“斯”。

文(10)谓: ……释“ ”甚是,即契文之 而省其 也……此片刻辞当是周文王在帝乙之庙,拟徧祭殷之先王自成汤以下,其祭器有鼎有彝,其祭品则“ ”与“ ”“豚”之“血”;文(14)谓“这里的‘ 又足’其意指为祭祀所用之牲头足齐全”;文(15)释为“西又正”,谓“‘西又正’指周大臣。此言文王在文武帝乙宗祠祀成唐及其两个配偶,杀牲为盟,在殷王祖先神明监临下与周大臣同吃血酒,共效忠诚”。

第二片(H11:4 图46)

其微、楚

□氒 ,师

氏受

“微”,文(1)谓“微,方国名。《史记·周本纪》记武王伐纣至于牧野,誓曰:‘嗟,我有国冢君,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 、彭、濮人。’《集解》孔安国曰:‘八国皆蛮夷戎狄。羌在西。蜀,叟。髳、微在巴蜀’”;文(2)亦赞同此说,谓“周原甲骨文中的‘微’,疑为巴蜀间的微国”;文(10)也与此说同;文(14)谓:“本卜辞之微国疑指微子启之微”;文(16)赞同顾颉刚先生《史林杂识》微在陕西郿县说。并谓“周人要沿汉水流域发展力量,必须控制此褒斜道门户于手中,拉拢微国,使它成为周人的友邦,从战略考虑,必然出此。直到西周之末,郿始终是战略要地”。

“楚”,文(1)谓“方国名。《史记·楚世家》:‘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熊丽。熊丽生熊狂,熊狂生熊绎。熊绎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芈氏,居丹阳’”;文(2)谓:“楚见于殷墟甲骨文者有‘于楚有雨’,‘于盂有雨’(《萃》1547)其地与盂接近……《括地记》说:‘归州巴东县东南四里归故城,楚子熊绎之始国也’”;文(10)同意以上二说,并指出“依史记,鬻熊已‘子事文王’,而楚之封子爵,在成王时,H11:83片有‘楚子’,则此批甲骨,尚有成王时物”;文(14)亦主此说;文(16)认为此楚为文王时。

“□氒 师氏受 。”文(1)谓:“师氏,官名。《史记·周本纪》《集解》孔安国曰:‘师氏,大夫官,以兵守门’”;文(3)隶此为“□氒 ”;文(10)谓:“此两行刻辞与‘其微楚’一行中间有一直线,当属两事。”亦主“师氏”为官名。释“受 ”为“授 ”;文(16)谓:“从周甲刻辞中,我们知道祭天的牺牲玉帛,还有向友邦致送之礼。看来师氏就是接受此种礼物的职官。”

第三片(H11:20 图65)

亡眚

祠自

蒿于

此为文(1)所隶定。曰:“祠,春祭,《尔雅·释天》:‘春祭曰祠。’蒿,地名,或指镐京。壴,亦为地名”;文(2)释曰:

“蒿”即镐,二者为同音字,可通用。蒿即武王由丰徒镐的镐京……壴,见于殷墟甲骨文和历代的字书。此处“壴”疑假为丰字。甲文的自“蒿于壴”,当为从镐京到丰京去。周原出土的甲骨文中虽也有丰字(五十一号甲文),但此批甲文不是出自一人的手笔,因而用字不统一是可能的,再者古代用字并不十分严格,假借字很多,如丰京,金文中多做 字。从二十号甲文的文义看,周王是为了参加祀典,丰是周文王之都,为宗庙所在,由镐京到丰去是合理的。周原一百一十七号甲文为“祠,自蒿于周”。此处的“周”当为岐周。这说明周王祭祀的地点一定是周的都邑所在地,可以作为壴是丰的有力旁证。

文(10)认为文(1)释“眚”误,应为“省”。他赞成文(1)对蒿、壴的考证并认为(2)考释“似欠严谨”。说:“不得谓‘假壴为丰’,即指为‘丰京’也。‘蒿’与‘镐’古音俱在二部,可通”;文(4)亦认为“蒿”“当是地名镐京”,“壴”“亦是地名,殷墟卜辞中屡见”,并定此卜辞为“约当于文王末年,武王初年”;文(15)释此片为“西亡咎,祠自蒿于壴”,谓壴如释为鼓或彭均可通……壴地不详,其地亦当在周原。

第四片(H11:12 图88)

其又大乍,其……

此为文(1)释;文(10)谓:“释‘乍’不确,字犹不识”;文(14)释此片为“其又立乍其……”谓“又(右)立乍”当为“右位乍”,“即作右位也”,与H11:24之“乍天立(位)”当“同样是为建筑宫室而卜”。

第五片(H11:30 图67)

□其

于□

此为文(1)释;文(2)释此片之 为“邘”,“ 于”后之字为“ ”。谓:“‘邘’,《史记·周本纪》:‘明年伐邘……’《说文》:‘邘,周武王子所封,在河内野王是也’。”谓“ ”即“《说文》说:‘ ,柴祭天也’。”“‘ ’为地名,殷墟卜辞中常见。《甲骨文编》收入附录(字号是4798)。 是第五期帝王游幸之地,究竟是现在的什么地方,因为牵涉的问题太多,尚不能确定”;文(10)指出释“邘”误,释“ ”字为“地名也”;文(13)释此为“ 于河”,谓“即‘柴祭于黄河’”;文(14)释为“ 于淲”,谓:“地名。当指淲沱之淲,亦即是滮池之彪”,并考证“滮池故地在今陕西长安县西北”。

第六片(H11:27 图68)

□于洛

文(1)考释说:“洛,即洛水。此水有二,一发源于陕西商洛县,至洛阳与伊水合流入黄河,一发源于陕北吴旗镇,经甘泉、洛川、白水、大荔入于渭河”,但未确指;文(2)认为此洛应指“出于陕西定边县白于山,东南经保安、甘泉,南流入鄜县,纳沮水,又南流至朝邑合渭水东入于河”之洛水而言;文(10)亦考证“此洛必在陕西,不当在河南”;文(14)释此片为“勺(杓)于洛”,谓“即洛水”。

第七片(H11:84 图12)

贞:王 又(佑)

大甲, 周方

白(伯),□ (惟)足,

不(丕)左于受

又(有)又(佑)。

“贞:王其 又(佑)大甲, 周方白(伯)。”文(1)考释说:“ 又,即 佑。太甲,殷帝名。 ,告的意思。周方白,即周方伯”;文(2)“白”下一字隶定作“苣”,考释此句云:“太甲,甲文为合书,是商朝第四个王,是太丁的儿子,成汤的適长孙。帝太甲立三年,因不明,暴虐,不遵守汤法,于是伊尹放太甲于汤之葬地桐宫。伊尹代行国政。帝太甲在桐宫住了三年,悔过自新,伊尹乃返政与太甲……八十四号卜甲是周王祭祀太甲,祈其佑福,这与文献记载的诸侯咸归殷可互为印证。”“‘ 周方白(伯)’,周方伯仍即周文王。《史记·周本纪》:‘……公季卒,子昌立,是为西伯,西伯曰文王……帝纣乃囚西伯于羑里。’《史记·殷本纪》说:‘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赐弓矢斧钺,使专征伐,为西伯。’上述事实说明西伯之名始于姬昌,是姬昌的称号,它反映了周与商朝之间的隶属关系,周是商朝在西边的一个方国”;文(5)释此句所缺之字为“ ”,谓:

此片王祭太甲,自应为商王。王与周方伯同版,在此辞外,又见于另一片周原卜甲,很显然与周方伯不是一个人。王和周方伯在卜辞中的地位也是大不相同的。王是主持祭祀的人,而周方伯则是“ ”的对象。

”即《说文》“ ”字,“告也”。古书载,与帝辛同时的周君是文王昌,他是商朝的西伯。本辞的周方伯应即文王。

第五期的殷墟卜辞,有下列几条可与H11:84本辞对比:

…… 盂方□ …… 盂方伯炎……田甾正……  《萃》1190=《缀》191

乙丑王卜贞, 巫九 ,余其 告侯田, 方、羌方、 方、辔方,余其比侯田甾伐四邦方?  《续》3·13·1

这两条卜辞都是以敌人(盂方伯炎和 方等)上告祖先神灵,并通过侯甸加以征伐。至于本辞所云 告周方伯于太甲,究为何故,则没有说明。

”字较草,下半的“皿”乍看有些像“其”字。这个字见于《金文编》,即“ ”字,《说文》云:“黍稷在器以祀者也。”《周礼·小宗伯》有六 之名,指黍稷稻粱麦苽。在本辞中,“ ”指 又(侑)太甲所用的粮食类祭品。

文(7)认为此字应为“盩”,与周方伯连读为“周方伯盩”,论证说:“这里的商王帝辛,为什么在祭祀自己先祖的同时,还要 告周方伯盩呢?这是因为这次祭祀是在周人的岐邑宗庙中举行的,而周方伯盩就是周人的先君祖神太公诸盩”,“既然商王帝辛称诸盩为周方伯,则太公诸盩时周已受到封商当为事实。这与《史记·齐太公世家》中周人以太公诸盩为其先君,可以说是若合符契的”。并认为“太公诸盩在位的年代约与商王武丁相当。而武丁时代的殷墟卜辞中屡有有关商周关系的记载”;文(10)谓:“‘周方伯’下之一字,两者[按:指文(1)、文(2)所列之摹本]写法不同。究不知何者为是”。并谓释“苣”“殊少根据,字不可识”。“王是周王自称,乃有求于太甲之神,册为周方伯。是此片所贞系周文王尚未为方伯之时”;文(11)谓此片中之“王”“不是殷王,而是周文王,它属于第一人称,显示了周君的独立性”,之所以献祭于大甲,“这完全出于对当时政治的需要”。认为本辞中之周方伯,“亦是文王”;文(14)亦主周方伯即文王说,“是殷帝太甲对他的称呼”,但又谓“伯则是殷王帝乙给周王的封号”,“卜辞记载之王当是西伯昌,应是周人自称昌为王”;文(15)认为此辞“是文王为周方伯往殷王宗庙拜受新命之事”。“仅告于大甲一人。”

“不(丕)左于受又(有)又(佑)。”文(1)释“又又,读为有佑”;文(5)释云:

“不 于受又又”,另一片周原卜辞作“亡 ……王受又又”。辞例可与殷墟卜辞相对照……按“ ”即“左”字。古代以得助为“又(右、祐)”,不得助为“ (左)”。《左传》昭公四年杜注:“左,不便也。”襄公十年疏:“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者为右,不助者为左。”殷墟卜辞“亡左自上下于(与) 示,余受又(有)又(祐)”,意谓上下神祇不会不予护助而能得福祐。本辞“不左于(与)受又(有)又(祐)”与之同义。

文(10)谓:

“不”读为“丕”,“左”当读为“佐”,“受又又”乃殷卜辞之成语……“ 足”恐非求年也。

文(11)谓:“不左”即“神祇相助无不顺也”,并谓:“受与纣是同声字。假借‘受’为纣字。‘不左于受’即‘不左助于纣’”;文(14)谓此片“全辞大意周文王求佑于太甲,太甲告周伯丰年厚足,有佑”;文(16)对周人祭祀商的先王进行解释说:“这主要是文王审时度势,在商周力量迥乎不侔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麻痹帝辛的措施。此外,似尚可做如下的理解:可能是周文王以商上代名王作为‘大神’而加以祭祀。”

第八片(H11:9 图66)

大出于河

文(1)谓:“‘河’,疑指黄河”;文(2)释此“河”为“川”字。谓:“此川即指黄河。《尚书·武成》:‘底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过名山大川。’传:‘名山华岳;大川,河。’大出也见于殷墟甲骨文……大为副词,出者往也,为介词,川指河,合起来就是大举出军于河之意。《史记·周本纪》记载,‘九年,周武王东观兵’。周原九号甲文可能记录此次武王会八百诸侯,渡河,东观兵于盟津之事”;文(10)亦从文(1)释河。但谓“‘大出’殷卜辞屡见,多与‘方’字相连。如言:‘丙子卜 贞方其大出,七月。贞方不大出’,似指敌人之来侵扰”。指出以此为“可能记录此次武王会八百诸侯渡河,东观兵于盟津之事”,“则与殷契‘大出’之义不洽”;文(14)亦谓此辞“疑指武王伐纣渡河 祭之事”。

