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一体化最直接的经济后果是区域共同市场的扩展,从而使得各成员得以扩大生产规模,产生规模经济效应。规模经济的区位特征被广泛看作是集聚经济。亚当·斯密已经注意到规模经济的重要性,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提出了“劳动分工受制于市场范围”的经典论断,并具体分析了当时中国、印度等国市场规模对国内经济和对外贸易造成的不同影响。他写道:“在中国东部各省,有几条大河,通过它们的各个支流,形成了一个河道网,彼此交叉,为内陆航行提供了比尼罗河或恒河、甚至比两者加在一起更为广泛的领域。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古埃及人、印度人还是中国人,都不鼓励对外国的贸易,似乎全都从内陆航运获得了巨大的富裕。”
显然,内陆航运的发达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国内市场的反映,两者互相强化,成为这些文明古国市场规模效应的生动写照。
斯密对市场规模重要性的阐释被马歇尔继承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著名的“规模经济”这一概念,
马歇尔提出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的三个原因,分别是信息溢出、非交易性局部要素投入、专业劳动力市场共享。具体分析,一是空间集聚的优势在于集聚区域内所有个体的相互接触机会最大化,
有利于信息溢出;二是在产业向特定空间集聚的条件下,为企业提供特定要素供给成为可能,其效率要显著高于企业分散布局的情况;三是专业化劳动力的市场共享,有利于企业减少获取合适劳动力的成本,减少搜寻成本。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区域合作带来规模效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形成内部规模经济,比如一些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到在生产销售等关键领域可以产生规模经济;二是形成区域经济,指相同产业部门的企业集群在同一地区所产生的集聚经济;
三是形成城市经济,即横跨不同产业部门的企业所产生的集聚经济,在城市产业分工深化的产物。
美国经济学家小阿尔弗雷德·钱德勒认为,在某一工业中,在一定时间中的某一点上,能以最低效率规模经营的工厂数目,是受市场需要该工业产品的规模限制的,这会造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在不同工业、不同的国家和不同地区的差异。他详细考察了美国工业化进程中大国经济所产生的规模效应如何带动企业(如大型工业企业的诞生)
、产业(如铁路业)和整个国家经济的快速成长,证明了大国经济所独有的发展优势。区域一体化通过拓展市场空间,做大市场规模和扩展生产空间,形成更强的人口集聚、要素集聚、企业集聚和产业集聚。我国作为大国经济体,依托城市群推进区域一体化,相当于打造出众多一体化的市场空间,区域市场一体化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互促进,释放出强大的大国经济效应,为我国经济在更高层次获得规模效应创造条件。
区域一体化有助于引导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从生产效率较低的区域向生产效率较高的地区流动,从而提高整个区域的整体生产效率。在微观层面,企业竞争空间的扩大,意味着企业要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生产率、提升竞争力。从发生机理上分析,区域内经济一般是在统一的货币、法律、语言、政治、文化的框架内。不同区域在统一的框架内交易,而国家是在完全不同的贸易环境下进行交易,因此区域之间比国家之间更加开放。更高的开放程度不仅体现在区域间的交易关系上,也体现在区域间要素的流动性上。
要素更充分的流动,使得区域间要素的分配更加有效,即得到更具效率的配置,推动生产要素由效率较低的领域向效率较高的领域流动,从而提高区域整体生产效率,并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增进企业间的竞争,提升经济效率。区域一体化有助于在更大市场空间下释放技术创新的外溢效应,为技术创新创造更好条件。微观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及专业化分工能够带来节约的经济效应。
区域一体化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减少成员国之间或不同区域之间的投资壁垒,加之市场规模得以扩大,相互投资的机会由此增加。边界效应的存在意味着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之间存在质的差别,对企业来说,利用、开发和占领国内市场要比进入国际市场容易得多。但由于行政区划等制度性壁垒的存在,国内市场保护主义可能降低国内市场的独特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较长时间内大力发展出口导向型经济并取得巨大成功。对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企业来说,在西方跨国公司主导下,我国出口导向型企业嵌入业已成熟的国际分工体系的网络之中,相对于国内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加工制造为主要形态的制成品进入西方市场反而更加容易,遇到的阻力更小。究其原因,是在我国国内市场分割存在条件下,生产要素、商品跨区域流动的制度成本过高,对区际贸易构成巨大阻碍。在微观层面,市场分割使得企业难以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效益,而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造成的要素价格扭曲、市场信息失真,将增加企业经营风险,使得企业内外部的交易成本、代理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在宏观层面,市场分割则会造成地区资源配置无效率或低效率、产品与要素市场发育不充分,严重干扰地区市场秩序的形成。但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让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竞争并非最优选择,因为市场分割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阻止辖区外的企业进入本地市场,但也会阻碍辖区内市场竞争,使得企业缺乏外部竞争压力,进而丧失创新动力。针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端,我国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全国层面构建统一大市场的同时,积极发展区域合作,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区域一体化,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区际贸易的摩擦成本和制度交易成本,为发挥国内市场的优势创造条件。
