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是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在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多元化的体系,开展职业教育的院校包括中等职业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本科职业院校。2019年,教育部批准了全国首批15所职业本科试点大学,2020年,教育部又批准同意了6所本科生职业学校改名为大学,这些举措为职业教育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32所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其中有22所由高等职业院校升格,1所由独立学院转设,9所由高等职业院校与独立学院合并转设,为社会培育更多富有创造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1] 。
产教融合相关政策的推出,是为了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改革,以企业为主体、需求为导向,解决人才培养供给侧与需求侧“两张皮”问题,提升国家人力资源质量。产教融合是促进校企协同育人的基本手段、实现产学研用结合的主要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我国的产教融合政策,围绕人才培养改革问题,从职业教育领域起步,扩展到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整个教育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展新动能,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截至2023年,我国产教融合政策主要内容见表1-1。
表1-1 我国产教融合政策主要内容
续表
注:18、19、20属于针对具体行业的产教融合政策。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产教融合政策中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两张皮”现实问题在宏观层面上仍然存在,具体表现形式有“见物不见人”“院校热、公司冷”“重理论、轻实际”等。
目前实施产教融合政策的主要指导性文件和操作性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产教融合的核心是要让行业企业成为重要办学主体,这是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既涉及宏观的教育布局和结构,又涉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还事关教育组织形态和服务供给多元化,是完善现代办学体制和教育治理体系的一项制度创新。
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指出,产教融合的核心是要让行业企业成为重要办学主体。文件还提出了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工作方向。《意见》紧紧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结合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求切实解决“两张皮”现实问题。应该加强教育质量的提升,优化服务供给,以及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促进就业创业,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意见》在政策设计上有以下亮点:一是明确“四位一体”体系架构。《意见》首次明确了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内涵及制度框架,完善顶层设计,强调发挥政府统筹规划、企业重要主体、人才培养改革主线、社会组织等供需对接作用,搭建“四位一体”架构,将产教融合从职业教育延伸到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重点的整个教育体系,上升为国家教育改革和人才开发整体制度安排,推动产教融合从发展理念向制度供给落地。二是将教育先行、人才优先融入各项政策。《意见》着眼促进人力资本积累,提出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规划时要明确产教融合要求,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将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在提升人力资本中推动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三是强调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着眼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提出企业办学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实行“引企入教”改革,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等,推动企业多种形式参与办学,支持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由人才“供给—需求”单向链条,转向“供给—需求—供给”闭环反馈,促进企业需求侧和教育供给侧要素全方位融合。四是合理划分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边界。《意见》不搞行政命令式“拉郎配”,侧重加强企业行为信用约束,强化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促进中介组织和服务型企业催化,打造“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化解校企合作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体现市场配置资源的改革取向,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五是完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意见》提出,重点构建三项推进机制:一是重点在学校侧,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引导各类学校建立对接产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重点在企业侧,加强财税用地和金融支持政策协同,鼓励企业投资产教融合。三是重点在地方政府等层面,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等试点,支持有条件地区、行业和企业先行先试,完善评价引导,推进以评促建。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发布《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平等择优、先建后认、动态实施的基本原则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我国将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强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导,将“渴求人才”的社会共识转化为“投资于人”的现实行动,既符合职业教育改革的需要,也符合企业自身发展要求,更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
2019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试点行业聚合、试点企业主体作用。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因此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象包括产教融合型城市、产教融合型行业、产教融合型企业。
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分两批开展。2021年,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和《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发布,第一批试点正式推开;2023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布后,第二批试点正式推开。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解读,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试点,涉及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开展试点的总体定位是,为推进产教融合改革树立标杆,为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提供载体,为推进政策组合创新开展试验。统筹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等3类试点对象,就是要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其中,城市试点是基础节点,就是要发挥政府统筹市域内资源和政策作用,压实试点任务和责任。行业试点是重要支点,就是要推动产教融合在特定领域集聚发展,更好落实教育、人才政策和产业政策组合叠加。企业试点是核心重点,就是要激发企业微观主体活力,让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开展深化产教融合改革试点,将各项改革任务压实下沉到各个地级城市,目标是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平衡试点城市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国家拟分两批选择50个城市开展试点。
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包括该市行政范围内所有区域,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进行,范围不限定于主城区,也应包括所辖县。但同时也应明确,以产业园区为代表的各类产业和人口集聚区应作为试点城市推进改革重点着力的区域。《方案》提出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主要是为促进建设试点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在推进试点中加强工作指导,原则上每个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至少选择3至5个行业开展试点,推动行业组织、产业政策更好融入产教融合改革,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精准助力。
《方案》提出要建设培育1万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任务。一是发挥产教融合型城市的重要承载作用。二是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主体带动作用。三是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公共服务“补强提”工作有机结合。
行业侧重方面,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过程中,引导各地加大对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家政、养老、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提出,逐步提高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重要手段,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19年1月,国务院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又称“职教20条”),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具体指标是: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提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教育评价体系以来,本科院校也在走应用型转型发展之路,2018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新时代高教40条”——《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核心是“六卓越一拔尖”、新工科建设等内容(其中新工科包括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以及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储能技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网络安全学院等特色化专业学院,培养大批相关领域的急需人才,服务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高教40条”还有一个核心任务是“双万计划”(建设1万个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1万门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关于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学校在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人才培养(核心是教师教材教法)、就业(学校的产品是“人才”即学生)4个环节,要能适应产业的需求。根据教育部要求,申请建设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的要求之一是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部分省区市申请建设省级现代产业学院也要求拥有省级一流专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转型发展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指出,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引入企业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提出,改进实习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成一批对区域和产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将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作为学位授权点布局的重要参考因素。招生计划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关键学科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高校倾斜。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中,积极支持有效落实产教融合机制的培养单位和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实践创新能力。科学规划布局建设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实施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专项。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提质培优。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利用孵化器、产业园等平台,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
[1] 截至2024年1月,我国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已增加至35所。