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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和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内容提要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首次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成和提出,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是中国社会发展进步实践逻辑展开的必然结果。“四个全面”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实现了党的理论指导的许多新突破。当前需要准确把握“四个全面”的科学内涵,加强对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的辨析引导。

2014年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意蕴深邃地将“四个全面”首次并提。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首次把“四个全面”定位于党中央的战略布局。我们作了一个统计,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7次阐述“四个全面”重大问题。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实现了党的理论指导的许多新突破。《人民日报》在系列评论中把它们归纳为四个“第一次”:第一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第一次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次将全面依法治国,论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两者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第一次为全面从严治党标定路径,要求“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四个全面”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主话题。“四个全面”内涵深刻、内容丰富,每一个“全面”都是一整套的系统思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什么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全面”的科学内涵是什么,“四个全面”有什么样的内在逻辑关系,怎么来正确理解“四个全面”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来思考和回答。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最先提出“四个全面”的地方,江苏有责任有义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理论自信,在深刻领会“四个全面”丰富内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工作实践上走在前列。围绕这一主题,我向大家汇报四点学习体会,请批评指正。

一、“四个全面”提出的大背景

为什么要提出“四个全面”?也就是说,“四个全面”的提出有什么背景呢?当下中国发展中面临的很多问题,需要树立全局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在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以及文化生态的全面优化和改善中加以解决。思想因时代而兴,理论为国家而强。从这个意义上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成和提出,有着深刻的现实根源,是中国社会发展进步实践逻辑展开的必然结果,其重大现实意义可以从五个方面来把握。

(一)要放到中华民族百年复兴的大坐标中来把握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同志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命题,立即在全国上下、国内国外引起强烈反响和广泛热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绝非话语的简单并列与排比,贯穿其中的是中国共产党人清醒的忧患意识与自觉的责任担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全面”是必须,非“全面”不足以成事,非“全面”也不可能成事。

实现中国梦,全面小康是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阶段性目标,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第一个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含义却发生了质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正在进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将来完成时,是到2020年要完成的任务、实现的目标。如果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目标不能如期实现,那么中国梦的实现就会被延迟。

小康社会如果不“全面”,就会出现用平均数掩盖大多数的问题,就会出现“一俊遮百丑”的现象。如果中国社会还有哪一个民族没有进入小康,还有哪一个群体没有达到小康,都不能算是全面小康;如果政治发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富裕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也不能算是货真价实的全面小康。

深化改革如果不“全面”,某些领域一马当先走出很远,其他领域坐而论道没有动静,不仅会让改革失衡、事倍功半,甚至会使得改革发生变异,导致公平正义缺失、社会隔阂与对立加剧。

全面依法治国也是一样。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不会自我施行,没有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协同,法律沦为“橡皮泥”“稻草人”的现象就不可能得到根除,法治中国也难以成为现实。

同样,从严治党没有踏石留印转作风、雷霆万钧反腐败,就会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没有严纪律、讲规矩、扎紧制度的篱笆,就走不出“一阵风”的怪圈;没有崇理想、重信念,没有永不动摇的信仰,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失魂落魄”。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少数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干部的拼搏奋斗对立起来,认为只要不干事、不作为就不会犯错误,因而奉行不吃、不喝、不拿、不干,其消极影响不可忽视。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新年贺词中说,2014年我们的各级干部也是蛮拼的。这主要是对我们干部队伍的主流而言的。我们的干部一定不能在面对“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复杂情况下,失去“不为浮云遮望眼”的清醒和坚定;不能在进入发展新常态的宏观形势下,找不到自身开展工作的新定位、新状态。

(二)要放到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大考验中来把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郑重宣示:“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 前不久全国“两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代表团讨论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这一庄严宣示可以说是气贯山河,是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安邦实践的政治定位,集中表达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以攻坚克难精神推进民族复兴伟业的意志和信念。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才能取得伟大斗争的胜利?我认为一要有敢于斗争的革命胆略,二要有善于斗争的科学方略。这是因为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领域覆盖广,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外交以及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处处都可能是斗争的“战场”。这些斗争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对象范围广,既有国外的,也有国内的;既有党外的,也有党内的;既有经济、政治的,也有文化、社会的;既有有形的敌对势力,也有无形的挑战、考验、危险。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体现为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极具挑战性。反映在国家治理上,意味着我们党要以全新的思路和办法,去破解诸如实现效率与公平、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高度统一这类世界级难题,其挑战性不可低估。反映在外交运筹上,意味着我们党要以任何前人都未曾有过的大视野、大韬略,在合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基点上,推动形成有利于我们的国际战略态势,其挑战性不可低估。反映在深化改革上,意味着我们党要借助问题倒逼之势,坚决革除那些已相沿成习的陈旧体制机制,其挑战性不可低估。反映在从严治党上,意味着我们党要始终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毫不手软地剜除自身肌体上的腐败恶瘤,其挑战性不可低估。斗争越是深入展开,就越有可能全面挑战与考验我们党及其领导干部的认知力、领导力和意志力,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二是极具复杂性。伟大斗争所触及的诸多矛盾问题,往往是盘根错节,相互交织,甚至是矛盾之中还有矛盾、问题背后还有问题,这里用“六个相互交织”来概括:反对“左”的教条化倾向与警惕右的自由化倾向相互交织;打破西方大国战略遏制与打击境内敌对势力破坏干扰相互交织;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安全与维护国家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相互交织;抵制外来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侵蚀与肃清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互交织;加快消灭贫困现象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互交织;清除党和政府内消极腐败因素与防范“颜色革命”相互交织,等等。面对错综复杂的斗争,如何做到既防止顾此失彼,又分清轻重缓急,既抓住矛盾的要害,又扭住问题的症结,准确把握时、度、效,能动驾驭主动权,将始终是需要领导者费心的大难题。

