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李真,1962年5月29日生,祖籍山西大同市。曾任河北省原省长、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1994年12月,任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995年9月被任命为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7年5月任河北省国税局局长,1998年任河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被捕前曾被列为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双料后备领导干部。
2002年8月30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真在担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和副主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和局长期间,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14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现金、中兴电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共计2967万元,李真从中分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0余万元。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李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真不服,提出上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核实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李真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3年11月13日,李真被执行死刑。
临刑前的忏悔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事业上我曾有过昨日的辉煌,可竟在一夜之间沦为了今天的阶下囚。此时我深为失去自由、亲人而痛苦,更为对党和人民犯下重罪而悔恨!
当接到逮捕通知书的瞬间,犹如一声晴天霹雳击落在我心头,美好的锦绣前程顿时坠入了万丈深渊,精神上陷入了极度痛苦之中。由于环境、身份的巨变,使我冷静、清醒了许多,回顾起往日生活,从心底油然萌生了一种无限的悔恨和痛苦。过去自己曾有过辉煌的事业,美好的未来,有慈祥、善良的老妈妈,聪明可爱的小儿子,本应万分珍惜,可竟被权力、荣耀冲昏了头脑,犯下了党和人民不可饶恕的罪行,这一切一切使我痛悔不已,我的心在滴血!
我像所有同龄人一样,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从小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吸吮着人民的乳汁,从小学到大学最后走上工作岗位,党和人民给予了我很多殊荣。我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父母均是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他们一生都很正直、善良,对党的事业赤胆忠诚。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他们对我关爱备至,对我的未来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应该讲我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庭熏陶。自己也曾是一个热血男儿,青年时代常常和朋友、亲人们在一起谈理想、谈未来,忧国忧民,对社会上腐败现象无比愤慨,万分鄙视。心中暗下决心,如有一天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一定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己任,用自己的一腔热血报效祖国。在参加工作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我信心十足,拼命工作,在事业上有着强烈的进取心,渴望在人生道路上能闯出一番辉煌的伟业。
在我事业成长的过程中,党组织付出了极大的心血,给予许多关怀和培养并为我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和环境。我本应更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机遇,做好工作。可我却未能正确地对待、清醒地把握,使初衷偏离了航向。
