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是什么?政治学研究的范围、核心和本质是什么?对于这样的一些问题,历来众说纷纭,所以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我们都能看到“政治学”概念的历时性变化与共时性差异。在西方,牛津大学政治学元老阿兰·瑞安(Alan Ryan)历经30年的心血之作《论政治》一书,纵论从希罗多德到当代约2500年来人们对“人如何治理自己”这个问题提出的各种回答。也许在他看来,政治思想的核心问题就是思考人究竟有没有管理好自己事务的能力,人们如何能更好地治理自己。这样的问题也是政治学致力于解答的问题。
在中国,让我们先来看看晚清民国时期国人对政治学的一些定义。
政治学分为二种,一曰国内政治学,一曰国外政治学。国内政治学者,所以考求一国国内之政事,即所谓国法学也;国外政治学者,所以考求国与国相关之政事,即所谓国际学也。而其间国内政治又分为宪法学、行政学二种,国外政治又分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二种。(杨廷栋,1902年)
政治学者,研究人类政治活动及其政治组织者也。(钱端升,1925年)
以政治现象为研究对象,用科学的方法达到从混沌的政治现象中抽出因果关系法则的目的之学,便是政治学。……一阶级对于其他阶级之强力的支配底活动与现象,即是所谓政治活动与政治现象。这种政治现象,便是政治学所要研究的惟一对象。(邓初民,1929年)
政治学是研究人类求生存的原理和原则——在静的方面,努力物质的创造,在动的方面,阐明精神的发扬:以充实人类的生活和延续人类的生命,并进而理解国家结构和社会进化的因果律的科学。(蒋静一,1935年)
以上关于政治学的四种定义分别出自杨廷栋、钱端升、邓初民、蒋静一的著述,其中最早提出者与最晚提出者相距30余年。每种表述,仅字面而言即有不小的差异,更何况其言下之意以及与之相关的学术背景。那么,如何解读这些定义、其间的差异及其由来呢?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是没有单独的分科意义上的政治学,所谓“政治学”是从西方和日本传入的概念和知识体系。那么,随着西方政治学传入中国,中国人如何逐步树立政治学的学科意识?政治学的概念是怎么形成的?之后又发生了哪些变化?在此形成过程中,中国自身的知识如何被附加于西方的知识或者说西方的知识在中国语境中发生了怎样的异化而生成了新的解释?下面的事例即可反映上述问题。
1917年,无政府主义者吴稚晖致函《太平洋》杂志记者,认为“政治”和“非政治”都是人类社会的阶段现象,“应分枝而各为科学之一种”,研究政治者已有政学(Political Science),而“今日非政治之群法,则尚有术无学,故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皆曰主义而已,不成其为学也”。因此,他希望谈主义者亦“能综学而言政术”,“以政学治非政学”。
张一湖随后亦致函《太平洋》记者,就吴稚晖的观点加以辩正,谓:“先生之意,似以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即为‘非政治’。……吾人今既谈学,凡于学之用名,当不为吾国旧名含义所蔽。以吾国旧名释‘政治’二字,则政者正也,以上之正,正下之不正。治者,以权力加诸人之谓。故一举‘政治’二字,即含有智愚贤否上下等差之观念,再系以‘学’之一字于其下,则所谓政治学者,遂为一种治民之学,在抱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者,断断不喜有此学。然舍吾国政治二字之旧义,而取今世科学上所用政治之名Politics所含之义,则先生所举Political Science者,决非吾国所谓治民之学,含有智愚贤否等差之概念,今日定Political Science之界说最普通者,曰Science of the State。……故今世所谓政治学者,即可谓为国家学,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者不认今世之国家为人群相偶最良之方式,故不认今世之国家为将来可守之方式,然将来苟有人群,必仍有其相偶之方式,特其方式不同于今日之方式耳。国家特相偶方式之代名,将来仍有相偶之方式,亦即仍有相偶方式之代名,纵不用今名,必仍有一名以名之,实之变易,无与于名,名之变易,亦不掩其实。”“故将来群体组织,虽如何变迁,不能无polity,即不能无Politcal(Political)Science。决不能去此而别有所谓非政学也。”
张一湖虽未准确理解吴稚晖的意思,但他的这番言论涉及中国传统的“政治”含义,西方的Politics、Political Science的普通界说,中国传统政治观念对西方政治学的误解,西方政治学面临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批判的危机以及未来无国家时代人群相处的可能方式。其中亦谈到政治学概念的名与实,以下就此问题略作延伸。
