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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缉捕在逃人员

20世纪80年代开始,流窜犯罪活动逐步增多,而且犯罪分子流窜的范围越来越大。1985年起,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在逃人员、流窜犯罪分子的调查统计制度,把追捕批准逮捕、刑事拘留后逃跑的,从服刑或羁押场所脱逃的,以及作案后逃跑的等在逃人员(简称逃犯),作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重要工作。1989年5月至7月,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流窜犯罪集中统一行动,抓获在逃人员925名。1991年2月1日,南京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在逃人员名单,并将印有在逃人员照片和基本信息的1.8万张布告,张贴在全市主要路口、“窗口”地区、居民小区,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取得重大战果,7天时间就抓获在逃人员103名,其中投案自首的45名。

1992年7月30日,为做好华东地区国庆节期间“打流窜、追逃犯”集中行动,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对1988年以来作案后逃跑的犯罪分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人登记造册,特别是对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和重大盗窃团伙主犯,一定要摸清潜逃的地点和去向,潜逃在省内的,各地可直接互相通报,落实追捕措施。10月28日至11月17日,省公安厅又组织相关市公安局成立追捕小组,赴外省集中追捕在逃重特大案犯,先后赴4省69个县市,追回在册重大逃犯20名。

1993年11月24日,省公安厅在南京召开追逃工作会议,决定从12月1日起,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追捕逃犯行动,并下发《关于开展全省追捕逃犯集中行动的意见》,要求各地深入调查摸底,明确追捕重点,强化追捕措施,协同整体作战,把追捕逃犯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业务工作来抓。行动期间,全省共追回各类逃犯1754名,带破案件2089起,追缴赃款赃物319万余元。

1994年,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树立“案犯未到案,不能算破案”思想,在组织专门追捕行动的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进一步提高逃犯抓获率。是年,全省共抓获各类逃犯6038名,其中,通过巡逻设卡盘查抓获1437名,通过清查重点场所抓获662名,通过思想工作敦促投案自首313名。

图3-12 20世纪90年代,公安机关设立的投案自首接待站

1995年5月23日,为策应春季“严打”攻势,协助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展追逃行动,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对逃犯较多的地区进行重点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追捕措施;结合逃犯特点,研究对策,摸清逃犯行踪、潜址,确保缉捕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把外省追捕逃犯工作和省内春季“严打”攻势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省“严打”斗争和追逃工作深入开展。

1996年5月9日,根据全省“严打”斗争的总体目标,省公安厅发出加强追逃工作通知,梳理汇总了全省在册在逃人员4414名,下发1993年以来久抓未获的1959名重特大逃犯名单,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把缉捕逃犯作为一项硬任务,力争在“严打”期间追回三分之一的在册重大逃犯。截至8月20日,全省共抓获各类逃犯5435名,其中在册逃犯2609名,包括省公安厅督捕逃犯579名,抓获的在册逃犯数超过1995年全年的追逃数。

1998年9月1日,为进一步加大追逃工作力度,确保全省破案防范百日会战取得实效,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对部分重特大在逃人员实行督捕的通报》,从全省在册的3000多名在逃人员中梳理出500名,作为此次会战中的督捕对象,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分解任务,明确奖惩,以省内在逃人员为重点,落实以在逃人员户籍地为主的追逃工作责任制,全力追回一批重特大在逃人员。在10月1日起开展的为期10天集中追逃行动中,各地就抓获省公安厅督捕逃犯20名。

1999年6月,根据公安部开发的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将1999年前潜逃尚未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登记上网,全省登记上网在逃人员达10902名。7月15日起,全省公安机关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上追逃”专项斗争。8月2日,省公安厅发布《关于敦促在逃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犯罪后逃跑和司法机关批准逮捕、刑事拘留后在逃以及从监管场所脱逃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各地公安机关以公安计算机系统为依托,探索建立诸警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流入地严密控制与流出地主动追捕结合、集中统一行动搜捕与经常查缉追捕结合、个案侦破与串案工作结合的破案追逃工作新机制,努力提高发现、控制和查缉流窜在逃人员的能力。至9月底,全省共抓获在逃人员9294名,其中“网上逃犯”8070名,公安部督捕逃犯16名、省公安厅督捕逃犯65名,抓获逃犯总数位居全国前列。

图3-13 1999年,昆山市公安局部署开展“追逃”专项行动

2000年9月3日,针对全省尚有一大批网上在逃人员未能抓获归案,新增逃犯数量较大的情况,省公安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追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经常性追逃工作,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破案追逃工作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地查缉在逃人员。11月7日,为调动广大公安民警的追逃积极性,省公安厅对全省各地抓获的76名省厅督捕逃犯,每抓获一名给予5千元的奖励。

