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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思想理论背景

从总体上看,发生于19世纪、20世纪之交马克思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的关于“革命还是改良”问题的论争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思想理论背景。

(一)国际工人运动内部改良主义思潮日渐泛滥

自马克思主义产生以来,在国际工人运动内部从来不乏那种不计革命形势和工人阶级长远利益而为了眼前狭隘的局部利益,肆意鼓吹放弃暴力革命、美化社会改良的机会主义思潮。无论是欧洲工人运动中出现的蒲鲁东主义、巴枯宁主义,还是拉萨尔主义、杜林主义等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而19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资本主义新变化的不断出现,尤其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治,不断调整自身统治策略,使剥削手段不断隐蔽化。他们在推动工人阶级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和生活福利不断改善的同时,还不断完善普选制和议会制等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形式,赋予了工人政党以议会选举权,并使工人阶级可以通过组建政党参加议会投票的方式实现以往只能通过流血牺牲方式才能取得的成果,这也造成了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似乎已被化解的“假象”,极具迷惑性;同时,伴随着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到来,尤其是垄断组织的加速形成,资本主义生产的集中化趋势更为加剧,商品生产者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这不仅导致一些中小生产者的破产,致使部分失业的农民、手工业者和破产的小资产阶级进入工人阶级队伍,也势必给工人阶级带来各种机会主义、改良主义思潮,不可避免地对工人革命思想产生腐蚀作用;此外,与以往粗暴地镇压工人运动的统治方式不同,此时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往往会运用海外剥削获取的部分超额利润“收买”工人运动中的理论家和领袖,通过在工人中间培育“工人贵族”和“代理人”的方式宣传改良主义,达到“分裂工人、加强工人中间的机会主义、造成工人运动在一段时间内腐化”的目的,在统治方式上实现了由以前的粗暴镇压向“怀柔与刚化”同时并用的转变。而更加注重对工人斗争“分化”和蛊惑性策略的运用,也成为此时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维护自身统治的“惯例”和“潮流”。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工人阶级斗争意识被不断冲淡,革命热情被不断“降温”,相反,主张和平长入社会主义,鼓吹阶级合作、和平改良的机会主义思潮在工人内部得以快速滋生。再加上,国际工人党内部如法国的马隆、米勒兰、饶勒斯,意大利的屠拉梯,德国的福尔马尔和英国的费边社分子等机会主义者纷纷乘机作乱、借机发挥,大肆否定暴力革命,贩卖改良主义论调,致使国际工人运动中改良主义思潮泛滥。这不仅制造了国际工人斗争策略的巨大理论分歧,严重干扰了国际工人运动革命路线的推行,还在国际工人中间造成不可忽视的思想混乱和理想信念动摇。自此,关于如何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即“革命还是改良”问题的论争也开始在国际工人运动内部露出头角。

(二)恩格斯《〈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的出版引发了国际工人运动内部对无产阶级斗争策略认识的巨大分歧

自19世纪70年代以后,伴随巴黎公社革命的失败,无产阶级革命转向低潮,加上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不断调整统治策略,注重拉动本国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也使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由此也促成了欧洲大陆长达30余年的和平稳定期的到来。而这一和平稳定期,随着第二次科技革命的纵深推进,电气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及交通、军事技术和武器装备的巨大进步,也使得以往无产阶级惯用的巷战和旧式起义等斗争形式显露出诸多弊端和局限性。再加上以普选制和议会制为核心的资产阶级国家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工人政党可以通过“合法”的议会斗争维护自身利益,争取自身权利,工人斗争方式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那么,在这种新的革命形势下,通过何种斗争方式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不仅成为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面临的关键性问题,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深入思考的重要课题。

