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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唐朝五代十国时期的货币与金融

第一节 唐朝五代十国的货币制度

一 唐朝五代十国货币概述

从隋朝开始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到了唐朝,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其国势之强大在当时世界上具有相当大的影响,疆域也达到自西汉至唐的最空前的广大。经济上唐朝经过唐初的休养生息后,很快迎来了封建经济的繁荣景象,自唐初到中期先后出现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由此,中国的封建经济进入了全盛时期。经济的繁荣,也为货币制度的改革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唐朝既是中国历史上货币制度经历重大变革的时期,也是中国货币经济全面发展和繁荣的时期。虽然后期转向衰落,并重新出现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但货币制度仍然继续向前发展。

唐朝的货币制度的特点可概括为继承传统和开辟未来两个方面。所谓继承传统是指唐代的货币制度继承了魏晋至隋朝先进的币制革新成果,如打破了量名钱、改用年号钱等。所谓开辟未来,是指唐朝建立了新的通宝钱制,使中国封建社会到唐宋时期进入了铜钱使用的最高峰。同时,由于封建经济的繁荣,商品交换空前发展,必然要求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数量也随之增长,于是铜钱出现了钱荒,其他货币品种也随之出现。如白银在唐朝使用的增加,贸易手段方面出现了飞钱,为宋代纸币的产生做了铺垫。 总之,唐朝货币发展表现为以下三点:

1.铜钱重新成为主币,并在制度上进行了重大改革

分裂时代的实物货币、布帛、谷粟占优势,铜钱受排挤。唐朝经济发展,落后的货币既然不适应社会生产的需要,铜钱受欢迎。到北宋初年,绢帛正式退出流通领域,不作国家法定货币,国家大量统一铸造铜钱,以满足因贸易发展而不断增长的货币需求。唐中叶“两税法”后用铜钱征税,使用的范围扩大,造成了北宋后来几十年的“钱荒”,也标志着金属铸币在经济中地位加强。

2.白银使用日益广泛

中国自东汉以来,贵金属金银基本不再用于日常交易,仅用于价值贮藏。但唐朝以后,白银开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由于黄金数量少,帛绢退出货币体系,铜又不能代替贵金属,于是银用于大宗交易已是必然的选择了。

3.纸币的萌芽形态“飞钱”或“便换”

唐朝在财政或异地贸易两个方面相互需要的推动下,出现了异地汇兑的业务,其意义在于推动了信用事业的发展,为后来中国第一种纸币——北宋“交子”的出现奠定基础。

二 唐朝“开元通宝”钱制的创立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首发开元通宝钱,废五铢钱。每一枚钱称为一钱,这是后代“两”以下十进位衡法的由来。从此,钱币不再以重量为名称,而改称“宝”,如“通宝”“元宝”和“重宝”等。唐朝开创了宝货制(或通宝钱制),成为以后历代钱币的标准。通宝钱从此占据了中国货币的主要地位,流通1300多年,直到民国以后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一)通宝钱制的内容

1.开元钱的名称。不再以重量为钱币的名称,改称通宝、元宝、重宝等。开元通宝钱有两种读法,一是读成“开元通宝”,解释为“开元”是开创新纪元,“通宝”通行宝货。二是读成“开通元宝”,意为“流通的大元宝”。可能就是因为对钱文的不同解读,才出现了后代两种基本的钱文——通宝和元宝,加上当时的皇帝年号,就构成了历代铜钱的基本名称。

2.开元钱书法。钱文四字由欧阳询所写,这是钱文书写者在史书的第一次记录。欧阳用隶书写钱文,此后唐代钱文大都用隶书。中国古钱币上的文字,从秦到隋钱文以小篆为主,具体包括王莽货泉垂针篆,北周布泉玉筋篆等;少数为隶书,如李寿的汉兴钱和蜀直百五铢是隶书。隶书体的开元通宝钱为后代钱文提供了范本。从此,中国钱文书法从篆书演变为隶书,钱文更趋于美观实用。

3.大小及重量。沿用了铢两钱制外圆内方的形态,肉好皆有周郭。钱径大小为2.5厘米,币材用铜,重4克上下。一千文重六斤四两,成为以后历代铸币遵从的标准。开元钱还影响到我国计量制度,重量单位,此前1两等于24铢,1枚铜钱重为2.4铢,人们觉得麻烦,废除铢改称“钱”,1两等于10钱(即十进位制),直到清代库平一钱=一枚标准开元钱重量。

4.成色。唐以前铸钱是“即山铸钱”,即直接开采出来就铸钱。唐开元钱为后世制定了铜质钱币铸造的成色标准,即铜占83.33%,白镴14.56%,黑锡2.11%。

图5.1 开元通宝背下新月纹

5.字体图案。开元通宝是唐近300年通用钱币,文字上细微差别。初背光,“元”第二画有左挑、右挑和双挑之分,还有不向上挑的“元”字;中期的钱币背面多有日、月、祥云、飞鸟、孕星和“⌒”等各种图案;晚期的外郭较阔、粗糙。关于开元钱背面新月形图案,就新月的形状可分为仰月、俯月、斜月、孕月、双背月等多种。对于新月纹的来历有几种不同的解释。一种是甲痕说。《唐会要》记载:太宗文德后指甲长,新月形的痕迹乃是文德后的指甲在蜡模上的留痕。但也有说是太穆皇后或是杨贵妃的甲痕。这些说法,大都缺乏充分的证据,传说的色彩较浓。另一种是外来说,即新月形图案是受中亚诸国乃至古希腊钱币造型的影响。在西方,如希腊、罗马和迦太基钱币上有星月文,波斯萨珊王朝库思老二世(Khosrau,590—628年)的银币上也有孕星。阿拉伯帝国初期的钱币上也保留这一标记,且伊斯兰教以新月为教徽。总之,西方文化中两角向上的仰月象征进步和成功,因为新月要逐渐丰满下去,最后成为完全的圆月。西域商人和波斯国王都曾频繁地来到唐朝长安,有的胡人还在唐朝做了高官。可见唐朝中西政治、经济及文化的交流为星月文标记传入中国提供了方便。

(二)通宝钱制创立的意义

1.继承了汉代五铢钱的优良传统,如货币形制和发行权的统一等。货币重量单位的统一、十进位制的使用(如以文代替铢),使铜铸币发展到顶峰,进而出现了唐宋时期的“钱荒”现象,这本身就反映了铜钱使用的广泛和货币地位的提高。但是“钱荒”又会导致“钱重物轻”和物价下跌等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后果,因此,自宋朝以后中国的货币结构又发生新的变革。

2.结束了铢两钱制的历史,开辟了铸币发展的新阶段。打破量名钱的习惯,开创新的钱制“通宝”钱,消除了称量货币(纪重货币)的痕迹。此后,货币就再也不用重量单位作为货币的名称,而开始了通宝钱制,从而使中国钱币从计重过渡到了计枚行使,这种通宝钱制一直流通到清末民初,长达1300多年。

3.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使铜钱的使用在唐宋达到封建时代顶峰。开元钱发行使用十分成功,它的通行统一了全国的货币,唐初政治稳定,生产发展,唐代“贞观之治”时,开元钱币值稳定,购买力高,1斗米只卖3—4钱。

4.通宝钱制的巨大影响力。从空间维度上讲,通宝钱制对世界的辐射作用。当时甚至成为世界货币。从时间维度上讲,唐朝以后继续通行400余年。这种通宝钱制一直流通到清末民初,长达1300多年。

三 唐代铜钱的演变

唐朝的“开元通宝”钱先后铸行200多年,发行数量大、时间长,且一直保持着方孔圆形的基本形制,绝大多数为折一型的小平钱。但是到唐朝中后期,还发行了为数不多的几种钱币,其中有折十大钱和特殊的开元钱,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乾封泉宝、乾元重宝

高宗乾封元年(666年),铸行乾封泉宝钱,以一当十枚开元通宝钱。钱径25毫米,重3.3—3.5克。隶书,旋读。中国古钱中以“泉宝”为名的钱币少见,但这种钱却是中国统一的封建王朝发行正式年号钱的开始。它的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末的银圆、铜元为止。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发行乾元重宝钱。这是又一种年号钱,也是重宝钱之始。当时正处于安史之乱和军费浩大之际,财政困难,货币贬值。