第九片(H11:83 图47)

曰今 (秋)

楚子来告

□后□

文(1) 字从唐兰释“秋”。“楚子”谓为“楚国之君”;文(2)考证见前第二片所引,此不赘述;文(5)谓:

本片第三行在照片上不够清晰,末一字似从“”,疑未能定……

此辞的重要在于有“楚子”之名。按《史记·周本纪》和《楚世家》,周文王时鬻熊为臣,“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熊丽。熊丽生熊狂。熊狂生熊绎。熊绎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俱事成王”。这一记载与《左传》中楚人封先世的叙述基本相符。据此,楚是周成王时受封,成王时期才有“楚子”。如果这些记载不错,H11本片卜甲应迟至成王之时。

这里应当说明,殷墟卜辞中的“楚”地与楚国无关,这是甲骨学者已经证明了的。

周原卜辞中的“大保”“毕公”都是武、成、康三朝的人物,很难据以推断卜辞的时代期限。“楚子”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

文(8)顾铁符谓:

第一行“曰今秋”,是发生事情的时间,可惜没有说出在哪一年。第二行,“楚子来告”,楚子是芈姓的领袖或楚国的君主。他的来是这片卜辞的前提。第三行,“□后□”,可能是楚子来后的活动等。

他认为这批甲骨“总的来说就是武王克商前后不太长的一段时间里”,因此在考证“楚子”应确指楚国的哪个首领时说:

就可以看看在这段时间里,有哪些芈姓的领袖或楚国的君主到过岐阳来过?据现存的文献记载来看,有过两次:一次是《史记·周本纪》:“伯夷、叔齐在孤竹,闻西伯善养老,盍往归之。太颠、闳夭、散宜生、鬻熊、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注:“鬻子名熊,封于楚。”所以鬻熊在周文王的时候,是到过岐阳的。另一次《左传》昭公四年:“成有岐阳之蒐。”熊绎在这一次集会中,虽然没有能够参加盟,是到过岐阳的。所以熊绎在周成王的时候,亦到过岐阳。封鬻熊去岐阳的一次和熊绎去岐阳的一次,不仅在周王朝有尚未取得全国政权和已经取得全国政权的区别,在楚国亦有受封之前与受封之后的不同。

关于此,文(8)进一步考证说:

一、《左传》僖公二十六年:“ 子不祀祝融、鬻熊,楚人让之。”这里除了提到祝融之外,只说鬻熊一人,可见他在芈姓一族里的地位,仅次于祝融,不言而喻还在季连、冗熊、熊绎、熊渠……等人之上。二、论鬻熊的学术地位,他不仅是先秦诸子中最早的一个,同时亦是道家学派的开山祖,可能在当时是一个声闻遐迩的人物。三、鬻熊的投奔西周,一方面是见到帝乙、帝辛对百姓的威胁,同时亦看透了商王朝越来越不得人心。而鬻熊自己,有弃暗投明的意愿,才走到岐阳来的。因此种种,鬻熊到岐阳,受到文王姬昌的重视与尊敬,是理所当然的事。对他的来要进行占卜。并且把这件事刻在卜甲之上,也是意料中的事。至于熊绎到岐阳去,一方面他就是在成王手里因先王的余荫才封的异姓诸侯。《国语·晋语》:“叔向谓赵文子曰:‘昔成王盟诸侯于岐阳,楚为荆蛮,置茅 ,设望表,与鲜卑守燎,故不与盟’。”连盟会都没有让他参加,所以即使有“诸侯来朝”或“诸侯来盟”的占卜和甲骨刻辞,亦决不会突出“楚子”。因此,只可能是鬻熊,而“楚子来告”的刻辞,就是鬻熊投奔西周的原始记录。

文(10)谓:“据史记周本纪楚子之封在成王时,故此批甲骨尚有成王时物”;文(11)谓:“‘楚子’即是楚国之君也。楚国之楚,因‘楚山’而得名。‘楚山’即今终南山,古时又称‘华山’。其后楚邑迁于荆山附近”,“‘告’与郜同声,假借‘告’为郜字……‘告父’即郜父,为楚国之君也”,“‘后’字当迟用比较恰当”。谓此辞大意是“曰:今秋楚君来,郜父迟到”;文(12)释“告”为“告饶”之告,求也。后,读为后嗣之后,继也。谓:“来告父后, ”说“盖言来至朝廷请求为其父(熊狂)之合法后嗣”;文(14)谓:“‘楚子’,楚国之君熊绎之称。”“‘父后哉’当释‘父侯哉’。古‘后’与后、侯同。‘哉’即伤也。全辞为楚子向周告丧之事”;文(16)谓此辞楚“以立太子之事来告,周史据之以书于甲。‘后’字下的字难于辨识,疑是楚太子之名”。并谓:“周原甲骨是武王克商以前之物,甲文记‘楚子来告’,可见楚的立国应上溯到商代……或者班固所说周封鬻熊为楚祖的说法,更为接近事实的真象。此时楚已被称为‘子’,远在周大规模封建诸侯之前,可见子并非爵位,而应为邦国君长的通称。”认为楚国早期活动地区,“应在今河南西南部丹、浙二水之间”,“或即在今丹水、汉水交会处的河南淅川县境。此地密迩荆山,又距关中甚近,周、楚早期有密切交往,实因壤地相近之故”。

第十片(H11:18 图72)

出自

文(1)释此片谓:“‘ ’地名,疑是 塞,即今河南信阳平靖关”;文(2)释第一字为“省”,亦谓:“ 为地名。《汉书·地理志》弘农郡有‘ 池’,即今河南渑池县,疑为周之 地”;文(10)云:“第一字细寀字形,当作‘出’为是”。并谓:“案此 地,自以接近陕西之渑池较为可信”;文(14)亦主 塞说。

第十一片(H11:3 图27)

衣王田

至于帛

王隻(蒦)田

文(1)释道“衣王,即殷王”,“田”“即狩猎”。帛为“地名”。“蒦,即获”;文(2)谓:三号卜甲有“衣王”二字。衣、殷为同声字,故衣王“即殷王”……殷墟卜辞中有“衣”无“殷”。殷人自称商不称殷,周人称殷有敌意,如周初《天亡簋》有“衣王”,《沈子它簋》有“克衣”,都是殷字。《康诰》:“殪戎衣(《中庸》作壹戎衣)”,《大诰》:“天惟丧殷”,《酒诰》:“故天降丧于殷。”这些是周原三号卜甲中的“衣王”即殷王的有力证据。

又考释说:帛是地名无疑了。到底在何处,尚不敢妄断。不过殷王田猎在周的卜辞中予以记录,说明此事与周有关,帛当在陕西或河南与陕西交界处。

文(5)将此片释为“王隹田,至于帛,衣王田”。

并谓:

“隹”即“惟”,“王惟田”即王进行田猎。“帛”,地名,见于殷墟第五期卜辞……日本学者岛邦男氏认为与帛有关的地名应在攸、淮间,与我们的看法略有不同,但帛不会靠近陕西周原则是肯定的。

“衣”,常见于殷墟田猎卜辞,或作“衣逐”……我们曾谈到过“衣”读为“殷”,训为同、合。“衣逐”最近胡澱咸同志也说:“我疑衣字的本义就是围猎。”H11本辞“至于帛衣王田”,意即前往帛地,与王合围行猎。

这片卜辞的辞主看来并不是王。

文(10)考释此片从文(1)、文(2),谓“王隻田”之“隻”字“其下不从又,仍是‘隹’字”,并说:衣即是殷,“衣王”当是帝辛。“王隹田”之王,乃周王,当即文王。似当时殷王与周王会猎于帛地,殷卜辞中亦曾一见其地,前编二·十二·四片云“癸酉卜在帛贞。王步(于) ,(亡)灾”,第五期卜辞也,两者当属同时事,帝辛至帛地,而又“步于 ”,不知是去程,抑回程,然为帝辛之巡行田猎,则毫无问题也。今开封之南扶沟有帛乡。陈留风俗传曰:“扶沟县有帛乡帛亭。”(《水经注》引)未知抑此否,此帛乡与周原相距八九百公里,似太远。或者于陕西河南交界之间求之,俟后再考。

文(11)释此片与文(1)相同。并“疑‘帛’地有可能因以‘帛布’草而得名,其地或在华山附近。《史记·殷本纪》‘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此与史实相符合。‘至于帛’,即到达帛地”;文(14)谓:“此卜辞记载的殷王田猎之事,其时代较早,既是揭示武王灭商以前的周为商的附属国的实物资料,又说明凤雏村西周宫室(宗庙)建筑基址的时代,当在武王灭商以前,可溯至古公亶父。”

第十二片(H11:68 图57)

伐蜀

文(1)谓“蜀,即蜀国”;文(2)谓:

根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蜀“世为侯伯,历夏商周”……周武王举兵伐纣,庸、蜀、羌、髳、微、 、彭、濮等出兵协助,表明了天下诸侯咸反殷归周。周原出土的甲骨为先周之物,因此,六十八号甲骨文的伐蜀当为文王伐蜀。

文(10)亦引证《华阳国志·蜀志》的有关记载,谓“此片甲文称‘伐蜀’,当在文王之世,至成王时,臣服已久,故可参与伐纣之役也”;文(14)谓“蜀”即“古蜀国”,说与以上诸家同;文(16)亦认为蜀即古蜀国。并对蜀郡之蜀“与岐周相去辽远,故前人对此颇有疑义”进行了辨析,谓:“周人先‘伐蜀’,后克商,这与战国时秦人的先灭蜀而后规取东方六国先后同符,似出一辙”,“秦、蜀之间古来原有径路可通……周甲所云‘伐蜀’,其用兵实际上并不如后人想象的那样困难”。

第十三片(H11:10 图56)

征巢

文(1)释此片曰:“巢,古巢国。《周礼·象胥》序官正义引郑玄注:‘巢伯,殷之诸侯,闻武王克商,慕义而来朝’”;文(2)释此为:

巢与周的关系见于《尚书序》所谓:“巢伯来朝,芮伯作旅巢命。”孔安国传说:“巢伯,殷之诸侯,伯爵也,南方远国,武王克商,慕义来朝。”《舆地志》望巢县:“古曰南巢,成汤放桀于此,周初巢伯来朝,春秋为群舒国也。”南巢即今安徽巢县……可能是在殷纣时,巢不服从统治,派兵征伐,此为国之大事,抑或周亦参加此役,故周卜记之。

文(10)谓:“周文王之时,能否及于南巢,可疑也”;文(14)谓:“巢国地望有二处,一在河南新野县,二在安徽巢县”,“此卜辞中之巢似当指安徽巢县之古巢国。与《班簋》铭所记巢相同。当是周公东征淮夷时伐巢国的记载,故当属成王时物”;文(16)说“周甲‘征巢’的巢,有的同志即以巢县当之,对此我颇有疑问。巢县和周原相去甚远,间阻山川,和蜀与周近在肘腋,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如果我们不是胶执地一定要指为安徽巢县,答案还是不难找到的。《左传·襄公十一年》云:‘卫大叔疾出奔宋……卫庄公复之,使处巢’,此巢在卫国境内,属商的王畿。文王在‘勘黎’之后,兵力已越过太行山,‘入纣境内’,继续扩大战果,‘征巢’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又据《班簋》“蜀、巢连言,知其相去当不会太远”。

第十四片(H11:6+32 图138)

