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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集体农业下的内卷化

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农村集体化时期,中国的决策者认定农村问题的根源是小规模农业,没有看到它的人口过剩和过密化问题。因此,错误地以为必须依赖集体化的大规模生产来克服小规模农业的弱点,并且以为没有必要控制生育。但实际上,集体化的大规模农业完全不能解决中国劳动力过剩的基本问题。反之,在人口压力下,集体组织展示了和家庭农业同样的组织性逻辑。一是其劳动力同样是给定的,不能像资本主义企业那样“解雇”剩余劳动。二是两者都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消费单位,因此,其经济决策不仅(像资本主义企业那样)来自生产考虑,而且也来自本身消费需要的考虑。为此,在生存压力下,可以几乎无限度地加强“过密化”生产(而一个资本主义企业则会在劳动边际报酬递减到低于市场上的雇工工资时停止投入更多的劳动,因为那样的话,企业是会亏本的)。再则是其结合家庭主劳动力和较低价值的辅助劳动力、结合耕作主业和手工副业(我称作)“两柄拐杖”的生产来维持生计的特征。结果是,集体化的目的虽然是要借规模效益来克服小规模生产的弱点,但实际上集体组织不过是延续了与小家庭农业同样的过密化生产。对决策者来说,这显然是个完全未曾预料的结果。

本章论证,集体化时期在新技术(“绿色革命”型的)——机械、化肥、科学选种、新式排灌——投入的条件下,更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的过密化程度,以四倍的劳动力投入换来三倍的产出增长。其后果是每个劳动力得到的报酬基本停滞不前。这就意味着农村没有做到劳动生产率和报酬的提高,亦即真正意义的经济发展。农村生活和消费水平基本停滞不前,农村和城市的差别依然非常显著。

进一步过密化/内卷化的趋势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工业化”大规模吸纳了农村过剩劳动力方见好转,主要是因为非农就业减轻了农村土地上的人口压力,由此导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松江地区的种植业中甚至出现了与过去“没有发展的增长”相反的“没有增长的发展”现象,即由于为自家工作的激励,农业劳动效率提高,在农业从业人员减少三分之一的情况下,基本维持原来的总产出。

本章集中于江南的松江地区,借以深入分析上述变迁的原因和动力。同时,借助松江与全国的比较来说明松江的经济与社会变迁是全国总趋势的预兆。首先是该地农村工业之兴起,开始时逐步取代了过去依赖农村辅助劳动力的“副业”,其后逐渐成为主业,导致农业本身的“副业化”。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该地农业已经呈现妇女化和老人化的现象。伴之而来的是,过去结合农业主业和手工副业的农村家庭,一变而成为结合工业主业和农业副业的半工半农经济单位。这一切随后在全国扩展,其中的关键性内容是农业的去过密化。

一、劳动生产率发展与过密化增长同步

表4.1显示集体化时期松江与全国的农业经济变迁。首先是松江农业的大宗水稻(占总耕地面积的84%——《长江》,2000[1992][下同]:228—229,表11.2)。可以见得,水稻在1949年左右的松江便已处于较高亩产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机械、化肥、科学选种(亦即当时全球发展中国家范围内的所谓“绿色革命”的新技术投入)进入农业生产的同时,国家积极改进水利,导致可观的亩产量提高,但只是25%左右的增长。

表4.1 松江和全国主要农作物亩产量,1952—1986年(市斤/播种亩)

续表

续表

∗水稻是单季稻、早稻、晚稻的数字。1956—1965年没有晚稻的数字,[ ]内的数字假定晚稻和早稻一样。

资料来源:有关全国的数据见《中国统计年鉴》,1983:155—156,158—159;1984:153;1987:175;1988:253。松江数据均由松江县有关部门提供。(见《长江》:表11.1)

水稻在松江的增产其实主要不在每播种亩的单产产量,而是在从单季稻转到早稻+晚稻两茬的复种。20世纪50年代初期,水稻几乎全是单季稻,但到20世纪70年代,早稻+晚稻双季栽培已经占到耕地面积的一半以上(《长江》:228—229,表11.2)。这样的变化主要是过密化的变化——每茬水稻需要基本同样的投入,但产量递减。20世纪60年代大拖拉机来临所起的作用不是每亩耕地劳动投入的减少,而是其大规模增加,主要是因为拖拉机使双季稻的种植成为可能,使人们可以在每年8月10日之前的十来天中完成早稻收割和(用拖拉机快速耕地后的)晚稻插秧的“双抢”。在11月10日前同样,可以完成晚稻收割和小麦、大麦播种。这样,大规模提高复种指数,从之前的单季稻+冬小麦一年两茬改为早稻+晚稻+小麦的一年三茬。也就是说,大规模进一步劳动密集化和过密化,但是每一茬的报酬都是递减的。这是(单位劳动投入边际报酬递减的)最简单意义的过密化,也是当时农业产出大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相比之下,“绿色革命”类型的其他新技术投入只起到次要的作用。(调查—Ⅱ—7)