1.当十钱,758年发行,径2.7 厘米,重6克,当开元钱10文,两者并行。

2.重轮当五十大钱,径3.5厘米,重12克,相当于开元钱3倍重,却值50 枚开元钱。

3.小平钱,与开元钱轻重大小相同。

民间把前两种开元钱叫 “虚钱”,把开元钱叫 “实钱”。形成了两种物价,虚价和实价。从此,中国货币史上出现了虚钱和实钱。

图5.2 唐朝乾封泉宝

图5.3 乾元重宝重轮当五十

(二)得壹元宝、顺天元宝

唐朝安史之乱(755—763年),史思明占洛阳称大燕皇帝后发行“得壹元宝”大钱,一枚当开元钱百枚,当时取“得壹”有纯正、唯一正统之意,这不是年号钱。后来,史思明觉得“得壹”二字不吉利,非长久之兆,于次年又改铸顺天元宝钱。此两种钱数量不多,前者行用不久即废,因而更少,所以钱币界有“顺天易得,得壹难求”的说法。

(三)大历元宝、建中通宝

安史之乱后,西北地区铸造了大历通宝,还有一种是建中通宝,这两种钱在西北铸造,制作不精,也较为少见。近年来,学者通过研究得出下面的结论:唐代的大历通宝和建中通宝及其别品“中”字钱、“元”字钱,都是唐代安西都护府为了坚守西域而在766—783年间铸造的。铸造地在今天的库车,全部都是官铸品,主要用于供给当时军需。

图5.4 唐朝得壹元宝和顺天元宝钱

(四)会昌开元

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铸行的背面有文字的一种特殊的开元通宝钱。当时唐朝正值内乱,经济不振,民不聊生,铜材奇缺。自南北朝以来,佛教盛行,寺院普布全国各地,并占用无数良田,庙中金铜佛像、钟磬、瓶碗等用去大量铜料。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和货币不足问题,武宗李炎一旨令下,让26万僧尼还俗,并废佛寺4600所,将铜佛像没收、熔化,铸成钱币。当时扬州节度使李绅在新铸的开元钱背面加盖“昌”字,表示会昌的年号。后来各州纷纷仿效,皆以本州地名为背文铸钱,史称“会昌开元”。会昌开元钱除扬州铸背“昌”字代表年号外,其余背面皆为州、郡名。由于背面的字是用另外刻的戳子印在砂模上钤盖上去的,所以正面文字风格迥然不同,且位置也不固定,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不少字模糊不清。由此形成会昌钱独特的风格。

公元847年,宣宗即位后,停止了灭佛行为,且将会昌年间所铸铜钱销毁,复改铸铜佛像,仍用“开元通宝”钱名,因而会昌钱留下来的不多,其中“永”字最少,次为“福”“桂”“丹”“平”等。福字一般在穿上,穿下及穿右者更少。

图5.5 开元通宝背丹

目前发现会昌钱背面有州名的有23种,钱币收藏家邱思达先生将其编成诗句以记之:“京洛兴平充越梁,丹梓桂荆鄂蓝襄,潭洪福益润宣广,清字新出扬作昌。”在京师(长安)铸的为京,昌(扬州)、洛(河南府洛阳)、益(益州)、梓(梓州)、蓝(蓝田)、荆(江陵府)、襄(襄州)、越(越州)、宣(宣州)、洪(洪州)、潭(潭州)、润(润州)、兖(兖州)、鄂(鄂州)、平(平州)、兴(兴元府)、梁(梁州)、广(广州)、福(福州)、丹(丹州)、桂(桂阳)、永(永平监)。会昌开元制作不精,轻重不一,钱径约23毫米,重3.4—3.5克。

四 唐代的金银

唐宋时代,金银制作工艺达到相当高超的水平,黄金用于打造器物、饰品以及佛、道法事祭祀、布施等有增无减,黄金的用途更加广泛。与此同时,由于工商业和对外贸易蓬勃发展,以黄金计价、估值以及用于大额赋税、大宗交易的情况又时有发生。杜甫就有“囊虚把钗钏,米尽坼花钿”的诗句。由于经济的增长,黄金的货币作用在这一时期又有所上升,但相比之下它作为贮藏、保值的作用仍是主要的。史籍对这方面的记载很多,如“天下金帛皆贮于左藏”等。元代以后,纸币逐渐流行,黄金则进一步退出流通领域。尤其是明朝,曾明令禁止民间用金银交易,但实行的结果是,白银未能禁止住,而黄金的货币地位则正式取消。

黄金货币的形制,一直是多种式样同时并行的,但不同时期又分别以某一式样为主要形式。东汉以后,除圆饼形外,铤状逐渐多起来。金铤是狭长的金钣,似大臣用的笏,一直流行到唐代。1979年山西平鲁曾出土金铤82件,金饼4件,部分刻有唐肃宗乾元年号。南北朝时期,黄金制的钱币开始出现,《南史·吕僧珍传》曾有生动的记述。这种金钱,多是仿照当时流通的铜钱的形制而造的。从出土实物看,有些金钱是从国外流入的,如拜占庭金币等。唐宋时期,金银制的钱币已较普遍,但多用作祭祀、布施、馈赠、殉葬等,与流通中的铜钱有所区别。《旧唐书·玄宗本纪》记:开元元年(713年)九月,宴王公百僚于承天门,令左右于楼下撒金钱。杜甫诗云:“何时诏此金钱会,暂醉佳人锦瑟旁。”张祜诗云:“长说承天门上宴,百官楼下拾金钱。”两宋时金银开始以锭的形式出现,这是一种砝码或绕线板的形状,为两端宽、中间窄的亚腰形。元代的金银锭又改为元宝形,即两端尖而翘起。明清时又有中锭(小元宝形)、锞子(小馒头形)以及滴珠、福珠形状。上述多种形状的黄金体,仍属于称量货币,在使用时需用秤称量,分量多者要进行截凿。

黄金的购买力,东汉以后千百年来一直是比较稳定的。金银比价,大约为1∶5,维持了相当长时间。至宋初为1∶6.52。明中期为1∶7,明末为1∶10左右。清乾隆时为1∶14左右,和当时欧洲的比价大体相当。黄金和铜钱、纸币的比价,则由于后者价值经常不稳,而变化较大。

唐代的实物货币,主要是布帛。中唐以后,布帛货币已不能适应市场交易的需要,其货币作用逐渐趋于衰退。贵金属白银作为货币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来,唐代的法律不承认白银为合法的货币,但由于交换、支付使用方便,人们多乐于使用白银,致使后来唐政府的经费也使用白银了,所以实际上白银货币在唐代已具有多种用途,如:商品交易、租税、赈济、赏赐、贡奉、军费、布施、官俸、债务等。甚至朝廷的税法都有用银的规定,如唐税制《租庸调》规定:“丁随户所出,岁输绢二匹……非蚕户,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到唐末、五代时期,白银已成为商品流通中最常见的一种货币,根本改变了过去主要用于装饰和贮藏的状态。不仅用银的范围扩大,而且用银的数量也是空前的。据一些史籍记载,人们进行贡献、济军、贿赂等活动用银,一次往往是数万两或数十万两。

唐代,朝廷就开始在税收时收纳白银,财政支出时也大量使用白银。现在考古发现,唐代时已经有庸调银、税商银、矿山银和税银。

1970年,西安发现了4枚唐代的庸调银,这是一种银饼,圆形,上刻有大量的文字,为岭南怀集等县交纳的庸调银。

1977年,陕西征集到了2枚税商银锭,也是岭南一带产银地区征收的。

20世纪50年代,西安出土了矿山税银。这是唐天宝年间的遗物,重50两,为唐代矿山税收用。

市银为征收物资改纳的银两,1970年在西安出土,重量也是50两。

现在考古还发现了唐代的银饼,1970年洛阳就有出土,面文有阴刻“二十三两”的字样。唐代的金饼也有出土,1979年山西平鲁屯军沟出土唐金饼4件。

五 唐代的实物货币——布帛

中国封建时代的上币,在发展阶段上呈现出与下币铜钱不同的特点,在唐朝及以前大致是:战国秦西汉时期普遍以黄金为上币;东汉唐朝中期以布帛为上币;唐中期以后,布帛逐渐退出货币行列,而铜钱一度成为货币家族中的唯一成员。问题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有贵金属与传统的下币铜钱相权以满足商品交换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因此,重建上下币相权的货币体系就成为必然。但唐朝中期两税法之后两个多世纪里,“建立稳定而完整的,能够适应日益发展的商品经济的货币体系的目的因金属供应数量的不合适而未能达到” 。因此,从货币体系上讲,唐中期以前是钱帛兼行,中期以后是以铜钱为基点向贵金属金银和更贱的金属铁锡铅等两个方向扩展,货币体系表现出不稳定性和不完整性。

