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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第四共和国的诞生

第四共和国的产生没有公认的确切日期,准确地说,这是一个过程。从历史的意义上说,第四共和国可以从巴黎解放之日(1944年8月25日)算起,因为首都光复了,按照戴高乐的解释,共和国从来没有停止存在过。从政治意义上看,1946年1月20日,戴高乐辞去总理职务,表明法国进入了新的政治阶段,战争年代和战斗法国的影响逐渐远去了。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新宪法的施行和新政府的建立,即从1946年10月至1947年1月,才真正标志一个新政权的诞生。所以许多著作习惯上把这段时间称为法国的“解放”时期。

经过世界大战劫难的法国人,在战争之后似乎对政治制度的改革形成了共识。第三共和国的制度不太受人喜欢,它的低能已经被战前十年的历史和1940年的崩溃所证实。维希政体也由于它的投降卖国而臭名远扬。抵抗运动组织还在解放之前的《共同纲领》中就拟订了许多变革的措施,从抵抗运动中走出的新的一代领导人满怀信心地规划着未来的蓝图。然而随着战争的远去,生活恢复正常后,在1939年以前发挥重要作用的政治家又回到了前台,如社会党的莱昂·勃鲁姆、激进党的爱德华·赫里欧和爱德华·达拉第、温和派的保罗·雷诺、法共的多列士等,传统的政治结构逐渐又复活了,因此许多政治制度的改革设想就被淡化了。

在第四共和国酝酿建立的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进行了重组。戴高乐本人对政党怀有一种天生的敌意,尽管有的政党的思想和他一致,但他拒绝出任其中任何一个政党的首领。

抵抗运动中形成了新的政党,一些社会党人或亲戴高乐人士联合其他法共之外的小组织创建了“抵抗运动社会民主联盟”(L'Union démocratique et socialiste de la Résistance,简称UDSR),这是一个小党,在第四共和国的政治生活中只扮演二流角色,但是该党的一些领导人,后来成为杰出的政治人物,如弗朗索瓦·密特朗(François Mitterrand)、勒内·普列文(René Pleven)、雅克·苏斯戴尔(Jacques Soustelle)等。

二战前的一些政党在战后衰落了,最明显的衰退是第三共和国时期的右翼政党,由于支持维希政权而被赶出了政治舞台,一些保守派人士分散在一些政纲并不明显的小党派里,形同散沙。约瑟夫·拉尼埃尔和后来的雷诺等人则试图将温和派再组织起来。左翼的激进党也是个走下坡路的党,因为它在第三共和国经常执政,所受的牵连太多。尽管激进党的许多人为抵抗运动做出了重要贡献,如亨利·戈伊(Henri Qeuille)、皮埃尔·孟戴斯-弗朗斯(Pierre Mendès-France)等,有些因此献出了生命或遭敌人暗杀,如让·穆兰等,但法国人总把它看作是一个过时的政党。

经过战争,有些政党的力量加强了,成为法国政治舞台的明星。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基督教民主党人。他们积极投身于抵抗运动,1944年1月,这部分人决定成立新的政治组织,1944年11月24日正式召开代表大会,建立了“人民共和党”(Mouvement Républicain Populaire,简称MRP,一译“人民共和运动”)。尽管它也像第三共和国时期的人民民主党那样,坚持把法国建筑在“基督教文明的原则”之上,但由于它主张共和制度,并反对资本主义,要求实行国有化和经济计划化,在法国政党的光谱中,就成了左翼政党。经过革新以后,它割断了和右派的传统联系,摒弃了旧的领导人,一批新人成为该党的掌舵人,其中有乔治·比多(Georges Bidault)、莫利斯·舒曼(Maurice Schuman)等。

社会党(工人国际法国支部)在战争后仍保留有较高的威信。它积极参加了抵抗运动,涌现出一批英雄人物,如自由法国中的社会党代表费利克斯·古安(Félix Gouin)等。它是第一个重组的政党,对党内曾支持过贝当的党员进行了清洗,主张革新政治,发扬民主。新的一代领导人曾经想和法共联合,双方进行了讨论和接触,但法共坚持自己的原则,联合并没有成功。法共的发展前文已经述及。

根据共和的原则,临时政府着手进入选举程序以重组各级行政机构和国家机构。1945年春,首先进行了市政选举,根据戴高乐政府1944年4月21日的法令,妇女在历史上第一次获得了选举权。选举的结果在人们的意料之中,激进党和温和派遭到失败,法共和社会党取得了胜利;作为新党的人民共和党,也有不俗的表现,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这一结果预示了议会选举的前景。

议会选举要到秋天举行,因为要等到国内的交通恢复正常,以及在德国的战俘和被流放者返回故乡。根据民主的原则,议员有权讨论和通过宪法草案,但戴高乐不喜欢这种议会制的运作,决定诉诸全民公决来决定选出的议会是否具有制宪的权力。全民公决的形式是第二帝国时常采用的方式,共和国从来没有实行过,戴高乐的这一决定引起各政党的不安和反对,戴高乐却我行我素。