曰:竝廼克史

文(1)考释此片说:“ ,《说文》:‘卜问也,从卜召声’”;文(10)“竝”后一字释 ,说:“第四字看照片,当是‘ ’字”,并谓此片最后一字“释‘史’似亦可商”,因此字“中间从四,而左面尚有刻画”;文(12)将此片与H11:32缀合,隶定全版为“尔囟(唯)克吏(使) 曰:竝(并)囟(唯)克吏(使)”。谓此片与H11:21“辞例相同,似为卜问出使外方之人”,“尔、竝(并)等乃是所命使臣之人”;文(14)未将此片缀合H11:32,谓“这里的竝是一位史官”。隶定H11:32为“ (惟)克史(史)”,谓:“ ”,疑是“ ”字,《说文》:“ ,塞上亭守 火者,从 ,从火,遂声,徐醉切”,此当为人名;文(15)隶定H11:6为“ 曰并西克事”,谓“密在周原之西”,指此为文王伐密事。

第十五片(H11:22 图44)

虫伯

文(1)释此曰:“即崇伯,疑指崇侯虎”;文(2)谓:“虫与崇疑为同声字。‘虫伯’,似为崇伯……商代末年有崇侯虎和周文王为同时代人。崇侯虎曾谮周文王于纣王,结果文王被囚于羑里。《周本纪》:‘文王……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二十二号卜甲的‘虫伯’(崇伯)疑即崇侯虎”;文(10)谓:“说文分虫 蟲为三部,虫读许伟切,古音在十五部。 读古魂切,在十三部。蟲读直弓切,在九部。崇读鉏弓切,古音亦在九部。虫与崇不同声,惟蟲与崇在同部。徐灏说文段注笺引戴仲逵说:‘虫与 皆蟲之省’。则虫即蟲字,当与崇可通。‘虫伯’是否即为崇侯虎,不可知也”;文(14)谓:“虫伯”,疑指崇侯虎……该卜辞之崇伯当指商末周初之崇,其封地在今陕西户县;文(16)谓:“有的同志以为即崇伯,并指崇侯虎。虫和崇声音虽可相通,但假虫为崇,并无文献足征。”《春秋成公五年》云“同盟于蟲牢”,蟲为虫的重繁,此蟲牢或即虫伯的故国所在。沈钦韩云:“《续志》封丘有桐牢亭,曰古蟲牢。《寰宇记》,桐牢亭在开封府封丘县北二里。《一统志》,今俗谓之桐涡。”

第十六片(H11:45 图39)

毕公

文(1)谓:毕公,即毕公高。《史记·周本纪》:“武王即位……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又“成王将崩……乃命召公、毕公,率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其封地,《史记·魏世家》说:“武王伐纣,而高封于毕,于是毕姓。”《集解》:“杜预曰:毕在长安县西北。”《正义》引《括地志》:“毕原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即今陕西咸阳毕原。

文(2)谓:毕公的事迹见于文献者,一是随武王灭纣,“……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二是灭殷后,武王即位,以“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武王死后,毕公又辅佐成王,“成王将崩,又命召公、毕公率诸侯以相天子而立之”。康王即位后曾为作册“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由此可知,毕公曾为武、成、康三世的重臣。

文(10)谓:案史记魏世家:“武王伐纣而高封于毕”,则称“毕公”在武王伐纣以后;文(14)亦谓毕公“指毕公高,公是毕公高的爵称”。“毕公之封地”,经考证,亦主“即今陕西咸阳毕原”说。

第十七片(H11:50 图38)

大保

文(1)谓:“大保,应即召公奭”;文(10)云:释大保为召公奭“确否待考”;文(14)谓:“‘大保’是召公的官爵”,“大保”还见于H11:15片,指出:“这两片相较其字体有异”,H11:15片之“保字作‘ ’与《史叔隋器》(成王时期),《 鼎》(康王时期)铭中的‘大 ’相同,在子字上均有王字。此片之‘保’作‘ ’与前者当不是出自同一时期一人之手”,“本片之‘保’字与近来周原出土的厉王《 (胡)簋》铭……之保作‘ ’一样”,“故此片卜辞当是召太保之后的太保”。

第十八片(H11:19 图99)

文(1)释此为“动物名”,谓:《史记·司马相如传》:“兽则 旄獏犛。”《集解》:“骃案:郭璞曰:‘旄,旄牛。獏似熊,庳脚锐头。’”《索隐》:“张辑云:……獏,白豹也,似熊,庳脚锐头,骨无髓,食铜铁,音陌”;文(10)亦同上说;文(14)释与上诸说约略相同。

第十九片(H11:23 图70)

于尚椃

此为文(1)所隶定,无说;文(2)谓:椃当为地名。椃字《类篇》说:“或省作 。” ,《玉篇》“古获切,音掴”,《集韵》音“虢”。可知椃可作 又与虢同音,故椃即虢。虢有东虢、西虢之分……二十三号甲文“于尚椃”,疑“尚”为上字,即于上虢这个地方;文(10)认为此虢与《前》4·45·3“椃方”之椃当是一字,“前编称‘椃方’当是方国之名,亦为地名”。但对“上虢”之说有所保留,说:“案辞不完,难于确指”;文(14)亦同文(1)说,说“疑是上虢”,并举铜器《椃伯彝》铭证“椃为地名”。

第二十片(H112:8 图74)

□鬼 乎宅商西

文(1)谓:“鬼疑指鬼方”;文(2)释此片为“入鬼吏(事)乎 商西”。引证了《竹书纪年》《汉书·西羌传》等古籍后说:“鬼为周西方的部落,王季、姬昌均伐过鬼戎。八号甲文的‘入鬼吏(事)’,当为鬼入事。说明鬼已宾服入事于周,双方关系和洽”;文(5)释此片为“六年,吏乎宅商,囟……”谓:

此辞最后一字原释“西”,细看似仍为“囟”字之变。所云“六年,吏(使)乎(呼)宅商”,假如没有误读,是非常有意义的。

“六年”,也见于H11:64。商人称祀,周人称年,殷墟卜辞未见称年之例。“六年”显为周王纪年。周文王六年,不可能有“使呼宅商西”这种口气的卜辞。武王六年,据王国维《周开国年表》考订,为既克殷二年,其时商有武庚,武王有疾,不久去世,从情势推断也不可能有“使呼宅商”之事。只有成王六年,即《尚书大传》所载周公摄政建侯卫之年,时在克殷践奄以后。《逸周书·作雒》云:“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朱佑曾《集训校释》:“宇,宅也。”“宇”字当即“宅”字之误。“宇于殷”就是“宅商”,其事当在成王六年,正与H11本辞相合。不过,《周开国年表》本身尚有若干问题,上面意见只能供今后进一步研究的参考。

文(10)谓此片曰:今案第一字模糊不辨。第二字释“鬼”,应存疑。第三字确是“吏”字,应读作“使”,汗简使作 可证……“乎宅”殷卜辞屡见。“商西”为地名。此片刻辞作L形,绝非卜辞之形式;文(14)亦释此片为“六年,史(使)乎宅商西……”谓:“此卜辞六年,当是周成王六年。商即殷商……‘宇于殷’即是‘宅于殷’,与此卜辞‘宅商西’语气相类。”并指出:“原在《简报》中(按:指《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文物》1979年第10期)把六年误释为‘×鬼’,不对。”但又说:“六年似是武王六年,成王二年”;文(15)释与上同,谓:“丰,原属崇地,其地正在殷都朝歌之西。《大雅·文王有声》之诗曰:‘既伐于崇,作邑于丰’,六年正是文王作丰之时。周初诗人所谓文王受命称王之说,在此又得一确证”;文(16)释与文(1)同,谓:“鬼即鬼方”,“‘入鬼使’意为接纳鬼方使者”。“‘宅商西’是宅居于商的西部之意。”并论证说:“周文王时,国力虽较公亶父时远为强大,但对鬼方仍采取恭顺态度。”“徐中舒师对鬼方地望作了新的探讨。他认为春秋时隗姓的赤狄即是鬼方之后,赤狄与晋接壤……当在今山西及河北的南部……因此徐中舒先生认为鬼方的根据地,当在山西境内求之,而陕西的泾、洛之间也是其屡代出没之地。周甲言鬼方‘宅商西’和徐中舒师的分析正合。”并指出:“如至今犹株守王国维的旧说,恐怕未必妥当。”

第二十一片(H11:2 图122)

自三月至

(于)三月月唯

五月 (惟)尚

此为文(1)所释,谓“月唯”一词亦见于晚殷金文;文(3)释本辞最后之“尚”字前较文(1)多一“亡”字,考释道:殷代并无闰月之称,闰月只是重复一个月。周原出土周初甲骨文也用重月表示闰月……这片甲文中的重三月,绝不是四月的笔误,应当为后三月,即闰月;文(10)考释谓:本片之“三月二”,乃第二个三月之标志,明此三月为闰三月,不当读作“月唯”……殷历年中置闰,自祖甲开始,非乙辛时代才有……“ 尚”犹言“唯庶几”矣;文(14)谓:此卜辞“月唯”与“月隹”同(笔者按:见《三代》13:42,2-3)。这里的“三月至于三月”,当指闰月,是研究当时历法的重要资料。

第二十二片(H11:13 图131)

匕鼑(贞):既 (魄)

文(1)释云:匕,人名,指贞卜之人。既,有尽、已的意思…… ,即魄。《书·康诰》孔传:“马云,魄,朏也,谓月三日始生兆朏,名曰魄”;文(3)谓:“既魄”,就是既生魄;文(10)谓此辞第一字释匕“实误”,而应作“卜”。论“既 ”曰:“ ”字是否为“魄”尚成问题,遑论“生魄”?文(13)谓:“既魄”属于月相,周人用其补充殷商的十二干支记日法,而西周金文中常见的有“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等;文(14)亦谓:“ ”即魄。“此‘既魄’疑是既生魄之省称。”

第二十三片(H11:26 图132)

既吉

文(1)谓:吉与屈、诎、朏古音相近。《说文》:“朏、月未盛之明也。”既吉可说成既朏、尽朏之意;文(3)谓:“既吉”就是已吉的意思。《卜辞通纂》谓“既”就是尽也。它是否就是金文中的“初吉”呢?尚不敢断定,待以后研究解决;文(10)谓:金文月相中无“既吉”……此“既吉”是否为月相之专名,待考;文(14)谓:此卜辞之“既吉”当可说成既朏,即尽朏之意,似与初吉等同意。

第二十四片(H11:55 图133)

隹十月既死□

亡咎

文(1)释曰:“既死”二字的后面折去一“霸”字。亡咎,应即无咎;文(3)亦谓此片“既死”下应缺一魄字,被破坏;文(10)释与上同;文(14)谓:“既死”之后折去一字,当是魄字。

第二十五片(H11:47 图130)

不大追

文(1)谓:大 ,即大还。《淮南子·天文训》:“日出 谷,至于乌次,是为小还。至于女纪,是为大还。”大还,在下午五时以后;文(10)释“廼”为“ ”,谓:案王念孙云:“小还、大还,当为小迁、大迁,字之误也。迁之为言,西也。日至昆吾,谓之正中,至乌次,则小西矣,故谓之小迁。至女纪则大西矣,故谓之大还。汉书律历志曰:‘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白虎通义曰:‘西方者,迁方也,万物迁落也。’是迁与西同意。若作小还大还,则义不可通矣。旧本北堂书钞天部一,及艺文类聚、初学记天部上、太平御览天部三,引此并作小迁大迁。”(读书杂志)淮南之大还,既是大迁之误,则“大 ”恐不能释作“大还”矣。“大 ”与“大追”之义,待考;文(13)释“大还”与文(1)基本相同。谓本片之“大还,囟不大追”意为“大还之时”,(隹)不大适于逐兽;文(14)以《淮南子·天文篇》释大还,曰:“日出 谷……至于乌次,是为小还。至于女纪,是为大还。”即今天文学所称之回归线。并云:“《淮南子·天文篇》称大还,在下午五时以后。”释“追”为逐,谓本辞之“‘大追’其义为大肆追逐,驱赶”。

