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是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料和配剂,其种类可分为一、二、三类,其中一类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二、三类可用于制造毒品的配剂。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制造毒品,给社会带来危害。为此,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1999年7月至12月,根据国家禁毒办的部署,全省各级禁毒部门会同医药、卫生、化工等部门开展了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麻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收集了大量基础资料。2000年9月至12月,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的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会同经贸、工商、卫生、药监、外贸、海关等部门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基本摸清了易制毒化学品在省内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情况,建立健全了基础台账,发现整改一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初步建立了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管理制度。
2001年4月16日,针对省内发生多起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的情况,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施备案购用证明制度的通知》,要求省内生产、经营、购买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均需向公安机关领取备案证明和购用证明;对备案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备案证明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应当重新办理。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南通市在当地新闻媒体刊播了实施办证制度的公告,制作了“办证指南”公示牌,向重点企业宣传办证程序和要求。无锡市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所属各区(市)办证人员进行了培训。至年底,全省办理备案证明50份、购用证明113份。
2002年4月,省公安厅会同省经贸、工商、外经贸、药监、海关、环保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共登记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2939家,其中,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38家、经营企业149家、使用企业487家,涉及一类全部8种易制毒化学品,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全省共发放各种易制毒化学品宣传资料14.7万份,在企业内举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知识培训班59场(次),共向1.32万家化工医药企业单位发放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告知书,与1.3万家企业签订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承诺书。11月28日,省公安厅禁毒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对所有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和购用证明的单位,办证部门须录入全省公安禁毒信息系统;备案证明和购用证明一律通过公安禁毒信息系统办理,手写无效。
2003年4月,针对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较多,部分小型企业由苏南向苏北沿海地区迁移,以及一些企业处于转制过程中,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难度加大等情况,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抓住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备案证明年审换证的时机,加强对年审换证企业的监管检查,共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6289家,其中,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462家,二类企业5827家,换发备案证明的107家,新增办证企业26家。同时,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年内全省共查处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案件9起,缴获违规买卖的醋酸酐1.1吨、杜冷丁6000余支,查处违规企业7家。
2004年8月25日,为有效遏制制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毒品犯罪活动,堵塞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漏洞,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控机制,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对制毒加工窝点开展清查行动和对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曾发现和摧毁过制毒窝点的地区,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从中发现涉毒犯罪线索,及时予以摧毁,同时开展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购用证明核查和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品种、数量检查登记工作。2005年6月,各地公安机关在认真做好网上易制毒化学品办证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堵塞漏洞,查处企业违规行为。同时,通过举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班,向企业发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告知书,与企业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合作,共同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全省共举办各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班35个,受培训的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2360名。苏州市积极探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新模式,在全国率先成立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
2006年2月,省禁毒办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相关企业的专项检查行动,全省共查处存在问题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311家,其中,生产企业8家,经营企业88家,使用企业213家,进出口企业2家;处理行政违规企业116家,行政罚款300余万元,没收各类易制毒化学品638吨,涉及硫酸、盐酸、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等多个品种。
2007年1月,省公安厅启用新研发的全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全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信息化。至8月,全省通过信息系统共办理一类购买许可(备案)证明526份,二、三类购买备案证明18.57万份,一、二类运输许可证明564份,三类运输备案证明2.41万份。是年,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盐酸羟亚胺非法制造氯胺酮的情况,省禁毒办组织对全省盐酸羟亚胺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一次专项调查,基本摸清了全省盐酸羟亚胺生产、经营企业底数,以及两年来的销售情况,督促省内2家生产企业不再生产经营盐酸羟亚胺,10家经营企业不再经营盐酸羟亚胺。同时,省公安厅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商讨盐酸羟亚胺管理对策,部署管理工作,防止其用于制造毒品。至年底,全省共登记在册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达到2.07万家。其中,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100家,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1.82万家。
2008年6月12日,根据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部署要求,省公安厅会同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全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行动,采取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单位进行逐一检查,再由市级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专门力量,逐县(市、区)进行抽查,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和重点检查。10月,全省公安、安监、食药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了醋酸酐联合检查行动,共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9500余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36家,发出整改通知书、检查反馈单177份。年内,省公安厅开发应用了禁毒“黑名单”数据库,将全省查处的违法违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纳入禁毒“黑名单”数据库,实行信息共享,进行重点监管。至年底,全省已将查处的332家企业纳入禁毒“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