所谓特惠关税制度,是指进口国给予出口国以特别优惠的低税或免税待遇,常见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给予的政策,其目的是增加发展中国家出口,加速其经济发展。特惠关税制度最早可追溯到殖民时代,是宗主国对殖民地及附属国实施的一种单方特惠,后来演化为宗主国与殖民地及附属国之间的相互惠予。1932年,英联邦国家在渥太华会议上制定了帝国特惠制,各成员国之间互相惠予;1973年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市场后,帝国特惠制在1974年1月到1977年7月1日间逐步取消。1975年,西欧共同体与它们之前的殖民地国家签订为期五年的“洛美协定”,即《欧洲经济共同体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洛美协定》的简称,向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提供单方面特惠税待遇;此后,“洛美协定”多次修订,于2000年5月进行第五次修订,有效期首次达20年,受惠国增加到86个。“洛美协定”在关税方面的优惠主要包括:欧洲共同市场对来自非加太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品全部给予免税优惠;农产品的96%免税;签订“洛美协定”的发展中国家无须给予反向优惠。
“洛美协定”的特惠关税是目前世界上免税程度最大的一种特惠关税。由于宗主国和殖民地及附属国本身处于不平等地位,所谓的特惠不仅是有限度,也必然是以不损害宗主国利益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其实际效果非常有限。在后殖民时代,虽然传统的等级制被消除,但欧洲原宗主国仍在洛美协定中掌握主动权和主导权。美国曾通过实施《加勒比海盆地经济复兴法案》《安第斯贸易优惠法案》,给予部分拉美国家以关税特惠,但从实际效果看,并没有真正改善拉美国家的贸易条件。日本曾大规模实施普遍化优惠关税体制,共对全球143个国家和地区实施特惠关税;同时,日本规定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在世界银行的收入水平分类中连续3年被列入“高收入国家”,将从其特惠关税的对象中剔除。
自由贸易区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1973年国际海关理事会签订的《京都公约》,将自由贸易区定义为:“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自由贸易区的基本特点是,贸易壁垒只在成员之间取消,相对于针对特定对象,只有加入其中才能享受权利;非成员不能享受同等待遇,这就形成了不同对象之间的差别待遇,即自由贸易区下的对内自由、对外保护的差别。欧盟及北美自由贸易区均为具有代表性的自由贸易区。在很长时间内,北美自由贸易区被视为是自由贸易的典型代表,被称为世界自贸区联盟荣誉成员。美国特朗普政府执政之后,对北美自由贸易区进行了重大变革。在2018年12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阿根廷峰会期间,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三国就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更新达成一致,将新贸易协定命名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这标志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为过去式。可见,自由贸易区虽然代表着区域一体化的高级形态,但是因涉及各国国家利益的原因,也会发生形态乃至实质性变化。我国高度重视自由贸易区建设,将建设自贸区作为新时期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战略抓手,在我国改革发展大局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落地,进入自由贸易区时代。
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缔结的关税协议,共同减让与取消关税,并对外采取一致性关税政策。建立关税同盟意味着各成员放弃对外关税的制定权,形成具有排他性的关税政策,对非成员采取差别待遇。关税同盟的排他性保护措施主要包括,降低直至取消同盟内部的关税,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和对外关税税率,对非成员国征收共同的差别关税,制定统一的保护性措施,等等。在近代德国统一进程中,关税同盟发挥了重要作用。1818年普鲁士发起的德意志关税同盟,逐步扩展至德意志联邦中的其他邦国。1834年,德意志联邦38个邦国共同组建德意志关税同盟,扫除各邦国之间的贸易障碍,逐步改变了德国境内长期存在的关卡林立以及商业法规、度量衡制度和货币不统一的局面,为德国统一创造了有利条件。1957年组成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是典型的关税同盟。1967年起,欧共体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率,1968年7月1日起成员国之间取消商品的关税和限额,建立关税同盟(西班牙、葡萄牙1986年加入后,与其他成员国间的关税经过10年的过渡期后完全取消)。1973年,欧共体实现了统一的外贸政策。《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后,为进一步确立欧洲联盟单一市场的共同贸易制度,欧共体各国外长于1994年2月8日一致同意取消此前由各国实行的6400多种进口配额,而代之以一些旨在保护低科技产业的措施。