2001年9月20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为期70天的追逃专项行动,制定下发实施方案,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并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公布省公安厅和各市公安局的举报电话,对150名重点逃犯,实行分级督捕和悬赏通缉。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9564名,其中省内“网上逃犯”8013名,公安部督捕逃犯5名,B级通缉逃犯4名,省公安厅督捕逃犯69名,省内在册逃犯抓获率为55.2%,省公安厅督捕逃犯抓获率为46%,追逃专项行动绩效位居全国第三位。

为进一步完善“破案追逃”新机制,2002年4月15日,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明确各部门警种追逃工作的职责,规范在逃人员信息管理,发挥上网信息在追逃工作中的作用,实行A、B级通缉令制度,强化对重要犯罪嫌疑人员的缉捕,实行奖惩激励机制,推动追逃、防逃、控逃等各项措施落实,搞好跨地区追逃协调配合,形成追逃工作合力。同时还制定了全省追逃绩效评比办法,采取追逃工作月通报、季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评比工作制度。是年,全省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1109名,其中外省上网在逃人员1076名,年内本省新增在逃人员抓获率71.4%,历年在逃人员抓获率达31.3%。

2003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信息为先导、以科技为手段,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依托,把追逃工作作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推进追逃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追逃工作整体水平。是年,全省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3754名,同比上升23.8%,其中抓获外省逃犯2104名,同比上升95.5%,抓获逃犯总数、外省逃犯数分别居全国第一和第二名。

2004年11月1日,为进一步规范经侦部门追逃工作,建立与经济犯罪斗争相适应的追逃工作机制,省公安厅印发《江苏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追逃工作暂行规定》,就在逃人员的上网、更改和撤销、缉捕工作措施、境外在逃人员的缉捕、追逃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及考核奖惩等作了具体规定。

200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把追逃工作与“迎十运、保平安”、打击“两抢一盗”、命案侦破会战等专项行动相结合,坚持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追捕方法并举的思路,加强网上信息比对,实行诸警联动、整体作战,提高精确抓捕能力,“网上追逃”成效明显提高。全年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25804名,同比上升89.7%。其中,抓获外省逃犯4578名,同比上升101%;抓获本省外市逃犯6638名,往年逃犯4281名,抓获在逃人员数位居全国首位。

2006年1月,公安部确定江苏省为全国首批省级破案追逃工作岗位责任制试点单位,为此,省公安厅专门印发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职责、步骤安排、工作要求等。试点工作期间,各地公安机关把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破案追逃机制落实到相关警种部门和民警,抓好责任定位、倒查追究、表彰宣传,积极创新追逃战法,坚持打“信息战”“阵地战”“舆论战”“缉捕战”。至5月,全省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1192名,其中抓获外省在逃人员2262名,抓获杀人犯罪在逃人员143名。

2008年2月至9月,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8个月的“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依托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提升“网上追逃”工作能力。同时,落实点上守、线上巡、面上控、赴外追等追逃措施,挤压在逃人员的活动空间。其间,全省共抓获重点在逃人员2004名,其中本省重点在逃人员988名,外省重点在逃人员1016名。

附: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案例
1.侦破滨海“7·16”特大强奸、抢劫、流氓案

1994年7月16日,在响水开往上海的长途客车上,发生一起8名歹徒对乘客实施强奸、抢劫、流氓犯罪的特大恶性案件。案件发生后,滨海县公安局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侦破组,在省公安厅和盐城市公安局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多种措施,深入调查取证,全力追捕案犯,行程4万多公里,奋战25个昼夜,破获这起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恶劣影响的罕见大案,将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缉拿归案。同时,通过扩大战果,又带破其他刑事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2.侦破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

1994年7月,无锡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市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进行查处,先后抓获邓某、姚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邓某在担任无锡新兴公司总经理、深圳中光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上述企业名义,借合作经营一次性注射器和医用乳胶手套之名,伙同姚某某等人,以月息5%至10%的高利为诱饵,在无锡等地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集资总额达32亿元,涉及12个省市368个出资单位和31名个人,造成经济损失12亿元。

3.侦破宜兴“7·30”特大盗窃黄金首饰案

1995年7月30日凌晨,宜兴市苏南商厦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被盗黄金首饰总价值达170万元。案发后,宜兴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认真勘查、全面摸排,准确认定了嫌疑对象,在兄弟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用时18天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顾某某。经审讯,顾某某交代了采取事先潜伏的方式,进行盗窃作案的全部犯罪事实,同时带破了宜兴、溧阳等地盗窃案件6起,总案值11万元。

