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产生于1世纪中期。恩格斯将演变成为罗马国教以前的基督教称之为“das Urchristeutun”,意为最初的基督教,我国学术界译为原始基督教。原始基督教产生之初不仅是犹太教的一个革新派别,而且也是一个政治派别,它是在反抗罗马暴政的群众运动中产生的。
“它最初是奴隶和被释奴隶、穷人和无权者、被罗马征服或驱散的人们的宗教。”
然而经历了三百年之后,它逐渐演变成为罗马帝国公认的国教,成为奴隶主阶级的御用工具。这是为什么?它是怎样演变的?具体过程又如何?这一历史现象值得我们进行艰苦的研究。然而由于有关史料之依稀与模糊,目前很难作出令人满意之答复,本文仅欲就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原始基督教的演变首先表现在信徒阶级结构的变化。1世纪中期原始基督教的信徒主要是犹太社会的下层劳动群众,但到2世纪中叶《新约全书》定型的百余年间,其成员有了较大的变化。《新约全书》和基督教的早期文献反映了这一历史现象,许多奴隶主甚至社会上层人士都参加了基督教。《新约》记载当时信徒中有“尊贵的妇女”和“男子”,有“城内管银库的”,有“赛普路斯岛的总督”
等。2世纪初年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丢(Ignatius of Antioch,约35—107)在赴罗马受刑途经小亚细亚时曾在信中问候“税务司的夫人以及她全家,她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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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世纪形成的《雅各书》反映出当时信徒中“有钱人手戴金戒指,身穿华丽衣服”,有的是“衣着破烂的男人”。进入会堂后,穿华美衣服的人被“请上座”;穷人则“站在一边或坐在脚凳旁”
。这说明一批有产者和奴隶主加入了基督教,并且占据了显著的位置,他们在经济上和教义方面逐渐成为主导力量,控制了教会。
其所以产生如此的变化,究其原因主要是罗马帝国内部信仰危机之开端和保罗派基督徒在斗争中逐渐占据了上风所致。罗马帝国的建立逐渐消除了帝国内部政治和社会的差异,同时也消灭了古老的民族宗教赖以存在的基础。帝国初期,不仅奴隶的处境毫无改善,而且自由民也普遍处于无权的地位。随着公民权的扩大和政治权力的日益集中,罗马公民的特权锐减,在经济上也动荡不安,许多自由小农陷入债务的泥潭。韦帕芗(69—79)和图密善(81—96)执政时期,帝国的捐税大增,一些公民,甚至一些奴隶主均告破产。公民的思想面貌今非昔比,意志消沉与精神颓废相当普遍。其他被压迫民族则向往过去独立的生活,不满现状,但又无力改变目前的处境。许多人感到“现状不堪忍受,未来也许更加可怕。没有任何出路,悲观绝望……在各阶级中必然有一些人,他们既然对物质上的解放感到绝望,就去追寻精神上的解放来代替,就去追寻思想上的安慰,以摆脱完全的绝望处境”
。然而他们又都深切感到旧的民族神不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于是产生了信仰危机。这就为基督教的迅速传播提供了广阔的社会基础,非犹太人的信徒日增,从而在原始基督教内部出现了“外邦人”基督徒和以彼得为代表的犹太基督徒之区别。随着“外邦人”基督徒的日益增多,逐渐形成了以非犹太人为主的保罗派。
保罗派的领袖人物保罗(Paul,?—67)是希腊化的犹太人,1世纪初年生于小亚细亚的塔萨斯城。本人为帐幕工匠,其父由于为罗马承办军需品有功,获得公民权,故保罗出生即为罗马公民。他早年曾反对基督教,约37年始皈依基督教,是第二代的使徒。据《新约》记载他曾在小亚细亚、希腊和罗马传教约20年,曾代表“外邦人”教会赴耶路撒冷和彼得会晤,商讨教义等问题,由于对犹太律法和饮食规则意见不一而未达成协议,不欢而散。保罗在传教中曾七次被捕,最后被送至罗马,于67年被处死。保罗死后其门徒继续传教。该派使用希腊语,信徒中以非犹太人的中产阶级为骨干,在流传中大量吸收了希腊罗马庸俗哲学,对初期的教义进行了改造,并且与彼得派的斗争较激烈。《新约全书》中保罗派的经典《哥林多后书》攻击彼得派“传另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那一位……有另外的一种灵和另一种福音,跟我们所传授给你们的不同”