唐代货币“钱帛兼行”的制度还是自东汉以来货币基本结构的继续,因为上币的贵金属没有真正确立,而铜钱本身又不便大额交易,因此绢帛作为实物货币是补上币之不足而出现的。

(一)布帛充当货币的表现

唐朝诗人白居易的《卖炭翁》中有“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的诗句。这说明丝织品在当时是可以当货币使用的。这里不妨以布帛来作为所有丝织品的代称,具体包括绢、绫、罗、纱、绡、锦和各种麻布等不同质地和等级的织物,因等级和质量不同,价格差别很大,其作为货币的购买力也随市价而波动。

唐朝初年,政府废五铢、铸开元,市面上的主要商品如马匹和粮食等的价格大都以绢帛来计价,贵重商品一律以绢帛计算。玄宗开元十六年(728年)规定绢与铜钱比价为每匹550钱。而帛以匹为单位计值,其大小在唐朝是有定式的,如幅宽为1尺9寸至2尺,长不过40尺,面积约为72—78平方尺。

布帛还广泛作为各种交易的支付工具,如赏赐、借贷、薪俸、租金、劳动报酬、购物付款、缴纳赋税等,如庸、调。两税法后,名义上的赋税都要交纳铜钱,实际上可通过折估以布帛代钱,后又允许直接交纳布帛。《新唐书·食货志》所载天宝年间,朝廷的收入,大部分乃至绝大部是布帛谷粟,铜钱比重不大。在总收入中,铜钱所占比重只有3.7%。政府开支也大都用帛,官俸一半以匹段,行政费用、军费以绢帛为主。

古代作为上币的金银,总是被人们用作价值的贮藏手段,而唐朝的布帛作为上币也不例外。唐朝人们储藏财物,在金银数量不足时,也用绢帛,关于这方面的记载是很多的。《独异记》中载:一次唐高宗问富人王元宝有多少财物,答曰:若将家中所藏帛布系于终南山的树上,每树一匹,“南山树尽,臣帛未穷”。虽然故事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但据当时诸多正史文献记载的布帛储存情况看,也绝非毫无根据的夸张之辞。

(二)布帛货币性能的消退

布帛作为货币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在唐朝前期表现较为明显。到盛唐时期以后,随着经济的繁荣,铜钱的铸造量大增,布帛的货币地位开始动摇,并逐渐退出货币体系。

布帛和铜钱构成的货币体系结构是不正常的。布帛作为货币只能是补金银等上币一时不足的代用品,但自东汉末至唐中叶由于商品经济一直处于低潮而使这作为代用币布帛的存在被延缓了长达6个世纪之久。其间,始终没有“价值较高的金属变成货币”,以填补黄金退出货币行列的空缺,布帛虽长期代替贵金属充当上币,但其自然属性并不适于作币材。一旦商品经济重新获得发展,货币结构的缺陷对货币自身及政治、经济、社会等的影响很快就会表现出来。

布帛作为实物货币,其落后性表现为:不耐久藏,存放时间久了会腐败损坏;易污染破裂而损坏其价值;不易分割性;有多种不同的品级使其价值难以确立。这些都是布帛作为货币的不足之处,毕竟布帛还是实物货币,随着商品贸易的扩大,其地位终将由金属货币取代,“货币天然是金银”,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唐中后期,铜钱严重缺乏,以致出现了“钱荒”。朝廷一再颁布钱帛兼行的法令,但没有用,布帛的货币地位越来越难以维持。

布帛地位的变化以“两税法”的颁行为转折点。

先来看看两税法颁布的背景。自东汉到唐中期以前中国封建社会商业经济不发达的原因有二:一是世族制,二是均田制的颁行推广。 南北朝兴盛的世族制度,到了唐代中期已如强弩之末。均田制自北魏太和年间以来之所以屡废屡兴,在于多次战乱造就众多无主旷土以供给授,一旦出现长期和平,无主旷土和新垦土地供不上给授日益增多的人口,均田制就难以维持。民间土地买卖日益兴盛,禁止土地买卖的均田制趋于瓦解。这样,唐政府为解决财政税收问题,于德宗建中元年(780年)颁行了两税法,结束了均田制。这样,到唐中叶不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两大因素已不复存在,从此,商品经济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两税法实质是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租庸调的新税制,户税按户等级高低征钱,地税则按亩征收谷物。每年按夏秋两季征收,故名“两税法”。它的颁行标志着土地私有制的重新确立。这一变化,从两个方面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按照法令土地可以重新作为商品进入流通,进入流通的土地是价值很高的商品,这大幅度增加了流通中的商品价值总额。另一方面,江南的经济作物普遍种植,这也大幅度增加流通中的商品价值总额。由此推动商品经济在唐中叶进入新的发展高峰。商品经济的发展,必将冲击和影响着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其中包括了货币。

货币本身结构的变化也增大了对货币供给的压力。两税法颁行后,布帛逐渐退出货币行列重新成为普通商品,“钱帛兼行”的货币体系瓦解。曾在相当程度起过“上币”作用的实物布帛,一旦退出了货币行列而加入商品之中,便成为“流通中商品价值总额增加”的一个因素,这极大地改变了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与商品之间的数量对比,这一增一减,全社会对货币的需要便迅速增加。

由以上分析可知,两税法使土地重新成为商品进入流通,增大了全社会商品总额;商品经济的持续发展又对货币供应提出持续增长的要求。而在贵金属没有真正进入货币体系之前,布帛已然退出,使唐朝中期以后货币供需矛盾异常突出,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很快陷入窘境。这种窘境表现为两税法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货币流通问题:两税法以前的长期物价上涨和钱轻物重;之后的钱重物轻,进而形成严重货币不足——“钱荒”。

六 唐代的货币流通

唐朝存在的290年间(618—907年),大致以安史之乱将其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为唐朝政治、经济的繁荣时期,后期由于战乱,经济衰退,货币制度也随之走向混乱。前期,唐朝货币流通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恶钱流行,私铸泛滥现象严重。后期出现了通货膨胀与通货回缩交替发生的情况。

(一)私铸恶钱问题及政府对策

盛唐几十年出现的货币流通问题是货币贬值,表现形式是铜钱减重,其根源是私铸泛滥。唐初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的百余年间,政治稳定,社会生产迅速,唐朝逐渐进入鼎盛阶段。其间,货币流通基本良好。但自高宗武后开始,由于内外用兵,财政负担沉重,朝廷大肆搜刮财物,致使私铸纷起,出现了私铸恶钱流行的现象。在江南一带,因为盗铸多发生在深山老林或湖泊、海上等隐秘之处,州县官府难以查禁。由于私铸钱滥恶,成色较差,又与官方好钱并行使用,很快出现了现在人们常说的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这严重地阻碍了商业经济的正常发展,也影响到朝廷的税收。一时间,恶钱泛滥危害甚大。

私铸恶钱泛滥的原因是什么?似乎唐初出现的私铸现象与历代私铸产生的背景有所不同。过去私铸的发生往往与以下因素相关:或是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之时,如魏晋南北朝时的分裂和战乱,或是国家经济政策不当所致,如新莽、三国孙吴时铸造的贬值大钱,东晋南朝的减重鹅眼钱等。

唐初私铸恶钱的形成原因有所不同,一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经过隋末唐初的战乱之后,获得了长期的休养生息,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直到唐的开元、天宝年间,全国商业活动的规模和种类都有了新的发展。而落后的实物货币绢帛不能适应商品经济更高水平的要求,客观上要求更多的铜币投入流通,这是货币供需矛盾的一个方面。二是赋税征钱数量的扩大。唐代金属铸币地位有所提高,流通、贸易及财政领域里人们都愿意接受铜钱,唐初的租庸调只收粟帛,这时发生了变化。先开始征收户税(纳钱),数额增加了,再就是以铜钱纳资代役,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方面。