在河北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中,这种特殊的状态也使我很快就成为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物,其影响和作用远超过了我的实际权力。由于我缺少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对党的组织原则、规章制度理解得不深,领会得不好。对这种不正常的状态非但没有清醒、正确的认识,反而养成了骄狂、自以为是的坏作风,并被官场上的阿谀奉承、不择手段的追逐名利等陋习所迷惑。这些阴暗的消极现象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逐渐萌生了一种迫切追求功名的欲望,还对自己的未来设计了一个所谓的发展蓝图,希望将来能成为一任封疆大吏或政府阁员,在这种强烈的功名思想驱使下,我利用工作之便,广泛地建立密切关系。凡有求于我的人,只要认为应该帮助,即使由此给己带来某种不利也都在所不惜地尽量给予支持,根本没想有些事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而认为这种所谓的豪情仗义、敢作敢为一定能在政坛上赢得一批坚定的支持者和人格上的“赞誉”,会对未来的仕途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种政治上的幼稚,确实也曾使我同省内的有些省、市级领导建立了极为“亲密”的关系,当然也有相互利用的心理。凡我认为有可能的都积极地给予支持。这种效果,使我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就越感重要,觉得我的作用无人可以替代,再加上渲染,我在河北政坛上竟成了一个神乎其神的人物了。长时间如此特殊而又不正常的状态导致在省内的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使我们党的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这种对己可悲、对党的事业有损的结果,确实是我当初始料不及的,现在想来,真是追悔莫及。
当然事业上的发展,也还有自我奋斗、努力工作的一面。但如此表现也有功利因素。最终我于1994年年底被任命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995年年底省委换届后,我经过慎重考虑,认为由于没有基层经历,会影响长远发展,特提出离开秘书岗位,到地市锻炼一下,结果未能如愿。最后于1996年年初到省国税局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7年5月我被任命为省国税局局长。
然而可悲的是,在权力和荣誉面前,我再次被冲昏了头脑,犯下了许多无法挽回的错误。本来荣誉的获取、权力的晋升是在同志们的高度信任、大力支持、党组织的亲切关怀和苦心培养下取得的,我理应万分珍惜,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而我却未能正确对待、清醒把握,反而当成炫耀的资本并精心设计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当被省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均确定为省、部级后备干部后更感到春风得意,并在工作中充分暴露了思想及性格上的弱点,骄狂傲慢、主观臆断。更有甚者,伴随着权力和荣誉同时出现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而触犯国家法律的事情。直到东窗事发方噩梦初醒,但悔之已晚。
入狱后,经过极为痛苦的回顾,深思为什么自己从一个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我认为,首先是忽视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使理想和信念产生了动摇,灵魂受到了腐蚀。本来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必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的宗旨是真正树立为党、为民族谋利益的思想,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才能追求、奋斗不偏离航向,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当初我在工作岗位上也确实想通过自己的拼搏使工作更为出色,但干好工作的目的却缺少纯洁高尚的情操,心灵深处有一种强烈的功名欲望,这正是我铸成今天大错的主要根源。
其次是秉正无私、两袖清风是任何领导干部应遵守的准则。这方面虽说我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且从小得到过父母良好的熏陶,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上交往日益增多,自身权位的逐渐显赫,既被社会上阴暗腐败的消极现象所诱惑,又被根深蒂固的“功名道义”思想所左右,更被权力和胜利冲昏了头脑,致使出现了严重违反法纪,凭借权力和影响贪图享受、奢侈腐化等问题。如:离婚后为了方便生活,我寻找一个现役军人到家中长期照顾小孩和我。除了在秦皇岛、承德、廊坊建立高档培训中心外,还在北京建了个极为豪华的小办事处,形式上为省局工作服务,实质目的主要是为了自己与有关领导和朋友交往方便。特别是凡有恩于我的人,只要有求于我,为了知恩图报,我都尽量地给予帮助,有时不计后果,甚至违反原则。最终是这种所谓的“豪情仗义”葬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毁灭了我亲手设计的发展蓝图。