于是在1945年10月21日,选民需要完成两项投票任务,一是选举议员,二是对两个问题进行全民公决。第一个问题是:“您同意今天选出的议会是制宪议会吗?”肯定的回答就意味着,人们不愿意再回到第三共和国的体制中去,而要制定一部新宪法。第二个问题是:“您赞成我们给您的方案中所规定的公共权力机构的临时组成方式吗?” (5) 肯定的回答就意味着同意限制制宪议会的权力:它的期限只有七个月,宪法草案要交全民公决,政府首脑由议会指定,但只有在议会多数通过弹劾后才能推翻政府。对这两个问题的态度,各政党并不一致。社会党和人民共和党对两个问题都持肯定态度;激进党和温和派对两个问题都持否定态度;法共对第一个问题持肯定态度,但否定第二个问题。全民公决的结果是,对第一个问题持肯定意见的选民达96.4%,对第二个问题持肯定回答的也达到了66.3%,因而获得通过。 (6)

在总共586个席位的议会选举中,法共获得159席,成为法国的第一大党,取得了重大胜利;人民共和党获150席,为第二大党,这也是该党历史性的胜利;社会党获146席, (7) 尽管它的选票数比第三共和国时期最后一次选举有所增加,但由于它从战前的第一大党退后到第三大党,多少有点失望;激进党和温和派的席位大大减少,成为选举的失败者。本来法共和社会党就已形成议会的绝对多数,但社会党不愿意仅和法共结盟,而使自己处于从属地位,于是邀请了人民共和党组成议会多数。

1945年11月13日,议会一致推举戴高乐为政府首脑,但这种一致性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法共与戴高乐在分配部长问题上产生了矛盾,法共希望能占据外交、国防、内政这样的关键位置,但戴高乐认为这三个位置都和外交有关。而法共和苏联关系密切,从而加以拒绝,最后以让多列士担任地位高于普通部长的国务部长(内阁只设四名国务部长,分别由法共、社会党和人民共和党的成员以及一名温和派成员担任)的方式达成妥协。戴高乐十分不习惯议会制的运作,对于议会不断的质询感到十分不快。他无法主导宪法的制定,政府提出的军事预算案也遭到议会的否决。1946年1月初,所有人都在度假,戴高乐也去南方待了些日子。1月20日星期天,戴高乐突然召集内阁会议,对部长们宣布了他的辞职决定。戴高乐突然辞职的动机究竟是什么?人们知道,他在内阁会议上谴责了政党的胡作非为。但在正式公布的文告中,他只是认为,由于法国已经解放,重建已经走上正轨,议会已经召集,政党已负起它们的职责,他的历史使命也就完成了。许多人认为,戴高乐的辞职是以退为进,不过这一退就是十二年之久。

戴高乐离职后,议会中的三大党于1946年1月23日签署了《合作宪章》,保证三党不互相攻击,团结一致支持共同做出的政府决定,形成了“三党联合执政”(tripartisme)的局面。同一天,社会党人费利克斯·古安被确定接替戴高乐担任临时政府的总理,古安只是在各党之间分配了部长名额,具体人选由各党自己决定,开创了政党凌驾于政府之上的先例。后来1946年6月26日由人民共和党的乔治·比多组成的内阁,与古安内阁如出一辙,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1947年新宪法实施后为止。

与政治上的这种变化同时进行着的是宪法的制定工作。新宪法的讨论和制定也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在1946年的前三个月,制宪议会内部对宪法草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社会党与法共意见一致,并在宪法起草委员会中占有优势,提出了一个主张强化议会权力的宪法草案。这个草案建议议会实行一院制,任期五年,议会选举总统和总理,对政府有弹劾权等等。人民共和党和其他政党持反对态度。由于法共和社会党在制宪议会中占有绝对多数,所以反映社会党和法共意见的第一个宪法草案于4月19日在议会获得通过。但这一宪法草案必须交全民公决后才能生效,在1946年5月5日的全民公决中,选民以53%的多数否决了这一宪法草案。 (8)

于是,第一届制宪议会被解散,为了制定新的宪法草案,需要选举第二届制宪议会。1946年6月2日的选举结果继续维持了三大政党的多数,但内部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人民共和党获166席,成为第一大党,法共基本上维持了以前的席位,社会党则明显退步。具体来说,人民共和党获得了28.2%的选票,法共获得了25.9%的选票,社会党则获得了21.1%的选票, (9) 可以说三党并立的态势没有改变,但人民共和党利用它的有利地位迫使法共和社会党做出了让步。

就在第二个宪法草案即将出炉之际,戴高乐在保持了一段时间的沉默后,于6月16日在贝叶发表了他对宪法的观点。他强调分权的原则,认为立法权应由两院执掌,行政权要交给一位真正的国家元首,这位国家元首应该由代表性更广泛的选民团选举产生,保证他的政策的连续性。贝叶讲话的本意可能想引导人民共和党脱离它的两位伙伴,但效果适得其反。人民共和党在贝叶讲话的背后看到了使他们不安的、削弱议会权力的企图,于是他们马上和社会党与法共进行谈判,形成了一个妥协的宪法草案。宪法草案在议会获得通过。戴高乐激烈批评新草案,这损害了他与人民共和党本来不错的关系,也使部分人民共和党的选民觉得茫然。因此,在1946年10月13日的全民公决中,弃权人数大幅度增加,高达31.2%。全民公决结果,赞成者为53.5%,实际只占登记选民的36%。换言之,在总共2490万名选民中,只有1679万张有效投票,其中779万反对,900万赞成。 (10) 正是这一微弱多数,使得第四共和国的宪法最后正式生效。 RLq89yOVfbuBslRWiCKRNwQOlyyD6k3WWwxTOeN8lnpTLhZF8V9NTyMRsV+rVM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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