正是基于上述资产阶级政治经济社会政策、工人劳动和生活境况的显著变化,尤其是伴随着工人阶级利用议会制和普选制的一些重要成就的获得,马克思恩格斯不仅看到了和平改良的斗争手段对于无产阶级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所具有的现实意义而逐步转变了19世纪上半叶那种将暴力革命视为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的“唯一可能”的认识,还提出了将坚持暴力革命原则与充分利用“合法”手段相结合作为无产阶级斗争策略的思想主张,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革命斗争策略理论。值得一提的是,早在1872年,马克思就曾在海牙代表大会的演讲中对新革命形势下无产阶级斗争方式的问题进行了阐发,提出工人阶级夺取政权是必然趋势,但夺取政权的手段不可能相同,而是要考虑到各国制度、风俗和传统的差别的观点。他并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他还指出,“即使如此,我们也必须承认,在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中,暴力应当是我们革命的杠杆” ,将坚持暴力革命与利用和平手段相结合作为无产阶级斗争的重要手段。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又着重对这一思想进行了更为深入的阐发和补充。在恩格斯看来,在资产阶级议会制和普选制迅速发展并发挥重要作用的政治条件下,“党正进入另一种斗争环境,因而它需要另一种武器,另一种战略和策略” 。为此,在他看来,一方面要肯定和平“合法”斗争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正如1890年他给威廉·李卜克内西的信中所言,“在当前,我们应当尽可能以和平的和合法的方式进行活动,避免可以引起冲突的任何借口。但是,毫无疑问,你那样愤慨地反对任何形式的和任何情况下的暴力,我认为是不恰当的” 。同时,也要看到像德国这样一些国家“普选权赋予我们一种卓越的行动手段” 的事实,认识到充分利用普选权等“合法”手段既是工人斗争的新形式、工人运动发展的重要选择,也是测量工人阶级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尺,不能轻易否定;而另一方面还要认识到,虽然选举是工人斗争的一种“新的武器”,但决不能放弃“顽强的抵抗”,抛弃暴力革命。他指出,“只有通过顽强的抵抗,我们才能迫使人们尊重我们,才能成为一支力量” ,而且“任何一个政党,要是不撒谎的话,都不曾否认过在一定的情况下有进行武装反抗的权利。从来没有一个政党会放弃这种非常的权利” 。恩格斯并不否定合法斗争的重要性,但他始终认为这些胜利的取得却是以不放弃暴力革命为前提的。在他看来,即使是1890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国家议会中选举的“巨大胜利”,也离不开德国工人坚韧顽强的毅力、铁一般的纪律、朝气蓬勃的战斗精神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且以此为保障。如果“合法的手段”能使工人斗争“收效最大”,自然就“应当努力暂时运用” ,合法性斗争“如此出色地为我们效劳,如果这种状况延续下去,而我们却要破坏合法性,那我们就是傻瓜” 。然而,与此同时,他还始终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合法”手段的运用“必须以对方也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为前提” 。他告诫德国社会民主党“如果有人企图借助新的非常法,或者借助非法判决和帝国法院的非法行为,借助警察的专横或者行政当局的任何其他的非法侵犯而重新把我们的党实际上置于普通法之外,那么这就使德国社会民主党不得不重新走上它还能走得通的唯一的一条道路,即不合法的道路”

恩格斯强调的充分利用和平“合法”手段、不放弃暴力革命的思想在他很多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策略的论述中都有体现。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恩格斯的这种无产阶级斗争策略思想却在其生前发表的最后一篇重要理论文章——也被称为其“政治遗嘱”——的《〈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发表后,却蒙受了严重的曲解和误解,甚至被断章取义地误读为恩格斯晚年放弃暴力革命、完全赞成社会改良的“证明书”,这也引发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严重的理论分歧和争论,从而构成了“革命还是改良”这场论争的重要思想理论背景。

《〈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一文是1895年1月底,德国社会民主党《前进报》出版社经理理查·费舍为了把1850年马克思在《新莱茵报·政治经济学评论》上所写的关于法国1848年革命的系列文章以《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为书名进行出版,邀请恩格斯所写的《导言》。在这篇文章中,恩格斯对以往的资本主义主要国家无产阶级斗争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并集中地阐明了其关于19世纪、20世纪之交面临着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军事新形势下无产阶级革命的战略和策略思想。就主要内容而言,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主要方面:

一方面,恩格斯对德国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参与议会选举和使用普选权的巨大成就给予了较高肯定。他指出,巴黎公社革命失败后,国际工人运动的重心已经由法国转移到了德国。而德国社会民主党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壮大并迫使资产阶级政府让步进而废除了“反社会党人法”的巨大功绩,是与德国工人善于利用1866年以来的普选权分不开的。他认为,德国工人除了组织最强有力、最守纪律,且增长最快的社会主义政党是对工人阶级事业的头一个重大贡献外,对无产阶级事业作出的第二个重大贡献就是给了“世界各国的同志们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向他们表明了应该怎样使用普选权” 。在他看来,虽然普选权在法国、西班牙、瑞士已失去了积极意义,但是在德国却并非如此,争取普选权和民主仍是战斗的无产阶级的首要任务。他指出,德国工人使用普选权不仅使自己得到了千百倍的好处,也给世界工人树立了榜样,已由向来是欺骗的工具变为了解放的工具,因为使用普选权不仅能够起到认清工人阶级自己的力量、增强工人胜利的信心和加剧对手的恐惧的作用,成为“最好”的宣传手段,而且还可以正确地看到敌我力量对比状况,避免不适时的畏缩和蛮勇。与此同时,这种普选权不仅可以在竞选宣传中促使工人阶级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自己的观点和行动,还可以在帝国国会中给工人的代表提供比在报刊上和集会上更有权威、更自由得多的、向议会中的对手及议会外的群众讲话的讲坛,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正因如此,他指出,“我们用合法手段却比用不合法手段和用颠覆的办法获得的成就多得多” 。可以说,普选权在恩格斯那里不仅是一种同资产阶级斗争的“崭新”的方式,而且也是“弄得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它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成就” 的重要手段。