三是极具风险性。由于伟大斗争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触及的矛盾极其深刻,牵涉的问题极其纷繁,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很多,难以预测和控制的因素也很多,其风险性必然是空前的。任何一项举措出现失误或失当,都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连锁式风险效应。比如,就进入攻坚期、深水区的改革来说,如果在改革的方向上出现偏差,就可能犯下颠覆性错误,招致无可挽回的灾难性后果;如果在改革的分寸上出现失策,就可能引发或激化相关的社会矛盾,给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造成严重伤害;如果在改革的协调性上出现疏漏,就可能导致改革链条的断裂,使整个改革系统陷入阻滞甚至瘫痪状态。可以想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其风险不亚于在“地雷阵”中探路前行,时时处处都不可掉以轻心。

四是极具锋锐性。从反对西方大国战略遏制来讲,我们进行的伟大斗争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两种社会制度、两种价值体系的较量,其锋锐性不可能不强。从排除障碍力推改革来讲,它实际上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在突破利益固化藩篱中“杀出一条血路”,其锋锐性不可能不强。从整肃党内腐败现象来讲,它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以铁的手腕来扼守执政为民的政治底线,以零容忍态度来惩治背叛人民利益的历史罪恶,其锋锐性不可能不强。

五是极具坚韧性。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一场需要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的“韧性的战斗”。一方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不可指望“毕其功于一役”,而要靠恒心和耐力打持久战。另一方面,在新征程中,我们所与之斗争的敌对势力、腐恶势力、习惯势力、落后势力等,往往根基很深、能量很大,并且相当顽固,要彻底战胜它们绝非易事,而必须以“滴水穿石”的韧劲与之较量,不断积小胜为大胜,积小功为大功,积小捷为大捷。

这些特点说明,伟大斗争就好比展开一盘充满机变的宏大棋局,我们始终要以卓越的政治智慧来科学运筹、合理布势,争取主动、赢得成功。“四个全面”如同发展“大棋盘”上的战略“四着”,着着都要走得好、走到位,才能互为策应、满盘皆活、全局赢胜。这就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总要求,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努力做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不留“尾巴”,全面深化改革不留“暗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留空白,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

(三)要放到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逻辑中来把握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以“新常态”描述新周期中的中国经济。现在“新常态”已成为当下中国的新词、热词、高频词和关键词(在百度输入“新常态”,出现的搜索结果有3000多万个),已超越了人们所侧重的经济领域。我们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视角,搞清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这一重大理论概念是源于什么样的新情况。我认为,第一种新情况是,随着客观世界不断发展、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而导致的一种势逼至此的新常态,这当然是需要我们用平常心态去认真看待和对待的。第二种新情况是,由锐意进取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自觉营造的一种趋势性的新常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两年多时间里,励精图治、攻坚克难,给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带来一系列充满希望的新变化,展现出生机勃勃的新气象,由此开创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人民日报》把经济“新常态”的具体内涵总结为四个方面:一是中高速。经济增速换挡回落、从过去10%左右的高速增长转为7%~8%的中高速增长是新常态的最基本特征。二是优结构。产业结构方面,第三产业逐步成为产业主体;需求结构方面,消费需求逐步成为需求主体;城乡区域结构方面,城乡区域差距将逐步缩小;收入分配结构方面,居民收入占比上升。三是新动力。中国经济将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四是多挑战。一些不确定性风险显性化。房地产、地方债务、金融等潜在风险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

新常态的提出,意味着中国经济要摆脱“旧常态”。旧常态也就是指增长速度偏高、经济偏热、经济增长不可持续的因素累积,是长期改革滞后形成的“体制病”和宏观失衡“综合征”。有人把这种病症形容为“高血压”。所谓“高”,就是指经济发展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成本。我国每消耗一吨标准煤,只能创造14000元人民币GDP,而世界平均是25000元,美国是31000元,日本是50000元。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讲过,外国人拿脖子以上挣大钱,中国人拿脖子以下挣小钱。所谓“血”,就是指发展的代价太大。生产安全问题、交通安全问题、雾霾等成为威胁我们健康的隐形“杀手”,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GDP“带血”。所谓“压”,就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增大。比如资源压力、土地压力、环境压力、空间压力等等,这些都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经济层面的,也有社会层面的,既有发展方式上的,也有政府管理体制机制上的。切实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下统筹谋划、综合施策、解题破题。

比如,我们要依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发展新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期间曾强调目前主要精力还是要放在推动全面小康建设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阶段性和连续性的辩证统一。只有清醒认识我们所处的历史方位,清醒认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才能找到我们工作的基本立足点,既不因循守旧,又不盲目冒进,把决策放在更科学、更务实的基点上。

