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两个牢牢把握”,是我们谋划和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印证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根本立场;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则强调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最大实际,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也是保障改善民生的时空坐标和客观基点。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键看行动,体现在实效。要时刻牢记“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回应民生关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多做暖人心、得人心的实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确保如期建成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全面小康社会。具体而言,就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上来,把民生工作抓细抓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满意的收入、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确保富民目标不落空,使江苏的发展建立在过硬的富民成果之上。落实到民政部门,就是要切实保障底线民生,努力提供标准化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着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以为民爱民之心和利民惠民之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国情,切实做好新常态下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新常态下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既具有有利条件又面临艰巨任务,要遵循“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把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总基调,让困难群众享有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生活保障。一方面,要主动担当、尽力而为,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政策更可持续的举措,切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百米”,让困难群众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有更多获得感。另一方面,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要把民生领域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努力做到推进改革的时机把握适当、节奏把握合理、措施把握适度。既要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努力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又要从社会可承受力这一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科学引导群众的“幸福期望值”,绝不能脱离实际“开空头支票”,失信于群众。
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顺应群众诉求的升级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基础上,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民生诉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涨船高”,从基本需求层面,发展到生活质量、公平正义等更高需求层面。要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发生的新的重大变化,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提高民生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政策的托底功能,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确保全省人民在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在此基础上,还要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快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努力提高全民福利水平;要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丰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努力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民生服务需求;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延伸,由城市向农村拓展,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国情,立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具体举措,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江苏老百姓更加充分地感受到江苏发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