。保罗派还指责彼得派迁就犹太信徒“奉行犹太律法”
。彼得派则指责保罗派忘记了穷人。并因此保罗五次被打。“我被犹太人鞭打过五次,每次照例打39下。”
双方斗争的详细史料不足,仅知斗争的结果是保罗派基本上取得了胜利,其教义逐渐成为正统。《新约全书》中除《启示录》是彼得派的观点外,其他26篇的相当部分均反映了保罗派的观点,并且在教义和组织上逐渐控制了各地的教会。该派还进一步广泛地吸收了非犹太人的城市中、上层人士参加教会,致使原始基督教在阶级基础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原始基督教与犹太教分离后,组织与活动均很简单,只有一些分散的基督教团体,由一些游方的使徒巡回传道,反映约1世纪末年教规和教会的重要文献《十二使徒遗训》说:“凡有使徒到你们那里去,接待他如接待主,但他只得在你们处住一天,如必要时,住两天也可;然若住三天,他便是假先知了。使徒出门时,不可接受人的礼物,只可领取饼食,够他所要到的当晚住宿地即可;若他索取银钱,便是一个假先知了。”
他们的礼仪也很简单。洗礼是基督教的入教仪式和选民的标志。另外每礼拜日举行公餐,称为感谢祭,祈祷后,吃面饼和饮葡萄酒。面饼犹如群山之麦粒集合在一起,是象征基督徒的团结,他们虽然分布在天涯海角,应聚集在一起进入上帝之国。这饼“当初是麦子,曾散满在山岗,而后团和为一个,同样,但愿教会也从地极聚合起来,进入上帝之国”
。酒是经过踹踏、压榨而成,象征选民对敌人的仇恨和诅咒,
说明当时并无饼与酒是耶稣之肉与血的说教。后来在福音书中感谢祭演化为圣餐礼与主的最后的晚餐说。
随着保罗派之兴起,在流传的过程中,教会逐渐产生了召集人,称为长老或执事。他们多出自富有家庭,既有空余的时间,又能提供作为会堂的场所。另外还产生了经费管理人,称为财务官或监督,最初长老的地位在监督之上,但随富有信徒的增加和捐献财产的增多,出现了将财权与神权、管理权集于一身的主教,他们成为专职的教会领导人。最早的主教可能出现于小亚细亚,现知最早的主教为2世纪上半叶士每拿(Smyrna)的主教坡里卡普(Polycarp,约70—168)。2世纪中期,在罗马、叙利亚等地普遍出现了主教主持的教会,但教会各自立,互不相属。最初主教尚由信徒选举产生,“你们当为自己推举配作主门徒的人为主教和执事,即温柔的、不贪财的、诚实可靠而被考验无误的”
。同时,教会也产生了教阶制的萌芽,神化神职人员,认为基督召选使徒,使徒委派主教,主教授权长老。主教制与教阶制萌芽的产生,说明教会已牢固地控制在富有阶级手中。
2世纪的教会宗派林立、互相攻击,各不相属,斗争颇为激烈。至2世纪末年,在实力和宗教权威方面,罗马、亚历山大里亚、小亚细亚、安提阿和迦太基等地教会占有优势。罗马与迦太基的教会使用拉丁语,其他使用希腊语。此时的基督教已经结成了一个由许多个体教会组成的教会网,由一些经常相互联系的主教加以控制。
1世纪中期至2世纪中期原始基督教的教义与政治思想的演变集中反映在《新约全书》中。流传于世的《新约全书》的思想内容自相矛盾之处甚多,往往一件事情前后有两种不同的或相反的观点和说法。例如,把耶稣既说成是人子又说成是神;理想的国家既说在地上又说在天上;既表示仇视罗马,反对富人,又要求当帝国的顺民;既反对奴隶制度,要求平等,又说要听命、忍耐、服从。圣经学者们对这些现象做了长期研究,迄今尚未取得一致的看法。目前我国史学界较为一致的意见是: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原始基督教在流传过程中,非犹太人大量参加,阶级基础的变化,保罗派在教义中大量吸收希腊罗马庸俗哲学,特别是吸收斐洛哲学与塞涅卡哲学的结果。