第二十六片(H11:40 图125)

隹四月

此为文(1)所释;文(10)谓此“仅有纪时之辞,非卜辞也”。

第二十七片(H11:64 图75)

六年

文(1)谓:《尔雅·释天》:“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此六年,疑是文王六年;文(3)谓此“足以证明,不但西周中晚期,甚至周初或先周就早已用‘年’了。西周甲骨,时当商代帝乙,可见在那个时期,商用‘祀’,周用‘年’是并存的”;文(10)谓:“案此批甲骨疑有成王时物,则此‘六年’亦可能为武王与成王”;文(14)释此为“亡年”。谓:“亡”即无也。此卜辞“亡年”即年成不好,可见周人对农业的重视。我们原在《文物》1979年第10期《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一文中误释为“六年”,当时放大镜倍数小,未看清,这次经用15倍放大镜观察,确为“亡年”,特此纠正。

第二十八片(H11:38 图16)

王卜

文(1)隶定作此,无释;文(10)谓:此王当是周文王;文(14)亦隶此片为“王卜”。

第二十九片(H11:132 图25)

王酓□

文(1)谓:酓即饮。《说文》:“酓, 也。从欠,酓声”;文(5)释酓后所缺之字为“ ”,谓:

”即“秦”字。本片虽残短,却很重要,所记礼制同于宝鸡戴家沟旧出的 方鼎,即所谓周公东征鼎。该鼎现在美国旧金山亚洲艺术博物馆,照片铭文见于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铭文在内壁和内底上,文为:

惟周公征伐东

尸(夷)丰伯尃(薄)古(姑),咸,

公归 于周庙。戊

辰,酓 (秦)酓,公赏

贝百朋,用作 彝。

由铭文看,“酓秦酓”也许是饮至一类庆祝凯旋的礼仪。此礼不见于殷墟卜辞,H11本辞中的王很可能是周王,不是商王。

文(10)谓此片王后一字“象动物,恐非‘酓’字”,并谓对本辞之最后一字“不识”;文(14)谓:“‘酓’即饮也……第三字释 (秦),卜辞所说当是王飨饮乐之事”。并举铜器《 方鼎》铭中有关“饮秦”的记录为证,谓:“‘王酓 ’似是周成王举行庆功典礼宴会前的卜辞。”

第三十片(H11:7 图158)

八七八七八五

文(1)只画出原形,未释;文(9)指出文(1)原图版倒置,并将上述数字变成阴阳爻,释为易卦离下坎上的“既济”;张亚初、刘雨、徐锡台、楼宇栋亦谓此为易卦卦象,其说见前张家坡甲骨第一片汇释所列篇名及徐锡台等《西周卦画探源》[《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论文集(1979年)》]一文;文(10)迳释为“五八七八七八”,谓“易卦”说“确否待证”;文(14)谓此“由数字二七二七二组成”,无说。

第三十一片(H11:81 图156)

七六六七六六

文(1)只画出原形,未释;文(9)释此为上述数字,变成阴阳爻后,为易卦艮下艮上的“艮”;张、徐等说同上片所引文;文(10)考释亦如上片所引文;文(14)释此“由数字七六六七六六组成”,未考述。

第三十二片(H11:15 图37)

大保,今二月往于

文(2)考证“大保”谓:当即文献所言的太保召公奭,为周初之重臣。召公随武王伐纣,杀纣后,“武王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因其伐纣有功,封召公奭于燕。在成王时,召公曾受命“复营洛邑”,并与周公一起参加过“东伐淮夷,践奄”的战争。成王将崩时,召公受命与毕公共同辅佐康王。这说明太保公奭亦为历武、成、康三朝的大臣;文(10)谓:此字左从“ ”,是否为保字,值得商榷。往下之“亓”释“于”可疑,此片刻作J形,当非卜辞;文(12)谓:太保,官名,指召公奭。今二月,卜辞常见“今某月”之语,是对“来三月”而言的;文(14)将此片之“保”字与H11:50之保字进行比较后,指出“这两片相较其字体有异”,其说见前第十七片(H11:50)所引,此不赘述。认为此片之“大保”“当是武、成时的召太保”。“二月”,“即正月”。

第三十三片(H11:37 图43)

宬叔用

此为文(2)所释,曰:宬即郕字,也可书为成字。宬郕通用。周初有宬国,《春秋会要》《世纪》载:“郕,姬姓,伯爵,文王子叔武始封。”郕叔当是郕之叔武。宬之地望待考;文(10)谓:然郕地在鲁,不相近,迳释为文王子叔武始封之郕,恐尚不足取信;文(12)谓:据《史记·管蔡世家》,武王同母弟十人,皆太姒所生。成叔武,其老七也。《正义》引《括地志》云:“成,在濮州雷泽县东南九十一里,汉郕阳县。古郕伯,姬姓之国,其后迁于成之阳”;文(13)释此片正面为“宬叔 用”,反面为“兹考”。谓:“郕”的地望,有两种说法:一说在“泰山钜平县东”,即今山东宁阳县境内;又一说“在怀县西南”,后者的说法可从;文(14)释此片之正面为“宬叔 弗用”,其反面为“兹 ”。谓:“关于郕叔,史书记载不一。一说是周文王之子成伯之后,一说是文王子郕叔季后。由此卜辞可佐郕叔季之说。本卜辞拟定为武王、成王时期。”

第三十四片(H11:116+107 图63)

此为文(2)释,其说见第三片汇释所引;文(10)谓:丰为丰镐之丰,当是地名,《史记·周本纪》曰:“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集解:“徐广曰:丰在京兆鄠县东,有灵台”;文(12)将H11:51与H11:107片缀合,隶定为“尸其丰(邦)。兹 丰”,并考释道:“尸,主也,守也。丰,即邦字……尸其丰(邦),盖谓主守其邦国之境”;文(14)定此片号为H11:51[按:定此号为H11:51有误,当以(1)所定H11:116为是],隶定为“丰□ □兹”,无释。

第三十五片(H11:117 图61)

祠,自蒿于周

此为文(2)所释,其说见前第三片汇释所引;文(10)亦主此说;文(12)谓:蒿,读为镐,即镐京。周,当指岐周。岐周为周先王宗庙所在,故须自镐京往岐周举行春祭;文(13)谓“蒿”,假借为镐,即镐京也。“周”,即岐周……其地望包括今岐山京当公社贺家村、董家、凤雏村、朱家、周家桥、礼村、王家嘴、京当、官里、呼刘家、岐阳堡及扶风法门公社齐村、上下樊村、召陈、任家、庄白、刘家、黄堆公社黄家村、强家、云塘、齐镇、齐家村等地。此片卜辞的大意是:“周王从镐京往岐周进行春祭”;文(14)亦主周“当指岐周”说。谓:岐周之所以称周,主要为区别宗周镐京,成周洛阳;文(15)谓:此皆为武王自镐京前往周原祀周宗庙之事。

第三十六片(H11:136 图22)

(秋)王囟

(往)

文(2)释曰: 盖国名,西周金文《阳鼎》有“ 伯”,《 鼎》有“ 叔”,丁佛言《说文古籀补补》释“ ”为“宓”, 为密。古有密须国。《史记·周本纪》记载周文王伐密须。《集解》引应劭曰:“姞姓之国。” 曰:“安定阴密县是。”故城在今甘肃灵台西;文(10)谓此辞中“释‘ ’,可商”,并谓“是否即为姞姓之密须,待考”;文(12)谓:“盖指文王所伐之密须也。”并谓《史记·周本纪》之共王所伐之密,“乃是姞姓之密,灭于周初,周王室于其故地复封以姬称之密。周原甲骨,据学者们研究,下限不晚于康王,则本辞所称之王,决非共王可知”;文(14)谓:该卜辞的“王”当是周文王,征伐密须国的战争发生于文王五年的秋天。卜辞属于文王时期无疑;文(15)隶定此片为“今□王西克往密”,谓:“密在周原之西。”

第三十七片(H11:85 图157)

七六六七一八其入王□鱼

徐锡台等在《西周卦画探源》文中认为,此“卜甲的出现,更支持我们认为周原卜甲上数字符号即是当时西周早期的重卦卦画本形的论断。在该卜甲的重卦卦画之后已出现卦辞。‘既吉’一辞,当是贞兆辞。这样,使得卦画的内涵比较充实了。《诗·鄘风·定之方中》说的‘卜云其吉’就和八十五号刻辞相吻合。这是卜辞中最简单的辞语”;张亚初、刘雨认为是“占筮的八卦数字符号”,其说见前引文;文(13)隶定此为“七六六七一八曰其 □□既鱼”,谓:“七六六七一八”,变成《周易》中阴阳符号为“ ”,巽下艮上卦为“蛊”……“鱼”为美意;美与吉义通。“既鱼”训为“其吉”;文(14)隶定此片为“七六六七一八 曰 既鱼”,无释。

第三十八片(H11:177 图155)

七六八六七六

徐、张等人考释如上片所引文,此不赘述;文(14)谓此片符号“由数字七六六七六组成”,无释;文(12)隶定此片为“七六六六七六”,认为此为“原始卦画”。

第三十九片(H11:24 图87)

乍天立(位)

文(14)谓:“乍”,同作,立即位也。乍天立,即作天位……指为建筑天子宫室而祭卜;文(13)谓:“乍”即祚字,保佑也。“乍天立”,当为保佑天位也。

第四十片(H11:82 图14)

……文武

……王其 (昭)帝(禘)

……天…… (册或典) (告)

周方白(伯), (惟)

足亡 (左)自(?)……

……王受又(有)又(佑)。

文(14)谓:能看清的第一字尚余残笔 ,疑是彝字残笔……“帝”,即褅,祭名。褅天,即祭天“ ”……观此字形,结合文义,应释册为宜。“亡 ”,即无左,其义是没有不得助不吉利的……本卜辞的周方白(伯)指周文王,辞中两出“王”字,当是周人对自己领袖的称谓;文(12)说:以全辞文意推求,第二行王字上,当有升或宗字。文武,即文丁……邵,当读为祰。《说文》:“祰,告祭也。从示,告声”……正,《说文》云:“是也”,译为今语,犹言正确。 (左)……可引申为乖舛,不顺遂之意。“亡 ”犹今语“没错”。又读为祐,《说文》云:“祐,助也。”……据上述史籍记载(按:指今本《竹书纪年》及《史记·殷本纪》),对照本片卜辞,可知本辞所称之王,即是帝辛。所称之周方伯,即是周文王;文(13)释本片第三行为“天降典 (告)”,谓:典字,《说文》云:“典,五帝之书也,从册在 (其)上,尊阁之也,庄都说典大册也。”“ ”即告字……“亡 ”,即无乖戾之事。此片卜辞大意是:才(在)文武……王其邵祭,天 告诉周方伯无乖戾的灾祸,王就受保佑;文(15)隶定此片作“(上缺)文武□□往其 (昭)帝(禘),□来 (佐)卜典, 周方伯,西正亡 (佐),王受 (祐)”,谓:此言文王前往殷文武帝宗,用禘礼祭殷先王。禘为合祭,须有卜人来佐卜典,此处人名缺。 ,《说文》作 ,告也。 周方伯即文王往殷王宗庙中拜受新命为周方伯之事……只须卜人来佐卜典,不必再用西正佐助,所以王独受神祐。

第四十一片(H11:114 图115)

弜巳(祀)其

(惟)

文(14)释弜从罗振玉说,谓:“此卜辞之弜当释为辅弼之弼,重之意。”“‘弜巳’即经常重视祭祀。”“此若字与则、顺同意。”释“ ”引《说文》“活也,从又从卩事之节也,房六切”。解释全辞大意说:“经常重视祭祀,则治惟正惟顺”;文(12)释弜从张宗骞说,读为弼,与弗字通,谓“卜辞弜字当作否定词无不合”。“若 ,当为若俘……故疑‘若 ’即今语‘俘虏’也”;文(13)亦从弜用为弗字说,释“ 即服字,《说文》云:‘服,治也’”。谓全辞大意为“即不要祭祀,他已顺从归服正道”。

第四十二片(H11:59+118 图86)

……天乍,其牛九

此为文(12)所缀。文(14)未缀合,分作两处进行考释,释为“天乍其”,另一处释为“其牛九 ”。谓:“牛九”,即九牛。“ ”即 ,《周礼·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鱻薨之物,以共王之膳与其荐羞之物”,孔疏:荐,进也;文(12)谓:乍,迫也,动也。九,疑读为惊(九,惊双声)。九下之字不识,疑为 字。臆度此辞,其意是:上天乍雷,迫动其牛惊奔 驰不止。

第四十三片(H11:130 图116)

受又(有)又(佑)

(惟)正

此为文(14)隶定,无释。

第四十四片(H11:133 图35)

三牢

丁卯王在……

此为文(14)隶定,无考;文(12)隶定为“丁卯,王才(在) 三牢”,谓:辞义甚明,即丁卯日王在某地,祝告天神,用牲三牢;文(13)隶定此片与文(14)同,谓:此片云用三牢祭祀。

第四十五片(H11:134 图31)

弜巳(祀)

(卯?)

