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德·托克维尔以来,法国思想家就对美国深深着迷。但是,当它变得神秘矛盾和热情复杂的时候,在对新世界的思考上,没有一个法国知识分子能和让·鲍德里亚相比。”这是1988年Verso出版社出版、克瑞斯·特纳(Chris Turner)翻译的鲍德里亚《美国》英文版封底上所引用的《纽约时报》的一段话。显然,该文作者认为,在对现今,也即20世纪的美国的思考上,鲍德里亚是可以与托克维尔对19世纪美国的思考相媲美的。这当然有些勉强,不过,在《美国》一书中,鲍德里亚倒是不仅时常提到托克维尔,还有意借鉴了他的一些观点。但与托克维尔在美国待了九个月相比,他只待了三个月不到,所以,《美国》并不像《论美国的民主》那样是厚重的专门性的研究著作,而只是一本游记。
但这本表面上浮光掠影的游记并不是一本普通的游记,因为作为一位思想家和后现代主义的大师,鲍德里亚在对美国的观察中融入了他自己的深入思考,尤其是他独特的“跨界”写作风格,给这种思考带来了一种更为丰富和别出心裁的表达。正如道格拉斯·凯尔纳所言,“鲍德里亚的风格和写作策略也是内爆式的,他用一种消除了所有学科边界的后现代理论新模式将完全不同领域的材料和大众媒介与流行文化的例子合并在一起”
。在这本书中,他同样娴熟地运用这种行文方式,对美国及美国文化的特点进行了出人意表但却深刻的分析。如他从随处可见的美国人总是挂在脸上的微笑谈起,指出其背后所蕴涵的空虚与冷漠,因为他们“从来不是对着他人微笑,而总是对着他们自己微笑”
。而在他将加州圣塔巴巴拉山坡上的别墅视为殡仪馆已经让人大吃一惊之时,他更进一步提示,这里所有的寓所,以及屋中的陈设,都具有坟墓的性质,死亡的气息,而这种无处不在的死亡气息展现的正是美国“已成为现实的乌托邦的不祥的命运”
。除此之外,他还对盛行于美国的慢跑、动作怪异的霹雳舞、莫名其妙的涂鸦、声势浩大的纽约马拉松比赛,甚至汽车上印制的运输公司的名字都抒发了自己奇妙的同时也是惊人的感想。
不过,鲍德里亚这种发言玄远的风格只是此书的特点之一,真正支持该书的是打有他很深个人印迹的“文化地理学”的考察方法。或许是有意与他的前辈托克维尔划清界限,鲍德里亚在书中不止一次地声称,关于这个国家,他在美国的高速公路上、沙漠里、城市的街道中学到的远比从美国的学术界学到的要多得多。虽然,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一章就是介绍美国自然环境的“北美的地貌”,但他并没有由此出发,对美国进行考察,鲍德里亚却就此展开,由地理一跃而至文化,对美国的存在做出了一番文化地理学的勘探。
我寻找的是星体的美国,是可以在高速公路上享有无用却绝对的自由的美国,而从来不是社会和文化的美国,是拥有沙漠速度、汽车旅馆和矿物地表的美国,而从来不是习俗和精神深度的美国。在电影剧情的速度中,在电视冷漠的反光中,在穿越虚空日夜放映的影片中,在符号、影像、面孔和行路仪式那神奇地不具备任何情感的连续中,我寻找着它。
由此可知,鲍德里亚这种“文化地理学”的考察法,所考察的并非我们所熟知的那种等同于“地质”的自然地理,也非习见的考察自然地理与文化历史之间关系的人文地理,而是既考察地质状况也考察人文状况的总的地理情况,并进而上升到文化高度的一种做法。所以,鲍德里亚说,自己所欲在美国寻求的“社会的未来灾变的完结形式”,也即现阶段美国的特征,是可以在这两种地理现象中发现的,即“在地质学中,在深度的翻转中——见证这一深度的,是纹路从生的空间,是盐和石头的地貌,是化石河流蜿蜒而下的峡谷,是侵蚀和地质缓慢形成的远古深渊,我甚至在大都市的垂直性中去寻找它”。
换句话说,鲍德里亚是把美国变化的地质和崛起的城市都看成可直接显现其特质的现象了。
是故,鲍德里亚直言,当别人把时间花在图书馆里,从故纸堆中,“从观念的历史中提取他们的材料”,以寻找和把握美国的时候,他是把时间花在沙漠和路上,“从时事,从街道活动,从自然美景中”,提取其研究美国的素材的。用他自信的口吻来说,就是“我的狩猎场是沙漠、山脉、高速公路、洛杉矶、西夫韦超市、萧条的市镇或市区,而不是大学的报告厅”。
