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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赌徒赌红了眼,孤注一掷,结果全盘皆输,蜕化成可耻的腐败分子”
——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忏悔解析

基本案情

曾锦春,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汝城县人,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1968年毕业后,任职于湖南省革委会和广州军区;后返回家乡,历任郴州市临武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郴县县委书记,之后调任郴州市国土局局长。1995年2月,任郴州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95年至2006年9月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纪检权11年。

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执行枪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处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95次,收受贿赂及索贿折合人民币共计3151.84万元。其中,曾锦春单独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639.4万元、美元4.25万元。此外,被告人曾锦春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锦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锦春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被告人曾锦春受贿犯罪所得财物、违法所得及孳息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上缴国库。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原省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党委书记周政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与同案周政文、周政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3027.25万元追缴国库。

另外,曾锦春及其妻子唐国菊等相关人员对其财产和支出能说明其来源的折合人民币共计5845.01万元,其中合法收入245.83万元,违法所得238.98万元,违纪所得44.79万元,人情收入160万元,曾锦春将涉嫌犯罪所得用于投资、借款而产生的孳息合计为1643.16万元。

据此,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曾锦春应追究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曾锦春在担任纪委书记的10年期间,敛财之手从来没有停止过,郴州当地的矿产、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导干部的提拔和任用、经济官司,都成了曾锦春受贿的来源。

首清文是向曾锦春行贿数额最多的个人,其行贿款共计人民币710万元。

1999年下半年,首清文到曾锦春办公室请曾向玛瑙山矿矿长黎某打招呼,以图尽快与玛瑙山矿签订水湖里矿采矿合同,并将事先准备的40万元送给曾锦春,曾予以收受。在曾锦春向黎打招呼后,首清文与玛瑙山矿签订了水湖里矿开采合同。此后,首清文又因为玛瑙山矿的合同、经营等诸多问题,求助于曾锦春,十多次向其行贿。

黄生福原来是郴州市宜章县荣福煤矿的矿主,也是当地黑恶势力的头目,曾经组织了近百人的“护矿队”,在当地为非作歹,其靠山就是当时的纪委书记曾锦春。为此,黄生福也在2000年7月至2005年间,亲自或者由其弟黄生文出面,向曾锦春进行行贿,还在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为曾锦春的情妇购买了一套住房。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09年7月21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定罪量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被告人曾锦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有关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女、情妇(均另案处理)收受或者索取首某某等40余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23.82万元,其中索贿数额计人民币329万元。曾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等待死刑复核前的忏悔

“像赌徒赌红了眼”

20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的大潮猛烈冲击着社会,打开窗户,苍蝇、蚊子也随空气乘虚而入,追逐名利、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的东西不断袭来。开始,自己也还比较自觉拒腐防变。当然,这种自觉来自清清楚楚的是非观念和扎扎实实的自控能力。

有一次我去看望临武县老县委书记,我当过他的秘书,由于在位时,他的三个小孩都没安排好工作,现在都下岗了。他只得请我帮忙,真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我想我不能像他,有权便要用足,不要过期作废,再来后悔。早些年我都要去给原郴州地区一位老领导拜年。我了解他和子女的经济状况,他的子女因为没有钱经常吵架,闹得家庭不和睦。

当时,我想再也不要让我的子女受苦了,身后一定要给他们留下足够的钱才好。

每年的全市老干部座谈会我都参加,有时会个别与他们交谈,当谈到在位时门庭若市,离退休后冷冷清清,真是人走茶凉。虽不说有失落感,却也有一些孤独感。我想我不能像他们那样,我退休后要去赚钱、去开矿,可到有股份的地方去当顾问,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当我看到市委书记李大伦、市长周正坤有严重经济问题已被查办,而我自己被省纪委查过三次没有查出什么问题时,我想,现在有人给我送钱,又不是我要的,不收白不收。自己去外地考察、旅游,看到那些民族英雄的塑像,下乡调查研究,看到一些村里过去当官的留下的碑文、塑像,我想,如果自己能赚很多的钱,在我和老婆唐国菊出生的村子建两个现代化农村,要他们也为自己塑个像,留个碑文什么的,就可以流芳百世。

