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经省革命委员会(简称省革委会)批准,省公安局下设办公室、政治部、政保处、内保处、技侦处、治安处、消防处、警卫处、档案处、武装民警处、劳改局、公安学校、直属武警中队、连云港边防检查站。其中,政治部下设干部处、宣传处、直工处。
1979年,省公安局设立消防总队(与消防处一套机构),恢复设置预审处、刑事侦察处,成立科技处(对外称“江苏省公安科学技术研究所”)、信访处、行政管理处。
1980年1月,省公安局成立政策法律研究室。4月19日,中共江苏省委(简称省委)研究决定,江苏省公安局自即日起恢复原名称江苏省公安厅。5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改革边防保卫体制、组建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的决定,经省委批准,撤销省公安厅武装民警处,成立江苏省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总队(又称江苏省公安厅边防武装保卫局),实行省公安厅和上级边防武装警察机关双重领导,以上级边防武装警察机关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12月,经省委批准,省公安厅成立纪律检查组,为正处级机构。
1982年2月,省公安厅将政治部宣传处更名为政治部教育训练处。
1983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武装、边防、消防部队合并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决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简称武警江苏省总队)成立。总队机关设边防保卫局(后称边防局)、消防处(亦称省公安厅消防处),都定为副师级单位。7月,根据中共中央有关规定,省公安厅将劳改局及其所属劳改单位移交给省司法厅管理。
1984年1月,省公安厅将技侦处、科技处及政保处的3个科整建制划归省国家安全厅。3月,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警卫人员转现役的通知,省公安厅警卫处加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警卫处”牌子,为副师级单位,全体专职警卫干部集体转为武警现役。8月,省公安厅成立通信处。
1985年6月,省公安厅成立咨询组,聘请14名老干部为咨询组成员。此后,又增补了9名成员。10月,将政治部教育训练处更名为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1985年12月,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公安厅纪律检查组(简称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成立,同时撤销省公安厅纪律检查组。6月,省公安厅重建技侦处;7月,增设政治部宣传处,原政治部宣传教育处更名为政治部教育训练处;12月,增设出入境管理处。
1987年3月,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下发《关于改善和调整全省公安边防体制的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武警江苏省总队将所辖边防保卫局及各边防检查站、边防保卫分局、机场安检站划归公安机关领导。省公安厅恢复边防局建制(副师级);10月,成立交通管理局,增挂“江苏公安交通警察总队”牌子。
1988年7月,武警江苏省总队消防处更名为消防局,省公安厅消防处亦更名为消防局。10月,省公安厅设立审计室。
1989年8月,省监察厅在省公安厅设置监察室,为省监察厅派驻机构,与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合署办公。
1990年7月,省公安厅成立指挥中心,为内设正处级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10月,通信处增挂“计算机监察处”牌子。12月,省公安厅党组决定,江苏省公安厅边防局对外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边防总队”(简称省边防总队),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及15个处室;武警江苏省总队消防局更名为武警江苏省消防总队,亦称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
1991年12月,省委决定撤销省公安厅党组,成立省公安厅党委。同月,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更名为法制办公室。
1992年4月,省公安厅撤销原内保处,分别成立经济保卫处、文化保卫处;12月,成立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为武警正团级建制;教育训练处更名为组织教育处。同月,经省委批准,撤销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成立中共江苏省公安厅纪律检查委员会。
1993年1月,省公安厅成立直属单位管理工作办公室(一年后撤销)。2月,政保处增挂“对外联络处”牌子。12月,根据公安部关于调整公安厅、局警卫处和省(区)会公安局警卫科(处)机构级别的通知,省公安厅警卫处由副师级调整为正师级。同月,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挂靠省公安厅,办事机构设在政治部宣传处。
1994年4月,省公安厅将治安、户政业务分开,单独设立户政处。7月,根据公安部文件精神,武警江苏省边防总队由副师级调整为正师级建制。8月,设立公安巡逻警察总队,与治安处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995年4月,省公安厅设立科技处、省公安科学技术研究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5月,刑事侦察处对外称“江苏省公安刑事警察总队”。7月,江苏省人民政府(简称省政府)成立省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公安厅。
1996年1月,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省公安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厅机关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政治部综合处(由政治部办公室更名)、政治部人事处(由干部处更名)、政治部宣传处、政治部组织教育处、机关党委(政治部直属工作处)、政治部老干部处(由政治部老干部科更名)、信访处、纪委(监察室)、审计处(由审计室更名)、政治保卫处、经济保卫处、治安管理处、户政管理处、文化保卫处、刑事侦察处(刑警总队)、经济案件侦察处(新成立)、科技处、档案处、技术侦察处、出入境管理处、预审处、通信处(计算机管理监察处)、交通管理局(交警总队)、法制处(由法制办公室更名)、后勤管理处(由行政管理处更名)、警卫处、消防局、边防局。11月,交警总队下设高速公路支队,为副处级建制。