文(14)谓:“ ”,不识。疑是 之误;文(12)隶定此片作“弜巳(祀)王 ”,无考。

第四十六片(H11:174 图8)

贞王其□曰(?)用

胄乎

囟(斯)不(丕)妥(绥)王

文(14)谓:“胄”,即人名……“妥”即绥也。《尔雅·释诂》:“妥,止也。”但妥与绥古字通,此读作绥。绥,即安也;文(11)隶定此片为“贞:王其乙 用 胄, 乎 胄,乎 王 囟(惟)不(丕) 每(敏)王”。并考释说:“ ”即旦字……“乙旦”,即某一旦也。“ ”,即胄字…… 字与拱同意……“ 王”,即是王敛手为拱,垂拱而天下治矣……“每”与美为同声字,可假借“每”为美字。“不美”,即大敏,或大美之意。“囟不每正”,亦就是唯有周王有很大的美德也。该文定此片为“文王晚期作品,亦相当于殷乙、辛时期”;文(12)隶定此片为“贞:王其 ,王用 胄, 二 胄。 (拜),王 不每(晦)。王……”考释此辞之“胄”即“甲胄之胄”,谓:“174号辞意颇难懂,似为王将戎装出征,卜问所选甲胄是否合用”;文(15)隶定此片做“贞,王其 (师),用胄, (唯)乎胄,乎 (拜)受,西不妥(同绥,旆也,旆亦旌旂之属)王”,考释说:“此言文王在师中举行爯旂大典,乎用殷王所颁赐之胄,而不再用西土原有的大旂。”

第四十七片(H11:112 图9)

彝文武丁升

贞王翌日乙酉

……文武丁豊(丰)

……王卯……

……

文(14)谓:“文武丁”,疑即太丁(文丁)……“升”,贞人名……“ 爯”,为祭名……即举行祭礼仪式。“ ”……应是如《考古记》所说以象征伐的熊旗六斿之旂。“ ”,即是王举行祭祀典礼时用六游之形的熊旗;文(11)隶定此片为“彝文武一必 贞:王翌日乙酉 其 (左)爯中,□武一豐。□□□卯 □□□左王”。谓辞中之文武“可能指的‘文武帝乙’”,谓“必”为“祀神之室”,即“神宫”。释“爯中”“即举旗也”。释“豐”“是祭祀时所用的一种器皿”;文(12)隶定此片基本与文(14)同。考释曰:“彝,此处当是在或居之意。升,即神宫,庙室。”谓 “读若 ,大约是举行国祭或朝会诸侯大典”,爯旗“盖谓太常等九旗并举也”;文(13)隶定此片做“彝文武丁必 贞:王翌日乙酉 其 左爯中 作武丁豊 □□□□卯 □□□□祐王”。考释谓:……“文武”是一种美称。“丁”即殷王文丁,为殷商第二十九王……爯即偁字。如《尔雅·释言》:“偁,举也。”《说文》:“偁,并举也。”“中”为旗。“偁中”即举旗。如卫盉铭文云“王爯旗于丰”。丰是祭祀时所用的一种器皿……“祐”《集韵》:“佑助也”;文(15)隶定此片做“彝文武宗。贞,王翌日酉其 (拜)爯 ”,“丙戌武豊(上缺) 同裂)卯(上缺) (佐)王”。考释道:“‘爯 ’金文三年卫盉作‘爯’。 象旂有游形,乃原始象形字,旂从 斤声,则是后起的形声字。爯举也,爯旂即举起周方伯旂,此旂也应是殷王所颁。”并谓此片与上片(H11:174)可以“爯旂之事相互发明”:“文王接受新命,在周民族中举起周方伯旂的大典,先一日彝于文武宗,翌日乙酉再往殷王宗庙拜谢爯旂之事。第三日丙戌文多残缺,其可知者,裂卯皆指杀牲言。佐王上当缺‘西正’二字。文王在周民族中举起周方伯旂,也要与西正同饮血酒,同心同德,保卫周邦,效忠殷王。”

第四十八片(H11:14 图28)

楚白(伯)乞(迄)今 (秋)

来囟于

王其则

文(14)谓:“‘楚白’即楚伯,此与H11:4的‘楚’和H11:83的‘楚子来告’之楚相同”。“乞”字从郭沫若训为“迄至之迄”。“囟”字从李学勤先生[按:即文(5)]释作斯、思。“于”字谓“即於也,古时于、於、與通用”,“则”训“即也”。“《广雅》曰:‘则,即也’而‘即’与‘则’古声同而通用,均可训为若……若,即顺也”谓本辞之“于王其则”“意为于王顺利,当指伐楚事”;文(11)释“来囟于”句为“来 (禦)于”。释“楚伯”引《路史国名记》曰“许氏叔重谓尧以楚伯受命,今之唐州,故湖阳有西唐山”。又引《令簋》铭“隹王伐楚伯在炎”以证。“ ”训乞,谓“当为乞求之意”。并谓“本片卜辞中‘ ’字应为享用之意”。考释“则”字时引《周礼·春官·大宗伯》:“王命赐则”并引郑氏注,谓“本片卜辞中‘则’,可能当为采地”。谓此片卜辞大意为:“楚伯至今秋来,享于周王,求赐予他采地”;文(12)隶“来囟于”为“来从于”。谓:楚为子爵,不得称为伯。故本辞之伯乞二字应连读之。伯乞,即熊绎。伯乃伯仲之伯,乞即绎之近音假字。故“楚伯乞”即楚子熊绎。“其则”二字应读为“之侧”。《楚世家》载:“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俱事成王”,与本辞所言“来从于王之侧”正相符合。因知本辞之王,必指成王;文(15)隶定此片为“ (此字省止应读为楚)伯乞(迄)今秋来西,王其则”。并引《史记·楚世家》论证“楚在文王、武王时与楚(按:此字为周字之误笔)发生关系,在这里也有一些蛛丝马迹可寻”。

第四十九片(H11:36 图108)

川(河)告于天 亡咎

文(14)谓:“‘天’即昊天”,告“为祭名”;文(12)谓此片与H11:133片(即第35·四四片)“似应缀合为一”。(按:其上文字为“丁卯王在 三牢”,与本片H11:36、图108似不能缀合)

第五十片(H11:73 图144)

(墜)

文(14)隶定作此,无考。

第五十一片(H1176 图117)

曰巳(祀)

此为文(14)隶定,无考。

第五十二片(H11:78 图91)

七牢

文(14)隶定作此,无考;文(13)引《礼记·礼器》篇谓:“诸侯七介七牢,大夫五介五牢”……

第五十三片(H11:119 图92)

其三牢

文 (14)隶定作此,无考。

第五十四片(H11:122 图113)

上帝

文(14)谓:“帝”,即天上的至上神,有主宰天上地下的一切权力。

第五十五片(H11:141 图119)

弜巳(祀)

文(14)谓:“‘弜巳’,即弼祀”;文(12)释“弜应读为弼,与弗字通。卜辞弜字当作否定词无不合”。

第五十六片 (H11:21 图49)

(侑) (惟)

克事

文(14)谓:“ ”即友(侑)……在此应作侑;文(12)谓:……似为卜问出使外方之人。 同双,即友;文(13)谓:此片卜辞中“ ”当为人名。“曰友囟(隹)克事”应该为言 能胜此事情的;文(15)隶定此片作“舟(受) (友)西克事”,谓:言“西克事”……密在周原之西,所指为克密之事,亦无可疑。

第五十七片(H11:77 图109)

(惟)亡咎

此为文(14)隶定,无说。

第五十八片(H11:200 图121)

巳(祀)其

子(?) (從)

此为文(14)隶定,无说;文(12)隶定此片为“才(在)楚 祀其小……”亦无释。

第五十九片(H11:202 图205)

□丙兄(祝)

此为文(14)隶定,无释。

第六十片(H11:201 图192)

兄(祝)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六十一片(H11:138+160 图96)

(巳) (鹏)

此为文(14)隶定,并释“第一字当是 ,即巳(祀)字。‘ ’从鸟从朋,当释为鹏”;文(12)读此片与文(14)正好相反方向,隶定作“ ”,并考释曰:详察此字之形,乃如二龙飞腾之状,其头相并,其身相从。当为 字。《说文》龙部: ,飞龙也。

第六十二片(H11:35 图103)

(車?)

(惟)

亡咎

此为文(14)在第一类“卜祭”部分所隶定,无释。后又在同文第八类“杂卜”部分出现,隶定为“□车 乘 (惟) 亡咎”,考释道:“车乘”,当指军队。《诗·鲁颂·閟宫》:“公车千乘。”“乘”,即是辆也。每乘兵车人数为二十五人。《周礼·小司徒》云:“五人为伍,五伍为辆”;文(12)隶定此片为“□ (戉)乘,囟 亡咎”。考释道: 疑为戉字,此处假为越。越乘,乃超乘之意。

第六十三片(H11:5 图139)

曰巳(祀)

引(矧)曰其逐

此为文(14)所隶定。考释曰:“ ”,卜问也。“矧”……又作亦解。

第六十四片(H11:262 图118)

秋巳(祀)

此为文(14)隶定,考释曰:“秋巳(祀)”,即秋祭。

第六十五片(H11:11 图26)

□子(巳)王其乎更(赓) 父陟

此为文(14)隶定,考释曰:“□子”,当是“□巳”,为干支。更,即 ,续也;文(11)隶定此为“ 子(巳),王其乎更, (厥)父陟西示”。考释说:“更”当为人名或国族名……地望当在晋阳西南。……“ 父陟西示”,与殷墟卜辞中“ 来刍,陟于西示”(前7·32·4)意近;文(12)隶定此片为“……子,王其乎(呼)更 (厥)父 ,囟亡……”考释谓:更,读为赓,继也。父下之字不识,似为陟字,假为职。

第六十六片(H11:102 图69)

见工于洛

文(14)谓:“‘见工’,应是人名,为应侯见工”,谓见于陕西蓝田出土的应侯钟及中村不折氏所藏应侯钟铭。并据《左传》富辰曰:“邘、晋、应、韩、武之穆也”论定“本辞‘见工’当是武王之子”。释“洛”谓“即成周洛阳”;文(12)谓:“见,当读为现,效也。见工,即效工。”

第六十七片(H11:186 图79)

出□

文(14)谓出下一字“疑为地名”;文(12)释此为“出谷”,谓:此盖《小雅·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之义;文(13)隶定此片为“出兆□”,谓:“出”当脱离或离开字义。“兆”当为地名……“出兆”,即“离开兆地”。

第六十八片(H11:100 图36)

(從)王□

文(14)谓:即跟随王之意。

第六十九片(H11:80 图24)