由于这些想法,在我思想上,什么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什么当官管一阵子,有钱管一辈子;什么人走茶凉;什么自己过去苦,今后不要子女受苦;什么有钱送来,不收白不收;什么身后留名、流芳百世等思想逐渐占了上风,特别是最近几年,自己年事已高,不趁机捞一把,以后就没机会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人无廉耻,百事可为”。这时捞钱就能不顾其他了,什么为人民服务,什么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什么要珍惜领导干部、纪委书记的声誉,都慢慢地淡忘了,甚至忘得一干二净。我像赌徒赌红了眼,孤注一掷,结果全盘皆输,蜕化成可耻的腐败分子。

“我就是这样的危险分子”

大文豪苏轼就说过:“……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我多次参观瞻仰毛泽东同志在郴州市桂东县沙田制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旧址,看到有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规定。

1997年春节,临武县统战部一个副部长来我家拜年,平常总是提点烟酒,可他这年却拿来一个1000元红包。我和我老婆开始不肯收。他却振振有词地说,“书记,两瓶酒、两条烟超过1000元。你不吃酒,不抽烟,给你还难处理,而且提起来也不好看。一个红包方便多了。”我听了他的话,感到在理,默许了,并收下了这个红包。这个缺口一打开,其他送来的红包照收不误,几年来便收了红包礼金100多万元。

我是纪委书记都这样做,把整个郴州市的风气也带坏了。

中纪委、省纪委三令五申严禁红包礼金。市纪委每年都要下文禁止,清理红包礼金。我每年也交1万至2万给市纪委,可是清理后每年至少还有几十万红包礼金,收多交少,做做样子。

郴州市是全国有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对党政干部参股办矿、办企业,中央、省、市也有规定,可我却反其道而行之,认为自己懂点采矿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开矿最能赚钱,一本万利,对实现自己的“抱负”有利。于是,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挖空心思在七个地方参股办矿,有时自己还去看地形,出谋划策。为了办矿,自己不顾党纪国法,收受大额贿赂,投资2007万元办矿,分红利达1000多万元。

为了应付组织上的查处,我便以何某、朱某等个体老板的名义入股,欺骗组织。每年全市都要搞矿山整顿,市纪委也查处了30多名投资入股办矿的党政干部,可我查别人,不查自己,自己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市纪委书记如此,别人也可以跟着学坏样,带坏了风气,年年整顿后又死灰复燃。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旦脱离了党纪的约束,就像盲人骑瞎马,胡乱狂奔,误入歧途。我就是这样的危险分子。

“最开始我也曾抵制了一些诱惑”

最开始时,我也曾经抵制住了一些诱惑。记得在花塘公社担任党委书记时,一次下到大队工作,大队有个当招待的女孩,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很漂亮,笑起来有两个好看的酒窝,一双勾魂的丹凤眼,她对我就明显有那种意思,她给我送茶时,时常趁机有意无意在我手上捏两下。熟悉之后她千方百计地靠近我,有事没事常到公社办公室来找我。

有一次,她到我在公社的房间来,拿出几双精致的鞋垫送给我,我不要,她就说是我老婆托她送来的。我说,“既然是我老婆送的,她怎么没有告诉我啊?”她趁机挑逗我说,“我就不能做你的老婆啊!”我赶忙制止她,要她不要胡说八道。还有一次我在驻点的村子里,她又找来,一进我的房间就主动坐到床上,还说坐床上舒服,没有事就不能来坐一坐啊。我知道她的意思,态度强硬地把她赶走了。

1993年,我在郴县当县长时,有个在临武认识的老板在郴县开矿,要我关照,给我送来20万元被我当场拒绝了。那个时候20万元可是个天文数字啊。还有一次,我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原来她是我在临武县蹲点时认识的,她说在酒店的房间等我。因为是熟人,我到酒店见了她,当年那个伶俐可爱的小女孩如今变得楚楚动人,她说想请我帮忙调动一下工作,由县文化馆调到县劳动局。我答应先看情况再说。接下来,她讲了自己感情生活的失败,现在离婚,孤身一人。从这次以后,她经常来找我,眉目传情,投怀送抱,但我都拒绝了,顶住了诱惑。

为什么那时候自己能自觉约束自己,抵住各种诱惑呢?主要是那个时候有理想、有抱负,思想纯真,身在基层,想干出一番事业,做出成绩,得到上级领导和组织的肯定,从而升到更高的位置上去。可是权力与诱惑是孪生兄弟,权力有多大,诱惑就有多大。随着职位的升迁,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权力越大,阿谀奉承的人就越多,面临的诱惑也越多,而自己的思想改造也越来越放松,私欲就越来越膨胀。