比如,我们要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更新发展驱动力。能不能更好地引领新常态,关键取决于观念更新的程度、改革创新的力度。只有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更好地把握好快与慢的节奏,处理好管和放的关系,拿捏好稳与进的尺度,才能切实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两年间,我们在金融、财税、国企改革和政府审批改革等方面接连“啃硬骨头”,从而再次展现了强劲的发展动力和发展势头。

再比如,我们要依靠全面依法治国突破发展“天花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制度建设方案。只有依靠法治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依靠法治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保护规范,依靠法治设置和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才能解决好各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真正实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双赢,用制度的牵引力打破发展的“天花板”,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开辟新空间,注入“强心针”。

(四)要放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格局中来把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有学者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看成是我们党继提出工业、农业、国防、科技这“四个现代化”之外的“第五个现代化”。为什么要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我认为主要是应对党治国理政重大风险挑战的需要。我国现在正处于从一个经济大国向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有世界影响力的强国迈进的过程中。由大向强,不仅是量的积累,更是质的飞跃。如何实现这“关键一跃”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核心课题。由大向强可谓“树大招风”,越是靠近世界舞台中心、越是接近实现民族复兴的目标,遇到的阻力和压力就越大。同时,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深水区,要用几十年时间解决西方国家在几百年的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还要解决自身特有的突出矛盾问题,国家治理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都前所未有。

对于我们面临的治理风险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醒要警惕西方的“三个陷阱”之说。一个是所谓“修昔底德陷阱”,就是指一个新崛起的大国必然要挑战现存大国,而现存大国也必然会回应这种威胁,这样一来战争就变得不可避免。历史上德国、日本等国的崛起是典型个案。2014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美国世界邮报记者专访时谈到:“我们都应该努力避免陷入‘修昔底德陷阱’,强国只能追求霸权的主张不适用于中国,中国没有实施这种行动的基因。” 还有一个是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就是指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新的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社会失序的状态。这方面,拉美和东南亚一些国家是前车之鉴。2014年11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北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同工商咨询理事会代表对话时指出,对中国而言,“中等收入陷阱”过是肯定要过去的,关键是什么时候迈过去,迈过去以后如何更好的向前发展。第三是所谓“塔西佗陷阱”,得名于古罗马时代的历史学家塔西佗。通俗地讲就是指当政府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这个见解后来成为西方政治学里的重要定律“塔西佗陷阱”。当今中国问题的一个重要症结就是法治权威不足,群体性事件、信访不信法、“塔西佗陷阱”等都与法律权威不足有关。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一道必须迈过去的门槛,给我们党治国理政提出了新的课题。

(五)要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大气候中来把握

解决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这是当代中国改革与发展最深刻的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的“紧箍咒”越念越紧,改作风、守规矩、反腐败成为一种新常态,得到党内外的一致拥护和支持,一种从严治党的大气候正在逐渐形成。

从新一届领导集体履新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就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治党宣言:“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打铁还需自身硬”等等。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在党中央的亲自示范和有力领导下,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我们党的政治路线和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得到光大和传承。随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整治“车轮上的腐败”,狠刹会所中的歪风,清理天价培训中心,清查“裸官”,叫停“形象工程”……一系列“反四风”的举措紧锣密鼓,彰显了我党把作风建设进行到底的决心。两年多来,包括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白恩培、万庆良等在内的近100名省部级以上腐败分子被查处,也让人们看到了我们党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顽强意志,体会到了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巨大勇气。

在党的政治生态不断得到净化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跟进不到位的问题,权力依然还有寻租的空间;高压之下的“四风”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反弹的苗头;反腐重拳下,依然有干部“不收手”,权力的笼子还没有完全扎紧,法治体系还不健全,官员还没有完全从“不敢腐”上升到“不能腐”“不想腐”的地步。前不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针对审批改革的问题就强调,放权就要放到位,而且要放而有序、活而不乱,防止改革红利被截留蚕食、对冲消减。现在有的地方审批“明放暗不放”,有的名义上取消了,但换了个“马甲”,又以备案的名目出现了,办理过程和审批差不多;还有更突出的是政府放权降低了“门槛”,但有的地方中介“高墙”依然林立,有的中介打着政府的旗号,服务乱,收费高,搞垄断,被社会上称为“二政府”“红顶中介”;有的行业协会,依托主管单位的权力,对企业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如不交钱登记,企业就不能在当地承揽项目。这些都提示我们,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能持续推进,不能画上“休止符”。

“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提出以后,海外媒体给予极大关注。美国《纽约时报》刊文指出,习近平执政两年后,第一次推出了属于他自己的理论体系。美国《华尔街日报》刊文说,习近平希望以“四个全面”在中国政治史占据重要地位。英国BBC将“四个全面”解读为习近平为中国梦解梦,称“四个全面”是中国领导人对中国梦做出的具体解释,将中国梦进一步条理化、具体化。德国《世界报》刊文说,“四个全面”的表述隐涵着习近平希望让中国崛起为世界社会主义强国的行动指示。新加坡《联合早报》刊文说,“四个全面”不仅将是下月“两会”上的“主旋律”话题,还可能作为习近平时代的“理论创新成果”被写进党章。日本外交学者网站报道说,中国媒体展开一场闪电般的宣传攻势,着重阐述习近平的“中国战略蓝图”——“四个全面”。 这一概念值得任何对习近平会将共产党和中国引向何方心存好奇的人仔细研究。总的来看,各国媒体对“四个全面”都给予了积极的、高度的评价。这些海外舆论反响,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思想的影响力和时代价值。

