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者,乘生气也,五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
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
经曰:气感而应,鬼福及人。
是以铜山西崩,灵钟东应。
木华于春,粟芽于室。
夫阴阳之气,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行乎地中,而为生气。
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
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
故谓之风水。
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
何以言之?气之盛,虽流行,而其余者犹有止;虽零散,而其深者犹有聚。
故藏于涸燥者宜浅,藏于坦夷者宜深。
经曰:浅深得乘,风水自成。
夫土者,气之体,有土斯有气。
气者,水之母,有气斯有水。
经曰:外气横形,内气止生。
盖言此也。
丘垅之骨,冈阜之支,气之所随。
经曰:土形气行,物因以生。
盖生者,气之聚,凝结成骨者,死而独留。
故葬者,反气纳骨,以荫所生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