由于商品经济发展和赋税征收货币量的扩大,而铜钱的铸量有限,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铜钱供需矛盾突出,“公私之间,给用不赡”。私钱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才开始严重泛滥开来的。

为解决困扰人民生活的这一社会问题,唐政府曾采取以下措施来阻止恶钱流行。

第一,收买恶钱回炉重铸。高宗显庆五年(660年),官方以好钱与恶钱1∶5的比价来收兑恶钱,但民间反把恶钱藏起来,因嫌钱作价太低。同年又把比价改为1∶2,也没收到效果。政府这项政策暴露出缺陷,一方面是好钱和恶钱的比价不把握,太高与太低都不合适;另一方面,国家财力不足,政府只能在京师一带收兑,无法把范围扩及全国去。因此,唐政府在这一时期曾多次下令禁私钱,但往往是屡禁不止;对回收恶钱也投入很多,但总是越收越多。最后,由于唐朝的通货膨胀严重,政府再也无暇顾及恶钱的问题了。

第二,扩大铸炉数以增官钱。这项措施是与收兑措施并行的,且应该是最主要的措施之一。因为增加官铸好钱,恶钱自然就没有市场了。但唐在开元以前,官炉所铸每年不过十几万贯钱,开元年间有所增加。到玄宗天宝年间朝廷才大兴铸炉,甚至曾征调农民来铸钱。当时全国共有99座炉,每年铸钱32万缗,这是唐朝最高的岁铸额。官铸铜钱数量的增加,对缓和铜钱不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三,允许部分恶钱存在。唐前期之所以对私铸恶钱禁而不止,其原因就是在流通领域存在较大的货币需求量,也就是商品数量的增加所致。官铸铜钱尽管逐年增加,但仍不足。如天宝十一年(752年),朝廷曾用几十万贯好钱来收回私钱,商贾们反而觉得不便,可见当时生产与交易之盛兴就加大了对货币的需求。加之官府铸钱因盈利太少而缺乏继续铸钱的积极性。私铸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铜钱短缺的矛盾,因而朝廷在某些时候又采取宽容政策,一面禁私铸,一面又默允部分质量好的恶钱在市面上流通。

(二)肃宗、代宗时的通货膨胀及对策

肃宗时正值安史之乱,北方大片领土变成硝烟弥漫的战场,战争持续数载,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为支持庞大的军费开支,已是府库空虚。只好通过卖官鬻爵、增加捐税等办法来筹资,但无济于事。唐朝廷随后便开始发行贬值货币——乾元重宝大钱,大搞通货贬值,致使随后的物价飞涨几百倍之多。

唐代宗即位后,安史之乱平定,由于战争太久,破坏太大,生产尚待恢复,物价仍然居高不下。杜甫诗中有“岂闻一绢直万钱”的句子,可见当时通货膨胀的严重程度。永泰二年(766年)朝廷招考进士,元结出了一个题目问:为什么往年粟一斛400钱还算贵,近年500钱还算贱?往年帛一匹价500钱算贵,近年价2000钱还算便宜?可见粟价比战前上升到原来两倍,帛价则在五倍以上。由于物价上涨过高,朝廷的实际收入下降了,因为通货膨胀时,收入的增长速度总是慢于物价上涨的速度;而朝廷税收也因货币购买力的下降而减少,尽管朝廷增加税收数量,但增加额抵不过货币贬值的幅度。因此,唐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财政经济措施来抵制严重的通货膨胀。

1.改革税制以增加收入

主要是增加新税,如代宗永泰二年税青苗地头钱;大历五年(770年)实行榷盐法,对官盐实行加价,从每斗110文升到310—370文,后来盐税越来越高,占每年总收入的一半;停收什一税。德宗时推行“两税法”,规定用铜钱交税,以此来回笼货币。这是唐朝廷增加国库收入重要方法。

2.大量屯田以增加粮食产量

大量屯田、营田,让军队就近开荒种地,解决军粮,减轻国家负担。同时募人营田。

增加官府铸钱。这与增发纸币不同,因为铜钱本身有价值,膨胀情况下,买卖双方只用虚钱计价,实钱并不上市。大量铸好钱流通,对稳定币值与物价有好处。代宗在大历四年(769年)开始增设官炉铸行“大历元宝”;后来又禁止民间私毁铜钱、私铸铜器。德宗又发行了“建中通宝”。以上两项是政府财政政策中“开源”的办法。

3.紧缩财政以减少支出

财政政策中“节流”措施就是紧缩政府开支。具体包括裁减官吏,削减“职田”;令寺庙僧尼还俗;高官提倡节俭,反对奢华之风。

实行各项措施后,随着生产的恢复和贸易的增加,物价开始平稳,币值回升,物价回落,“币轻物重”现象得到解决,但随后唐朝的货币流通又走向另一个极端——钱重物轻和通货紧缩现象。

(三)唐后期的通货紧缩

唐德宗贞元年间(785—805)开始出现“钱荒”,就是货币经济中铜钱短缺现象,引起唐后期60年之久的“钱重物轻”和通货紧缩问题。其表现为物价下跌,如《新唐书》卷一六五中说:“大历中,一缣直钱四千,今止八百。”就是说绢价在代宗时一匹4000文,到贞元十九年(803年),跌至每匹800文,仅是原来的20%。

1.钱重物轻产生的原因

钱重物轻的原因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就是铜钱供应量的减少和需求量的扩大,这使得货币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剧了通货紧缩程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百姓销钱为器。销毁铜钱铸佛像、制器物。代宗时市面上大小钱平价流通,民间熔钱一千文得铜六斤,可售铜料价三千六百文,获利三倍半;若再制成器物销售,获利还高达四倍多。 这是对前一阶段通货膨胀自然调整的结果。通货膨胀之后,人们对货币失去信心,使货币购买力的下降程度超过了减重程度,即铜钱的市值低于它的币材价值,民间私铸也减少了,因为销钱为器更有利可图,人们就不再违禁铸钱了。这样私销铜钱现象就必然会发生。

(2)富人囤积,窖藏成风。秦汉以来的官僚、贵族和富商们都以贵金属金银为价值贮藏的主要对象,唐后期通货紧缩时,铜钱也加入贮藏品的行列。越来越多的人用铜钱来作为贮藏手段。一些王公大臣囤积的铜钱数目相当可观,有的一家就有几十万贯,民间富户亦也有窖钱之风。在出土的当时私家窖藏中,有一只大木船盛满了铜钱。因为藏钱流行,当时买卖房地产时,除正常价格外,往往加上“掘地价款”;付款后买主挖出来的铜钱,归自己所有。这样就有大量铜钱退出流通领域。

(3)朝廷减少铸钱,用铜大增。朝廷铸钱数量减少,天宝年间岁铸铜钱32万贯,到宪宗、文宗时仅十几万贯。而宫廷又大量建造佛寺,用铜来铸佛像、钟磬、法器等,消耗了大量的铜料。代宗时分量较重的乾元钱和重轮钱多被销熔成佛像。

以上是导致市面流通钱币减少的主要方面。

(4)税收用钱增加。中唐的两税法是唐朝货币由通货膨胀向紧缩的转折点,因为两税法的内容就是租税的货币化。实行“两税法”后,对铜钱的需求明显加大了,先是田赋收税一度全用铜钱,后来扩大到商税、茶税、盐税等其他税种。人人要用铜钱来纳税,而政府又收进的多,投放的少,铜钱的供需矛盾形成;富户、豪门趁机囤积,于是社会上窖藏风起,加剧了铜钱供需紧张状况。《新唐书·食货志》载:“自建中定两税,物轻钱重,民以为患。”“物价愈下,所纳愈多……虽赋不增旧,而民愈困矣。”白居易《赠友五首》诗这样描述两税法:“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殚。贱粜粟与麦,贱贸丝与棉。岁暮衣食尽,焉得无饥寒。”两税法以货币纳税,但钱荒使纳税受阻,实际上两税法推行30年后就废弃了。

