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这次全省民政系统局(处)长培训班,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一个集中学习的机会和互相交流的平台,帮助大家进一步熟悉民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岗位新要求。参加此次培训班的学员,都是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新任领导干部,其中有部分同志为新转业到民政部门,你们都是推动我省现代民政建设的中坚力量。举办这样的培训班,集中学习基本民生保障、老龄工作、社会治理、双拥优抚安置等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很有必要、十分重要,相信大家必定会学有所获。在此,我代表厅党组,热烈欢迎各位前来参加此次学习。下面,根据培训课程安排,我就民政工作如何围绕“两聚一高”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全面建成现代民政,和大家进行交流探讨。
“民政”是一个源远流长的历史范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展演变,既有一脉相承、生生不息的永恒成分,也有与社会发展同行、与时代发展同步的新鲜内容。由于此次参加培训的部分同志是新加入民政队伍的,借这个机会,我简要介绍一下新中国成立后民政工作的发展历程及当前民政工作的主要职责等基本情况。
(一)新中国成立后民政工作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政工作,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每一阶段的具体职能和功能定位都有明显的时代特色。新中国成立初期,主管民政事务的是内务部,这个阶段民政职能最宽泛,涵盖政权建设、优抚、救济、地方政权、户政、国籍、行政区划、民工动员、婚姻登记、社团登记、社会福利、收容遣送、游民改造、墓葬改革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内务部被撤销,民政业务被分解到其他部门。改革开放后,传统民政职能逐步恢复发展,并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拓展了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城乡低保、勘界、老龄工作、社会救助管理等专项业务。党的十六大开始,民政逐步走向社会建设的前沿。2006年11月,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性作用。2012年3月,国务院召开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将民政的功能定位提升为“社会建设骨干作用”。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的定位是: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最能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能体现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帮助;是时代的需要,发展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的需要,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需要。
(二)民政工作的主要职责 。民政工作业务庞杂,涉及的领域非常多,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保障基本民生。主要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等。二是推进社会治理。主要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发展等。三是服务国防建设。主要是优抚、安置、双拥、烈士褒扬、革命纪念物管理等。四是专项社会服务。主要是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收养、未成年人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可以说,民政工作每一桩每一件都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是事关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陈震宁副省长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加强民政工作是凝聚民心的民生工程,是维护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是推动文明进步的社会工程,是增进军民共建的国本工程。作为民政人,我们应该为自己从事这么一份充满爱心、富有意义的工作感到自豪。
(三)“两聚一高”新目标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鲜明提出“两聚一高”核心主题,强调“必须更加自觉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工作追求”,这是省委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作出的庄严承诺,同时也对各级党委政府、每一个政府部门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两聚一高”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把握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重点目标任务。一是如何确保全省人民在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这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主要依靠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来落实。对于民政部门而言,就是要全面落实各项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并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二是如何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人口老龄化是牵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其对民生工作的影响,将超越老年人群体本身,深刻体现在公共财政分配、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和谐家庭建设等方方面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责任重大。三是如何肩负起促进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重要任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民政部门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社会治理主体的培育者,如何将这些工作放到改革社会治理体制的高度去推进实施,拓宽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四是如何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民政公共服务?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不仅要有充实的口袋,有完善的社会保障,还要有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强调,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民生福祉的重要标准,要为城乡居民提供标准化均等化公共服务,这对包括民政在内的每一个民生服务部门,都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五是如何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都倒逼优抚安置政策进入深度调整期。这就要求民政部门密切关注改革动向,主动策应改革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出台配套政策,为军地携手共筑中国梦强军梦发挥民政部门应有的作用。总体而言,“十三五”时期,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重要时期。民政作为落实富民具体举措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全面融入大局,坚持稳中求进,推进改革创新,落实民生实事,在推进“两聚一高”中发挥更大作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结合实际,提出江苏民政的改革发展之路就是构建现代民政。所谓现代民政,即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价值取向,以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专业化、人文化、信息化为基本特征,以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和市场参与为运行机制,是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民政工作理念、目标、体制、路径和能力的有机统一。同时,我们还制定了现代民政指标体系,成立了现代民政研究院,在全省开展了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从2014—2016年,全省共成功创建62个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我们提出的现代民政江苏版定义,强调现代民政是一个综合体,既是理念,也是目标,还是体制机制、推进手段、实现路径。认识和理解现代民政,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现代民政的核心理念是“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为民”始终是民政工作永恒的主题。大家在民政一线工作,天天与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打交道,做的都是善事,最能体会“为民”的深刻含义。现代民政本质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更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
