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3世纪,有一组松散的理论,乍一看似乎彼此完全独立,但事实上往往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作者那里,特别是13世纪中叶之后的圣波纳文图拉和他的方济各会追随者。(波纳文图拉将在下面做较为充分的讨论。)这一组理论被称为“学说综合体” [1] ,就目前而论,这些理论大致皆为“奥古斯丁主义的”。不过,自奥古斯丁时代以来,这些理论已大有增益。不仅波爱修、安瑟尔谟等拉丁传统中的哲学家影响并塑造了这些理论,在12世纪,阿维森纳和其他在那时被翻译出来的作家也是如此,特别是某位所罗门·伊本·加比罗尔 [2] 。
伊本·加比罗尔是西班牙犹太人,以阿拉伯文写作。因此很多拉丁人认为他是阿拉伯人。他的著作《生命泉》颇有影响,书中表现出新柏拉图主义的广泛影响。这些影响对奥古斯丁也有作用,于是便可解释这一事实:伊本·加比罗尔的大量思想很容易地就融入了大体上是奥古斯丁主义的拉丁框架。
在这个“奥古斯丁主义”学说综合体中,再次产生的主题有涉及共相问题的实在论、光照说,以及被称为“普遍质型论”(universal hylomorphism,又译普遍形式质料说)和“多型论”(plurality of forms)这一对学说。在中世纪作家那里,后两种学说是联结在一起的。其中普遍质型论主张,万物皆是质料与形式的复合体,只有上帝是唯一的例外。这一观点基于两个孪生原则:(1)唯有上帝是绝对单纯的,一切被造物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复合的;(2)复合总是质料与形式的复合,即某种相对或绝对不确定的东西和某种决定被造物的东西的复合。由此得出,一切被造物都包含某种质料。物理对象具有“物质的质料”,而“精神的”被造物(例如天使或灵魂)则也具有某种质料,即“精神的质料”。上面已经提到,奥古斯丁早就主张,复合是被造物的特征。“精神的质料”这一术语也同样出现在奥古斯丁那里(如《忏悔录》,xii. xvii. 25),尽管在那里此概念未曾展开为充分的理论。
这种奇怪的学说似乎假定了一种语言观和思想观,根据这种观点,凡是我们能够真正而确定地说出的关于某物的看法,都反映了某种决定该物的实在的存在论性质,如果缺了这种性质,该物就在那种程度上是不确定的。但不确定的是关于“形式”的“物质”,而决定该物的是形式。(注意伪狄奥尼修斯否定地谈论上帝的方式乃是一个推论:上帝的完全简单性杜绝了我们对上帝真正有所断定。)如果这些思考确实是普遍质型论的基础,那么这一事实就解释了何以该理论常常与“多型论”这一相关理论有联系。因为一般说来,我们能够真正断定某个已知对象的多少东西,也就有多少型相寓于其中。
不过,“多型论”这一术语在其较严格的意义上最为常用,用以指称形式的“嵌套”(nesting)类型,这一点可由如下谓词序列来说明(所有谓词都指称同一个东西):“这是个实体”,“这个实体是物质的”,“这个物质实体是有生命的”,“这个有生命的物质实体是可感知的”,“这个可感知的有生命的物质实体是理性的”,如此等等。在这种意义上,谓词序列是根据属加种差来进行的,每一个谓词都与寓于所指称的个体事物中的独特形式相符合。因此,如果我们要把人定义为有理性的动物,即有理性的、可感知的、有生命的物质实体,那么显然,根据定义,人具有若干不同的形式。一旦“实体形式”这一术语随着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著作流行开来,“多型论”也就被认为是这样的论断:个别实体同时具有若干实体形式,根据属加种差的层级而连续嵌套。
要注意的是,如果人的灵魂是某种精神质料,那么,即使死后仍可在肉体的物质质料之外存在,这样,看起来灵魂凭其自身就是完全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实体。因此,我们很难看到灵魂如何像齐一化的物质当中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实体形式一样,栖居在肉体当中,并产生单个的统一实体;因为灵魂 已经 是实体。这样一来,质型论的观点便代之以倾向于以柏拉图-奥古斯丁式的“两个实体”的构造,把灵魂与肉体的关系看作一个实体以某种方式寓于另一个实体当中,“有如船长在他的船中”或“统治者在他的城邦中”。
如果灵魂凭其自身就是实体,那么它必定具有自己的特有行为,正如任何实体都具有一样。而且,如果即便在死后它也是完全构造的实体,则必定能够在肉体之外施展特有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显然不可能是物理的,而只能是精神的行为,简言之,就是认识。因此,普遍的质型论就倾向于支持一种将感觉作用最小化的知识论,因此自然导致某种形式的光照说。
思维敏捷的读者无疑会在这一切当中发现一种尴尬的混合:亚里士多德的观念和语汇与传统的奥古斯丁主题的混合。他还会认识到,在上面勾勒的这种学说综合体的各种成分当中,其间的联系并不等于逻辑蕴含,而是相当于压力和倾向。不同的作者找到了清晰地阐明细节的不同方式。
注释
[1] “学说综合体”(doctrinal complex)这个表述是吉尔森提出的(参见:Étienne Gilson, History of Christian Philosophy in the Middle Ages ,New York:Random House,1955)。
[2] 伊本·加比罗尔(Solomon Ibn Gabirol,约1021—1058;拉丁名有Avencibrol或Avicebron及其他变体),西班牙的犹太“黄金世纪”的一位杰出的文学界和知识界人物。他代表当时希伯来宗教诗和世俗诗的顶峰,也是一位重要的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被誉为西班牙第一位哲学家。其哲学代表作《生命泉》( Fons vitae )是以拉丁名阿维塞卜洛署名的。这部作品对犹太教神秘主义的喀巴拉派和基督教的经院哲学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圣托马斯·阿奎那指责他把概念与现实等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