(5)用钱区域扩大。从国内来看,以前不用铜钱的现在也开始使用,“大历以前,淄青、太原、魏博,杂铅铁以通时用;岭南杂以金、银、丹砂、象齿” 。商品经济发展,使用金属货币的地区扩大了。另外,城市商业、贩运贸易、农村集市贸易日益兴旺,需要流通中投入更多的铜钱。从对外贸易交往来看,唐朝无论是陆上还是海上交通畅达,对外贸易交往超过前代任何时候。这样,通过外贸而流出的铜钱也较多。唐代中后期的国际贸易发展更快。除了传统的西北草原丝绸之路外,由东南沿海向东亚、东南亚、西亚,甚至非洲、美洲海岸海上丝绸贸易之路更为活跃,大量外商“胡贾”到中国来做买卖。中国在对外中经常处于入超,因此支付金银和铜钱数量相当可观。

上述几点又是铜钱需求增加的主要方面,由上分析可以看出,唐后期的铜钱供不应求,产生了“钱荒”“钱重物轻”,通货膨胀变成了通货紧缩问题。其间藩镇豪商囤积以牟利,而人民倍受其苦。为此,唐政府采取措施,加强对通货紧缩的治理。

2.唐政府解决通货紧缩的办法

(1)铜钱数量增加。首先增加铜料以扩大币材数量。唐贞元九年(793年)政府下令鼓励民间开采铜矿,禁止民间销铜为器,并由官方统购铜材。宪宗元和年间开采郴州等地的铜矿200余处,并增炉鼓铸。由于寺庙占用大量田地,容纳众多僧尼,却不纳税,造成政府收入锐减。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下令禁佛,拆毁佛教寺院多所,让大量僧尼还俗,并没收寺院佛像、铜器,铸造会昌开元钱。 通过以上措施,市场铜钱的数量大为增加。

(2)流通速度加快。颁布“蓄钱禁”的法令,限制私人储钱量,让更多的铜钱由窖藏中回到市面流通,加速货币流通,减轻货币供给量不足的压力。如宪宗元和十二年(817年)规定官民私贮现钱若有超过5000贯的,超额部分在两个月内购买实物储存,否则将被没收。但由于囤积者多为豪强大户,政令往往难以推行。虽经多次调整放宽,如穆宗长庆四年(824年)放宽期限到一两年,限额为1万至20万缗,但终究收效不大。

(3)钱币征收减少。由于赋税中收钱过多,这不符合封建社会自然经济发展的要求。也给百姓带来沉重的赋税负担。穆宗长庆元年(821年)下诏,允许两税,榷酒钱按各地物价来折纳粮食、布帛等实物。

这些措施的实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货回缩问题渐渐缓和下来。但唐朝末期,由于政治腐败,地方割据严重,货币流通重新陷入混乱,民间甚至恢复实物货币,有些大额支付开始使用白银。

七 五代十国钱

唐宋皆为统一时代,在两者之间,出现一个短暂的分裂时期,即五代十国。从公元907年朱温篡唐到960年北宋代周,凡五十余载,北方中原一带先后出现了五个王朝和十五个皇帝。这是中国历史上又一次大分裂、大动荡的时期。“货币经济在这一时期暂时衰落,可以视为铜钱走向极盛过程中的一个反复。” 因为铜的缺乏,各国发行的钱币数量不多,且常发行不足值的当十、当百、当千和当万的大钱。甚至用铁、锡、铅等合金铸钱,把它们和旧的开元钱、大钱、谷物、布帛混在一起用,是货币流通非常混乱的时期。

(一)五代钱币

以中原为中心的北方大部分地区,先后出现了五个政权,依次为梁、唐、晋、汉、周,史称五代。这五个小朝廷,更迭频繁,且与南方政权形成割据对峙局面,各方战事不断。政局混乱,经济衰退。铸钱不多,有关铸币的记载也较少。后梁和后唐基本沿用了开元钱。现分列如下。

1.开平元(通)宝。开平元宝大钱是后梁太祖所铸,钱文旋读,字体不太工整。这种货币现存没有几枚,特别珍贵。有的学者认为清泰元宝钱也是后梁所铸。

2.天成元宝。后唐明宗李嗣源的钱币,为小平钱。铸行时间不详,史书无记载。约为开平、天成年间所铸。

3.天福元宝。后晋高祖石敬瑭所铸的小平钱,钱文旋读。石敬瑭曾以燕云十六州割让给契丹来换得儿皇帝之位(936年),并对契丹纳岁贡帛三十万匹,但仍未能保住其长治久安。947年,契丹入开封,后晋仅存十年后灭亡。石敬瑭割地卖国,为人所不齿。为了缓和国内矛盾,高祖在天福三年(938年)颁布“天福元宝”钱样,铸造了五种“天福元宝”,这种钱现在存世很多,基本上分成两种,一种为政府官铸,一种为民间私铸,官铸比民间私铸的要好得多,但较少见。因为官方允许官民自由铸造,轻重随意。

4.汉元通宝。后汉政权仅存四年,后汉高祖刘知远铸行“汉元通宝”小平钱,形制较好,流通数量稍多。钱文直读。

图5.6 后晋天福元宝

图5.7 汉元通宝和周元通宝

5.周元通宝。后周世宗柴荣发行的小平线。在五代钱币中,周元通宝是数量最多、影响最大的钱币。后周的政治经济情况较前四代大为好转。周世宗为发展生产而颁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后周改革为后来北宋统一中国准备了条件。其币制改革内容包括:将铸币权集中于王室;严禁民间私铸;铜材由官方统购统销。为补铜料之不足,世宗在显德二年(955年)下令废天下佛寺3336所,收其铜像、铜器以熔铸成铜钱,并禁止铸造使用铜器,所以周元通宝数量较多。这是继唐武宋灭佛以来又一次毁佛寺收铜铸钱之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唐以来铜钱短缺的严重。后代有些迷信的人,认为周元通宝是用佛像铸的,佩戴在身上可以消灾祛病、辟邪,甚至还能助产。因此后代出现了不少仿铸品。周元通宝钱,阔郭、工整,钱径25毫米,重3.5—3.6克。钱背有月纹和星月纹,形制较好。

(二)十国钱币

十国地处江南,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北方的五代。

1.南唐

南唐由徐知诰建国。937年初建时,国号大齐,不久恢复李姓,改国号大唐,史称南唐。到李璟在位时(943—961年),国势盛昌。南唐的文化和经济在十国中是比较发达的。这样为仿唐朝盛世之制,南唐铸造了我国的第一种对钱——开元通宝。所谓对钱就是将一种货币的文字用两种书体来书写的货币,南唐铸造的开元通宝钱用的是篆书和隶书。这种对钱后来在北宋盛极一时。南唐开元钱与唐朝开元钱相比,特点有:文字小而紧凑,笔画肥短;形制略大,钱径约为2.6厘米;制作工整、精致;外缘较宽,可达0.2—0.3厘米;都有隶书和篆书两种字体。所以称为对钱。

南唐还铸造了大量唐国通宝、大唐通宝和永通泉货大钱。

说起南唐的李煜,人们都知道他那“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名句。李煜所处的南唐时代,国土日少,经济衰败,李煜只好大铸铁钱来维持社会经济,铁钱与铜钱并用,民间纷纷以1枚铜钱换铁钱10枚,百姓将铜藏起来,大量铜钱被商人运出境,于是政府立即规定1枚铜钱兑换10枚铁钱。结果私铸风行,物价大涨。

2.楚

十国中割据湖南的楚王马殷铸行了“天策府宝”大铜钱和大铁钱,这是他接受梁太祖“天策大将军”称号时铸造的。马殷还铸造了“乾封泉宝”大铜钱和大铁钱。这两种钱都是铁钱较多,铜钱较少。且铜钱与铁钱之间有固定的比价,为10枚值1枚铜钱。据说马殷接受高郁建议,大量用铅、铁铸钱,并且不征商税,外地商人来此卖掉货物,再用当地的铁钱换取特产带回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湖南生产、贸易的发展。

图5.8 篆书小字唐国背巨星

图5.9 楚天策府宝

3.前蜀、后蜀

907年朱温篡唐后,西川节度使王建割据于四川,建国号为蜀,史称前蜀,前蜀的王建虽割据了19年,却铸造了四种货币,即永平元宝、通正元宝、天汉元宝、光天元宝。其中以永平元宝最为少见。其子王衍铸有乾德元宝、咸康元宝两种钱币,可见前蜀的货币经济还是比较发达的。后蜀的孟知浩、孟昶父子还铸有“大蜀通宝”“广政通宝”。先后割据四川的王氏、孟氏政权,这个地区在五代十国时期战乱比较少,境内相对安宁,地方也比较富裕,称为“天府之国”,所以发行的钱币相对多一些。