斐洛(J.Philo,约前20—公元40)为亚历山大里亚希腊化的犹太人,精通希腊语与希腊文化。他将希腊唯心主义哲学柏拉图主义与斯多葛主义兼收并蓄,合为一体,借以解释犹太教教义,提出灵智论(Gnosticism,音译诺斯提主义,此字源于希腊文“Gnosis”,知识之意),1世纪时此派仅是一个哲学派别,到2世纪始发展为一个教派,其著作因被后来的基督教会视为异端,绝大多数已失传, [8] 其代表作为《智慧生活论》( On the Life of Wisdom )。斐洛的灵智论的主要内容有四:
1.非所有的人均能了解与认识上帝,仅具有灵性的人才能获得这一奥秘的知识(Gnosis)。
2.逻各斯[Logos,唯物主义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解释为规律,斯多葛学派塞浦路斯的芝诺(Zenon of Cyprus)解释为神的智慧]具有上帝的属性,但上帝与神的智慧既联系在一起,又有所不同,并把逻各斯人格化,视为上帝的长子,他是上帝及其智慧(或称为道)的产物。这一解释实际上包括了基督教的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思想。
3.罪恶来自物质世界本身,人力无法改变现状,只有借助逻各斯才能得救。
4.《摩西五经》并非历史和法律,仅是一种寓言,所以不能从字面上理解,应探讨其深刻的含意,例如“五经”主张要行割礼,实际上并非要求肉身割礼,而应理解为行心里的割礼,因为叙利亚人、阿拉伯人甚至埃及人均行割礼,但上帝并不保护他们。又如不许吃猪肉,其实并非对食物的禁令,而是属于灵性的解释,实质是要求人们不要像猪一样,顺利时忘了主,贫困时想到主。正如猪饿了去找主人,吃饱即走。
塞涅卡(L.Seneca,前4—公元65)是1世纪罗马帝国新斯多葛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为尼禄的宫廷教师。此派是晚期希腊斯多葛学派在罗马的变种,其所以“新”即因其抛弃了斯多葛学派的唯物主义外衣,集中谈论道德问题,主张尽本分,从天命,公开宣扬听从命运的安排是人类的美德。
原始基督教的保罗派从这两种庸俗哲学中吸收了大量的内容,并赋予宗教的形式,致使教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他们把上帝与逻格斯的说教逐渐演化为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教义;把人格化的逻各斯与传说中的“人子”“先知”“夫子”耶稣拼凑在一起,说他为了拯救有罪的众生,在十字架上甘愿做出赎罪的牺牲,他从来就是“神子”与“圣子”,把耶稣一生的活动中心说成是创立基督教等。这样就使原始基督教的教义包含了原来所没有的,而后来为罗马国教所包含的全部本质观念。所以说基督教并非从犹太教直接发展而来,而是希腊、罗马世界的产物。保罗派为坚持其教义曾与彼得派作了激烈的斗争,但为了保持对社会下层的吸引力,又不得不与彼得派有所妥协。因此,体现在《新约全书》中的教义是两派相互斗争与妥协的产物,也是其内容存在着许多矛盾的原因。但《新约全书》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保罗派的观点,确如恩格斯所说:“基督教事实上是自发地形成的,是这些宗派中最发达的宗派相互影响而产生的中间物,后来由于加进了亚历山大里亚犹太人斐洛的论点,稍后又由于受到斯多葛派思想的广泛渗透,而形成为一种教义。的确,如果我们可以把斐洛称为基督教教义之父,那末塞涅卡便是它的叔父。新约中有些地方几乎就像是从他的著作中逐字逐句抄下来的。”
《新约全书》的内容在2世纪中期已基本定型。它反映了1世纪中期至2世纪中期两派的斗争与融合,以及保罗派取得优势的情况,也反映了保罗派在斐洛与塞涅卡思想的影响下,在教义方面大量吸收了希腊、罗马庸俗哲学思想,以及在政治思想上的变化。《新约全书》反映出保罗派的政治思想是:
一是从反抗罗马的统治演变为主张服从罗马皇帝的统治,甘当顺民,神化皇权;二是从否定奴隶制度转化为承认奴隶制度的合理性,宣扬服从天命;三是否认地上的千年王国,把理想社会演化为虚幻的天国;四是从斗争哲学改变为宣扬无原则的忍耐与超阶级的爱。
自1世纪中期至2世纪中期《新约》定型的百余年间,原始基督教在阶级基础、组织与礼仪、教义与政治思想诸方面的演变,为其后发展成为罗马国教奠定了思想基础与组织基础。此后,它通过教会的领导人和理论家进一步向罗马奴隶主政权靠拢,逐步演化成为罗马国教。
原始基督教自2世纪中期后,继续向帝国靠拢,在此期间正统教会牢牢地掌握在保罗派手中,他们在组织上实行主教制,严密控制了教会;在思想上神化罗马皇帝和奴隶制度,从理论上论证基督教与罗马帝国利益的一致性;在行动上不断地向罗马皇帝写效忠信,表白基督教忠于帝国政府。而2世纪中期后的罗马帝国内部,奴隶制的危机已显露苗头,至3世纪出现了全帝国范围的总危机,史称“三世纪危机”,具体表现为政局动荡,经济崩溃,思想混乱,蛮族入侵,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帝国统治集团和知识界的部分代表人物也感到前途渺茫悲观失望,丧失信心,以致其中的某些人参加了基督徒的行列,在宗教中寻求慰藉。帝国当局在长期过程中,也逐步认识到基督教这一支新的力量对克服帝国思想危机的作用,故至4世纪,二者终于合流,帝国当局抛弃了过时的多神教,奉基督教为罗马国教。
原始基督教的这一继续演变过程主要是通过教父和护教学者们完成的。所谓“教父”,是基督教会对2—11世纪(天主教与东正教的分裂)期间,在制定或解释教义、巩固组织方面作出较大贡献,为后世基督教奠定理论基础的神学家的尊称。教父之所以产生于2世纪中期,是因为此时《新约全书》各篇已基本定型,并广为流传,教会认为《圣经》是依上帝的启示写成的,是经典,不能更改,但随着时代的前进,需要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对教义作出新的补充或解释,因而出现了一批神学家、理论家和护教学者,他们在这方面作出了贡献,其中贡献较大和思想纯正者被尊为教父。按时期划分,这一时期的教父称为尼西亚会议前和使徒后期教父。他们控制了教会组织并掌握了教义的解释权,特别是在政治思想方面著书立说,鼓吹基督教与帝国利益的一致性,给罗马奴隶制政权冠以神圣之光环。其政治思想的演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鼓吹服从帝国统治,俯首听命。被称为使徒后期第一位神学家的游斯丁(Justin,?—165)曾致函皇帝安东尼说:“我们比所有人众更快爽地随地随清付通常税项及临时特税……这是按照上帝的教导。……我们承认你们为世人的君王和统治者,我们祈求上帝使他们不但有统治权力,也有健全的判断”
。被尊为拉丁教会三大教父之一的爱利尼阿斯(Irenaeus,约137—202)在《反异端》第十章中亦鼓吹要甘当顺民,积极支持罗马政权。第二,神化罗马帝国和皇帝。德尔图良(Tertullian,160—230)在其《护教篇》中宣称:君主是神的代表,基督徒应像侍奉神那样侍奉君主。还说:“我们基督徒竭诚地为所有的皇帝祈求长寿,使帝国安定,老百姓讲道德,全世界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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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神化奴隶制度,为奴隶主统治的合法性作辩护。爱利尼阿斯为此辩护说“律法是为奴隶而设的……就像铁链牵着灵魂去服从诫命,使人学会事奉神”。“仆人对家主要存顺服敬畏之心……甚至对那剥夺我们财物的人,也不要计较他们的恶。”
