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长三角地区要基本形成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建成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创新引领的区域产业体系和协同创新体系,绿色美丽长三角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区域公共服务便利化程度明显提升。长三角区域建设高质量产业体系首先应明确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发展目标定位。当前,长三角区域各省市之间在产业招引、优惠政策、园区建设、区域重点产业发展上呈现明显的一致性。部分地区之间产业发展定位相同,政策举措类似,极易造成长三角区域地区之间的同质化竞争,进而造成区域资源的浪费和区域内重复建设。因此,基于地区比较优势,制订客观合理的区域发展计划,实现区域内部产业的错位发展,才能实现长三角区域产业体系建设的目标。
在制定长三角区域内各地区之间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根据2020年长三角地区要基本形成创新引领的区域产业体系和协同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合理规划长三角区域产业的空间布局。在重点体现长三角区域产业链环节优势的基础上,强化特定区域内的产业集聚、要素集聚、资源集聚,提升区域重点产业集群标识度,构造区域产业发展品牌效应,提升区域产业集群的扩散效应和引领作用。结合长三角地区之间现阶段发展目标和发展能力,合理规划特定区位内的重点产业发展,促进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深入融合与创新发展,奠定区域协同发展的产业基础。
以大型平台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长三角区域产业体系建设。首先,着力打造以上海自贸区为核心的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上海自贸区区域创新、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以自贸区为窗口,扩大对国际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物流等优势产业的招引力度,强化自贸区在区域贸易一体化、对接多重国家战略中的政策优势。其次,对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目前,G60科创走廊已成立新材料、机器人、智能驾驶、新能源、网联汽车和人工智能等六个产业联盟。可将G60科创走廊沿线优质创新资源和科创企业作为长三角区域建设高质量产业体系的创新动力源。以区域科创产业联盟的形式,推动创新资源共享、产业深度融合。再次,完善园区建设。江浙沪皖41个城市已拥有146个国家级开发区和320个省级开发区,平均每个城市拥有3.6个国家级开发区、7.8个省级开发区。产业园区是承接产业转移,实现产业融合,助推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应着力强化园区对区域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突出长三角区域产业园区的平台引领能力。
区域协同发展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核心要义。高质量产业体系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提出了新的产业协同发展要求。应当重新打造长三角区域内传统园区与地区之间的发展模式。弱化区域之间的竞争关系,协调区域内部地区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打破传统行政区划因素对长三角地区之间产业发展的制度阻碍。产业生态圈是能够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物流与企业要素合理配置组合的新模式和新机制。打造区域产业新城无疑能够成为长三角区域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路径。因此,长三角建设高质量产业体系应以建设区域科创产业新城为载体,着力通过强化长三角区域内产业链自身配套、生产性服务配套、非生产性服务配套以及基础设施配套,以化解区域内部竞争为重点,破解行政区位因素的制度性障碍,从而更好地形成长三角区域内部产业生态环境创新协同、资源有效聚集、企业核心竞争力得以充分发挥的多维网络体系。
构建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产业体系离不开政府的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机制主要依靠省级层面协同联动,以相同或互补要素禀赋为基础、以共同发展目标为纽带的区域融合已成为长三角区域产业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由于产业链中具备高附加值的价值链主要集中在产业链前端的研发设计和后端的营销服务,而区域产业合作的基础是构建长三角产业体系的区域资源和利益的均衡分配甚至是利益的共享机制。
然而,从当下长三角区域内部的发展实际看,长三角区域内部地区之间的竞争关系依然强于合作关系。从竞合关系的协调看,未来应着力破解长三角区域内部地区之间的竞争关系,重点推动实现长三角区域之间的共享发展。在实现长三角共享发展的初期阶段,政府推动区域合作是基础,也对长三角区域产业合作目标的实现起着关键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