图5.10 光天元宝和天汉元宝

4.南汉

南汉的刘氏政权在广州,刘龙铸“乾亨通宝”和“乾亨重宝”铜钱,后来又铸造了大量的乾亨年号的铅钱,这是我国第一次大量铸造并流通使用的铅钱。

5.闽

福建在当时为闽国,闽王王审知称王后的第八年(916年)开始铸造货币,一开始铸造开元通宝,钱背后加一“闽”字,为大铜钱,后又铸造大铁钱和大铅钱。闽的汀州宁化有铅矿,闽即用此铸钱。其后王曦铸永隆通宝大钱,也有铜、铁、铅三种。

第二节 唐代信用关系与金融事业

唐代进入中国封建经济发展的繁荣时期。国内政治和经济长期安定,商业贸易发达,形成了如长安、扬州、成都和广州等人口在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大城市。都城长安有东市、西市,其他城市的商业也很繁盛。传统的陆上丝绸之路,以长安、洛阳为中心,与中亚的贸易进一步发展。汉朝时以陆路为主;南北朝时以海上为主,陆上受战乱之扰受阻;唐朝时陆海商道畅通,来唐做生意的外国商人中,前期有波斯人,后期主要有大食人(阿拉伯人)。在此背景下,唐朝的货币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从而产生了中国最早的金融市场——京师长安的西市。

在这个金融市场中,进行着各种信用活动,像私人典当抵押借款的“质库”,国家经营放款的“公廨”,有负责收纳、保管个人财物的柜坊、寄附铺和各种商店,有从事兑换、买卖生金银的金银店;有办理汇兑业务的官府和商人组织。金融业务相当齐全。

唐朝金融事业的发展可从贷款、存款、汇兑和货币兑换业四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 放贷业务的扩大

1.官营高利贷——公廨钱

公廨钱起源于隋朝,又叫“公廨本钱”“食利本钱”等。经营公廨钱取利的活动叫作“捉钱”。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在京师设公廨本钱,由各司的令史主持,称“捉钱令史”。每人给以本钱4万—5万文,每月纳利钱4000文,相当于月息8—10分。政府利用利息收入来作为官吏的料钱(津贴)。

唐朝各代皇帝在位时,都设置了捉钱令史来负责这项事务。“令回易纳利,充官人俸。” 但公廨钱曾多次罢去又几度恢复。玄宗开元年间,每一经营者的本钱是5000文,而利息降至月息7分及6分。穆宗长庆三年(823年)诸司食利本钱共84500贯,利率进一步降到月息4分。但是公廨本钱到唐后期日益遭到败坏,因为是不少官吏从中贪污,加上许多商人投资合股,中饱私囊。

可见,唐朝对公私放债的利息率是有限制的,各个时期的利率不同,从每月7分到4分不等,呈下降趋势,可能是唐朝后期钱重物轻、通货紧缩的经济形势所致。因为市场不景气,银根紧,很少有人愿意借款,只好降低利率。官府始终不收取复利。

2.私营高利贷及其立法

唐朝的私人高利贷与南北朝时有所不同,经营高利贷者的构成发生了变化,由过去主要是富商、皇亲国戚和高级官吏,扩大到“蕃客”“贾胡”,就是外国商人。放贷方式多种多样,如唐初王公、官僚纷纷放贷取利,利息什一。有些高利贷者放款给在京在新选官吏,待任后归还,名曰“京债”。此外,放债对象亦非常广泛,包括衣冠子弟、军官、商人、百姓等。

根据是否需要担保品,可将高利贷分为两种,即信用放款和抵押放款。信用放款,是放贷者对借款者较信任,可不用抵押,但一般要立契约,并找人担保方可。抵押放款,当放贷者对借款人不信任时,借者必须提供相当财物来作为抵押,才肯借到钱款。抵押品种类较杂,有田地、房产、金银等,甚至还有人身抵押,就是拿人身作为抵押,若不能及时还钱,就卖身作奴。以人身作抵押,是古代高利贷常见的现象,这反映了中国古代高利贷利率之高,也反映了高利贷对广大贫民剥削的残酷性。

抵押借款中,最典型的是“质库”,当铺的抵押借款。在南北朝时,所见的基本上就是寺庙兼营典当业务,可它在唐朝时已经是独立的私人事业了。当时政府规定不得随意变卖抵押品,对于过期不赎的东西,可以在报告当地官府之后予以处理。

关于私营高利贷的立法,古文献中见到的不少,其中相当一部分与利率有关。如武则天长安元年(701年)规定:“负债出举,不得回利作本,并法外生利。” 这里明确提出放贷不准“回利作本”,就是不许按复利计息。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年)完成的《唐六典》中说:“凡质举之利,收子不得逾五分,出息债过其倍,若回利充本,官不理。”为唐以后管理利率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 存款的金融机构

以前的商人和百姓,对于闲置的资金,除了自己窖藏外,寄存在亲友家或寺庙里的事情也很普遍。到了唐朝时,由于商业发达,商人经常携带大量现钱到市场买卖货物,既不方便,又不安全,于是便存入商店,由商店代为保管,也有存入药店或外国人开的波斯店的,这便是最早的存款和保管业务。在这些商店、药店中,有一种接近于专门办理存款业务的机构,就是寄附铺,还在柜坊。寄附铺以办理存款为主要业务,兼营商业,这是最早的存款机构。

1.柜坊

南北朝商人外出到他乡贸易,寄宿在旅店,带来买货的钱,数量巨大,会有很大的风险。

到了唐朝,由于商业的发展,市场上有了专收存款的店铺——柜坊。与南北朝相比,唐朝柜坊在经营业务和存款目的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

(1)两者经营对象不同。南北朝时,寺庙管财物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官僚、贵族、富豪等;唐朝时,柜坊的存款对象主要是本地或外地商人。他们主要是接收本地和外地商人的经商钱财。

(2)两者经营的目的不同。南北朝时,人们将钱财存入寺庙或亲友家中是为了保险和避乱,和商业没有直接的联系;唐朝时,柜坊的存款是商人为了在市场上交易时付款方便,免去随身携带的麻烦。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反映。

由于存款业务的扩大,一种重要的信用工具产生了。这就是书贴。可以说,它是世界上最早的支票,是存户向寄附铺或柜坊发出的要求付款的通知书,商人、百姓在柜坊中存款的数目多少不等,有达百贯、千贯,甚至多达十万贯以上。取款时,也不必存户本人去。可以凭借书贴让柜坊支付给第三人。这种书贴是临时写上去的,而不是事先印好的空白格式,书贴由存户本人写上付款数量、收款人姓名、出贴人姓名、出贴日期等项。有时甚至可以凭存户的信物支取款。这些表明它还是比较原始形态的金融工具。

2.寄附铺

寄附铺是一种寄售商店,办理客户寄存东西和出售寄卖的各种货物,收取手续费,像长安西市的“景先宅”;寄存出售各种首饰、玩物和高级服装,也代为保管商人和百姓的金银和各种贵重物品。

唐代的法令禁止利用受寄托物支放高利贷或者经营商业,只能在暗中进行。客户存钱是交纳保管费还是领取利息,史无详载。

三 汇兑事业的产生

汇兑事业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古巴比伦在公元前9世纪就有了类似汇票的工具,若甲地某人在土简(泥版)上写明某时由乙地某人付款若干,附带利息。这种办法是因为运输大量现金不便时产生的。中国在唐代才首次出现汇票这样的金融工具,也就是说唐朝是中国古代汇兑事业的开始。这比西方晚了许多。

唐朝汇兑产生的原因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出外经商时感到大量铜钱携带很不方便,又因钱币缺乏,有的地方禁止钱币出境,于是便发生了异地汇兑的办法。