4.侦破苏南特大杀人抢劫系列案

1995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无锡、常熟、镇江、宜兴、苏州和丹阳等地先后发生6起杀人抢劫案,共有10人被杀死,2人被杀伤,劫走现金和金首饰等财物总价值8万元,是省内罕见的特大杀人抢劫系列案件。案件发生后,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无锡、盐城、南通、苏州等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经过34天的奋战,成功将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缉拿归案。

5.侦破“5·16”和“5·17”长途客车爆炸串案

1997年5月16和17日,常熟市至安徽省阜阳市两辆对开的长途客车,先后在南京江浦县和常熟市发生爆炸和发现爆炸装置,其中一辆客车被炸坏。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必破案件,省、市、县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先后辗转安徽、浙江和省内相关地区,开展案件侦查和罪犯缉捕工作,经过25个昼夜奋战,将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并查明了以何某某、强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强占常熟至阜阳的运输业务,牟取暴利,采取打砸、枪击、爆炸等暴力手段,敲诈其他个体运输户巨额财物的犯罪事实。

6.侦破泗阳“7·08”拐卖妇女犯罪团伙案

1997年6月20日,泗阳县公安局经过侦查,抓获拐卖妇女犯罪团伙头目郑某某等2人,由于该案涉案地点多、线长、面广,调查取证比较困难。1999年7月,公安部召开协调会,将此案定为“7·08”专案。泗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发动群众,调查摸底,搜集线索,先后辗转云南、贵州、四川、新疆、陕西等10多个省市区,行程30余万公里,经过两年多时间,破获这起震惊全国的拐卖妇女大案,摧毁3个特大拐卖妇女犯罪团伙,侦破拐卖妇女案件222起,抓获拐卖妇女犯罪嫌疑人69名,解救被拐卖妇女420名。

7.侦破扬州“9·22”利用计算机技术盗窃银行巨款案

1998年9月22日,扬州市新城区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利用计算机技术盗取银行现金26万元的特大案件,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利用计算机技术盗窃银行巨款案。案发后,中央和省市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尽快破案。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扬州市公安局成立大案指挥部,开展侦查工作,经过20个昼夜的奋战,于10月13日凌晨,在镇江市将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兄弟2人抓获归案。

8.侦破常州市张某某跨国潜逃案

2000年11月,在公安部、外交部的指挥和帮助下,常州市公安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在莫桑比克共和国境内,将省公安厅督捕经济逃犯张某某抓获归案。1997年5月初,张某某以常州金牛电子电讯厂的名义,与金坛市公墓办事处签订了联合兴建茅山安乐园的协议,但在具体操作中,张某某违反有关规定,在茅山安乐园一期工程开工后,即在常州、苏州、南京、南通和上海、浙江湖州等地设立专门销售代理点,采取伪造批文欺骗群众的手段,以非法传销的方式,销售墓穴48967个,涉案金额1.06亿元人民币,张某某除支付一期工程费用2996.9万元外,于1998年5月携余款潜逃。

9.侦破公安部督办连云港“东海税案”

2001年,连云港市公安局历时4年,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东海税案”。1995年8月,港商朱某某在东海县设立连云港市浦康工贸有限公司,其后3年间,朱某某在深圳让潮汕籍嫌疑人周某某向浦康工贸有限公司开具假增值税专用发票480份,进项价税合计为1.58亿元,税额为2300万元,再向深圳中飞公司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44份,价税合计为1.76亿元,税额为2550万元。1999年8月,公安部发出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缉捕周某某。2000年8月14日,公安机关在福建将朱某某、周某某抓获归案,查清涉案价税合计总额4.4亿元,其中税额6300万元。

10.侦破公安部挂牌督办姜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1年1月21日,仪征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南京市栖霞区无业人员姜某某网罗20多名无业人员,在长江水域仪征段自立为王,公然向采砂船只收取保护费。仪征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力量开展查证,发现这是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此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和江苏“打黑除恶”一号大案。省公安厅和扬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指挥部,开展侦查工作,成功抓获首要分子姜某某及骨干成员王某某、张某某。查明该犯罪集团共有成员26名,有紧密的组织结构、严密的帮规戒条、一定的势力范围和经济实力。专案组先后辗转江西、安徽、湖北及省内高邮、盱眙、句容等地,足迹遍布4省17县市,共抓获集团成员21名,查明该犯罪集团自1997年以来,在长江上持械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作案81起,打伤55人,非法敛财200余万元。这是江苏公安机关侦破的第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1.擒获杀人抢劫“魔王”宋某某

