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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感篇

葬者,乘生气也,五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

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

经曰:气感而应,鬼福及人。

是以铜山西崩,灵钟东应。

木华于春,粟芽于室。

夫阴阳之气,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行乎地中,而为生气。

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

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

故谓之风水。

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

何以言之?气之盛,虽流行,而其余者犹有止;虽零散,而其深者犹有聚。

故藏于涸燥者宜浅,藏于坦夷者宜深。

经曰:浅深得乘,风水自成。

夫土者,气之体,有土斯有气。

气者,水之母,有气斯有水。

经曰:外气横形,内气止生。

盖言此也。

丘垅之骨,冈阜之支,气之所随。

经曰:土形气行,物因以生。

盖生者,气之聚,凝结成骨者,死而独留。

故葬者,反气纳骨,以荫所生之法也。 /oq5d/5aSCNiXzUM9b0rsC0fih3ptLTTzQ+/E/jI2umouGBJDvu1Ch3ufBSxdE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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