2001年年底,我参加了郴州市在深圳的招商引资会,看到了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城市的风采。晚上我被邀请参加一家高科技产品公司董事长的宴请,吃的是鲍鱼、龙虾等海鲜,喝的是路易十三的高档酒,饭后又安排去桑拿,服务小姐个个年轻漂亮,桑拿后还去卡拉OK,夜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听说招待费一套下来花费三万多。再看看那些老板,坐的不是奔驰就是宝马,每人身边还有一个漂亮的“小蜜”,连六七十岁的老板也不例外,不用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而是大大方方,甚至是炫耀。这种灯红酒绿、流光溢彩的生活,将人的欲望引诱得蠢蠢欲动。

我当时心想,自己虽是个厅级干部,一年的工资也许都不够他们一晚的开销,要过上他们这样的日子,除非有大把的钱,现在在位时还有人请客,一旦退下来就只有当看客的份儿了。要搞钱只有在退位之前搞,自己只有几年时间就退了,若再不搞点钱,今后就没机会了。

从深圳回到郴州后,我收钱的欲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胆子也大多了。回来不久,就收了几个矿老板和建筑商送的几百万元的贿赂。特别是快到离任的几年里,收受贿赂到红了眼、发了疯的地步,这是典型的利令智昏。现在回想起来,收了那么多贿赂,竟是开心的时候少,担惊受怕的日子多;睡安心觉的晚上少,噩梦连连的夜晚多。特别是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相继落马以后,我更是风声鹤唳,经常茶饭不思,欲进又怕,欲罢不能。那情形已酷似一个疯狂的赌徒,没有人可以讲知心话,唯盼祖宗和神仙保佑,让自己平安过关。那个时候,我表面上看来底气十足,其实早就外强中干,这种日子又何来幸福可言?更可笑的是,贪来的钱财,平时都舍不得花,直到被没收。

用唯心的观点看,这真是因果报应。“举头三尺有神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用唯物的观点看,这是长期以来忽略思想改造的必然结果。

“出事后他们把刀插到我两肋”

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有句名言:“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

权力具有自私、扩张和侵犯的天然属性,任何权力如果没有内部相互制约和外部强力监督,就会为非作歹。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霸道的公权人物,而失去理智的公权人物自然会把权力和权力机构变成自己称霸的工具。

我作为纪委书记,手中拥有了这种不受同级制约的权力,慢慢地变得霸道自私,甚至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我利用手中的权力党同伐异、胡作非为,利用手中的权力培植亲信、谋取私利,出了任何问题,我可以利用权力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送了钱给我的、与我有利益关系的干部,我可以让他们升职,对那些不听招呼、妨碍我利益的干部,我也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予以打击,排除异己。在郴州,我大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匪气,法纪在我眼里就和我手中的权力一样,都可以变成我谋取私利的工具,变成打击对立面、排除异己的武器。我利用这个武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情形久而久之,让我变得狂傲自大,贪欲与日俱增,终至失去理智,视党纪国法如无物,有点像孙悟空大闹天宫了。

没有约束力的权力必然寻求权力出租。在经济社会,有权力出租方就必然有受租方来满足各种需求,要钱给钱,要色给色。于是演绎成官商勾结、官色勾结,践踏法律,危害社会。我的所谓情妇有哪个是对我有真感情的?我的几个所谓干儿子有谁真正是拿我当爹看的?还有那么多老板、朋友甚至亲戚,又有谁真正会为我两肋插刀呢?在我出事之后,他们为了自身利益,基本上都把刀插到我的两肋来了。他们无一不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来巴结我,真正的目的都是为自己谋利益。

在我从政的几十年中,只有1986年郴州地委查过我一次和后来省纪委查过我三次,我都顺利过关。郴州地委查的那次,我本来就没什么问题,自然能过关。而省纪委查我的那三次就不是因为我没有问题,而是没有查出问题,因为举报我的人没有真凭实据,有真凭实据的人又都是好不容易才和我搭上关系,我是和他们的利益紧密相关的人,搞倒了我就等于他们自断财路,自损保护伞,他们自然就不会出卖我,省纪委自然也就查不出我的问题了。没查出问题,省纪委自然不会把我怎么样,郴州市的其他党政司法机关就更奈何不了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能约束住我的就只有我自己了,可是我对思想、道德、操守的自我约束力早已丧失,我对自己已经变得毫无约束力了。从这个层面上看,我走上腐败之路又是必然的。我们党和政府对待反腐败这个难题可以说是绞尽脑汁,用心良苦,措施不能说不多,决心不能说不大。多少年来,我们都努力探讨“制度反腐”,从廉政内助、廉政承诺到廉政账号等,既有声势浩大的廉政展览,也有参观监狱的警示教育,还有观看反面典型的电教片,更有大量的廉政手机短信,所能看所能想的办法都想到了,其中既有威慑、杀伤力巨大的措施,也不乏许多温馨的做法。但在一些地方还是雷声大、雨点小,口号喊过之后,一些人却没当回事。