3世纪初,亚历山大的克雷芒(Clemens Alexandrinus,约150—215)更向帝国献媚说:基督教信仰有助于对奴隶的统治,因为惧怕上帝能使人克制肉欲。尽管奴隶比主人强壮,但由于惧怕,就会接受主人的统治。在行动上,教父们一再向帝国效忠投靠,谋求罗马的信任与支持。许多教父和护教学者所写的护教篇均是向皇帝的上书,极力表白帝国与基督教的利害一致。教会愿为帝国效劳,并表示愿为皇上、帝国祈祷,盼望帝国国运长久。教父们的政治态度与效忠活动为基督教在4世纪成为官方思想统治工具打下了基础,在当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2世纪后,皇族、官吏中不断有人信奉基督教,有的基督徒还担任了省、市级的官员,基督教一度取得了半合法的地位。
与此同时,帝国当局对基督教的了解也开始深入,逐步划清了两个界限。他们认识到基督教与犹太教不同,并且在基督教中正统的保罗派与异端教派亦不同。对反抗罗马的犹太人和异端要坚决镇压,对基督教则由最初的镇压改变为基本上是宽容的政策。但有时出于政治上的原因亦间或实行镇压政策。据基督教会统计,自该教产生至尼西亚会议前共受到十次大迫害,究其原因有二:第一,基督教否认除上帝以外的一切神,包括罗马的最高神朱庇特,并反对偶像崇拜,从而触犯了罗马的宗教制度,特别是3世纪后,罗马皇权神化,皇帝自称是朱庇特之子;故否认朱庇特神也就是否定了皇帝的神圣性。第二,基督教会已发展为独立于帝国、人数日益增多的宗教团体,据估计2世纪末基督徒仅有50万人,至3世纪已有600万人,教会亦日益增多,“98年有42个教会,180年74个,325年550处”
。因此,当政局不稳,皇权受到威胁时,帝国根据政治上的需要数度对基督教实行镇压政策,但由于教会的神学家与教父一再表示拥护皇帝,恪守帝国法律,并在每次镇压后,更向帝国靠拢一步。因此,在此时期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基本政策是宽容政策。
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最后一次大规模的迫害活动是在戴克里先统治时期(245—305),前后达6年之久。戴克里先为挽救政治危机,改元首制为君主制,自称朱庇特之子,以神化和巩固皇权。但由于基督教否认朱庇特神并且在帝国内部已发展成为一支声势浩大的独立力量,在皇族中亦有一批基督徒,因此戴克里先将基督教视为异己的势力,决定予以镇压。303年,他借口其驻节地小亚细亚的尼科美底亚宫廷两次起火,疑为基督徒所为,决定全面取缔基督教。旋即发布敕令:(1)全部教堂一律拆毁,参加基督教活动者处死刑。(2)一切《圣经》、圣书上交地方官,公开焚毁。(3)教会财产全部没收。(4)自由民中的基督徒不许在军政界担任职务和享有荣誉,奴隶永不准解放。接着又发布命令,将全体教士一律逮捕,强令基督徒参加罗马多神教崇拜。由此在全国,特别是帝国东部掀起了大规模的烧《圣经》、拆教堂的高潮,据估计此次大迫害,全国约有2000名教士和信徒被杀。镇压持续了6年,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基督徒也没有被征服,相反,他们的活动转入地下,人数反而有所增加。事实说明,以暴力强制宗教信仰往往是难以奏效的。帝国东部的奥古斯都伽勒里乌斯(戴克里先已于305年退位)经历了“六年来迫害的经验……终于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最酷烈的暴政也不足以灭绝整个民族或者消除他们的宗教偏见”
,终于在311年与帝国西部的奥古斯都君士坦丁等联合发布通谕,宣布停止迫害,允许集会,释放被捕的基督教徒,镇压运动以失败而告终。
其实,在此次大规模镇压基督教以前,帝国统治集团内部对基督教的认识已出现了分歧。他们对利用宗教加强思想统治,巩固皇权,挽救思想危机方面认识是一致的,但对利用基督教抑或继续利用多神教则意见不一,帝国西部的统治者君士坦蒂乌斯及其子君士坦丁大帝较有远见,倾向于支持基督教;而戴克里先则欲在四君中突出其最高的地位,独揽“朱庇特之子”之称号,故决定对基督教采取镇压政策。但即使在303—305年的镇压高潮中,帝国西部的高卢、不列颠等地亦仅推倒教堂,形式主义地执行戴克里先的敕令,基督徒所受迫害甚微。
