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应返还额度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包括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额度和财政应返还的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年末,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发生数的差额,财务会计应当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预算会计应当借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下年度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支付款项时,财务会计应当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等有关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预算会计应当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的账务处理如表1-28所示。
表1-28 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的账务处理
【例1-29】 某事业单位发生如下业务。
(1) 至2 × 19年12月31日,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为200 000元,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为180 000元。
财务会计: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20 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 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20 0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0 000
(2) 2 × 20 年3 月, 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10 000 元。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 10 000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10 00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10 000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10 000
上年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支出数小于已下达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下年初,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上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额度的,在年初要重新下达指标,并且不占用行政事业单位下年指标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在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年末,行政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财务会计应当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预算会计应当借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财务会计应当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预算会计应当借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财务会计应当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预算会计应当借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务会计应当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预算会计应当借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的账务处理如表1-29所示。
表1-29 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