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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香楼的真相

焦大怒骂后没几天,秦可卿就病了,宁国府请了很多医生来看病,都没能看好她的病。

焦大是宁国府里一个执拗古怪的老人,不招主人待见,宁国府的奴才多是势利眼,这么一个又老又不招人待见的人,不会有什么人和他来往,他这样信息途径很有限的人,都知道了贾珍和秦可卿不名誉的关系,看来宁国府里人人都知道,只有贾蓉和尤氏要装作不知道。传统中国是绝对的男权社会,清代社会对贞节的推崇和对性犯罪被害人的不宽容更是登峰造极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舆论往往更多地谴责女性,也对女性更为不利。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就是焦大的这一通怒骂,让秦可卿知道她已经成了贾府里千夫所指的淫妇,平时对她尊敬无比的下人们就是这样在背后鄙视她的,而她还无法摆脱这个罪恶的家庭。那一天之后,她的心境就如同入了真正的地狱。

假如用悲悯的眼光去看待秦可卿,在这桩乱伦的罪恶中,她是受害者,她是一个自律很强、很顾体面的人,也是一个并不贪图财富的人,更是一个很敏感心很细很在意舆论的人。第十回写她刚生病时,尤氏对亲戚这样解释了她的病情:“虽则见了人有说有笑,会行事儿,他可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才罢。这病就是打这个秉性上头思虑出来的。”尤氏很清楚她的病因,她是因为人言可畏,忧郁成疾。第十一回,王熙凤和宝玉到宁国府去看她,王熙凤惊呼:“我的奶奶!怎么几日不见,就瘦的这么着了!”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因为恐惧和羞耻感而憔悴得不成形了,面对着和她最知心的王熙凤,她说的话让人落泪:“这都是我没福。……我自想着,未必熬的过年去呢。”

“我自想着,未必熬的过年去呢。”这话意思再清楚不过,秦可卿已经有心要死了。她的病是心病,用现在医学的标准来看,秦可卿的病就是重度的抑郁症,她因为恐惧流言陷入了抑郁,已经有心想死了。脂评本《红楼梦》有多处批语写道:“焦大之醉,伏可卿之病至死。”秦可卿的死并不是因为在天香楼败露了奸情导致的,而是因为焦大的怒骂把她推到了宁国府舆论带来的耻辱之中。焦大的怒骂暴露得再清楚不过,宁国府尽人皆知她和贾珍的关系,但她自己此前并不知道这一点。秦可卿是个很要强的人,她一个贫家女嫁到宁国府,衣食无忧,长辈亲人都宠着她,下人也都尊敬她,她有什么可忧虑呢?她忧虑的正是自己身败名裂,成为贾府族人切齿咒骂的淫妇,被钉在耻辱柱上。

“威逼人致死”中有一类是因为性犯罪导致的,称为“因奸威逼人致死”。如果因为亲属相奸导致家族中的女性自杀,导致他人自杀的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清代法律明确规定:“强奸子妇未成而妇自尽,照亲属强奸未成例科断。”(《大清律例·刑律·犯奸·诬执翁奸》) “凡亲属犯奸至死罪者,若强奸未成,依律问罪,发边卫充军。”(《大清律例·刑律·犯奸·亲属相奸》) 按照这条法律规定,公公侵犯儿媳妇导致儿媳妇自杀的,要判刑流放边远地区充军。《刑案汇览》及其他刑事判例中有四起性侵子媳、孙媳致被害人自杀的案例,罪犯都受到了发边远充军的惩处,其中三起经过请示刑部以后还受到了加重处罚,虽然罪犯都没有被处死刑,但是受到的处罚也是很重的。

亲属相奸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但法律又十分严格地保护家长的权利。这样的法律规定是自相矛盾的,这导致女性在这类犯罪中成了绝对的弱势群体。女性如果遭遇了禽兽公公,顺从、自卫和告发都有可能是死路,都有可能被处死刑。但是假如她选择自杀并留下控告,一方面能向舆论证明自己的清白,一方面还有可能让禽兽公公受到法律的严惩。嘉庆二十五年(1820)的那拉氏自杀一案说明了这一点。旗人妇女那拉氏上吊自杀身亡,从她的遗体棉袄里襟内发现了一个状纸,其中叙述她在丈夫亡故后立志守节,她的公公常亮经常调戏她,因为她不愿意顺从,常亮就经常找碴折磨她,还逼迫她改嫁,她不甘失节,自杀以表明自己坚贞的志向。那拉氏自杀后,她所在的镶黄旗满洲统领向官府报告,官府派人来验尸,发现了藏在棉袄里襟的状纸。经审理查明属实。常亮是刑部衙门的官员,此案经向嘉庆帝请示,嘉庆帝下旨予以加重处理:常亮被判在镶黄旗先戴枷示众一个月,再发配新疆充当苦差。

在宁国府这桩亲属相奸的罪恶中,秦可卿是绝对的弱者,她的自杀固然是因为对痛苦的尘世不再有任何留恋,但也是唯一可能反抗罪恶的理性选择。

秦可卿在这样的精神和身体状况下,还会有心情和贾珍幽会吗?天香楼的那一晚,秦可卿不是要和贾珍幽会,而是和他谈判,希望终止这种可耻的关系,甚至可能提出希望离开宁国府。但是贾珍这样毫无廉耻的禽兽怎么可能被她打动呢?他们的谈判肯定是以秦可卿的再次屈服告终,贾珍在宁国府是个无法无天不受任何约束的恶霸,他不会愿意让秦可卿逃离他的魔爪。也许他们发生了争吵,最后不欢而散。贾珍走了,秦可卿绝望了,决定自杀脱离耻辱和恐惧。她早已有心自杀了,并不是这一天才起意的,只是选择了这个时刻和场所,为了更好地证明在这个耻辱的关系中她是无辜的,也希望娘家的人能为自己出头申冤。女性选择在夫家而不是其他场所自杀,这本身就是对夫家人的控诉。“在夫家死去的女性埋葬之前,必须由娘家人验尸。验尸通常由死者的兄弟姐妹来进行。这个风俗见于中国各地。如果发现尸体有可疑之处,如可能是自杀或被虐待致死的话,娘家是不允许尸体下葬的。这时夫家要和娘家协商交涉,在取得娘家人同意后才能埋葬死者。由此可以推断,在中国,在夫家受虐自杀的妇女们相信,死后通过自己的尸体,娘家人可以为自己报仇雪恨。” cdwsXh2BwiOANzmdf3ZFZUQW/RTd9XfL//Ws0hRq8sE/m5/10DzOGKICWcIgsh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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