二、“四个全面”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凡是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凡是重大的社会变革实践,总会出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创新成果。这样的成果一般要具备五个条件:一是能够反映时代精神,二是能够揭示社会发展规律,三是能够引导社会前进,四是能够产生深远影响,五是能够产生最具代表性的著作。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与时俱进的科学,在它发展的每一重大历史关头,都会产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创新成果。把“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放到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去考察,我们不难发现,这一重要思想完全符合上述五个条件,也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创新成果。

回顾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在19世纪上半叶,也就是社会主义运动兴起的初期,最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创新成果,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重大而带根本性的问题:什么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应该不应该、能够不能够为社会主义所代替。马克思主义应运而生,它深刻揭示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些重要结论使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使反对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运动朝气蓬勃地开展起来。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初期,最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创新成果,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重大而带根本性的问题:社会主义革命能不能首先在一个国家取得胜利。列宁主义应运而生,它深刻分析当时帝国主义的主要特征,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绝对规律,指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取得胜利。这些重要结论为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指明了胜利的前景。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世界民族民主革命时代的初期,最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创新成果,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重大而带根本性的问题:像中国这样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落后国家,如何争取革命的胜利,如何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毛泽东思想应运而生,它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制定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等重大战略思想方针,指引中国革命走向胜利。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在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创造性地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使中国这个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

20世纪60年代以后,冷战结束后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的历史时期,最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创新成果,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重大而带根本性的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应运而生,它纠正了“文革”时期“左”的错误路线,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制定“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开启改革开放的大幕,开辟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霸权主义极力维持“单极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亟待走出低谷,金融危机及其后续效应引发全球经济衰退,在这一关键的历史时期,最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创新成果,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重大而带根本性的问题:为了应对新形势下的新挑战,开拓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中国共产党应该把自己建设成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中国需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和怎样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应运而生,它们从巩固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在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考验面前捍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经过几十年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把握,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还面临很多没有弄清楚的问题和待解的难题。事业越前进、越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就会越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就越多,面对的不可预料的事情就会越多,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深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篇大文章。今天,面对诸多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面对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形势,中国要如何发展、如何改革、如何治国、如何管党,进而如何续写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这些问题深刻地摆在我们面前,回答好这些重大而带根本性的问题,才能称得上是当今时代最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创新成果。

邓小平同志1992年在视察南方重要讲话中曾深刻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 这个时间节点,恰好在2020年前后——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交卷”时刻,又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因此,与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届党中央面临的任务不同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临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成熟定型的历史性任务。党的十八大之后一个月中,习近平总书记四次引人关注的活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到广东考察工作、纪念“八二宪法”颁行、制定“八项规定”。这四次活动,正好对应着“四个全面”。从十八大开始的两年多时间里,几次重大会议,清晰勾勒了“四个全面”形成的路线图:十八大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到2014年12月,“四个全面”的提法第一次公之于众。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同时,还提出了其它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原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施芝鸿同志,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总思路,形象地表述为“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引领新常态,为民造新福。”一二三四五,就是一个中国梦、两个一百年、三大战略(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四个全面、第五个现代化(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山打老虎”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按照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不封顶、不设限、无例外的原则持续高压反腐。“引领新常态”,就是要尊重新常态、适应新常态。“为民造新福”,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2014年尽管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支出压力加大,财政用于民生的比例仍达到70%以上。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领域都有新的改善和提高。可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自身的历史责任和时代使命有着清醒的认识,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经过深思熟虑,充分酝酿,逐步擘画成熟,通过“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真正达到“集大成”。从这个意义上讲,“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的鲜活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

三、准确理解“四个全面”的科学内涵

从“四个全面”提出的历史背景可以看出,“四个全面”源于十八大以后的实践。十八大精神是总源头,“四个全面”是十八大精神的延伸、丰富和发展,既继承了党的战略思想和理论,又是对新实践的理论总结和概括。这里首先要注意两点,第一,它不只是高度凝练、集中概括的四句话,而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意蕴深远的严密体系,有很强的学理支持和经验支撑。第二,它不仅是习近平同志诸多思想理论观点中的一个观点,而且是他诸多重要论述的本质概括,是习近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一个标志性概念,是我们读懂中国故事、读懂中国复兴的重要窗口。准确理解“四个全面”,重在掌握精神实质,从“全面”二字上把握其科学内涵。

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我们党在刚刚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十六大就提出的一个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战略目标,其重要科学内涵有五个方面:一是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覆盖人群之全面,即“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二是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覆盖领域之全面,也就是“六个更加”,即“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三是指实现国民经济发展之全面,即推动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全面发展,以利于缓解一系列重大矛盾;四是指我们党在新世纪之初要推动建设的三大文明协调发展之全面,即要推动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五是指人的发展之全面,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基础上,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即更加关注并努力满足全国十几亿人民群众的多方面发展需要。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三大战略举措之一,凝聚了我们全党全社会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是对全党全社会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次总部署、总动员。