王其往密

文(14)谓:“密山,当指密须国之山……本卜辞当是周文王伐密须国之史实之载”;文(11)释此片为“王其往 山弁”,谓:“‘ ’与抵,泜皆是同声字,可通假。 或假为泜,《山海经·北次三经》:‘……又北百二十里,曰敦与山……泜水出其阴,而流注于彭水槐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泜泽’,其地或近是。”“本片卜辞中‘弁’,可能当乐字用。”本片辞意为:王该去 (抵)山游乐;文(12)隶定此片为“王其往 (岐)山, ”,考释道:本辞之 ,当为从宀止声之字。支、止音同,故 应读为岐。岐山,即今岐山县祝家庄公社岐阳村北之箭括岭,位当古周原之正北,为周岐之屏障。 ,举也,引申为登高之意;文(15)隶定此片为“王其往密山□”,谓:“……涉及密事……所指为克密之事,亦无可疑。”

第七十片(H11:31 图60)

于密 (正)

周 (反)

文(14)谓:“这里的密与H11:80、H11:136的密相同,皆指古密须国。‘周’即岐周”;文(12)将此片正面亦释密,谓即“指文王所伐之密须也”,反面未释;文(15)谓:“所指为克密之事。”

第七十一片(H11:225 图211)

(屯)

(屯)

此为文(12)所隶定,考释道: ,郭沫若释为屯……本辞之“八 ”,未加冠词,不知其指“殷八 ”,抑或“成周八 ”……简言之,本辞之“六 ”“八 ”,可分别与数见于金文之“西六 ”“殷八 ”(或“成周八 ”)互相印证。

第七十二片(H11:113 图29)

辛未王

其逐

(戲)兕

亡眚

文(14)谓:“‘ ’,即戲水,在陕西临潼县东,源出骊山流入渭河。”“‘兕’,即犀牛”;文(12)隶定“ ”字后为“羽(翌)”,考释曰:“此辞之虘,假为虎。羽,假为翌,即明日也。眚……为灾殃。”解释此辞大意为:辛未日卜问王将于明日(壬申)獵逐猛虎,无灾殃吧;文(13)隶定此片为“辛未王 其逐 )翌□ 亡眚”,考释谓:“王”即周王,疑为王季或文王……“ ”与 同声通用。《广韵》:“ ,兽名,又曰豕也”;《集韵》云:“ ,戲,豕属。或从犬。”第二行第二字疑翌字,第二天。“眚”,《广雅》:“过也,灾也。”“亡眚”即无灾害也。此片卜辞大意是:辛未这一天,周王追逐 ,第二天就无灾害了。

第七十三片(H11:48 图15)

王其□

兹用

既吉

渭鱼

文(14)谓:“既吉”,当与初吉同意。“渭”,即渭河。“鱼”,即渔也。此卜辞当指周王于渭河捕鱼的事情,说明周人重视渔业;文(12)隶定此片为“渔鲔 既吉 兹用 王其乎……”并谓:“本辞之‘渔鲔’,盖卜问季冬命渔师捕鲔之事。既吉,卜辞恒语……郭沫若说兹用,‘盖言于多次卜贞之中,决用此卜’”;文(13)隶定此片为“王其少□ 兹卜,乎(呼)既吉 洒(鲜)鱼”,考释道:“既吉”,即已善,或已美,已好之义。“洒”,借为铣,铣与鲜,为同声字,假借为鲜字。

第七十四片(H11:170 图102)

庚子

其四

文(14)谓:“ ”,即逐也;文(12)释基本与此文相同,并谓:“盖逐从辵从豕,象追豕之意,今又增 《说文》云:‘击也’,乃追而击之之意,故与逐同”。

第七十五片(H11:232 图59)

其于伐

文(14)谓:“ ”,学术界争论颇多,意见不一,唐兰释为胡,郭沫若释为舒,他说:“当即荆舒之舒,亦即徐楚之徐,南国中徐楚为大邦,自殷亡以来累世与周为敌,周人忌其名则称之为荆舒”……并引《路史·国名记》卷六及卷九,考证本卜辞“疑系成王时期,周公东伐淮夷时所卜”;文(12)释此片为“其于伐 侯”,谓: ,古邦国名。 侯之名,见于 甗,其铭云:“ 使于 侯。”又 鼎云:“师 至于 。”录簋云:“伯雍父来自 。” 之地望,由1973年蓝田县出土 叔鼎推测,似在蓝田。唯上述四器,时代均属西周晚期,故其所称 侯、 叔,当是周人灭之而复封之 邦国君,与本辞之 侯绝非一人。本辞之 侯,当是商周之际的 邦之国君。盖文王伐崇,作都于丰, 邦与之接壤而其国君 侯拒不宾服,以故周师进而伐之。“ 侯”二字倒书,大概表示仇恨情绪。

第七十六片(H11:17 图172)

族其于□(狐?)

此为文(14)所隶定,考释曰:“族”,即诛也。《书·泰誓》云:“罪人以族”……“狐”?疑地名;文(12)隶定此片为“族其长 ”,无说;文(13)隶定此片为“族其邘箙”,谓:“族”即簇字,为众矢所集也……“其”为助词,为当或该字义。“邘”即于字,用为放在字义。最后一字疑为箙字。《说文》云:“箙,弩矢,弓矢箙也,从竹服声”。所谓箙,即盛矢之袋……“族其邘箙”这句话,用今天的语言来说:“就是簇置于簇袋中。”

第七十七片(H11:97 图58)

克蜀

文(14)谓:这片的“蜀”与H11:68号的“伐蜀”的“蜀”相同,即古蜀国。其时代相当在周文王时期。

第七十八片(H11:101 图71)

(阳?)

文(14)谓:“利”,古与黎音同互用。本卜辞疑是黎阳山名。亦曰黎山,即今河南省濬县东南之大伾山。在大伾山东北汉置黎阳县。《汉书·地理志》注云:“黎山在其南,河水经其东,县取山之名,取水之阳以为名”;文(13)隶定为“ (黎) (阳)”,考释道:“黎 ,《汉书·沟洫志》……近黎阳南大金……从隄阳北,尽魏界……河从河内……北至黎阳为石隄……西北抵黎阳观下……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水入海”。《水经注》曰:“黎阳故城在黎崇山北。”《尚书》中有“文王勘黎”,故“黎阳”当为古黎国之都邑。

第七十九片(H11:25 图100)

此为文(14)隶定,考释引《说文》:“ ,鬼皃,从鬼,虎声,虎乌切”;文(12)隶定此片为“曰 ”,谓:曰,发语词,与粤、爰等字义同。 ,貏同。《史记·司马相如传》:“陂池貏豸”,《类编》“貏,皮寄切,兽名”;文(13)隶定此作“白 ”,谓:“ ”,说文所无,“ ”与貔声近,假借为貔字。“白 ”即白貔也。《说文》云:“貔,豹属,出貉,从豸 声,诗曰献其貔皮,周书曰如虎如貔,貔猛兽。”

第八十片(H11:104 图64)

文(14)谓:此周当为岐周,与H11:117和H11:31的“周”同。

第八十一片(H11:94 图45)

)子

此为文(14)所隶定,谓:“ ”,即虹……“虹子”,即古虹国的子之称。《路史·国名记》卷四云:“虹,尧封之,今县隶宿。”《與地志》云:“尧封禹为夏伯,邑于此,有庙”;文(12)隶定此片为“ 子”,谓: 字不识,略似极字。

第八十二片(H11:184 背图206)

此为文(14)所隶定,谓:“周”,亦指岐周。

第八十三片(H11:89 图97)

(鹏)

文(14)谓此鹏“与H11:138同”(即前第六十一片)。

第八十四片(H11:29 图98)

(鹏) (正)

见出 (背)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考。

第八十五片(H11:64 图76)

文(14)谓:“ ”,《说文》:“ ,击踝也,从 从戈,读若踝。”“商”,即指殷商,此片当是文王时期的卜辞。

第八十六片(H11:166 图62)

周(?)

文(14)谓:疑是“周”字之残笔。

第八十七片(H11:42 图107)

廼□□用牡(?)

此为文(14)所隶定,考释谓:“ ”,《说文》:“‘ ’殷诸侯国,在上党东北,从邑 声, 古文利,《商书》西伯戡 ,即奚切”古 国。《史记·周本纪》文王“明年,败耆国”……《括地志》云:“故黎城,黎侯国也。在潞州黎城县东北十八里。”《尚书》云:“西伯既戡黎”是也。在今山西长治县西南。又《左传》宣公十五年:“弃仲章而夺黎氏地。”宋《路史·国名记》:“黎氏故国……文王所戡者,与纣都接,今潞城东十八里有故黎侯城、黎亭”;文(12)隶定此片为“……新邑, ,用牲……”考释谓此片与前第三十二片(H11:15)“大保,今二月往于……”及第六十六片(H11:102)“见工于洛”三片连读,谓“颇似《书·召诰》前段用以叙述营筑洛邑经过之文”,即“惟二月既望……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文(13)隶定此片为“ 邑廼定盇用牲”,考释曰:第一字为利字。“利”与黎字同声,可通假……“黎邑”当为方国名。《舆地广记》云:“上党县,故黎侯国。《书》所谓西伯戡黎,《诗》所谓狄人追逐黎侯是也,汉为壶关县,属上党郡。”《说文》云:“黎者侯国,在上党东北。”《水经·诸水注》云:“迳壶关县故城西,又屈迳其城北,故黎国也,有黎亭。”在今山西侯马附近。“廼(乃)”为连接词。……

第八十八片(H11:62 图135)

贞(?)乎 卜曰

文(14)谓:“ ”,即人名;文(12)谓: (从宀、玉、贝、父声)与宝(从宀、玉、贝、缶声)同。于本辞中,当指卜人名;文(13)谓周为“人名”,“宝,人名”。

第八十九片(H11:86 图40)

文(14)谓:当是毕公高之毕。疑是古毕国之毕,文之昭也。

第九十片(H11:92 图52)

乎见

文(14)谓:“龙”与“ ”疑是人名;文(13)隶定此片为“龙 乎(呼)见 莫”,谓:龙为人名,“见,视也,又姓”。“莫”为人名。

第九十一片(H11:116+175 图41)

宬叔族

文(14)谓宬叔,即郕叔,为文王子武王弟。与H11:37之宬叔同。郕是国族名,周武王灭商后所封其弟季于此,在今山东宁阳县北。“族”,官职也……文(12)谓:据《史记·管蔡世家》武王同母弟十人,皆太姒所生。成叔武,其老七也。《正义》引《括地志》云:“成,在濮州雷泽县东南九十一里,汉郕阳县。古郕伯,姬姓之国,其后迁于成之阳。”

第九十二片(H11:70 图48)

眔旦其……

文(14)谓:“眔”,逮也,及也,与也。“旦”,疑是周公旦。

第九十三片(H11:115 图77)

于商其舍若

文(14)谓:“商”指殷商。“舍”,客馆也。《周礼·天官·序官》:“掌舍”注:“舍,行所解止之处。”“若”,句末语词,与然同;文(11)谓:“商”与赏是同声字。可假借“商”为赏字,赏与赐义同。“其”训为该字。史书关于“舍”的记载,如《仪礼·觐礼》:“天子赐舍曰:伯父,女顺命于王,所赐伯父舍”,郑氏注:“赐舍,犹致馆也。”《说文解字》:“馆,客舍也。”故“商其舍,若……”就是“赏该舍,顺……”;文(12)谓:舍,假为赦。若,象人跪而两手上举之形,表示弱者降服强者,败者降胜者。故若可训顺,《书·尧典》:“钦若昊天”,传:“敬顺也。”牧野之战,纣师倒戈。度本辞之“ 商,其舍若”,盖谓既克商,则赦其倒戈归顺者。

第九十四片(H11:58 图204)

文(14)谓:“宰”,官名。

第九十五片(H11:278 图42)

宬叔

文(14)与文(12)释同。其说见前第九十一片所引,此从略。

第九十六片(H11:54 图110)

河既吉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3)隶定此片为“ ,既吉□”,谓:《说文》云:“ ,没也,从人,奴历切。”人于水中没也,即沉也。见《广韵》“沉,没也”。故 假为沉字,即用人水祭。此片卜辞大意是:用人水祭,是吉利的。

第九十七片(H11:39 图187)

佳二

文(14)谓:本卜辞疑是“佳二月……”

第九十八片(H11:127 图141)

乙卯隊(墜?)

