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脉望馆既为赵琦美藏书楼名,则赵本古今杂剧无疑应以脉望馆命名。最早发现并一力主导购置这一批戏曲文献的郑振铎即明确表示:“所谓也是园藏者,只不过是其中受者授者之一人而已,实应作脉望馆抄校本。”
他说的“也是园”系清初钱曾的藏书室。身处明万历后期的赵琦美虽首任古今杂剧抄校之力,功不可没,却未整理编目,殁后书归钱谦益绛云楼,散置如故,开始着手完成这项工作的是入清后活动在康熙年间的钱曾。曾字遵王,号也是翁,又号贯花道人、述古堂主人,常熟人,钱谦益族曾孙。绛云楼火后,谦益将包括赵琦美钞校本古今杂剧在内的烬余之书赠予钱曾,后者因此得以对其进行整理编目,成果体现在《述古堂书目》和《也是园书目》二书中,而以后者为最终写定本。钱曾亡故后,这批杂剧文献辗转历经张远、季振宜、何煌、试饮堂顾氏,间有散佚,至嘉庆时藏书家黄丕烈手中又进行了整理,因编目沿自钱曾也是园,故仍以《也是园藏书古今杂剧目录》命名,并一直延续到近代。20世纪50年代中国戏曲研究院集体编纂的《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将黄目收入,同样延续了这种命名的深远影响。也正因此,孙楷第以同样的方式命名自己的研究专著,包括20世纪40年代问世的《述也是园古今杂剧》和50年代面世的《也是园古今杂剧考》,从而在学术界加深了相关的印记。然而,郑振铎对此并不认同。他以脉望馆取代也是园,与“也是园”对举,舍彼用此,突出了赵琦美在这批杂剧文献中的关键地位,不无合理性。出自同样的理由,郑氏于1958年在其主持编纂的文献巨制《古本戏曲丛刊》第四集中,正式将收录的赵琦美钞校本古今杂剧命名为《脉望馆抄校本古今杂剧》,从而似乎了结了这一段公案。当代学者蒋星煜这样叙述:
解放以后,孙楷第发表了二十万字的专著《也是园古今杂剧考》(因此书曾经钱曾也是园收藏,故孙楷第命名为《也是园古今杂剧》,《古本戏曲丛刊》第四集影印此书时已恢复原名)。
显而易见,蒋先生的这段话实际上将郑、孙二人的争论极大地简单化了。姑不论“恢复原名”是否成立(这一点以下还将着重论及),即孙楷第亦并非仅仅“因此书曾经钱曾也是园收藏”辄以之命名,而是有严肃认真的考虑,其在上述两书的开宗明义即这样表述:
琦美校录之本,宜称脉望馆本,今仍目为也是园旧藏者,以也是园目备载诸剧名,而脉望馆目无之。且斯编卷首有黄丕烈手抄目录即称“也是园藏古今杂剧”。夫书是赵琦美故物,书自钱曾而后,丕烈得斯书之前,藏者固非一家,丕烈非不知之。而独称“也是园藏书”者,以曾“也是园目”有杂剧多种,人所共知,标名宜取其著者。丕烈之意固当如是也。
不难看出,孙氏于此书命名既考虑到抄校本任事者和最早收藏者赵琦美,也考虑到最早编目且为今存本卷首目录所继承的钱曾,同样没有忽视其他收藏诸家存在的事实,指出“也是园目备载诸剧名,而脉望馆目无之”的问题,不能说没有道理。而且由于撰于郑振铎跋文之后,显系对郑氏文中有关“应作脉望馆抄校本”主张的回应。只是由于郑振铎先生对此没有留意,在主持《古本戏曲丛刊》时仍根据自己之前的观点处理赵本古今杂剧题名,结果还是留下了一段悬疑的公案。
今天看来,问题的根源还在于《脉望馆书目》没有收录赵琦美钞校本古今杂剧,致使这批文献与常熟脉望馆之间关系出现了空白。最早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人是郑振铎,其在《跋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一文中明确指出:“今传的脉望馆书目,所载词曲,寥寥无几。……与今所见之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多至六十册以上者大异。”
对钞校本古今杂剧的来龙去脉着力较深的孙楷第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今所见也是园藏清常钞校本杂剧二百余种,几全不见于此编,颇不可解。”