仔细想来,我们国家不缺党纪国法,也不缺规章制度。我曾经统计过,到2006年上半年止,仅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就达三百零二条,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就更多了。如果把这些规章制度执行到位,那我们的党风、政风、民风肯定是另一番景象。如果把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看作生命,那么执行就是前提,失去这个前提,生命也就不存在了,再好再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都是一纸空文。一旦执行到位,法律和规章制度就会显出无比的威力来。

点评:贪腐的“一言堂”的结局最终必然是灭亡

古人云: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巨贪曾锦春总算明白贪婪的严重后果——也只有在这个时候这种背景下才能彻底醒悟,可他无论如何深刻地忏悔自己,都为时已晚!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其实,绝大多数贪官在没有被发现和查处的时候,都很难明白这其中的滋味和道理,也很难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也许这就是贪官们“前腐后继”的原因吧。因为他们手握重权,心高气傲,忘乎所以,目无半点党纪国法,往往喜欢大搞“一言堂”,喜欢搞个人说了算,即自己的一言一行就是法律和纪律,而根本听不进去任何批评和意见,甚至不惜动用公权对检举者疯狂、残酷地打击报复,加之巴结讨好、送礼、献媚、献身的人很多。因此,贪官就会越来越腐败,最终进了监狱,或者被处死,落得个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的下场。曾锦春正是这样的一位巨贪。

有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贪官,就有什么样的结局。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等封建意识在曾锦春脑子里根深蒂固,并处处为之奋斗。虽然他接受的是当代高等教育,但没能改造他升官发财的思想意识——他毕业后成了一名教书先生,却不满足当一辈子的人民教师,而是一心想当大官发大财,以此光宗耀祖、出人头地。他说:“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因此,在这种浓厚的封建意识的指导下,他改行从政当官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可他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贪财。不过,曾锦春临刑前所说的是大实话,现实中有升官发财、光宗耀祖思想的人的确很多,绝不止他一人,只不过他们表现得没有曾锦春突出罢了,或者因为手段高明至今还没被发现。这些人在看到曾锦春的下场和忏悔录时应该醒悟了!

可是,现实中“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大家都在贪,不贪白不贪”等还很盛行。尤其在许多地方,潜规则战胜了显规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任何事情都得靠关系都要去跑去送,靠金钱开道,否则将一事无成。为什么会这样呢?笔者觉得有人总结出的这段话很有哲理:我们恨贪官,又拼命报考公务员;我们骂垄断,又削尖脑袋往高薪单位钻;我们讥讽不正之风,自己办事却忙着找关系。总之,我们愤怒,不是因为觉得不公平,而是觉得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不利位置,我们不是想消灭这种不公平,而是想让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有利位置。这种骨子里的自私,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反思的。当然,许多干部都是好干部,也想为人民服务,可一旦手中有了权力,就明显不同了。一方面,是自己经受不住各种诱惑:“糖衣炮弹”进攻得太猛烈了,在这种环境中,即使不被击中,那也很难立足。“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就是这个道理。另一方面,相应的一些制度不健全以及监督不到位,也给贪官留下了可乘之机。在某些地方,权力大没有任何约束,没有有效监督,贪官一手遮天,所以想不贪污腐败都难。

曾锦春将自己的腐败堕落归咎于他没有对他的父母尽到孝道而遭到了报应,虽然看起来有点道理,但实际上很牵强附会,没有必然的联系,也不是他成为巨贪的真正理由。按照他的逻辑,如果他对自己父母尽到孝心了,难道他贪了那么多钱就不会被查处了?再说,有些腐败分子疯狂贪污受贿,正是为自己为亲友为情妇而贪,这些贪官都很有孝心,他们不是照样被绳之以法了吗?因此,笔者认为,正是大气候大环境以及某些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害了他,再加上他太贪得无厌、得意忘形、飞扬跋扈、目无一切,从根本上忘记了自己以前是穷苦人,忘记了自己是人民公仆,这才是根源的所在。

