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末,省内仅有个别地区极少数人员非法种植罂粟用于养殖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都及时依法进行了查处。
1990年2月9日,针对省内非法种植罂粟现象开始增多的情况,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查禁毒品工作,严厉打击制贩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通报》,部署开展了铲除罂粟专项治理。1991年至1992年,针对省内非法种植罂粟问题仍然突出的情况,省公安厅连续两年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抓住罂粟开花的季节,集中开展铲除非法种植罂粟统一行动,对一些种植量大、拒不铲除的老种植户予以严厉打击,对那些种植量小、悔过态度好的,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1993年3月29日,省公安厅传发《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铲除非法种植罂粟的通告》,要求各地广为张贴宣传。通告指出:非法种植罂粟的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主动铲除罂粟,拒不铲除的,依法强制铲除;对非法种植或抗拒铲除罂粟的,依照有关决定予以处罚;铲除的罂粟由县级公安机关集中销毁;各级政府要在罂粟播种、开花、收获季节,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查禁工作,对检举揭发有功者予以表彰奖励。
1994~1997年,为进一步查禁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连续组织开展集中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工作,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注重在罂粟的生长期发现线索、集中铲除。在1997年5月至6月的集中铲除行动中,全省共铲除罂粟29万多株。
1998年4月,各地公安机关在集中开展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查获的非法种植罂粟人员,不管种植数量多少,查获一个处理一个,构成犯罪的,提请逮捕,依法严惩,杜绝“见物不见人”、以罚代刑等不良倾向。
2000年5月,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国家禁毒办)和省禁毒办禁种铲毒工作电话会议要求,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禁种铲毒工作,共铲除非法种植罂粟20.3万株。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有效防止了大面积种植、复种以及以制毒牟利等情况的发生。年内,根据国家禁毒办的部署要求,省禁毒办组织人员对禁种铲毒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评出南京、苏州、宿迁为达标市,徐州、连云港、扬州为基本达标市。
2001年4月,全省各地继续开展铲除非法种植罂粟活动,共铲除罂粟41万多株,查处非法种植人员2424人。徐州、常州、无锡等地县级公安机关采取与各派出所签订责任状,明确派出所所长为铲毒行动第一责任人的方式,推动禁种铲毒工作开展。6月,省禁毒委员会印制7万余幅禁种宣传画下发全省各地农村广泛张贴,把“种毒有害、种毒违法”宣传到千家万户。
2002年4月,针对非法种植罂粟活动大幅反弹的情况,各地公安机关抓住春末夏初罂粟开花易于发现的时机,集中开展铲毒行动。同时,采取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教育群众认清毒品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出现了一大批自动铲除户,接报了一批种毒举报线索。同时,各地进一步建立禁种工作责任制,一些地方把禁种毒品原植物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003年3月,全省各地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逐步建立了由禁毒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禁种铲毒工作机制。省禁毒办明确了全省17个县(市、区)为铲毒重点地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地坚持种毒必铲、违种必究,全省非法种植罂粟5000株以上的县(市、区),由原先的17个下降到7个。
2004年3月,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将禁种铲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做到与综合治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考核,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各级公安机关抓住“宣传教育、发现铲除、打击处理、长效管理”四个环节,采取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公开信,签订家庭禁毒责任书,召开公开处理大会等,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铲毒行动。年内,存在非法种植罂粟的县(市、区)由原先的85个下降到71个,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基本达到禁绝非法种植的目标。
图4-5 2004年4月,淮安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铲除罂粟
2006~2007年,按照国家禁毒办关于“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工作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充分依靠、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精心组织开展集中铲除毒品原植物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果。两年内,共铲除毒品原植物16.5万株,查处非法种植人员513名,涉种县(市、区)降至59个,实现零种植的县(市、区)达64个。
2008年5月,省禁毒办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人员信息进行了汇聚整合,要求各地采取印发一封告诫信、签订一份承诺书等形式,对纳入名单的前科人员,逐一上门教育警诫,宣传种毒危害和承担的法律后果,防止其再次种植毒品原植物。至8月,全省共铲除毒品原植物7.53万株,同比下降8%。涉种县(市、区)进一步降至51个,实现零种植的县(市、区)达72个,占总数的59%;连续两年实现零种植的县(市、区)达65个,连续三年实现零种植的县(市、区)达48个,零种植的成果得到巩固,非法种植区域进一步减少。全省共发生种植个案417起,查获非法种植人员459人;其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