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建省到改革开放之前是江苏省纪念馆事业的形成与初步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江苏纪念馆整体呈曲折中前进的发展状态,在遇到挫折的同时也取得了成就。
在江苏省建省之前,中央和各地政府就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为全国文物工作的高效展开和嗣后江苏省纪念馆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仅10天,10月1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发出《关于征集革命文物的通知》,提出“革命博物馆为即将设立之重要宣传教育机构”“望各中央局、分局宣传部并通知各级宣传部门及时(迟则不易收集)负责收集革命文物,专人负责,集中保存”“待革命博物馆成立后即派人迁京”,规定了收集革命文物的范围为“以五四以来,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为中心,上溯鸦片战争、太平天国等革命运动;旁及其他革命党派团体之革命事迹”,并指示建设革命博物馆接收文物。在国家保护文物的号召下,地方政府和军管机构也注重保护文物,南京市在1949年10月成立了南京市文物保管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最早建立的文物管理机构
;同年12月,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南京市政府发布文告,要求市民对本市文物古迹、公共园林“加意爱护,视为人民自己的财产,绝不容任何人稍有破坏”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征集革命文物的命令》更为详细地规定了革命文物征集的时间范围、形式、适用机构以及方式等,以抢救革命文物为起点展开了全面的文物保护。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撤销苏南、苏北两个行政公署,合并为江苏省建制,并确立南京市为省辖市。
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于南京市正式成立,江苏省的建立为江苏省纪念馆事业的形成与后续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同年2月,苏州市市委书记刘中、市长李芸华在南京登上毛泽东主席的专列,毛泽东主席就苏州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的发展,园林、古迹、文物的保护,爱国卫生运动等做了重要指示,为江苏省纪念馆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同年8月,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在合并原苏南、苏北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
,其通过改进文物工作为江苏省纪念馆的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推动力。江苏建省前国内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的氛围以及建省后省内重视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环境,都为之后江苏省纪念馆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953年至1957年间,我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1956年底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顺利完成,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科教文卫事业进步,江苏省纪念馆事业在此期间有了初步发展。1954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在基础建设工程中做好保护文物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文物对于历史文化研究和对广大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珍贵价值,要求“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地面古迹及革命建筑物,应予保护。一般的地面古迹及革命建筑物非确属必要,不得任意拆除”
。1955年,江苏省博物馆筹备处遵照文化部
对加强征集革命文物资料工作的指示,组织力量在省内有重点地进行调查征集工作,并发出《征集革命文物启事》,启事中详细说明了征集范围(以五四运动以来新民主主义革命为中心,远溯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辛亥革命及同时期的其他革命运动史料)、内容(凡一切有关本省革命斗争的文献与实物)和办法(捐赠、寄存、收购)。
在文物征集、文物古迹保护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上,从1953年开始,江苏省成立了多个纪念馆筹备委员会:1953年3月,为纪念太平天国定都天京100周年,太平天国纪念馆筹备委员会在南京成立;同年4月,为纪念淮海战役及革命烈士,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四省代表共同组成淮海战役革命烈士纪念塔和纪念馆筹建委员会。与此同时,江苏省内一批与革命历史遗址与革命烈士相关的纪念馆开始相继筹建,如1954年筹建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泗洪县革命烈士陵园、宿迁烈士陵园;1955年筹建的杨根思烈士祠(1965年改名为“杨根思烈士纪念馆”,1970年改名为“杨根思烈士陵园”);1956年修建的涟水烈士陵园、海安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太平天国纪念馆;1957年落成的海安县烈士陵园等。
1956年4月2日,国务院专门颁布《国务院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普查调查”“注意文物保护”和“确定文物保护单位”这三项密切相连的重要基础工作
,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逐步开展
。在此背景下,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开展了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江苏省人民委员会于1956年10月18日公布第一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152处;于1957年8月30日公布第二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190处
;1982年经过两次核对清查后重新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3处,其中包含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经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报请国务院,由国家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对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有计划地进行保护与维修