全面深化改革之全面,首先指的是改革总目标之全面。在此之前,我们党也提出过一些着眼于具体领域的改革目标。比如,我们提出过,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在这个总目标统领下,明确了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深化改革的分目标。这是改革进程本身向前拓展提出的客观要求,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目标认识的深化。其次,全面深化改革之全面,指的是覆盖领域之全面。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者,就是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覆盖了“5+1+1”的广泛领域,即覆盖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改革,加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及国防和军队改革。在这个关于改革的《决定》中覆盖如此广泛的领域,并且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有336项之多,这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的历次有关改革的全会《决定》中还是第一次。

全面深化改革,最重要的是要革掉“利益铁藩篱”。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由于制度不完善、法规不健全等原因,造成改革的某些原本属于广大民众的利益被少数人所独占。这些利益藩篱呈现出刚性化的特点:其他人很难进入被少数人独占的利益领域;其利益一旦被触及,就会表现出强烈的攻击性。这样的藩篱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既有传统资源性领域的藩篱,也有公共服务领域的藩篱;既有行政垄断领域的藩篱,也有行业监管领域的藩篱。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任何人对自己的既得利益的“奶酪”都不愿意被触动,而触动别人的“奶酪”,大家都赞成;要动到自家的“奶酪”,自己部门和自己所在集团的“奶酪”,那就不赞成、不支持了。这就好比挤公共汽车,已经挤上了车的人,都希望下面还没有上车的人别再往上挤了,而下面的人又会说,你们上面不是还有空间吗?再往里挤一挤,让我们上吧。这就是对所谓既得利益的形象写照。

前不久,有一项针对200多名学者和官员所做的全面深化改革进展调查,在回答“制约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主要因素是什么”这个问题的时候,约有一半以上的人认为,既得利益集团的掣肘是我们当前改革的主要障碍所在。这种既得利益的存在和发展,既导致了收入分配上的贫富分化,又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固化,就像李克强总理所言,现在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这就是典型的利益藩篱。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现在党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决心很大,魄力很大,老百姓的期望也很高。最近公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之所以让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国广大的球迷感到中国足球运动的春天来了,之所以给长期低迷的中国职业足球带来了浓浓的暖意,就是因为这个改革方案中的十一个大项、五十个条款的改革措施,对准了中国足球病灶,触动了以中超联赛为代表的职业足球现行管理体制的“奶酪”。这个改革方案有两大要点,一个是强调逐步实现管办分离,将中国足球协会确定为社团法人,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二是对中国足协不设行政级别,一举解决了广受诟病的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不充分、不彻底,特别是足协管理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直接切断了中国足球管理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后路。广大群众和广大球迷议论说,连中国足球改革都提到了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议事日程上,而且还向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公布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这表明全面深化改革真正是全面的。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重要科学内涵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指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之全面。这个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既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是贯穿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篇的一条主线,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第二,指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之全面。这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第三,指的是要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之全面。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第四,体现在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之全面。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部署的法治领域改革共提出了190项重要举措,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这表明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作为一个大党老党,历来重视从严治党,一贯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从严治党上进行了新的探索,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纲领性口号,这既契合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迫切要求,也体现了我们党在面临长期、复杂、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这“四大考验”,面临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这“四大危险”的高度清醒和自觉。简而言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内容无死角。就是要覆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这很有现实针对性。现在,党的建设中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往往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还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广大党员干部既要靠教育,也要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二是主体全覆盖。就是要强化党的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在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把责任落实到地市一级。

三是劲头不松懈。做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坚持查处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懈、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

四是注重讲规矩。保持党的团结统一,既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严密的组织体系、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又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纪律不严,规矩不彰,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十分重要的党内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结伴而生的。所以,当前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但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还要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让他们从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怎样的内在逻辑呢?习近平总书记是这样表述的:“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这段重要论述告诉我们,“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实际上就是一个战略目标和三大战略举措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四个全面”中具有重要地位,它是战略目标,所有奋斗都要扭住这个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这是因为如果我们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如果我们不全面依法治国,党和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就不可能有序运行,也就难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我们不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也难以发挥好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四个全面”不是“每个全面”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相互渗透和关联的统一有机体,环环相扣,互相嵌入,不可分割、不可偏废,每一个“全面”相互关联、层层递进。如果用一只鸟或一架车作比喻和形容的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鸟和车要去的方向和到达的目的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的两翼和车的双轮,鸟无翼不飞,车无轮不走,鸟要飞得高、飞得快,车要走得稳、走得远,除了要明确飞和走的方向和目标外,两翼和双轮要保持平衡,要同时用力、着力、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则是鸟之头、车之体,决定着鸟和车的前进方向和行进的速度、力度和平稳度。《人民日报》有篇评论员文章,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逻辑,表述为四句话:“谋小康之机,扬改革之帆,行法治之道,筑执政之基”,把第一个全面概括为谋小康之机,把第二个全面概括为扬改革之帆,把第三个全面概括为行法治之道,把第四个全面概括为筑执政之基。这样的表述是很容易为人们所把握的。