再者是法律观念淡薄。作为当代的领导干部更应当认真地研究、掌握国家的法律、政策,而我却忽视了其重要性,从没深入地学习过法律知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只是局限在很一般意义上的了解,导致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的许多犯罪事例,多数也知道不对,但根本没有意识到是在严重地践踏法律。如果当初清楚地知道这种行为已触犯刑法,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无论如何也绝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
从我的犯罪过程中,就不难看出上述根源。记得当初和个别高干子女、领导秘书交往时,看到他们吃、抽、穿、用极为奢华,请客送礼非常大方,还有一些自己非常敬重的领导,子女们也都在利用父亲的权力和影响,牟取暴利。这一切都在我心中既羡慕,又不平。我也掌握一定的权力,有相当的能力,需要一定层次的交往,又曾被许多人所“借用”,而自己的收入水平对如此消费只能是望尘莫及。既然他们能以合法的形式出现,通过权力和影响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我又为什么不能?这种思想在我脑海中多次闪过,萌生了一定要通过建立“合理”机制,获取经济保障的想法。对于请客送礼等官场陋习就更不以为然了。
在当初收受财物时也曾有过忐忑不安,担心由此而影响前程。记得我任秘书时曾有位市领导前来汇报工作,顺便送给我两条中华烟等小礼品,想收但怕领导得知后批评,有些为难,对方已面有不悦,恰司机进来就满不在意地收下了。对此送礼者比较满意,领导也不知此事。还有李国庭以我在京联系面宽、需要花钱为由,送给我五千元人民币,虽再三推辞,但在他的坚持下还是收下了,可事后又有顾虑,觉得不大稳妥,于是把此事向领导同志作了汇报,领导说,还是退给他为好。可退钱时,李非常生气,流着眼泪说我瞧不起他,并由此对我产生了某些看法。这两件事对我的思想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认为在当前请客送礼习以为常的社会大环境中,带有明显企图的人送礼,应坚决拒绝,一般层次的人送礼也可以拒绝,但有一定权位或友谊甚深的人送礼值得考虑。因回绝后不但有可能会影响感情,更重要的是由此可能会失去政治上的支持。收了这些人的礼,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出什么大事。这种思想逐渐导致我日后在收受金银首饰及巨额资金时都不能清醒地把握。更可怕的是对共产党的理想、信念产生了动摇。错误地认为这是党内的集体腐化,任何个人力量都无法扭转乾坤,与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万物皆空,不如权力在握之时及早做些经济准备。如真有不测也万无一失。现在深思,如党内同志都似我所想,那真要亡党亡国,但每一位共产党人都能洁身自爱,伸张正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的话,我们党的事业也一定能繁荣昌盛。我只想到蚁穴可以溃大堤,但殊不知小川还可以汇江海。我深受党恩,非但不能清正廉洁,反而丧失信心,随波逐流,真是愧对祖国,愧对人民。可见党中央一再强调整治党风,并下定决心严惩腐败是非常英明、正确的。尤其是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如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再缺少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行使权力的同时就必然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就更难以弥补。这种状况绝不能任其发展下去。
信仰的动摇、功名的追逐、金钱的向往,使我产生了让妻子出国留学、下海经商,建立一商一政家庭机制的想法。程的前任秘书吴庆五在事业上曾与我风雨同舟、共同拼搏并对我有知遇之恩。他告别政坛,下海经商,自然得到了我的大力支持。在妻子出国前夕,吴庆五提出给予经济资助,我当时只想到这是他对我一种情义的表示,但听到是笔巨款时,也确有惶恐的心理。他表明我们友谊甚深,这种做法完全是表达感情,千万不要介意。听后我心想以往曾给予过他很大支持,未来我与妻子发达了也还可以回报,心中坦然了许多。因此由衷地对他表达了感激后,同意接受此款。经历此事后,使我的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对金钱的欲望也明显增强了。现在细想,如当初没有妻子出国,我的犯罪也绝达不到今天的严重程度。接着陆续出现了李国庭等人的经济支持。1994年年底,在妻子原打算出国前夕,李到石家庄出差,我和妻子去看他,他拿出5万美元说,出国读书,需要花钱,算是我的一点心意。