定义是概念或者说是形成概念和表达概念的手段,对政治学进行定义也就是对政治学的本质属性的认识与概括,并以语词形式加以表达的过程。而政治学本质上是一套关于政治的知识体系,其最为基本的组成部分就是政治概念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命题和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学是由诸多政治概念作为基石所构建起来的学科大厦,其中“政治”这个概念是最基本的,此外还有如民族、国家、主权、政府、议会等概念,而“政治学”可谓是诸政治概念的集合概念。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政治”和“政治学”概念有各种解释和争论,也有许多相关的概念史研究。
何谓概念?《辞海》解释如下:
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通过实践,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抽出其特有属性概括而成。概念的形成,标志人的认识已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科学认识的成果,都是通过形成各种概念来总结和概括的。表达概念的语言形式是词或词组。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内涵和外延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概念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
由此可见,在概念的形成过程中存在着客观对象(事实)、认识主体(人)、概念、词语等不同层次的因素或形态,每一种因素或形态都可能是变量,因此会形成多种对应关系。
首先,概念与事实。科塞雷克(Reinhart Koselleck)在《概念的历史与历史的概念》一文中指出,单就逻辑而言,只有四种可能性能够成就概念与事物的轮替变化,概念史“的任务之一,便是分析历史进程中出现的概念与事实的吻合、偏移或抵牾”
。
其次,概念与词语。语言学者葛本仪认为概念与词(语)不同而又是有联系的。“概念是对某一类客观对象的概括反映,它反映了科学在一定发展阶段上所认识的某一类客观对象的一般的和本质的特征的全部总和,以及这些特征的一切复杂的联系和关系。概念是人们对客观世界中的事物、现象和关系进行认识而产生的思维成果,它是属于思维范畴的。”“词是表示概念的外部形式”,“词和客观对象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用什么样的词表示什么样的客观对象和概念都是任意的,是社会约定俗成的。所以,同样的概念,不同的民族语言可以用不同形式的词来表示,同一民族语言也可以用不同形式的词来表示”。
总之,科学认识的成果,一般都是通过概念加以概括,并以词语表达的方式来呈现和积累,故概念群的形成是学科建立和理论学说系统创制的前提。
需要说明的是,“概念”也是一个概念,凡属概念,就会有针对同样对象的不同的认识和阐释,而以相同的或不同的词语来指称,这种情况的发生既是历时性的也是共时性的,因此“概念”就存在着两种历史,一是作为概念的历史,一是作为词语的历史。孙江在一篇文章中简要梳理了源自拉丁语conceptus的concept一词19世纪初以来在中国与日本的对应译词和被理解的各种情形,展现了concept在近代东亚的概念史和词语史两方面的历程,同时也提示这两个方面尽管密切相关,但是研究的进路和方向可能正好相反。
据此,所谓“政治”也有二层指向,一是指从对客观对象的思考中所抽象出来的概念。这样的客观对象分布于不同的时空中,在古希腊是有关城邦治理和秩序的问题,在中国先秦时期则是有关邦国与宗法的关系问题。这些存在于不同时空的客观对象之间是否具有可以化约的共同的本质要素,比如是否都必须进行公共事务的决策,是否都有统治权力的竞逐、维护、分配与转移等情况。如果有,那么基于这些客观对象的共同本质所抽象出来的概念就是这里所讲的“政治”的第一层指向,亦可称之为内在指称。至于这个概念的名称叫什么则因时因地而异,在法国是politique,在德国是politik,在英国是policey、politicke或者politics,在中国是“政”或“政事”,在日本是“经国济民之术”或マツリゴト,在朝鲜语中是
,越南语用chính tr
……形形色色,而以汉字作为标识符号的“政治”亦只是其中一种。但是为了便于比较研究和进行跨文化理解,必须使用一个对应于概念的通称的词,否则将无法表达。这个作为词来使用的“政治”,即此处所说的“政治”的第二层指向,相应地可称之为外在指称。外在指称(词)实为内在指称(概念)的语言外壳。
同理,“政治学”既是一个概念也是一个词,或者说是用汉语词“政治学”表记的一个学科概念。在钱穆看来,中国古代虽“不有政治学一名”,却最重政治,“孔子儒家之学以心性为基本,治平为标的,一切学问必以政治治平大道为归宿”,“故非兼通四库,略知中国文化大义,即不能通知中国之政治”。