为寻求问题的答案,孙氏把研究重点集中到《脉望馆书目》的编纂时间和版本问题。对《脉望馆书目》两个版本,涵芬楼秘笈本和玉简斋丛书本进行对比研究,看到了它们在编撰年份上的相异之处:
夫所记月日皆同,所录之书又同(仅玉简斋本第一目多出书四五种),则必是同年之事。二书记年,必有一误。……两处皆然,亦不敢云俱误。无已,姑两存之。
这事实上是无可奈何之举。
今天看来,孙先生的处理方式不失明智。如果仅停留在两个版本在这个问题上谁是谁非,恐怕真的要走入死胡同,只能暂且丢开。只是这样一来,想依靠该书目编定时间来解释不收钞校本古今杂剧的原因就只能落空。因为根据现有资料已确知,除了万历四十年抄校《女学士明讲春秋》一本外,绝大部分赵本古今杂剧是在万历四十二年至万历四十五年之间,如《脉望馆书目》编定于万历四十一年,则其时赵氏尚未开始大规模抄校内府杂剧,未予收录当属自然。但如编定于万历四十六年,则其时赵氏抄校内府杂剧甫完,自无不收录之理。孙氏看出了问题所在,但由于未能解决《脉望馆书目》两个版本的年份问题,故矛盾依然存在。
然而,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的。孙楷第断言“二书记年,必有一误”太过绝对。是否可以换个角度讨论:既然辨别正误的目的在于确定两个版本的《脉望馆书目》的编纂时间,应该弄明白的关键是,年份的矛盾属编撰者一时讹误还是先后所致?如属前者,则必须等到新的史料出现方能判断,如属后者则问题相对简单,只需在排除偶然性因素之后确定两个年份皆有效即可。
首先大体可以断定,两个版本的《脉望馆书目》绝非同时编撰,而是先后完成的原版和修订版。其理由就是存在着前面列举并分析过的相异之处——编号错位。我们已经知道,二书所据书橱位置不同导致了两组不同的橱号出现,一为30橱,一为31橱,假如同时编订必不如此。当然,这样说还是太过粗疏。还可作进一步深入分析。既然两个版本为前后两次编撰,如所标示的编纂时间前后相差数年,则其中较早编纂的一部必然更多带有粗陋和不合理之处,而随着时间因素的作用,编纂时间较晚的那一部在趋于合理性方面发生的变化会大一些。以此衡量,标明万历四十六年的玉简斋本相较标明万历四十一年编撰的秘笈本显得要成熟和合理得多。最显著的例子是秘笈本岁字号和律字号所收皆为旧版书,本属一体,分开只是为了区分经史和子集,显得琐碎和没有必要,玉简斋本成字号将它们合并为统一的“旧板书”,显得更较合理。非但如此,同为吕字号碑帖,秘笈本以“唐”起首,以下分别为“禹”“汉”“后汉”“宋周”“周”“晋”“北齐”“秦”“金”“吴”“元”“本朝”“杂”,显得琐细零乱,且时间前后错乱。玉简斋本则改为以“三代秦汉”起首,以下分别为“六朝”“唐”“宋”“金”“元”“本朝”“杂碑”,显然要合理得多。即使标明年号的部分同样显示出上述特点。秘笈本“万历四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续增未分经史子集书目”显得文字拖沓,不显豁。玉简斋本改为“万历四十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续编杂剧”,另两行注明“附吕字号”“未分经史子集”,显得简洁明了,层次鲜明。如此例证还多。至于反证则很少见。似此充分证明,两个版本的《脉望馆书目》绝非同时编撰,秘笈本在先,是编定于万历四十一年的原版,玉简斋本在后,是编定于万历四十六年的修订版。至于为何以不同系年记载同样几件事,原因则较复杂,极有可能抄录致误。作为第二次整理藏书结果的玉简斋本《脉望馆书目》,并非另起炉灶,而是在贝墉手写本基础上增删,编纂不可能太缜密,门仆在重新誊写时图省事,在新的时间内简单抄录过去的事以塞责。自然,资料所限,这一点现在还只能是推想。编纂时间既已确定,对此迷障亦无须太过纠结。
由此可以作出以下结论,《脉望馆书目》与钞校本古今杂剧没有太大关系,后者基本不在常熟脉望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