至于小麦、大麦生产,松江同样远远领先全国。据当地的生产干部解释说,冬小麦、大麦作为水稻之后的越冬作物,其产量瓶颈在于稻田低湿,不宜于小麦成长。20世纪50年代初期,此地组织水牛编队,犁破湿土,使其较为干燥,由此提高了产量。其后,拖拉机的使用使人们能够建立新的地下排水系统,先用拖拉机移去约8英寸厚的表土,再手工掘出约8英寸深的倒三角形沟,再掩上土。凭借如此“资本”(拖拉机移土)和劳动(手工挖沟)双密集化的投入,小、大麦亩产大规模提高,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达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产量的四倍,比全国平均产量高出一倍。(调查—Ⅱ—7)

棉花生产的道理和小麦相似。之前,棉花只能在旱地种植。20世纪六七十年代排水系统的改良使棉花(作为春播作物)能够和水稻轮作,扩大了播种面积,提高了复种指数。改良种(“大花种”)也起了一定作用。另外,化肥与有机肥的合用(每亩用30担猪塮+50斤氨水+20斤尿素+10担人粪尿)促使产量显著提高。1979年采用新的营养钵种植方法(把棉花置于玻璃杯型器皿之内,用塑料薄膜盖住,造成温室效应),可以提前一个月植棉(于3月15日至25日之间),到棉苗长到1英尺高才移栽到地里。如此可以提前10天收获,避免寒流侵害,也可以让冬小麦播种于整个地块,不必限于棉花行间(因为是套种)。(《长江》:232;调查—Ⅱ—20)。在这样的劳动和“资本”双密集化的种植下,棉花生产达到高峰,超过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四倍,也比全国平均高出一倍有余。

油菜作为越冬作物种植的道理与小麦更加相似。关键同样在排水,而拖拉机的使用同样促使种植面积(复种指数)的提高。20世纪50年代,只有15.8%的耕地种植小麦、大麦和油菜等越冬作物,到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同比增加到54.5%,复种指数大规模提高,在新技术投入导致发展的同时,劳动投入进一步过密化(《长江》:表11.3,229—231)。两者同步意味的是,单位劳动收入并没有显著提高。

二、没有发展的增长

约谈的农民们都明确知道,农业亩产出尽管有着上述可观的提高,但单位工作日的报酬几乎没有改进。高家埭的中年农民高友发明白地指出:除了“大跃进”到1962年的反常时期,从集体化的最早时期起,每10分工的价值总在0.90—1.00元之间徘徊。其原因是“虽然产量增加了,人口也增加了”。

当时,收入的决定性因素是每个家庭的劳动力。与技术、机械、化肥等投入相比,对一个家庭来说,当其一个儿子或女儿满了16岁而参加劳动,其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是立即而又明显的,远超过其他因素所引起的变化。这就是为什么约谈的农民们被问及家庭经济何时最宽裕时,从来不会指向某些农作物产量提高的时候,而总是指向自己的孩子开始挣钱但还未分家的时候。例如高世堂(1925年生)说他家最好的时期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的10年,因为那时家里有4个全劳力:他本人、他妻子、他的养女和1965年入赘他家的养女婿。1967年和1968年添了两个外孙并未真正影响到他家的经济情况,因为家中仍有4个挣钱的人;真正的冲击是在1974年,因他女儿和女婿和他分了家。陆关通(1919年生)讲述了基本相同的经历:20世纪60年代中期之后当他的孩子(除了大儿子在1963年结婚后外住)一个接一个地成为劳动力(1966年是二儿子,1968年是三儿子,1970年是二女儿,1977年是四儿子,1981年是五儿子)时,他的日子好过了(尽管在“土改”中政治上倒了霉)。即使在1975年和1977年二儿子和三儿子分家出去之后,他在经济上仍然很宽裕,因为家中有好几个挣钱的人。

年轻得多的高友发(1937年生)只是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均未婚在家)成了劳动力后家境才好转。吴虎根(1917年生)也同样。虽然他的两个大孩子早年夭折,第三个在1983年结婚,但小夫妻仍与他住在一起。他告诉我,他日子好过是因为他家有“4个人干活,4个人吃饭”。吴根余(1917年生)同样说因他的女儿开始在大队锁厂工作而家境好转。他的一个儿子(生于1968年)在访问时也已接近开始挣钱的年龄。

这样的例子多得很。在12个被问及此问题的村民中,只有两个讲了不同的经历。何金林(1933年生)是个经常抱怨的人,他说他的日子从未好过过,因为他的父亲(死于1933年)和前妻(死于1980年)病了很长时间,家里只有他一个健康的人。(另外,1984年他的长子分了家。)何奎发(1925年生)的记忆力已开始衰退,说他家最好的日子是在责任制实施以来。然而他的陈述与大队记录的他家的收入资料相矛盾;我只能推断他是想表示拥护当前政策来讨好大队书记。所有其他人都突出了他们子女参加劳动从而改变了家庭就业结构的时期,没有一个认为并确定技术突破或政策改变是他们家庭经济境况转变的主要因素。(调查—Ⅱ—3,6,8,9)