的确如此,在该书中,鲍德里亚更多地是用一种灵动的笔触描述他的旅行见闻,从中展现美国的特质,却非动辄引用高头讲章,以论证自己的美国观。而综合其行文方式,以及他对事物的考察路径,我们或许可以对鲍德里亚的《美国》得出这样的结论:与其说他是在模仿托克维尔,还不如说是在学习1970年罗兰·巴特在东瀛一游后写出的《符号帝国》。
在鲍德里亚眼里,美国最为触目的地理特征就是沙漠。当然,这不仅是横贯美国中西部的自然的真实的沙漠,也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沙漠。鲍德里亚认为,沙漠化或者沙漠状态就是美国及美国文化最大也是最为重要的特征。不说书中对沙漠的众多描述和阐发,仅从本书最后一章的标题“永远的沙漠”就可看出其在鲍德里亚心目中的地位。而鲍德里亚之所以使用沙漠来概括美国及美国文化的特征,首先是由于沙漠自身所具有的自然特性所决定的。沙漠的均一,冷漠,空间的浩瀚,时间的无始无终,以及单调,枯燥,荒凉,非人化,还有不时产生的虚幻的海市蜃楼,挥之不去的死亡气息,都让人印象深刻。鲍德里亚也特地解释了沙漠的这种与众不同的自然特性给他带来的感受,“为什么沙漠如此迷人?因为一切深度问题在这里都得到解答——明亮的、移动的、表面的中立性,对意义和深度的挑战,对自然和文化的挑战,对外部的超空间的挑战,从此以后不再有起源,不再有参照。”
鲍德里亚认为,这种沙漠特性也正是洛杉矶的特征。
这种灿烂的、无根的、表面化的,而又似乎是处于变动中的、不无虚幻色彩的沙漠固然让鲍德里亚心有所感,并以此来描述和概括洛杉矶这座城市的特点,还有一个关键的所在就是,美国的沙漠和别的地方的沙漠是不一样的,这种差异并不在于沙漠的自然属性,而是它在文化上的迥然有别。在鲍德里亚看来,美国西部的沙漠具有其他国家的沙漠所不具有的“独创性”,即一种奇特的匪夷所思的“共生现象”,各种矛盾的、极端的、反差强烈的事物都在沙漠中融为一体。沙漠中有人造的装有空调的绿洲,荒凉的道路上有人造汽车的疯狂的速度,无生命的干燥的死亡谷和可在赌博中挥洒自己生命的拉斯维加斯,纷然杂陈,不可分离。而这一切,这种极度的自然和极度的人工,以及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相互冲突不可共存的事物,只有在美国的沙漠中才被并置在一起,也才成为奇异的现实。
鲍德里亚对此显然深有感触,“必须全盘接受不变的持续性和最疯狂的瞬间性。在空间和赌博的乏味之间,在速度和花费的乏味之间,存在某种神秘的亲缘性。这就是美国西部沙漠的独特性,一种暴力的、强烈的并置。整个国家也是如此:必须接受整体,因为正是这种冲撞造就了美国式生活的明亮、令人振奋的一面,正如在沙漠中,每样事物都是沙漠魔力的一部分。如果你在评价这个社会时,目光稍带一点道德、美学或批判的色彩,那么你就会抹杀它的独特性,后者恰好刚刚向评判提出了挑战,并神奇地混合了各种效果”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也不可忽视,因为,鲍德里亚是把美国看作是未来社会的终结形式来考察的,而沙漠的死寂、没有生命也就成了他所认为的理想终结的象征,“沙漠是一种身体内部沉默的自然延伸。如果说人类的语言、技术、机制是其建构能力的延伸,那么沙漠就是其缺席能力的延伸,是其消失形式的理想图景”
。
从沙漠的这些特性出发,鲍德里亚对美国及美国文化进行了沙漠化的定义,或者沙漠状态的描述。他不仅认为整个美国都是沙漠,其文化也具有沙漠的特质,即“文化在这里处于未开化状态”
。它浑然天成,以一种自发的原始状态展开,对无意中所融汇的各种矛盾事物和混乱性视作自然和当然,而丝毫不考虑这些事物在其原初存在中所具有的美学和意义,但这种判断的缺席却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并因此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即鲍德里亚笔下的沙漠文化。这种沙漠文化“表明了每种人类制度背后的空虚和根本的赤裸。同时,它们将人类制度视作一种空虚的隐喻,将人类的工作视作沙漠的连续性,将文化视作一种海市蜃楼,和拟像的永恒性”
