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是一种与人沟通的风格,并不只是各种技术的集合体。所以说,MI的根基在于其精神内核。威廉·R. 米勒与斯蒂芬·罗尼克(2012)指出,MI的精神内含相互关联的四个要素分别是合作(partnership)、接纳(acceptance)、至诚为人(compassion)和唤出(evocation)。
· 合作,是一种彼此协作、引导式的关系,从业者与当事人并肩而行,而非谁先谁后。
· 接纳,意味着对自主性的支持,从业者看重也尊重当事人的自我决定与选择自由。接纳还意味着,从业者会表达准确的共情,真心欣赏一个人的绝对价值;同时,秉持一种肯定性的态度,支持当事人的自我效能感。
· 至诚为人,是指从业者以促进他人的福祉为宗旨,全心全意地投身奉献,这有别于从业者的同情心,亦非源自其个人议题。
· 唤出,是相信当事人自己本就有智慧和优势来做改变,从业者是将之呼唤、汲取而出,而不是说这都是窟窿,只能由从业者来“填补”和“给予”,就如CBT中的做法。
MI是一种与人沟通的风格,并不只是各种技术的集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