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之初,全省公安机关主要管理城市道路交通。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公安机关开始负责统一管理城乡道路交通,从省到市、县逐步构建“三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道路交通管理格局。1995年4月,《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颁布,是国内最早的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性法规之一,推进了全省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建设。1999年5月,根据公安部要求,江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增挂公路巡逻警察的牌子,既管理道路交通,又履行道路治安管理职责。面对车辆和驾驶人快速增长,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的新情况,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以“平安大道”“畅通工程”建设为载体,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注重科技手段运用,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