此为文(14)隶定,无释;文(12)隶定此片为“乙卯 (卜)”,谓: ,疑即卜。

第九十九片(H11:128 图142)

己酉隊(墜?)

此为文(14)隶定,无释;文(12)隶定此片为“己酉 (卜)”。

第一〇〇片(H11:187 图143)

乙丑隊(墜?)

此为文(14)隶定,无释;文(12)隶定此片为“乙丑 ”,并谓:《洛诰》记载周公营筑洛邑前,频频占卜,并以卜得吉兆及所规划图纸上报成王的情况说:“予以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东,亦惟洛食。伻来,以图及献卜。”上列三卜日期,己酉,乃三月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之次日;乙卯,即周公“朝至于洛师”占卜洛邑位址之当日;乙丑,则乙卯后十日也。

第一〇一片(H11:185 图120)

(癸)巳

此片为文(14)隶定,谓:“ ”,疑是峰字,象山巅其上。

第一〇二片(H11:144 图126)

甲申□

此文为(14)隶定,无释。

第一〇三片(H11:65 图136)

弗用

文(14)谓:“ ”即兹,此片卜辞表明占卜多次有所选择;文(13)谓:“弗用兹卜”,即不用此卜。

第一〇四片(H11:208 图215)

伐□

此为文(12)隶定,无释。

第一〇五片(H11:123 图95)

(朕?)

其麗

此为文(14)所隶定,谓:第一字疑是朕之残字。“麗”即数也……文(12)迳释此为“其麗”,谓:丽,古文作丽,与本辞丽字上作 ,下作鹿者形甚相近。《说文》:“麗,旅行也。”“其麗”者,盖卜问旅行之事也。又疑麗当读为旅。《书·禹贡》“蔡蒙旅平”,孔传:“祭山曰旅。”《论语·八佾》:“季氏旅于泰山。”马融云:“旅,祭名也。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以此言之,则本辞之“其麗(旅)”,或又当为卜问举行旅祭之事也;文(13)隶定本片为“其麗”,谓:“其麗”一词,见《诗·文王》:“商之孙子,其麗不億……”毛传云:“麗,数也。”郑笺:“商之孙子,其数不徙,憶言多之。”

第一〇六片(H11:125 图89)

五百牛

文(14)、文(12)均隶定若此,无说。

第一〇七片(H11:98 图82)

女(汝)公用

(聘)

此为文(14)所隶定,谓:这片卜辞似是指嫁女所用聘礼的事。“公”,即公爵;文(11)谓:“ ”即 ,为 字,或作 字,从印甹声。其与 、聘、 等皆为同声字,可假为聘字。《礼记·王制》:“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汝公用聘”,即是周公用朝聘也;文(12)隶定此片作“ 公用 )”,谓:第一字不识。“用 )”,犹“用事”之意。

第一〇八片(H11:10 图137)

(贞)

此为文(14)隶定,无考。

第一〇九片(H11:16 图194)

今用

此为文(14)隶定,无说。

第一一〇片(H11:28 图90)

(新?) (惟)亡

此为文(14)隶定,考释曰:“ ”,疑新字。《说文》:“新,取木也,从斤新声。”此字从戈,当与从斤同,以戈取木也;文(12)隶定此片作“一 ,囟(惟)亡 咎”,考释道: (见《金文编》第649页),疑假为 ,即赤色牲。《礼记·檀弓》云:“周尚赤,牲用 。”一 ,疑如《洛诰》:“祭岁,文王 牛一,成王 牛一”之意。

第一一一片(H11:33 图201)

(于)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一二片(H11:34 图202)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一三片(H11:41 图50·51)

?)曰其……

此为文(14)所隶定,谓:第一字疑是

第一一四片(H11:41 图94)

此为文(14)所隶定,谓:“ ”,捶马衔使走也。《公羊传》定八年:“阳越下取策,临南 马,而由乎孟氏。”注:“捶马衔走”。陈立义疏:“鄂本捶作摇,绍熙本亦作摇,《广韵》:‘ 马,摇衔走也’则作摇亦通”。“ ”,《说文》:“ ,马行疾走皃,从兑声”。《诗·大雅·绵》:“混夷 矣”,《传》,“ ,突也”。故本辞意为摇马衔使马奔驰;文(12)隶定此片作“ ”,考释道:“ ,《说文》云:“马行疾来貌也。”《大雅·绵》“混夷 矣”传:“ ,突也”笺:“混夷惶怖惊走,奔突入柞棫之中。” ,《说文》云:“马有疾足也。”段注:“奔秩绝尘字当作 ”……本辞之 ,盖言疾足良马之奔驰状态,或为马之善跑者之代称。

第一一五片(H11:43 图140)

此为文(14)隶定,无考。

第一一六片(H11:44 图190)

佳□

此为文(14)隶定,无说。

第一一七片(H11:46 图73)

(達?)

此为文(14)隶定,无释;文(12)隶此片为“上 (隃)”,考释道:《说文》隃字作 ,即隃之初文。《尔雅·释地》:“北陵西隃,雁门是也”,郭注“即雁门山也”。《说文》 字下,段注:“雁门山,在山西代州二十五里,有雁门关。”本辞之“上 ”,盖卜问上登雁门山也。

第一一八片(H11:49 图185)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一九片(H11:53 图101)

隹□

此为文(14)所隶定,谓:卜辞二字,一字残;文(12)隶定此片作“雔”,考释道:《说文》雔部:“雔,双鸟也,读若 。”段玉裁以为即雔之初文,说:“今则雔行而雔废矣。”

第一二〇片(H11:56 图111)

此为文(14)隶定,无释;文(13)谓:《尔雅·释诂》云:“享,献也”;《广雅·释言》云:“享,祀也。”《孝经》云:“祭则鬼亯之”,“夜享”,意不明。

第一二一片(H11:57+155+163 图80)

此为文(14)所隶定,谓此片(H11:57)“卜辞三字,一字残”,因未缀合,故不可连读;文(12)将此片与H11:155、H11:163缀合,隶定为“中 ”( ),谓此片与前五十四(H11:122)片之“上帝”两辞,“其意似若《召诰》所云:‘王来绍上帝,自服于中土……其作大邑……其自时中 ’……中 应即引文中之‘中 ’。 ,治也,同 以辟得声, 以甹得声。辟、甹双声,故 得以通假”。

第一二二片(H11:61 图32)

王身

此为文(14)隶定,无释;文(13)考释曰:“王身”,西周毛公鼎铭文曰:“乃族吾( )王身。”“王身”即“朕身”,西周 氏钟铭文中有“朕身”。《广韵》云:“身,亲也。”故“王身”即朕身,或王亲也。

第一二三片(H11:62 图188)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二四片(H11:63 图217)

此为文(14)所隶定,谓:“卜辞一字。”按:此为刻画符号,不似文字。

第一二五片(H11:66 图203)

(南?)

此为文(14)隶定,无释。

第一二六片(H11:69 图174)

□其□□

(呼?)

此为文(14)所隶定,谓此片“七字”,无释。

第一二七片(H11:71 图179)

此为文(14)所隶定,谓:“正反两面共有卜辞三个,正面二字残泐不清,背面卜辞一。”

第一二八片(H11:72 图17)

王用

此为文(14)隶定,无释;文(12)置此片方向与文(14)相反,释此片为“周王”,考释曰:小盂鼎铭云:“用牲禘周王、□王、成王。”其所禘三王顺序,周王居首,成王居末,可证周王必指文王。本辞之周王同之。

第一二九片(H11:74 图54)

文(14)谓:“庶”,《说文》:“庶,屋下众也。从广炗,炗古文光字。”林义光《文源》:“庶,众也,古作 ,从火石声,从光取众盛之意。”此当指庶人。

第一三〇片 (H11:75+126 图33)

□王其

此为文(14)所隶定,谓此片“卜辞二行四字,残字三”;文(12)将此片与H11:126缀合,隶定为“今春王其……”

第一三一片(H11:87 图114)

其受異鼎□

此为文(14)所隶定,考释曰:“‘ ’,当是異鼎之合文,于省吾先生说:‘甲骨文新異鼎之異应读作翌,古文字有異无翼,以異为翼,翼为異的后起字……商和西周时代有花纹的各种彝器,外部往往有几道突出的高棱,好象鸟的羽翼,故典籍称之为翼……異鼎,指鼎之有翼者言之’”;文(12)谓:異鼎合文。異,假为禩。禩,即祀之古文。禩鼎,疑为祭祀用鼎也;文(13)隶定此片作“……其肜 異鼎商……”谓:“肜”为祭之第二天又举行祭祀。異鼎合文……異即禩,亦即禩字,《说文》:“祀,祭无巳也,从示巳声。祀,祀或从異。”“異鼎”即祭祀祖先之鼎。

第一三二片(H11:88 图183)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三三片(H11:93 图105)

此为文(14)隶定,考释说:“货”,《说文》:“货,财也,从贝化声。”这片甲骨文至为重要,反映了当时商业贸易的情况。

第一三四片(H11:95 图198)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三五片(H11:103 图173)

□乍其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三六片(H11:105 图55)

氒(厥?)殸(?)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3)隶定此片为“氒”(厥) (奴)”,考释道“ ”与奴为同声字,假借为奴字。《说文》云:“奴、婢皆古 人。”“厥奴”即其奴也。

第一三七片(H11:106 图214)

市不

此为文(14)隶定,无释。

第一三八片(H11:107 图175)

□九其□

此为文(14)所隶定,谓本片“卜辞四字,第一、四字残”无释。

第一三九片(H11:108 图148)

自不(丕)休(栺?)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隶定此片作“自不朲”,谓:“朲,象人依木之形,会其意当为休字……”《说文》木部:“休,息止也。从人依木。”《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自不休,当如“自强不息”之意。周原卜辞中频频出现,盖周人成语,抑或周卜辞之术语。

第一四〇片(H11:109 图197)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四一片(H11:124 图104)

车乘

此为文(14)隶定,无释。

第一四二片(H11:129 图176)

劦万其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四三片(H11:131 图147)

自不栺

此为文(14)隶定,无释;文(12)隶定此片为“自不 ”,谓 “亦休字也”,考释见前第一三九片所引,此不赘述;文(13)谓:“自”从也。“不栺”一词,见同坑所出的H11:135、H11:108,二片均云:“自不休”;《广韵》云:“栺”与“旨”为同声字,“栺”假借为旨字。《说文》云:“旨,美也。”休亦为美义,休旨义通。

第一四四片(H11:135 图146)

自不栺

此为文(14)所隶定,谓:以上两片之不栺,在铜器铭文中为人名。此作何解,尚待研究;文(12)隶定此片作“自不朲”,释为“休”字,其说见前第一三九片所引,此不赘述。

第一四五片(H11:139 图127)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四六片(H11:148 图78)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四七片(H11:149 图208)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四八片(H11:150 图193)

马□

此为文(14)所隶定,谓本片“卜辞二字”,无释。

第一四九片(H11:151 图207)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五〇片(H11:152 图195)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五一片(H11:153 图53)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隶定此片作“庶 (顽)”,考释道: ,此处读为顽( 、顽叠韵)。顽,众也,即民众也。《书·咎陶谟》:“庶顽谗说。”《史记·夏本纪》作“诸众谗嬖”。以庶作诸,以顽作众,可证庶顽即诸众民之意。本辞之庶顽,疑指《召诰》所云:“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之“庶殷”(众殷民),抑或指《多士》序所云:“成周既成,迁殷顽民”之“殷顽民”;文(13)隶定为“庶 (蛮)”,谓“庶”众互训,所以说西周金文中的“庶人”与殷墟卜辞中的“众人”应是相当的。三人为众,多人为群,故庶、众、群为多之义。“ ”即蛮字。……“庶蛮”,即众蛮,或群蛮。如《春秋会要》中载有“群蛮”。