(二)现代民政的价值取向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这个价值取向,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民政部门所做的所有工作,最终都指向社会公平和人民幸福。评价现代民政的发展成效,关键也是看是否增进了群众的幸福感,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现代民政的运行机制是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 。民政作为一项社会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但是,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包办,还要扩大社会参与,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激发民政事业发展活力。
(四)现代民政的基本特征是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专业化、人文化、信息化 。这“六化”,是对民政工作现代社会属性的概括,不仅反映了现代民政的基本特征,同时也体现了现代民政的推进手段、工作方式。法治化就是现代民政要更加具有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要求,健全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标准化要求现代民政每一项业务工作,都应该严格遵守行业标准、工作要求、操作程序,这样才能减少随意性,摆脱粗放的发展方式,走上精细化的发展轨道。社会化要求现代民政顺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从经济成分多元、社会组织形式多样、社会活力显著增强的实际中把握有利条件,更加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举全社会之力协同协力推进民政事业。专业化要求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切实加强各级民政队伍建设,尤其是要增强基层民政工作能力。人文化就是要求民政工作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服务对象的感受和体验,同时,要注重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增添现代民政的人文内涵。信息化就是要求适应“互联网+”的新要求,改进民政工作手段,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五)建设现代民政要遵循“抓重点、树品牌、促转型、补短板、守底线”的工作思路 。抓重点,就是要突出抓好促进民生共享、促进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核心工作。只有把重点抓准了,才能在庞杂的民政工作中把握关键,集中更多的资源攻克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树品牌,就是要继续发扬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优良传统,推出更多的改革举措,创立更多在全国叫得响的民政工作品牌,为全国民政改革探索路径。促转型,就是要促进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补短板,就是要集中精力打歼灭战,解决突出问题。守底线,就是要坚决守住民生保障底线、安全生产底线、廉洁从政底线、信访维稳底线,防止冲击社会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
(六)建设现代民政要把握“标准再提高、问题再聚焦、资源再整合、底线再织牢”的工作要求 。标准再提高,就是要按照“两聚一高”的目标,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需要注意的是,提高标准,要把握好度,把服务对象所需与政府所能结合起来,首先满足群众的刚性需求,做好雪中送炭的事;然后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向外画同心圆,不断提高标准,逐步扩大范围,实现可持续发展。问题再聚焦,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政策创制的重点、力量分配的重点、资源投入的重点都要向解决问题聚焦,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过堂,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资源再整合,就是要把资源都集中起来统筹利用,提高效益。底线再织牢,就是要花更多的精力来守住底线,织密安全网。底线守不住,所有的成绩都归零。
总体来讲,现代民政是对传统民政的继承和发展,是民政工作的“升级版”。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就是民政职责不断延续和丰富,民政功能作用不断拓展和提升,民政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和创新,民政工作方式和手段不断改进和优化的过程,是在传统民政工作中不断增加现代元素的过程。
现代民政不仅仅是一个奋斗目标,它同时也是一种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理念和思维,是分析思考问题的方向、角度和方法。现代民政思维,和现代民政的发展目标同等重要,甚至可以说,思维的革新更具有根本性、先导性,只有树立并坚持现代民政思维,才能在现代民政实践中取得成功。
(一)公平思维 。所谓现代民政要树立和坚持公平思维,就是指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全面审视民政工作,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具体而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待抚恤等工作,一定程度上都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都具有缩小收入差距、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弘扬社会正义的重要作用。从公平的角度审视民政各项保障制度,在政策设定、制度实施、保障标准等各个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从政策设定来看,要强化底线意识,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存底线。在此基础上,还要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逐步探索建立“发展型”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体共享发展权利。从制度实施来看,要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一门受理”平台,通过严格的程序保障公平。从保障标准来看,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另一方面,要理清每一项制度之间的横向关系,注重各项保障标准之间的动态平衡,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如优待抚恤标准就要适度高于低保等救助标准。
(二)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指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和法律规范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建设现代民政,必须把改革和法治结合起来,两者协同驱动。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民政法规政策创制,民政服务对象的权益保障诉求集中在哪一方面,就要优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好群众权益。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养老服务、慈善事业、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应作为重点。另一方面,要抓好法律法规的实施,自觉地把建设现代民政的过程,变成法治信仰根植、法治方式确立、法治权威强化的过程。从民政作为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讲,必须做到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想问题、作判断、出政策,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从服务对象权益保障角度来讲,要确保事关群众利益的民政法律法规及政策有效执行,依法保障群众利益。
(三)市场思维 。市场思维,是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思维形式,它强调尊重和顺应市场规律,以市场为导向,重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增强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政府的功能在于保证公平,市场的优势是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将市场机制引入民政等公共服务领域,不仅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而且有利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良好结合。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领域,都要允许社会力量进入,放活市场这只“无形之手”,让现代民政在多元化、产业化氛围中运行。近年来,我省在引导社会力量、市场力量参与民政工作方面实施了许多改革举措,如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创新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等民生商业保险,搭建村(居)救急难“互助会”等群众互助平台等。下一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更广领域引入市场机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民政等公共服务领域和经济领域不一样,在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要防止公共服务的“泛市场化”,导致公共利益受损。