311年后,君士坦丁依靠基督教会和蛮族军队的支持,先后击败了西部的几个竞争者,取得了意大利、非洲和西班牙的统治权,于312年成为西部帝国唯一的奥古斯都。因此,他决心以基督教作为帝国的精神支柱和统治工具,于313年与帝国东部的奥古斯都联合发布《米兰敕令》( Edict of Milan ),其主要内容有二:(1)正式承认基督教为合法宗教,与其他宗教一样享有同样的自由。(2)基督教堂和财产一律发还。《米兰敕令》是基督教史上的转折点,也是帝国对基督教从实行宽容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转为依靠、扶植、利用的政策的标志,从此它开始与奴隶主政权合流,成为御用的思想统治工具。帝国宗教政策的改变反映了罗马奴隶制危机的加深,旧奴隶主贵族的没落,以及旧的多神教号召力的丧失。加之君士坦丁起家所依靠的力量为高卢一带的新兴奴隶主,为取得全帝国的霸权,必然寻求新的精神支柱,所以君士坦丁支持基督教是历史的必然。
《米兰敕令》后,君士坦丁为统一全帝国,继续实行扶植、收买基督教的政策,他先后诏令承认主教在教会的领导地位;部分地区的神职人员的费用由国库开支;319年宣布神职人员豁免劳役和享有免税特权,321年又通过立法使基督教会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
由此得到基督徒的拥护,特别受到了帝国东部基督教会的赞赏。君士坦丁在314—323年与东部奥古斯都李锡尼争夺霸权中也因此占据了优势,于323年战胜了李锡尼,统一全帝国,成为最高统治者。
君士坦丁大帝取得全国政权后,深感基督教在教义、经典、组织和礼仪方面尚不统一,教派争端激烈,不利于进一步发挥其思想统治工具的作用。当时正统的基督教会在教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主要有两大派:一为三位一体派,流行于帝国西部与埃及,代表人物为阿塔那修(Athanasius,约293—373),主张上帝三位一体论。其内容是耶稣既是受造物又是上帝的一部分,是圣子,与圣父同性同体。另一派为阿利乌派,流行于利比亚和帝国东部,代表人物为阿利乌(Arius,约250—336)。他反对三位一体论,主张圣子不是上帝,只是来自上帝,与圣父非同性同体,仅属于受造之物。双方互相攻击,争论激烈,几乎所有的教会均卷入了这场纷争。以君士坦丁堡为例,据说当时满城都在辩论这一问题,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都要先表明自己的观点,然后再谈具体事情。如某一人向另一人兑换一块银币,他会首先告诉你,圣子与圣父的区别。如果你问面包的价格,他将先告诉你“圣子低于圣父”,然后告诉你多少钱一个;假如你去澡堂洗澡问:“洗澡水准备得如何?”你首先得到的答复是:圣父与圣子同性,然后说:“洗澡水已经准备好了。”
由于这场辩论波及很广,不利于发挥教会的统治作用。因此君士坦丁大帝于325年在小亚细亚召开尼西亚会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统一教义,停止纷争,以及健全教会的组织和领导体制。会议出席的代表约三百人,君士坦丁大帝亲临致辞,并由其代表主持会议。决议要点有三:第一,由于赞同阿利乌观点的帝国东部部分主教曾支持东部奥古斯都李锡尼,故君士坦丁大帝决定支持三位一体派,强行决议树立三位一体派为正统,谴责阿利乌派,并决议开除阿利乌教籍,予以放逐,著作焚毁。以后虽有反复,但阿利乌派在帝国境内终至消声敛迹,后来仅流行于蛮族之中。第二,以赞同三位一体观点的巴勒斯坦凯撒利亚教会的信经为基础,制定并通过了《尼西亚信经》。主要内容为:上帝创天地万物;圣父圣子同体同质;三位一体;基督救赎;耶稣复活升天;末日审判等,
《尼西亚信经》至今仍为该教主要信条。第三,制定教会法规二十条,其中心有:确立皇帝对教会的最高领导权,按行省划分教区;加强主教制,教区领导人为主教,有授圣职之权,神职人员不许流动;各教区主教组成宗教会议,皇帝掌握该会的最高领导权;禁止教士放债取息。
这些内容说明:基督教已具有统一的教义、组织,成为由皇帝直接控制的官方机构,已从原始基督教演化为奴隶主阶级进行思想统治的工具,并与帝国政权结为一体。因此尼西亚会议标志着原始基督教的质变,实质上已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