1997年5月,省公安厅成立禁毒处,与省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禁毒办)合署办公,下设毒品检测化验中心,为公安事业单位。
1998年1月,省公安厅在治安管理处增挂“水上警察总队”牌子;在经济案件侦察处增挂“经济案件侦察总队”牌子。3月,预审处更名为监所工作管理处,将原属预审处的预审工作职能划归各侦查部门。5月,省政府批准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简称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撤销省人民警察学校建制。6月,成立现役工作处,设在政治部;成立江苏省看守所,为副处级建制,业务上受监所工作管理处领导。8月,警卫处更名为警卫局。
1999年5月,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处加挂“江苏省公安治安警察总队”牌子;交警总队加挂“省公安厅巡警总队”牌子。8月,成立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为副处级建制,业务上受治安管理处领导。
2000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江苏省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江苏公安专科学校,设立浦口校区管委会。12月,省委明确,省公安厅由省监察厅派驻监察室,中共江苏省公安厅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内设机构。
2001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人事处(增挂综合处牌子)、组织教育处、宣传处、现役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直属工作处)、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处(警务督察队)、老干部处、国内安全保卫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经济文化保卫处、治安管理局(治安警察总队、水上警察总队)、交通管理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局(刑事警察总队)、经济犯罪侦查处(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禁毒处(禁毒总队)、行动技术处(行动技术总队)、出入境管理处(外事处)、监所管理处(监所管理总队)、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信息通信处、法制处、科技处、信访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边防局(省边防总队)、消防局(省消防总队)、警卫局,公安档案管理中心、江苏省看守所、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江苏省警察学会、前卫体协办公室、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5月,出入境管理处加挂“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处”牌子。是年,省公安厅决定不再保留咨询组机构,不再设咨询组组长,继续保留咨询组成员的名誉职务。
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江苏公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江苏警官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同时撤销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建制。10月,省公安厅信访处增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11月,省委决定,省维护稳定联合工作小组更名为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仍设在省公安厅。
2003年1月,省公安厅党委决定,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增挂“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8月,刑事侦查局加挂“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牌子。10月,成立反恐怖工作处,与省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反恐办)合署办公,同时挂“江苏省公安厅特别行动总队”牌子。12月,设立交通管理综合处、交通安全管理处、车辆管理处、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处(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4个处,由交巡警总队(交通管理局)协调管理。
2004年1月,省政府批准江苏警官学院增挂“江苏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牌子,内部增设江苏省公安派出所长学校、江苏省刑警队长学校、江苏省交巡警队长学校(简称“三长学校”),负责基层领导骨干专业训练。3月,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与厅办公室分离,改为单独设置,为内设正处级机构。5月,信息通信处增挂“公安数据网络管理处”牌子。
2006年7月,省公安厅挂牌于反恐怖工作处的“特别行动总队”更名为“有组织犯罪侦察总队”;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增挂“网络警察总队”牌子。
2008年8月,省公安厅决定指挥中心、信息通信处、档案管理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对人员进行整合重组,工作统一安排。11月,将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和厅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整合,实行一体化运作。
表1-1 1978~2008年江苏省公安厅(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录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