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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打击侵财犯罪

在经济大发展、人财物大流动的背景下,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公私财产(简称侵财)案件逐渐增多,而且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专项打击行动、侦破会战等为牵引,打现行、攻大案、破串案,遏制侵财犯罪多发高发势头。20世纪80年代,自行车是城乡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盗窃自行车案件逐年上升,1981年全省共立盗窃自行车案件3478起,较1980年上升22.3%。省公安厅于1982年10月部署开展侦破自行车被盗案件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落实侦防措施,取得明显效果。至是年底,全省破获盗窃自行车案件796起,抓获盗车犯罪嫌疑人586名,缴获自行车742辆。1984年,省公安厅针对扒窃案件明显增多的情况,组织南京、徐州、无锡、盐城、扬州、常州等地公安机关开展反扒窃大会战,抓获扒窃违法犯罪嫌疑人872名,这些地方的扒窃案件迅速减少。

1985年10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以打击盗窃犯罪为重点的侦破战役,各地公安机关采取“水陆并进、城乡配合、内外夹击、打防结合”的办法,共破获盗窃案件7268起,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6255名,摧毁盗窃团伙177个,成员730名,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299万余元。

1986年12月,针对省内一些地方扒窃案件增多、犯罪活动猖獗的情况,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23名反扒窃人员,组成5个小组,在发案较多的地段和公交线路上集中开展反扒窃专项行动,仅9天就抓获现行扒窃犯罪嫌疑人68名,破获扒窃案件44起。1987年9月,省公安厅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当前处理扒窃案件的几点意见》,对扒窃犯罪成员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作了规定,为打击扒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依据。1988年1月,针对徐州市扒窃活动突出的情况,省公安厅调集反扒窃人员,在徐州市区开展反扒窃斗争,仅17天时间就抓获现行扒窃犯罪嫌疑人102名,破案88起,遏制了扒窃案件上升态势。

1990年5月,根据公安部电话会议精神,省公安厅决定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淮阴、徐州、连云港3市开展区域性打击“车匪路霸”专项斗争。至9月底,共破获“车匪路霸”案件6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6人,摧毁团伙76个。

1991年10月20日,根据中央综治委的部署,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省综治委)召开全省反盗窃工作会议,对开展为期3年的反盗窃斗争进行部署,要求城乡、水陆一起行动,地区之间相互策应,各种措施综合应用,打一场同盗窃犯罪作斗争的整体战。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制定斗争方案,先后组织了区域性反扒窃、反盗窃、反内盗等专项斗争。截至1994年4月底,全省共破获盗窃案件2.8万起,其中重特大案件4500余起,查获盗窃犯罪嫌疑人1.8万名,摧毁盗窃团伙1370个,追缴赃款赃物价值2100万余元。至是年12月底,有5388名盗窃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案件7843起,退交赃款赃物价值1364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分行8万元现金被盗案、无锡市三阳公司9万元现金被盗案、无锡县爱华公司医药仓库价值14万元高档药品被盗案、苏州入室盗窃价值10万余元文物案、海安县一船民12.9万现金被盗案等一批大案相继告破,反盗窃斗争取得阶段成效。

1995年4月10日,省公安厅结合春季严打攻势,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10天的集中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统一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共设卡754个,从检查被盗抢的嫌疑机动车辆入手,共破获盗抢机动车案件615起,抓获盗抢机动车犯罪嫌疑人563名,缴获被盗抢的机动车581辆,其中汽车12辆。

1997年3月1日,省公安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公安部的部署,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春季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主动进攻态势,取得显著战果。至6月底,全省共破获抢劫案件1200起、盗窃案件18325起(其中盗窃机动车案件2193起);抓获抢劫犯罪嫌疑人1293名、盗窃犯罪嫌疑人10692名;打掉抢劫团伙171个、盗窃团伙711个、车匪路霸团伙22个;缴获被盗抢机动车1543辆,取缔有收销赃违法犯罪活动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936个。