尼西亚会议后,基督教除在罗马皇帝、背教者朱里安(Julianus,332—363)执政期间受到暂时压制外,
得到了长足的发展。375年,皇帝格拉提安宣布禁止向基督教以外的神庙献祭,废除皇帝之原罗马神庙的“最高祭司”的称号。392年,狄奥多西一世(379—395)公布法律:关闭一切异教神庙,禁止献祭活动,违命者罚款黄金25磅,没收献祭活动的房屋、土地;知情不举者同罪。是故史学家一般以392年作为基督教正式定为罗马国教之年。
原始基督教经历了300年的演变,发展成为罗马国教,这是为什么?其必然性何在?依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我们探讨这一问题的途径不是从基督教自身去寻找,而首先应从罗马帝国时期的经济、政治中去探寻。因为“‘基督教本身’没有任何历史,基督教在不同时代所采取的不同形式,不是‘宗教精神的自我规定’和‘它的继续发展’,而是受完全经验的原因、丝毫不受宗教精神影响的原因所制约的”
。这说明原始基督教演变为罗马国教首先是罗马帝国的奴隶制经济和政治的需要,是古代罗马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
(一)原始基督教的演变是罗马帝国经济、政治发展的需要。1世纪的罗马帝国,已打破了狭隘的小国寡民的共和体制,建立了代表全帝国的元首政治,调整了自由民内部的关系以适应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它在宗教的形式与思想上并未同步发展,没有产生与帝国政权相适应的新的全国性的宗教。而旧有的民族宗教已失去其存在的基础,代表以往各狭小民族的神灵在帝国时期已失去了往昔的吸引力,它不再能有效地给各族人民以信心和勇气,提供精神上的保护。罗马的主神朱庇特,不仅对帝国境内各被统治民族无任何号召力,即使对罗马公民也逐渐失去了昔日之神威。所以,尽管奥古斯都极力复兴罗马的传统宗教,神化皇权,2世纪哈德良(Hadrian,117—138)在罗马扩建万神殿,将境内各民族神灵供奉其中,以作为帝国统一的精神象征,但均未从根本上解救帝国的思想危机。基督徒的日益增加恰好说明了这一现实。因此原始基督教向罗马国教演变,逐步成为帝国的思想支柱,是罗马帝国经济、政治的需要,是其发展之产物。
(二)原始基督教自身具有发展成为罗马国教的因素。原始基督教最初是犹太教的一个革新的教派。它继承了犹太教的唯一神、上帝耶和华,这是其区别于一切旧的民族宗教的一个基本特征。而这一点则构成了日后为皇权服务,成为国教的基础。其另一个根本观念是一切时代的、一切人的罪恶都通过耶稣的一次自愿的牺牲而赎罪,从而摆脱了一切旧有民族宗教仪式的繁文缛节和大量献祭,革除了犹太教妨碍与其他民族交往的礼仪(如割礼)和生活习惯(如不吃猪肉等禁忌),从而成为向一切民族开放的宗教。因此,它具有了成为帝国各民族共同的宗教的首要条件,这也是它在帝国境内得以迅速传播的基本因素之一。“旧世界解体过程所解放出来的,也就是所扔出来的各种分子,都一个接一个地掉进基督教引力圈子里。”
所以,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非犹太人的增加,阶级基础之演变,希腊罗马庸俗哲学之渗入,教义之变化,它已经不是纯粹的东方宗教,而是希腊罗马世界“最道地的产物”
。特别是奴隶主阶级的神学家、主教和教父控制了教会后,在政治思想上的演变,它已成为与帝国利益相一致,并为奴隶制经济、政治做公开辩护的宗教团体,已具备成为帝国思想支柱——国教的条件,一旦奴隶主阶级统治集团的政治家认识到此点时,二者的合流必将实现,所以君士坦丁承认基督教为合法宗教,以致后来成为国教是历史的必然。