另一方面,恩格斯指出了传统的旧式起义和革命斗争形式在新的革命形势下的局限性。恩格斯提出,在无产阶级斗争条件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的背景下,“旧式的起义,在1848年以前到处都起过决定作用的筑垒巷战,现在大大过时了” 。他指出:一者,自1849年起,资产阶级开始欢迎和犒赏镇压起义的军队,士兵转变了对起义者的态度,军官开始掌握了巷战的战术,且随着大城市的拓展,各种武器装备的不断改进,军队的数量成倍地增加,这些变化都对军队有利,不利于巷战;二者,对于无产阶级的起义者而言,一切条件都变坏了,人民普遍同情的起义很难再出现了。在阶级斗争中,中间阶层也大概永远不会毫无例外地统统团结在无产阶级的周围,而致使围拢在资产阶级周围的反动党派完全消失。不仅如此,武装起义者、武器装备甚至城市街道的状况也已经不适合举行以往的巷战;三者,他指出,以往那种“实行突然袭击的时代,由自觉的少数人带领着不自觉的群众实现革命的时代,已经过去” 。群众的觉悟也在不断提升,“凡是要把社会组织完全加以改造的地方,群众自己就一定要参加进去,自己就一定要弄明白这为的是什么,他们为争取什么而去流血牺牲” 。总之,通过和平的斗争方式而非暴力革命的方式已具有现实条件。

虽然恩格斯一再强调,无产阶级斗争绝不能完全依赖于“合法”斗争,“须知革命权是唯一的真正‘历史权利’——是所有现代国家无一例外都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唯一权利” ,将暴力革命放在了重要位置,但恩格斯的这些思想主张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这篇《导言》写成后,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因担忧恩格斯《导言》中出现的“暴力革命”等尖锐语句会引发德国政府的不满,请求恩格斯对《导言》进行删除。面临该压力,恩格斯虽然对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的“担忧”表示批评,但为了工人运动大局考量还是做出让步,并在尽可能不改变原意的前提下按照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给出的修改方案展开删减工作。虽然《导言》被删减,但为了准确表达真实主张,避免人们将其主张误解为放弃暴力革命,而一味依赖于守法等“合法”手段,恩格斯一再重申,“我不能容忍你们立誓忠于绝对守法,甚至在那些已被其制定者违犯的法律面前也要守法,简言之,即忠于右脸挨了耳光再把左脸送过去的政策” 。“如果你们宣扬绝对放弃暴力行为,是决捞不到一点好处的。没有人会相信这一点,也没有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政党会走得这么远,竟然放弃拿起武器对抗不法行为这一权利。” 而且他还强调,这种删减已经使《导言》原稿遭受一定损害,自己决不会在修改上面“多走一步”。

然而,就在《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出版前,《前进报》却在未经恩格斯同意的情况下,对《导言》进行了“断章取义”式的摘录,致使《导言》的原意遭受到严重曲解。虽然恩格斯看到后非常愤慨,并在给考茨基、拉法格等第二国际重要领导人的信中对《前进报》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厉谴责和批评。同时,为了澄清自己的主张,他还要求《新时代》杂志连载了他这篇《导言》,但最终刊出的仍是恩格斯删减过的版本,并不能有效阻止他人对恩格斯原意的曲解和误读。由此,也使得这篇文章所表述的关于“如何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回答成为了恩格斯逝世后无产阶级关于斗争策略的理论中最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很多的社会民主党内的改良主义分子更是将这篇《导言》视为了恩格斯晚年坚持社会改良而放弃暴力革命思想的“宣言书”。他们不仅将恩格斯所表达的对普选权和议会选举等资产阶级民主制的肯定态度解释为恩格斯晚年已经放弃了无产阶级暴力革命,将和平改良视为了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唯一途径的谬论,而且还自称是恩格斯晚年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策略思想的“正统”和“继承者”,在社会民主党内大肆喧嚣;而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的另一部分理论领袖则并不认为恩格斯已经放弃了无产阶级革命道路,对此形成了两种相互对立的思想理论观点,从而也造成了欧洲社会民主党内部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策略的思想混乱。那么,在这种思想理论背景下,如何认识和理解恩格斯晚年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策略的思想,无产阶级究竟要采取革命还是改良的手段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也成为了马克思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所讨论的焦点问题,在这种理论背景下伯恩施坦、卢森堡和列宁展开了思想论争。 65uiXE1Whbc817wPDfyLE20unONu2gWe9W6MvNSgwPpcB1lfaGjI6yLyXCDg+I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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