应该说明,这些农民所认为是理所当然,但没有提及的是,只有在集体化经济下家庭收入才会完全由劳动力来决定,而不是由家里拥有的财产决定。正是集体化和工分制的实施才使中国的实际符合恰亚诺夫在20世纪20年代强调的关于革命前俄国的家庭周期和“人口分化”(而不是阶级分化)模式——农户的富裕程度取决于家庭的生命周期和变化中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比例关系(恰亚诺夫,1986[1925]:第一章;亦见黄宗智,1986:11—12)。一户人家在其子女达到一定年龄并工作时,经济状况达到顶点,并持续到子女结婚分家。然后这一周期再从头开始:新的家庭在孩子逐渐长大和消费增加的情况下经历了经济状况的最低点,直至孩子参加劳动并开始挣钱。恰亚诺夫这个人口分化理论的根据是俄国的农村村社的土地所有制度——每一代都在相当程度上重新分配土地,因此土地所有没有像私有制下的国家那样成为决定收入的关键因素。

农民的陈述可以用工分值的资料来核实。“工”是用以衡量一个10分劳动力的典型工作日,约6小时。播种和收获时期的长时间工作和重活,根据生产队记工员和会计(通常与农民一起劳动并十分熟悉实际的工作状况)的实地观察,可算双工,甚至3个工。工分值在扣除生产支出后算出,是种纯收入的衡量,而非毛收入。在缺乏更精确的资料情况下,这是对集体化时期农民单位工作日收入的最好的衡量。 当价格稳定,生产队除了农作物以外很少有其他收入时,它亦可作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指示器。

表4.2 许步山桥生产队的工分值,1965—1983年(元)

续表

备注:资料由大队负责人提供。

表4.2列出了1965年至1983年许步山桥的工分值。如前所述,这一计量资料确认了农民的陈述:在集体化的多数年份,工分值实际上在1.00元上下摆动。1970年是个明显的例外,这一年许步山桥大量削减单季稻面积(从112.9亩减至36.8亩),大量扩展双季稻面积(从81.5亩增至138.1亩)。这一转向过密化种植制度的变化要求大量增加劳动力投入。生产队社员的总工分因此由18629跃至21067,增加了13%。然而总产量并无相应增长——造成随着这样极端密集化而来的劳动边际报酬递减的结果,每工分值跌到0.83元。生产队仅在它对三熟制取得更多经验后才得到较佳的效果。1975年至1977年间,工分值再次跌到1.00元以下,但这次是由于农业之外的原因。在1974年之前,生产队社员通过帮助装卸建房用土的农业外就业挣钱,但当建筑业转向使用工厂制成品时这一就业机会就消失了。

然而,我们不应错误地根据上述情况推断松江所发生的是增加劳动力投入和提高产量一对一关系的直线式密集化的简单状况。事实上,那儿有着无可辩驳的“资本化”和发展的证据。如上所述,改进水利、拖拉机、化肥和新品种的使用均有助于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在不同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出现劳动报酬增加的真正的发展。

但是这些现代化投入的引进伴随着极端的劳动密集化,而后者不可避免地导致边际报酬递减。双季稻通常要求双倍劳动(和资本),但并未带来双倍产量。另外,早稻远不如单季稻值钱,部分是因为当地消费者喜欢粳米而不吃釉米。晚稻的稻草又不如单季稻的稻草适用于制作副业产品。因此,20世纪60年代后期大力推行三熟制(早稻+晚稻+小麦),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单位工作日平均报酬的降低。

小麦和棉花种植的某些改进中的情况也同样。例如小麦种植中开掘地下排水道当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但这是在投入高度密集的劳动代价下取得的。这样的密集化和三熟制一样带来了劳动边际报酬的递减,故也可称为过密化。

过密化的事实也可以见证于20世纪80年代的去集体化大潮流下华阳桥种籽场大队实施的一些改革。上级领导一旦同意优先考虑“经济效益”而不仅以总产量为目标,大队很快就决定停止种植双季稻。这符合经济上的考虑。双季早稻的产量通常比单季稻低20%左右,因为20%的耕地必须用作晚稻秧田;而晚稻的产量仍然低些,这是由于第二季作物的收益递减。人们可指望双季稻和冬大麦的总产达1600斤至1700斤,而单季稻加小麦为1300斤(800斤稻,500斤小麦)。这个产量上的差别实际上仅值24—28元。为了这一点的增产,生产队需投入10元以上肥料和种子,以及20工以上的人工。显然,仅在增加的劳动力的机会成本非常低的情况下这个做法才可取。机会成本一旦随着农村工业化和农业外就业而上升,种植双季稻便不再是合理的。于是,一旦政府在1984年放松对种籽场大队的征购要求,大队便热情地“选择”了停止三熟制(调查—Ⅱ—21)。

这样,没有单位工作日报酬增加的产量增长不是单一密集化的结果,而是发展和过密化同时发生的结果。从资本化而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几乎全为过度劳动密集化的损失所抵消。发展是被过密化取消的。我们有必要区分这些重叠的但又是分开的现象。

