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人身权利,还严重摧残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类型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江苏一直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买方市场”,收买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比较突出,特别是徐州等地此类违法犯罪屡有发生,1982~1983年,徐州市公安机关共收容审查拐卖妇女儿童嫌疑对象102名,其中拘捕13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290名。
1987年7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根据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电话会议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继开展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特别是拐卖人口犯罪活动较为突出的重点地区,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取得了较好战果。淮阴市在两个月的专项斗争,就排查出拐卖人口犯罪线索80余条,查获人口贩子16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4名。
1989年10月,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除“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贩卖吸食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把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作为除“六害”的重点,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徐州、淮阴2市针对本地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先后组织全市性或区域性“打拐”统一行动,共查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666起,占全省查获此类案件总数的66.3%,仅徐州市就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1327名。
1991年1月20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省委政法委联合召开会议,传达全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查禁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前两年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工作情况和经验,交换拐卖人口犯罪线索和需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名单,研究落实综合治理措施。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发布后,省公安厅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加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侦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人贩子,依法处理“买主”,全力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图3-4 1991年6月,赣榆县公安局民警成功解救被拐卖的男童
是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人口案件751起,其中重大案件1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40名,摧毁犯罪团伙169个。
1996~1998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其间,全省共破获拐卖人口案件1877起,查获拐卖人口犯罪嫌疑人1691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4766名。
1999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援建中国两个被拐卖妇女中转康复中心,徐州被拐卖妇女中转康复中心是其中之一。该中心成立后,省市公安、妇联等部门不断加强康复中心建设,为正常运转创造了条件。1999~2000年,该中心共安置、中转、送返被拐卖妇女儿童3000多名。
2000年1月至7月,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针对江苏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买入为主的实际情况,各地公安机关坚持打击人贩子与打击触犯刑律的买主并重,通过“抓一个、挖一伙、牵一串”扩大战果。其间,全省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7317起,抓获人贩子5454名、触犯刑法的买主872名,摧毁犯罪团伙531个;解救一大批被拐卖妇女、儿童,其中送返回家6734名,其余就地安置。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蔓延势头得到遏制,此后全省这类逐年减少。年内,省公安厅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打拐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图3-5 2000年,省公安厅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打拐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2001~200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846起,其中拐卖妇女案件677起、拐卖儿童案件1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6名,解救妇女儿童158名。2004年8月,沭阳县公安局经过1个多月的侦查,抓获特大拐卖妇女犯罪团伙成员丁某某等11人,解救6名贵州籍被拐妇女。该团伙自2003年开始,以介绍到江苏打工为名,先后拐骗8名贵州籍妇女到沭阳贩卖,从中牟取暴利。
2006~2008年,全省共查办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2名,摧毁犯罪团伙97个,解救妇女儿童306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在省内得到有效遏制。2008年10月,根据公安部和外省警方提供的线索,连云港市公安机关经过两个多月侦查,抓获以云南玉溪籍犯罪嫌疑人师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80名。经审查,该团伙自2005年以来,在云南多个县市收买婴儿262名,并实施贩卖,其中100多名婴儿途经连云港市中转后,被贩卖到外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