唐朝的汇兑工具(汇票)叫飞钱,又叫便换。《新唐书·食货志》载:“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经营这种业务的有官府,也有私人。唐朝汇票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进奏院”等各种驻京机构的存在为汇兑提供方便。当时各道的地方政府在长安都设有“进奏院”,各军、使也设有办事机构,专司同中央政府的联络。这些就是各地的驻京办事处。过去,外地商人在长安做生意,出货后大量携钱回家不便,也不安全。有了进奏院以后,商人在京出卖货物后,如果不愿或不能带现钱回家,就将钱交给家乡所在道的进奏院,进奏院开出一张票券,上面写着付款的数目、日期,付款人的姓名等,一半交给付款的商人,一半寄回本道。商人回到本地后到相应的机关合券核对,如果无误,便可领回现款,汇兑就这样产生了。结果是汇钱的人回家取钱既方便又安全,进奏院也可以用这笔钱在长安交纳本道上供的赋税,省得再从外地跋山涉水地运送钱财进京。这种汇兑,好像在两地飞来飞去,因此而得名“飞钱”或者“便换”。它属于有价证券,可以说是纸币的萌芽形态,但与纸币不同的是,它不能购物、纳税,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第二,各地禁钱出境是汇兑产生的又一背景。唐朝中期两税法实行后,出现严重的钱荒,各地州县下令,禁止本地铜钱出境,但这项措施并没有缓和“钱荒”的局面。禁钱出境令破坏了各地贸易的开展,造成“商贾皆绝”的不利局面。当时白银数量很少,还不能作为主币来代替铜钱在经济中的作用;绢帛作为货币,其落后的一面已不能适应新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因而人们不愿接受。这样,在无奈的情况下,“飞钱”这种新交易媒介就产生了。

第三,南北方商品物资的大流通推动了汇兑事业的发展。京杭大运河是南北交通大动脉,在运河沿线也产生了许多商业中心,如扬州、苏州、杭州等。“吴、越、扬、楚盐廪至数千,积盐二万余石。”江浙产盐之地,设有四场十盐。“岁得钱百余万缗,以当百余州之赋。” 唐中后期,饮茶逐渐在北方成为一种时尚,人们不论地位高低贵贱,一概饮茶。而茶叶的产地在南方,一方面北方商人去南方贩运货物,要携带大量钱财;另一方面,四川、江南的茶商来京师长安等地出售茶叶后,也需要带钱回家,双方都有铜钱的运输问题。政府禁钱出境后,这样的铜钱运输也被禁止了,于是飞钱、汇兑事业正是应各地物资交流的需要而产生的。

飞钱的产生,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的要求,为北宋纸币交子的产生奠定了很好的信用基础。

经营飞钱的有地方政府和军队的驻京机构,也有私家大商人、大官僚,汇款一般是平价汇兑,不收汇费,唐朝政府曾在元和六年(811年)下令禁止公私办理飞钱,后来反而引起了大量铜钱被带出长安,人们更加藏钱不出,促使物价下跌得更厉害;因此,又在第二年解除了禁令。中央政府也开始兴办“飞钱”,由户部、度支、盐铁三司专门办理。起初,每贯(千钱)要收汇费百文,即1/10;商人们嫌汇费太多,无人办理,只好改为“敌贯”——平价汇兑,不收汇费。官府营办的汇兑保持到唐末,后来因为政治腐败,常有留难、拖延不付铜钱的现象,因而逐渐衰败了。

四 金银钱的兑换业

兑换是金、银、钱之间的兑换。唐朝的币制是钱帛本位制,黄金主要充作保值手段,白银已开始作为货币流通,因此,金、银、钱就有相互兑换的事情,兑换业务便由此产生。

经营兑换业务是金银铺。金银铺产生得很早,称金银店,但其业务只是打造金银首饰和器皿,是豪门贵族家中的私人作坊性质的机构,不属于金融的范围。在金银店里做工的手艺人叫金银匠,是豪门贵族的奴隶。到了唐朝,金银匠的地位提高了,金银店也独立出来,变成金银铺,除继续制作金银首饰和器皿外,也从事金银买卖和兑换。如果只是买卖金银,那也不能算是信用业务,金银只不过一般商品,金银铺也只能是一般商店。但唐朝的白银开始广泛用作货币,黄金也作支付手段,这样,金银铺就担负起兑换业务来,这种货币兑换就属于信用业务,金银铺也具有金融机构的性质了。长安、扬州、苏州都有大量的金银铺。

金银铺出现以后,一直担负起货币兑换的任务,到五代时继续发展,直至钱庄出现以前,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主要的兑换机关,它的业务有时甚至超过了兑换。

唐朝时期,传统金融业的几种主要业务——存款、放款、汇兑和货币兑换都有了,是古代金融业发展的表现。虽然还只是一种雏形,但却是空前的,是中国金融发展史的重要阶段。

第三节 唐朝五代十国时期的货币理论

唐朝废除了流传700多年的五铢钱,开元通宝成为唐朝的主要钱币。西汉以来货币数量影响物价的观点,到唐朝发展为单纯按货币数量来解释物价的理论。刘秩已有这种倾向,陆贽则提出了典型的货币数量论。

一 崔沔、刘秩的垄断铸币权论

崔沔(673—739年),字善冲,京兆长安人(今陕西西安),唐朝官员。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张九龄提出不禁私铸的建议,想以此增加钱币的供给。崔沔反对开放私铸。

他认为允许私铸存在弊病:一是会使人民追求小利而放弃本业竞相铸钱,妨碍了农业发展,最终只能导致贫困;二是铸钱的人为了追求更大利益,一定会铸恶钱,这两条都是贾谊早就指出的。

崔沔认为货币数量多少没有什么关系,称,“夫钱之为物,贵以通货,利不在多,何待私铸然后足用也”

刘秩,字祚卿,他反对开放私铸的理由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他既吸收了前人有关论点,又加上自己的认识,把货币铸造权的理论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刘秩反对开放私铸的理由共有以下五点:

第一,用《管子·轻重》的货币理论来说明国家必须掌握铸币权。他说:“古者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汇总比,刀布为下币。管仲曰:‘夫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舍之则非有损于饱也。’是以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有常。故与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是以人戴君如日月,亲君如父母,用此术业,是为人主之权。今之钱,即古之下币也。陛下若舍之任人,则上无以御下,下无以事上,此其不可一也。”这是《管子》轻重论的基本观点,刘秩认为轻重之本,全在于君王的敛散之术。

第二,从国家要利用货币调节物价来说明国家必须掌握铸币权。刘秩要求国家调节物价,做到既不伤农,又不伤贾。他还倾向于单纯从货币数量来看待物价的涨落,具有货币数量论特点。

第三、第四两条和贾谊说得差不多。“夫铸钱不杂以铅铁则无利,杂以铅铁则恶,恶不重禁之,不足以惩息。且方今塞其私铸之路,人犹冒死以犯之,况启其源而欲人之从令乎!是设陷阱而诱之入,其不可三也。夫许人铸钱,无利则不铸,有利则人去南亩者众。去南亩者众,则草不垦;草不垦,又邻于寒绥,其不可四也。”

第五,从允许私铸会加剧贫富矛盾来说明国家必须掌握铸币权。在刘秩的货币思想中,值得注意的是他关于货币数量的认识。他第一次把货币的需求量与人数的多寡联系起来,同时,将货币价值的大小与货币数量的多寡直接联系起来。

刘秩关于货币的作用,不能允许私铸,应由国家垄断货币铸造权等论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唐代货币思想的发展。

二 杜佑的货币论

杜佑(735—812年),字君卿,唐代史学家。在《通典·食货八(钱币上)》中记载有杜佑的货币理论,杜佑认为过去谈货币的,只有贾谊和刘秩“颇详其旨”。杜佑也提出了他自己对货币的论点。归纳如下:

关于货币的起源。杜佑对货币起源的看法,与前人不尽相同。他说:“货币之兴远矣。夏商以前,币为三品。”接着又在夹注中指出:“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白金为下币,白金为银。”与《管子·轻重》相比,不同之处有二。一是《管子·轻重》说珠玉、黄金、刀布为三币,杜佑将刀布改为白金;二是《管子·轻重》没有肯定三币始于何时,杜佑则将它落实到“夏商以前”。