共同市场指成员在实现了关税同盟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服务、资本和人员自由流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态。南方共同市场是共同市场的典型代表。1991年3月26日,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4国总统在巴拉圭首都签署《亚松森条约》,宣布建立南方共同市场。该条约于当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1995年1月1日南共市正式运行。此后,南共市先后接纳智利(1996年10月)、玻利维亚(1997年)、秘鲁(2003年)、厄瓜多尔(2004年12月)和哥伦比亚(2004年12月)等国为其联系国。目前成员国均是发展中国家,人口近3亿,经济总量居全球第五位。南方共同市场下设共同市场理事会、共同市场小组、南共市贸易委员会、南共市议会、南共市秘书处、南共市常设仲裁法院等机构,旨在通过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经济互补,促进成员国科技进步和实现经济现代化,进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推动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2019年5月,总部位于巴西圣保罗的南方共同市场商会中国代表处23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将大力推动中拉在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为进一步促进中拉经贸合作注入活力。
经济联盟是在共同市场的基础上将超国家协调管理机制延伸至成员国国民经济几乎所有领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态。欧盟最早从欧洲煤钢共同体起步,是典型的经济联盟。1991年12月,第46届欧共体首脑会议草签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统称《欧洲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其中,《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规定,在欧盟内部要求实现资本的自由流通,真正实现统一市场,并使经济政策完美地协调起来;要在密切协调成员国经济政策和实现欧洲内部统一市场的基础上,形成共同的经济政策。具体内容是:统一货币,制定统一的货币兑换率,建立一个制定和执行欧共体政策的欧洲中央银行体系。
完全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组织形态,目前世界尚未出现此类一体化的组织形态。完全经济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的理想形态,在现实层面,区域一体化必然体现为完全经济一体化的过渡形态。其主要内容包括:在微观层面,推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进行投资、贸易、技术、创新、人才等多层次合作;在中观层面,推动各区域之间围绕产业分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治理、对外开放、改革创新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在宏观层面,共建统一的区域大市场,打造更加强劲活跃的区域增长引擎。
欧盟是当今世界区域一体化的典范。近年来,欧盟发展面临一系列波折和挑战,但在总体上仍保持稳健运行。欧盟从“欧洲煤钢共同体”演变为“欧洲经济共同体”,再升级为“欧盟”,本身就是一个跨国度的制度创新过程。欧盟推进区域一体化的经验,一是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在欧盟主要机构组成上,注重集合包括国家或政府代表、欧盟公民代表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各界精英代表等多层政治与社会力量。
二是设立为数繁多的区域协调组织,发挥公共部门、私营机构与第三部门的“合力”作用,其中区域委员会、银行、利益团体、政策联盟、政党、公共舆论等形成几股重要的力量。
三是采取多层次治理结构,国家治理的主体是成员国机构,地方治理的主体是成员国各级地方政府,社会治理的主体是代表各阶层利益的民间团体、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等。
跨境合作是欧盟区域合作的重要形式。其中,丹麦、瑞典两国跨境的“奥尔胡斯区域合作”是欧盟跨国合作的成功范例。其制度创新之处在于,形成一整套健全的区域合作制度安排作保障,为跨境合作提供全方位制度支撑。例如,在两国间、区域主体间和各级政府间围绕区域合作构建连接市场、公民与社会各领域的复合型合作网络。基于市场和民间规则,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设立奥尔胡斯区域委员会,具体承担跨境合作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欧洲在区域合作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流域治理模式。原先,受到国家合作机制不畅的影响,欧盟境内莱茵河、多瑙河等国际河流在流域治理上陷入合作困境。经过多年探索,最终形成约束激励机制完备的流域治理制度安排。主要做法包括,成立流域保护国际委员会,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和制度约束力的公约;设立由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组成的观察员小组,监督各国工作计划的实施,签署一系列流域水环境管理协议,制订实施流域可持续发展计划。多措并举、制度为先,富有引领性的制度安排为欧盟流域治理创造了可靠制度条件。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也称大湄公河次区域,是澜沧江(中国境内云南段)—湄公河(流经中南半岛段)流域的次区域组织。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倡导下,由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流域沿岸六国共同发起成立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该机制的宗旨是通过加强各成员间的经济联系,消除贫困,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年来,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不断深入发展,已形成领导人会议、部长级会议和各领域务实合作的总体合作架构。GMS成员间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涵盖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环境、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旅游、经济走廊等,取得了丰硕成果。