四、加强对“四个全面”热点、难点问题的辨析引导

(一)走出全面小康认识上的误区

从“解决温饱”到“小康水平”,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目标坚定,步步推进。但也要充分认识到,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不容易,它需要具备许多条件。面对复杂严峻的挑战和风险,我们必须在理论与实践上廓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的种种迷雾。这里需要注意三个方面。一要充分认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五位一体”的目标,不能作孤立的、选择性的理解。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全国性的目标,不是某个区域的目标,更不是某个省市县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两个翻番”目标,并不意味着所有地区、所有市县、所有人都要实现“两个翻番”。各地区资源承载力不同,主体功能不同,开发强度不同,不能置客观规律和现实基础于不顾,仅仅按行政区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推进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定量与定性兼备的目标。有些目标可以量化,如经济、社会方面的一些目标,有些目标则难以量化,如政治、文化方面的一些目标,不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简化成有限指标。实现全面小康的社会目标,其真正难度不在于完成定量目标,而在于完成定性目标,要防止出现可量化的指标完成情况好、但与广大人民实际感受不符的被动局面,更不能简单地以采取几个“大动作”“通过打几个歼灭战”为抓手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这里我们需要关注一个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怎么看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经济困难凸显的问题?这几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各类矛盾和问题凸显,既有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临时性因素,也有经济发展阶段性因素。深层次原因是我国要素成本不断攀升,经济竞争力相对下降。本世纪初我们走出亚洲金融危机阴影后,劳动、土地、环境、安全生产成本开始攀升,重要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价格大幅上涨,加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升值,中国经济整体竞争力提高受到严重影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暴露,经济增速从两位数跌到8%左右,这两年甚至还有进一步下行的压力。

与经济增速滑坡相关的一个热门话题是我们前面提到的中等收入陷阱。2007年世界银行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6)》中提出“中等收入陷阱”概念,中国是否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成为国内外热门话题。这几年经济增速放缓,被一些人认为是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征兆,这种看法是非常片面的。

首先,中等收入陷阱概念本身就未必经得起推敲。世界银行仅仅从“许多经济体常常都能非常迅速地达到中等收入阶段,但只有少数国家能够跨越这一阶段”这一现象概括出中等收入陷阱概念,内在逻辑并不清晰、严谨。比如,也可以不用中等收入陷阱概念,直接说只有少数国家实现现代化,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经济发展各个阶段都会遇到不同的困难和问题,不能笼统说中等收入陷阱。与中等收入陷阱比较,实现经济起飞更困难,问题更多。即便突破了中等收入陷阱,经济仍可能陷入长期停滞和困难,比如我国台湾地区。

其次,中等收入标准不是静态的、绝对的,而是动态的、相对的。中国大陆人均GDP这几年迅速从世界排名100位以后蹿升到80几位,既有经济快速增长的因素,也有人民币汇率大幅上升因素,与发达国家人均收入水平比较,我们差距还很大。

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讨论,真正值得我们更警惕的是非经济领域。收入和生活的水平提高让人们更加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包括政治与社会事务参与、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有序满足民众精神层面正当需求,同时遏制社会不良风气,形成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治理格局,是摆在中等收入国家面前十分艰巨的任务。一些国家或地区之所以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要么是最高领导不能正确把握全局和前进方向,无力带领国民攀上新的发展高峰;要么是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全面陷入民粹主义泥沼,社会秩序一片混乱,发展停滞;要么二者兼而有之,甚至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失范,各阶层均腐坏不堪。

经济增速和质量并非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当我们强调经济转型升级,强调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时候,不能低估我国经济增长潜力,也不是非要以牺牲经济增速为代价。转型升级不是简单的淘汰落后做减法,而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技术、工艺,发展新产业、开发新产品做加法。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速,是转型升级取得成功的重要表现。

党中央多次强调,对待GDP也要有个客观态度。既要看到GDP指标的局限性,不唯GDP论英雄;也要看到GDP指标的相对科学性,保持GDP为代表的适度经济增长。我们不必追求10%左右的高速增长,但也不能无视经济增速持续滑坡。社会上那种转型升级必须降低增速的观点,要么是对这几年增速偏低的无奈解释,要么是错误理解了增速和质量之间的关系。主张中国经济增速需要进一步降低到5%、6%甚至更低,才能实现转型升级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最近我看到一份材料,是对各地2015年的经济增长预期指标所做的一个统计分析,一些地方在淡化GDP方面,恐怕是走了极端。他们在年度经济发展计划中把淡化GDP变成了弱化和取消GDP,个别地方甚至干脆在年度的经济增长的规划中根本取消了GDP增长的预期指标。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种片面理解。如果不及时纠正,会导致出现全局性的问题。比如从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要求来看,如果今年我国经济能够实现这一次全国“两会”提出的7%左右的增长,那么“十三五”时期的五年,全国经济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必须保证6%左右的增长,这就是底线,绝不能滑出这个底线,也不能滑出这个区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意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各类问题,既防范增长速度滑出底线,又理性对待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这就告诉我们,中高速增长是中国经济由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出现的一种有明确底线和明确区间的新常态。就“十三五”时期而言,年均经济增长的底线,就是6%左右,如果跌破了这一个底线,就不能再称为经济发展新常态,而应当视为经济发展非常态,这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不相一致,对此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二)走出政治体制改革认识上的误区