第一五二片(H11:154 图218)

乎见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五三片(H11:156 图182)

此为文(14)隶定,无释。

第一五四片(H11:157 图186)

此为文(14)隶定,无释。

第一五五片(H11:159 图152)

此为文(14)隶定,无释。

第一五六片(H11:222 图134)

周佳(?)告

此为文(14)隶定,考释道:“告”,为祭名。周即指岐周;文(12)隶定此片为“周隹(惟)吉”,无释。

第一五七片(H11:161 图123)

□五百

此为文(14)所隶定,谓:“卜辞三字,残”,无释;文(13)隶定此片作“□□ □五牢”,考释谓:“五牢”,《礼记·礼器》云:“大夫五介五牢”,郑氏注:“大夫五介五牢者,侯伯之卿,使聘也。”

第一五八片(H11:163 图81)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五九片(H11:165 图213)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六〇片(H11:167 图23)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亦隶定作此,无说。

第一六一片(H11:168+268 图11)

二胄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谓: 字古用为语词,其义当与惟字同。胄,《说文》云:“兜鍪也”,即甲胄之胄。

第一六二片(H11:171 图106)

此为文(14)所隶定,谓:卜辞一字,残。

第一六三片(H11:172 图149)

□自

此为文(14)隶定,无释。

第一六四片(H11:176 图83)

此为文(14)隶定。

第一六五片(H11:178 图196)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六六片(H11:179 图129)

此为文(14)隶定。

第一六七片(H11:81 图171)

此为文(14)隶定。

第一六八片(H11:182 图170)

氿

此为文(13)所隶定,谓:《说文》云:“氿,水崖枯土也,从水九声”,《尔雅》曰:“水醮曰氿,居洧切。”《水经注·沔水》:“褒水又东南迳三交城,城在三水之会故也,一水出长安西,一水西北出氿池。”

第一六九片(H11:183 图189)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七〇片(H11:188 图145)

自不栺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谓此字“亦休字也”,说详上第一三九片所引,此不赘述。

第一七一片(H11:189 图21)

曰吉

其五

正王(?)受

此为文(14)隶定,无说;文(12)隶定此片为“曰吉 其五 祀,王受……”亦无说;文(13)隶定此片为“正,王 其五,曰吉”,考释曰:“正”为祭名……于省吾先生云:“甲骨文祭名之正,应该作禜,正禜叠韵,故通用。”于又云:“甲骨文多以正为征伐,而禜则是禳除殃患之祭,两者义也相函。”“其五”,即周王进行了五次正祭。“吉”,善也,庆也,好也。此片大意是:周王进行五次正祭,都吉。

第一七二片(H11:195 图124)

月□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七三片(H11:198 图191)

夙(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七四片(H11:199 图169)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七五片(H11:203 图199)

其年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七六片(H11:209 图166)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七七片(H11:210 图34)

其五牛(?)

文(14)谓此片“二行四字”,无释。

第一七八片(H11:213 图128)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七九片(H11:221 图200)

此为(14)所隶定。

第一八〇片(H11:207 图167)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八一片(H11:223 图164)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八二片(H11:229 图212)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八三片(H11:237 图10)

三胄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考释见前第一六一片(H11:168+268)所引,此不赘述。

第一八四片(H11:238 图216)

鹿?(心?)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八五片(H11:239 图180)

□其(反面)

此为文(14)所隶定,谓本片“正面二字,背面二字”,无释。

第一八六片(H11:240 图181)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八七片(H11:242 图165)

敬(?)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八八片(H11:244 图151)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八九片(H11:245 图150)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九〇片(H11:247 图163)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九一片(H11:248 图162)

(惟)不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九二片(H11:250 图209)

示(?)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九三片(H11:246 图18)

王用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

第一九四片(H11:256 图210)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九五片(H11:259 图112)

凤(风)双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九六片(H11:261 图30)

□(贞)王

此为文(14)所隶定;文(12)隶定此片作“商王彡(肜)”,谓:第一字残,似为商字。第三字即肜字,祭名,祭之明日又祭曰肜……

第一九七片(H11:264 图84)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一九八片(H11:272 图161)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一九九片(H11:273 图85)

(德)□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隶定此片为“德御”,谓:御与用为双声,德御,可读为德用,殷墟卜辞恒语“兹御”又恒作“兹用”,可为此证。《召诰》:“肄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梓材》:“肄王惟德用”,即此辞“德御”之义也。

第二〇〇片(H11:276 图168)

此为文(14)所隶定。

第二〇一片(H11:277 图184)

曰隹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隶定此片为“卜隹(惟)”。

第二〇二片(H11:233 图19)

其王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二〇三片(H11:90 图154)

六六七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谓此片为“八六七……”曰:我们于周金文、甲骨中只见此等原始卦画,而由阴阳爻所组成有如《周易》所列之卦画,从未之见,可知司马迁所言,乃得自传闻,非有确据。

第二〇四片(H11:91 图153)

六六七七六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隶定此片为“六六七七”,考释见上片所引,此不赘述。

第二〇五片(H11:263 图159)

七六六

此为文(14)所隶定,无释;文(12)隶定此片为“七八八……”考释见上第二〇三片(H11:90)所引,此不赘述。

第二〇六片(H11:235 图160)

六六十

第二〇七片(H11:60 图177)

□其

亡咎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说。

第二〇八片(H11:191 图20)

周王

文(14)谓此片“卜辞皆残”,无隶定文;按:此片上之“周王”二字尚可辨识。

第二〇九片(H11:99 图93)

二牢

文(14)谓:即指祭祀时用牲之数为二。或二牛,或一牛一羊,或二犬等;文(13)谓:此片卜辞是说祭祀,用牲二牢。

第二一〇片(H11:111 图178)

□□

□其□

(二)凤雏H31所出

据文(12)披露,凤雏窖穴H31“位于该遗址的西厢二号房间(紧靠北隔墙,东距檐墙3.6米),与H11同在一室。H31开口于建筑基址第四层。窖口呈圆形,直径0.95—0.97米,深度达到0.55米处向下又呈方形,边长0.73—0.75米,窖深1.73米,底部东高西低。四壁上段有厚1.3米的夯土,当属基址的夯土台基”……甲骨从第二层开始发现,直到窖穴底部分层摆布。共出土先周卜甲、卜骨413片,据文(14)统计,H31出土有字卜甲10片,并对其中的8片做有考释,2片(H31:9、H31:11)收入附录部分。我们在这里将H31所出有字甲骨集中,以便读者研究和查考方便。

第一片(H31:2 图288)

唯衣(殷)雞(箕)

子来降

其执眔

氒(厥)史

在旃尔卜

曰南宫

其乍(作)

此为文(14)所隶定,考释曰:“衣”,即殷也,与唯字合书。“雞”,疑即箕也。箕是商的诸侯国。商纣诸父,名胥余,为太师,封子爵,国于箕,故称箕子……从本片卜辞“箕子来降,其执眔毕史”看,佐证书传之确,所以称“降”而不称朝。同时也说明并非箕子一人来降,且带有随从人员,而其自然归在岐周之文武帝乙的宗庙。本片卜辞年代当在武王克殷后的第二年……“执”,《说文》:“捕罪人也,从丸从 亦声,之入切。”……旃尔(音毡尔),当是地名,疑旃尔在匈奴族地区……“南宫 ”,为人名……是南宫括抑是南宫伯达,在疑似之间;文(12)隶定此片为“唯衣(殷) (微)子来降。其执,眔(暨)氒(厥)吏(史)。才(在)倝(庙),尔卜曰:南宫邰其乍(酢)”。考释道:唯衣二字合文。衣,读为殷。 ,同为。甲文为字,作以手牵象之形,此字又增幺,乃以手持绳以牵象之形,盖与为同意。此处读作微。执,本是拘执之意,文象罪人两手被桎梏之形。此处应该读为“周郑交质”或人质之质。“其执,暨氒(厥)史”,意为“质留微子及其随行史官”……倝,孽乳为庙。尔,卜人名。邰字之卩,与人旁同,故邰即佁。《论语·微子》:“周有八士:伯达、伯适、仲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随、季騧。”《逸周书·克殷解》:“乃命南宫忽……乃命南宫伯达”,有人据此认为八士都是南宫氏。佁、随音近,本辞之南宫佁,疑即周初南宫氏八士中之季随其人。乍,假为“酬酢”之酢。“南宫佁具乍(酢)”意为“可命南宫佁备酒食接待微子及其史官一行”。文(15)隶定此片作“唯衣鸡子来降,其执暨厥史(事),在 ,尔(乃)卜曰:南宫 )其乍(酢)”。谓:此衣鸡子即殷箕子……此执即当释为絷,言絷留箕子及其随从执事之人于 地,卜以南宫 与之 酢,即以客礼接待之意……

第二片(H31:1 图292)

巳唯左

此为文(14)隶定,谓:“巳”舆祀通用,其意为祭祀。“左”,指方位,在此为左右之左:文(12)隶定此片为“已(祀)唯”。

第三片(H31:3 图289)

八月辛卯卜

曰其 (梦)取

(惟)亡咎

隻( )其五十人

此为文(14)所隶定。考释曰: ,疑是梦字或体;文(12)隶定此片作“ (往),囟(惟)亡咎。隻( )其五十人。六月辛卯卜,曰:其痟取(去)……”考释道:往……意为前往征伐。亡咎,相当殷墟卜辞屡见之“亡 ”,即无灾祸之意。本辞大意为:此次征伐,无殃祸,可俘五十人。《周礼·天官·疾毉》职云:“春时有痟首疾”注:“痟,酸剥也,首疾,头痛也。”取,应为去。痟去,即痟病痊愈;文(15)隶定本片之一部分为“往西无咎,隻其五十人”,谓:密在周原之西,所指为克密之事,亦可无疑。

第四片(H31:4 图291)

曰母(毋)

既弗(勿)克尤宣(?)

亡咎

乃则

此为文(14)所隶,考释道:“ ”,《说文》:“卜问也,从卜召声,市诏切。”“尤宣(?)”,疑为地名……“队”《说文》:“从高队也,从 声。徒对切。”“ ”,商承祚先生说,即步武之本字……“ ”,疑是 字的别构……文(12)隶定此片为“……用队(坠)倵,囟(惟)亡咎。廼则 (畀) ,既弗克 曰:每”,考释曰:“倵,读为武,即步武之武。 ,即畀字上加倒人,与畀同意。坠武,犹言下行, ,则是上升,坠武与畀 相对为文。”本辞大意是:“下行,无害;可以下而复上…… 即占,与占同。每即晦……”

第五片(H31:5 图290)

(密)囟城

此为文(14)所隶定,谓:“‘囟’作斯,密斯城即于密城,当指密须国已被占领”;文(12)隶定此片作“ 鬼城”,考释谓:“第一字笔画残缺,疑是处字。”引郭沫若说此字“乃客之古文,此处读为格,至也”。并说:“鬼城当即九侯城(鬼、九双声,故轨、宄均从九得声)”;文(15)隶定此片为“密西城”,谓:密在周原之西,所指为克密之事亦无可疑。

第六片(H31:6 图296)

文(14)谓:此片“卜辞一字”,但没有隶定字形。

第七片(H31:7 图293)

此为文(14)隶定,无考释。

第八片(H31:8 图295)

旨(武?)

此为文(14)所隶定,无考释。

第九片(H31:9 图294)

第十片(H31:10 图297) P2RD1IWnB1J6v4s97CWyeiHJel/LUhHYxIDBeOMyZlt83A6QC4tgL0BMtWTHG4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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