集体化时期如果没有人口增长,会在中国农村产生怎样的结果?20世纪50年代后期和20世纪60年代的水利项目多半仍可能建设;那些劳动力实际主要来自动员妇女工作和动员男女农闲时参加基本建设,而不是来自人口增长。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20世纪70年代的过密化的三熟制是1949年后的新生人口剧增所推动的。要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成就有机会在没有人口过剩和过度劳动密集化抵消作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作用,长江三角洲农村很可能会显著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成功地脱离农村贫穷的困境。

从全国的宏观视野来考虑,集体化时期农业总产出增加了三倍,但农业的总劳动投入则增加了四倍——首先是农业从业人员数增加了70%,从1952年的1.73亿增加到1980年的2.91亿(《中国统计年鉴》,2004:120)。然后是集体化下妇女劳动力的动员,以及每人每年劳动日数的增加。这些因素加起来总共达到之前的劳动日数的四倍(Perkins and Yusuf,1984)。因此,难怪每劳动日的报酬停滞不前。这是过密化在宏观层面上的含义。

三、集体农业的过密化倾向

在以上叙述的原因之外,集体组织的特征也是农业过密化的原因之一。集体农场在诸多方面其实不过是旧有家庭农场的扩大。由若干家庭(1982年时平均为30户,《中国统计年鉴》,1983:147)组成的生产队,作为一个独立的所有权单位, 其实与家庭农场一样,既是一个消费单位,又是一个生产单位。其生产粮食的大部分用于满足本队社员的消费。因此,集体单位的经济决策和家庭农场一样,是同时根据消费和生产而决定的。

集体生产队与家庭农场一样可以容忍比资本主义企业低得多的劳动边际报酬。在生存压力和劳动力多余的情况下,集体农场在逻辑上会和家庭农场一样不断地投入劳动力,直到其边际产品趋于零。劳动力边际成本并不构成一个考虑因素,因为集体生产队和家庭农场一样,劳动力的数量是既定的;不同于在自由市场上由利润极大化要求而雇用的劳动力,集体单位犹如大家庭,不能解雇其过剩劳动力。

笔者在《华北》一书中指出,在1949年前的河北暨山东西北部平原,与占耕地面积10%、劳动力近乎资本主义式组织的、适度规模的经营式农场相比,家庭农场中约有三分之一的劳动力是过剩的。这意味着要是按资本主义方式改组家庭农场,在相同的条件下会立即导致三分之一的劳动力失业。由此来看,集体制的劳动力组织,与确保人人有饭吃的革命纲领是一致的;它为每个人提供就业机会,即使是以相对的低效率和就业不足为代价。集体组织形式不容忍部分人失业,哪怕这意味着其他劳动力更有效的使用。在这样的劳动力组织形式下,一个集体单位的剩余劳动力其实只有近乎零的机会成本。于是,只要边际产品大于零,劳动力的继续投入就是合乎经济逻辑的。

这种过密化倾向又因集体生产单位的另一特点而增强。在制订计划的人看来,重要的是总产量,国家的税收和征购额是与此挂钩的。产量越高,国家征收得越多。因此,积极的计划经济干部总是督促集体单位尽可能地增加产量,不顾社员的利益。20世纪60年代后期在“消灭单季稻!”口号下大规模提高复种指数便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另一方面,集体单位个别的成员本身也不会反对国家政权推动的生产过密化。他们的报酬是按累计工分的现金值计算的。生产队净产值总额除以所有队员的工分总额即得出工分值,因此他们的收入与劳动力投入的平均产值相联系,与边际生产率无关。

以上讨论的集体组织结构性特征,既鼓励村庄集体过密化也促使其容忍过密化。在20世纪70年代松江那样高度的过密化,实际上抵消了新技术投入所带来的发展。也可以说,人口过剩最终蚕食掉“绿色革命”技术投入带来的发展,导致农村人民的收入长期停滞不前。

四、集体制下的副业

集体农业还在另一方面展示和家庭生产同样的特征,即农业主业和手工副业紧密结合。我们在第二章中已经看到,18世纪中国和英国一个重要的区别是,在英格兰的“原始工业化”下,农业和手工业逐渐分离,后者最终成为城镇的生产活动,但在中国手工业则一直和农业紧密结合,即便是在实现相当高度工业化和集体化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依然如此。“副业”是个很贴切的词,因为它表达了这种生产的逻辑要义:是主业农业的补充,利用的是空余时间的劳动力和家庭的辅助劳动力,所生产的是农业副产品。作为统计范畴,它一直都被广泛使用,直到20世纪80年代的乡村工业化之后为止。

(一)自留地

自留地是副业生产重要的和显而易见的形式。农户主要用自留地来为自己种蔬菜,有时也会将蔬果拿到自由市场上去做小买卖。劳动相对密集的蔬菜种植很像园艺,需要无数细小的活计和不断的照应。在宅旁的小块菜地上,人们可以连续种几茬不同的蔬菜,宜于利用闲暇时间种植。人们可以在白天参加集体生产前在自留地上施点肥,在午休和黄昏收工后妻子做饭时去浇水和锄草。有时孩子和不下地的老人也可被叫去锄草割菜。唯一需劳动力较多的是下种,但可以集合一家老小一起动手。工作的动力是对收获的期待,就像1949年前的家庭农场。