就此而言,古代中国也有关于政治的抽象认识和政治之学,只是没有“政治学”之名。然而,钱穆等人所说的“政治”究竟具有何种含义?而“政治学”这一词语又是如何出现的?它产生的语境是什么?对应的是怎样的概念?诸如此类的问题均非不证自明,须在历史的脉络中探究。
何谓概念史?如何研究概念史?国内外学者在这方面已有很多论述和研究实例。德国概念史家科塞雷克说:“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用‘概念史’(conceptual history)来指代历史科学研究中的一种设想。它不再把语言视作所谓真实性的附带现象(即卡尔·马克思所言,‘存在决定意识’),而是认为,在对世界或社会不拥有任何体验与知识的前提下,语言是在方法论上不可追问的最后要素……对于概念史而言,语言一方面是此前已被发现的‘事实’的指示器,另一方面又是发现这种事实的因素。概念史既非‘唯物主义的’,又非‘唯心主义的’。它关注的问题既包括哪些体验与实情被带入到概念中,又包括这些体验或实情是如何被概念化的。在这一意义上,概念史斡旋于语言史与事件史之间。它的任务之一就是分析历史进程中所产生的概念与实情之间关系的一致性、偏移性或差异性。”
方维规教授在他的一系列著作特别是《什么是概念史》一书中,对概念史的历史、派分及其新近发展与未来走向作了系统扼要的解说:“一般而论,概念史、观念史或关键词研究,都可用‘历史语义学’来称谓。”概念史作为历史语义研究的一个范式,主要围绕概念—词语—事物讨论问题,“关注一些特殊的、重要的词汇,既审视语言符号的形式又探究其语义和作用,并在这两个层面上描述和勾勒一个概念的常态、断裂及其变化”。概念史“率先在德国登上学术宝座并获得国际声誉”。在德国,概念史研究的旨趣、方法和价值充分体现于主要由科塞雷克领衔编纂的《历史基本概念》,其“主导思想是,通过查考概念的变迁来解析旧世界的解体和新世界的诞生,不仅呈现历史上的概念界定,而且竭力重构与之相关的经验场域”。
在每个国家的历史经验中,可能都存在着某种前后状况迥异的过渡期,科塞雷克称之为“鞍型期”(Sattelzeit)。“鞍型期”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许多中心概念的诞生,即某些概念从其多样性(复数)向单一性(单数)的过渡,经历了不断抽象的不同阶段,使新旧含义附着于同一个概念,或者旧词义退场,新内涵出现。科塞雷克称之为“复合单数”。科塞雷克强调要把“基本概念”或“主导概念”作为概念史的研究对象。“基本概念连通各种经验和期待,从而成为特定时代最迫切的焦点问题”,因此必须“厘定它们的多重含义、内在矛盾及其在不同社会阶层的不同应用”;“关键是把握概念网络中的大概念、下属概念、对立概念等各种概念之间的关系,以揭示概念的内在语义结构。唯其如此,固能彰显一些特定概念的建构能量,否则无法真正理解文本或语境”。
概念史与社会史的关系是科氏史学方法思考的中心点。科氏的著名信条是,“历史和社会基本概念不仅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表征’,而且是能够直接影响历史变化的‘因素’,概念本身就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之一”。
在他看来,任何历史都是由行动之人的经验和期待构成的,政治和社会的基本概念,都蕴含着过去的经验、现在的体验和对未来的期待,这就生发出科氏分析概念时所依托的两个重要范畴:“经验空间”与“期待视野”。近代以来,经验和期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许多概念的经验内涵逐渐减弱,塑造现实的政治诉求越来越重。概念具有记录经验和催生经验的功能,因此就有事实在先、概念在后与概念在先、事实在后两种现象。科氏将前者称为“表征”(Indikator),是记录时代变迁的显示器;后者叫作“因素”(Faktor),通过利益交关的语言行为来重新评价和谋划现实,是推动历史或塑造历史的能量动力。
方维规不仅归纳了以科塞雷克为代表的德国概念史的基本内容和关键概念,也指出其研究进路及其局限。“科氏概念史方法,旨在从概念的含义变化入手,厘清过去的历史经验。”
“从词语入手考析概念,并从历史沉淀于特定概念、储存其中的历史经验之可描述性的理论预设出发,专注于经过历史考验而流传下来的概念,显露出两个系统上的盲点:它既排除了那些不以特定概念(或对立概念)为依托的知识,又舍弃了其他语言表述所传达的知识。”
德国概念史研究方法应用的背景主要是德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政治经验,但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历史语境下,德国概念史的理论和方法是否还适用?不少学者对此问题都有所思考。其中,孙江肯定了德国概念史研究方法能够成为诠释中国“近代”的方法,但同时强调中国以及东亚的历史传统和近代语境。