在改革问题上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误判最多,也最敏感。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能一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照搬别人的模式,否则中国就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样的说法不公平,也不准确。事实表明,有些人低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韧性、活力、潜能。或者是有的人也看到了,心知肚明,但出于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原因,口头上就死咬着不认账。新中国成立后,尽管我们党曾经发生过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我们实现了不流血的社会变革,建立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近年来,我们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成功夺取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斗争重大胜利、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后,国际上对中国道路、中国模式的讨论增多、肯定增多。比如,世界贸易组织前任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说,自从邓小平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就呈现出很多优点,中国是在经济领域犯错误最少的国家。《中国大趋势》的作者、美国人约翰·奈斯比特认为,中国没有以民主的名义使自己陷入政党争斗的局面,在未来几十年中,中国不仅将改变全球经济,而且也将以其自身模式来挑战西方民主政治。“软实力”概念提出者、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说,中国的经济增长让发展中国家受益巨大,中国独特的发展模式也被很多国家视为可效仿的榜样;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倡导的政治价值观念、社会发展模式、对外政策,会在国际社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和共鸣。

怎么看西方的政治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具体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历史条件的多样性,决定了各国选择发展道路的多样性。” 这段话说得非常深刻。我们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自己要有主张和定力。如果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别人的制度模式,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而且还会因水土不服造成严重后果。

实际上,西方宪政理论具有较强的迷惑性。表现上看,宪政就是宪法政治,就是以宪法治国,有的人认为这不是挺好的吗?其实,宪政的宣扬者正是披着宪法的外衣,提出在内容上不能在宪法中写明某个党的执政地位,不能在宪法中标明国家的指导思想,其本质就是要求宪法作出由选民来选择执政党的规定。我们知道,西方的所谓民主选举,背后的推手实际上是资本。因此,在我国宣扬宪政民主,实质就是否定我国宪法及其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否定党的领导,让我国的人民当家作主倒退到资产阶级民主,即资本当家作主。苏共亡党亡国最直接的导火索,就是从宪法入手直接取消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取消了马列主义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政治制度模式上,我们就是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也认为,西方凭什么指责新加坡搞独裁,难道新加坡要成为西方制度的试验品吗?

在政治体制改革上,我们要注意防范政治体制改革上的“急性论”。从世界历史角度来看,经过长期剧烈的社会变革之后,一个政权要稳定下来,一个社会要稳定下来,往往需要较长甚至很长的历史时期。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大家想想,几十代人是个什么时间概念?孔夫子的后人到现在也就80代。英国从1640年发生资产阶级革命到1688年“光荣革命”形成君主立宪制度,用了几十年的时间,而这套制度成熟起来时间就更长了。美国从1775年开始独立战争到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新的体制才大体稳定下来,用了近90年的时间。法国从1789年发生资产阶级革命到1870年第二共和国倒台、第三共和国成立,其间经历了多少次复辟和反复辟的较量,用了80多年的时间。日本在1868年就开始了明治维新,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形成现在这样的体制。在我们这样具有复杂历史、人口众多、基础薄弱的大国推进制度建设是极其复杂的,需要进行长时间的艰辛探索和各方面的艰苦努力,我们对此要有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要与国家发展同呼吸、共命运。

(三)走出“党大还是法大”认识上的误区

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有一句名言:法律是人类最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然,而法律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己。民族复兴,法治先行。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现在,我们有时会听到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就是“党大还是法大”。我们觉得,党和法的关系是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和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党领导人们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有一些人不断发出各种噪音杂音,说什么党和法的关系没有跳出“旧框框”,“一党执政”的政治体制决定了依法治国只能是口号,“党大还是法大”是个坎,四中全会将“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等等。美国一些智库组织也发表大量误导性、诬蔑性评论,说我们是“借依法治国推行专制专政”“目的更多是巩固权力和掌握政党”,建议美国政府借我们推进依法治国之机在中国推销西方民主。国外一些“民运”分子则鼓噪要在我国推动通过“修宪”等方式“去党化”。

“党大还是法大”其实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可以从以下三点加以驳斥。第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突出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叫“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也可比作棋局,在国家治理体系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也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第二,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我国,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少数人之所以热衷炒作这个命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想割裂二者关系,达到否定、取消党的领导的目的。当年苏共垮台和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所谓西式宪政方案导引下,取消苏共领导地位,结果以苏共领导违宪为由,将执政的苏联共产党赶下台。因此,我们在政治上保持高度清醒与警觉,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决防范和杜绝南辕北辙的颠覆性错误。第三,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组织、每个领导干部,都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而不能以党自居,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要认清“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切实解决好权大还是法大这个真命题。