当时我确实不好意思收,再三讲,您有这份心意,我就非常感激了,不需要给钱。今后如有可能,给她些项目支持。他听后带有感情地说:“别人有困难我还帮助,何况你呢?你若不收就是看不起我。”并又诚恳地讲道:“你年轻有为,做事一定要谨慎。今后如需花钱,我帮你批烟,千万不要找别人,避免出麻烦。”听后我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收下此款。并陆续找他批烟,从中得利。根本没有意识到会出问题,更没从经济犯罪的角度去考虑此事。张在我做秘书时,他任“东租冀办”主任。由此我们相识并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关系。1991年至1992年间,我多次进京反映问题。但当时处境艰难,因没有合适理由连活动经费都难以解决。于是我曾请张给予帮助。他听后非常积极地提供了经济、物质上的支持。由此也对他有种既感激,又歉疚的心情。1993年10月因反映他挪用公款后,才向领导汇报了张和我及吴庆五的关系。张复职后,对我感恩备至,以在京活动不便为由,为我购置了一部汽车,并在我妻子出国前送了1万美金。收受此车,我也曾感到有些不妥,担心出事,提出将此车退还他,但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实现。
应当讲,家庭机制的运行已万事俱备,可万没想到就在此时,竟出现了一件使我羞辱、痛苦极深的事情,我的家庭出现变故,我和妻子分手离婚。上述原因得来的资金大部分放在新加坡她的账户上,当时既担心由此引出麻烦,可心中又十分不平,费尽心机建立的家庭机制,最终竟是人财两空。在我心里感到极不平衡时,正巧×××找我帮忙,当×××提出想承揽一些国税的基建项目并将挣得利润和我共同分配时,自己虽感到不妥,担心由此会出问题,可为了达到心态上的某种平衡,特别是顾全彼此间的深厚友谊,还是同意了这种想法。但也明确提出,为了我的长远发展,做工程一定要确保质量,挣合理利润,绝不能出任何问题等。×××表示非常理解,一定按我说的去做,并安慰我说:“你不要太顾忌,许多人批项目都是公开的要钱,我们如此慎重,不会有事。”就这样陆续将秦皇岛、承德、衡水国税培训中心的基建工程在形式上通过合法手续后,交给了他们。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又多次严肃地对基建负责人指出:一定要按局长办公会确定的预算,严格控制,合理支出,确保质量。完工后要严格审计,出了问题拿你是问。以后又数次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认为工程质量好、比相邻类似的项目还节省了许多资金,不会出任何问题。因此日后×××将事先商定的利润送给我时,我只考虑此事如此周全,他人毫不知情,不要无非对方多点钱而已,要了还有长远保障。当然也认为他们为人诚恳、办事稳妥,而忽视了法律的尊严,使我贪婪而又糊涂地再一次触犯了刑律。在此前后,还有×××和我友谊甚深,对我的事业极为关注,可谓莫逆之交。在我到国税局工作后,进行了征管改革,其中之一是纳税人由手工报税改为电子报税。他与另一个人听到消息后一起找我,希望共同合作,使用他们提供的录入器,介绍该产品技术、质量绝对一流,而且价格略低于同类产品,不会因此而使我被动。为了体现友谊我爽快地答应了。之后明确指令项目负责人,一定要做好此事。在我离异后,曾有过进京工作的想法,他得知后说,过去所做之事不会忘了你,并于1992年年底,用所得利润在京为我购买了一套住房,以备将来之用(至今未用,也没办房产证)。当时我只深感此君豪爽仗义,值得深交,确实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已构成了经济犯罪。×××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青梅竹马、情深意切。按她所言,我们的友爱犹如曾经沧海难为水。在她1996年下海经商后,多次利用我的影响牟取利益。起初我真有顾虑,生怕由此而毁坏声誉,让她多从我的未来前程、综合利益上去考虑,做事要万分慎重,并曾回绝过她的数次请求。但我离异后,首先在听她叙述下海后的艰难经历时有种愧疚感,然后又想到“商政”家庭机制已解体,由她取代最为理想。因此对她未来的商旅生涯,有了鼎力相助的想法,致使后来帮她在京开办公司,并将省局廊坊培训中心的基建项目交由她联系的省三建承揽。当然也千叮咛万嘱咐,做事要切记周全,绝不能为一时之得而带来长远不利。本以为谨慎有余、万无一失,殊不知已造成触犯刑律的严重后果。最后当真的大笔资金存放在家中时,已不再有愉悦的感觉,而更感到是种沉重的负担,特别是随着党中央反腐败形势的不断深入,在全国各地陆续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后,更是惊恐万分,生怕由此而身败名裂,因而有了向境外转移钱财的打算。实现这种意图最合适的人我想到了×××,之所以有这种考虑,是因为我们既有长久的共同利益,又对他的为人和办事能力确信无疑。果然当他听到我这一想法后,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并商定万一败露后,要坚决咬定钱是他给我的。就这样在他的帮助下,实现了资金的境外转移。当李国庭被抓,“三讲”开始,特别是听到中纪委调查我的风声后,内心深处十分紧张,曾闪过向组织如实交代的念头。但最终还是被所谓的“道义、名节、前程”所左右,使我丧失了一次极好的机会,直至3月1日被组织隔离审查。
