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之前,省内治安巡逻一般由民警带领联防队员、治安积极分子具体实施。随着人财物的大流动,社会治安日益动态化,加强街头路面的治安巡逻逐步提上议事日程。
1986~1992年,根据公安部关于大中城市公安机关建立治安巡逻队的要求,全省11个省辖市公安局先后建立了城市治安巡逻队,采取机动和徒步相结合的方式,在繁华地段、重点场所和主要街道执行治安巡逻任务,遇有重大治安和突发性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初步形成了点、线、面结合的治安巡逻网络,提高了快速反应和治安控制能力。
图2-3 20世纪80年代,公安民警带队巡逻
1993年8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治安及城市巡警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全省大中城市建立民警巡逻体制的工作方案》,提出以建立城市巡逻体制为突破口,改革公安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一个管理、控制、防范、查处有机结合的治安管理工作新机制。同时,要求各地巡警从10月1日起巡逻时统一佩戴绛红色袖套。镇江市委常委、市长联席会议决定,为市公安局增加200个编制组建巡警支队。常州市公安局制定了《巡警勤务制度(试行)》《巡警当场处置程序规定(试行)》,对巡警巡逻执勤、值班备勤、治安管理当场处罚、案件事故处置、警容风纪纠察等作了规定,在省内较早加强巡警正规范化建设。
1994年3月,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对人民警察巡逻应当履行的职责、依法行使的权力、遇有重要情况的处理等作了相应规定。6月,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简称省计经委)联合印发《公安巡警(防暴)队装备标准试行规定》,对武器、警械、特殊工具、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9个方面装备配备作了规定。7月,为加强对全省公安巡警工作的指导,省公安厅成立巡警总队,与治安处合署办公。至年底,11个省辖市公安局全部建立了专职巡警队伍,县(市、区)公安机关建立了巡警大队,全省划分巡区245个,设立报警亭1244个、治安岗亭170个、治安卡口428个,初步形成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以省市际治安卡口和城市出入口查报站为配套的动态防控体系。
1995年5月,常熟市公安局成立巡警大队,从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中招收80名民警,配备汽车14辆、摩托车31辆、手持电台74部,除承担城区巡逻处警任务外,由建设、工商、交通部门授权开展综合执法,并明确巡警与交警享受同等待遇。10月,南京市公安局首批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的10辆110处警巡逻车正式上街巡逻,这批巡逻车运行100天,共接警700余起,破获各类案件150余起,调解纠纷827起,纠正交通违章行为670起,为群众排忧解难987件。1996年5月,南京市公安局又配备40辆GPS卫星定位110处警巡逻车执行处警。
1998年2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省公安厅补贴940余万元、各地公安机关自筹933万余元,用于建造64艘水上110报警服务巡逻艇,以加强水上快速处警、为民服务的实战功能,维护水上治安稳定。7月,省公安厅在盐城市召开交警、巡警体制改革现场会,推广在盐城市公安局进行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交警、巡警机构合并、职能合一,合并后组建的交巡警既管道路交通又管道路治安,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用。至2000年底,全省改革基本到位,交巡警队覆盖了城市主干道和农村干线公路。
2003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为加强巡逻处警力量,将巡警部门和各派出所的130辆110巡逻处警车集中起来,调配600名民警组建了特巡警大队,承担城区街面治安巡逻、接处警和部分突发事件处置等任务,由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
图2-4 2004年11月,南京市公安局110巡逻处警车参加大练兵
2005年11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市公安局局长会议,对开展社会面巡防机制改革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加快建立网格化布警、全时空控制的社会面巡防机制,推动警务模式由被动变为主动、由静态变为动态、由粗放变为精确,提高社会面见警率、管事率和现行抓获率,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至年底,全省从事治安巡逻的民警达到1.5万名,由政府出资招聘、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专职保安联防人员达到13.8万名。
2006年7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暨巡防机制改革推进会,提出社会面巡防工作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复合型巡防模式,即以分局巡防专业队伍为主体,负责中心区域和主次干道巡防工作,并以市公安局机动力量、派出所专业巡逻队和交巡警等力量为辅助和补充;另一种是中小城市和县城的集中型巡防模式,即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巡防力量整合起来,成立专业队伍,承担起社会面巡防的主要任务。通过改革,全省共划分巡区2675个、巡段5310个,设立治安卡点3368个;常态情况下全省每天投入巡逻的民警达1.8万人、保安队员4万余人、巡逻车辆1.4万辆,基本实现了警力跟着警情走。
2007年12月,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迅速启动治安岗亭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面巡防机制的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治安交通状况和巡防力量配备等因素,在城市、县城出入口及重点路口、部位规划设置治安岗亭,统一建筑式样、外部色调,配备必要的执勤装备和便民服务设施,一律实行24小时运转。至2008年6月,全省建成治安岗亭1414个,配备值守民警3231名、保安5747名;通过治安岗亭盘查检查,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794名,破获案件3942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1.5万件,救助群众1.3万人次。
2008年7月,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巡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着力提高发现率、控制率和打击处理率,确保江苏公众安全感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各地党委、政府对巡防工作十分重视,在增加警力编制、招聘巡防保安、配备装备器材、建设治安岗亭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全省巡防专业队伍逐步配备到位,城区30万人、县城15万人以上的成立了100人以上的巡防大队,城区30万人、县城15万人以下的成立了60人以上的巡防大队,乡镇成立了专职巡防中队。是年,省公安厅将巡防工作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内容,促进了巡防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