关于货币的作用。杜佑已经认识到货币是用来衡量各种商品的不同数量。“原夫立钱之意,诚深诚远。凡万物不可以无其数,既有数,乃须设一物而主之。”这里所说的数的含义不明确,似乎是不同商品的价值量。杜佑的货币理论,最具有创见性的是关于货币作用的论述。他已经认识到货币是用来衡量各种商品的不同数量的,至于这个数量是商品自然形态的量还是商品的价值量,他还没有将它们明确地区分开来。

关于货币的材料。杜佑认为,金银、谷帛都不适合做货币,唯有铜才是理想的货币材料。“其金银则滞于为器为饰,谷帛又苦于荷担断裂。惟钱可贸易流注,不住如泉。”就是说,谷帛使用不方便,金银要作为器具或饰物,都不适宜作货币,只有铜钱“如泉”,可以方便贸易流通。

关于货币制度。对于历代钱币,杜佑肯定五铢钱最为适中。杜佑是足值铸币主张者,他批评通货贬值的行为。“其后言事者,或惜铜爱工,改作小钱;或重号其价,以求赢利,是皆昧经通知远旨,令盗铸滋甚,弃南亩日多,虽禁以严刑,死罪日报,不能止也。”

三 陆贽的反对赋税征钱和货币数量论

陆贽(754—805年),字敬舆,浙江嘉兴人。他的货币思想在《新唐书·食货二》及《陆宣公奏议》中均有记载。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货币起源、职能作用方面。陆贽在货币起源问题上秉持《管子》先王制币说。“先王惧物之贵贱失平,而人之交易难准,又立货泉之法,以节轻重之宜,敛散弛张,必由于是。” 可以看出,在陆贽没有认清货币是在交换过程中产生的,但认识到货币可以平“贵贱”,准“交易”,即有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职能。

第二,钱货国定说。陆贽赞同前人所说的由国家垄断铸币权的主张。谷帛的生产,由百姓所为,铸钱的利益,有国家独享,“国专其利,而不与人共之”,铸币权应该由国家垄断。

第三,货币数量观点。有关货币数量说,《管子·轻重》以及司马迁等均有所涉及,在货币如何调节物价上,陆贽提出了他的货币数量说观点,“物贱由乎钱少,少则重,重则加铸而散之使轻。物贵由乎钱多,多则轻,轻则作法而敛之使重。是乃物之贵贱,系于钱之多少;钱之多少,在于官之盈缩”。即把形成物价贵贱的原因完全归之于货币的多少。为了增加货币数量,陆贽主张“广即山殖货之功,竣用铜为器之禁”。除铸钱外,国家还可以从盐酒专卖中取得货币收入。国家手中有了相当数量的货币,就能调节货币流通。

第四,在批评两税法带来的新问题 时,陆贽反对赋税征钱。赋税征钱,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他指出国家征收赋税必须“量人之力,任土之宜。非力之所出则不征,非土之所有则不贡”。农民生产的布帛和百谷,所以应该交纳布帛和百谷,人民不铸钱,向他们征收货币,就会“使贫者破产而假资于富有之室,富者蓄货而窃行于轻重之权,下困齐人,上亏利柄”。总之,于国于民都不利。陆贽的理论反映了当时货币流通中存在的一个实际问题。实行两税法前,钱币数量本来就不能满足流通需要,实行两税法后,政府又没有相应地增加钱币的铸造,以致物价大幅度下跌。

四 白居易的反对赋税征钱和平物价论

白居易(772—846年),字乐天,唐朝诗人。白居易的货币思想,主要反映在他早期著作《策林》中。

在货币起源和作用方面。白居易把货币的发明仍归于圣人,认为是圣人根据客观需要创造出来的,但未直接把货币的起源归于救灾。“且圣人辨九土之宜,别四人之业,使各利其利焉,各适其适焉;犹惧生生之物不均也,故日中为市,交易而退;所以通货食,迁有无,而后各得其所矣。” 白居易认为货币是圣人顺应商品交换或客观情况的需要而创造的。

在《策林·平百货之价》中,白居易分析了国家调节商品流通的办法,国家通过敛散货币、谷物和财物以调节物价。他突出强调了货币的作用。首先,他把货币看作君王“防俭备凶”的法宝;其次,他肯定了货币在农工商三者中的调节作用;最后,他强调君王在货币调节中的作用。从以上白居易对货币发挥交易、均节作用的重视,不难看出他对货币在商品交易中充当流通手段的职能,已有一定程度的认识。

对货币与商品流通关系的认识。白居易对货币在商品交易或商品流通中的作用高度重视。他没有孤立地谈货币流通,而是将其与商品流通联系起来。首先,他认为货币流通或壅塞影响着物价的稳定与否,通货不足将引起钱重和物价轻贱。其次,他认为货币流通可以促进生产的发展,增加物质财富。最后,他认为货币流通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兴旺和人们生活的安定。概言之,白居易初步体会到商品流通是货币流通的前提,认为物有变化,货币就跟着变化,同时,他也体会到货币流通对商品流通的反作用。

反对赋税征钱。在论钱重物轻的原因及对策时,白居易认为“游堕者逸而利,农桑者劳而伤”的根源在于“天下钱刀重而谷帛轻”,赋税征钱加剧了社会上的舍本求末现象。白居易认为只要改变赋税征钱的办法,就能消除这一现象。他认为调节商品流通离不开货币,“圣王”创造货币正是为此。白居易认为钱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被私销,因为销毁铜钱铸成铜器后,可以卖更高的价钱,以致铜钱被大量销毁。

五 韩愈的名目主义观点

韩愈(768—824年),字退之。元和七年(812年)二月,唐宪宗令百官讨论“钱重物轻,为弊颇甚”的问题,韩愈上《钱重物轻状》 ,提出四条对策,其中前三条与货币密切相关。

第一,赋税改征土产。他主张出布之乡赋税全部征布,即出产什么征收什么。

第二,禁铜和禁钱出五岭。唐代五岭以南“以金银为货币”,所以韩愈主张岭南专以银为货币,禁钱不得出五岭,而岭南原来的铜钱则可以运出,以补充用钱地区的不足。

第三,铸造当五钱,新旧钱兼用。在韩愈看来,国家有规定货币价值的权力,只要给铸币以某种名义价值,就能使它按照这一名义价值流通。这是货币名目主义观点。

六 杨於陵的货币论

杨於陵(753—830年),字达夫。他的货币观点,是在唐穆宗令百官讨论“欲减税则国用不充,欲依旧则人困转甚,皆由货轻钱重,征税暗加” 的问题时提出来的。

杨於陵认识到货币的职能作用是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他说“王者制钱,以权百货,贸迁有无,通变不倦,使物无甚贵甚贱,其术非它,在上而已。何则?上之所重,人必从之” 。这是典型的名目主义货币观点。货币是由先王创造的,货币的职能也是王者赋予的。王者创造货币并掌握其价值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商品价格贵贱适中。

对于中晚唐钱重物轻的原因,杨於陵认为:“古者权之于上,今索之于下;昔散之四方,今藏之公府;昔广铸以资用,今减炉以废功;昔行之于中原,今泄之于边裔。又有闾井送终之唅,商贾贷举之积,江湖压覆之耗,则钱焉得不重?货焉得不轻?开元中,天下铸钱七十余炉,岁盈百万,今才十数炉,岁入十五万而已。大历以前,淄青、太原、魏博杂铅铁以通时用,岭南杂以金银、丹砂、象齿,今以用泉货,故钱不足。”

杨於陵列举了导致钱重物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七条。第一,赋税征钱(今索之于下);第二,钱币贮于国库;第三,铸钱数量减少;第四,钱币外流;第五,钱币被商人囤积;第六,钱币被埋葬和没于江湖;第七,用钱地区扩大。第一条和第七条是使钱币需求量增加的因素,第二至第六条是使钱币流通数量减少的因素。此外,杨於陵认识到钱币的自然损耗及窖藏对货币的供应将产生重要影响,这也是其他思想家所未注意到的。杨於陵要求钱币充分流通,防止壅塞,从而解决钱币缺乏问题,是货币理论上的一大贡献。

根据以上分析,杨於陵从供需两方面提出解决对策。一方面赋税改征布帛,不再用钱,以减少钱币的需求;另一方面采取增加铸钱、限制外流、禁止囤积等措施,以增加钱币的供给。 CPsJk/ODyYWuNOrNBhbJdKDYU2y67KXcwmco4rxcmNVWQuox3q6CbGFkbTjOe8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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