在整个集体化时代,唯有在“大跃进”时期华阳桥一度废除过自留地,那时候想把乡村变成工厂一样的生产单位,把所有的自留地都划归公社,组织了一个种蔬菜的专业大队。但是这个新单位很快在劳动力、蔬菜贮藏、运输和供应方面遇到困难。不过三年,到1962年这个大队便被解散,恢复了自留地。此后农村消费的蔬菜大多是家庭自种的。薛家埭等村的家庭自留地在1962年调整后平均面积为0.15亩(“大跃进”前为0.05至0.08亩),1979年以后又调整为0.12亩。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些地块也没有再遭冲击(调查—Ⅲ—23,26)。

自留地上的剩余产品在“自由”的集市上出售。在华阳桥镇的自由市场上,蔬菜是最主要的商品,1982年至1984年间占交易总额的20%(其他主要商品是鱼,约占17%,禽蛋占10%)。私人在集市设摊每次的毛收入平均约为10元,通常清晨4时半开市,至七八时收摊。这类自由市场销售额合计约占零售商品销售总额的5%, 为国营商业拾遗补阙。显然,即便是在集体化农业之下,一家一户的自留地蔬菜种植仍然起到重要作用。

(二)集体菜、果、蘑菇、苗圃

在一家一户的自留地蔬菜种植之外,集体农业下还有集体单位所办的副业,其中菜果是重要的一项。华阳桥的社办梨园是集体副业的一个样板。社办梨园创办于1958年,经受了1962年严重水灾后幸存下来,从1964年起开始获利。到20世纪80年代,这个集体副业拥有70亩土地,18名职工,一年毛收入八九万元,净盈利3000元至6000元,在解散集体单位的高潮中仍然维持下来了(调查—Ⅲ—23)。

华阳桥公社另一集体副业是种蘑菇,特别是出口需求较大的草菇。总面积约2000平方英尺的3间温室是个适度规模。在劳动最密集的阶段每天必须耗用3万斤堆肥和1万斤麦草,使用12名职工,单个家庭是办不成的。当地1971年起种蘑菇,几经波折。1973年用于蘑菇房的总面积达16万平方英尺,到1978年逐步缩减到2万平方英尺,在其后的几年中又大幅度上升,1983年达到23万平方英尺(调查—Ⅲ—23)。

集体副业企业的其他样板有创办于1980年的西里行浜生产队的15亩花木苗圃。后来(1984年)大队又建了12亩花圃和50亩鱼塘。这些企业创办于农业中实行“分田包干”之际,这表明在长江三角洲规模较大、资本较密集的副业生产中,集体组织是顽强和有效率的。但是,同样明白的是,对于供家庭消费和自由市场出售的蔬菜种植,家庭生产要比集体生产经济。

(三)养猪

同样的逻辑可见于生猪饲养。薛家埭等村农户养家畜,部分用经供销社加工过的本大队产的大麦,部分用自己的副产品,尤其是碾米的副产品谷糠(分来的谷粮都是未碾的稻谷),加上铡碎的稻草、青草等“粗饲料”。大部分喂养工作是饭前饭后抽空干的。

“大跃进”时期,全公社所有的猪都被集中到一个社办饲养场。饲养场盖了300余间临时猪圈,每间养七八口猪。但是问题立刻产生了,公社没有各家碾下的谷糠作饲料。想烧牛粪作饲料,可是行不通。同样,公社不能再利用农户闲暇劳动力做厩肥,因为这需要在猪圈中多次垫草而成。养猪场本身只能产出少量的有机肥料,而这样的肥料,正是当地农作中的关键性要素。最后临时猪圈因雨倒塌(有的猪逃出了猪圈)。这一不合理的尝试不过两年便收场了(调查—Ⅲ—23)。

此后,集体只经营特殊性的养猪:公社养种猪,大队养母猪。公社的种猪场在1985年时有30余口种猪。每口种猪一年可产20口左右公猪,其中约40%质量好的可作种猪出售或留养,其余的阉作肉猪。华阳桥种籽场大队的母猪场成绩也不错,1985年养了40口母猪,一年至少产仔600只,足以完成一人一猪的下达指标。作为中国肉食以及农业有机肥料主要来源的普通肉猪,一俟“大跃进”结束,便随即全归农民家庭分散饲养,因为,总体来说,由一家一户分别来养猪是比集体规模化养猪经济的(调查—Ⅲ—23;Ⅱ—6)。

集体生产胜过家庭生产之处的是奶牛业。对中国的小农来说,养奶牛需要较多的投资和较特殊的技术。华阳桥公社曾经多次试养奶牛,用过集体方式,也用过个体方式。“大跃进”时期,公社投资买来24头奶牛,甚至花了3000元买了一头特种荷兰种牛,但是进展一直不顺利。1963年年末,牛群因食用变质土豆中毒,几乎全部死光,11头幸存的小牛后来都卖给奶牛场职工了。直到1976年,公社领导重用对养牛特别在行的社员沈雪堂,方始成功。靠沈雪堂的技术,公社奶牛场到1985年时扩大到200余头奶牛,每头日产奶50斤以上,供应附近的松江县城。奶牛场使用40名职工,年总收入100万元,纯利润12万元。这个成功的高报酬集体副业与低报酬的私人养猪适成对照(调查—Ⅲ—3)。