我被审查以来,说实话,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我的认罪态度是不好的,在如此特殊的情况下,不能说没有反思到自己的上述行为是犯罪,而是深知问题严重。开始也曾一度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寄希望于昔日的领导、朋友帮忙、说话,只要自己坚持,厄运就能过去。到后来,当感到“营救”无望,特别是专案组已掌握了自己的大量犯罪证据后,又是一种所谓的“名节、道义”占据了我的心理。总是想过去和我有经济往来的这些朋友都曾是友谊甚深、善意的相互帮助,如今自己已落了个悲惨的状态,牵连和影响他人实在于心不忍,宁可以死相抵、也要在世上保全“名节”。更可悲的是把彻底地坦白、认罪当成是贪生怕死,把目前的境遇当成是对自己意志的磨炼,把所谓的“名节、道义”思想当成是一种优良的品格。这种极端错误的思想使我失去了许多立功的机会,也给司法机关办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想来,自己身为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竟是这种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真是羞愧和痛悔。所幸的是在专案组数位领导耐心、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下,我的认识逐渐发生了转变。应当讲从6月17日起我的思想认识有了一个大的飞跃。
专案组领导的提审使我至今难以忘怀,听了这些真诚而恳切、淳朴又高尚的正义良言,使我深受感染。我由衷地感受到,对我的感化、拯救绝非是用一种方法和技巧,而充分体现出一种诚挚、善良、人的美德和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看到他们在工作中严肃认真,不辞辛劳,无私无畏的敬业状态,深感自己是那么渺小。重新审视自己,使我真切地感受到,此时只有彻底的认罪、悔过、检举、立功才不辜负他们的善良、苦心,对得起党和人民。
随着问题交代的深入,我越感负罪深重,对不起生我养我、现已风烛残年、体弱多病的老妈妈。她一生向善、正直,含辛茹苦地把我抚养成人,对我的未来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听到我被逮捕入狱的消息对她将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沉重打击。我对不起年幼无知、聪明可爱的小儿子。他从小没有得到母爱,缺少亲情,对我的依赖性很强,在需要父亲关爱的时候,却失去了我。多少次梦境中,他在哭喊着找爸爸。更对不起多年来教育我、培养我的各级党组织。参加工作以来,党和人民给予了我多少殊荣,我如此年龄就走上了正厅级领导岗位,是多少正直、比我有才华的人而没能得到的机遇。然而却在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面前,没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而是狂傲得意、忘乎所以,当成仕途成功的标志,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使信仰产生了危机,思想受到了腐蚀,不仅自己成了功名、金钱的牺牲品,还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给亲人们带来无限的痛苦。真是痛悔万分!在此我真切地向党和人民忏悔!向亲人们忏悔!
今天,我通过自身案情的彻底调查,已清醒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程度,心中备感焦虑。但当听专案组领导坚决而果断地讲到:“河北大案无论涉及到谁,牵连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地一查到底,这就是党中央的态度”时,顿感一股热血涌上心头,党中央的决心已表明彻底查清此案绝非是单纯为了法律意义上的清算,而还有着更深远、更重大的政治意义,它能使全国人民树立信心、增强勇气,看到我们党的希望。这种意义之深远、重大已远远超过了眼前工作所受的暂时影响。说句心里话:连我本人也通过如此坚决地查处此案,又再次产生了坚定的理想和信念。坚信我们的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完全能够带领中国人民战胜任何艰难险阻,是无往而不胜的。对党的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希望和信心。非常痛苦的是,我已错失良机,不能再为党和人民多作贡献为了能使这种效果、作用产生得更好、更大,为了能教育、警示、挽救那些依然麻木、自私的腐败分子,为了能让无数幸福、祥和的家庭免遭不幸,我发自心底地说,是专案组的领导用人性、用对亲人的责任唤醒了已绝望的我对生命的无限渴望,他们更用正义、良心,对国家、对民族负责的崇高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使我的心灵受到了一种强烈的震撼!此时,我不仅深深对自己的罪过痛悔而对河北大案所涉及的腐败分子尽己所能彻底地检举,而且诚恳地向党请求:将我处以极刑,用我曾可耻的一滴血,谢罪国人,也算是我向党和人民忏悔后的补过吧!这是我的心灵之声!