,科学有序的文物工作为江苏省纪念馆的充实提升提供先决条件。1957年10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更有效地制止破坏文物事件继续发生,发布《关于制发“江苏省保护文物暂行奖惩办法”的通知》
,利用奖惩制度尽可能地保护了江苏省的文物资源。“一五”期间,经济的繁荣发展为文化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革命文物征集工作的实施为纪念馆的成立提供了充足资源,奖惩办法的制定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省内文物资源,在此环境下江苏省纪念馆事业平稳起步。
1958年下半年开始的“大跃进”运动,在“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要求文物部门“厚今薄古、古为今用”。当时兴起了“大办人民公社”“大炼钢铁”等群众运动,文物古建被强行占用,遗址古迹被随意侵占,历史文物被自行处理
,导致文物数量锐减。此外,在当时的环境下,文博工作者对博物馆事业操之过急,在文物、博物馆工作中提出了一些脱离实际、急躁冒进的不适当口号,给纪念馆事业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这些因素造成这一时期江苏省纪念馆事业受到阻碍,发展相对滞缓。毛泽东主席1958年9月17日在视察安徽省博物馆时针对博物馆事业发展的讲话,对各地博物馆特别是革命历史内容的博物馆和纪念馆的建立形成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他指出:“一个省的主要城市都应该有这样的博物馆,人民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的力量是一件很要紧的事情。”因此,江苏省具有革命历史内容的纪念馆有了生存空间,江苏纪念馆事业在整体萧条的背景下依然取得了一些成就。在此期间仍有数家纪念馆建立,如1958年6月奠基兴建碾庄圩战斗纪念馆;1959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省徐州市兴建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淮海战役纪念馆。与此同时,纪念馆也开始成为国外领导人访华的参观地点。1960年5月,丹麦共产党中央主席克努德·耶斯佩森偕夫人来南京参观访问,在宁期间,他们凭吊雨花台革命烈士墓,参观了江苏省工业展览馆和太平天国历史陈列馆。1961年5月,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胡志明来南京、无锡等地访问,在宁期间,一行人游览东郊风景区,参观了太平天国博物馆,凭吊雨花台革命烈士墓。
1960年,中共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开始纠正“大跃进”中的失误,全国博物馆系统认真贯彻八字方针。1961年国家文物局派出调查小组到江苏在内的各省市了解贯彻八字方针情况,整顿文物保管工作
,江苏省博物馆和纪念馆逐步恢复,保管工作与陈列工作质量有所提高。在1958年至1965年这段时间内,一方面“大跃进”运动导致遗迹被侵占、文物数量减少,博物馆、纪念馆工作轻率冒进,制约了纪念馆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另一方面,毛泽东主席对博物馆事业发展所作讲话以及八字方针的提出,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左倾”思想对纪念馆事业造成的冲击,并帮助江苏省纪念馆事业逐步转入正常健康发展的轨道。
在“文化大革命”十年间,江苏省纪念馆事业再受重创,省内革命文物和历史遗迹被视为“破四旧”的主要对象,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34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51处被完全毁掉。
博物馆、纪念馆的专业人员队伍也受到打击,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文物管理工作基本上陷于停滞状态,省内纪念馆或封闭原址,或遭到破坏。
1971年7月24日,新华社、《人民日报》向全国发出了题为《认真落实毛主席关于“古为今用”的伟大方针,我国在文化大革命中发掘出大批珍贵的历史文物》的通讯稿,号召重视“古为今用”,把珍贵的历史文物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
,全国各地的文物逐渐再次受到重视。江苏省各地区自发地征集文物、举办展览,例如1971年5月在县乡两级共同关心下,“横泾地区抗日斗争展览”七人筹备领导小组成立;同年11月,在广征博采的基础上,沙家浜革命传统教育陈列室建立。1972年2月23日,《人民日报》又刊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文物保护政策,我国各地的历史文物得到妥善保护》,重申保护文物的意义,“历史文物成了向人民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和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材料”
。在国家重新重视文物保护的背景下,江苏省再次关注文物工作,江苏省革命委员会于1972年6月发布《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博物馆、文物管理委员会要积极做好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的征集、鉴定、保管和陈列宣传、科学研究等工作”
。1974年11月,江苏省革命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指出存在“没有对革命遗迹、文物、资料认真进行调查、征集和研究”的问题,提出“注意培养新生力量,努力建设文物工作队伍”的要求。1976年10月,国家文物局召集全国各省市参加在湖北省阳新县召开的“湖北省革命文物工作座谈会”
,会议主题之一是交流全国革命文物工作经验,强调各级党委都要重视文物工作,这对嗣后革命博物馆、革命纪念馆工作的展开有着深远的影响。
“十年动乱”不可避免地导致江苏省纪念馆事业呈现乱象,但省内相关组织及时响应国务院、国家文物局的号召,再次重视文物保护和文物工作队伍建设,江苏省纪念馆事业逐渐复苏。
江苏建省伊始,国家与省政府对历史遗迹与文物保护的高度重视,为江苏纪念馆事业的形成与初步发展铺平了道路;“左倾”思想影响下的“大跃进”与“文化大革命”运动使江苏纪念馆事业遭受巨大挫折,由于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和“文化大革命”后期政府与人民的重新重视,江苏省纪念馆事业逐渐复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7年10月,国家文物局在江苏苏州召开了“博物馆文物保管工作座谈会”,会议拟定了《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和《博物馆一级藏品鉴选标准(试行)》。《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明确了藏品作为国家宝贵文化财产、博物馆纪念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的重要地位,强调藏品必须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博物馆对藏品负有科学管理、保护、整理研究和提供使用的责任,要求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细、保管妥善、查验方便,并对藏品的接收、鉴定、登账、账目、建档、库房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两份文件的制定,有效整顿了“十年动乱”造成的博物馆、纪念馆混乱现象,推动江苏省乃至全国的博物馆、纪念馆管理工作进入了制度化和科学化的新阶段
,江苏纪念馆再次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