2001年12月,扬州、镇江等地接连发生犯罪分子袭击单身妇女抢劫钱财案件,这些案件作案手段恶劣,危害严重。案发后,省公安厅会同相关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串并案侦查工作。扬州市公安机关通过涉案信息处理,发现辽宁丹东人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犯罪分子小区域跳跃、连续作案的特点,省公安厅决定于12月29日晚,组织苏南和苏中8个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清查搜捕行动,当晚23时许,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在该市火车站附近,将企图乘车逃跑的宋某某抓获。经审查,查明该宋先后流窜吉林、辽宁、河南、河北、山东及江苏等地,杀人抢劫作案40余起,杀死、杀伤40人,其中在江苏作案9起,杀死4人、杀伤5人的犯罪事实。

12.侦破苏州“4·17”特大杀人抢劫案

2002年4月17日晚,苏州虎丘区横山村东吴装饰市场内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案。犯罪分子潜入东吴装饰市场总经理孙某的住处,先后杀死其儿子、岳父、保姆和妻子,抢走现金17万元及金首饰20余件。此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省、市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抽调警力开展侦查工作,经缜密侦查,确认徐州睢宁籍人员杨某某系该案重大犯罪嫌疑人并已逃往新疆。专案组立即派出追捕小组飞赴新疆开展抓捕工作,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于12月24日凌晨,在新疆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另2名同案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网。

13.侦破无锡“6·23”特大入室杀人抢劫案

2002年6月23日,无锡市崇安区一居民家中发生一起杀死4人的恶性案件。此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指挥部开展侦查。7月16日,专案组认定暂住无锡市北塘区的外来人员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7月24日在无锡市惠山区前洲镇一建筑工地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后顺线追踪,于7月27日抓获藏匿在南京市玄武区东大影壁居民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14.侦破“12·14”特大跨国系列绑架杀人案

2003年12月14日,无锡市赴境外务工人员秦某某在柬埔寨被绑架杀害。案件发生后,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从厅机关和南京、无锡、扬州、镇江等地公安机关抽调侦查人员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参战民警通过多种途径搜集线索,先后36次辗转柬埔寨和国内16个省市,在中国驻柬埔寨使馆和兄弟省市公安机关的支持下,经过7个多月的奋战,摧毁一个特大跨国系列绑架杀人犯罪团伙。先后从柬埔寨抓回犯罪嫌疑人21名,在国内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查破该犯罪团伙自1998年以来,先后在柬埔寨和国内作案13起、杀死15人的特大系列绑架杀人案,并带破发生在柬埔寨境内的其他8起刑事案件。

15.侦破镇江市“10·27”票据诈骗案

2004年12月上旬,来自河南上蔡地区的张某某犯罪团伙采取变造、伪造支票、印章等手段,骗得镇江市多个单位48.7万元。接报后,镇江市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抓获以张某某为首的9名犯罪嫌疑人,直接查破发生在镇江、泰州、徐州和湖南衡阳、山东威海等地20起总案值达300余万元的票据诈骗案,同时,串并和协助破获北京、山东、宁夏、安徽、贵州等地30余起总案值近2000万元的票据诈骗案。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04年票据诈骗第一案。

16.侦破洪泽“2·16”特大抢劫强奸案

2005年2月,洪泽县鑫元珠宝行发生一起特大抢劫强奸案件,此案案值巨大,手段残忍,又正值春节期间,案发于县城繁华地段,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案发后,淮安、洪泽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辗转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等地,行程数万公里,历时1个多月,成功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和3名销赃人员,缴获赃款赃物90余万元,并带破浙江、山东和省内其他地区盗窃珠宝案件11起,涉案总价值113万元。

17.侦破淮安“9·08”特大涉众型合同诈骗案

2007年8月中旬,因上海河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楚州区施河镇和泾口镇、扬州高邮等地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过程中,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材料款、收取建筑商保证金,引发经济纠纷和不稳定事端,影响地方社会稳定。在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淮安市公安局成立“9·08”专案组,经过一年半的侦查,成功侦破一起特大涉众型合同诈骗案,抓获刘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经查,上海河济公司刘某等人在公司缺资金、无资质、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虚报5000万注册资本、抽逃2000万出资,收受40余家建筑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贿赂的现金和物品总价值200余万元,多头、重复发包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先后骗取16个省市425家建筑企业和个人保证金、办证费等,总计达2.85亿元。

18.侦破宜兴“12·25”特大撬盗保险箱案

2008年12月24日夜,位于宜兴市芳桥镇的无锡天裕建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特大撬盗保险箱案件,被盗现金320万元。案发后,无锡市公安局成立专案指挥部,分析研究案情,准确刻画作案对象,确定立足本地、面向周边,广泛串并,拓展线索的工作思路,历时一个多月,成功破获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省内被盗现金数额最多的案件,抓获贵州黔东南州黄平籍犯罪嫌疑人3名。 zm2NmiPceugmoQv5S/BjWex8w3jDtGO4s9Q0Ma0s/wOGTFQVhrq3N6pZWoXP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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