党和人民的罪人:李真
警示:腐败之路就是死亡之路
从专案组2000年3月1日对李真实施“双规”到对他执行死刑前期,李真经常夜不能寐,唉声叹气地说:“生和死原本离得这么近,近得只有一线之隔,而架着这条线的就是信念。”李真在交代完问题,心灵彻底“放松”之后,对办案人员说:“苏联解体后,有些高官为养家糊口,去看大门、卖馅饼,我就错误地认为,与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万物皆空,不如权力在握时及早做些经济准备,以防万无一失。可现在共产党的江山依旧稳如磐石,我却完了。”
李真利用自己的权力,不择手段地敛财。起诉书起诉他的犯罪事实中,属于索贿受贿的有19笔。大的捞钱机会他紧紧抓住,小的捞钱机会也不放过。1994年至1995年,卷烟市场好烟紧俏,李真通过张家口烟厂原厂长李国庭批条子,从中渔利60余万元。
李真到省国税局担任副局长、局长之后,看到建筑工程“油水”大,又在这方面做起了“文章”。他先后把省国税局承德、衡水、石家庄3个培训中心工程等6个工程强行“发包”给他的朋友,心安理得地从中收受贿赂305万元。
李真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还败坏了党风,毁掉了一批干部。李真多年来利用手中的权力帮人借款、协调贷款,自己从中收受贿赂,使国家蒙受了几千万元的损失。李真还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为个别人谋取官位,助长了“跑官、卖官”风。在查办李真一案中,检察机关共查处包括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14人在内的47人。另外,河北省国税系统还有近40名干部职工因涉案受到法纪、政纪的处分。
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权力一旦姓“私”,地狱随之为你开门。
李真是个有着极强权力欲的人。为了实现所谓的“政治抱负”,他费尽心机地为自己建立了一个追赶时髦的“红色档案”。在出身上,他移花接木,把自己填写成高干的“养子”。在学历上,他只是张家口柴沟堡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在填写干部履历表时却写成河北师大物理系毕业;到河北省国税局工作后,又请一个教授代写论文,弄到了硕士学位的证书。什么级别也够不上的他从张家口向石家庄调动时,造了个假档案,大笔一挥填上了“正科级秘书”,这奠定了他日后升迁的基础。
李真很善于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和权力为自己的政治发展铺路。用被判死缓的原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吴庆五的话说:“李真是一个拿政治当生意做的人”“他常把省委常委会的用人方案在第一时间透给当事人,然后以此谋取自身利益。”李真多次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为别人的提拔升迁说话。他自己交代说,之所以这样做,是想“靠这种豪侠仗义,在政坛上赢得一批追随者和支持者,从而为自己的仕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比如石家庄市原市长张二辰,李真本来是很看不上他的,说他是“乡下书记”,还认为他太滑,不可交。张二辰为扭转李真对他的看法,想方设法,通过物质、奉承等手段接触李真。后来石家庄市政府换届讨论人选时,李真就极力推荐张二辰。张二辰当上了石家庄市市长,李真的政治盟友中又增添了一名成员。
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很多。人有七情六欲,但欲望有良莠之分、正邪之别。领导干部要能够控制欲望、节制欲望,防止私欲膨胀。否则,让膨胀的私欲缠身,就会像雪球滚到半山腰,刹也刹不住,挡也挡不住,只有滚至谷底摔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