(四)家庭和集体手工业

有些家庭手工业在集体制下维持了下来。由于国家对棉花实行强制性的征购,国营现代棉纺织厂又迅速发展,传统的家庭棉纺织副业在20世纪50年代基本上已消失。在薛家埭等村,取而代之的是制草绳和编草包。

1949年前当地只有很有限的草制品手工业。在日本人调查时还很常见的草鞋,到1949年已因农民逐渐多穿胶鞋而衰落。只有少量的制草绳的手工业保留下来。一户人家干一整天,可手搓草绳10斤左右,仅值0.75元。

集体化意外地在这一家庭旧手工业中注入了新的生命。集体可以购买单个农民买不起的机器。有了手动的摇绳机和脚踏的织包机,一个男子和一个妇女搭档使用机器,儿童在草包上装带扣,一个家庭干上两整天可用100斤稻草生产出70斤草绳和30只草包。草绳每斤0.08元,草包(质量一般的)每只0.35元,全部产值约16元。如果不计机器的费用,这一产值几乎等于净收入,因为稻草作为水稻的副产品,每100斤仅1.20元(调查—Ⅲ—16)。

许步山桥生产队在集体化初期购入了五套机器,本来可以设立一个工场式的生产单位,将所有的机器和职工集中在一个地方,但队里最后决定采用计件家庭生产的办法,因为对它来讲这样做劳动力成本比较便宜。队里把国家下达的每户300只草包的生产指标,与稻草一起分配到各户,按每30只包6个工计算报酬。诚如妇女们所说,踏30只包需要的劳动实际上超过6工。按下地的标准,每工是6小时,集体的工分制也按此计算。但踏包一般一天干12小时,与插秧和收割的农忙季节相仿(而农忙时社员下地一天一般至少算2工)。因此,单是夫妇俩两整天的劳动就至少值7工,儿童帮助干的零星轻活还不计在内。因此,用计件制使国家和集体都节省了不少劳动成本。这是个集体出具资本、农户出具廉价劳动力的模式,有一定的经济性。

20世纪60年代中期的两个变化导致草编手工业的衰落。一是由于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用其他材料制的绳索和织包,草制品销路相应减少,国营商店因此减少了订购。二是由于国家锐意推行双季稻,单季稻基本不种,因此稻草供应也产生了问题。据农民说,晚稻稻草质地和用途不如单季稻。结果松江县的草包生产从1957年的1200万只和1964年的1700万只减少到1971年的100万只(这一生产后来虽稍有恢复,但从未接近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水平,1979年的产量仍只有500万只左右)(调查—Ⅲ—16,23)。

此后,旧有的传统家庭手工业留下的只有妇女空闲时间完成的结花和针织。这是通过与寻求廉价劳动力的国营和集体企业订合同来生产的。这种工艺20世纪60年代末出现在华阳桥,起初主要限于镇上的妇女,主要是为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钩花边。一个妇女若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于此,一天平均可收入1元,当时这足以刺激公社内2000名妇女投身于此(《长江》:表10.1)。但是20世纪70年代末新的小工业出现于镇上,增加了社员就业机会,镇上的妇女遂不再愿意干这个活,此后大部分由村里的妇女接替(曾一度还编草帽和垫子)。据农村妇女说,一个好手一年可挣100元左右,增加了家庭农业外的收入。这是薛家埭等村家庭副业中的第三个大项。这是个国家和集体企业+农村妇女廉价劳动力的生产模式。

总而言之,即便是在集体化农业之下,一家一户的家庭副业以及全村集体的副业一直都和农业主业紧密结合,是村庄人民生计不可或缺的部分。在这方面,18世纪中国和英国完全不同,并且在20世纪的中后期依然一仍其旧。这也是内卷化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正因为土地不足,农业主业不足以单独为农民提供足够的生计,由此形成长期不移的农业与副业“两柄拐杖”缺一不可的农村生产和生活模式。

五、农村工业化

以上的一切在20世纪80年代全国广泛兴起的划时代的乡村工业化中才受到真正的挑战。在松江的华阳桥公社,乡村工业其实源自集体化时期,甚至在20世纪80年代的去集体化时期也主要是在村庄集体领导下而得到大规模发展的。其中有五个主要组成部分,我们可以一一分别检视。

华阳桥公社的第一个工业企业是建于“大跃进”时期的农机厂,起初农机厂主要维修农具和用“土高炉”小规模地铸造农具。后来,逐步纳入一些当地由来已久的商品的生产:草绳、家具(1979年创办家具厂后与农机厂分开)、砖瓦(1958年后独立核算)、金属制品(后来并入印刷厂)等,主要都是手工生产。1968年,共有130名职工。