。如前所言,洛杉矶这座城市就具有强烈的沙漠性。在这个紧靠沙漠的城市里,没有地铁,也没有高架火车,即既无地上空间,也无地下空间;同时,既无中心,也无纪念碑这样的标志性的、可以确定方位以及赋予城市层次与等级的东西,这个城市各处没有任何差别,有的只是像沙漠一样平坦的无限延伸的表面,“是纯粹的延展空间的力量,是我们在沙漠中发现的力量。沙漠形式的力量:在沙漠中,是对一切痕迹的抹除,在城市中,是对符号所指的抹除,在身体中,是对一切心理状态的抹除。动物性的、形而上的吸引力,即延展空间的直接的吸引力,干燥和荒凉的内在的吸引力”
。这种魔力,鲍德里亚认为,也是与其所具的沙漠的“电影化的外表”,或者,与其所具的“拟像”特点是不无关系的。
当然,在此书中,除了运用这种由地理而文化的“文化地理学”的考察法外,鲍德里亚在探讨美国时,还始终有一个参照物,那就是法国和欧洲。所以,在解读美国这个新世界的同时,鲍德里亚也不时回望大洋彼岸的旧世界,以从中发现二者各自的特点。不过,其着力点也还是美国。
首先,就是两个地方在空间上的差异。其中,最直接的就是自然空间的差异,这也是到美国后第一眼就可看出的美国与欧洲大陆的不同。前者的完整无缺、浑然一体、天空的辽阔、云朵的厚重,是与欧洲的条分缕析、小小的天空、如絮的云彩截然不同的。这种自然空间的不同,也导致双方在城市和街道这种人造空间上的差异。鲍德里亚把夜晚灯光下的洛杉矶比作希热尼莫瑟·布斯(Hieronymus Bosch)所画的地狱,其灿烂耀眼,不仅让人眩晕,也让人的思想深深震撼,“可能目光从来不曾有机会遭遇如此的广度,甚至连大海都不会给人这种感受,因为它没有从几何学上予以划分。欧洲城市不规则的、分散的闪光也无法产生平行线、没影点和空间透视。它们是中世纪的城市。这个城市在夜里浓缩了人际关系网络的整个未来几何学,在抽象中若隐若现,在延展中闪闪发光,在无限的再生产中变得像星空一般。”
美国城市空间的开阔,使街道上充满了人群,喧闹的声音和各种各样的广告,这使街道骚动不安,富有活力。欧洲的街道之所以只会在革命和架设路障的时候,才会挤满人群,汹涌不已,鲍德里亚认为,原因即在于城市没有足够的空间。或者,由于空间的缺乏,导致空间更多地被视为是公共的,而让普通人或个人无法拥有和享用。这就像欧洲的汽车,大都是紧凑型的小车,不像美国的汽车,体量庞大,占用相当的空间,甚至人都可以在里面生活。而这些空间的差异,又对人的精神面貌产生了影响,美国人没有贵族式的优雅,也没有法国人的“礼仪和矫揉造作”,但是,他们拥有来自对空间的占有的一种“轻松”,而行动上的自由,又使他们拥有“一种空间的民主的文化”
。
其次,是社会形态的差异。这个问题鲍德里亚表述得较为复杂,一方面,他认为美国的社会是“现存的唯一的原始社会”,但因为它又与我们过去所有的原始社会不同,所以又似乎是一个“未来的”原始社会,其空间的荒凉和所具的初始性,历史的匮乏与缺乏过去,其坦率而善良的良心,社会的最大程度的混合,都呈现了一种原始社会的特性,“这里的一切仍带有原始社会的印迹:技术、媒体、彻底的仿真(生物的、社会的、立体声的、视频的)都以一种野性的、原初的状态发展着。无意义规模巨大,沙漠保留着原始的场景,即使在大都市也一样。空间的开阔,语言和性格的单纯……”
这与拥有漫长历史的欧洲反差是很大的。而另一方面,美国又是一个“实现了”的乌托邦,欧洲所梦想的一切,都在这里成为现实,“它是其他人所有的梦想的完全实现——正义、富庶、法治、财产、自由”
。这也与欧洲差别甚大,美国人的习惯是把理念建造为现实,而欧洲人却正好相反,喜欢把现实转化为理念或者意识形态,显然,两者所追求的目的与意义是不一样的。
在这个实现了的乌托邦社会,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宗教已经成为(或者说,依然是)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而在日常生活中,美国人也有一种对道德的着魔。但鲍德里亚觉得他们的这种宗教和道德观念与欧洲相比,却有一种明显的滞后现象,美国人似乎依然生活在18世纪的乌托邦和道德观,甚至17世纪清教徒的宗派看法之下,所以,他们具有一种天真,一种并非伪善的道德风尚。鲍德里亚明确指出,“在他们的集体意识中,他们更接近于18世纪的思想模式,也就是乌托邦思想和实用主义,而不是那些被法国大革命所强加的意识形态和革命的东西”