(四)融合思维 。融合思维就是运用辩证法的观点,尽量寻找认识对象的公约数和结合点,打破不同概念、系统的壁垒,实现不同要素的优化整合。现代社会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跨界、融合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建设现代民政,也要树立和强化融合思维,以开放、互动、共建、共享推动民政转型升级。从体制机制来讲,我们强调“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体现的就是不同主体之间融合的思维,下一步要继续深化。从发展资源来讲,要通过强化政策衔接促进资源融合;通过在基层推进“一站式”服务,实现服务力量的融合。从工作手段来讲,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手段的应用,着力促进民政传统工作手段与互联网的融合,促进线上信息平台与线下服务资源的融合;要打造“社区+”平台,形成“一个平台多项业务”的工作模式,推动实现“整合、联动、增效、为民”。
以县为单位全面建成现代民政,是“十三五”时期江苏民政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借鉴项目建设的方法,排出了全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的六项工程,即基本民生保障工程、养老服务发展工程、社会治理创新工程、福利慈善事业促进工程、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工程、专项社会服务提升工程。落实“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现代民政,关键在于发扬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把以上“六项工程”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一)基本民生保障工程 。打赢扶贫攻坚战,促进民生共享,难点和重点在于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托底保障。对于民政部门而言,要按照“政府主导保基本、市场介入作补充、社会力量献爱心”的思路,促进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具体来说,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按照时序进度(2017—2020年分别达到400元、430元、465元、500元)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确保到2020年达到新一轮脱贫目标。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水平,2017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之比要低于1.09∶1,到2020年,苏南以市为单位、苏中苏北以县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二是着力提升“救急难”实效。这是社会救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取得更大的突破。要把群众、基层自治组织、基层社会治理网络的力量都动员起来,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报告协商、信息共享机制,对困难群众真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要在切实减少重特大疾病困难患者实际自负费用上出实招,在落实70%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公民个人救助意愿与救助对象需求对接的转介服务信息平台,借助公益慈善力量,对困难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及时给予个性化救助。三是抓好“两头”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一头是抓好防灾减灾意识培养、能力教育、预判预防,包括推广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等,切实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彻底抛弃“可有可无”的思想,真正做到关口前移。一头是抓灾害救助,以有序高效的措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养老服务发展工程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目前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民生工作之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新的部署,强化积极老龄化理念,加快完善老龄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高老年人“健康、参与、保障”水平。第一,切实强化养老服务保障。紧贴群众需求,进一步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继续加大财政投入,针对特困老年人以及城乡经济困难的重点老年群体,履行好托底保障职责。逐步缩小省内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基本养老服务的差距,努力为全省老年人提供标准化均等化的基本养老服务。第二,大力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毋庸置疑,居家养老是中国最重要的养老方式。要进一步强化居家养老的基础性地位,建设好、运营好养老服务综合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人助餐点。要统筹推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机构养老发展,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打开养老机构的“围墙”,将机构专业化服务延伸到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要对家庭养老给予政策支持,制定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亲情养老模式的配套政策。第三,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现实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通过推进医养签约服务、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增强为老服务功能、支持护理院建设等,深化医养融合。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多方筹资,符合当地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问题。第四,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强化民生经济的理念,充分发掘养老服务产业这个“富矿”,积极引导发展老年用品产业、老年家政服务业、老年健康护理产业、老年文化旅游业、老年金融业等产业,提升老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双促进、双提高。
(三)社会治理创新工程 。创新社会治理,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民政部门要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联动发展,促进基层多元治理。社区建设重在发挥“+”效应。社区是一张独特的“互联网”,居民需求、发展资源、服务力量都在这张“网”中联系在一起,可以产生整合提升之功效。要积极拓展“三社联动”内涵和外延,聚焦社区服务,整合“三社”及社区养老、社区救助、防灾减灾、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打造“社区+”平台,优化各级各类资源在城乡社区的配置融合,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社会组织重在改革管理制度。坚持放管并重,既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对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区15分钟服务圈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等全局工作,重点培育社区治理、公益慈善、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支持性社会组织。完善税收、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接纳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在“两聚一高”中充分发挥作用。社会工作重在融入社会建设实践。要坚持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本土化方向,坚持以用为本,着力抓好政策创制、岗位开发、实务拓展,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三社联动”、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福利慈善事业促进工程 。“强富美高”新江苏,不仅体现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质量的提升上,更体现在全民福祉上。建设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是聚焦富民的必然要求,更是群众所盼。