另一工厂源自伴随上海地区机制纱工业而兴起的手工织袜业。这个厂在1950年创办,1957年转给国家,三年困难时期解散,1964年再由公社重建。1972年与上海第六织袜厂达成协议,利用该厂淘汰的45台旧机器,为该厂加工。1981年,在全国乡村工业化(和“大鱼帮小鱼”)的大潮流下,公社以300元/台的价格买下了这些机器,另外以3000元/台的价格购买了56台先进机器。到1983年,袜厂发展到683名职工的规模。

另外,1977年公社投入3000元购买了一个小型的电动印刷机,1979年正式创办印刷机械厂,从事印刷业务。两年以后扩展,与设在松江县城东门的上海照相机厂签订合同,为其制造照相机后盖。后来,业务范围扩大到为照相机镜头粗磨加工,由此奠定了1983年与上海照相机厂合资开办的光学零件厂的基础。1984年有职工235名。

公社的第五个工厂是毛条厂,同样源自1981年与上海第二毛条厂签订的加工协议,由上海厂家提供设备、原料,并承担销售,由公社提供土地、厂房和劳动力。1984年总共有职工223名。

对我们集中调查的种籽场大队来说,最关键的是“锁厂”。这是一个仅仅拥有(向公社一个厂买来的)四台车床固定资产的“厂”,主要从事废金属的加工,生产锁的零件,故称锁厂。1985年聘有职工58名,乃大队6个村庄农业外就业的主要去处。

之后,1986年全公社的工业化上到另一台阶,与上海肉食品外贸公司、松江县大江公司一起,同泰国正大金融集团合资创办一家肉鸡加工厂,投资600万美元。中方由公社投资30%(上海肉食品外贸公司20%,大江50%),提供厂址和大部分劳动力。工厂向当地农民提供苗鸡,由农户喂养,然后由公司买回,屠宰、冷冻,供应出口。1988年达到每天加工两万只鸡的规模(调查—Ⅳ—1,3)。这个企业为华阳桥乡每年提供5000万元产值,使公社的工业产值一夜间翻了一番。1987年雇用本乡700多名村民,包括10名种籽场队员。到此阶段,华阳桥乡工业产值已达到农业的三倍的规模(63.7%∶21.1%;余下的15.2%来自副业——《长江》:361,表E-1),成为该乡的主要产业。

六、半工半农家庭的兴起和农业劳动力的减少

农村工业化为华阳桥带来了划时代的变迁。之前,20世纪50年代妇女被充分地动员到生产中去,农村劳动力供应爆炸性地扩展,其后稳定下来,直至20世纪60年代后期因1949年后生育高峰时出生的孩子达到就业年龄而再度激增,对面积固定的耕地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只有屈指可数的村民得到农业外就业机会,其作用微不足道。20世纪70年代情况略有改善,但即使是门路最多的薛家埭也远不能解决就业不充分的长期趋势。进入20世纪80年代,华阳桥乡村工业充分发展,才有明显的转变:到1985年,3个生产队(6个村庄)的308个劳动力中有一半以上在农业外就业,其中社办企业和大队办工厂各占其半。在公社一级,新兴的住宅建筑工业影响最大,使用了23人。在大队一级,锁厂的兴建为薛家埭等村村民提供了58个工作职位(见《长江》:表10.3和附录表D.4)。这样的农业外就业比例终于减轻了华阳桥乡土地上的压力,由此导致了划时代的农业去过密化。

在集体工业企业中就业,一般并不意味着其人完全脱离农业。多数情况是,一个家庭的某些成员在农业外就业,其他家庭成员依旧务农。而且即使是务工的成员,在农忙季节仍下地帮忙。这些半工半农的家庭仍住在户籍所在的村里,不同程度上仍以农为生。这就是后来所谓“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从国家和集体的角度来看,这种安排的好处是农村家庭的非农劳动力要比完全脱离农业的家庭便宜。

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相比,松江和华阳桥(以及全中国)的经验明显是“悖论”的。前者的工业化都是伴随城市化而进行的。18世纪英国的经验是其典型:伴随农业革命而来的是农民的无产化,相当比例的农民进入城镇工厂而成为工人。“原始工业化”和工业化的进程是伴随城镇化而来的。但中国的经验则明显不同,其大规模的“农村工业化”是(可以称作)“没有城镇化的工业化”,其所依赖的工人是“离土不离乡”的“半工半农”村庄农户,其基本经济单位不是个体化的无产工人而是“半工半耕”的农村家庭(第三编将更详细讨论)。

在许多村庄,农业外就业吸收了大半闲暇和剩余劳动力。工业化发展较为充分地区的半工半农家庭中只有辅助劳动力继续务农;在最发达的地方,农业本身变成一种副业,几乎完全依赖于空闲时间的劳动力。所有适龄的成员都在工业中就业。家庭承包的只是一小块尚能耕种的土地,只用于种植自己消费的粮食。