针对省内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迅速增多,案件总量逐年上升,危害日益严重的情况,1998年4月23日,省公安厅召开电话会议,对全省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进行部署,并下发专项斗争方案。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为法律武器,运用多种侦查措施,严厉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以及窝藏、转移、收销赃机动车犯罪。6月下旬,又在无锡市召开专项斗争现场会,部署各地用一个月时间开展机动车普查登记工作。10月,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后,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打击、防范和整治力度。至1999年4月,全省共破获走私和盗抢机动车案件14393起,缴获赃车13987辆,抓获涉车违法犯罪嫌疑人4290名;普查登记机动车225万辆,发现嫌疑机动车辆22845辆;依法整顿机动车修理业1102家,其中取缔165家,责令停业整顿546家,其他处理391家。

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针对入户盗窃和盗抢机动车、自行车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省公安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盗抢机动车、盗窃自行车和入户盗窃专项行动,并制定了行动方案。各地公安机关诸警联动、多措并举、合力打击,全省破获盗窃机动车案件1426起,盗窃自行车案件1758起,入户盗窃案件8320起。

图3-6 宿迁市公安局民警抓获盗窃嫌疑人

2002年7月,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两抢”(抢劫、抢夺)专项斗争,坚持整体联动、全面出击、以快制快、侦防并举的斗争思路,加大打击、防范、控制工作力度。至11月底,全省共破获抢劫案件3314起、抢夺案件3062起,抓获一大批“两抢”犯罪嫌疑人。

2003年7月至9月,根据公安部部署,全省公安机关与电力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犯罪专项行动,围绕“破大案、抓整治、促防范”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打击整治力度。通过行动,全省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案件756起,摧毁涉电犯罪团伙31个,抓获涉电犯罪嫌疑人304名,挽回经济损失1480万余元。

2004年1月至3月,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捕狼行动”,重点打击发生在街面的抢劫、抢夺、诈骗、盗窃电动自行车、盗窃沿街店铺等犯罪活动,破获了一批案件,其中破获“两抢”案件1005起。

图3-7 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举行严打发赃大会

2005年4月,公安部对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作出部署后,全省公安机关以打现行、破串案、攻积案、追逃犯为重点,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准确有效打击,不断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是年,全省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14.67万起,其中破获抢劫案件4501起、抢夺案件5117起、盗窃案件13.71万起,同比分别上升5.1%、61.9%和8.2%;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70698名,同比上升7.4%;破获盗抢汽车案件1957起,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7起系列盗抢汽车团伙案件全部破获,追缴汽车2158辆;全省“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2.6%,“两抢一盗”案件高发势头得到遏制。经公安部综合考评,江苏省专项斗争战果排名全国第一。2006年,根据公安部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省公安厅先后组织开展了侦破“两抢一盗”系列案件竞赛活动、代号为“猎豺行动”的5次集中清查行动,同时加强社会面防控和治安卡口盘查,保持对“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势头。年内,全省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15.4万起,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7.2万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起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48起“两抢一盗”案件全部告破。

2007年5月,根据公安部部署,江苏等10个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启动“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试运行工作,对跨区域系列作案的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办案地公安机关可通过网络请求协作地公安机关开展协查,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侦查成本,提升打击侵财犯罪的整体水平。年内,全省公安机关运用该机制破获系列侵财案件1.4万串。

2008年7月,省公安厅在对打击侵财犯罪工作进行总结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建立健全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正确处理破大案与破小案的关系,并围绕职责分工、信息整合、串并侦查、打防结合等重点环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定4个省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16个县级公安机关为建立机制的典型培育单位。10月,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系列侵财案件“冬季侦破会战”,明确会战的重点是打击街面“两抢”、入室盗窃、盗车犯罪、短信诈骗以及农村地区盗窃“三电”设施、家禽家畜等犯罪,并梳理了100串系列侵财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各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实际,以情报信息为主导实施集约打击,以所队联动为纽带实施合成打击。至年底,全省通过会战共破获各类案件3.6万起,其中“两抢”案件1476起、盗窃案件2.8万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3万名,打掉“两抢一盗”团伙1500多个。2008年,全省发生的抢劫、抢夺案件与上一年相比,分别下降4.7%和7.7%。 v8lXCEM3hPOD5yJqDStyr9dJtf/bY6GwF3cx2nfNTuKxsaqDX3FND9JdB/cXXv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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