根据“十三五”发展阶段特征,在推进普惠型福利制度建设时还是要把握“适度”两个字,优先提升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福利水平。第一,拓展老年人福利优待内容。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重点保障无收入和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实施老年精神关爱行动。完善高龄补贴制度。扩展老年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优待范围。第二,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健全以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监护。第三,积极发展残疾人福利。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智障、肢残和精神病患者福利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建立精神病患者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与康复能力建设。第四,发展慈善和福彩事业。贯彻落实《慈善法》,大力发展基层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管理,营造慈善事业发展良好生态,提高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完善福彩事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发行安全健康。
(五)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工程 。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既是富民的要求,也是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要求。这些年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为何这部分群体的满意度还不高?我认为从根子上分析有两条,政策落实的质量不高,比如岗位安置质量一般化,问题长期积累,导致阶段性爆发;服务不够主动和全面,导致优抚安置群体认为自己没有得到与贡献相匹配的重视,心理失落感比较强。解决以上问题,关键在于四句话:一是待遇贡献相对匹配。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国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调整完善优待抚恤梯度结构和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优待档次与个人贡献更加匹配”的新局面,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二是刚性政策落实落好。也就是说,优待抚恤、岗位安置、教育培训等政策,不仅要落到实处,而且要尽可能提高落实质量。尤其是退役士兵岗位安置方面,要切实解决应安置未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要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优质岗位的安置比例,提高岗位安置质量。三是柔性服务主动到位。具体来说,就是要主动加强对优抚安置对象的关爱服务,包括短期疗养、医疗巡诊、就业服务、创业支持、荣誉奖励、常态化慰问等,让优抚安置对象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就在身边、就在实处。四是社会拥军营造范围。坚持党政主导与社会拥军优属相结合,在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和落实拥军优属政策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组织、社区、行业、企业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拥军活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丰富和创新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国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爱国拥军氛围。
(六)专项社会服务提升工程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完善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可持续发展的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体系。第一,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使之更加符合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要求,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健全行政区划调整论证评估机制,促进行政区划调整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第二,提升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建成覆盖省、市、县的地名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建成类型齐全、内容准确、形式规范的城乡地名标志体系。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第三,深化殡葬改革。重点在于三个方面:推进生态节地安葬,促进“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管理,促进殡葬服务市场良性发展;提高殡葬服务水平,让办丧群众更加满意。第四,提高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拓展婚姻家庭服务,积极开展婚姻政策咨询、婚姻知识宣传、婚姻情感疏导等服务项目,促进家庭和谐。改进收养工作,全面施行收养评估,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民政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专业的工作,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大家有的是刚专业到民政部门,有的是在民政部门内部新调整了岗位。要积极主动地适应民政工作的特殊性,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共同把现代民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委、政府放心。
(一)要一心为民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是民政工作的根本理念,是对民政干部的基本要求。民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真正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民政工作就是群众工作,更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二)要加强学习 。在当今时代,每个人时刻都要有“本领恐慌”意识,时刻对自己在学识、眼界、能力等方面的不适应保持警醒,把学习视作做好工作的政治要求,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深入学习现代治理理论、现代社会保障理论、现代福利理论等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用先进理论指导实践。要全面学习民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民政业务知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能力。要主动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虚心学习基层和老同志的工作经验。要向实践学习,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摸索规律、把握要领,提高本领。
(三)要踏实肯干 。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直接和百姓打交道,很多工作非常具体,比较繁杂。在民政部门工作,看起来不像有些部门那样“高端大气上档次”,但是,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容不得半点虚浮,容不得半点马虎。从大环境来看,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特别强调督查、落实、问责,这是一个最注重实干的时代。民政部门的同志,必须有“孺子牛”精神,耐得住寂寞,沉得下身子,舍得付出,甘于奉献。既要善于科学决策,整体推进;又要善于和群众沟通,做具体的事情。对于事关百姓生活的事情,必须一竿子抓到底,让群众体会到成效。
(四)要勇于创新 。改革是时代的主题,创新是民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解决制约民政工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民政部门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创新的勇气和能力,努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重点难点民政工作的改革试验,着力推进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现代民政新格局,努力为全国民政事业的发展探索新鲜经验,提供参照样本,展示发展前景。
同志们,加强民政干部学习培训非常重要,关系到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希望大家深刻认识学习培训的重大意义,集中精力抓好学习,争取学有所获,不虚此行。搞一次培训,也就是几天时间,研究几个专题,不可能涵盖民政工作所有的知识。希望大家培训结束回到工作单位后,自觉加强学习,坚持终身学习,不断增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