。这一发现的确让人感到耳目一新,但鲍德里亚对此原因的解释,却多少有些出乎意料,他认为美国人能够成为17世纪的道德楷模,18世纪的乌托邦的活化石,全拜辽阔的大西洋所赐。因为当欧洲社会被卷入19世纪的革命中时,他们因为这个天然的透明的液体沙漠而幸免于这场巨大的火与血、灵与肉的残酷洗礼,时间因之凝固了,整个美国被冰冻了起来,也因之不再发生变化,直接把17和18世纪欧洲的思想与宗教生活保鲜到了两百年后的今天。所以,相对于欧洲,美国这个乌托邦社会其实又是个“古代社会”。
不过,无论是“未来的原始社会”,还是“实现了的乌托邦”,其与欧洲最大的差别还是在现代性方面的差异。对此,鲍德里亚似乎深有所感,他由衷地感叹,“美国是现代性的原始版本,而我们是配了音或加了字幕的版本”
。而美国这种现代性的原创性固然与技术有关,但更为本质的是,它自身就是一个超现实的乌托邦,它是由欧洲的“梦幻的材料”所铸成的,在一个欧洲人看来,这里所见之物,无非是拟像,而美国人自身,也不过是某种仿真。从某种意义上,鲍德里亚的这个判断,是一个超越现代性的判断。这是一种他所擅长的影像与现实关系的思考方式的结果。以此审视美国,其最强烈的特点就是整个国家的电影化,沙漠像是西部片的布景,“都市像是一个符号和程式的屏幕”
。而与欧洲的差别也就在影像的不同上,因为在意大利、荷兰,当你从一个画廊走出的时候,只不过觉得城市像里面的绘画,可在美国,当你从一幢房屋中走出的时候,你会觉得外面的街道和建筑,甚至天空都像电影或者屏幕上显现的某种东西。绘画与电影或者屏幕的差别,就是欧洲与美国的差别。正如意大利或荷兰,还有法国,都是按照绘画的规律或特点建设起来的一样,美国的一切——高速公路、摩天大楼、中西部的小镇,则都是按照电影的规律和特点,或者,“是根据屏幕的逻辑建造起来的,它是某个规模宏大的屏幕的折光”
。这种电影或屏幕的机动性和对现实的控制能力,显然是超越静止的平面绘画的。这种对比也因此让鲍德里亚产生了一种文化上的绝望感。
美国和欧洲的对比与其说拉近了两者的关系,不如说显现了一种扭曲,一种不可逾越的断裂。分开我们的,不仅仅是时差,而是现代性的整个深渊。人是生而为现代人,而不是成为现代人的。而我们从来没有成为现代人。在巴黎,跃入眼帘的,是19世纪。人们从洛杉矶回来,在19世纪着陆。每个国家都具有某种历史的宿命,它几乎明确地标明了它的特性。对于我们来说,描绘我们的风景的轮廓的,是1789年的资产阶级模式,和这一模式无止尽的衰败。对于它,我们无可奈何:这里的一切都围绕着19世纪的资产阶级梦想而旋转。
在美国所拥有的原版现代性面前,法国乃至欧洲都不过是个“第三世界”,是个落后于现代的“古代社会”,相互间的学习和模仿永远都不能内化为自己的特性。正如法国不可能变成美国一样,美国也无法把握欧洲的“先验的、历史的世界观”,而“第三世界国家永远无法将民主和技术进步的价值观内在化一样——根本性的裂隙是存在的,而且不可能被跨越”
。在鲍德里亚看来,正是这种文化的、历史的“裂隙”的不可跨越,才使美国和欧洲或者更多的国家之间相互吸引和怨恨。而这种怨恨其实是一种永远的挥之不去的对对方的乡愁。
诚然,鲍德里亚在该书中对美国和欧洲的比较,还有更为直接的对美国的描摹,无不打下了自己深深的印迹,由于其强烈的个人化风格和观点的新奇,而引起很多批评,对此,1992年,鲍德里亚在埃塞克斯大学(Essex University)讲演时说自己对美国的思考“基本上是一篇虚构”,他也承认他的“观点因此将是十分的外行,属于某种文化形而上学”,因为他没有资格谈论“美国的经济、政治或是司法方面的问题”。
话虽如此,但我们并不能对鲍德里亚的美国观感完全予以否定,实际上,鲍德里亚尽管此前并未前往美国游历,但他一直在“文化形而上学”的层面上关注并研究着美国,可以说,他在此书中对美国的种种“发现”,很大程度上,是对他以往的“发现”的“印证”。
当然,这其中自然会有不合“先入之见”的地方,为此,鲍德里亚难免要削足适履,这样一来,惹人非议也就在所难免了。
张生
2008年8月,于上海五角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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