华阳桥种籽场各村情况可恰当地说明第一种类型,即长江三角洲最常见的类型。到1985年,这些村里全劳动力的半数以上(308人中的172人)在农业外就业,其中大多数为男子:在最令人羡慕的国有企业中就业的,男子占82%,社办企业中则占64%,大队办企业中占58%。总之,在农业外就业人员中,男子人数比妇女要多一倍。

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村干部甚至开玩笑说,务农的主力军是“三八队伍”——“三八”意指3月8日妇女节。到这个阶段,农业一定程度上已经开始成为村庄人员非农就业的副业,一反六个世纪以来农村的主要变迁型式。

七、后农业集体化时期:没有增长的发展

农业去过密化在松江并没有简单呈现为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农业产出同步的增长,而是呈现为在产出没有增长的情况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全国大部分地方不同,松江20世纪80年代的农业生产并没有显著增长,基本只维持了原有水平,甚或略有下降。但这是在三分之一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就业的情况下做到的。也就是说,在产出没有增长的情况下,农业劳动生产率有显著的提高。笔者称之为“没有增长的发展”,用来区别于“没有发展的增长”。

如表4.3所示,松江的主要农作物产量在1979年达到顶峰:水稻亩产每季几达800斤,小麦超过600斤,棉花超过140斤,油菜籽逼近300斤。 1980年和1981年所有这些作物的亩产下跌,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尚未能再度显著上升,和全国的趋势完全不同。

表4.3 松江县及全国主要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指数,1952—1987年(以1979年为100)

续表

资料来源:《长江》:表11.1。

∗松江数据包括大麦。

我们不难找出原因。松江农业在全国比较早发展,一些比较关键的新技术措施基本在20世纪70年代就实施了,特别是1978年至1979年间。那时麦田采用了上述地下排水沟系统,棉花采用了“营养钵”移栽技术,油菜采用了早播种子。这些进步导致了那些年间产量的迅速提高。到了20世纪80年代,松江四种主要作物均无主要的技术变化。

但是,这并不等于否认改革带来了意味深远的变化。观察一下1983年许步山桥的工分值:虽然那年该村的农业产量下降了,工分值却大幅度上升,明显突破了20年来的1元价值。为什么?就像高友发解释的,因为年前每家可送一个人到大队工厂,于是分享农业总产值的人数减少了(调查—Ⅱ—9)。20世纪80年代小城镇工业(在公社所在地和公社的镇)的蓬勃发展和村办企业的兴起,导致大量村民从过于拥挤的农业转入工业。到1985年,华阳桥种籽场各村一半以上的劳动力就业于乡镇和村办企业。到1988年,只有55岁以上的村民才务农,所有年轻些的男女均从事报酬较高、费力较少的农业外工作。

大量的农业外就业对薛家埭等村来说是一反几百年的没有(劳动生产率)发展的农业(产量)增长状况。由于集体制下“浪荡工”(每个人都整天出工挣工分,尽管实际上无事可干)的终结和家庭责任制下利用农闲及辅助劳动力的巨大灵活性,过剩劳动力投入了各种农业外就业,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单位工作日收入因此明显上升。于是,尽管半数以上的全劳动力脱离了农业,农业产量仍维持在接近集体化时期的水平,结果是农业工分值的急剧上升。

关于工分值的资料随着1983年华阳桥种籽场旧的财务制度的废除而终结。1985年实行大包干制度之后,农户直接把余粮卖给政府,而不再通过社队,于是生产队账户中也不再有关于农业产量的精确记录了。

然而农村人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是确定的:虽然各村农业产量相当于以往水平,但由于农业外就业和新副业,农民的新的综合收入明显超越以往。种籽场大队的新繁荣表现在1979年至1984年间毛产值增长了97%,也表现在这一产值的构成变化(1979年农业产值占84.7%,1984年只占55.6%——见《长江》:附录表E.3)。更进一步,也反映在村民的引人注目的消费倾向,以及村庄面貌的剧变上,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原有的稻草和泥土盖的茅屋、棚屋已为双层的水泥抹墙的楼房所取代。

对华阳桥种籽场的农民来讲,早先的农业生产的没有发展的增长与新的没有增长的发展之间的区别是实实在在的。在前一种现象中,绝对产量上升了,政府的税收和征购也上升了,而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是停滞的。在后一种现象中,农业产量是停滞的,政府的税收和征购也同样,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急剧提高。这一变化的原因也同样是明确的:不是由于一些人想象中的自由市场化了的家庭农业的高度刺激力导致农业生产的戏剧性突破,而是由于农村经济的多种经营,以及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农业外就业的转移。

正是那样的变化使松江六个世纪以来第一次走上了去过密化的道路。松江在改革初期便非常突出地展示了去过密化的意义,即把没有发展的增长变迁型式颠倒了过来,经过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入非农生产,在农业总产出没有增加,甚至降低的情况下,提高了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亦即我之所谓“没有增长的发展”。结合非农就业的收入,农村人民的收入第一次显著上升,成为之后全国去过密化趋势的先声。 Wc+1nBGB6dQ5Yzqe19CmN0oS50NmsnS1DK5eThZpRxnuhX6MkkUrdlcp7mbyqy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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