孙江曾言“裔出德国的概念史告诉我们,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概念史”,并以法国汉学家于连所著的《势:中国效力的历史》以及中国台湾学者张寿安的论文《专门之学:钩沉传统学术分化的一条线索》为例,指出“于连和张寿安的研究分别揭示了与西方现代知识相对应的中国知识叙述的可能性”,但是“与德国不同的是,中国的概念史研究还具有跨文化特质,这是德国概念史未曾尝试过的”。16世纪以降,在中国和日本分别出现了一个被称为“翻译文化”或“跨语际实践”的时代,并且中日之间还经历了以汉字为媒介的“概念旅行”。概念史研究所依据的材料主要是文本,文本当然也有很多种,包括翻译文本、教科书等。“与概念和文本相关的制度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概念、文本、制度是展开中国概念史研究的三个切入口,其他还有诸如‘文体’、‘图像’等路径可寻”。
借鉴德国的概念史,自然无法绕开科塞雷克提出的衡量“历史性基础概念”(方维规译作“历史基本概念”)的“四化”标准——民主化(Demokratisierung)、时代化(Verzeitlichung)、可意识形态化(Ideologisierbarkeit)、政治化(Politisierung)。孙江认为科氏提出的这个“四化”标准只能适用于他所界定的“鞍型期”,不可随意套用到中国研究上,并对其进行修正,提出了研究中国概念史的“四化”标准——标准化(standardization)、通俗化(popularization)、政治化(politicization)、衍生化(derivatization)。
19世纪中叶以降,东亚地区受西方列强势力的强烈冲击,形成一个类似于科塞雷克所谓的“鞍型期”,学术界早就以多种视角和方法对这一段历史展开研究。除了较为老套的思想史范式,还有受洛夫乔伊的“观念史”、威廉斯的“关键词”以及以波考克、斯金纳等为代表的剑桥学派等各种研究范式影响的进路。冯天瑜先生则希望接续传统的训诂学,提倡“历史文化语义学”的研究路径,并著《“封建”考论》以为示范。类似方式的研究也体现于黄兴涛的《“她”字的文化史》《重塑中华:近代中国“中华民族”观念研究》以及金观涛、刘青峰的《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尽管各有说法,但是按照方维规对“历史语义学”的理解
,这些著作基本上都可以归属历史语义学的研究范畴。
历史语义学通常聚焦于词语,但概念不等于词语,因此若以词语为线索来钩稽概念难免存在局限。斯金纳曾批评威廉斯不能清楚地区分词语和概念——他以威廉斯讨论“自然”这个词语为例,说弥尔顿认为诗人的原创性极为重要,但他从未使用过“原创性”(originality)一词,这个词在弥尔顿死后一百余年也未出现于英语中。
从历时性角度来看,尽管尚未出现后来较为固定指代某一概念的词语,但是这个概念早已存在。在共时性方面,同一概念可能表现为多个不同或近似的词语。如五四时期,民主(democracy)概念就有“民主”“民权”“平民主义”“庶民主义”等多种指称或译语。如果对此不察,仅以“民主”一词检索数据库,进而分析其出处文本乃至语境,所得结论终究还是片面的。这也是方维规批评科塞雷克从词语入手考析概念这一方法的局限所在。反之,名词相同而言人人殊的情形也比比皆是。对此,桑兵颇有警示:“应当探究历史以把握概念,而不要以概念勾连历史。前者注意物事和概念渊源流变的错综复杂,通过梳理所有的史事把握概念的发生衍化以及约定俗成,后者则假定古今中外能够一以贯之,由名词连缀史事。”
由此看来,研究政治学概念史应避免使用通过检索“政治学”并以此勾连排比片段史料的方法,就像研究文学概念史不应首先从“文学”入手一样,因为这个译名是后出的。如果对“政治学”这个译名往前追溯,那么它有可能是指我们后来所理解的法学知识领域,就像《文学兴国策》(1896年)中的“文学”其实是对应于“education”。因此,如果从后来人们对于某一学科关涉对象的普遍共识来说,研究法学史反而要追溯到“政治学”,研究教育概念史反而要追溯到这里提到的“文学”;同样的道理,研究政治学也只能从关于政治学研究对象的宽泛概念出发往前追溯,看看早期的人们是如何认识与谈论关于政治的话题。但是这样一来也将面临从何入手的问题,如前文提及钱穆认为中国儒家之学必以政治治平大道为归宿,非兼通四库,即不能通知中国之政治,那么如何能够从如此广大的知识思想仓库里提炼出中国古代的政治学概念呢,还有应该如何确定提炼的标准呢?
其实,无论是德国的概念史还是剑桥学派的政治思想史研究,或者是法国的“话语分析”,都有各自的方法论前提,也不可避免彼此互视的局限性,但都应成为我们学习与参考的对象。比如,剑桥学派重视文本、语境和修辞的综合分析,对于习惯于考索主要思想家的经典文本是一大突破,而概念史关于“表征”和“因素”的分别则提示我们既往的研究过于关注概念(更多是等同于名词)的语义纷歧及其变化,也即其“表征”或“显示器”的一面,而较为忽视概念的“因素”一面。鉴于此,以下各章的论述力求贯通史实,并在此基础上把握政治学概念变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指称及其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