有些人妄议“党比法大”,其所指是“权比法大”。对普通百姓而言,无非是出于对少数官员滥用权力的痛恨,特别是针对个别违法乱纪党员干部个人的强烈不满,他们还不至于涉及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真正老拿党和法说事的,我觉得有这么两类人。一类是装傻充愣型的。这些人大多是大权在握的领导干部,用权时老子天下第一,目无法纪,他们往往拿党、拿组织当作个人专断的“挡箭牌”,强调党的领导,满口党领导一切,把自己当做党的化身,凌驾于法之上。这些人被查处后,在悔过书里又变成了另一种腔调:“我没学法啊,不懂法啊……”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多名原领导干部反省材料后发现,80%以上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他们真的是不懂法吗?根本不是,而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因为他们在工作中随心所欲地运用权力的感觉太好了,等到东窗事发才忏悔自己没有尊崇和敬重法律,信奉“权比法大”。

另一类是有意死磕型。一些“网上公知”“大v”,盯着“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不放,不时有文章出来,说得蛮专业、蛮深刻,有时义愤填膺,说“党、法不能两立”,声称有党在他们就对法治绝望;有时跃跃欲试,要把党“关进法的笼子”,等等。如此“死磕”,真是为了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吗?非也。正如2015年2月4日《人民日报》刊发的文章《法治兴衰的核心问题——怎样理解党和法治的关系》所指出的,这些人这样做是要把党和法治对立起来,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达到搞乱人心、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四)走出反腐导向认识上的误区

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反腐败问题上,社会上有一些不同认识。大概有这么五种:一种是“反腐阶段论”。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过去了,现在打枪,暂时低头;一种是“反腐过头论”。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查下去打击面过大,使得人人自危、为官不为、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一种是“反腐形象论”。有的人认为反腐败自曝家丑、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一种是“反腐阴谋论”。境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那里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说什么我们反腐败是“权力斗争工具”“排除异己的手段”。一种是“反腐灭亡论”,说不反腐要亡国、真反腐要亡党。不反腐败确实要亡党,真反腐败不仅不会亡党,而且能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我们党更加坚强、更有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是怕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还是怕得罪13亿人民?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2014年,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个问卷调查显示,91.5%的领导干部、87.8%的普通干部、84.8%的企业人员、75.8%的城乡居民对反腐败表示有信心或比较有信心。这就是人心向背。天下之势,常系民心。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一位镇江的群众跟总书记说,“现在党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折射出反腐败斗争释放出来的强劲正能量。

结 语

学习认识“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思想,我体会到,作为江苏人应该首先带着一种光荣感、一种使命感。大家知道,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江苏具有重要位置。党中央对江苏的发展一直寄予厚望。1979年12月,小平同志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首次提出了“小康”概念。1983年初春,在党的十二大确立“翻两番”战略目标不久,小平同志到苏州视察。苏州之行给小平同志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使他对实现“翻两番”的小康目标充满了信心,对进一步完善他关于小康社会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他在之后的谈话中两次详细列举苏州农村的新面貌、新气象:“第一,人民的吃穿用问题解决了,基本生活有了保障;第二,住房问题解决了,人均达到20平方米;第三,就业问题解决了,城镇基本上没有待业劳动者了;第四,人不再外流了,农村的人总想往大城市跑的情况已经改变;第五,中小学教育普及了,教育、文化、体育和其他公共福利事业有能力自己安排了;第六,人们的精神面貌变化了,犯罪行为大大减少。” 小平同志概括的六个方面,成为最早提出的小康社会的六个标准。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都十分关心江苏的发展,多次来江苏视察,并对江苏“两个率先”提出明确要求。2004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江苏提出,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发展全过程,要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首次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重大战略思想的最先提出地,我们有理由、有责任做“四个全面”的率先践行者。

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所在,也是高等学校各项工作的大局所在。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下世界剧烈变动、当下中国深刻变革、思想领域复杂变化,这种变动、变革、变化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境外意识形态渗透日益增多,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主张蛊惑人心,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和较量尖锐而复杂。高校比其他任何领域都更直接、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入地接触各种思想观念和理论体系,意识形态的斗争和冲突更加明显、更加尖锐。高校知识分子最密集、最集中,广大教师思想活跃、思维敏捷,他们说什么、写什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社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个人言论要负责”,教师首先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才能引导、教育好学生站直站稳立场。要切实增强师表意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作为大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无论是课上还是课下、校内还是校外、公开还是私下,都应严于律己,以自身的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引导大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要切实增强斗争意识。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毫无疑问广大教师就是坚守前沿的战士。对大是大非问题,一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凡触及党和国家原则、底线的言行,必须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决不能听之任之、态度暧昧,决不能未上战场先交枪、未经较量就当错误思潮的思想俘虏。要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古人言,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德国哲学家费希特写过一本书《论学者的使命》,谈的就是学者的社会责任问题。在意识形态领域,广大教师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建言者、建设者,不能做旁观者、“捡砖者”。杭州雷峰塔是怎么倒掉的?就是因为去捡砖的人多啊,今天你拿一块,明天他拿一块,最后塔就轰然倒掉了。对此,我们要有高度的警觉。

参考文献

[1]魏礼群.“四个全面”:新布局 新境界[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2]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3]章传家.谈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J].求是,2014(8).

[4]施芝鸿.中国发展的10个方面趋势性的新常态[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12). WqFQSgS+aha1tmOv2dMDCX3j6QYloTXOMLnaVMulhF5Yf291oCLwioC64BLKj9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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