(三)原始基督教产生之初即具有两重性,既有反抗罗马、建立现实的平等社会理想的革命性,又同时处于救世主迷雾之下具有虚幻性与空想性。这两重性决定它存在两种不同的命运与前途:继续披以宗教外衣,坚持反抗罗马的政治派别或成为神秘宗教。尽管最初其反抗罗马的革命性占据了优势,但当时罗马帝国内尚未产生新的生产关系,奴隶制经济尚有一定的活力。而奴隶由于其阶级与时代的局限性,不可能提出与实现明确的切实可行的政治纲领,他们也不是新生产力的代表,所以当时的一切奴隶起义均以失败而告终。犹太人的起义也不例外,在受到残酷镇压、国破家亡的现实面前,原始基督教不可避免地向两极分化。
坚持反抗、继续斗争的一派惨遭打击,被迫转入地下以异端的形式时隐时现,2世纪后孟塔努教派(Montanists)、多那图斯教派(Donatistas)以及日后中世纪的诸异端教派均属此列;而在政治上提倡忍耐、服从、听命以谋取生存的一派则形成保罗派,逐渐向神秘宗教发展。由于其成员的变化,不断吸收希腊罗马庸俗哲学,并在政治上积极向帝国靠拢,而且每次遭镇压后更加驯服一步,故以保罗派为代表的正统基督教会逐渐演变为奴隶主阶级的思想统治工具是不可避免的。
(原载《世界宗教研究》1986年第2期)
[1] 参阅[英]罗伯逊《基督教的起源》,纽约国际出版社1954年版,第107页。(Archibald Robertson, The Origins of Christanity ,New York: Internation Publishers,1954,p.107.)
[2] [古罗马]约瑟弗斯:《犹太古事记》,斯克兰顿公司1905年版,第20卷,第9章,第1节。载William Whiston,eds., The Works of Flavius Josephus ,Hartford:S.S.Scraton Co.,1905,p.598。
[3] [古罗马]塔西佗:《编年史》第15卷,第44节,罗叶布古典丛书本(Tacitus,Annals,XV,44,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1)。
[4] 该书最新英译本为 Montague Rhodes James, The Apocryphal New Testamen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此书日文版译为《新约外典》。我国习称《新约伪经》。
[5] 关于这派的观点参阅[古罗马]约瑟弗斯《犹太战争史》第2卷,第8章。载于 William Whiston,eds., The Works of Flavius Josephus ,Hartford: S.S.Scraton Co.,1905,pp.673-676.
[6] William Whiston,eds., The Works of Flavius Josephus ,Hartford: S.S.Scraton Co.,1905,pp.590,683.
[7] 《伊格那丢达坡里卡普书》,第8章,第2节,章文新等编:《基督教早期文献选集》,台湾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76年版,第1部,第93页。关于其生平请参阅拉图雷特《基督教史》,哈珀出版社1953年版,第116—117页(Kenneth Scott Latourette, 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New York: Harper Publisher,1953,pp.116-117)。
[8] 其著作目前仅存四类,共13卷,收于罗叶布古典丛书。其目录见桑德迈《1世纪的犹太教与基督教》(Samuel Sandmel, First Christian Century in Judaism and Christiani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9),牛津大学出版社1969年版,第108页。
[9] 参阅Henry Bettenson,eds, 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2,p.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