曾锦春的忏悔很值得人们体味和深思,也应当警醒所有干部以及某些正在狂贪和准备贪的官员。

一、不受限制的权力很危险

曾锦春深感他被手中的权力害了,“手上一旦有权,就这里那里都去搞,最终害了自己”。曾锦春称他当纪委书记谁也不敢管,要搞什么就搞什么。市委书记李大伦还怕他向省纪委专门报告。郴州市选拔干部,办理大要案,建筑工程招投标,公检法他都管,组织上给了纪委书记一个名正言顺依法搞腐败的平台。可见权力不受限制、得不到监督是很危险的!曾锦春上班时,找他帮忙的人经常要排长队,办公室门庭若市,这样的帮忙就必然意味着有违法的风险。他断言送钱的老板没有一个好人,没有一个不是害你的。“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讲”的承诺都是假的。你拿了钱,替他办了事,他都讲出来了。对这些人要提高警惕,你搞幕后交易,他就有办法对付你。面对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老板,你只要接受他一笔礼金,就意味着被他套牢,从此被他牵着鼻子,也许曾锦春没有如此亲身经历,绝没有如此感慨。

二、官员腐败往往没有管好身边人

曾锦春称老婆代他收了别人的钱。老板无孔不入,还通过他的儿子送钱,求他办事,也影响着他走向犯罪。这意味着妻子儿女是官员最容易被打开的受贿缺口,可见管好家人非常重要。但没有走进监狱时却绝不会有如此认识。情妇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曾锦春的堕落是从第一个情妇卜某开始的,卜利用他的关系,到处搞工程搞项目,有的事情曾锦春甚至根本不知道。情妇们之所以成为官员的情妇,是因为看中官员手中的权力,是为了享受官员权力带来的金钱、财富,有情妇的官员无不堕落!只是官员们不该守不住这一底线!

三、一把手腐败毁灭一个班子

郴州原市委班子出现系列腐败案;是一把手李大伦没带好头。当时在郴州,人、财、物都是书记说了算,李大伦到处插手招投标、工程、搞房地产,不知收了多少钱。李大伦的儿子在永兴县搞房地产,几百套房卖不出去,要县里各单位拨款分配卖房。郴州提拔干部都要按“一把手”意思办,常委会只是形式而已,党管干部成了“一把手”管干部。事实上今天多少地方无不是“一把手”一权独大,“一把手”包揽一切,“一把手”腐败往往是一个班子就没救了。

四、制度建设不落实,让腐败有机可乘

提及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问题,曾锦春说他的钱绝大多数以亲戚名义投在矿里,申报时不会讲出去。已坚持多年的官员上缴红包,只是做做样子: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缴,私底下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曾锦春当市纪委书记时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我们的党纪竟被多少腐败官员拿来当作进行作秀的表演,这不知是不是对反腐的极大讽刺?制度的严重不落实,一切制度竟然成为虚设,这是很可怕的。

五、贪官都在耍弄权术

曾锦春当县委书记三年内把乡党委书记和科局一把手都调整为自己人,不听话的就把他换到闲职上。带目的地去关心别人笼络人心,郴州市招标办主任被公安局抓了,曾锦春把他包庇下来,整个招标工作就得心应手。为纪委干部每年发7000元福利,给常委配专车。可以说,今天像曾锦春这样玩弄权术的贪官很多,他们一切以我划线,这是家天下的统治方式,这样的做法已彻底无视民生,也彻底丧失国家公务人员底线,他们把自己当作独霸一方的诸侯了。

六、不把腐败当作重罪

曾锦春认为自己没有杀人放火、抢劫,怎么能叫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腐败官员危害社会,制造太多不公平不公正,怎能不是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杀人放火、抢劫伤害的仅是个体,而腐败官员伤害到的可能是全市几百万人口。曾锦春认为腐败不是一个人在搞,只要稍微有点权,都会去搞。当官无非就是为了发财,当官是一时的,发财是一世的。这是曾锦春真实情感流露。但由此可见,当今社会多少官员就是怀抱当官就是为了发财的梦想去当官的,这样的官场生态也是极端可怕的!当曾锦春被抓后,郴州人放鞭炮,组织腰鼓队,写标语,可见民心所向。 HMqPj4lSBeFUvx/urRqHrCU5IW4nPz4OraLdyax0CSAKb50pnuz94O/ntFoKJi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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