大湄公河经济合作机制主要包括五个层次内容。一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领导人会议,这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国按照国名字母顺序轮流主办。二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这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常设磋商、协调和决策机制。三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高官会议,这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议事机制,主要是商讨有关合作的各项政策。四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组和专题论坛,这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中常设专业机制。这些工作组和论坛职责是在上述这些业务层面对具体项目进行研究、设计和实施。五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秘书处,这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常设办公机制。秘书处设在亚洲开发银行总部。
日本是亚洲最早实行国土规划的国家。自1950年制定《国土综合开发法》以来,随着国土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变化,日本先后制定实施了六次国土综合开发规划,采取“据点”开发战略和建设“定居圈”“技术集成城市”等措施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国土空间的优化与均衡发展。整体而言,日本国土综合开发采取了综合举措,一是法律措施,先后出台《国土综合开发法》《国土利用计划法》《北海道开发法》《东北开发促进法》,构建国土一体化开发的法律体系。二是行政管理措施,如针对发展相对滞后的北海道地区进行专门性国土开发,加以重点支持。三是财政金融措施,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提供专业化的财政金融支持,并逐步增强经济的内生性。四是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和地方政府相配合,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五是科教事业措施,在落后地区加大教育投资,提高教育津贴,设立国立科研机构。六是特色经济措施。根据落后地区的资源禀赋情况,制定适合各地经济发展的振兴计划。为应对经济减速、环境公害、空间不平衡等问题,日本国土综合开发规划在规划理念、产业特征、空间模式、实施主体以及法律体系等方面都呈现出不同的演变特征,在规划理念上,从重视经济开发到重视国民生活;在产业特征上,从推动工业转移到建设技术集聚城市、从加码重化工业到发展休闲娱乐业;在空间模式上,从依托点轴网络到倚重世界级都市圈;在实施主体上,从国家主导到多主体参与协作。
日本依托国土综合开发,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其走过的历程对发展中国家有着较强的启发意义。
从国际经验看,世界级城市群中的不同地区会围绕核心城市,形成差异化分工体系,各城市之间实现特色化功能定位。同时,通过城市群内部的产业融合形成各具优势、功能互补的产业分工体系。例如,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海城市群围绕纽约的经济核心优势,费城、波士顿、巴尔的摩等城市经过多年的产业布局调整,形成了重工业、高科技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多元化、互补化、链条化的产业分工格局。其中,纽约的定位是发展金融、商业和媒体中心,覆盖全球金融贸易、商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娱乐中心;华盛顿的定位是发展旅游和高技术服务业;波士顿的定位是发展高科技产业和教育;巴尔的摩的定位是发展服务业和制造业;费城的定位是发展清洁能源、制药、航空制造和交通服务等产业。在日本太平洋沿线城市群中,东京的定位是发展金融管理中心、工业中心、商业中心、政治文化中心和交通中心五大功能;大阪定位是日本的交通、工业和文化旅游中心;名古屋的定位是由多个专业化的工业城市组成相互联系的集聚区。在伦敦城市群中,伦敦的定位是英国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和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伯明翰的定位是世界最大的金融加工地区,同时发展机床、仪表、车厢、自行车、飞机、化学、军事等工业,其中,汽车工业规模巨大,有“英国底特律”之称;诺丁汉的定位是英格兰东米德兰重要工业城市,是英国仅次于伦敦的第二大贸易集散地;曼彻斯特的定位是英格兰主要的工业中心和商品集散中心,是英国除伦敦以外最大的金融中心城市;利物浦的定位是英格兰西北部港口城市。
世界级城市群善于借助规划的力量,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发展。例如,《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对区域协同进行了重点阐述:一是发挥上海在“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提升上海国际枢纽地位,强化上海在金融、贸易、航运、文化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功能引领性,增强上海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在环境保护、产业布局、人文交流、信息共享、海外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协作,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和“一带一路”建设桥头堡作用。二是强化上海对长三角城市群的引领作用,共守生态安全,共享基础设施,创新治理模式,推动长三角城市群成为最具经济活力的资源配置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和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三是以都市圈承载国家战略和要求,发挥上海作为都市圈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交通运输网络形成90分钟交通出行圈,与上海在产业分工、文化认同等方面关系紧密的近沪地区及周边协同形成同城化都市圈格局。完善区域功能网络,加强基础设施统筹,推动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形成多维度的区域协同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